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1a]
欽定四庫全書
大學衍義補卷十四
明 丘濬 撰
治國平天下之要
固邦本
制民之産
通典曰黄帝時八家為井井開四道而分八宅鑿井於
中則井田之原其來逺矣
[014-1b]
臣按此井田之始
堯遭洪水天下分絶使禹平水土别九州冀州土白壤
無塊/曰壤田中中第/五兖州土黑墳色黑而/墳起田中下第/六青州土
白墳土脉墳/起也田上下第/三徐州土赤埴土黏/曰埴墳田上中第/二
揚州土惟塗泥水泉/溼也田下下第/九荆州土惟塗泥田下中
第/八豫州土惟壤下土墳壚疏/也田中上第/四梁州土青黎黒/也
田下上第/七雍州土黄壤田上上第/一九州之地定墾者九
百一十萬八千二十頃
[014-2a]
蔡沈曰夏氏謂周官大司徒辨十有二壤之物而知
其種以教稼穡樹藝以土均之法辨五物五地所/宜之物九
等上中下/三等也制天下之地征則夫教民樹藝與因地制
貢固不可不先於辨土也
臣按人君之治莫先於養民而民之所以得其養
者在稼穡樹藝而已稼穡樹藝地土各有所宜故
禹平水土别九州必辨其土之質與色以定其田
之等第因其宜以興地利制其等以定賦法不責
[014-2b]
有於無不取多於少無非以為民而已
舜典帝曰棄稷之/名黎民阻飢汝后稷主穀/之官播佈/也時百穀
穀一/作種
臣按史記言稷少好耕農民皆法則之堯舉為農
師使教民稼穡則棄之為稷堯時已然舜盖以舊
官申命之也當是時水土有未平者堯既平之有
可耕者矣故命棄播時百穀使民耕墾以為食使
不至於阻飢焉先儒謂唐虞之時豈有阻飢之事
[014-3a]
然尚憂之此所以為唐虞也
周禮大宰以九職任萬民一曰三農山澤平地/三等之農生種/也九
穀黍稷稻梁秫/菰麻麥豆也二曰園圃樹果蓏曰圃/園其樊也毓草木三曰虞
衡掌山澤/之官作山澤之材作而/用之四曰藪無水/之地牧有畜/之地養畜/也
蕃盛/也鳥獸五曰百工興事造/業之工飭化八材勤力以化八者/之材珠曰切象
曰磋玉曰琢石曰磨木曰/刻金曰鏤革曰剥羽曰折六曰商行/貨賈坐/貨阜盛/也通貨金/玉
曰/貨賄布帛/曰賄七曰嬪有夫/者婦有姑/者化治絲繭之已/繰者枲麻之/未緝
者/八曰臣男之/賤者妾女之/賤者聚斂謂蓄/積之䟽材百草根實/可食也九曰
[014-3b]
閒民無常職八職有常/此獨無常轉移執事若今傭雇/為工作者
程顥曰古者四民各有常職而農者居十八九故衣
食易足而民無所困苦後世浮民多矣遊手不可貲
度觀其窮促辛苦孤貧疾病變作詐巧以自求生而
常不足以生日益嵗滋久将何若事已窮極非聖人
能變而通之則何以免患豈可謂無可奈何而已哉
此宜酌古變今均多恤寡漸為之業以救之耳
葉時曰農者天下之本食者民生之命則不可無三
[014-4a]
農以生九穀園圃民之所樹藝則不可無園圃以毓
草木山澤民之所取材用則不可無虞衡以作山澤
之材藪以富得民則不可無藪牧以阜蕃鳥獸工以
足材用則不可無百工以飭化八材懋遷有無化居
則不可無商賈以阜通貨賄布帛女工之事則不可
無嬪婦以化治絲枲䟽材婢僕之職則不可無臣妾
以聚斂䟽材自農圃而下民力有所不給則又不可
無閒民以轉移執事盖民有常産者有常心先王制
[014-4b]
民之産授民之職使之有相生相養之具此人心所
以不離渙也
臣按民生天地間有身則必衣有口則必食有父
母妻子則必養既有此身則必有所職之事然後
可以具衣食之資而相生相養以為人也是故一
人有一人之職一人失其職則一事缺其用非特
其人無以為生而他人亦無以相資以為生上之
人亦将何所藉以為生民之主哉先王知其然故
[014-5a]
分其民為九等九等各有所職之事而命大臣因
其能而任之是以一世之民不為三農則為園圃
不為虞衡則為藪牧否則為百工為商賈為嬪婦
為臣妾皆有常職以為之生是故生九穀毓草木
三農園圃之職也作山澤之材養鳥獸虞衡藪牧
之職也與夫飭化八材阜通貨賄化治絲枲聚斂
䟽材豈非百工商賈嬪婦臣妾之職乎是八者皆
有一定職任之常惟夫閒民則無常職而於八者
[014-5b]
之間轉移執事以食其力焉雖若無常職而實亦
未嘗無其職也是則凡有生於天地之間者若男
若女若大若小若貴若賤若貧若富若内若外無
一人而失其職無一物而缺其用無一家而無其
産如此則人人有以為生物物足以資生家家互
以相生老有養㓜有教存有以為養沒有以為𦵏
天下之民莫不愛其生而重其死人不遊手以務
外不左道以惑衆不羣聚以刼掠民安則國安矣
[014-6a]
有天下國家者奉天以勤民其毋使斯民之失其
職哉
大司徒頒職事于邦國都鄙使以登萬民一曰稼穡二
曰樹藝
小司徒之職乃經土地而井牧其田野
臣按可耕之地為井可畜之地為牧
遂人辨其野之土上地中地下地以頒田里上地夫一
廛人各受二/畝半為宅田百畮各受田百畝/以為世業萊五十畮謂田之休/不耕者
[014-6b]
餘夫亦如之正夫之外/别給餘夫中地夫一廛田百畮萊百畮餘
夫亦如之下地夫一廛田百畮萊二百畮餘夫亦如之
臣按民之所以為生産者田宅而已有田有宅斯
有生生之具所謂生生之具稼穡樹藝牧畜三者
而已三者既具則有衣食之資用度之費仰事俯
育之不缺禮節患難之有備由是而給公家之征
求應公家之徭役皆有其恒矣禮義於是乎生教
化於是乎行風俗於是乎美是以三代盛時皆設
[014-7a]
官以頒其職事經其土地辨其田里無非為是三
者而已後世聽民自為而官未嘗一問及焉能不
擾之足矣况為之經制如此其詳哉明主有志於
三代之隆者不必泥古以求復井田但能留意於
斯民而稍為之制凡有徴求營造不至妨害於斯
三者則雖不復古制而已得古人之意矣
前漢食貨志聖王量能授事四民陳力受職民受田上
田夫百畝中田夫二百畝下田夫三百畝嵗耕種者為
[014-7b]
不易上田休一嵗者為一易中田休二嵗者為再易下
田三嵗更耕之自爰其處爰於也更謂三嵗即改/與别家佃以均厚薄農民
户人已受田其家衆男為餘夫亦以口受田如比比同/也每
夫孟子言/二十五畝士工商家受田五口乃當農夫一人口二/十畝此
謂平土可以為法者也若山林藪澤原陵淳盡/也鹵醎鹵/也
之地各以肥磽多少為差民年二十受田六十歸田七
十以上上所養也十嵗以下上所長也十一以上上所
强也
[014-8a]
臣按此言受田之法大略與周禮大司徒遂人所
言相同周禮所載周家一代分田受民之法皆出
乎此也
孟子告梁惠王曰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
帛矣雞豚狗彘之畜養/也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
百畝之田勿奪其時數口之家可以無飢矣告齊王數/口作八口
朱熹曰五畝之宅一夫所受二畝半在田二畝半在
邑田中不得有木恐妨五穀故於墻下植桑以供蠶
[014-8b]
事五十始衰非帛不暖未五十者不得衣也時謂孕
字之時如孟春犧牲毋用牝之類也七十非肉不飽
未七十者不得食也百畝之田亦一夫所受至此則
經界正井地均無不受田之家矣此言盡法制品節
之詳極財成輔相之道以左右民是王道之成也
金履祥曰古者六尺為歩歩百為畝一夫一婦受田
百畝又受田廬之地二畝半邑居二畝半田以九百
畝為一井八面皆百畝為私田八家受之内一百畝
[014-9a]
為公田八家同養公田又於公田之内除二十畝為
廬舎八家則每家得二畝半也邑居所受亦如之古
所謂畝即今田疄其廣六尺其長六百尺是為一畝
若以今尺歩計之則古之百畝當今四十一畝古者
二畝半當今一畝十歩古以百歩為畝今以/二百四十歩為畝
臣按此章朱熹謂此制民之産之法而盡法制品
節之詳所謂五畝宅百畝田法制也五十衣帛七
十食肉品節也有法制而無品節則民為用不足
[014-9b]
有品節而無法制則民取用無所抑斯言也孟子
兩言之一以告梁惠王一以告齊宣王趙岐所謂
王政之本常生之道是也盖天立君以為民民有
常生之道君能使之不失其常則王政之本於是
乎立矣後世人主不知出此而其所施之政往往
急於事功詳於法制而於制民之産反略焉是不
知其本也後世之治所以往往不古若者豈不以
是歟
[014-10a]
孟子告齊宣王曰無恒産恒産可常/生之業也而有恒心者惟士
為能若民則無恒産因無恒心茍無恒心放辟邪侈無
不為己及陷於罪然後從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
在位罔民而可為也是故明君制民之産必使仰足以
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樂嵗終身飽凶年免於死亡然
後驅而之善故民之從之也輕此言民有常産/而有常心也今也制
民之産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樂嵗終身
苦凶年不免於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贍奚暇治禮義
[014-10b]
哉此言無常産/而無常心
朱熹曰恒産可常生之業也恒心人所常有之善心
也士嘗學問知禮義故雖無常産而有常心民則不
能然矣㒺猶羅網欺其不見而取之也
臣按三代盛時明君制民之産必有宅以居之所
謂五畝之宅是也有田以養之所謂百畝之田是
也其田其宅皆上之人制為一定之制授之以為
恒久之業使之稼穡樹藝牧畜其中以為仰事俯
[014-11a]
育之資樂嵗得遂其飽煖之願凶嵗免至於流亡
之苦是則先王所以制産之意也自秦漢以來田
不井授民之産業上不復制聽其自為而已久已
成俗一旦欲驟而革之難矣夫先王之制雖不可
復而先王之意則未嘗不可師也誠能惜民之力
愛民之財恤民之患體民之心常使其仰事俯育
之有餘豐年凶嵗之皆足所謂發政施仁之本夫
豈外此而他求哉
[014-11b]
滕文公使畢戰問井地孟子曰夫仁政必自經界始經
界不正井地不均穀禄不平是故暴君汙吏必慢其經
界經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
朱熹曰井地即井田也經界謂治地分田經畫其溝
塗封植之界也此法不脩則田無定分而豪強得以
兼并故井地有不均賦無定法而貪暴得以多取故
穀禄有不平此欲行仁政者之所以必從此始而暴
君汙吏則必欲慢而廢之也有以正之則分田制禄
[014-12a]
可不勞而定矣
此其大略也若夫潤澤之則在君與子矣
朱熹曰井地之法諸侯皆去其籍此特其大略而已
潤澤謂因時制宜使合於人情宜於土俗而不失乎
先王之意也
臣按朱熹所謂因時制宜使合於人情宜於土俗
而不失先王之意此數語者非但可以處置井地
則凡天下之政施於民者皆當視此為凖
[014-12b]
秦用商鞅廢井田開阡陌
朱熹曰東西為阡南北為陌古者因田之疆畔制其
廣狹辨其縱横以通人物之往來即周禮所謂遂上
之徑溝上之畛洫上之涂澮上之道也田間為此所
以正疆界止侵争時蓄洩備水旱為永久之計商君
行茍且之政盡開阡陌悉除禁限所謂開者乃破壊
剗削之意而非創置建立之名所謂阡陌乃三代井
田之舊而非秦之所置也
[014-13a]
臣按秦廢井田開阡陌説者皆謂開為開建之開
惟朱熹則以為開除之開焉夫自秦用商鞅廢井
田開阡陌之後民田不復授之於官隨其所在皆
為庶人所擅有貲者可以買有勢者可以占有力
者可以墾有田者未必耕而耕者未必有田官取
其什一私取其大半世之儒者每嘆世主不能復
三代之法以制其民而使豪強坐擅兼并之利其
言曰仁政必自經界始貧富不均教養無法雖欲
[014-13b]
言治皆苟而已世之病難行者未始不以亟奪富
人之田為辭然茲法之行説之者衆茍處之有術
期以數年不刑一人而可復所病者特上之未行
耳嗚呼為此説者可謂正矣其於古今事宜容有
未盡焉者臣考井田之制始於九夫之井而井方
一里終於四縣之都而都廣一同其地萬井而方
百里百里之間為澮者一為洫者百為溝者萬積
而至於萬夫其間又有為路者一為道者九為涂
[014-14a]
者八為畛者千為徑者萬蘇洵謂欲復井田非塞
溪壑平澗谷夷丘陵破墳墓壊廬舎徙城郭易疆
隴不可為也縱使盡得平原曠野而遂規畫於其
中亦當驅天下之人竭天下之糧窮數百年專力
於此不治他事而後可葉適亦謂今天下為一國
雖有郡縣吏皆總於上率數嵗一代是将使誰為
之乎就使為之非少假十數嵗不能定也此十嵗
數之内天下将不暇耕乎由是觀之則井田已廢
[014-14b]
千餘年矣决無可復之理説者雖謂國初人寡之
時可以為之然承平日久生齒日繁之後亦終歸
於隳廢不若隨時制宜使合於人情宜於土俗而
不失先王之意如朱熹所云者斯可矣政不必拘
拘於古之遺制也然則張載之言非歟曰載固言
處之有術所謂術者必有一種要妙之法其言隠
而未發惜哉臣不敢臆為之説也
漢武帝時董仲舒説上曰秦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
[014-15a]
賣買富者田連阡陌貧者亡立錐之地漢興循而未改
古井田法雖難猝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名田占田也/各為立限不
使富者/過制以贍不足塞兼并之路然後可善治也
漢孝哀時師丹請建限田下其議孔光何武請吏民名
田無過三十頃
北魏孝文時李安世上言田業多為豪右所占奪雖桑
井難復宜更均量使力業相稱又所争之田宜限年斷
事久難明悉歸今主上善其議下詔均天下人田男夫
[014-15b]
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畝不栽樹者/謂之露田婦人二十畝奴婢
受田三十畝
唐授田之制成丁者人一頃其分十畝為口分二十畝
為永業二百四十歩為畝田多可以足其人者為寛鄉
少者為狹鄉狹鄉授田減寛鄉之半凡徙鄉及貧無以
𦵏者得賣世業自狹鄉徙寛鄉者得賣口分已賣者不
復受
臣按井田既廢之後田不在官而在民是以貧富
[014-16a]
不均一時識治體者咸慨古法之善而卒無可復
之理於是有限田之議均田之制口分世業之法
然皆議之而不果行行之而不能乆何也其為法
雖各有可取然不免拂人情而不宜於土俗可以
暫而不可以常也終莫若聽民自便之為得也必
不得已創為之制必也因其已然之俗而立為未
然之限不追咎其既往而惟限制其将來庶幾可
乎臣請斷以一年為限如自今年正月以前其民
[014-16b]
家所有之田雖多至百頃官府亦不之問惟自今
年正月以後一丁惟許占田一頃餘數不許/過五十畆於是
以丁配田因而定為差役之法丁多田少者許買
足其數丁田相當則不許再買買者沒入之其丁
少田多者在吾未立限之前不復追咎自立限以
後惟許其鬻賣有増買者併削其所有民家生子/将成丁者
即許豫買/以俟其成以田一頃配人一丁當一夫差役其田
多丁少之家以田配丁足數之外以田二頃視人
[014-17a]
一丁當一夫差役量出雇役之錢富者/出財田少丁多
之家以丁配田足數之外以人二丁視田一頃當
一夫差役量應力役之征貧者/出力若乃田多人少之
處每丁或餘三五十畝或至一二頃人多田少之
處每丁或止四五十畝七八十畝隨其多寡盡其
數以分配之此外又因而為仕宦優免之法因官
品崇卑量為優免惟不配丁納糧如故其人已死
優及子孫以寓世禄之意如京官三品以上免四/頃五品以上三頃七品
[014-17b]
以上二頃九品以上一頃外官則逓減之/無田者凖田免丁惟不配丁納糧如故立為一
定之限以為一代之制名曰配丁田法既不奪民
之所有則有田者惟恐子孫不多而無匿丁不報
者矣不惟民有常産而無甚貧甚富之不均而官
之差役亦有驗丁驗糧之可據矣行之數十年官
有限制富者不復買田興廢無常而富室不無鬻
産田直日賤而民産日均雖井田之制不可猝復
而兼并之患日以漸銷矣臣愚偶有所見不知可
[014-18a]
否敢以為獻惟聖明下其議於有司俾究竟以聞
漢孝宣地節三年詔曰池籞未御幸者假與貧民郡國
公館勿復脩治流民還歸者假公田貸種食
孝元初元元年以公田及苑振業貧民江海陂湖園池
屬少府者以假貧民勿租賦
臣按古者人君多克己以厚民生雖以漢世中主
如孝宣孝元者其宫館園池及郡國公田咸假之
以振業貧民俾其種食勿收租賦况本民田而肯
[014-18b]
奪以為己有而又以之賜親暱權倖之臣者哉
宋太宗時言者謂江北之民雜植諸穀江南專種秔稻
雖土風各有所宜至於參植以防水旱亦古之制於是
詔江南兩浙荆湖嶺南福建諸州長吏勸民益種諸穀
民乏粟麥黍豆種者於淮北州郡給之江北諸州亦令
就水廣種秔稻並免其租
真宗以江淮兩浙稍旱即水田不登遣使就福建取占
城稻三萬斛分給三路為種擇田髙仰者蒔之盖旱稻
[014-19a]
也内出種法命轉運使揭榜示民
臣按地土髙下燥溼不同而同於生物生物之性
雖同而所生之物則有宜不宜焉土性雖有宜不
宜人力亦有至不至人力之至亦或可以勝天况
地乎宋太宗詔江南之民種諸穀江北之民種秔
稻真宗取占城稻種散諸民間是亦大易裁成輔
相以左右民之一事今世江南之民皆雜蒔諸穀
江北民亦兼種秔稻昔之秔稻惟秋一收今又有
[014-19b]
早禾焉二帝之功利及民逺矣後之有志於勤民
者宜倣宋主此意通行南北俾民兼種諸穀有司
考課書其勸相之數其地昔無而今有有成效者
加以官賞
林勲上政本書曰宜假古井田之制使民一夫占田五
十畝其有羡田之家毋得市田其無田與遊惰末作者
皆驅之使𨽻農以耕田之羡者而雜紐錢穀以為十一
之税
[014-20a]
陳亮曰勲為此書考古驗今思慮周宻可謂勤矣世
之為井田之學者孰有加於勲者乎要必有英雄特
起之君用於一變之後成順致利則民不駭而可以
善其後
臣按勲此書朱熹吕祖謙皆稱許之今考其書百
里之縣嵗率米五萬一千斛錢萬二千緡絹四千
餘匹綿三千四百觔取民過重恐非後世所宜用
者以上/田産
[014-20b]
虞書曰予决九川距至/也四海濬深/也畎澮距川
蔡沈曰九川九州之川也周禮一畆之間廣尺深尺
曰畎一同之間廣二尋深二仞曰澮畎澮之間有遂
有溝有洫皆通田間水道以小注大言畎澮而不及
遂溝洫者舉大小以包其餘也先决九川之水使各
通于海次濬畎澮之水使各通于川也
周禮遂人掌邦之野凡治野夫間有遂一夫所受之田/百畆間必有遂
十夫有溝十夫千/畆之田百夫有洫百夫萬/畆之田千夫有澮千夫十/萬畆之
[014-21a]
田/萬夫有川萬夫百萬畆之田川所/以受遂溝洫澮之水
稻人掌稼下地下地水澤/之地也以瀦畜水瀦積也積水/為陂塘也以防
止水増之/隄防以溝蕩水引水/播蕩以遂均水均布/溝水以列舎水列/者
勝其町畦/水可止舎以澮寫水水有餘則/㵼之於澮
匠人為溝洫廣尺深尺謂之廣二尺深二尺謂之遂
井間廣四尺深四尺謂之溝廣八尺深八尺謂之洫廣
二㝷深二仞謂之澮尋與仞/皆八尺專達於川各載其名識所/從出
也凡天下之地埶兩山之間必有川焉大川之上必有
[014-21b]
涂焉凡溝必因水勢防必因地勢
陳傅良曰遂人言五溝之制而始於遂匠人言五溝
之制而始於非溝也乃播種之地而已一畝三
一夫三百從則遂横遂横則溝從由溝而達
洫由洫以達澮其從横亦如之説者又以溝澮為通
水而設然溝洫之於田也可决而决則無水溢之患
可塞而塞則無旱乾之憂以時决塞則溝洫豈特通
水而已哉
[014-22a]
王昭禹曰溝所以導水不因水勢則其流易壅防所
以止水不因地勢則其土易壊故為溝者必因水勢
之曲直則其流斯無壅矣為防者必因地勢之髙下
則其土斯無壊矣善為溝者水必漱齧之而無所壅
以其因水勢故也善為防者水必滛液之而無所决
以其因地勢故也
臣按古今言水利者周官所謂溝必因水勢防必
因地勢二言盡之矣
[014-22b]
孔子曰卑宫室而盡力乎溝洫
朱熹曰溝洫田間水道以正疆界備旱潦者也又曰
溝洫之制見於周禮遂人匠人之職詳矣盖禹既平
水患又治田間之水使無水旱之災所謂濬畎澮距
川是也
臣按井田之制雖不可行而溝洫之制則不可廢
但不可泥其陳迹必欲一一如古人之制爾今京
畿之地地勢平衍率多洿下一有數日之雨即便
[014-23a]
淹沒不必霖潦之久輙有害稼之苦農夫終嵗勤
苦盻盻然而望此麥禾以為一年衣食之計賦役
之需垂成而不得者多矣良可憫也北方地經霜
雪不甚懼旱惟水潦之是懼十嵗之間旱者什一
二而潦恒至六七也為今之計莫若少倣遂人之
制每郡以境中河水為主如保定之白溝真/定之滹沱之類又隨
地勢各為大溝廣一丈以上者以逹于大河又各
隨地勢各開小溝廣四五尺以上者以達于大溝
[014-23b]
大溝地官用錢償其直小/溝地所近田主償其直又各隨地勢開細溝廣
二三尺以上者委曲以達于小溝其大溝則官府
為之小溝則合有田者共為之細溝則人各自為
於其田每嵗二月以後官府遣人督其開挑而又
時常廵視不使淤塞如此則旬月以上之雨下流
盈溢或未必得其消涸若夫旬日之間縱有霖雨
亦不能為害矣朝廷於此又遣治水之官䟽通大
河使無壅滯又於夾河兩岸築為長隄髙一二丈
[014-24a]
許如河身二丈兩旁各留/二丈許空地以容許則衆溝之水皆有所歸
不至溢出而田禾無淹沒之苦生民享收成之利
矣是亦王政之一端也惟聖明留意下有司議可
否而推行其法於天下
魏史起為鄴令引漳水溉鄴民歌之曰鄴有賢令兮為
史公决漳水兮灌鄴旁終古舄鹵兮生稻梁
秦鄭國開涇水自中山抵瓠口為渠用溉注填閼之水
溉舄鹵之地四萬餘頃收皆畝一鍾於是闗中為沃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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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凶年名曰鄭國渠
李冰為蜀守壅河水作堋穿二江以通舟船因以灌溉
諸郡於是蜀沃野千里號為陸海
漢召信臣為南陽太守於穰縣南造鉗盧陂用廣灌溉
嵗嵗増多至二萬頃人得其利及後漢杜詩為守復脩
其業時歌之曰前有召父後有杜母
臣按成周以前井田與溝洫之制並行旱乾則有
蓄水之所霪潦則有泄水之地當是之時民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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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之憂而常獲豐登之利非遇大災變不至於捐
瘠也自秦以後井田廢而溝洫隨之尚賴有民社
之責者因川澤之勢而興灌溉之利非惟農民賴
之而為國家之益也亦不小矣世之守令能有興
脩水利以為一方無窮之惠者上之人其尚旌異
而顯擢之哉
宋神宗熈寧元年遣使察農田水利中書又言諸州縣
古蹟陂塘異時皆畜水溉田民利數倍近嵗多所湮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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詔諸路監司訪尋州縣可興復水利
蘇軾曰今欲鑿空尋訪水利所謂即鹿無虞豈惟徒
勞必大煩擾且古陂廢堰多為側近冒耕嵗月既深
已同永業茍欲興復必盡追收又有好訟之黨多怨
之人妄言某處可作陂渠規壊所怨田産或指人舊
物以為官陂冒佃之訟必倍今日臣不知朝廷本無
事而何苦欲行此哉
臣按水性就下遏之則利於旱嵗遇有霖潦則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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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至於淹沒焉是其利害亦略相當也是以善言
利者必因其勢順其宜行其所無事使其旱則得
有所灌潦則得有所泄兩無害焉斯之為利茍利
少而害多或兩無所利害焉甚而委鄰為壑利己
損人决不可鑿空生事以煩擾乎民興起訟端以
召不靖之怨也以上/水利
以上論制民之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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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衍義補卷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