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3a0080 大學衍義補-明-丘濬 (master)


[111-1a]
欽定四庫全書
 大學衍義補卷一百十一
             明 丘濬 撰
 治國平天下之要
  慎刑憲
   簡典獄之官
舜典帝曰臯陶蠻夷猾夏寇賊姦宄汝作士
 鄭𤣥曰猾亂也羣行攻刦曰寇殺人曰賊在外曰姦
[111-1b]
 在内曰宄士理官也
  臣按此萬世命官掌刑之始盖帝世兵刑合而為
  一所謂蠻夷猾夏三代以後則屬之兵官而刑官
  所掌者寇賊姦宄而已而後世羣行攻刦之寇則
  亦以屬兵焉
周官司寇掌邦禁詰姦慝刑暴亂
 吕祖謙曰姦慝隱而難知故謂之詰推鞫窮詰而求
 其情也暴亂顯而易見直刑之而已
[111-2a]
 蔡沈曰秋官卿主寇賊法禁詰姦慝刑彊暴作亂者
 掌刑不曰刑而曰禁者禁於未然也
  臣按司寇六卿之一在虞廷謂之士師在周謂之
  司寇在漢謂之廷尉唐宋以來刑部尚書侍郎是
  也
立政周公若曰太史司寇蘇國/名公式敬爾由獄以長我
王國茲式有慎以列用中罰
 蔡沈曰此周公因言慎罰而以蘇公敬獄之事告之
[111-2b]
 太史使其并書以為後世司獄之式也左傳蘇忿生
 以溫為司寇周公吿太史以蘇忿生為司寇用能敬
 其所由之獄培植基本以長我王國令於此取法而
 有謹焉則能以輕重條列用其中罰而無過差之患
 矣
 陳櫟曰蘇公所以為司寇在乎敬後人之法蘇公在
 乎慎能慎則能敬矣固為後之司獄者慮尤為後之
 君用人以司獄者慮能如蘇公者則用否則斥
[111-3a]
  臣按蘇公一獄官也敬其所由之獄謂其能使天
  下無寃獄可矣而周公乃謂之能長我王國且使
  太史書之以為後世司獄之法然則治天下豈無
  他道而必以刑獄培植國家之基本乎孟子曰三
  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仁之效
  及於天下非百年而不洽不仁之效一日行之則
  有一日之害一年行之則有一年之害盖不終朝
  而已遍於寰區矣所以為此者固出於其君之心
[111-3b]
  而所以廣君之虐於天下者則其臣為之也觀諸
  秦隋以來可見已人君不仁之政固非一事然皆
  假刑以行之假刑以立威尤不仁之政之大者也
  周公吿成王以立政用人之事而末舉蘇公敬獄
  為言且欲以為式於天下後世然不謂之治獄而
  謂之敬獄而又欲後人取法而有慎焉所謂敬所
  謂慎敬則存於心者不敢忽慎則見於事者不敢
  肆雖則以告太史而實以之而告於王也使為獄
[111-4a]
  官者能用敬慎以治獄而用獄官者又能擇敬慎
  之人而用之則凡所以治獄者無非仁而不仁之
  事則有所不行矣所行無非仁是能重民命矣能
  重民命則足以延國命矣民命之有永乃天命之
  所由永也
君陳王曰殷民在辟予曰辟爾惟勿辟予曰宥爾惟勿
宥惟厥中
 蔡沈曰言殷民之在刑辟者不可徇君以為生殺惟
[111-4b]
 當審其輕重之中也
 陳經曰君之喜怒無常情法之輕重有常理不徇君
 而徇理之中可也君言茍是從君可也非從君乃從
 理也君言茍未是則從理可也從理乃所以從君也
  臣按成王以是告君陳即周公吿成王以文王罔
  兼庶獄及不誤于庶獄之意也後世人主惟恐其
  臣之不徇已有不徇已者或怒或斥其視成王之
  告君陳惟恐其臣之或徇乎已其人之賢不肖何
[111-5a]
  如也是固其得於家庭之傳輔弼之訓然其天質
  之美亦於是乎見之後世人主所當取法者也
吕刑王曰典獄非訖盡/也于威權勢/也惟訖于富賄賂/也敬忌
罔有擇言在身惟克天德自作元命配享在下
 蔡沈曰當時典獄之官非惟得盡法於權勢之家亦
 惟得盡法於賄賂之人言不為威屈不為利誘也敬
 忌之至無有擇言在身大公至正純乎天德無毫髪
 不可舉以示人者天德在我則大命自我作而配享
[111-5b]
 在下矣在下者對天之辭盖推典獄用刑之極功而
 至於與天為一者如此
 吕祖謙曰典獄不得行其公者非為威脅則為利誘
 欲威不能屈富不得淫惟在敬忌無擇言在身而已
 又曰典獄之官民之死生係焉須是無一毫私意所
 言無非公理方可分付以民之死生天德所謂至公
 無私之德到自作元命地位命是命令所制刑之命
 皆是元善不可復加之命方可後世多以典獄為法
[111-6a]
 家賤士民之死生寄於不學無知之人和氣不召乖
 氣常有所以不能措天下之治蓋掌刑之官代天行
 罰天討有罪天所以整齊天下之民元不是自家事
 惟敬五刑以成三德敬五刑是專敬天理三德是或
 當用正直或當用剛克或當用柔克各得其當若不
 敬天命為害所逼為利所誘用刑必差須是置禍福
 於度外專敬天命刑無不得其當則民有所措手足
 此所以培養根本故三代得天下以仁
[111-6b]
  臣按刑獄之事實闗於天典刑者惟一循天理之
  公而不徇乎人欲之私權勢不能移財利不能動
  如此用刑者無愧於心受刑者允當其罪吾之心
  合天之心矣然非在我者一於敬而不敢忽一於
  忌而不敢肆行之于身皆可言之於口無一事而
  不可對人言者不能也允若茲則吾之所存者合
  乎天心而吾之所得者純乎天德矣彼其生死夀
  夭之命乃天所以制斯人者今我德與天一則制
[111-7a]
  生人之命在我矣夫天髙高而在上所以制人之
  命者也典獄者雖在於下而其所典之職亦以制
  人之命焉豈非配享在下乎典獄之職所係之重
  如此膺天命而制生靈之命者可不擇其人以用
  之乎要之獄所以不公者外為權勢之囑託内為
  財利之賄賂故也然典獄之官所以不訖於威富
  者其根本則又在於上之人焉上之人誠嚴申明
  祖宗之法使有罪者不以賄免戒飭左右之人使
[111-7b]
  掌法者得以執奏而所用以居是官者又必得夫
  存心敬畏秉性剛直之人用之則法不至於私濫
  人不死於非命人心允合於天心逆氣不傷於和
  氣乎吁臣之所為乃承君之所命臣之所以作民
  之命由君作臣之命也臣德克享於天則君德可
  知也或曰典獄用刑人臣事也蔡氏謂推其極至
  於與天為一何哉天者公而已矣天以至公之道
  付之君君以天討之公付之臣臣能奉公與天無
[111-8a]
  間是即君之所以無間於天也
王曰嗟四方司政典獄非爾唯作天牧今爾何監非時
伯夷播刑之迪其今爾何懲惟時苗民匪察於獄之麗
附/也罔擇吉人觀于五刑之中惟時庶威奪貨
 蔡沈曰司政典獄諸侯也為諸侯主刑獄而言非爾
 諸侯為天牧養斯民乎為天牧民則今爾何所監懲
 所當監者非伯夷乎所當懲者非有苗乎伯夷布刑
 以啓迪斯民捨臯陶而言伯夷者探本之論也苗民
[111-8b]
 不察於獄辭之所麗又不擇吉人俾觀于五刑之中
 惟是貴者以威亂政富者以貨奪法
  臣按刑者天所以討有罪討有罪所以安無罪之
  民也司政典獄並言者以諸侯受天子之命以為
  一方之主既司夫民政復典夫刑獄也政所以安
  民生獄所以治民罪皆奉天子之命以牧養其民
  然天子之命即天命也天子之民即天民也安民
  生固所以全其天命治民罪亦所以全其天命也
[111-9a]
  有罪者治之則不敢復為惡而無罪之民皆得遂
  其生而全其天矣
王曰嗚呼念之哉伯父伯兄仲叔季弟幼子童孫皆聽
朕言庶有格至/也命今爾罔不由慰日勤爾罔或戒不勤
 蔡沈曰此吿同姓諸侯也參錯訊鞫極天下之勞者
 莫若獄茍有毫髪怠心則民有不得其死者矣罔不
 由慰日勤者爾所用以自慰者無不以日勤故職舉
 而刑當也爾罔或戒不勤者刑罰之用一成而不可
[111-9b]
 變者也茍頃刻之不勤則刑罸失中雖深戒之而已
 施者亦無及矣戒固善心也而用刑豈可以或戒也
 哉
  臣按三代之世封建之法行故穆王所戒者伯父
  伯兄仲叔季弟幼子童孫皆其同姓諸侯也盖天
  下有天下之刑一國有一國之刑天下之刑則天
  下之有罪者係累於其獄一國之刑則一國之有
  罪者禁錮於其獄人非一人也五木具其身百憂
[111-10a]
  嬰其心度一日有如三秋者矣而為邦國之君典
  刑獄之政置其身於安逸之地忘其人在困阨之
  中則有不得其死者矣吾何惜夫頃刻之勞而不
  盡吾心焉而使斯人無罪而就死地哉一息或怠
  而致數人之死命後雖悔之亦無及矣吾心何由
  而安哉此所以用之慰者必以日勤然後職舉而
  刑當也
非佞折獄惟良折獄
[111-10b]
 蔡沈曰佞口才也非口才辯給之人可以折獄惟溫
 良長者視民如傷者能折獄而無不在中也
 林之竒曰佞人禦人以口給如周亞夫詣廷尉責問
 曰君侯欲反何也答曰臣所買器乃葬器也何謂反
 乎吏曰君縱不反地上即反地下矣所謂佞折獄也
  臣按折獄之官人命所係是以自古典獄之官必
  用易直仁厚之長者以任之盖以箠楚之下何求
  不得和顔恱色以詢之猶恐畏威懼刑而不敢盡
[111-11a]
  其情况禦之以口給乎
王曰嗚呼敬之哉官典獄/之官諸/侯同/族異/姓朕言多懼朕
敬于刑有德惟刑今天相民作配在下
 蔡沈曰此總告之也朕之於刑言且多懼况用之乎
 朕敬于刑者畏之至也有德惟刑厚之至也今天以
 刑相治斯民汝實任責作配在下可也
  臣按先儒謂官伯官之長前曰自作元命配享在
  下今曰今天相民作配在下則獄官乃配天者也
[111-11b]
  人君知獄官可以配天則於命是官也必不敢輕
  人臣知獄官可以配天則於居是官也必能自重
  穆王於前既曰念之哉念之云者即帝舜恤之之
  意也又曰敬之哉敬之云者即帝舜欽之之意也
  穆王之作此書雖曰耄荒然帝王心法之傳千載
  猶可想見此吕刑之書所以見取於孔子也歟
周禮刑官屬大司寇卿一人小司寇中大夫二人士師
下大夫四人鄉士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
[111-12a]
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
十人
 鄭𤣥曰鄉士主六鄉之獄
 賈公彦曰刑官有虞氏曰士夏曰大理周曰大司寇
  臣按大司寇一人即今刑部尚書小司寇二人即
  今左右侍郎鄉士以下鄭註謂主六鄉之獄即今
  十三司分掌各道刑獄是也自唐以來分為六部
  而刑部分四屬曰憲部曰比部曰司門部曰都官
[111-12b]
  部國初因之至洪武二十三年始改為十三部後
  又加以貴州交阯為十四其後棄交阯惟存十三
  部焉盖有合於周官刑官之屬鄉士掌六鄉之獄
  之制可見前聖後聖之心其揆一也
小司寇之職歲終則令羣士計獄弊訟登中于天府
 鄭𤣥曰登中上其所斷獄訟之數
 賈公彦曰羣士謂鄉士遂士以下
  臣按登中于天府說者謂獄訟之中言事實之書
[111-13a]
  也必登于天府者以刑所以致天討故登于天府
  而藏之且示重其書而有謹於用之意臣竊以為
  所謂中者意者取其所計弊獄訟之得其中者上
  于天府使藏之以為法比後有罪犯有合于是者
  則援引以為質也如此庶於文法為順
鄉士掌國中遂士掌四郊/縣士掌野各掌其鄉之民數遂士掌其/遂之民數
縣士掌其/縣之民數而糾戒之遂士縣士亦/各糾其戒令聽其獄訟察其辭辯
其獄訟異其死刑之罪而要之旬而職聽于朝遂士縣/士皆同
[111-13b]
惟旬遂士二/旬縣士三旬司寇聽之斷其獄弊其訟于朝羣士司刑
皆在各麗附/也其法以議獄訟獄訟成士師受中協日刑
殺肆陳/尸之三日遂士則協日就郊而刑殺縣士/則協刑殺各就其縣餘並同若欲免
之則王㑹其期遂士則王命三公㑹其期/縣士則王命六卿㑹其期
 吳澂曰掌國中謂國中至百里郊也凡六鄉之獄皆
 在國中要之者謂為其罪法之要辭受中謂受獄訟
 之成也協日刑殺謂可刑殺之日也肆之謂陳尸期
 謂王欲赦之人則鄉士職聽於朝司寇聽之之日則
[111-14a]
 王以時親往議之也
  臣按刑官而以士名則自虞廷已然其在朝者謂
  之士師布列於外者在六鄉謂之鄉士在六遂謂
  之遂士在各縣謂之縣士各掌其民之數其所以
  糾戒令聽獄訟察虚實辯曲直異死刑而為其要
  辭以職事而聽於朝而司寇聽之三士皆同也而
  其日數則不同焉鄉士則旬日也遂士則二旬也
  縣士則三旬也及夫斷其獄弊其訟於朝羣士與
[111-14b]
  司刑之官皆在焉各以其所犯罪附之於法合衆
  所麗之法而參議之士師乃受其成獄協之於可
  殺之日始加以刑殺而陳其尸者三日三士皆同
  也惟所肆之處則不同焉鄉則市朝也遂則於其
  遂也縣則於其縣也若其人之罪有可矜而可疑
  王欲免之六鄉則王自㑹於司寇而自為之期六
  遂則王命三公㑹其期各縣則王命六鄉㑹其期
  三士之地不同而皆掌民數其糾戒令聽獄訟則
[111-15a]
  同也而皆謂之士焉夫謂之士者理官也士居四
  民之先而列五爵之一列官分職不皆謂之士而
  理官獨謂之士者盖以此官民命所繫天討所寓
  國家所以得失民心皆在於此故非明義理備道
  德通經學者不可以居之自虞廷以臯陶為士而
  周人自秋官卿以下内外掌刑之官皆以士名盖
  以示後世使知刑官之重而不可雜以他流也本
  朝定制風憲官不以吏員為之深得虞周之意
[111-15b]
漢文帝時張釋之為廷尉上行出中渭橋有一人從橋
下走乗輿馬驚捕屬廷尉釋之奏犯蹕當罸金上怒釋
之曰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之也今法如是重之是
不信於民也且方其時上使使誅之則已今已下廷尉
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傾天下用法皆為之輕重民安所
錯其手足惟陛下察之上良久曰廷尉當是也其後人
有盗高廟坐前王環得下廷尉治釋之奏當棄市上大
怒曰人無道乃盗先帝器吾屬廷尉者欲致之族而君
[111-16a]
以法奏之謂依律/而斷也非吾所以共承宗廟意也釋之免冠
頓首謝曰法如是足也且罪等然以逆順為差今盗宗
廟器而族之有如萬分一假令愚民取長陵一抔土陛
下且何以加其罪乎帝乃白太后許之
 楊氏曰釋之論犯蹕其意善矣然曰方其時上使人
 誅之則已是則開人主妄殺人之端也既曰法者天
 子所與天下公共則犯法者天子必付之有司以法
 論之安得越法而擅誅乎
[111-16b]
  臣按張釋之為廷尉文帝欲當犯蹕者以罪而釋
  之罰金文帝欲當盗高廟玉環者以族釋之當以
  棄市可謂能守職執法而以道事君者矣其視張
  湯視上意所欲罪釋而為之出入者不啻鸞鳯之
  與鷹鸇矣雖然釋之敢言固難而文帝之能從尤
  難後世為法官者固當以釋之為法而文帝之從
  諫如流而不飾非拒諫以私怒刑人尤人主之盛
  德也萬世人主所當師焉
[111-17a]
宣帝本始四年詔曰間者吏用法巧文寖深是朕之不
德也夫決獄不當使有罪興起/也當重而輕使有/罪者起邪心不辜
䝉戮父子悲恨朕甚傷之今遣廷史與郡鞫獄仕輕禄
薄其為置廷平秩六百石員四人其務平之以稱朕意
於是選于定國為廷尉求明察寛恕黄覇等以為廷平
季秋後請讞時上常幸宣室齋居而決事獄刑號為平矣
  臣按漢既有廷尉而又立廷平後世以大理寺平
  允法司刑獄其原盖出於此
[111-17b]
  本朝設大理寺卿一人少卿寺丞各二人又分其
  屬為左右二寺設正副評事凡刑部都察院所問
  罪獄必俟平允然後法司定罪若罪名不當駁囘
  再問
魏明帝時衞覬奏曰刑法者國家之所貴重而私議之
所輕賤獄吏者百姓之所懸命而選用者所卑下王政
之弊未必不由此也請置博士轉相教授事遂施行
 胡寅曰懷天下者當以仁理天下者當以義律令者
[111-18a]
 聊以記刑名之數耳豈所恃以為治也惟明於經訓
 者乃能用法徒貴習法之熟而無保國化民之本是
 李斯所以亡秦者也夫業儒之侮經者尚多有之况
 習法而不知仁義之道其侮法將十人而二五茍如
 是曷若付百官有司於胥吏哉自後世觀魏之所以
 存豈係于有律博士而其所以亡者豈係於律令之
 煩省乎衞覬之言非經邦之令猷也
  臣按衞覬欲立律博士是欲以國家弼教輔治之
[111-18b]
  大典付之不通經之吏胥也胡氏非之誠是矣夫
  吏胥之不通經固不可以掌律令然於律之名例
  條貫猶其所習也而後世乃至以獄事付之武夫
  嬖倖則併法比之不知焉則是設為刑獄以立威
  制人非以弼教輔治也固非聖人制刑之意亦豈
  天討有罪之公哉
唐太宗初即位盛開選舉或有詐為資䕃者上令自首
不首者死俄有詐偽事洩大理少卿戴胄斷流上曰朕
[111-19a]
下敇不首者死今斷流是示天下以不信卿欲賣獄乎
胄曰陛下當即殺之非臣所及既付所司臣不敢虧法
上曰卿自守法而令我失信邪胄曰法者國之所以布
大信於天下言者當時喜怒之所發耳陛下發一朝之
忿而欲殺之既而不可而寘之於流此乃忍小忿而存
大信也若順忿違信臣竊為陛下惜之上曰法有所失
公能正之朕何憂也
  臣按胄謂陛下當即殺之非臣所及其失正與張
[111-19b]
  釋之同其所謂法者所以布大信於天下而言者
  一時喜怒之所發陛下發一朝之忿而欲殺之既
  而不可而寘之於流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則名
  言也太宗不徒不怒之而且奬之真好治納諫之
  主也後主宜法焉臣嘗因是而論之國家之法固
  不可以不守而人君之言亦不可以失信言一失
  信後雖有言人莫之信矣然而欲存人君之信而
  於祖宗之法則有妨焉如之何則可曰為人上者
[111-20a]
  當熟思審處而後發於言前有所違後難於繼斷
  然不出諸口也為人臣者則當遏絶之於發言之
  初不待其形見於事為之著如此則是能致其君
  於無過之地矣
貞觀初詔殿中侍御史崔仁師覆按青州謀反獄仁師
止坐其魁首十餘人餘皆釋之大理少卿孫伏伽謂仁
師曰足下平反者衆人情誰不貪生恐見徒侣得免未
肯甘心仁師曰凡治獄當以仁恕為本豈可自規免罪
[111-20b]
而不為伸邪萬一闇短誤有所中以一身易十囚之死
亦所願也
  臣按崔仁師謂治獄以仁恕為本豈可自規免罪
  而不為伸後世治獄者往往自規免已之罪不復
  顧人之死生皆仁師之罪人也
太宗時大理少卿胡演進每月囚帳上覽焉問曰其間
罪亦有情可矜容者皆以律斷對曰原情定罪非臣下
所敢上謂侍臣曰古人云鬻棺者欲歲之疫匪欲害人
[111-21a]
利欲售棺故爾今法司覆理一獄必求深劾欲成其考
今作何法得使平允王珪奏曰但選良善平恕斷獄允
當者賞之即姦偽自息上善之
  臣按欲得獄平允王珪欲選良善平恕斷獄允當
  者賞之臣竊以為斷獄之吏固欲選良善平恕者
  然其本則在人君焉人君茍存好生之心欽哉欽
  哉惟刑之恤雖不賞之彼亦不敢深刻矣
太宗嘗與侍臣論獄魏徵曰煬帝時嘗有盜發稍渉疑
[111-21b]
似悉令斬之凡二十餘人大理丞張元濟怪其多試尋
其狀内五人嘗為盗餘皆平民竟不敢執奏盡殺之太
宗曰此豈惟煬帝無道其臣亦不盡忠君臣如此何得
不亡公等戒之
  臣按太宗無事時與羣臣論獄魏徵論及隋煬之
  無道殺人而太宗責臣之不忠且曰君臣如此何
  得不亡噫隋之君臣如此所以亡唐之君臣如此
  所以興後世人主不可不知也
[111-22a]
武后時萬年主簿徐堅上疏以為書有五聽之道令著
三覆之奏比有敇推按反者得實即行斬決人命至重
死不再生萬一懷枉吞聲赤族豈不痛哉此不足肅姦
逆而明典刑適所以長威福而生疑懼臣望絶此處分
依法覆奏又法官之任宜加簡擇有用法寛平為百姓
所稱者願親而任之有處事深酷不允人望者願疎而
退之
  臣按徐堅謂推按反者即行斬決不足肅姦逆而
[111-22b]
  明典刑而適所以長威福而生疑懼非獨於反獄
  一事為然凡人君用人糾察人過咎委任之專而
  信任之不疑皆有此弊
武后時刺史李行裒為酷吏所陷秋官郎中徐有功固
爭不能得侍郎周興奏有功故出反囚當斬太后雖不
許亦免其官然太后雅重有功久之復起為侍御史有
功伏地流涕固辭曰臣聞鹿走山林而命縣庖厨勢使
之然也陛下以臣為法官臣不敢枉陛下法必死是官
[111-23a]
矣太后固授之逺近聞者相賀
  臣按有功當酷吏告密羅織之秋獨能以平恕為
  心可謂特立不倚者矣武后雖女主然亦知雅重
  其人當死而生之既廢而起之固辭而受之可見
  天理之在人心者未嘗泯特人臣立志不堅見理
  不明過於狥人而切於為已耳後世人主一廢其
  人即不復用不復問往事之如何顧反出一女主
  下哉
[111-23b]
武后時法官競為深酷惟司刑丞徐有功杜景儉獨存
平恕被告者皆曰遇來侯必死遇徐杜必生
  臣按當武后酷吏淫虐之時而徐有功杜景儉獨
  存仁恕是知人心之天理雖以暴虐之君無不有
  之但掌刑之臣不能執正守法耳
宋太宗太平興國三年始用儒士為司理判官
  臣按州郡設官理刑亦猶周官鄉士縣士之比然
  謂之士者以刑獄人命所係不可專委之吏胥士
[111-24a]
  讀書知義理不徒能守法而又能於法外推情察
  理而不忍致人無罪而就死地名重於利吏胥雖
  曰深於法比然後能知法也而不知有法外意茍
  獄文具而罪責不及已足矣而人之寃否不恤也
  宋太宗始用士人為司理判官其有合成周之制
  歟
淳化元年令刑部定置詳覆官六員專閲天下所上案
牘勿復公遣鞫獄吏置御史臺推勘官二十人並以京
[111-24b]
朝官充若諸州有大獄則乗傳就鞫獄辭日上必臨遣
諭㫖曰無滋蔓無留滯或賜以裝錢還必召見問以所
推事狀著為定令
  臣按宋於法司常員之外專置官以閲天下所上
  案牘及推勘大獄臨遣必諭㫖優賜竣事又召見
  請問人君留心獄事如此奉命以推治者其有不
  盡心者乎
二年置諸路提㸃刑獄司命常參官主之凡官内州府
[111-25a]
十日一具囚帳供報有疑獄未決者即馳傳往視之州
郡敢積稽留大獄久而不解及以偏辭按讞情不得實
并官吏用情者悉以聞
  臣按後世於藩方設官司刑本此在宋為提㸃刑
  獄司在元為肅政亷訪司本朝於藩方各置提刑
  按察司凡十有三處
是年始制審刑院於禁中兼置詳議官六員凡獄具上
奏先由審刑院印訖以付大理寺刑部斷覆以聞乃下
[111-25b]
審刑詳議申覆裁決訖以付中書省當即下之其未允
者宰相覆以聞如命論決
  臣按宋制即有刑部大理寺而又立審刑院於禁
  中事雖詳審然不無重複本朝有獄事先由刑部
  都察院鞫問然後送大理寺有不允者駁囘再問
  既允然後問聞奏取㫖事體歸一可為萬世彛典
真宗景德四年復置諸路提㸃刑獄官先是帝出筆記
六事其一曰勤恤民隱所慮四方刑獄官吏未盡得人
[111-26a]
一夫受寃即召災沴先帝嘗選朝臣為諸路提㸃刑獄
今可復置仍以使臣副之引對於長春殿遣之
  臣按宋太宗始置諸路提㸃刑獄既而罷之至是
  復置本朝置提刑按察司其職雖糾察一道官吏
  不專於刑然以提刑入銜則固重在此也
神宗熙寧七年置律學設教授公試習律令生員義三
道先是置刑法科其考試闗防如諸科法
 司馬光曰律令格式皆當官者所須何必置明法一
[111-26b]
 科使為士者豫習之夫禮之所去刑之所取為士者
 果能知道又自與法律㝠合若其不知但日誦徒流
 絞斬之書習鍛鍊文致之事為士已成刻薄從政豈
 有循良非所以長育人才厚風俗也
  臣按自隋人作律以八字為義例遂致文深而義
  晦甚失古人使人易曉難犯之意今後律文宜詳
  備其事淺易其文凡其罪名輕重決杖多寡皆須
  明白詳載不厭簡帙之繁不惜文辭之複使檢閲
[111-27a]
  之間粲然於目灼然在心不必深於文墨者然後
  曉之凡有目者粗知文義無不曉然也如此何用
  說官教訓立法考試設科取用為哉惟用士人之
  通經術知道誼者為之遇有刑獄按律處罪律所
  不載及有可疑者引經斷獄取裁於上可也
    以上簡典獄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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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學衍義補卷一百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