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l0010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唐-五百大阿羅漢 (master)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四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雜蘊第一中世第一法納息第一之三


何故此法。不應言無色界繫耶。答入正性
離生。先現觀欲界苦為苦。後合現觀色無
色界苦為苦。聖道起先辨欲界事。後合辦
色無色界事。若入正性離生。先現觀無色界
苦為苦。後合現觀欲色界苦為苦。聖道起
先辦無色界事。後合辦欲色界事。如是世
第一法。應言無色界繫。然入正性離生。先
現觀欲界苦為苦。後合現觀色無色界苦
為苦。聖道起先辨欲界事。後合辦色無色
界事。是故世第一法。不應言無色界繫。
此中入正性離生。先現觀欲界苦為苦。後
合現觀色無色界苦為苦者。謂見道中。先別
現觀欲界苦諦。為苦行相。後合現觀色無
色界苦諦為苦行相。問見道位中。具觀四
諦。何故但說觀苦諦耶。答見道位中。先觀
苦諦。以相麁顯是故偏說。問四種行相。皆
現觀苦。何故但說苦行相耶。答理應具說
而不說者。當知此中是有餘說。有說此文
但應作如是說。先現觀欲界苦。後合現觀
色無色界苦。不應言為苦。而復言為苦者
有何意耶。答四行相中。苦最居首故且說苦
類顯餘三。有說以苦行相久遠所傳。過去
如來應正等覺。皆於諦首標苦名故。有說
[004-0016a]
以苦行相。唯屬苦諦故偏說之。非常行相
通屬三諦。空非我行相屬一切法故。有說
此苦行相。能違諸有能棄生死。勝餘行相
順厭心故。乃至嬰兒雖得種種上妙飲食。
適欲食時有人語言。此食有苦即便棄捨。
是故偏說。有說以苦行相易可信受。謂內
外道老少愚智皆信有苦。是故偏說。有說苦
相麁顯易以智知纔說即了。是故偏說。如
智於所知。覺於所覺。行相於所行。根於根
義。能緣於所緣。應知亦爾。問何故行者。見
道位中。先現觀欲界苦。後合現觀色無色界
苦耶。答麁細異故。謂欲界苦麁易可觀察
故先現觀色無色界苦。細難可觀察故後
現觀。如習射人先射麁物後射毛端。此亦
如是。問若爾色界苦麁無色界苦細。何故
行者俱時現觀。答以觀行者。於定不定二界
差別起現觀故。謂欲界苦不定界攝故別現
觀。色無色界苦俱定界攝故合現觀。如定不
定界。修不修界。離染不離染界。應知亦爾。
有說欲界苦於觀行者。現為逼惱猶如重
擔故先現觀。色無色界苦。於觀行者。則
不如是故後現觀。有說欲界苦是觀行者現
所執受故先現觀。色無色界苦。則不如是
故後現觀。有說欲界苦於觀行者現生痛
惱故先現觀。色無色界苦不爾故後現觀。
有說欲界苦行者現見故先現觀。色無色界
苦不爾故後現觀。問若色無色界苦不現
見者。行者云何於彼現觀。答現見有二種。
一執受現見。二離染現見。彼觀行者於
[004-0016b]
欲界苦具二現見。於色無色界苦但有離
染現見。猶如商人有財兩擔。一自擔之。二
使人擔。於自所擔。具二現見。謂輕重現見
及財物現見。於他所擔唯有一種財物現
見。此亦如是。有說欲界苦近故先現觀。色
無色界苦遠故後現觀。如近遠與身俱不
與身俱。在自身在他身亦爾。有說欲界
苦有三種。謂善不善無記故先現觀。色無色
界苦。但有二種。謂善無記故後現觀。有說
修觀行者將入聖時。必成就欲界異生性。
不成就色無色界異生性。現觀法爾於成
就者先起。於不成就者後起。有說見欲界
苦時斷二種結。謂不善無記故先現觀。見
色無色界苦時唯斷無記結故後現觀。如
不善無記。有異熟無異熟。生二果生一果。
無慚無愧相應。無慚無愧不相應。當知亦爾。
有說如異生位。謗苦諦時。先謗欲界苦。
後謗色無色界苦。今入聖位信苦諦時。亦
先信欲界苦。後信色無色界苦。如謗信迷
悟疑決。應知亦爾。是故於欲界苦先別現
觀。於色無色界苦後合現觀。


聖道起先辦欲界事。後合辦色無色界事
者。謂見道中。先別辦於欲界所應作事。後合
辦於色無色界所應作事。問現觀辦事。有何
差別。有作是言。此無差別現觀即是所辦
事故。故有說者。亦有差別且名即差別。謂
此名現觀。此名辦事。復次通達所緣是現
觀。斷諸煩惱是辦事。復次現觀者謂智現
觀。辦事者謂事現觀。復次現觀者謂智遍知。
[004-0016c]
辦事者謂斷遍知。如智遍知。斷遍知智作
證。得作證。明解脫道道果。應知亦爾。復次
現觀者。謂無間道所作。辦事者。謂解脫道
所作。如無間道所作。解脫道所作。斷繫得證
離繫。得除過失修功德。出下賤入勝妙。
捨無義得有義。盡愛膏油受無熱樂。應
知亦爾。復有說者。剎那是現觀。相續是辦
事。如剎那相續入數。入應知亦爾。若入正
性離生等者。反舉非理。順成是義。問如於
色界苦非先現觀。而世第一法是色界繫。如
是於無色界苦。雖非先現觀。何妨世第一
法是無色界繫。答以色界中有遍緣智。能
緣自地及緣上下。故於色界苦。雖非先現
觀而世第一法。得是色界繫。無色界中無
遍緣智。雖緣自上而不緣下。故世第一法
非無色界繫。


復次入無色定。除去色想。非除色想能知
欲界。若緣此法起苦法智忍。即緣此法起
世第一法。問此中復次理不應說。應但說
言入無色定除去色想。乃至廣說。所以者
何是一門故。有餘於此以義正文應作是
言。何故此法不應言無色界繫。答入無色
定除去色想。乃至廣說。所以者何。此於所
問義是根本答。故應作是說。而不說者。有
何意耶。答夫設言論法有二種。一者方便。
二者根本。先所說者。是方便言論。今所說者。
是根本言論。根本異方便故。復次言方便
法在前故。應如文說。有作是說。論道有
二。一者開縱。二者遮奪。此中前門。是開縱
[004-0017a]
論道。後門是遮奪論道。由此本文於義無
失。有餘師說。此中前門顯苦法智忍但緣
欲界。後門顯世第一法與苦法智忍同一
所緣故。彼定非無色界繫。以無色定有除
色想。必不緣下有漏色故。除色想定。在四
無色及彼上三近分地攝。問有多處說。除色
想言。謂此處說入無色定。除去色想。乃至
廣說。大種蘊說。云何除色想。謂有苾芻。
起如是勝解。乃至廣說。波羅衍拏。亦作是
說。


「 諸有除色想
 能除一切身
 於內外法中
 無有不見者」



眾義品中。亦作是說。


「 於想有想非即離
 亦非無想非除想
 如是平等除色想
 無有染著彼因緣」



如是諸說。義有何異。答此蘊中說。不緣下
地流轉諸色名除色想。大種蘊說。遣積集
色令不現前名除色想。波羅衍拏眾義品
說。斷色界愛名除色想。有說此處除色想
者通四念住。大種蘊說除色想者。唯身念
住。波羅衍拏眾義品說。除色想者。唯法念
住有說此處除色想者。在七地攝謂四無
色上三近分大種蘊說。除色想者。在第四
靜慮攝。波羅衍拏眾義品說除色想者。亦
在七地攝。謂未至中間四靜慮。空無邊處近
分。有作是言。大種蘊說除色想者。是不共
唯內道有故。餘三是共。有餘師說。此蘊所說
除色想者。是共內外道俱有故。餘三是不
共。如是名為諸說義異。
[004-0017b]


於此義中。復有分別。問何緣世第一法。非
無色界繫耶。答非田等故。謂無色界於世
第一法。非田非器非地。不能生長世第一
法。故於彼無。復次若地有餘順決擇分。彼
地可有世第一法。無色界無餘順決擇分。
是故無有世第一法。復次若定。容有遍觀
三界四諦善根。彼定可有世第一法。於無
色定無此善根。是故無有世第一法。復次
若定容有緣一切法無我行相。彼地可有
世第一法。無色定中無此行相。是故無有
世第一法。復次若地。能修現觀邊世俗智。彼
地可有世第一法。無色地中無如是事。故
彼無有世第一法。復次若地有見道。可有
世第一法。無色界中無有見道。是故無有
世第一法。問因論生論。何故無色界無見道
耶。答如前所說無世第一法因亦為此證。
復有別義。謂無色界奢摩他增故。要毘鉢舍
那增地。能有見道。有餘於此雙遮二界。謂
欲界極麁故。無色界極細故。俱無世第一
法。復次欲界善根極羸劣故。無色界善根極
沈昧故。俱無世第一法。復次欲界極喧動故。
無色界極寂靜故。俱無世第一法。復次若
地。有遍緣智及斷結道。彼地容有世第
一法。欲界雖有遍緣智。而無斷結道。無色
界雖有斷結道。而無遍緣智。是故俱無世
第一法。問頗有二聖者。同生一處。於世第
一法。一成就。一不成就耶。答有。謂一依初
靜慮。入正性離生。一依第二靜慮。入正性
離生。彼俱命終生第二靜慮。依初靜慮者。
[004-0017c]
不成就世第一法。越地捨故。依第二靜慮
者。猶成就世第一法。生自地故。問頗有二
阿羅漢。俱在欲界於世第一法。一成就。一
不成就耶。答有。謂一依初靜慮。入正性離
生。一依第二靜慮。入正性離生。彼俱命終。
生第二靜慮中。有未離欲界。俱得阿羅漢
果。依初靜慮者。不成就世第一法。越地
捨故。依第二靜慮者。成就世第一法。生自
地故。


世第一法。當言有尋有伺。乃至廣說。問何故
作此論。答雖已說彼在色界繫。而未分別
彼在何地。今欲分別。如已知人所居國邑。
而未知彼所居宅等。此亦如是故作斯論。
復次為令疑者得決定故。謂先說言。世第
一法。唯色界繫。然色界中。有三種地。一有
尋有伺地。二無尋唯伺地。三無尋無伺地。
而未顯示世第一法定在何地。有諸善根
唯在有尋有伺地。如詞無礙解。有諸善
根。唯在無尋無伺地。如淨解脫。後四勝處。
前八遍處。有諸善根。在有尋有伺。及無尋
無伺地。如喜無量。有說。亦如初二解脫。前
四勝處。勿有生疑。世第一法。唯在一地。或
在二地。今成立彼定在三地。故作此論。世
第一法。當言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
伺耶。答應言或有尋有伺。或無尋唯伺。或
無尋無伺。問何故顯示世第一法在三地
耶。答為止餘部執。此善根唯在一地。謂或
有執。世第一法。唯有尋有伺。有相有警覺。
非等引屬異生緣諸行。唯有尋有伺者。思
[004-0018a]
搆轉故。有相者緣名起故。有警覺者。有
功用故。非等引者相續轉故。屬異生者。異
生得故。緣諸行者。緣有為故。為止彼執。
顯此善根。通在三地。云何有尋有伺。答若
依有尋有伺三摩地。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
第一法。謂依未至及初靜慮。入正性離生
者。所得世第一法。問此中依言。欲顯何法。
有作是說。此俱生定說名為依。謂世第一
法。相應定以依聲說。此俱生依。有成文證。
如智蘊說。若依空三摩地。入正性離生。彼
於苦法智忍相應定。以依聲說。此亦如是。
有餘師說。此等無間緣定。說名為依。謂增
上忍相應定。以依聲說。如是說者。即彼三
地。說名為依。後所說依。應知亦爾。云何無
尋唯伺。答若依無尋唯伺三摩地。入正性離
生。彼所得世第一法。謂依靜慮中間。入
正性離生者。所得世第一法。云何無尋無伺。
答若依無尋無伺三摩地。入正性離生。彼所
得世第一法。謂依第二第三第四靜慮。入正
性離生者。所得世第一法。


若依未至定。入正性離生。彼修一地。見道
一地。世第一法。二地現觀邊世俗智。若依初
靜慮。入正性離生。彼修二地。見道一地。世
第一法。三地現觀邊世俗智。若依靜慮中
間。入正性離生。彼修三地。見道一地。世第
一法。四地現觀邊世俗智。若依第二靜慮
入正性離生。彼修四地。見道一地。世第一
法。五地現觀邊世俗智。若依第三靜慮。入
正性離生。彼修五地。見道一地。世第一法。
[004-0018b]
六地現觀邊世俗智。若依第四靜慮。入正性
離生。彼修六地。見道一地。世第一法。七地
現觀邊世俗智。有餘師說。若依初靜慮。入
正性離生彼修二地。見道二地。世第一法。
三地現觀邊世俗智。若依靜慮中間。入正
性離生。彼修三地。見道三地。世第一法。四
地現觀邊世俗智。所以者何。以彼三地。皆一
地故。一隨眠故。此中善法互為因故。依
餘地如前說。評曰彼不應作是說。所以者
何。若作是說。則依靜慮中間。入正性離生
者。應得二地世第一法。謂有尋有伺。及無
尋唯伺。若爾便違此文。所說云何。有尋有
伺。若依有尋有伺三摩地。入正性離生。彼
所得世第一法。云何無尋唯伺。若依無尋
唯伺三摩地。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
勿有此過。是故前說於理為善。問何故見
道。修自他地。世第一法。唯修自地耶。
答見道無漏解脫離繫。世第一法不如是
故。復次見道雖在地而不墮界。世第一法
在地亦墮界故。復次見道由三緣故修。一
因長養故。二同辦事故。三同對治故。因長養
者。謂六地見道。展轉為因。同辦事者。謂上
地見道。所應作事。下地見道。亦能辦之。同
對治者。謂上地見道。所對治惑。下地見道。
亦能對治。修道亦以如上所說三緣故修自
地他地。因長養者。謂九地修道。展轉為因。
又如法智離欲界染。亦修類智。此但由一
緣謂因長養故。同辦事者。謂上地修道所
應作事。下地修道亦能辦之。又如苦智所
[004-0018c]
應作事。乃至道智。亦皆能辦。同對治者。謂上
地修道所對治惑。下地修道亦能對治。又如
一念此智現前。能於未來修無量念。世第
一法。非因長養。諸地不能互為因故。亦非
同辦事。於煩惱斷。不能證故。亦非同對
治。以不能永斷諸煩惱故。復次世第一法。
繫屬相續。見道不如是故。復次世第一法。
能辦異熟。見道不如是故。復次世第一法。
為愛所繫。見道不如是故。復次世第一法。
有垢有過。有毒有刺。有染有濁。見道不
如是故。復次世第一法依異生身。異生身
法不修他地。見道唯依聖者身。聖者身法
修自他地故。問世第一法。與現觀邊諸世
俗智。同是有漏。何故彼智。自他地修。世第一
法。唯修自地。答現觀邊世俗智。是見道眷
屬。依見道修。如見道修自他地。彼智亦爾
世第一法。不如是故。復次現觀邊世俗智。
依聖者身。聖者能修自地他地。世第一法。
不如是故。復次現觀邊世俗智。依隨信
隨法行身。彼能具修自地他地。世第一法。
不如是故。復次現觀邊世俗智。有冤敵
無勢力。有冤敵故。自他地修。無勢力故
依他力修。世第一法。無冤敵有勢力。無
冤敵故。唯修自地。有勢力故。依自力修。
復次現觀邊世俗智。不用功得。隨見道力。
自他地修。世第一法。用功而得。是故唯能
修於自地。


問何故六地。所起見道。上能修下。下不修
上。答上地法勝。現在前時。則能修下。下地
[004-0019a]
法劣。現在前時。不能修上。如劣朝勝非
勝朝劣。此亦如是。復次下地力劣依上而
修。如力劣人依附強者。上地力勝不依下
修。如力勝人不依附劣。復次下地屬上故。
上能修下。上地不屬下故。下不能修上。
如人屬他受他驅使。不屬他者他不能
役。復次若依上地。入正性離生。彼於下地
已得離染故能修下。若依下地入正性離
生。彼於上地未得離染。設已離染不得自
在。以不依彼入正性離生故。由此下地不
能修上。復次若於上地。入正性離生。彼
於下地已得故能修。若依下地入正性離
生。彼於上地未得故不修。設已得者而不
自在。以不依彼入正性離生故。復次下地
求上故上修下。上地不求下故下不修上。
復次下地能斷上故。上能修下。上地不斷
下故下不修上。復次下能辦上事故。上須
修下。上不能辦下事故下不修上。復次
猶如六種守護法故。謂三十三天。懼阿素
洛。安布六軍而自守護。一依海住龍。二堅
手天。三持鬘天。四恒憍天。五四大王眾天。六
三十三天。若阿素洛。從自宮出。欲與諸天
興戰諍時。依海住龍。先與戰諍。若龍能勝
阿素洛者。餘五天軍無事而住。若不能勝。
堅手天軍即助其力。若二能勝。餘四天軍無
事而住。若不能勝。持鬘天軍復助其力。若
三能勝。餘三天軍無事而住。若不能勝。恒
憍天軍復助其力。若四能勝。餘二天軍無事
而住。若不能勝。四大王軍復助其力。若五
[004-0019b]
能勝。三十三天無事而住。若不能勝。三十
三天與前五軍。相助戰諍。令阿素洛退敗馳
走。如是見道。為欲對治見所斷惑安布六
地。一未至定乃至第六。第四靜慮若依未至
定入正性離生。未來唯修一地。見道即能
永斷見所斷惑。其餘五地無事而住。若依初
靜慮入正性離生。未來便修二地。見道相
助永斷見所斷惑。其餘四地無事而住。若
依靜慮中間入正性離生。未來便修三地。
見道相助永斷見所斷惑。其餘三地無事而
住。若依第二靜慮入正性離生。未來便修
四地。見道相助永斷見所斷惑。其餘二地
無事而住。若依第三靜慮入正性離生。未
來便修五地。見道相助永斷見所斷惑第四
靜慮無事而住。若依第四靜慮入正性離
生。未來便修六地。見道相助永斷見所斷
惑。故依上地能修於下。依彼下地不能
修上。復次猶如依山六重池故。謂從山
頂乃至於下。有六泉池連次流注。其最上
水流遍六池。第二遍五第三遍四。乃至第六
唯遍一池。如是六地所起見道。上能修下
下不修上。


問頗有世第一法。或尋相應非伺。或伺相應
非尋。或尋伺俱相應。或尋伺俱不相應耶。
答有尋相應非伺者。謂未至定初靜慮伺。伺
與自性不相應故。伺相應非尋者。謂尋及
靜慮中間除伺。餘心心所法。尋伺俱相應
者。謂未至定初靜慮中除尋伺。餘心心所
法。尋伺俱不相應者。謂靜慮中間伺。及上
[004-0019c]
三靜慮心心所法。并一切隨心轉色。心不相
應行。問頗有世第一法。非有尋有伺。非無
尋唯伺。非無尋無伺耶。答有。謂未至定初
靜慮伺。彼非有尋有伺。所以者何。如品類
足說。云何有尋有伺法。答若法尋伺相應。
彼伺雖尋相應而非伺故。亦非無尋唯伺。
所以者何。如品類足說。云何無尋唯伺法。
答若法伺相應非尋。彼伺唯尋相應非伺故
亦非無尋無伺。所以者何。如品類足說。云
何無尋無伺法。答若法尋伺不相應。彼伺
唯伺不相應非尋故。問頗有世第一法。尋
伺不相應。非非伺耶。答有。謂靜慮中間伺。
彼雖尋伺不相應。而非非伺。所以者何。伺
自性故。問頗有世第一法。在有尋有伺地
與伺相應非尋耶。答有。謂尋彼唯與伺相
應故。問頗有世第一法。在無尋有伺地。是
相應法。非伺相應耶。答有。謂靜慮中間。伺
彼與自性。不相應故。問頗有世第一法
在有尋有伺地。而有三種。謂有尋有伺。無
尋唯伺。無尋無伺耶。答有有尋有伺者。謂
未至定。及初靜慮。除尋伺。餘心心所法。無
尋唯伺者謂尋。無尋無伺者。謂隨心轉色。心
不相應行。問頗有世第一法。在無尋唯伺
地。而有二種。謂無尋唯伺。無尋無伺耶。答
有無尋唯伺者。謂靜慮中間除伺。餘心心所
法。無尋無伺者。謂彼地伺。及隨心轉色。心
不相應行。


世第一法。當言樂根相應。乃至廣說。問何
故作此論。答雖已說彼依地差別。而未分
[004-0020a]
別與何相應。今欲分別。如已知人所居宅
等而未知彼朋友伴侶。此亦如是。故作斯
論。有作是說。雖已顯示世第一法通在三
地。而未說彼通在六地。今顯彼與三根相
應。欲令知彼通在六地。分明現見如掌中
果。由是因緣故作此論。世第一法。當言樂
根相應。喜根相應。捨根相應耶。答應言或
樂根相應。或喜根相應。或捨根相應。先已說
彼非欲界繫。即知不與憂苦相應。是故唯
依三根作論。雖總說彼三根相應。而未
顯示相應差別。故應復說差別之相。云何
樂根相應。答若依第三靜慮。入正性離生。
彼所得世第一法。然第三靜慮。世第一法。
或樂根相應。或不相應。樂根相應者。謂除樂
根。餘心心所法。不相應者。謂即樂根。及隨心
轉色。心不相應行。今且說餘心心所法。故
說彼與樂根相應。云何喜根相應。答若依
初二靜慮。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然
初二靜慮世第一法。或喜根相應。或不相應。
喜根相應者。謂除喜根。餘心心所法。不相
應者。謂即喜根。及隨心轉色。心不相應行。今。
且說餘心心所。故說彼與喜根相應。云何
捨根相應。答若依未至第四靜慮。入正性離
生。彼所得世第一法。問何故不說靜慮中
間。答此文應作是說。若依未至靜慮中間
第四靜慮。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
而不爾者。有何意耶。答已說未至應知。
亦說靜慮中間。所以者何。以未至聲亦
顯彼故。俱是未至根本地故。如大種蘊說。
[004-0020b]
大種依何定滅。答依四或未至故。然此三
地。世第一法。或捨根相應。或不相應。捨根相
應者。謂除捨根。餘心心所法。不相應者。謂
即捨根。及隨心轉色。心不相應行。今且說彼
餘心心所。故說彼與捨根相應。問頗有世
第一法。不與樂根喜根捨根相應耶。答有。
謂彼隨心轉色。心不相應行。問頗有世第一
法是相應法而不與樂喜捨根相應耶。答
有。謂即三根。以彼不與自性他性根相應
故。
《說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