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l0010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唐-五百大阿羅漢 (master)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智蘊第三中修智納息第四之四


諸結法智斷彼結滅法智作證耶。乃至廣說。
問何故作此論。答為止他宗顯正理故。謂
或有執。無間道斷諸結得。解脫道證彼滅
得。如外國諸論師。為遮彼意顯無間道能
斷諸結得亦證彼滅得。若無間道唯斷結
得。解脫道方能證彼滅得者便違此說。諸
結法智斷。彼結滅法智作證等。若以滅道法
智究竟離非想非非想處染者。彼以法智
為無間道。類智為解脫道。如何可說諸結
法智斷。彼結滅即法智作證耶。是故應知。無
間道能斷諸結得。亦證彼滅得。理不可違。
由此因緣故作斯論。諸結法智斷。彼結滅
法智作證耶。答諸結法智斷。彼結滅法智作
證。謂隨法智為無間道。斷爾所結。此無間
道即能證彼爾所滅故。有結滅法智作證彼
[108-0557b]
結非法智斷。謂或忍斷。或餘智斷。彼結滅法
智作證。如預流者。以世俗道斷欲界一品
乃至五品結已。復以法智為無間道。斷第
六品得一來果。爾時無間道法智。證先忍所
斷三界見所斷結滅。及證先世俗智所斷。欲
界前五品修所斷結滅。一來者以世俗道斷
欲界第七第八品結已。復以法智為無間
道。斷第九品得不還果。爾時無間道法智。
證先忍所斷三界見所斷結滅。及證先世俗
智所斷。欲界前八品修所斷結滅。不還者以
世俗道或類智。離初靜慮乃至無所有處染。
以類智斷非想非非想處八品結已。復以
法智為無間道。斷第九品得無學果。爾時
無間道法智。證先忍所斷三界見所斷結滅。
及證先世俗智所斷欲界修所斷結。滅類智
世俗智所斷七地修所斷結滅。類智所斷非
想非非想處前八品修所斷結滅。如是諸結
滅法智作證。彼結非法智斷。諸結類智斷。彼
結滅類智作證耶。答諸結類智斷。彼結滅類
智作證。謂隨類智為無間道。斷爾所結。此
無間道即能證彼爾所滅故。有結滅類智作
證。彼結非類智斷謂或忍斷或餘智斷。彼結
滅類智作證如諸聖者以法智或世俗道離
欲界乃至無所有處染。以法智斷非想非非
想處八品結已。復以類智斷第九品得無
學果。爾時無間道類智。證先忍所斷三界見
所斷結滅。及證先法智世俗智所斷八地修
所斷結滅。法智所斷非想非非想處。前八品
修所斷結滅。如是諸結滅類智作證。彼結非
[108-0557c]
類智斷。諸結苦智斷彼結滅苦智作證耶。答
諸結苦智斷彼結滅苦智作證。謂隨苦智為
無間道。斷爾所結。此無間道即能證彼爾所
滅故。有結滅苦智作證彼結非苦智斷。謂或
忍斷。或餘智斷。彼結滅苦智作證。如預流
者。以世俗道或集滅道智。斷欲界一品乃至
五品結已。復以苦智為無間道斷第六品。
爾時無間道苦智。證先忍所斷三界見所斷
結滅。及證先世俗集滅道智所斷欲界前五
品修所斷結滅。一來者以世俗道及集滅道
智斷欲界第七第八品結已。復以苦智為
無間道。斷第九品得不還果。爾時無間道
苦智。證先忍所斷三界見所斷結滅。及證先
世俗集滅道智所斷。欲界前八品修所斷結
滅。不還者以世俗道或集滅道智。離初靜慮
乃至無所有處染。以集滅道智。斷非想非非
想處八品結已。復以苦智為無間道。斷第
九品得無學果。爾時無間道。苦智證先忍
所斷三界見所斷結滅。及證先世俗集滅道
智所斷。八地修所斷結滅。集滅道所斷非想
非非想處。前八品修所斷結滅。如是諸結滅。
苦智作證。彼結非苦智斷。如說苦智說集
滅道智。應知亦爾。問前門此門有何差別。
答諸有欲令無間道斷諸結得。解脫道證
彼滅得者。彼說前門顯無間道作用。此門顯
解脫道作用。諸有欲令無間道能斷諸結
得。亦證彼滅得者。彼說前門顯無間道能
斷諸結得及證彼滅得。此門唯顯無間道
證諸結滅得。如斷結得證彼滅得。捨過失
[108-0558a]
修功德。捨無義得有義。捨下劣得勝妙。
離愛染苦。證寂靜樂。應知亦爾。復次前
門顯斷有為。此門顯證無為。復次前門顯
頓斷。此門顯數斷。復次前門顯斷時即證。
此門顯先斷後證。是謂前門此門差別
眼根乃至無色界修所斷無明隨眠。於十智
中幾智知耶。乃至廣說。問何故作此論。答
為止他宗顯正理故。謂或有執。有諸覺
慧無所緣境。如取幻事健達縛城。鏡像水
月影光鹿愛旋火輪等。種種覺慧皆無實境。
為遮彼執顯諸覺慧皆實有境。或復有執。
有能知智不知所知。有所知境非智所知。
為遮彼執顯無能知智不知所知。及無
所知境非智所知。由此因緣故作斯論。若
問攝應依十八界審思而答。若問識應
依十二處審思而答。若問隨眠應依五部
審思而答。若問智應依四聖諦審思而答。
如是諸法易可顯示。易可施設。此中問
智故應依四聖諦審思而答。然一切法略
有五種。謂四諦所攝及所不攝。此中三界
苦集。及道諦所攝法各有二種。謂相應及
不相應。滅諦所攝法。及諦所不攝法各唯一
種。謂不相應。欲界苦集諦所攝。相應法七
智知。除類滅道智。不相應法六智知。除類
他心滅道智。色界苦集諦所攝。相應法七智
知。除法滅道智。不相應法六智知。除法他
心滅道智。無色界苦集諦所攝。相應不相應
法俱六智知。除法他心滅道智。滅諦所攝法
六智知。除他心苦集道智。道諦所攝相應法
[108-0558b]
七智知。除苦集滅智。不相應法六智知。除
他心苦集滅智。諦所不攝法一智知。謂世俗
智。是謂此處略毘婆沙。此中眼根七智知等。
准前所說應知其相。問何故名智。答能知
所知故名為智。問何故名所知。答是智所
知故名所知。尊者妙音作如是說。能量故
名智。所量故名所知。能稱所稱能度所度
應知亦爾。脇尊者言能知故名智。若法是智
所行所緣所取境事。說名所知。智與所知
相對建立。故無有智不知所知。亦無所知
非智所知。無智無所知。無所知無智
如說無常想。若習若修。若多所作。能除一
切欲貪。色貪。無色貪。掉舉。我慢。無明。乃至
廣說。問何故作此論。答為廣分別契經義
故。謂契經說。無常想若習若修若多所作。廣
說如前。契經雖有是說而不分別其義。經
是此論所依根本。彼未說者今應說之。故
作斯論。問世尊何故說此契經。答有諸有
情。心多懈怠不勤精進捨諸善軛。為勸策
彼故說此經。復次為勸學者捨後有愛故
說此經。謂世尊說彌勒當來成佛時事。有
諸學者作是念言。願我當見彼成佛事乃
般涅槃。故佛告言。汝等今者。有諸資具少
時適意故愛後有。若乏資緣為苦所逼便
於諸有都不愛樂。爾時應修此無常想。永
盡諸漏而般涅槃。是故不應貪愛後有。故
為學者說此契經。


然無常想。若習若修若多所作。能除一切欲
貪者。此想應言法智相應。謂苦法智。此想
[108-0558c]
應言有尋有伺。謂未至定尋伺俱生。此想應
言捨根相應。謂未至定捨根俱生。此想應
言與無願俱。謂苦無願相應。此想應言
緣欲界繫。謂緣欲界五蘊。能除一切色貪
者。此想應言類智相應。謂苦類智。此想應
言。或有尋有伺。謂未至定及初靜慮尋伺俱
生。或無尋唯伺。謂靜慮中間唯伺俱生。或無
尋無伺。謂在後三靜慮。此想應言。或樂根
相應。謂在第三靜慮。或喜根相應。謂在初二
靜慮。或捨根相應。謂在未至定靜慮中間第
四靜慮。此想應言與無願俱。謂苦無願相
應。此想應言緣色界繫。謂緣色界五蘊。能
除一切無色貪者。此想應言類智相應。謂
苦類智。或有尋有伺。或無尋唯伺。或無尋無
伺。樂喜捨根相應與無願俱。緣無色界繫。
如前能除色貪想說有差別者。此想或無
尋無伺。謂在後三靜慮。及前三無色。或捨根
相應。謂在未至定靜慮中間第四靜慮及前
三無色。緣無色界繫。謂緣無色界四蘊。能
除一切掉舉我慢無明者。此想應言法類智
相應。謂苦法類智。此想應言。或有尋有伺。或
無尋唯伺。或無尋無伺。樂喜捨根相應與無
願俱。皆如前能除無色貪想說。此想應言。
或緣欲界繫。謂緣欲界五蘊。或緣色界繫。
謂緣色界五蘊。或緣無色界繫。謂緣無色
界四蘊。


問一切聖道皆能斷結。何故唯說無常想耶。
答此中想聲顯諸聖道。謂佛或時以受聲想
聲思聲意聲燈聲信精進念定慧聲船筏聲山
[108-0559a]
石聲水聲花聲慈悲喜捨聲。顯諸聖道。廣說
如前。此中亦爾故不應難。問無常想唯能
對治二部煩惱。謂見苦及修所斷。何故此中
說能除一切三界貪等。答此中但應說能
除三界貪等。不應說一切。而說一切者。
一切有二種。謂少分一切。及一切一切。此
中但說少分一切。謂見苦及修所斷一切非
餘。復次佛為聖者說此契經。彼已永斷見
所斷結。勸彼修習此無常想。令斷一切三
界修所斷結故無有過。問無常想能對治
七隨眠。何故此中唯說能斷貪慢無明。答由
此三種通三界遍五部。是故偏說。五見及
疑雖通三界而不遍五部。瞋雖遍五部
而不通三界。故不說之。復次由此三種通
三界異生聖者。俱可現行。是故偏說。五
見及疑雖通三界。而諸聖者必不現行。瞋
雖異生聖者俱可現行。而不通三界。是故
不說。問何故貪分三界差別而掉舉等不
然。答彼亦應分三界差別。而不分者應知
有餘。復次欲現異說異文莊嚴於義。令受
持者生欣樂故。復次欲現二門二略。乃至
廣說。復次貪愛是重難斷難破。多諸過患。
是故偏分。復次以貪愛故諸界諸地諸部差
別。是故偏分。問修無常想能除七慢。何故
此說唯除我慢。答此中且說近對治故。謂
無常想是我慢近對治。如契經說。若諸苾
芻。修無常想者能引無我想。若住無常無
我想者。能斷我慢速盡諸漏。問何故一切
隨煩惱中唯說掉舉。答隨煩惱中過患增者
[108-0559b]
唯有掉舉。謂通三界是纏性攝。惛沈雖具
如是二義。而在上界順等至故。過患不增。
是故此中偏說掉舉。如說七處善三義觀。能
於此法毘㮏耶中速盡諸漏。云何為七。謂
如實知色色集色滅趣色滅行色味色患色
出。如實知受想行識七亦爾。此智當言法
智乃至道智耶。乃至廣說。問何故作此論。答
為廣分別契經義故。謂契經說。苾芻當知。
有七處善及三義觀。廣說如前。契經雖作
是說而不分別其義。經是此論所依根本。
彼未說者今應說之。故作斯論。問世尊何
故說此契經。答有諸學者已入見道。住修
道中為修所斷煩惱所惱。世尊欲令修彼
對治。告言。汝等已得聖道。何不依之斷餘
煩惱。如勇健人為怨所惱。他人告曰汝既
勇健。寧不害怨而為彼惱。復次有諸學者
已得初果。於後勝果不作加行。設作加
行不如實知。世尊欲令起勝加行告言。汝
等若能不捨先得預流諸加行者。不久必
獲究竟漏盡。佛為彼故說此契經。


如實知色是四智。謂法類世俗苦智者。此中
法智知欲界色果。類智知色界色果。世俗
智知一切色果。苦智知有漏色果非常苦空
非我。此雖有四而立一善。皆同觀察一色
果故。如實知色集是四智。謂法類世俗集
智者。此中法智知欲界色因。類智知色界色
因。世俗智知一切色因。集智知有漏色因集
生緣。此雖有四而立一善。皆同觀察一色
因故。如實知色滅是四智。謂法類世俗滅
[108-0559c]
智者。此中法智知欲界色滅。類智知色界色
滅。世俗智知一切色滅。滅智知有漏色滅
靜妙離。此雖有四而立一善。皆同觀察一
色滅故。如實知趣色滅行是四智。謂法類
世俗道智者。此中法智知欲界色對治道。
類智知色界色對治道。世俗智知一切色對
治道。道智知有漏色對治道如行出。此雖
有四而立一善。皆同觀察一色道故。如實
知色味是四智。謂法類世俗集智者。此中四
智皆知色味如前應知。此雖有四而立一
善。皆同觀察一色集故。如實知色患是四
智。謂法類世俗苦智者。此中四智皆知色患
如前應知。此雖有四而立一善。皆同觀察
一色苦故。如實知色出是四智。謂法類世
俗滅智者。此中四智皆知色出如前應知。
此雖有四而立一善。皆同觀察一色滅故。
如實知受想行識七亦爾者。如觀色說。問
若爾。應說三十五處善。或無量處善何故說
七。答觀一一蘊各各有七。不過七數故說
有七。如餘經說。諸預流者極七反有。彼
若別說二趣二有應二十八。謂人趣有七
天趣有七。人中有七天中有七。然不過
七故說七名。又如餘經說有二法。謂眼色
乃至意法。又如餘經說三轉法輪有十二
行相。彼不過二及十二故說二十二。此亦
如是。脇尊者言。此經應說如實知色乃至
識。如實知色集乃至識集。如實知色滅乃
至識滅。如實知趣色滅行乃至趣識滅行。如
實知色味乃至識味。如實知色患乃至識患。
[108-0560a]
如實知色出乃至識出。若作是說唯有七處
善。非三十五或無量種。復次若略說有七
處善。若廣說有三十五或無量種。契經略說
故唯有七。如略廣總別。不分別分別頓說漸
說應知亦爾。復次為利根者說七處善。為
鈍根者說三十五或無量種。如利根鈍根。
因力緣力內分力外分力。內思惟力外聞法
力。開智說智應知亦爾。復次依近觀察說七
處善。依遠觀察說三十五或無量種。如近
遠隣逼非隣逼現前非現前。此眾同分餘眾
同分應知亦爾。復次依無漏觀說七處善。
依有漏觀說三十五或無量種。如有漏無
漏。世出世縛解。繫不繫應知亦爾。復次依
現觀時說七處善。依觀察時說三十五或
無量種。復次依總相觀故說七處善。依別
相觀故說三十五或無量種。如總相別相
觀。自相共相觀。自相共相覺。自相共相作意
應知亦爾。


問此中為說自相作意。為說共相作意耶。
設爾何失。若說自相作意者。此中所說當
云何通。如說七處善三義觀。能於此法毘
㮏耶中。速盡諸漏非自相作意可能盡
漏。若說共相作意者。此中所說復云何通。
如說如實知色乃至如實知識。答應作是
說。此中正說自相作意。問若爾云何能速盡
漏。答此自相作意能引共相作意。彼共相作
意能速盡漏。依展轉因故作是說。復有說
者。此中正說共相作意。問若爾云何此契經
說。如實知色乃至如實知識耶。答此契經中
[108-0560b]
應作是說。如實知蘊蘊集蘊滅趣蘊滅行蘊
味蘊患蘊出。而別說者。應知說時異。現觀時
異。如佛為四天王先以聖語說四聖諦。二
解二不解等如前已說。故知說時異現觀時
異。謂說時別說。現觀時總現觀故。
問七處善三義觀有何差別。答名即差別。謂
名七處善。名三義觀故。有作是說。七處善
是無漏。三義觀是有漏。問若爾此說當云何
通。如實知色是四智。謂法類世俗苦智等。答
此世俗智雖亦容有而不現行。復次此七處
善是聖行相。說為無漏實通有漏。對三義
觀非聖行相。唯是有漏故名無漏。問為能
以七處善入三義觀耶。答不能以七處善
是無漏行相。三義觀是有漏行相故。復有說
者。七處善通有漏無漏。三義觀唯有漏。問
為能以七處善入三義觀耶。答能。然多用
功力。多起作意。多作加行。謂如實知色乃
至識。如實知色患乃至識患而入蘊觀。如
實知色集乃至識集。如實知色味乃至識味
而入處觀。如實知色滅乃至識滅。如實知
色出乃至識出而入界觀。雖能如是以七
處善入三義觀。而多用功力。多起作意。多
作加行。問三義觀在前七處善在後。世尊
何故先說七處善。後說三義觀耶。答雖三
義觀在前七處善在後。而先說七處善後
說三義觀者。於說於文皆隨順故。復次如
是次第說者受者皆隨順故。復次若作是說。
於文於義皆圓滿故。若先說三義觀。後說
[108-0560c]
七處善者。則於義雖圓滿而於文不圓滿。
尊者妙音作如是說。應前說者則前說之。
應後說者則後說之二俱無過。以三義觀
位別有二。一在見道前。二在修道前。見
道前者此中不說。修道前者此中說之。如
見道修道。見地修地未知當知根已知根應
知亦爾。脇尊者言。此中說四地。謂修行地見
地修地無學地。如說七處善三義觀者說修
行地。如實知色色集色滅趣色滅行乃至識
亦爾者說見地。如實知色味色患色出乃至
識亦爾者說修地。速盡諸漏者說無學地。
問何故見道中說四處善。修道中但說三處
善耶。答以見道處所決定對治決定非修道
故。復次以見道所緣決定對治決定非修道
故。復次以見道初得見諦初得現觀。修道已
得見諦已得現觀故。復次以見道初得聖種
性初得聖行相。修道已得聖種性已得聖
行相故。問何故於此七處善中。再說前三
諦。一說道諦耶。答此中道諦數分別故。謂如
實知色乃至識。此如實知皆是道諦。如實知
色集乃至識集。色滅乃至識滅趣。色滅行乃
至趣識滅行。色味乃至識味。色患乃至識患。
色出乃至識出。此如實知亦皆是道諦。既於
道諦數分別故不再說之。復次有已生苦
有未生苦。有已生苦因有未生苦因。有已
生苦滅有未生苦滅。如是諸法唯有道諦
能知斷證。故說三諦則已說道。復次有近
苦有遠苦。有近苦因有遠苦因。有近苦
滅有遠苦滅。如是諸法唯有道諦能知斷
[108-0561a]
證。故說三諦則已說道。復次三諦有邊是
故再說。道諦無邊故唯一說。問因論生論。何
故三諦說有邊而道諦說無邊耶。答苦可
盡知。集可盡斷。滅可盡證。道不可盡修
故。餘義廣說。如現觀邊世俗智處。復次前四
處善說見道位。見道必具觀察四諦故具說
四。後三處善說修道位。修道位中所修聖道
即是道諦。未必具觀四聖諦故但說三種。
復次一切賢聖皆厭苦集欣樂涅槃。聖道不
爾。是故世尊再說三諦一說道諦。問何故見
道中先說苦諦後說集諦。而修道中先說
集諦後說苦諦耶。答見道中依現觀次第。
修道中依因果次第故作是說。復次見道中
依見次第。修道中依說次第故作是說。以
見次第先果後因。說次第先因後果故。復
次佛依修道為愛行者。說斷愛法作如是
言。汝等先應觀察諸蘊味。觀察味已見味
過患。見過患已能速出離。復次修道位中已
於生死有分齊故不多厭苦。但為煩惱擾
濁心故多厭煩惱。諸煩惱中愛數行故多分
厭愛。故修道中先觀愛味。次觀愛患。後觀
愛出。復次愛於現在最能引心馳流諸境。
愛於未來最能潤有令不斷絕。故諸聖者
厭愛心增。修道位中先觀愛味。次觀愛患。
後觀愛出。問何故世尊令所化者數數觀
察所知境界。答無始時來迷所知境失於正
道。沈淪生死受種種苦。世尊欲令悟所
知境趣於正道。超出生死離種種苦。故令
數觀所知境界。此中要者。謂七處善及三義
[108-0561b]
觀。問先集後味有何差別。答名即差別。謂
名色等集。名色等味故。復次集通六識味
唯意地。復次集通染污不染污。味唯染污。復
次集通三界味唯欲界。復次集通業煩惱
味唯煩惱。復次集通諸煩惱。味唯是愛是謂
差別。問諸蘊集為是一為有異耶。設爾何
失。若是一者契經所說當云何通。如說憙集
故有色集觸集故有三蘊集。名色集故有
識集。若有異者。施設論說復云何通。如說
此愛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皆是苦因。苦根
本苦道路。苦由緒。苦能作。苦生苦緣。苦有
苦集。及苦等起。答應作是說。有別緣故諸
蘊集是一。有別緣故諸蘊集有異。謂依遠
因故諸蘊集是一。依近因故諸蘊集有異。
如依遠近在彼在此不現前現前。餘身眾
同分此身眾同分應知亦爾。復次契經中說
三種集異一煩惱。集二苦。集三業。集謂憙
集故有色集者說煩惱集。觸集故有三蘊
集者說苦集。名色集故有識集者說業
集。此經中說業名色故。如說煩惱苦業集
煩惱。苦業有煩惱。苦業生煩惱。苦業路應
知亦爾。復次契經中說三時有異。一積集
時。二受用時。三守護時。謂憙集故有色集
者說積集時。觸集故有三蘊集者說受用
時。名色集故有識集者說守護時。復次此
中別說三時有異。一將和合時。二正和合
時。三不別離時。謂憙集故有色集者說將
和合時。觸集故有三蘊集者說正和合時。
名色集故有識集者說不別離時。復次此契
[108-0561c]
經中說三有異。一中有。二本有。三生有。謂
憙集故有色集者說中有。觸集故有三蘊
集者說本有。名色集故有識集者說生有。
復次喜集故有色集者說名緣色。觸集故
有三蘊集者說名緣名。名色集故有識集
者說名色緣名。復次以愛希求未來諸有身
分自體故。世尊說憙集故有色集。觸能長
養心心所法。任持牽引令現在前。故世尊
說觸集故有三蘊集。識依名色增長廣大。
故世尊說名色集故有識集。問先苦後患有
何差別。答名即差別。謂名色等苦。名色等
患故。復次苦通三受。患唯苦受。復次苦通
染污不染污患唯染污。復次苦通三界患唯
欲界。復次苦通煩惱業苦患唯煩惱。復次
苦通諸煩惱。患唯在愛。是謂差別。色乃至
識滅。色乃至識出。何差別耶。答若由此愛
諸色集起。彼斷名色滅。若諸餘愛緣色增
廣。彼斷名色出乃至廣說。問何故此中問色
等滅而答愛等滅耶。答因斷故果隨斷。因
滅故果隨滅。因息故果隨息。捨因故亦捨果。
吐因故果亦吐。若斷道路諸有不續。色等永
滅便至苦邊故。問色等滅而答愛等滅。問
何故此中已生愛等斷名滅。未生愛等斷名
出耶。答已生煩惱業已有所作。已障聖道。
已取果。已與果。已為同類遍行異熟因。已
取等流異熟果。於自相續已作染污。已作
繫縛。已作苦事。但可斷滅。不可出離故說
為滅。未生煩惱業與上相違。可出離故說
之為出。如三苦事。一者已受。二者正受。
[108-0562a]
三者當受。已正受者不可出離。當應受者或
以自力。或以他力。或財物力而可出離。問
何故此中三說愛。再說餘煩惱業耶。答以
愛難斷難破。難可越度多諸過患。甚可
訶責故三說之。如諸賊女人與餘惡法。總
訶厭已復別訶厭。復次由愛力故界別地別
部別。一切煩惱因愛而生。因愛增長故三說
之。問何故諸處以種種問。數數分別滅諦
非餘。答以此滅諦一切法中最勝最妙。四聖
諦中亦最勝妙故多分別。問何故此中但問
答分別滅出差別非集味苦患耶。答亦應
說彼二種差別。而不說者是有餘說。復
次此中以後顯示於前。謂問答分別滅出
差別。應知前二亦應說之。復次滅諦最勝
故偏分別苦集非勝故不說之。
《說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