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1a]
欽定四庫全書
大學衍義補卷一百七
明 丘濬 撰
治國平天下之要
慎刑憲
議當原之辟
周禮小司冦以五刑聴萬民之獄訟凡命夫命婦不躬
坐獄訟凡王之同族有罪不即市
[107-1b]
鄭𤣥曰凡命夫命婦不躬坐獄訟者為治獄吏䙝尊
者也不躬坐者必使其屬若子弟也
王安石曰命夫命婦不躬坐獄訟者貴貴也王之同
族有罪不即市者親親也貴貴親親如此而已豈以
故撓法哉
以八辟法/也麗附/也邦法附刑罰一曰議親之辟二曰議故
之辟三曰議賢之辟四曰議能之辟五曰議功之辟六
曰議貴之辟七曰議勤之辟八曰議賔之辟
[107-2a]
鄭𤣥曰親若今時宗室有罪先請是也故謂舊知也
賢謂有徳行者若今亷吏有罪先請是也能謂有道
藝者功謂有大勲力立功者貴若今吏墨綬有罪先
請是也勤謂憔悴以事國賔謂所不臣者三恪二代
之後
臣按王之親故不可與衆人同例有罪議之所以
教天下之人愛其親族厚其故舊國之賢能不可
與庸常同科有罪議之所以教天下之人尚乎徳
[107-2b]
行崇乎道藝有功者則可以折過失有罪議之則
天下知上厚於報功而皆知所懋有位者不可以
輕摧辱有罪議之則天下知上之重於貴爵而皆
知所敬有勤勞者不可以沮抑有罪則議之使天
下知上之人不忘人之勞為國賔者宜在所優異
於有罪則議之使天下知上之人有敬客之禮先
儒謂八者天下之大教非天子私親故而撓其法
也人倫之美莫斯為大
[107-3a]
司厲凡有爵者與七十者與未齔者皆不為奴
鄭𤣥曰有爵謂命士以上也齔毁齒也男八嵗女七
嵗而毁齒又曰今之奴婢古之罪人也故書曰予則
孥戮汝
臣按先王之制刑其貴貴老老㓜㓜有如此者非
獨不忍加之以刑辟而亦不忍致之於卑辱仁義
兼盡矣
掌囚凡囚者王之同族拲木其/手有爵者桎木其/足以待弊
[107-3b]
罪及刑殺告刑于王拲而適朝士加明梏以適市而刑
殺之凡有爵者與王之同族拲而適甸師氏以待刑殺
臣按刑以弼教先王之刑無不寓教之意焉夫有
罪之人制為獄具以拘囚之宜若無所恤矣而於
王之同族及命士以上雖有罪或拲或梏而已告
刑于王告王以今日當行刑及所刑者姓名也其
死罪則曰某之罪在大辟其刑罪則曰某之罪在
小辟拲而適朝者重刑為王欲有所赦且當以付
[107-4a]
士加明梏者謂書其姓名及其罪於梏而著之也
後世刑人書其罪以為招狀掲之於其首葢本諸此
掌戮凡殺人者踣諸市肆之三日刑盗于市凡罪之麗于
法者亦如之唯王之同族與有爵者殺之于甸師氏
李覯曰先王之時雖同族雖有爵其犯法當刑與庶
民無以異也法者天子與天下共也如使同族犯之
而不刑殺是為君者私其親也有爵者犯之而不刑
殺是為臣者私其身也君私其親臣私其身君臣皆
[107-4b]
自私則五刑之屬三千止為民也慶賞則貴者先得
刑罰則賤者獨當上不愧於下下不平於上豈適治
之道耶故王者不辨親踈不異貴賤一致於法其所
以不肆諸市朝而適甸師氏者為其人恥毋使人見
之也
臣按王之同族者與有爵者殺之甸師氏既言於
掌囚此復言之者葢以刑人必於市惟同族親者
也有爵貴者也親親而貴貴故有犯者乃國家徳
[107-5a]
化之不孚禮教之不行不幸犯者出於親貴之中
其人雖可惡而其惡則不可揚故就隐處以施刑
焉聖人之處刑其仁義之兼盡也如此夫
禮記曲禮曰刑不上大夫
陳澔曰大夫或有罪以八議定之議所不赦則受刑
周官掌囚凡有爵者與王之同族拲而適甸師氏而
此云不上大夫者言不制大夫之刑猶不制庶人之
禮也
[107-5b]
胡寅曰庶人貧賤不能備禮故不責以行禮大夫尊
貴不可加刑故不使之受刑非故欲然因其勢也賈
誼得聖人之意故引投鼠忌器之論以警文帝自是
漢不加刑於大臣大臣有罪皆自殺而王安石反此
義為之説曰禮不可以庶人為下而不用刑不可以大
夫為上而不施其意非為化民成俗而興禮教也
直欲殺戮故老以制異已耳豈非邪說害義之大乎
文王世子公族其有死罪則磬懸縊殺/之也于甸人其刑罪
[107-6a]
則纎音箴纎/刺也剸割/也亦告讀為/鞠于甸人公族無宫刑獄成
有司讞議獄/也于公其死罪則曰某之罪在大辟其刑罪
則曰某之罪在小辟公曰宥寛/也之有司又曰在辟公又
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及三宥不對走出致刑于甸人
公又使人追之曰雖然必赦之有司對曰無及也反命
于公公素服不舉為之變如其倫之喪無服親哭之
鄭𤣥曰甸人掌郊野之官不於市朝者隐之也
陳澔曰獄成謂所犯之事訊問已得情實也殺牲盛
[107-6b]
饌曰舉素服不舉為之變其常禮示憫惻也如其親
疎之倫而不為弔服者以不親往故也親哭之者為
位於異姓之廟而素服以哭之也
臣按先王之於公族有罪者有司在辟曰三公宥
之曰三臣盡執法之義君存睦族之仁
大戴禮曰刑不上大夫者古之大夫有坐不亷汚穢者
則曰簠簋不飭婬亂男女無别者則曰帷薄不修㒺上
不忠者則曰臣節未著罷軟不勝任者則曰下官不職
[107-7a]
干國之紀則曰行事不請此五者大夫定罪名矣不忍
斥然以正呼是故大夫之罪其在五刑之域者聞有譴
發則白冠釐纓盤水加劍造乎闕而自請罪君不使有
司執縛牽而加之也其有罪者聞命則北面跪而自裁
君不使人捽引而刑殺之也曰子大夫自取之耳吾遇
子有禮矣是曰刑不上大夫
臣按大戴禮此段與賈誼疏同葢古有此制誼疏
之以告文帝戴徳集禮記以為此篇其弟聖又删
[107-7b]
去之止存其首句耳人君觀此可以得待臣之
禮而人臣觀此其有罪者亦知所以自取也
春秋左氏傳曰夫謀而鮮過恵訓不倦叔向有焉猶將
十世宥之以勸能者今一不免其身以棄社稷不亦惑歟
臣按此即周禮八辟之議能也由是觀之凡有益
於世有功於國者其人之子若孫以及於曾𤣥皆
將十世宥之不止免其一身而已也
漢孝恵即位制爵五大夫吏六百石以上及宦皇帝而
[107-8a]
知名者謂仕宦而皇/帝知其名有罪當盗逃/也械者皆頌音/鬆繫民年
七十以上若不滿十嵗有罪當刑者皆免之
馬廷鸞曰古者刑不上大夫漢之待公卿大夫與士
庶無等級皆習秦氣象蕭曹秦吏習見不知改而何
亦身自當之恵帝雖差立條式然特以為恩恵不
著法令文帝時絳侯下獄賈生極言以諫然終不能
變也
文帝時賈誼上疏曰亷恥節禮以治君子故有賜死而
[107-8b]
無戮辱是以黥劓之罪不及大夫以其離主上不逺也
今自王侯三公之貴皆天子改容而禮之也而命與衆
庶同黥劓髠刖笞傌棄市之法被僇辱者不泰迫乎夫
嘗已在貴寵之位今而有過廢之可也退之可也賜之
死可也滅之可也若夫束縛之係緤之輸之司冦編之
徒官司冦小吏詈傌而篣笞之殆非所以令衆庶見也
臣按是時丞相勃免就獄人有告謀反者逮係長
安獄恐不知置辭吏稍辱侵之勃以千金與獄吏
[107-9a]
吏書牘背示曰以公主為證勃子尚公主故吏教
以為證卒無事故誼以此譏上文帝深納其言飬
臣下有節是後大臣有罪皆自殺不受刑至武帝
時稍復入獄自寗成始
宣帝地節四年詔曰父子之親夫婦之道天性也雖有
禍亂䝉死而存之誠愛結於心仁厚之至也自今子有
匿父母妻匿夫孫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
婦大父母匿孫罪殊死上以請廷尉以聞
[107-9b]
臣按律文親屬得相為容隐始此然宣帝詔所匿
者止許父子夫婦祖孫而於兄弟及従子之於世
父季父闕焉必若今律文凡有親屬除謀反大
外雖奴婢雇工人為家長亦在勿論之限深得先
王以刑弼教之意
元康四年詔曰朕念夫耆老之人髪齒堕落血氣既衰
亦無逆亂之心今或罹于文法執于囹圄朕甚憐之自
今諸年八十非誣告殺傷人他皆勿坐
[107-10a]
臣按周禮八議所議者皆國家之勲戚貴任也而
老者不與焉臣竊以為年之貴於天下久矣虞夏
商周未有遺年齒者也禮以貴貴尊賢敬老三者
並言周官有議貴議賢之辟而無議老所謂老耄
之赦僅見於三刺而與㓜弱惷愚並稱葢憐之耳
非尊之也宣帝此詔可以補周官之闕
武帝時二千石有罪先請宣帝時又詔六百石位大夫
有罪先請
[107-10b]
臣按後世人臣有罪先請然後逮治始此
成帝時梁王立相禹奏立怨望有司案驗因發其與姑
姦事谷永上書曰臣聞禮天子外屏不欲見外也是以
帝王之意不窺人閨門之私聴聞中冓之言春秋為親
者諱今梁王年少病狂始以惡言案驗既無事實而發
閨門之私非本章所指王辭又不服猥强劾立傅致難
明之事獨以偏辭成辠斷獄無益於治道汙衊宗室以
内亂之惡披布宣揚于天下非所以為公族隐諱增朝
[107-11a]
廷之榮華昭聖徳之風化也萌芽之時加恩勿治上也
既已案驗舉憲宜及王辭不服詔廷尉選上徳通理之
吏更審考清問著不然之效定失誤之法而反命於下
吏以廣公族附疏之徳為宗室刷汚亂之恥甚得治親
之誼天子由是寢不治
臣按昔三代盛時其於公族皆教之有法養之有
道而又擇人以夹輔之使之不至於違理傷化不
幸而有敗倫悖徳之事於其萌芽之初豫遏絶之
[107-11b]
俾不至於彰布以為宗室之羞非甚不得已真
得罪於宗廟社稷不輕致于理也
哀帝時丞相王嘉下獄少府猛等十人以為聖王斷獄
必先原心定罪探意立情故死者不抱恨而入地生者
不銜怨而受罪明主躬聖徳重大臣刑辟廣延有司議
欲使四海咸服嘉罪名雖應法聖王之於大臣在輿為
下御坐為起疾病視之無數死則臨弔之廢宗廟之祭
進之以禮退之以義誅之以行按嘉等罪惡雖著大臣
[107-12a]
括髪闗械裸躬就笞非所以重國褒宗廟也
臣按王嘉之罪徒以薦廷尉梁祖及封還益董賢
户事拂哀帝意故召詣尚書責問而猛等上此言
所謂嘉罪名應法葢巽與之言欲救之而姑為是
辭耳非謂嘉實有罪也其言聖王重大臣之禮可
見古者之於大臣其敬重之如此後世有愧於古
多矣非獨上之人不之重而下之人亦不知所以
自重也
[107-12b]
唐制五品以上罪論死乗車就刑大理正莅之或賜死
於家疾病職事散官三品以上婦女子孫入侍
臣按唐為此制猶有古意
唐太宗詔三品以上犯公罪流私罪徒皆不追身時引
囚至岐州刺史鄭善果上曰善果雖有罪官品不卑豈
可與諸囚為伍乃詔自今三品以上犯罪不須引過聴
於朝堂俟進止
胡寅曰三品以上貴近之臣也太宗不使與諸囚同
[107-13a]
引得待臣以恥之道矣然諸囚䝉引而貴近之臣反
不見引設有誣陷寃抑欲面訴於君而止於朝堂無
由自進其所失又多矣隋史萬嵗實在朝堂而楊素
以往謁東宫䜛之朝堂雖近天子之居至是逺於萬
里太宗不欲使三品以上與諸囚同引别引可也
𤣥宗開元十年廣州都督裴伷先下獄中書令張嘉貞
奏請决杖張說進言曰刑不上大夫以其近於君者也
故曰士可殺不可辱且律有八議勲貴在焉今伷先亦
[107-13b]
不可輕不宜决罰上然其言
洪邁曰唐太宗自臨治兵以部陳不整命大將軍張
士貴杖中郎將等怒其杖輕下士貴吏魏徵諫曰將
軍之職為國爪牙使之執杖已非治法况以杖輕下
吏乎上亟釋之明皇開元三年御史大夫宋璟坐監
朝堂杖人輕貶睦州刺史姚崇為宰相弗能止盧懐
慎表言璟明時重器所坐者小望垂矜録上深納之
太宗明皇有唐賢君也而以杖人輕故加罪大將軍
[107-14a]
御史大夫可謂失政刑矣
臣按武臣至大將軍文臣至御史大夫皆朝廷文
武大臣也而使之任胥𨽻之役豈但失政刑而已
哉葢虧國體輕名爵也
以上議當原之辟
慎刑憲
順天時之令
周禮大司冦正月之吉始和布刑于邦國都鄙乃縣刑
[107-14b]
象之法于象魏使萬民觀刑象挾日而斂之
臣按象魏即雉門兩觀也以秋官刑法畫之為象
而縣於象魏即後世於國門張掛榜文之制也古
昔先王原情以定罪因事以制刑既有定制而又
於正月之吉調和而布行之於邦國都鄙焉葢因
嵗月之更新起民心之觀視以儆省之也然其藏
於府史者衆庶不能悉知於是平縣象扵兩觀之
間以縦萬民之視葢先王之法若江河然貴乎易
[107-15a]
避而難犯茍匿其制晦其言愚民不知而陷入焉
又従而刑之則是罔民也象法示民所以啓其心
志竦其觀視使知刑之慘毒法之謹嚴有所避而
不至於誤入有所懲而不至於故犯
小司冦之職正嵗帥其屬而觀刑象令以木鐸曰不用
法者國有常刑令羣士乃宣布于四方憲刑禁乃命其
屬入㑹乃致事
臣按周官大司冦於正月既縣法於象魏小司冦
[107-15b]
於正嵗復申令以木鐸說者謂正月用周之正建
子之月也正嵗仍夏之正建寅之月也布之象魏
使有目者所共覩欲其接於目而謹於身令之木
鐸使有耳者所共聞欲其入於耳而警於心然象
魏之布繼以使民觀刑象則専以示民也木鐸之
令繼以宣布於四方憲刑禁乃命其屬入㑹乃致
事則又以警夫典刑者而使之用法也不用法則
有常刑焉葢宣布於邦國掲而示之使知所避而
[107-16a]
又使之入㑹以計其多少之數焉且布於正月者
則挟日而斂之所以示夫京畿之人於正嵗者則
宣布於四方所以通於天下之衆則是先王之制
刑定罪惟恐愚民不知而誤入之而為之宣布者
如此後世律令藏於官及民有犯者然後撿之以
定其罪而民罹於刑辟不知其所以致罪之由者
多矣此古之刑所以難犯而後世之刑所以易犯
也歟
[107-16b]
布憲憲表也主/表刑禁者掌憲邦之刑禁國之/五禁正月之吉執旌節
以宣布于四方而憲邦之刑禁以結謹/也四方邦國及其
都鄙達于四海凡邦之大事合衆庶則以刑禁號令
劉彝曰必書其刑禁之憲于民者以達于州伯州伯
以達于卒正卒正以達于連帥連帥以達于屬長屬
長以達于諸侯諸侯則以達于都鄙而要服以達于
四海布憲則執旌節以廵行四方詰其違於禁令者
庶乎其無所不及也
[107-17a]
臣按布憲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史四人胥四人徒
四十人毎嵗正月之吉則執旌節廵行以宣布其
憲令于四方葢邦之刑禁正月既布於象魏縣於
門閭都鄙邦國然恐其奉行之者不必謹或有廢
格而懈弛者於是設布憲之官毎嵗自正月始徧
廵天下自内而至於外由近而至於逺内而方國
外而海隅無不至焉既布之以書復表之以人所
以諄諄於國家之刑禁朝廷之號令使民知所遵
[107-17b]
守而不至有所違犯焉孔子曰不教而殺謂之虐
成周盛時所以先事防民者其嚴且宻如此上無
不教之殺下無誤犯之罪此所以刑措不用也歟
禮記月令仲春之月命有司省囹牢/也圄止/也去桎在/足梏在/手
毋肆陳尸/也掠極治/也止獄訟
陳澔曰周曰圜土殷曰羑里夏曰鈞臺囹圄秦獄名
也
方慤曰囹圄不可去故曰省所以察之也桎梏可去
[107-18a]
故曰去所以除之也肆掠之行主乎吏故曰毋所以
禁之也獄訟之作自乎下故曰止所以息之也凡此
皆所以消隂事而已
臣按仲春之月乃陽氣發生之候故於上之安萌
芽養㓜少存諸孤是雖草木之㣲亦加安養之仁
孤㓜之子咸致存飬之恵若夫人之不幸而入於
囹圄雖其自取之罪然皆吾之赤子也當此陽和
之時而存惻怛之心天地之徳父母之心也
[107-18b]
孟夏之月斷薄刑决小罪出輕繫
陳澔曰刑者上之所施罪者下之所犯斷者定其輕
重而施刑也人以小罪相告者即决遣之不收繫也
其有輕罪而在繫者則直縦之出也
臣按孟夏之月天氣始炎將馴至於大暑也恐罪
人之繫於囹圄者氣相欝蒸或致疾疫故於是時
也於刑之薄者即結斷之不使久繫罪之小者即
决遣之不使收繫繫之輕者即縦出之不使復繫
[107-19a]
先王恤獄之仁也或者謂正陽之月於隂事未宜
大有施設失先王之意也
仲夏之月挺重囚益其食
陳澔曰挺者㧞出之義重囚禁繫嚴宻故特加寛假
馬睎孟曰益重囚之食不以其罪廢不忍人之政也
臣按時至仲夏天氣之炎燠極矣囚雖有罪然其
刑之也亦必肆諸市朝以為世儆恐其或因炎蒸
而遽殞故於是時挺而㧞出於清凉之地而加以
[107-19b]
飲食之味以待秋後處决焉先王之用刑其仁義
之兼盡也如此夫
孟秋之月命有司修法制繕治/也囹圄具桎梏禁止姦慎
罪邪務事/也搏戮/也執拘/也命理治獄/之官瞻傷損皮/膚察創與瘡/同視
折損筋/骨審斷骨肉/皆絶决獄訟必端正/也平戮有罪嚴斷刑天
地始肅不可以贏
鄭𤣥曰順秋氣當嚴也理治獄官也虞曰士夏曰大
理周曰司冦
[107-20a]
吳澂曰姦未發露而藏於内者止之止之而曰禁則
非慢令也邪已發露而顯於外者罪之罪之而曰慎
則非濫刑也命有司至務搏執順天之義也命理至
端平愛人之仁也又總結之曰戮有罪嚴斷刑葢雖
命有司以搏執然所戮者有罪之人未嘗及無辜也
則義之中有仁焉雖命理官以端平然苟或當刑斷
之必嚴未嘗故失出也則仁之中有義焉大槩此時
所尚以順天之義為主特以愛人之仁行乎其間爾所
[107-20b]
以然者天地之氣始嚴急故順天者亦當嚴急而不
可以寛緩也贏有寛緩之意
臣按刑者隂事也隂道屬義人君奉天出治當順
天道肅殺之威而施刑害殺戮之事所以法天時
行義道也然秋之為秋所以成乎春義之為義所
以全乎仁有春而無秋則生物不成有仁而無義
則生民不安方天地始肅之時則不可以贏亦猶
天地始和之時不可以縮也是則聖人之用刑雖
[107-21a]
若不得已而實不容己也於不容己之中而存不
得已之心不容已者上天討罪之義不得已者聖
人愛物之仁
仲秋之月乃命有司申嚴百刑斬殺必當毋或枉撓枉
撓不當反受其殃
方慤曰孟秋既命嚴斷刑矣至此又命之故曰申嚴
焉且西為隂中物既告成先王奉天故其所命止於
是月也刑有五而曰百刑者據成數言之與百禮百
[107-21b]
事同義斬者則必殺殺者不必斬斬殺必當慮及於
無辜也然刑之所加不止於斬殺所命止及於此者
以大辟尤人所重故也枉則在上者不直撓則在下
者不伸使斬殺不當則以或枉撓故也先王奉天如
此而有司或枉撓焉是逆天也逆天則天災適當之也
孟子言出乎爾者反乎爾者同義
臣按月令雖作於吕不韋然皆述先王之舊典也
凡事為無不順適天時而於刑尤加意焉不韋當
[107-22a]
秦人惨刻之世而述先王仁義之典宜其不見用
也幸而是篇見於吕覽而漢戴氏始編於禮記之
中以與五經並行以為禮典後世人主誠能按時
而布之以為常憲是亦施仁政之一助其毋以人
而廢其書
季秋之月乃趣促/獄刑毋留有罪
孟冬之月是察阿黨則罪無所掩蔽
陳澔曰獄吏治獄寜無阿私必是正而省察之庶㡬
[107-22b]
犯罪者不至掩蔽其曲直也
臣按自古斷决死刑皆以孟冬之月凡有罪人於
死刑者必先訊問詳讞之至於是純隂之月乃施
刑焉茍獄吏阿私黨比其人而掩蔽其罪狀故為
之延及使不施刑未幾則陽生而刑不可施行矣
且使囚者又將有期月之禁焉此先王於季秋之
月既有毋留之令而於孟冬之月人申明是察之
令也歟
[107-23a]
漢章帝元和二年旱賈宗上疏以為斷獄不盡三冬故
隂氣㣲弱陽氣發泄招致旱災下其言公卿議陳寵奏
冬至之節陽氣始萌故冬十一月有蘭射于芸荔之應
時令曰諸生蕩安形體天以為正周以為春十三月陽
氣上通雉鳴雞乳地以為正殷以為春十三月陽氣已
至天地以交萬物皆出蟄蟲始振人以為正夏以為春
三㣲成著以通三統周以天元殷以地元夏以人元若
以此時行刑則殷周嵗首皆當流血不合人心不稽天
[107-23b]
意月令曰孟冬之月趣獄刑無留罪明大刑畢在立冬
也禮記在季/秋之月
臣按寵之此言以殷周非徒改月朔且改其時漢
去古未逺必有所據斷决死囚必以十月以其純
隂之月也因寵此言後世遂以為定制
和帝時魯恭上疏曰舊制至立秋乃行薄刑自後改用
孟夏而刺史太守不深惟憂民息事之原進良退殘之
化因以盛夏追召農人拘對考驗連滯無已司𨽻典司
[107-24a]
京師四方是則而近於春月分行諸部託言勞來貧人
而無惻隐之實煩擾郡縣亷考非急捕一人之罪根連
十數上逆時氣下傷農業臣愚以為今决獄案考皆以
立秋為斷以順時節育成萬物則天地以和刑罰以清矣
臣按先王制刑雖曰防民姦實所以順承天道以
安民生也茍逆天之時妨民之業則天道有不順
民生有不安矣
隋文帝乗怒欲六月殺人大理少卿趙綽固争曰季夏
[107-24b]
之月天地成長庶類不可以此時誅殺帝曰六月豈無
雷霆我則天而行何不可之有
胡寅曰則天而行人君之道堯舜禹湯文武之盛由
此而已文帝所言王言也而其事則非也憲天者以
慶賞法春夏以刑威法秋冬雨露猶人君之恵澤雷
霆猶人君之號令生成萬物之時固有雷霆而雷霆
未嘗殺物隋文取則雷霆而乗怒殺人其違天多矣
臣按隋文帝以隂謀得天下而性尤猜忌往往欲
[107-25a]
殺人以立威殺御史以元正日不劾武官衣劍之
不齊者諌臣諫并殺之至長史考校不平將作寺
丞以課麥麵遅晚武庫令以署庭荒蕪察而知之
並親臨斬决嗚呼天立君以主生人欲其則天道
以為治使天所生得全其生今為天之子不能奉
天道以飬天民反假天之威以害之使天無知則
已天道有知其肯容之耶卒之不得其死而其子
若孫自相魚肉至於殞宗絶祀孰謂天道無知耶
[107-25b]
唐制京師之囚刑部月一奏御史廵行之毎嵗立春至
秋分及大祭祀致齊朔望上下弦二十四氣雨及夜未
明假日斷屠月皆停死刑京師决死涖以御史金吾在
外則上佐餘皆判官涖之諸獄之長官五日一慮囚夏
置漿飲月一沐之疾病給醫藥重者釋械其家一人入
侍刑部嵗以正月遣使廵覆所至閱獄囚杻校糧餉治
不如法者
臣按此唐人恤獄之仁其享國之久未必不由乎此
[107-26a]
宋太祖開寳二年五月上以暑氣方盛深念縲係之苦
下詔西京諸州令長史督掌獄掾五日一撿視灑掃獄
户洗滌杻械貧不能自存者給飲食病者給醫藥輕繫
小罪即時决遣無得淹滯自是毎嵗仲夏必申明是詔
以誡官吏嵗以為常
臣按宋朝以忠厚立國此亦其仁政之一端
太宗雍熈元年令諸州十日一具囚帳及所犯罪名禁
繫日數以聞刑部専意紀察
[107-26b]
臣按史太宗閱諸州所奏囚簿有禁係至三百人
者乃下詔申嚴淹獄之戒令今後門留寄禁取保
在外并邸店飬疾人等並凖禁囚例件析以聞其
鞫獄違限及可斷不斷事小而禁繫者有司奏駁
之噫太宗以萬乗之君處崇髙富貴之位於凡諸
州所奏囚簿亦閱及之不惟寓諸目且動於心既
動於心即形於言而有申嚴淹獄之戒且命所司
件析其事目以聞嗚呼太宗之盡心獄事如此當
[107-27a]
世之民豈有無罪而就死地者哉
以上順天時之令
[107-27b]
大學衍義補卷一百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