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l0010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唐-五百大阿羅漢 (master)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
五十六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根蘊第六中一心納息第五之二


諸法無學正見相應。彼法無學正思惟相應
耶。答應作四句。此中無學正見一切地可
得。非一切無漏心。無學正思惟一切無漏心
可得非一切地。是故得作大四句。有法無
學正見相應。非無學正思惟。謂無學正見相
應正思惟。及無學正思惟不相應無學正見
相應法。無學正見相應正思惟者。謂無學正
見聚中正思惟。此但與無學正見相應。非
無學正思惟。自體與自體由三因緣不相
應故。一無二自性俱起故。二前後剎那不
並故。三諸法不觀自體與他為緣故。及無
學正思惟不相應無學正見相應法者。謂靜
慮中間。上三靜慮。下三無色。無學正見相應
法。此非無學正思惟相應。彼地無正思惟
故。有法無學正思惟相應。非無學正見。謂
無學正思惟相應正見。及無學正見不相應。
無學正思惟相應法。無學正思惟相應正見
者。謂無學正思惟聚中正見此但與無學正
思惟相應。非無學正見。自體與自體由三
因緣不相應故。及無學正見不相應。無學
正思惟相應法者。謂未至初靜慮。盡無生智
聚中。正思惟相應法。此非無學正見相應彼
[156-0791c]
聚中無正見故。有法無學正見正思惟相
應。謂除無學正見相應正思惟。及除無學正
思惟相應正見。諸餘無學正見正思惟相應
法。謂此聚中除二自體。餘心心所與二相
應。此復云何。謂九大地法。十大善地法心及
伺。有法非無學正見正思惟相應。謂無學正
見不相應正思惟。無學正思惟不相應正見。
及前所不攝心心所法。并色無為心不相應
行。無學正見不相應正思惟者。謂盡無生智
聚中正思惟。此非無學正見相應。彼聚中無
正見故。亦非無學正思惟相應。自體與自
體不相應故。無學正思惟不相應正見者。
謂靜慮中間。上三靜慮。下三無色。無學正見。
此非正見相應。自體與自體不相應故。亦
非無學正思惟相應。彼地中無正思惟故。
及前所不攝心心所法者。謂靜慮中間。上三
靜慮。下三無色。盡無生智聚心心所法。及一
切學有漏心心所法。并色無為心不相應行。
當知皆是第四句攝。諸法無學正見相應。彼
法無學正勤相應耶。答應作四句。此中無學
正見一切地可得。非一切無漏心。無學正勤
一切地。一切無漏心可得。是故得作中四
句。有法無學正見相應非無學正勤。謂無學
正見相應正勤。此非無學正勤相應。自體與
自體不相應故。有法無學正勤相應。非無
學正見。謂無學正見及無學正見不相應。無
學正勤相應法。無學正見者。自體與自體
不相應故。無學正見不相應無學正勤相應
法者。謂盡無生智聚中正勤相應法。此非正
[156-0792a]
見相應。彼聚中無正見故。有法無學正見
正勤相應。謂除無學正見相應正勤諸餘無
學正見相應法。正勤多故於此偏除。然此
聚中除二自體餘心心所皆二相應。此復云
何。謂九大地法九大善地法心及尋伺。有法
非無學正見正勤相應。謂無學正見不相應
正勤。及前所不攝心心所法。并色無為心不
相應行。無學正見不相應正勤者。謂盡無生
智聚中正勤。此非正見相應。彼聚中無正
見故。亦非正勤相應。自體與自體不相應
故。及前所不攝心心所法者。此中無餘無
學心心所法前所不攝。但有一切學有漏心
心所法是前所不攝。并色無為心不相應行。
當知皆是第四句攝。如對正勤對正念正
定正解脫亦爾。此皆得作中四句故。諸法
無學正見相應。彼法非無學正智相應。諸法
無學正智相應彼法非無學正見相應。以此
二法不俱起故。


諸法無學正思惟相應。彼法無學正勤相應
耶。答應作四句。此中無學正思惟。一切無
漏心可得非一切地。無學正勤一切地一切
無漏心可得。是故亦得作中四句。文如正
見對正勤說。如對正勤對正念正定正解
脫亦爾。諸法無學正思惟相應。彼法無學正
智相應耶。答應作四句。此中無學正思惟。
一切無漏心可得非一切地。無學正智一切
地可得非一切無漏心。是故亦得作大四
句。文如正見對正思惟說。


諸法無學正勤相應彼法無學正念相應耶。
[156-0792b]
答應作四句。此中無學正勤正念俱一切地
一切無漏心可得。是故得作小四句。有法
無學正勤相應。非無學正念。謂無學正念此
與無學正勤相應非正念。自體與自體不
相應故。有法無學正念相應。非無學正勤。
謂無學正勤。此與無學正念相應非正勤。
自體與自體不相應故。有法無學正勤正
念相應。謂除無學正勤正念。諸餘無學正勤
正念相應法。謂此聚中除二自體。餘心心所
與二相應。此復云何。謂九大地法九大善地
法心及尋伺。有法非無學正勤正念相應。謂
前所不攝心心所法。并色無為心不相應行。
此中無餘無學心心所法前所不攝。但有
一切學有漏心心所法。是前所不攝。并色無
為心不相應行。當知皆是第四句攝。如對
正念對正定正解脫亦爾。此皆得作小四
句故。諸法無學正勤相應。彼法無學正智相
應耶。答應作四句。此中正勤一切地一切無
漏心可得。正智一切地可得。非一切無漏
心。亦作中四句文如正思惟對正勤說。如
正勤正念正定亦爾。


諸法無學正解脫相應。彼法無學正智相應
耶。答應作四句。此中無學正解脫。一切地
一切無漏心可得。無學正智。一切地可得。
非一切無漏心。亦作中四句文如正勤對
正智說。


根蘊第六中魚納息第六



若成就眼根。彼於二十二根。幾成就幾不成
就。如是等章。及解章義既領會已。當廣分
[156-0792c]
別。問此納息何故名魚。答多位轉移難執
取故。何謂多位。謂具根不具根位。無形一形
二形位。有心無心位。定不定位。生界地差別
位。斷善不斷善位。離染未離染位。善染無記
心位。異生聖者位。見道修道無學道位。於此
等位二十二根成與不成轉移不定。如魚
難執故立此名。若成就眼根。彼於二十二
根。幾成就幾不成就。乃至具知根問亦爾。答
若成就眼根。彼定成就五餘不定。成就五
者。謂眼身命意捨根。餘不定者餘十七根。或
成就或不成就。謂耳鼻舌根身根。具者則成
就。不具者不成就。女根男根若一形隨成就
一。若二形俱成就。若無形俱不成就。謂本
不得或得已由漸命終。或餘緣故失。樂根若
生遍淨及下。若聖者生第四靜慮則成就。
若異生生第四靜慮則不成就。苦根若生
欲界則成就。若生色界則不成就。喜根若
生極光淨及下。若聖者生第三第四靜慮則
成就。若異生生第三第四靜慮則不成就憂
根若未離欲染則成就。若已離欲染則不
成就。信等五根若不斷善則成就。若斷善則
不成就。未知當知根住見道則成就餘則不
成就。已知根住修位則成就。餘則不成就。
具知根住無學位則成就。餘則不成就。是故
說餘不定。如眼根。耳鼻舌根亦爾。皆色界
定成就。無色界定不成就。欲界不定故。若成
就身根彼定成就四餘不定。成就四者。謂
身命意捨根。餘不定者。餘十八根或成就或
不成就。眼根眼根具者則成就。不具者不成
[156-0793a]
就。餘十七根如前說。若成就女根彼定成
就八餘不定。成就八者。謂女身命意樂苦
喜捨根。餘不定者。餘十四根或成就或不成
就如前應知。如女根男根亦爾。若成就男
女二根。彼定成就十五根。謂男女身命意五
受信等五根。定不成就三根。謂三無漏根。
餘不定如前應知。若成就命根彼定成就
三餘不定。成就三者。謂命意捨根。餘不定
者。餘十九根或成就或不成就。謂眼耳鼻舌
根生色界則成就。生無色界則不成就。生
欲界或成就或不成就如前說。身根生欲色
界則成就。生無色界則不成就。女根男根
生色無色界則不成就。生欲界或成就或
不成就如前說。樂根若生遍淨及下。若聖
者生上則成就。若異生生上則不成就。苦根
若生欲界則成就。若生色無色界則不成
就。喜根若生極光淨及下。若聖者生上則
成就。若異生生上則不成就餘如前說。如
命根意根捨根亦爾。皆三界有情定成就故。
若成就樂根彼定成就四餘不定。成就四
者。謂樂命意捨根。餘不定者。餘十八根或成
就或不成就如前應知。若成就苦根彼定
成就七餘不定。成就七者。謂身命意四受
除憂。餘不定者。餘十五根或成就或不成就
如前應知。若成就喜根彼定成就五餘不
定。成就五者。謂命意樂喜捨根。餘不定者。
餘十七根或成就或不成就如前應知。若成
就憂根彼定成就八。定不成就一。餘不定。
成就八者。謂身命意五受根。不成就一者。
[156-0793b]
謂具知根。餘不定者。餘十三根或成就或不
成就如前應知。若成就信根彼定成就八
餘不定。成就八者。謂命意捨信等五根。餘
不定者。餘十四根或成就或不成就如前應
知。如信根。精進念定慧根亦爾。若成就未
知當知根。彼定成就十三。定不成就二。餘
不定。成就十三者。謂身命意四受除憂信
等五。未知當知根。不成就二者。謂已知具
知根。餘不定者。餘七根或成就或不成就如
前應知。若成就已知根彼定成就十一。定
不成就二。餘不定。成就十一者。謂命意樂
喜捨。信等五。已知根。不成就二者。謂未知
當知具知根。餘不定者餘九根或成就或不
成就如前應知。若成就具知根彼定成就
十一。定不成就三。餘不定。成就十一者。謂
命意樂喜捨。信等五。具知根。不成就三者。
謂憂前二無漏根。餘不定者。餘八根或成就
或不成就如前應知。


若成就眼根。彼於三世二十二根。幾成就幾
不成就。乃至具知根問亦爾。答若成就眼根。
彼定不成就過去未來八。謂命等八無記
根唯成就現在。非過去未來勢羸劣故。定
成就過去未來二現在三。過未二者。謂意捨
根此於現在非定成就。以彼或住無心位
故。現三者。謂眼身命根餘不定如前說。如
眼根。耳鼻舌亦爾。若成就身根彼定不成
就過去未來八。謂命等。定成就過去未來二
現在二。過未二者。謂意捨。現二者。謂身命
餘不定如前說。若成就女根彼定不成就
[156-0793c]
過去未來八。謂命等。定成就過去未來五。現
在三。過未五者。謂意四受除憂。現三者。謂
女身命。餘不定如前說。如女根。男根亦爾。
若成就男女二根彼定不成就過去未來
八三世三。過未八者。謂命等。三世三者。謂三
無漏。定成就過去未來九。三世二。現在四。
過未九者謂四受信等五。三世二者。謂意一
受現在四者。謂男女身命餘不定如前說。西
方師言。應說過未定成就十。謂五受信等
五。三世定成就一。謂意。受名不定故。迦濕
彌羅國諸論師言。名雖不定而數則定。必
有一受現在前故。此中說數不說名。若成
就命根。彼定不成就過去未來八。謂命等。
定成就過去未來二。現在一。過未二者。謂意
捨。現一者。謂命。餘不定如前說。如命根。意
根捨根亦爾。若成就樂根。彼定不成就過
去未來八。謂命等。定成就過去未來二。未來
一。現在一。過未二者謂意捨。未一者。謂樂。
現一者。謂命。餘不定如前說。若成就苦根。
彼定不成就過去未來八。謂命等。定成就
過去未來五。現在二。過未五者。謂意四受除
憂。現二者。謂身命餘不定如前說。若成就
喜根彼定不成就過。去未來八。謂命等。定
成就過去未來二。未來二。現在一。過未二
者。謂意捨。未二者。謂樂喜。現一者。謂命。餘
不定如前說。若成就憂根。彼定不成就過
去未來八三世一。過未八者。謂命等。三世一
者。謂具知。定成就過去未來四。三世二。現
在二。過未四者。謂四受。三世二者。謂意一
[156-0794a]
受現二者。謂身命。餘不定如前說。健馱羅
國說。此文應言過未成五。謂五受。三世成
一。謂意受名不定。故迦濕彌羅說。名雖不
定以數定故應如前說。若成就信根彼定
不成就過去未來八。謂命等。定成就過去
未來七。現在一。過未七者。謂意捨信等五。現
一者謂命。餘不定如前說。如信根。精進念
定慧根亦爾。若成就未知當知根。彼定不
成就過去未來八。三世二。現在二。過未八
者謂命等。三世二者。謂已知具知。現二者。
謂苦憂。定成就三世七。過去未來三。未來現
在一。現在二。三世七者。謂意一受信等五。過
未三者。謂三受。未現一者。謂未知當知。現二
者。謂身命此中二說如前。餘不定如前說。
若成就已知根。彼定不成就過去未來八。
三世二。過未八者。謂命等。三世二者。謂餘二
無漏。定成就過去未來七。未來三。現在一。
過未七者。謂意捨信等五。未三者。謂樂喜
已知。現一者謂命。餘不定如前說。若成就
具知根。彼定不成就過去未來八。三世三。
過未八者。謂命等。三世三者。謂憂餘二無漏。
定成就過去未來七。未來三。現在一。過未七
者。謂意捨信等五。未三者。謂樂喜具知。現一
者。謂命。餘不定如前說。若不成就眼根。彼
於二十二根。幾不成就幾成就。乃至具知根
問亦爾。答若不成就眼根。彼定不成就一。
謂眼。定成就三。謂命意捨。餘不定如前說。
如眼根。耳鼻舌女男根三無漏根亦爾。若不
成就身根。彼定不成就十。謂七色苦憂未。
[156-0794b]
知當知。定成就八。謂命意捨信等五。餘不定
如前說。若男女根俱不成就。彼定不成就
二。謂男女。定成就三。謂命意捨。餘不定如
前說。命意捨根無不成就。若不成就樂根。彼
定不成就九。謂女男四受除捨三無漏。定成
就八。謂命意捨信等五。餘不定如前說。若不
成就苦根。彼定不成就五。謂女男苦憂未
知當知。定成就八。謂命意捨信等五。餘不定
如前說。若不成就喜根。彼定不成就八。謂
女男苦喜憂三無漏。定成就八。謂命意捨信
等五。餘不定如前說。若不成就憂根。彼定
不成就一。謂憂。定成就八。謂命意捨信等
五餘。不定如前說。若不成就信根。彼定不
成就八。謂信等五三無漏。定成就八。謂身
命意五受。餘不定如前說。如信根。精進念
定慧根亦爾。若不成就眼根。彼於三世
二十二根。幾不成就幾成就。乃至具知根問
亦爾。答若不成就眼根。彼定不成就三世
一。過去未來七。三世一者。謂眼。過未七者。
謂命等七。定成就過去未來二。現在一。過未
二者。謂意捨。現一者。謂命。餘不定如前說。
如眼根。耳鼻舌女男根亦爾若不成就身
根。彼定不成就三世十。過去未來一。三世
十者。謂七色苦憂未知當知。過未一者謂命。
定成就過去未來五。三世二。現在一。過未五
者。謂信等五。三世二者。謂意捨。現一者。謂
命。餘不定如前說。若男女根俱不成就。彼定
不成就三世二。過去未來六。三世二者。謂
男女。過未六者。謂五色命。定成就過去未來
[156-0794c]
二。現在一。過未二者。謂意捨。現一者。謂命。
餘不定如前說。命意捨根無不成就。若不
成就樂根。彼定不成就三世九。過去未來
六。三世九者。謂女男四受除捨三無漏。過未
六者。謂五色命。定成就過去未來七。現在
一。過未七者。謂意捨信等五。現一者。謂命。
餘不定如前說。若不成就苦根。彼定不成
就三世五。過去未來六三世五者。謂女男苦
憂未知當知。過未六者。謂五色命。定成就過
去未來七。現在一。過未七者。謂意捨信等五。
現一者。謂命。餘不定如前說。若不成就喜
根。彼定不成就三世八。過去未來六。三世
八者。謂女男苦憂喜三無漏。過未六者。謂五
色命。定成就過去未來七。現在一。過未七
者。謂意捨信等五。現一者。謂命。餘不定如
前說。若不成就憂根彼定不成就三世一。
過去未來八。三世一者。謂憂。過未八。謂命
等。定成就過去未來七。現在一。過未七者。
謂意捨信等五。現一。謂命。餘不定如前說。
若不成就信根。彼定不成就三世八。過去
未來八。三世八者。謂信等五三無漏。過未八
者。謂命等。定成就過去未來四。三世二。現
在二。過未四者。謂四受。三世二者。謂意一
受。現二者。謂身命餘不定如前說。如信根。
精進念定慧根亦爾。若不成就未知當知根。
彼定不成就三世一。過去未來八。三世一
者。謂未知當知。過未八者。謂命等。定成就
過去未來二。現在一。過未二者。謂意捨。現一
者。謂命。餘不定如前說。如未知當知根。已
[156-0795a]
知具知根亦爾。諸根善彼根因善根耶。設根
因善根彼根善耶。答諸根善彼根。因善根謂
八根全。及六根少分。此以善根為三因。即
相應俱有同類。有根因善根彼根非善。謂善
根所引異熟生根。即善根所引異熟命等八
根。及意樂喜捨根。此以善根為一因。謂異
熟因。此中無貪無瞋無癡名因善根。


諸根不善彼根因不善根耶。設根因不善根
彼根不善耶。答諸根不善彼根因不善根。謂
六根少分。此以不善根為四因。即相應俱
有同類遍行。有根因不善根。彼根非不善。
謂不善根所引異熟一生根。即不善根所引
命等八根。及意苦根。此以不善根為一因。
謂異熟因。及欲界有身見邊執見相應根。此
以不善根為二因。謂同類遍行。此中貪瞋
癡名因不善根。


諸根無記彼根因無記根耶。設根因無記根。
彼根無記耶。答應作四句。迦濕彌羅國毘婆
沙師說。無記根有三。謂無記愛慧無明。無記
愛者。謂色無色界五部愛。無記慧者。謂有覆
無記慧。無覆無記慧。有覆無記慧。謂欲界有
身見邊執見。及色無色界五部染污慧。無覆
無記慧。謂威儀路工巧處異熟生變化心俱生
慧。無記無明者。謂欲界有身見邊執見相應
無明。及色無色界五部無明。此中無記貪相
應心。由三無記根故名有根心。所餘有覆
無記心由二無記根故名有根心。謂無記慧
無明一切無覆無記心。由一無記根故名有
根心。謂無記慧。依此以釋四句義者。有根
[156-0795b]
無記。彼根非因無記根。謂無緣根即命等八
根。此根無記而不以無記根為因。有根因
無記根彼根非無記。謂不善根。即六少分。此
根不善而以無記根為二因。謂同類遍行。
有根無記彼根亦因無記根。謂無記有緣根。
即五少分。此根無記亦以無記根為四因。
謂相應俱有同類遍行。有根非無記。彼根亦
非因無記根。謂善根。即八全六少分。此根
非無記。亦不以無記根為因。頗有根非
因善根。非因不善根。非因無記根。彼根非
無因耶。答有。謂無緣根。即命等八根。以色
心不相應行為因。此非三性根為因而以
色心不相應行為三因。謂俱有同類異熟。西
方諸師說。無記根有四。謂無記愛見慢無明。
無記愛者。謂色無色界五部愛。無記見者。謂
欲界有身見邊執見。及色無色界五見。無記
慢者。謂色無色界五部慢。無記無明者。謂欲
界有身見邊執見相應無明。及色無色界五
部無明。此中無記貪相應心。由二無記根故
名有根心。謂無記愛無明。無記見慢相應心。
亦各由二無記根故名有根心。謂即彼及無
明。所餘有覆無記心。由一無記根故名有
根心。謂無記無明。依彼以釋四句義者。此
文應作是說。有根無記彼根非因無記根。
謂無覆無記根。此根無記而不以無記為根因。有根因無記根彼根非無記。謂不
善根。此根非無記而以無記根為二因。
謂同類遍行。有根無記彼根亦因無記根。
謂有覆無記根。此根無記亦以無記根為四
[156-0795c]
因。謂相應俱有同類遍行。有根非無記彼
根亦非因無記根。謂善根此根非無記。亦
不以無記根為因。頗有根非因善根。非
因不善根。非因無記根。彼根非無因耶。答
有。謂無覆無記根。以色心不相應行等為
因。此根不以三性根為因。而以色心不
相應行。無覆無記心心所為四因。謂相應俱
有同類異熟。此即總說然相應根具有四因。
不相應根唯三因。除相應因。問何故西方諸
師。立慢為無記根。答彼說力堅強義是根
義。慢力堅強故立為根。謂瑜伽師。所以退
失百千善品皆由慢力。問何故此國諸師不
立為根耶。答此說下義是根義。慢令心舉
於下下順故不立根。問何故此國諸師立
無覆無記慧為無記根。答此說為依因義是
根義。無覆無記慧為依因勝故立為根。問
何故西方諸師不立為根。答彼說力堅強義
是根義。無覆無記慧勢力羸劣故不立根。問
何故此彼國師俱不立疑為無記根。答俱
說定住義是根義。疑不定住二門轉故。不
立為根。如是說者。如善不善根俱有三種。
無記根亦應爾。又如不善慢不立不善根。
無記慢亦應爾故。無記根唯三者善。


根蘊第六中因緣納息第七



諸根因過去。彼根緣過去耶。如是等章。及
解章義既領會已。當廣分別。問何故作此
論。答為止撥無去來二世及撥無因緣者
意。乃至廣說故作斯論。此中依二緣作論。
謂因緣所緣緣。問何故不依餘二緣作。論
[156-0796a]
耶。答等無間緣唯一剎那增上緣通一切
法。若依彼作論則文義不婉博故。此但
依二緣作論。此中應作略毘婆沙。謂二十
二根中。十四有所緣。八無所緣。有所緣中。五
識身相應品過去緣過去。現在緣現在。未來
生法緣未來。不生法緣三世。意識身相應品
隨在何世。若生不生皆緣三世及無為法。又
見苦見集所斷根通緣五部。見滅見道所斷
根唯緣自部及不斷修斷。不斷根通緣五部
及不斷。又欲色界繫及不繫根。通緣三界繫
及不繫。無色界繫根唯緣色無色界繫及不
繫。因緣差別亦應准知。是謂此中略所說
義。隨文廣釋如理應知。於中一切初翻因
略而緣廣。一切後翻緣略而因廣。此中諸忍
以智名說智眷屬故。
《說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五
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