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l0010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唐-五百大阿羅漢 (master)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九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雜蘊第一中世第一法納息第一之八


若非我我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
有身見攝。見苦所斷。問何謂非我。答一切
法。問何緣外道於彼計我。答愚去來等作
用事故。彼作是念。若無我者。誰去誰來。誰
住誰坐。誰屈誰申。誰起誰臥。誰見聞嗅甞觸
[009-0041a]
憶識。以有我故有此等事。故諸外道於彼
計我。此中有身見攝者顯彼自性。於五取
蘊執有我故。見苦所斷者顯彼對治。見苦
諦時永斷彼故。餘如前說。問薩迦耶見有
二行相。謂我行相。我所行相。即是我見我所
見攝。何故此中唯說我見非我所見。答是
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有作是說。亦應
說彼而不說者。應知此中是有餘說。復有
說者。此中已說我見故應知亦說我所見。
所以者何。以有我故得有我所。以有我見
故得有我所見。以有己見故得有己所
見。以有五我見故。得有十五我所見。以
有我愛故得有我所愛。以有我愚故得
有我所愚。有餘師說。我見是根本是顛倒
性故。此中偏說。我所見非根本。非顛倒性
故此中不說。問善說法者。亦說諸法常有實
體性相。我事而非惡見。何故外道說有實
我便是惡見。答我有二種。一者法我。二者
補特伽羅我。善說法者。唯說實有法我。法
性實有。如實見故不名惡見。外道亦說。實
有補特伽羅我。補特伽羅非實有性。虛妄見
故名為惡見。問何故不說我非我見。答我
實非有。若見非我便為正見。此中唯說
諸惡見趣。是故不說我非我見。若非因因
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非因謂因
戒禁取攝。見苦所斷。問何謂非因。答自在天
等不平等因。問何緣外道非因謂因。答親近
惡友。聞說自在自性士夫時方空等生諸法
故。如農夫等秋多收實。便作是言。私多未
[009-0041b]
度天等所與。若生男女。復作是言。是難陀
等天神所與。信自在者。若生男女。便作是
言。毘瑟拏天。矩陛羅等天神所與。如是等類
非因計因。然有情數各別業生。非有情數共
業所生。非自在等邪因所生。此中非因謂
因。戒禁取攝者。顯彼自性。執非親正因為
親正因故。然戒禁取略有二種。一非因計
因。二非道計道。此中但說非因計因。見苦
所斷者顯彼對治。見苦諦時永斷彼故。餘
如前說。問何故此見非見集斷。答果處轉
故。問非因謂因者。亦謗諸法因。何故此見
非邪見攝。答無行相轉名為邪見。此有行
相轉故不名邪見。復有說者。壞實事轉名
為邪見。此乃增益轉故不名邪見。尊者世
友作如是言。若撥無因名為邪見。此非
因計因故不名邪見。於非正因謂正因
故。


若因非因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
邪見攝。見集所斷。問何謂為因。答業煩惱
等。問何緣外道執內外事無因而生。答不
了內外緣起法故。彼作是念。誰掘河海。誰
積山原。誰纖棘刺。誰畫禽獸。准此一切皆
無因生。故彼頌言。


「 誰掘河海積山原
 誰纖棘刺畫禽獸
 世無自在能作者
 故知一切皆無因」



此中邪見攝者。顯彼自性。誹謗諸法所從
因故。見集所斷者。顯彼對治。見集諦時永
斷彼故餘如前說。問何故此中謗因邪見見
集所斷。見蘊中說謗因邪見見集道斷。答是
[009-0041c]
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復次此非了義
說。彼是了義說。此有餘意趣。彼無餘意趣。
此說有餘緣彼說無餘緣。此說依世俗。彼
說依勝義。復次此說少分因。彼說一切因。
此唯說苦因。彼說苦及非苦因。此唯說
顛倒因。彼說顛倒及非顛倒因。此唯說生
果因。彼說生果不生果因。復次謗集邪見撥
無因體亦撥因義。謗道邪見唯撥因體不
撥因義。言涅槃無因是正非邪故。此中
唯說謗因邪見故。見集所斷非見道所斷。
若有無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邪見
攝。此有四種。若謂無苦見苦所斷。若謂無集
見集所斷。若謂無滅見滅所斷。若謂無道見
道所斷。問何謂為有。答四聖諦。問何緣外道
撥無四諦。答彼執有我故便撥無四諦。彼
作是言色等五蘊是我非苦。便撥苦諦。我
無有因便撥集諦。我常不滅便撥滅諦。我
無對治便撥道諦。如善說法者。知色等五
蘊是苦非我便信苦諦。此苦有因便信集
諦。此苦可滅便信滅諦。苦有對治便信道
諦。此中邪見攝者。顯彼自性。撥無實有四
聖諦故。此有四種。廣說乃至。若謂無道。見
道所斷者。顯彼對治。見四諦時永斷彼故。
餘如前說應知此中謗苦諦者。有二種謗。
一謗物體。二謗果義。謗集諦者。有二種
謗。一謗物體。二謗因義。謗滅諦者。唯
謗物體不謗果義。有作是說。亦謗果義。
謗道諦者。唯謗物體不謗因義。有作
是說。亦謗因義。有作是說。亦謗因果。有
[009-0042a]
作是說。謗道諦者。唯謗作用。問何故邪
見不緣虛空及非擇滅。答若法是蘊是蘊因。
是蘊滅是蘊對治。邪見則緣虛空非擇滅。非
蘊非蘊因。非蘊滅非蘊對治故彼不緣。
復次若法是苦是苦因。是苦滅是苦對治。邪
見則緣。虛空非擇滅。非苦非苦因。非
苦滅非苦對治故彼不緣。如苦苦因等。應
知病癰箭惱重擔及彼因等亦爾。復次若法
是雜染清淨事。邪見則緣。虛空非擇滅非
雜染清淨事故彼不緣。復次若法是無漏正
見所緣。邪見則緣。虛空非擇滅非無漏正見
所緣故彼不緣。如無漏正見對治邪見。應
知無漏智明決定信等對非智等亦爾。復次
若法如此岸彼岸中流船筏。邪見則緣。虛空
非擇滅非如此岸彼岸中流船筏故彼不
緣。復次若法有因果義。邪見則緣。虛空非
擇滅無因果義故彼不緣。復次若法是欣厭
事。邪見則緣。虛空非擇滅非欣厭事故彼不
緣。復次若法能為損益。邪見則緣。虛空非
擇滅不能損益故彼不緣。問撥無虛空非
擇滅者為緣何法。答即緣虛空非擇滅名。
所以者何。撥無彼者無深重心。如謗雜染
清淨事故。問此是何智。答此是欲界修所斷
中。無覆無記邪行相智。然諸有者。有說二
種。一實物有。謂蘊界等。二施設有。謂男女
等。有說三種。一相待有。謂如是事。待此故
有。待彼故無。二和合有。謂如是事。在此處
有在彼處無。三時分有。謂如是事。此時分
有彼時分無。有說五種。一名有。謂龜毛兔角
[009-0042b]
空花鬘等。二實有。謂一切法各住自性。三假
有。謂瓶衣車乘軍林舍等。四和合有。謂於諸
蘊和合施設補特伽羅五相待有。謂此彼岸
長短事等。


若無有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此非
見是邪智。問此若非見云何乃言若無有見。
有作是說。此中應言若無有見於五見何
見攝。何見所斷。答有身見攝。見苦所斷。復
有說者。此中應言若無有慧。於五見何見
攝。何見所斷。答此非見是邪智。或有說者
此中應言。若無有見此非見。五見中不說
故。如是說者。應如文說。所以者何。為問
答故。為成問答。雖無此理。而作是說。如
十門品作是問言。三無漏根諸無為法。是
幾隨眠之所隨增。答言。無有隨眠隨增。此
亦如是。問此邪智是何。答此是欲界修所斷
中。無覆無記邪行相智。如於杌起人想。及
於人起杌想。於非道起道想。於道起非
道想。如是等有餘師說。如是邪智。亦有染
污能起慢類。梵王住此作如是言。我是大
梵諸梵中尊。我能造化能生世間。為世間
父。此說非理。所以者何。見所斷心不能發
起身語業故。由此前說於理為善。謂是欲
界修所斷中無覆無記邪行相智。問若爾智
蘊所說。當云何通。如說。云何邪智。謂染污
慧。答邪智有二種。一染污。二不染污。染污
者無明相應。不染污者無明不相應。如於
杌起人想等。染污者聲聞獨覺俱能斷盡亦
不現行。不染污者。聲聞獨覺雖能斷盡而
[009-0042c]
猶現行。唯有如來畢竟不起。煩惱習氣
俱永斷故。由此獨稱正等覺者。染污邪智。
由勝義故名為邪智。不染污者。由世俗故
得邪智名。非由勝義。煩惱邪法不相應故。
後智蘊中所說邪智是勝義者。今說世俗故
不相違。


《發智大毘婆沙論》雜蘊第一中智納息


第二之一


頗有一智知一切法耶。如是等章及解章
義。既領會已。次應廣釋。問何故作此論。答
為止他宗顯己義故。謂或有執。心心所法
能了自性。如大眾部彼作是說。智等能了
為自性故。能了自他。如燈能照為自性
故。能照自他。或復有執。心心所法能了相
應。如法密部彼作是說。慧等能了相應受
等。或復有執。心心所法。能了俱有。如化
地部彼作是說。慧有二種。俱時而生。一相
應。二不相應。相應慧知不相應者。不相應
慧知相應者。或復有執。補特伽羅能了諸
法。如犢子部彼作是說。補特伽羅能知非
智。為止如是他宗異執顯自所說。諸心心
所。不了自性。相應俱有。補特伽羅性不可得。
故作斯論。復次勿為止他及顯己義。然諸
法相。理應分別。饒益有情故造斯論。頗有
一智知一切法耶。答無。若此智生一切法
非我。此智何所不知。答不知自性及此相
應俱有諸法。此中不知自性者。即止大
眾部執。不知相應諸法者。即止法密部
執。不知俱有諸法者。即止化地部執。
[009-0043a]
言智能知。即止犢子部執。又於此中有問
有答。有難有通。頗有一智知一切法。耶者
是問。答無者是答。若此智生一切法非我。此
智何所不知者是難。答不知自性及此相應
俱有諸法者是通。問此中誰問誰答。誰難誰
通。答分別論者問。應理論者答。分別論者難。
應理論者通。有說。弟子問師答。弟子難師
通。有說。此中無別現問難者。但本論師。為
辯法相假設賓主。此中一智者。謂一剎那
智。由此不知自性。相應俱有諸法。若作是
問。於十智中。頗有一智知一切法耶。應
答言有。謂世俗智。如是問於九八七六五
四三二智中。頗有一智知一切法耶。答有。
謂世俗智。若即於此世俗智中。作如是問。
頗二剎那頃知一切法耶。答有。謂此智初剎
那頃。除其自性相應俱有。餘悉能知。第二剎
那。亦知前自性相應俱有法。故答言有。今
此唯問一剎那智。故答言無。問何緣自性
不知自性。答勿有因果。能作所作。能成所
成。能引所引。能生所生。能屬所屬。能轉所
轉。能相所相。能覺所覺。無差別過。是故自性
不知自性。有說。自性於自性。無益無損。無
養無害。無成無壞。無增無減。無聚無散。無因
無等無間。無所緣。無增上。諸法自性。不觀
自性。但於他性能作諸緣。是故自性不知
自性。有說。世間現見。指端不自觸。刀刃不
自割。瞳子不自見。壯士不自負。是故自性
不知自性。尊者世友說曰。何故自性不知
自性。答非境界故。復次若自性知自性者。
[009-0043b]
世尊不應安立二緣生於六識。謂眼及色
為緣生眼識。乃至意及法為緣生意識。復
次若自性知自性者。世尊不應安立三和
合觸。謂眼及色為緣。生眼識三和合故。觸
乃至廣說。復次若自性知自性者。世尊不
應安立邪見。謂彼邪見若能自知我是邪
見便為正見。如說。邪見若能自觀是邪見
者。應名正見非謂邪見。復次若自性知自
性者。不應建立惡心遍體皆是不善。以了
自體非邪僻故。復次若自性知自性者。不
應建立能取所取。能知所知。能覺所覺。境
有境。行相所緣。根根義等。復次若自性知
自性者。則四念住應無差別。以身念住即
法念住。乃至心念住即法念住故。復次若自
性知自性者。四聖諦智應無差別。以苦智
即道智。乃至滅智即道智故。復次若自性知
自性者。則宿住隨念智應不說有。以彼即
知現世事故。復次若自性知自性者。則他
心智應不說有。以彼亦知自心所故。大德
說曰。若自性知自性者。則應不知他性。
於自性轉故。若自性知他性者。則應不
知自性。於他性轉故。若知自性及他性
者。云何而知。如知自性是自性。知他性亦
爾耶。如知他性是他性。知自性亦爾耶。若
如知自性是自性。知他性亦爾者。則知自
性是自性。可是正。知他性是自性應是
邪。若如知他性是他性。知自性亦爾者。則
知他性是他性。可是正知自性是他性應
是邪。若爾應無邪正二智體相差別若一時
[009-0043c]
知自性是自性。知他性是他性者。則應一
智有二解用。解用別故體亦應別。體既各
別。應非一智。一有情身二智並起不應正
理勿有此失。是故自性不知自性。問若爾
大眾部所說喻云何通。答不必須通。彼非
素怛纜毘奈耶阿毘達磨攝故。又不可以
世俗現喻難賢聖法。賢聖法異世俗法異故。
若必須通。應說喻過。喻既有過。所喻不
成。如燈無根無所緣慮非有情數。智亦
應爾。如燈是色極微所成。智亦應爾。既不
如是。云何為喻。又彼許燈是照性不。若是
照性復何須照。若非照性體應是闇不應
名燈。破闇名燈寧非照性。故不應執燈
能自照。由此所喻。亦不得成。問何緣不知
相應諸法。答同一所緣。俱時轉故。謂一有情
心心所法。於一境界俱時而轉。理無展轉
互相緣義。譬如多人集在一處。或同觀下。
或共觀空。理必不能互相見面。心心所法
亦復如是。若智能知相應受者。彼受為能
緣自體不。若緣自體。則有前說緣自性過。
若不能緣。則心心所應俱時起。不同所緣
勿有此失。故不能知相應諸法。問何緣不
知俱有諸法。答極相近故。如籌霑取安繕
那藥置於眼中。極相近故眼不能見此亦
如是。問何等名為俱有諸法。答此隨轉色。
及此隨轉不相應行。西方諸師作如是說。
與慧俱生諸蘊相續。自身攝者是俱有法。
彼說非理。所以者何。若爾眼識應不能取
自身諸色。餘識亦爾。彼作是說。五識能取
[009-0044a]
自身中境意識不能。若爾意識應不能取
一切境界便為非理。復有餘過。苦法智忍
應不現觀自身俱生諸蘊相續。若爾便為
於自諦境少分現觀。彼作是言。苦法智忍
於自諦境少分現觀。亦無有失。苦法智生
盡現觀故。如道法智忍於自諦境。雖少分
現觀而無有失。道法智生盡現觀故。彼言
非理。所以者何。苦道現觀義各異故。謂欲界
繫見道所斷。一一邪見總謗一切法智品道。
道法智忍。設唯於一法智品道得現觀者。
亦能總斷能謗邪見。況除自性相應俱有。餘
並現觀薩迦耶見。於五取蘊。執我我所。或
總或別。苦法智忍。若於自諦不盡現觀。
應有別緣薩迦耶見。爾時不斷不現觀彼所
執境故。薩迦耶見。若不斷盡彼為上首見
苦所斷諸餘煩惱。亦應不斷。若爾不應名
於自諦得真現觀。若於苦諦不得現觀。
於集滅道亦應不得。如是便無究竟解脫。
勿有此過故不應說苦法智忍。不觀自
身俱生諸法。又若爾者。便與本論前說相
違。如說。若緣此法起苦法智忍。即緣此
法起世第一法。世第一法既能總緣欲界
五蘊。苦法智忍何為不能。是故應知前說
為善。問補特伽羅何緣不知。答彼如兔角
不可得故。謂一切法無我有情補特伽羅。
命者生者能養育者。作者受者。唯空行聚。
是故無有補特伽羅。能知諸法。


頗有一識了一切法耶。乃至廣說。問何
故作此論。答為止他宗顯己義故。謂或
[009-0044b]
有執。識即是智唯長一字所謂毘字。為
止彼宗顯識與智其體各別。如契經言。智
相應識。或執六識各別所緣。如五識身所緣
各別。如是意識但緣法處。為止彼宗顯示
意識緣十二處。如契經說。一切皆是意識所
緣。或有執智緣一切法識不能爾。為止
彼宗顯識與智俱能總別緣一切法。或
有執智緣自相共相。識唯緣自相。為止
彼宗顯智與識俱緣二相。或有執智緣同
分不同分境。識唯緣同分境。為止彼宗
顯智與識俱緣二分。或有執智緣三世境
及非世境。識唯緣現在境。為止彼宗顯
智與識俱緣三世及非世境。或有執智通緣
五蘊及非蘊境。識唯緣色。為止彼宗顯
智與識俱緣五蘊及非蘊境。或有執智緣
自相續及他相續。識唯緣自相續。為止彼
宗顯智與識俱緣自他。或有執智緣內外
處。識唯緣外處。為止彼宗顯智與識俱
緣內外。或有執智緣有漏無漏。識唯緣有
漏。為止彼宗顯智與識俱緣二種。或有執
智緣有為無為。識唯緣有為。為止彼宗
顯智與識俱緣二種。或有執智唯是道支。
識唯是有支。如犢子部。以契經說正見是
道。支行緣識故。為止彼宗顯智與識俱
通二支。但隨強說。或有執智與識不俱。如
譬喻者。為止彼宗顯智與識有俱時生。
由此因緣故造斯論。


問何故此中智後說識。答是作論者意欲爾
故乃至廣說。有說。此是經論舊法。謂契
[009-0044c]
經說。尊者摩訶俱瑟恥羅。往詣尊者舍利
子所。先問。智者何故名智。後問識者何故
名識。舍利子言。能知故名智。能了故名識。
品類足論先說所知後說所識。先說智門
後說識門。達磨難提亦作是說。若於是處
有智識轉。當知必有勝事成辦。故此亦於
智後說識。有說。俱是根本法故。謂一切清
淨品中智為根本。一切雜染品中識為根本。
清淨品勝是故前說。有說。俱是上首法故。
如契經說。明為上首無量善法皆得生長。
識為上首諸雜染法皆得生長。諸善法勝是
故前說。有說。俱是所依趣故。如契經說。應
依趣智不依趣識。又說。五根各別所行。各
別境界。意根於彼所行境界俱能領受。意根
皆為彼所依趣。智依趣勝是故前說。有說。
俱是有所緣故。十二處中二有所緣。謂意
處法處。此中說智。即總顯有所緣法處。說
識即顯意處法處法多。是故前說。有說。此
中說心心所法故。謂若說智則總顯諸
心所法。若說識則顯心心所法多。是故前
說。


頗有一識了一切法耶。答無。若此識生一
切法非我。此識何所不了。答不了自性及
此相應俱有識法。此中破執。問答難通釋本
文等准前應說。問此中所說緣一切法。非
我行相。由何契經知有如是緣一切法非
我行相耶。答如契經說。


「 若時以慧觀
 一切法非我
 爾時能厭苦
 是道得清淨」


[009-0045a]


由此契經。知有如是緣一切法非我行相。
問此經為說緣一切法非我行相。為說緣
苦諦非我行相耶。設爾何失。若說緣一
切法非我行相者。云何復言爾時厭苦。若
說緣苦諦非我行相者。云何說觀一切法
非我。有作是言。此經中說緣一切法非我
行相。問云何復言爾時厭苦。答此頌前半。
說緣一切法非我行相。後半說緣苦諦非
我行相。有說。前半說修觀時。後半說現觀
時。有說。前半說聞思修所成慧。後半唯說
修所成慧。有說。前半說有漏慧。後半說無
漏慧。如有漏無漏。世間出世間。有味無味。
耽嗜依出離依。墮界不墮界。順取非順取。應
知亦爾。有說。前半說同相作意。後半說別
相作意。有餘師說。此經但說緣苦諦非我
行相。問云何說觀一切法非我。答一切有
二種。謂一切一切。少分一切。此中但說少分
一切。餘處亦說少分一切。如世尊說。一切
熾然。非無漏法有熾然義。此中亦爾。此中
雖不說緣一切法非我行相。而餘經說。如
世尊說。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
靜。評曰。隨有經證。或無經證。然決定有
緣一切法非我行相。謂瑜伽師。於修觀位
起此行相。故此中說。問亦有空行相。能緣
一切法。此中何故不說耶。答是作論者意欲
爾故。乃至廣說。有說。應說而不說者。當知
此義有餘。有說。非我行相其義決定。是故
偏說。謂空行相義不決定。以一切法有義
故。空約他性故。有義故。不空約自性故。
[009-0045b]
非我行相無不決定。以約自他俱無我故。
由此尊者世友說言。我不定說諸法皆空。
定說一切法皆無我。問若非我行相。與空行
相。俱能緣一切法者。此二行相有何差別。
答非我行相對治我見。空行相對治我所見。
如對治我見我所見。對治己見己所見。五
我見十五我所見。我行相我所行相。我執我
所執。我愛我所愛。我愚我所愚。應知亦爾。
有說。觀蘊非我。是非我行相。觀蘊中無我。
是空行相。如觀蘊非我蘊中無我。觀界界
中。觀處處中。應知亦爾。有說。於非有觀
非有。是非我行相。於有觀非有。是空行相。
有說。於無觀無。是非我行相。於有觀無。
是空行相。有說。觀自性空。是非我行相。觀
所行空。是空行相。有說。觀體不自在。是非
我行相。觀內無士夫。是空行相。是謂二種
行相差別。問何故有漏非我行相。緣一切
法。無漏非我行相。唯緣苦諦耶。答有漏
非我行相。非煩惱對治故。能緣一切法。無
漏非我行相。是煩惱對治故。不緣一切法。
非一切法順煩惱性故。有說。有漏非我行
相。非顛倒對治故。能緣一切法。無漏非我行
相。是顛倒對治故。不緣一切法。非一切
法順顛倒性故。有說。有漏非我行相。無分
齊緣故。若緣一切法。無漏非我行相。有分齊
緣故。不緣一切法。緣我見境為非我故。
有說。有漏非我行相。修觀時勝故。能緣一
切法。以修觀時觀一切法為非我故。無漏
非我行相。現觀時勝故不緣一切法。以
[009-0045c]
現觀時但緣苦諦為非我故。現觀位中別
觀諦故。由此因緣。有漏非我行相。能緣一
切法。無漏非我行相。但緣苦諦。問有漏非我
行相。亦不能緣一切法。以不能緣自性
相應俱有法故。云何乃言緣一切法。答依
多分說故無有過。謂所緣者猶如大地。四
大海水。蘇迷盧山。太虛空量所。不緣者。猶
如芥子大海一渧。妙高一塵。虛空蚊處。故
無有失。有說。以此有漏非我行相。二剎
那頃緣一切法。故作是說。非如無漏非
我行相。雖多剎那。亦不能緣一切法盡。
有說。有漏非我行相。一剎那頃。亦緣一切
所應。緣法自性。相應俱有諸法。非所緣故。
不應為責。由此因緣。如是有漏非我行相。
雖言一切法皆非我。而非顛倒。
《說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第九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