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l0010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唐-五百大阿羅漢 (master)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七十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結蘊第二中十門納息第四之三


即彼以第四靜慮眼見欲界色時。於彼色
起無覆無記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
識。若退法者欲界三種。四靜慮各二種。不退
法者欲界第四靜慮各二種。前三靜慮各唯
善。見初靜慮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記眼
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若退法者欲界
及後三靜慮各二種。初靜慮三種。不退法者
欲界及前三靜慮各唯善。第四靜慮二種見
第二靜慮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記眼識。
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若退法者欲界及
初第三第四靜慮各二種。第二靜慮三種。不
退法者欲界及前三靜慮各唯善。第四靜慮
二種見第三靜慮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
記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若退法者
[073-0376a]
欲界及初第二第四靜慮各二種。第三靜慮
三種。不退法者欲界及前三靜慮各唯善。第
四靜慮二種。見第四靜慮色時。於彼色起
無覆無記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若
退法者欲界及前三靜慮各二種。第四靜慮
三種。不退法者欲界及前三靜慮各唯善。第
四靜慮三種。即彼若已離第四靜慮染。以四
靜慮眼見五地色。於彼色起無覆無記眼
識。及五地分別意識多少。隨相應知此中已
離初靜慮染等以欲界眼見諸色時。於彼
色起眼識分別。准前易了故不復說。若諸
異生生初靜慮。未離初靜慮染。見欲界色
時。於彼色起二種眼識。除染污。此後於彼
復起分別意識。欲界三種。初靜慮二種見
初靜慮色時。於彼色起三種眼識。此後於
彼復起分別意識。欲界二種。初靜慮三種。
即彼已離初靜慮染。未離第二靜慮染。以
初靜慮眼見欲界色時。於彼色起眼識分
別。廣說如前。見初靜慮色時。於彼色起二
種眼識所起分別如前應知。即彼以第二
靜慮眼見欲界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記
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欲界三種
前二靜慮二種。見初靜慮色時。於彼色起
無覆無記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欲
界及第二靜慮各二種。初靜慮三種。見第
二靜慮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記眼識。此
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欲界及初靜慮各二
種。第二靜慮三種。即彼已離第二靜慮染。未
離第三靜慮染。以三地眼見四地色。或已
[073-0376b]
離第三靜慮染。未離第四靜慮染。或已離
第四靜慮染。以四地眼見五地色。於彼色
起眼識分別。准前應知。如說異生生初靜
慮。如是即彼生第二第三第四靜慮。一一廣
說隨相應知。


已說異生。若諸聖者未離欲界染。見欲界
色時。於彼色起三種眼識此後於彼復起
欲界三種分別。即彼若生欲界已離欲界
染。未離初靜慮染。以欲界眼見諸色時。
於彼色起二種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
意識。若退法者欲界三種。初靜慮二種。不退
法者欲界初靜慮各二種。即彼以初靜慮眼
見欲界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記眼識。此
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初靜慮二種。欲界若
退法者三種。不退法者二種見初靜慮色時。
於彼色起無覆無記眼識。此後於彼復起
分別意識。初靜慮三種。欲界唯善。即彼已離
初靜慮染。未離第二靜慮染。以初靜慮眼
見欲界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記眼識。此
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若退法者欲界三種。
初靜慮二種。不退法者欲界二種。初靜慮唯
善。見初靜慮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記眼
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欲界唯善初靜
慮。若退法者三種。不退法者唯善。即彼以第
二靜慮眼見欲界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
記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若退法者
欲界三種。前二靜慮各二種。不退法者欲界
第二靜慮各二種。初靜慮唯善。見初靜慮色
時。於彼色起無覆無記眼識。此後於彼。復
[073-0376c]
起分別意識。欲界唯善。第二靜慮二種。初靜
慮若退法者三種。不退法者唯善。見第二靜
慮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記眼識。此後於
彼復起分別意識。欲界初靜慮各唯善。第二
靜慮三種。即彼已離第二靜慮染。未離第
三靜慮染以三地眼見四地色。或已離第
三靜慮染。未離第四靜慮染。或已離第四靜
慮染。以四地眼見五地色。於彼色起眼識
分別。隨相應知。此中已離初靜慮染等。以
欲界眼見諸色時。於彼色起眼識分別。准
前易了故不復說。


已說聖者生欲界。即彼若生初靜慮。未離
初靜慮染。見欲界色時。於彼色起二種眼
識。此後於彼復起初靜慮二種分別。見初
靜慮色時。於彼色起三種眼識。此後於彼
復起初靜慮三種分別。即彼已離初靜慮染。
未離第二靜慮染。以初靜慮眼見欲界色
時。於彼色起眼識分別。准前應知。見初
靜慮色時。於彼色起二種眼識。此後於彼
復起前二靜慮二種分別。即彼以第二靜慮
眼見欲界初靜慮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
記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前二靜慮各二種分
別。見第二靜慮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記
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初靜慮唯
善。第二靜慮三種即彼已離第二靜慮染。未
離第三靜慮染。以初靜慮眼見欲界初靜
慮色時。於彼色起眼識分別准前應知。
即彼以第二靜慮眼見欲界初靜慮色時。
於彼色起無覆無記眼識。此後於彼復起
[073-0377a]
分別意識。初及第三靜慮各二種。第二靜慮
唯善。見第二靜慮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
記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前二靜慮
各唯善。第三靜慮二種。即彼以第三靜慮眼
見欲界初靜慮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記
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初及第三靜
慮各二種。第二靜慮唯善。見第二靜慮色
時。於彼色起無覆無記眼識。此後於彼復
起分別意識。前二靜慮各唯善。第三靜慮二
種。見第三靜慮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記
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前二靜慮各
唯善。第三靜慮三種。即彼已離第三靜慮染。
未離第四靜慮染。或已離第四靜慮染。以
四地眼見五地色時。於彼色起眼識分別。
隨相應知。如說聖者生初靜慮。如是即
彼生第二第三第四靜慮。一一廣說隨相應
知。


此中眼識依自地眼。緣下地色容有二種。
謂除染污。緣自地色容有三種。若依上地
眼唯無覆無記。善染污眼識唯生自地容
現在前。由此必定繫屬生故。善分別意識
能緣一切自上下地。染污分別意識唯能緣
自上地。無覆無記分別意識唯能緣自下地。
善及染污分別意識生自下地容現在前。非
生上地。無覆無記分別意識唯生自地容
現在前。由此必定繫屬生故。眼識後起分
別意識非唯一生。設經多生緣所見色亦
得起故。問何緣生在後三靜慮。而得現起
初靜慮眼識耶。譬喻者說。誰說生在後三
[073-0377b]
靜慮而能現起初靜慮地眼等諸識。然後三
靜慮自有眼等識依自地根了自下境。若
不爾者。云何生上作巧方便。引初靜慮眼
等諸識令現在前。評曰。彼不應作是說。應
作是說。後三靜慮無眼等識。所以者何。無
尋伺故。眼等五識恒與尋伺相應起故。問
何緣生在後三靜慮。不引欲界眼等諸識
令現在前。而但引起初靜慮識。有作是說。
欲界劣故生在勝地。不欲引彼眼等諸識
令現在前。有餘師說。彼界別故。謂欲界繫眼
等諸識與上地根不同界繫。初靜慮識與
上地根雖不同地。而界同故亦依彼起。或
有說者。欲界眼等識非修果非通果故。依
上地根不得現起。初靜慮眼等識是修果是
通果故。依上地根亦得現起。復有說者。欲
界眼等識非定界非修地。非離染地故。依
上地根不得現起。初靜慮眼等識是定界
是修地是離染地故。依上地根亦得現起。
由如是等種種因緣。生後三靜慮得起初
靜慮眼等諸識不起欲界。如說眼識依諸
地根了諸地色。引意識中三種分別數有
多少。耳等諸識准此應知。


問諸成就眼界亦成就色界耶。答若成就
眼界亦成就色界。有成就色界不成就眼
界。謂生欲界若未得眼。或得已失。未得
眼者。謂羯剌藍等位及生盲者。得已失者。
謂得眼已或腐爛。或被挑或蟲食。或餘緣壞。
問諸成就眼界亦成就眼識界耶。答應作
四句。有成就眼界不成就眼識界。謂生第
[073-0377c]
二第三第四靜慮。眼識界不現在前。有成
就眼識界不成就眼界。謂生欲界若未得
眼或得已失。有成就眼界亦成就眼識界。
謂生欲界已得眼而不失。或生初靜慮。或
生第二第三第四靜慮眼識界現在前。有不
成就眼界。亦不成就眼識界。謂生無色界。
問諸成就色界亦成就眼識界耶。答若成
就眼識界。亦成就色界。有成就色界不成
就眼識界。謂生第二第三第四靜慮。眼識界
不現在前。


問若不成就眼界亦不成就色界耶。答若
不成就色界。亦不成就眼界。有不成就眼
界非不成就色界。謂生欲界若未得眼
或得已失。問諸不成就眼界。亦不成就眼
識界耶。答應作四句。有不成就眼界非
不成就眼識界。謂生欲界若未得眼。或
得已失。有不成就眼識界非不成就眼
界。謂生第二第三第四靜慮眼識界不現在
前。有不成就眼界。亦不成就眼識界。謂
生無色界。有非不成就眼界亦非不成
就眼識界。謂生欲界已得眼而不失。或
生初靜慮。或生第二第三第四靜慮眼識界
現在前。問諸不成就色界。亦不成就眼識
界耶。答若不成就色界。亦不成就眼識界。
有不成就眼識界非不成就色界。謂生
第二第三第四靜慮眼識界不現在前。


問諸眼界不成就。得成就亦色界耶。答若
色界不成就。得成就眼界亦爾。有眼界不
成就得成就非色界。謂生欲界漸得眼
[073-0378a]
界。問諸眼界不成就得成就亦眼識界耶。
答應作四句。有眼界不成就得成就非
眼識界。謂無色界歿生第二第三第四靜慮。
或生欲界漸得眼界。有眼識界不成就。得
成就非眼界。謂生第二第三第四靜慮眼
識界現在前。或從彼歿生欲界及初靜慮。
有眼界不成就。得成就亦眼識界。謂無色
界歿生欲界及初靜慮。有眼界非不成就
得成就亦非眼識界。謂除前相。問諸色界
不成就得成就亦眼識界耶。答應作四句。
有色界不成就。得成就非眼識界。謂無色
界歿生第二第三第四靜慮。有眼識界不成
就得成就非色界。謂生第二第三第四靜
慮眼識界現在前。或從彼歿生欲界及初靜
慮。有色界不成就。得成就亦眼識界。謂無
色界歿生欲界及初靜慮。有色界非不成
就。得成就亦非眼識界。謂除前相。


問諸眼界成就。得不成就亦色界耶。答應
作四句。有眼界成就。得不成就非色界。
謂生欲界已得眼而失。有色界成就。得不
成就非眼界。謂欲界無眼者歿生無色界。
有眼界成就得不成就亦色界。謂欲界有眼
者歿生無色界。或色界歿生無色界。有眼
界非成就得不成就亦非色界。謂除前相。
問諸眼界成就得不成就亦眼識界耶。答應
作四句。有眼界成就得不成就非眼識界。
謂生欲界已得眼而失。或第二第三第四
靜慮歿生無色界。有眼識界成就得不成
就非眼界。謂欲界無眼者歿生無色界。或
[073-0378b]
欲界初靜慮歿生第二第三第四靜慮或即
住彼眼識界已現在前而斷。有眼界成就得
不成就亦眼識界。謂欲界有眼者歿生無色
界。或初靜慮歿生無色界。有眼界非成就
得不成就亦非眼識界。謂除前相。問諸色
界成就得不成就亦眼識界耶。答應作四
句。有色界成就得不成就非眼識界。謂第
二第三第四靜慮歿生無色界。有眼識界成
就得不成就非色界。謂欲界初靜慮歿。生
第二第三第四靜慮。或即住彼眼識界已現
在前而斷。有色界成就得不成就亦眼識
界。謂欲界初靜慮歿生無色界。有色界非
成就得不成就亦非眼識界。謂除前相。


如眼界色界眼識界展轉相對有十二論如
是耳界聲界耳識界展轉相對。乃至意界法
界意識界展轉相對。亦各應有十二論。如
是則說同分對同分。若不同分對不同分。
應作是說。眼界色界眼識界有五種三論。
耳界聲界耳識界有四種三論。鼻界香界鼻
識界有三種三論。舌界味界舌識界有二
種三論。身界觸界身識界有一種三論。如是
一一隨相應知。


十二處者。謂眼處色處耳處聲處鼻處香處
舌處味處身處觸處意處法處。問何故作此
論。答為廣分別契經義故。謂契經說。有生
聞婆羅門。來詣佛所。到已頂禮世尊雙足。合
掌恭敬慰問佛已退坐一面。而白佛言。喬
答摩尊。常為眾說一切。云何一切。齊何
施設此一切言。佛告生聞婆羅門曰。我說
[073-0378c]
一切即十二處。所謂眼處乃至法處。如來齊
此施設一切。若有沙門婆羅門等作如是
說。我能捨佛所說一切。別更施設有一切
言。彼但有語而無實義。若還問之便不能
了。後自思審轉生迷悶。所以者何。非彼境
故。契經雖作是說而不分別其義。經是此
論所依根本。彼不說者今欲說之。故作斯
論。問若作是說。言一切者謂十八界。或作
是說。言一切者謂五蘊及無為。或作是說。
言一切者謂四諦及虛空非擇滅。或作是
說。言一切者謂名與色。如是等說豈但有
語而無實義答此中遮義不遮於文。但遮
義施設。不遮文施設。佛意說言。一切法性皆
攝入此十二處中。若有說言。我能施設別更
有法。不攝在此十二處中。彼但有語而無
實義。非佛意說十二處外無名色等差別法
門。然佛所說十二處教最上勝妙非餘法門。
問何故此教最上勝妙。答此是處中說攝一
切法故。十八界教雖攝一切法。而是廣說
難可受持。五蘊教非唯略說難可解了。而
亦不能攝一切法。以蘊不攝三無為故。
唯佛所說十二處教攝諸法盡。非廣非略。
是故說為最上勝妙。故作是言。若欲觀察
諸法性相。當依如是十二處教。若依如是
十二處教觀察諸法所有性相。便生十二爾
焰智光。復現十二實義影像。如人瑩拭十
二明鏡懸在諸方。若入其中便現十二自
身影像。一一有情身中有十二處可得
問若一身中有十二處。云何建立十二處
[073-0379a]
耶。答以彼自性作用別故。謂十二處雖在
一身。而十二種自性作用有差別故非互
相雜。如一室內有十二人伎藝各別。雖同
一室而有十二自性作用。復次以二事故立
十二處。一以所依。即眼等六。二以所緣。即
色等六。復次以三事故立十二處。一以自
性。二以所依。三以所緣。自性故者。謂立眼
處乃至法處。所依故者。謂立眼處乃至意處。
所緣故者。謂立色處乃至法處。如是名為
諸處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


已說處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處。處
是何義。答生門義是處義生路義藏義倉義
經義殺處義田義池義流義海義白義淨
義是處義應知。此中生門義是處義者。如
城邑中出生諸物。由此長養諸有情身。如
是所依及所緣內出生種種心心所法。由此
長養染淨相續。生路義是處義者。如道路中
通生諸物。由此長養諸有情身。如是所依
及所緣內通生種種心心所法。由此長養染
淨相續。藏義是處義者。如庫藏中有金銀等
寶物積集。如是所依及所緣內有心心所諸
法積集。倉義是處義者。如篅倉中有稻麥等
諸穀積集。如是所依及所緣內有心心所諸
法積集。經義是處義者。如織經上編布諸
緯。如是所依及所緣上。遍布種種心心所
法。殺處義是處義者。如戰場中斷百千頭
令墮於地。如是所依及所緣內有無量種
心心所法。為無常滅之所滅壞。田義是處義
者。如在田中有無量種苗稼生長。如是所
[073-0379b]
依及所緣內生長種種心心所法。池義是處
義者。如有問言。


「 水從何池出
 何處道不通
 何處攝世間
 苦樂等皆盡」



世尊告曰。


「 眼耳鼻舌身
 意及諸餘處
 此攝名及色
 能令無有餘
 水從此池出
 此處道不通
 此處攝世間
 苦樂等皆盡」



流義是處義者。如有問言。


「 諸處將流泄
 以何能制防
 若從彼已流
 誰復能偃塞」



世尊告曰。


「 諸處將流泄
 正念能制防
 若從彼已流
 淨慧能偃塞」



海義是處義者。如世尊說。苾芻當知諸有
情類以眼為海。現前諸色是彼濤波。於色
濤波自制抑者能度眼海。得免洄澓邏剎
裟等種種嶮難。乃至意法廣說亦爾。白義
是處義者。謂眼等處麁顯明了。淨義是處義
者。謂眼等處貞實澄潔。是謂生門乃至淨義。
外論說此名勃路拏。如摩健地迦出家外道
說。喬答摩說諸勃路拏。皆來入我呪術章
句。勃路拏聲含二種義。一根本義。二能作
義。以十二處與心心所為根本故及能作
動心心所故。已總說處立名所因。今當一
一別說其相。問眼處云何。答諸眼於色已正
當見及彼同分是名眼處。已見色等言如
界中已釋。乃至意處應知亦爾。問色處云何。
[073-0379c]
答諸色為眼已正當見及彼同分是名色處。
已所見等言如界中已釋。乃至法處應知亦
爾。問若十色處法處少分皆體是色。何故唯
一名色處耶。答唯此一處色相麁顯易見
易了。故名色處餘處不爾。故立別名。復次
唯此一處是二眼境。謂肉天眼故名色處。餘
處不爾故立別名。復次唯此一處是三眼境。
謂肉天聖慧眼故名色處。餘處不爾故立別
名復次唯此一處是二眼境。眼識所緣故名
色處。是故尊者妙音說曰。若二眼境眼識所
緣立色處名。餘處不爾。復次若有麁細長
短此彼方處可了立色處名。餘處不爾故
非色處。復次若形相大及可積聚易了知
者立色處名。餘處不爾故非色處。復次若
可種植增長易了立色處名。餘處不爾故
非色處種植增長通內外分。外分種植謂下
種時。增謂萌芽時。長謂莖葉花果時。內分種
植謂羯剌藍位。增謂頞部曇位。長謂閉尸鍵
南鉢羅奢佉等位復次若可施設為方隅性
立色處名。餘處不爾故非色處。唯於色處
施設一切方隅自性。非餘處故。復次若可
施設踰繕那性立色處名。餘處不爾故非
色處。唯於色處施設一切踰繕那性。非餘
處故。復次若能覆蓋諸餘色法。如巾帽者
立色處名。餘處不爾故非色處。唯有色處
能總覆蓋諸餘色法。非餘處故。復次若處
具有形色顯色立色處名。餘處不爾故非
色處。復次若處具有二十種色或二十一立
色處名。餘處不爾故非色處。
[073-0380a]


問何故名觸處。為是可觸故名觸處。為體
是觸故名觸處。為觸所緣故名觸處。設爾
何失。三皆有過。所以者何。若是可觸故名
觸處。極微展轉既不相觸。如何觸處是可觸
耶。若體是觸故名觸處。大種造色非觸自
性。如何觸處體是觸耶。若觸所緣故名觸處。
此亦是餘心心所境。如何但說觸所緣耶。答
應作是說此是可觸故名觸處。問極微展
轉既不相觸。如何觸處是可觸耶。答依世
俗說不依勝義。謂世共說眼所受境名可
見。耳所受境名可聞。鼻所受境名可嗅。舌
所受境名可嘗。身所受境名可觸。意所受境
名可知。是故可觸故名觸處。復次緣生身
識故名觸處。如契經說。身觸為緣生於身
識。此是勝義了別境心故。此所緣名為觸處。
復次此名觸處亦名養處。由此長養諸餘
色法令增盛故。如能增喜名為喜處。此能
長養故名養處。尊者世友作如是說。極微
展轉互相觸不。答互不相觸。若相觸者即應
住至第二剎那。大德說曰。一切極微實不
相觸。但由無間假立觸名。有作是說。極微
展轉實不相觸亦非無間。但和合住彼此相
近假立觸名。


問十二處體無非是法。何故唯一立法處
名。答雖十二處體皆是法。而但於一立法
處名亦無有失。有譬喻故。如十八界。體
雖皆法。而但於一立法界名。又如十智雖
皆緣法。而但於一立法智名。又如七覺支。
雖皆能擇法。而但於一立擇法覺支名。又
[073-0380b]
如六隨念。雖皆緣法。而但於一立法隨念
名。又如四念住。雖皆緣法。而但於一立法
念住名。又如四證淨雖皆緣法。而但於一
立法證淨名。又如四無礙解雖皆緣法。而
但於一立法無礙解名。又如三寶三歸雖
體皆法。而但於一立法寶法歸名。此亦如
是雖十二處體皆是法。而但於一立法處
名亦無有失。復次法處有一名。餘處有二
名。一名者謂共名。以十二處皆是法故。二
名者謂共不共名。共名如前。不共名者謂眼
處等。欲令易了顯不共名。法處更無不共
名故但顯共名。故名法處。復次生有為法
生相。唯在此處攝故獨名法處。復次四有
為相是一切法印封幖幟。簡別有為異無
為故。彼相唯在此處攝故獨名法處。復次
名句文身詮表顯示諸法性相令易解了
彼三唯在此處攝故獨名法處。復次如諸
窓牖通風行故名風行處。法處亦爾。通生
諸法故名法處。諸煩惱業及定慧等。能生
一切有為法故。及能通證無為法故。復次
達一切法皆空非我空解脫門。在此處攝故
名法處。


問能執諸法為我我所。薩迦耶見亦此處
攝。如何此處不名我處。答薩迦耶見是虛妄
執。不稱諸法實相而解。是故此處不立我
名。空解脫門證法實相是故此處依彼名
法。復次擇滅涅槃是常是善不變不易。生老
病死所不能壞是勝義法。彼法唯在此處
攝故獨名法處。復次分別諸法自相共相。
[073-0380c]
安立諸法自相共相。破自性愚及所緣愚
於一切法不增不減如實解慧。唯此處攝
故名法處。餘處不爾故別立名。復次此攝
多法故名法處。攝多法者。謂於此處有
色非色法。相應不相應法。有所依無所依法。
有所緣無所緣法。有行相無行相法。有警覺
無警覺法。有為法無為法。餘處不爾故別
立名。復次此處對意故名法處。謂眼等處
唯對色等。唯有意處對一切法故。對意者
別得通名。由如是等種種因緣十二處中
一名法處。


別說諸處一一相已。今應復說諸處次第。
問何故世尊先說內處後說外處。答以依
六識所依所緣次第說故。問何故世尊於六
內處先說眼處。乃至後說意處。於六外處
先說色處。乃至後說法處。答隨順文詞詮
表相故。復次隨順說者受者持者次第法
故。復次隨順麁細次第法故。謂六內處眼處
最麁。是故前說。乃至意處最細。是故後說六
外處中色處最麁。是故前說。乃至法處最細
是故後說。復次依定不定次第說故。六內處
中前五定取現在境故前說。意處取境不
決定故後說。謂以三世及無為法。或總或別
為所取故。前五處中前四定取所造色故
前說。身處取境不決定故後說。謂以能造及
所造色。或總或別為所取故。前四處中於
所取境遠速明者前說。此相違者後說。依內
六處前後次第說。外六處次第亦爾。復次依
處上下次第說故。謂一身中眼處最上。耳處
[073-0381a]
次下鼻處次下舌處次下身多在下。意無方
處故最後說。依六內處前後次第說。六外
處應知亦爾。復次依諸有情展轉相遇禮儀
次第故作是說。謂相遇時。先互相見。次與
言論。次奉香花。次設飲食。次授細妙臥具
等事。由此最後互相得意故。十二處次第如
是。
《說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七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