KR6l0010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唐-五百大阿羅漢 (master)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
八十七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見蘊第八中念住納息第一之一



有四念住。謂身受心法念住。如是等章。及
解章義既領會已。應廣分別。問何故作此
論。答為欲解釋契經義故。如契經說。有
四念住。謂身念住。乃至法念住。雖作是說
而不分別。若修身念住彼受耶。乃至廣說。
彼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所不分別者。今
盡應說故作斯論。然佛說有三種念住。一
自性念住。二相雜念住。三所緣念住。於何
處說自性念住耶。答如契經說。有一趣道
能令有情清淨超滅憂苦。謂四念住。何等為
四。謂於身循身觀念住。乃至於法循法觀
念住。復何處說相雜念住耶。答如契經說。
若有說。善法聚者即四念住。是為正說。所
以者何。淳具圓滿善法聚者唯四念住。何等
為四。謂於身循身觀。乃至廣說。復何處說
所緣念住耶。答如契經說。若有說。一切法
即四念住。是為正說。所以者何。具足攝受一
切法者唯四念住。何等為四。謂於身循身
觀念住。乃至廣說。此中三經標句如其次第。
別說自性相雜所緣念住。釋句皆說自性念
住。以循觀言俱目慧故。問何故世尊於標
句中。或說自性念住。或說相雜念住。或說
[187-0937a]
所緣念住。於釋句中唯說自性念住耶。答
欲令勝義念住無失壞故。念住有二種。一
勝義。二世俗。自性念住是勝義。餘是世俗。勝
義念住於一切時不可失壞。故佛於釋句
中皆說自性。有說。由自性念住力故相雜
所緣說名念住。有說。欲顯三種念住俱以
慧為自性故。謂一慧性由俱有法相雜助
伴。能有所作即名相雜念住。由所緣力能
遍隨觀即名所緣念住。由佛於契經中說
此三種念住故。阿毘達磨者亦於處處依
三種念住而作論。云何知然。如說。云何身
念住。謂緣身慧。乃至云何法念住。謂緣法慧。
是謂說自性念住處。此即契經所說。有一
趣道乃至廣說。如說。云何身念住。謂身增
上道所生有漏無漏善。乃至云何法念住。謂
法增上道所生有漏無漏善是。謂說相雜念
住處。此即契經所說。善法聚者。即四念住。乃
至廣說。如說。云何身念住。謂十色處及法處
所攝色。云何受念住。謂六受身。云何心念住。
謂六識身。云何法念住。謂受蘊所不攝非色
法處是。謂說所緣念住處。此即契經所說。
一切法者。即四念住。如是阿毘達磨所說與
契經相應。是故此中亦依三種念住而作
論。


問世尊為何等有情說自性念住。乃至為
何等有情說所緣念住耶。答為即愚彼三
種有情說三念住。謂愚自性念住者為說
自性念住。乃至愚所緣念住者為說所緣念
住。復次有情行有差別。謂初業等。為初
[187-0937b]
業者說所緣念住。為已習行說相雜念住。
為已超作意說自性念住。復次有情樂欲
有差別。謂廣略中樂略者為說自性念住。
樂中者為說相雜念住。樂廣者為說所緣
念住。復次有情根有差別。謂利中鈍為利
根說自性念住。為中根說相雜念住。為鈍
根說所緣念住。復次有情智有差別。謂開
發生智分別生智引導生智。開發生智為說
自性念住。分別生智為說相雜念住。引導生
智。為說所緣念住。為如是等所化有情故。
佛說此三種念住。


問此三念住誰斷煩惱。答唯相雜念住能斷
煩惱非餘。問何故自性念住不能斷煩惱
耶。答若離助伴唯慧不能斷煩惱故。問何
故所緣念住不能斷煩惱耶。答彼作意普
散故。唯總略所緣作意能斷煩惱。問何故相
雜念住能斷煩惱耶。答具二緣故。謂攝受
助伴故。及總略所緣作意故。問若爾。修餘念
住應成無用。答彼能引發相雜念住非為
無用。有說。斷有二種。一暫時斷。二究竟斷。
修餘念住能暫時斷故非無用。相雜念住復
有三種。謂聞思修所成差別。問此三何者能
斷煩惱。答修所成能斷煩惱非餘。問何故
聞所成不能斷煩惱耶。答此必依名乃於
義轉。唯不待名於義轉道能斷煩惱。問何
故思所成不能斷煩惱耶。答由此作意是
不定地所攝故。唯定地所攝道能斷煩惱。問
何故修所成能斷煩惱耶。答具二緣故。謂
不待名於義轉故。及定地所攝故。問若爾。
[187-0937c]
修餘二種應成無用。答彼能引發修所成
故。謂聞所成能引發思所成。思所成能引
發修所成。修所成能斷煩惱。故非無用。有
說。斷有二種。如前廣說。修所成念住復有
四種。謂身受心法。問此四何者能斷煩惱。答
法念住能斷煩惱非餘。問何故前三念住不
能斷煩惱耶。答彼是自相作意所攝故。唯
共相作意所攝道能斷煩惱。有說。彼一一蘊
各別緣故。要總緣四蘊五蘊或離蘊道能
斷煩惱。問若爾。修前三種應成無用。答能
引發法念住故。謂身念住能引受念住。受念
住能引心念住。心念住能引法念住。法念住能斷煩惱。故非無用。有說。要先分別諸
蘊。後方能總緣而斷煩惱。故非無用。有說。
斷有二種。如前廣說。法念住復有二種。一
雜緣。二不雜緣。若緣想行蘊及無為名不
雜緣。若於五蘊或二二緣或三三緣或四四
緣或五總緣及無為名為雜緣。問此中何等
法念住。能斷煩惱。答二俱能斷。謂若緣苦
集道諦斷煩惱道。是雜緣法念住。若緣滅諦
斷煩惱道。是不雜緣法念住。


此中或總說一念住。謂大地法慧根慧力正
見擇法覺支。或說二。謂有漏無漏縛解繫不
繫。或說三。謂軟中上品。或聞思修所成。或
說四。謂身受心法。或說五。謂三界繫學無
學。或說六。謂有漏無漏各有軟中上品。或
說八。謂身受心法各有有漏無漏。或說九。
謂軟軟乃至上上。或說十二。謂身受心法各
有軟中上品。復有別說十二。如契經說。於
[187-0938a]
內身住循身觀。於外身住循身觀。於內外
身住循身觀。如身三種。乃至法亦爾。或說
十八。謂有漏無漏各有軟軟乃至上上品。或
說二十四。謂身受心法軟中上品各有有漏
無漏。或說三十六。謂身受心法各有軟軟乃
至上上品。復有別說三十六。如契經說。於
內身住厭逆想。於內身住不厭逆想。於內
身住俱離捨正念正知。如於內身。於外身
內外身亦爾。如於身有九。乃至於法亦爾。
或說七十二。謂身念住有漏無漏各有軟軟
乃至上上品。如身念住有十八。乃至法念住
亦爾。若約相續剎那分別則有無量念住。
問若爾者。世尊何故於一等廣說四念住。
於無量略說四念住耶。答為對治四顛倒
故。謂對治於不淨淨想顛倒故說身念住。
對治於苦樂想顛倒故說受念住。對治於
無常常想顛倒故說心念住。對治於無我
我想顛倒故說法念住。有說。為對治四食
故。謂對治段食故說身念住。對治觸食故
說受念住。對治識食故說心念住。對治意
思食故說法念住。有說。為對治四識住故。
謂對治色近行識住故說身念住。對治受
近行識住故說受念住。對治住彼識故說
心念住。對治想近行行近行識住故說法
念住。有說。為對治五蘊故。謂對治色蘊
故說身念住。對治受蘊故說受念住。對
治識蘊故說心念住。對治想蘊行蘊故說
法念住。有說。為對治四種不修故。謂
對治不修身故說身念住。對治不修戒故
[187-0938b]
說受念住。對治不修心故說心念住。對治
不修慧故說法念住。有說。與四修同法故。
說四念住。謂與修身同法故說身念住。與
修戒同法故說受念住。與修心同法故說
心念住。與修慧同法故說法念住。問念住
以何為自性。為以念為以慧耶。若以念
者。此說云何通。如說於身循身觀。乃至廣
說。若以慧者。何故名念住。又契經說當云
何通。如說於何處應觀念根。謂於四念
住。答應說慧為自性。問若爾。何故名念住
耶。答念於此住等住。各住故名念住。如象
馬等所住處名象馬等住。此亦如是。有說。
此由念力能於所緣起差別廣博作用。而
不失壞故名念住。有說。由念力故此瑜伽
師審記所緣。於所緣境忘已還憶。故名念
住。有說。此修行者於所緣中先以念安住
然後觀察。復於所緣先通達已後以念安
住為守護故。如守門者故名念住。有說。
此修行者於所緣境。先以念攝持。後以慧觀
察。而斷煩惱。譬如田夫先以左手攬取草
等。後以右手執鎌刈之。此亦如是。故名
念住。有說。此瑜伽師被念鎧甲。於心相續
上。執慧刀杖在生死陣中。不為煩惱怨
所降伏。而能降伏於彼故名念住。有說。為
遮取自性過故說名念住。若名慧住者便
有取自性過失。有說。為顯非唯自性能
有所作故名念住。由是等緣。但名念住不
名慧住。問契經所說復云何通。如說於何
處應觀念根謂於四念住。答以念根於
[187-0938c]
念住位作用增上故作是說。如信根於四
證淨位作用增上故。佛復說。於何處應觀
信根謂於四證淨。如是精進根於四正斷。
定根於四靜慮。慧根於四聖諦亦爾。故世
尊乃至復說。於何處應觀慧根於四聖諦。
此亦如是。是謂念住自性。


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何故名念住。念住
是何義。答念於此住等住各住。廣說如前。
已總說念住所以。一一所以今當說。問何故
名身念住。答此念住緣身故名身念住。問
餘念住亦緣身。謂受念住緣六受身。心念住
緣六識身。法念住緣六想身六思身等。何故
不皆名身念住耶。答此中所說緣身者。謂
緣色身。餘念住緣非色身故不名身念住。
有說。若緣麁顯易見。現見身者名身念住。
餘念住緣微隱難見難覺。不現見身故不
名身念住。有說。若所緣身是極微聚所成
者彼名身念住。餘所緣身非極微聚所成
故。彼不名身念住。有說。若緣於身而能知
所知俱時生者名身念住。餘雖緣身而能知
所知不俱生故不名身念住。雖法念住中
有俱生者以少故不說。如緣身故名身念
住。如是緣受故名受念住。緣心故名心念
住。緣法故名法念住。問一切皆是法一切皆
唯有法故。何故唯一名法念住非餘耶。答
雖一切皆是法。而但立一為法念住。如十
八界皆是法。而但立一為法界。十二處皆是
法。而但立一為法處如法界法處如是法
智擇法覺支。法隨念法證淨法無礙解法寶
[187-0939a]
法歸亦爾。有說。法念住有一名。餘念住有
二名。有說。法念住有共名。餘念住有共不
共名。有說。一切有為法由生所起。生是彼所
緣故名法念住。有說。一切法由名所顯。名
是彼所緣故名法念住。有說。諸有為相是一
切有為法之幖幟。印此諸相墮在彼所緣
中故名法念住。有說。空解脫門覺諸法法
性。此空攝在彼所緣中。故名法念住。問若
爾者。薩迦耶見亦覺諸法補特伽羅性。何故
不依彼立名耶。答彼非真實覺。此是真實
覺。故無有過。有說。慧能分別諸法自相共
相。安立諸法自相共相。損害事愚及所緣愚。
於諸法中不增減轉。此慧墮在彼所緣中。故
名法念住。有說。滅諦涅槃是勝義法常住不
變。此法攝在彼所緣中。故名法念住。有說。
此念住能緣多法。謂色非色相應不相應。有
所依無所依。有行相無行相。有所緣無所緣。
有警覺無警覺。是故名法念住。有說。身念住
緣身不緣緣身慧。受念住緣受不緣緣受
慧。心念住緣心不緣緣心慧。法念住緣身
亦緣緣身慧。緣受心法亦緣緣受心法慧。是
故唯此名法念住。有說。身念住緣身不緣
身生老無常。受念住緣受不緣受生老無常。
心念住緣心不緣心生老無常。法念住緣
身亦緣身生老無常。緣受心法亦緣受心法
生老無常。是故唯此名法念住。有說。齊此
諸瑜伽師我想一合想皆得止息。法想差別
想修習圓滿。故名法念住。謂瑜伽師分析
身已便計受為我分析受已。便計心為我
[187-0939b]
分析心已。便計法為我分析法已。便知
一切非我有情唯空行聚。是故齊此法想圓
滿名法念住。已說念住一一所以。彼次第今
當說。何故世尊先說身念住。乃至後說法
念住耶。答顯示隨順故。謂若如是次第顯
示則於文字言說隨順。有說。說受隨順故。
謂若作如是次第。則於師說及弟子受皆
得隨順。有說。此依生起次第故。次第有三
種。一生起次第。二顯示次第。三現觀次第。生
起次第者。如此念住。及靜慮無量無色解脫
勝處遍處等。顯示次第者。謂正斷神足根力
覺支道支等。現觀次第者。謂四聖諦。以瑜伽
師先起身念住故佛前說。乃至後起法念
住故佛後說。問因論生論。何故諸瑜伽師先
起身念住。乃至後起法念住耶。答依麁細
次第故。謂五蘊中色蘊最麁。故先觀察起身
念住。四無色蘊中受蘊最麁。故次觀察起受
念住。問受等無方所。如何可施設麁細耶。
答雖無方所麁細而有行相麁細。亦可施
設。此中受行相麁如說我手足等痛。又說
我受如是如是苦故。受等蘊雖非色而如
色施設麁細。四無色蘊中識蘊最細。而先想
行蘊觀察起心念住者。以想行蘊與涅槃
最微細法合施設故。彼最後觀察起法念
住。有說。從不可知本際以來男為女色女
為男色。是生染處。故先觀色起身念住。染
著此色由貪樂受。故次觀受。起受念住。貪
樂由於心不調伏。故次觀心起心念住。心
不調伏由煩惱未斷。故最後觀法起法念
[187-0939c]
住。有說以色可施設有增減。有取捨相似
相續故。先觀色起身念住。於觀色時起身
輕安及心輕安。由此為先引起樂受。故次
觀受起受念住。於觀受時。引起勝義境界
了別。故次觀識起心念住。彼作是念。若處
起心亦起心所。故最後觀法起法念住。有
說。身愚能持受愚乃至心愚能持法愚。非
身愚不轉能轉受愚。乃至非心愚不轉能
轉法愚故。四念住如是次第起。有說。身不
愚能引受不愚。乃至心不愚能引法不愚。
非身不愚不起能起受不愚。乃至非心不
愚不起能起法不愚。故四念住如是次第
起。有說。身觀能引受觀。乃至心觀能引法
觀。非身觀不起能起受觀。廣說如上。有
說。身觀與受觀為因為根為眼為道為
漸為能作為緣生為起集為等起。受觀
與心觀。心觀與法觀亦爾。餘如前說。有
說。身觀與受觀。為加行為門為依。乃至
心觀與法觀亦爾。餘如前說。有說。身觀與
受觀。為依止為迹處。乃至心觀與法觀亦
爾。餘如前說。問若爾。身觀復以誰為依止
迹處耶。答以先所得奢摩他相。為依止為
迹處。如說。彼先得不動奢摩他故。身輕煗
相從足至頂周遍積聚。由此能起身念住乃
至法念住。有說。彼於相續中分別諸處起
四念住。謂瑜伽師先欲知諸色處故。先分
別十色處及念處所攝色。是故先起身念住。
次即於法處分別諸受故。次起受念住。次
即於法處。分別想行蘊及三無為故。次起
[187-0940a]
法念住。彼復作是念。除此有何。即如實知
餘有意處。由此即分別意處。故最後起心
念住。諸瑜伽師若依自相觀則先起法念
住。後起心念住。若依共相觀則先起心念
住。後起法念住。故四念住如是次第起。
問為先起緣內念住。為先起緣外念住耶。
若爾有何過。若先起緣內念住者。經說云
何通。如說新學苾芻具淨尸羅意樂圓滿。
欲疾除斷欲貪瞋者。應往澹泊路詣死屍
所善取其相。或青淤或膿爛。乃至廣說。若
先起緣外念住者。餘經說復云何通。如說先
於內身住循身觀。次於外身。乃至廣說。答
應作是說。先起緣內念住。所以者何。以有
我故有我所。有我執故有我所執。有我
見故有我所見。有五我見故有十五我所
見。有我愚故有我所愚。有我愛故有眾具
愛。為長養內我求外資具故。問若爾。前所
引經云何通。答彼是念住加行非根本念住。
云何知然。即彼經說善取相已速還本處。
憶念先所取相。若能者善。若不能者復往屍
所。更善取相馳還本處。洗足入房敷座而
坐。以勝解作意令所取相明了現前。是名
念住加行。若時以外所取相置於內身。而
觀察者乃名入根本念住。有說。彼契經說。
果勝作意非念住位。云何知然。即彼經說。
彼新學苾芻得學意已。若欲往澹泊路者
隨欲而往。此中新學苾芻即預流者。及一來
者。故知彼契經說果勝作意非念住位。


如契經說。於內身住循身觀。於外身住
[187-0940b]
循身觀。於內外身住循身觀。乃至廣說。
問此中何者名內身等。何者名外身等答自
相續所攝色名內身。他相續所攝色。及非
有情數色名外身。內法外法說亦爾。自相續
所攝受名內受。他相續所攝受名外受。內心
外心說亦爾。有餘師說。有情數色名內身。
非有情數色名外身。內法外法說亦爾。受心
如前說。脅尊者言。現在名內。過去未來及
無為名外。問何故現在名內。過去未來及無
為名外耶。答以現在法多令有情攝受貪
著。非過去未來及無為故。此中於內身住
循身觀者。住內身自相觀。於外身住循身
觀者。住外身自相觀。於內外身住循身觀
者。住內外身共相觀。乃至法亦爾。有說。於
內身住循身觀者。住內身廣觀。於外身
住循身觀者。住外身廣觀。於內外身住循
身觀者。住內外身略觀。乃至法亦爾。有說。
於內身住循身觀者。對治我執。於外身
住循身觀者。對治我所執。於內外身住循
身觀者。對治我我所執。乃至法亦爾。如我
執我所執。我見我所見說亦如是。有說。於
內身住循身觀者。對治五我見。於外身
住循身觀者。對治十五我所見。於內外身
住循身觀者。對治二十種薩迦耶見。乃至法
亦爾。如我見我所見。如是我愚我所愚說亦
爾。有說。於內身住循身觀者。對治我愛。
於外身住循身觀者。對治眾具愛。於內外
身住循身觀者。對治俱愛。乃至法亦爾。問
齊何當言身念住。乃至法念住圓滿耶。答
[187-0940c]
由二緣故當知圓滿。一分別所緣。二善根
增。分別所緣者。謂若時能以剎那極微分
析所緣。或唯以剎那分析所緣。善根增者。
謂依下生中依中生上。齊此應知念住圓
滿。有說。由轉加行應知圓滿。謂瑜伽師先
分別身。分別身已轉身覺慧次分別受。
分別受已轉受覺慧次分別心。分別心已
轉心覺慧分別於法。譬如農夫引水溉田。
初畦滿已引溉第二。第二滿已引溉第三。第
三滿已引溉第四。此亦如是。有說。齊怨害
相成應知圓滿。怨害相有二種。一令不憙
樂。二令生瞋恚。此中但說令不憙樂名怨
害相。謂瑜伽師分別身已便於身不生憙
樂。而憙樂受等。分別受已復於受不生憙
樂。而憙樂心等。分別心已復於心不生憙
樂。而憙樂於法。分別法已。便於一切境界
不生憙樂應知。爾時念住圓滿。
《說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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