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l0010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唐-五百大阿羅漢 (master)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
九十五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見蘊第八中三有納息第二之四


諸法因無明此法緣無明耶。乃至廣說。問
何故此中依明無明而作論。答彼作論者
意欲爾故。乃至廣說。有說。此二是雜染清淨
根本法故。謂一切雜染無明為根本。如說。
所有種種惡不善法。若生若長。皆以無明為
根。為集為種類為等起。一切清淨明為根
本。如說所有種種善法。若生若長。無不以
明為根為集為種類為等起。有說。此二俱
是上首法故。謂世尊於契經中說此二種
為上首法。如說。苾芻。無明為上首。無明為
前相。種種惡不善法皆得生起。又由此成
無慚愧者明為上首明為前相。種種善法
皆得生起。又由此成有慚愧者。有說。此二
是近相障對治法故。謂無明是明近障。明是
無明近對治。有說。此二是所共知相違法
故。謂無明違明。明違無明。有說。此二俱緣
相攝不相攝四聖諦故。俱緣不相攝有漏無
漏法故。俱緣不相攝有為無為法故。由此
等種種因緣故。作論者依明無明而作
斯論。


然明無明為因緣法品類差別有十一種。彼
欲界繫有四種。謂善不善有覆無記無覆無
[195-0973c]
記。色界繫有三種除不善。無色界繫亦爾。
及無漏法。此中欲界繫善法明無明俱非其
因並作三緣。謂等無間所緣增上。不善法無
明為其四因謂相應俱有同類遍行。亦為作
四緣。明非其因為作二緣。謂所緣增上。欲
界繫有覆無記法無明為其四因。謂相應俱
有同類遍行。亦為作四緣。明非其因為作
一增上緣。欲界無覆無記法除無明異熟。無
明非其因為作三緣。謂等無間所緣增上。
明非其因為作一增上緣。無明異熟無明為
作一異熟因。為作三緣。謂因等無間增上。
非所緣。以彼異熟在五識故。明非其因
為作一增上緣。色界繫善法明無明俱非其
因。並作三緣。謂等無間所緣增上。色界有覆
無記法無明為其四因。謂相應俱有同類遍
行。亦為作四緣。明非其因為作二緣。謂所
緣增上。色界繫無覆無記法無明非其因為
作三緣。謂等無間所緣增上。明非其因為
作一增上緣。如色界三種。無色三種亦爾。無
漏法無明非其因。為作二緣。謂所緣增上
除初無漏。餘無漏法明為其三因。謂相應俱
有同類為作四緣。除初明。餘初無漏法明
為其二因。謂相應俱有。或一因謂俱有。為
作二緣謂因增上。初明明非其因。為作一
增上緣。是謂此處略毘婆沙。


諸法因無明彼法緣無明耶。答若法因無
明彼法緣無明。此中因無明諸法以種類
言之。彼法以無明為五因。謂相應俱有同
類遍行異熟。緣無明者即因無明法以種類
[195-0974a]
言之。無明為其四緣。有法緣無明不因
無明。謂除無明異熟。諸餘無覆無記行及善
行。無明於彼法或為三緣或為二緣或為
一緣而非其因。諸法因明彼法緣明耶。答
若法因明彼法緣明。此中因明諸法以種
類言之。彼法以明為三因。謂相應俱有同
類。緣明者即因明法以種類言之。明為其
四緣有法緣明不因明。謂初明及諸有漏
行。明於彼法或為三緣或為二緣或為一
緣而非其因。


諸法因無明彼法緣明耶。答若法因無明
彼法緣明。此中因無明諸法以種類言之。
彼法以無明為五因如前說。緣明者即因
無明法以種類言之。明為其二緣。謂所緣
增上。有法緣明不因無明。謂除無明異熟。
諸餘無覆無記行及善行。明於彼法或為
四緣或為三緣或為二緣或為一緣。無明
非其因。


諸法因明彼法緣無明耶。答若法因明彼
法緣無明。此中因明諸法以種類言之。彼
法以明為三因。謂相應俱有同類。緣無明
者即因明法以種類言之。無明為其二緣。
謂所緣增上。有法緣無明不因明。謂初明
及諸有漏行。無明於彼法或為四緣或為
三緣或為二緣或為一緣。明非其因。


諸法因無明彼法不善耶。答若法。不善彼法
因無明。此中因無明不善法。以種類言
之。彼法以無明為四因。謂相應俱有同類
遍行。有法因無明非不善。謂無明異熟及
[195-0974b]
有覆無記行。此中無明異熟以無明為一異
熟因。有覆無記行。種類言之。以無明為四
因。謂相應俱有同類遍行。而彼法非不善。是
無記故。


諸法因明彼法善耶。答若法因明彼法善。此
中因明善法。以種類言之。彼法以明為三
因。謂相應俱有同類。有法善不因明。謂初
明及善有漏行。此中初明是善而不以明為
因。無前及俱明故。善有漏行亦不以明為
因。無因義故。


頗有不因明不因無明彼法非無因耶。
答有。謂除無明異熟。諸餘無覆無記行及初
明善有漏行。如是諸法不因明不因無明
而非無因。於中除無明異熟。諸餘無覆無
記行。以種類言之有四因。謂相應俱有同
類異熟。初明有二因。謂相應俱有。善有漏行
以種類言之有三因。謂相應俱有同類。問
初明俱無漏得。亦不因明不因無明而非
無因。此中何故不說。答此文應作是說及
初明彼俱無漏得。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
餘。有說。此得攝在初明俱有因中是以不
說。彼不應作是說。得非初明俱有因故。
應言攝在初明品中。若說初明當知已說
彼聚。諸法明無明義廣說如雜蘊緣起納息。


見蘊第八中想納息第三之一



諸法無常想生彼法無常想相應耶。如是等
章及解章義既領會已。應廣分別。問何故作
此論。答為止愚相應法執相應法非實者
意。顯相應法決定實有。故作斯論。諸法無常
[195-0974c]
想生彼法無常想相應耶。答應作四句。有法
無常想生非無常想相應。謂無常想現前必
滅餘想現前必生彼相應法。此中說無常想
無間無常苦想。乃至滅想隨一現在前。彼相
應法者。謂除想餘九大地法。十大善地法。有
尋有伺地。尋伺無尋。唯伺地伺及心。如是
諸法無常想生無常想為等無間緣而起故。
非無常想相應與苦無我想乃至滅想。隨
一相應故。有法無常想相應非無常想生。謂
餘想現前必滅無常想現前必生。彼相應法。
此中說無常苦想乃至滅想隨一無間無常想
現在前。


彼相應法者。謂除想餘九大地法等。廣說
如上。如是諸法無常想相應非無常想
生。無常苦想乃至滅想隨一為等無間緣而
起故。有法無常想生亦無常想相應。謂無常
想現前必滅。無常想現前必生。彼相應法。
此中說後無常想聚中。除無常想餘心心
所法。廣說如上。如是諸法無常想生無常
想為等無間緣而起故。亦無常想相應。彼
聚中有故。無常想雖從無常想生。而非無
常想相應。以自性於自性三因緣故不相
應。如前說。有法非無常想生亦非無常想
相應。謂餘想現前必滅餘想現前必生。彼相
應法。此中說無常苦想。乃至滅想隨一無間
隨一現在前。彼諸想相應法。廣說如上。如
是諸法非無常想生。餘想為等無間緣而
起故。亦非無常想相應。與餘想相應故。如
無常想乃至滅想亦爾。隨其所應皆作四
[195-0975a]
句。如是便有十種四句。


諸法無常想生彼法無常想一緣耶。乃至廣
說。問何故作此論。答欲止愚於所緣體性
執所緣性非實有法。顯所緣性決定實有。故
作斯論。諸法無常想生彼法無常想一緣耶。
答應作四句。有法無常想生非無常想一
緣。謂無常想現前必滅。餘想現前必生。彼有
餘緣。此中說緣色蘊無常想無間緣受等
蘊。無常苦想苦無我想隨一現在前。緣餘蘊
及界處說亦爾。彼法從無常想生非無常
想一緣。緣餘法故。有法無常想一緣非無
常想生。謂餘想現前必滅無常想現前必生。
彼有此緣。此中說緣色等蘊無常苦想苦無
我想。隨一無間即緣彼蘊無常想現在前。界
處說亦爾。彼法無常想一緣不從無常想生。
無常苦想苦無我想隨一為等無間緣而起
故。問此中說何想與何想同一緣耶。為說
無常想與無常想同一緣。為說無常想與
餘想同一緣。設爾何失。二俱有過。若說無
常想與無常想同一緣者。此文云何通。如
說彼有此緣。若說無常想與餘想同一緣
者。此文復云何通。如說彼法非無常想生。
有時彼想從無常想生故。答此中說無常想
與無常想同一緣故言無常想一緣。問若
爾。此文云何通。如說彼有此緣。有說。此文
應作是說。謂餘想現前必滅無常想現前必
生。彼相應法。此則說無常想相應法與無常
想相應。如是說者。此中攝三想。謂無常想
後起餘想。餘想後復起無常想。於中說後
[195-0975b]
起無常想與前無常想同緣故言無常想一
緣。如是則二文善通。或有於此作如是問。
今應思擇。此中說何想與何想同一緣耶。
為說無常想與餘想同一緣。為說餘想與
無常想同一緣。耶。此二何差別。若說無常
想與餘想同一緣者。此文云何通。如說有
法無常想一緣。若苦無我想無間無常想生。
彼與苦無我想同一緣非無常想。若說餘
想與無常想同一緣者。有時彼法從無常
想生。則不應說非無常想生。有說。此中
說無常想與餘想同一緣。問若爾者。此文
云何通。如說有法無常想一緣。答應作是
說。謂餘想現前必滅無常想現前必生。彼想
相應法。若爾彼法應從無常想生。亦與無
常想同一緣。如是說者。此中應說無常想
與無常想同一緣。是故此中總攝三想。謂
初無常想。次起餘想。餘想無間復起無常
想。此中說後生無常想與前生無常想同一
緣。如是則二過俱離。有法無常想生無常想
一緣。謂無常想現前必滅。無常想現前必生。
彼有此緣。此中說緣色等蘊無常想無間即
緣彼蘊無常想現在前。界處說亦爾。彼法
從無常想生亦與無常想同一緣。有法非
無常想生亦非無常想一緣。謂餘想現前必
滅餘想現前必生。彼有餘緣。此中說緣餘蘊
無常苦想苦無我想。隨一無間緣餘蘊無常
苦想苦無我想隨一現在前。界處說亦爾。彼
法非無常想生。餘想為等無間緣而起故。
亦非無常想一緣。餘想餘緣故。如無常想
[195-0975c]
乃至滅想亦爾。問此所說中餘想可爾。不淨
想厭食想。過去緣過去。現在緣現在。未來
生者緣未來。云何得成第三句耶。答依相
似說亦無有過。謂前不淨想緣骨瑣而
滅後不淨想復緣骨瑣而生。以境相相似
故。亦名一厭食想亦爾。


諸法由心起非不由心乃至廣說。前業蘊
中顯示愛非愛果由心而起分位差別。此中
顯示身語二業由心而起分位差別。心有二
種。謂轉隨轉。轉謂能引身語二業在彼前
起。隨轉謂助身語二業。與彼俱生。此中說
轉不說隨轉。問所說諸法謂是何耶。或有
說者。是別解脫律儀。若作是說。諸法是別解
脫律儀者。彼說諸法由心起者。謂別解脫
律儀心力所引起。非不由心者。無有離
心力而得彼律儀。若時心起爾時彼法耶。答
心先起後彼法。謂先起如是心。我當受別
解脫律儀後便正起律儀表業。若時心滅爾
時彼法耶。答心先滅後彼法。謂彼心先生已
滅。後彼律儀表業生已復滅。所以者何。諸行
無常所吞生已無力能暫停住剎那無間必
謝滅故。若時心得爾時彼法耶。答心先得後
彼法。謂彼善心由二緣故得。一善心相續。二
界地來還彼律儀由表故得。若時心捨爾時
彼法耶。答彼法先捨後乃心。謂彼律儀由
四緣故捨。一捨學處。二二形生。三善根斷。
四捨眾同分。有說。犯根本罪時亦捨。彼心
由二緣捨。一善根斷。二越界地。問若欲界
命終還生欲界者。可先捨彼法後乃心。若
[195-0976a]
欲界命終生色無色界及般涅槃者。彼法與
心俱時而捨。云何得說彼法先捨後乃心。
耶。答此中但說欲界命終還生欲界者。彼
命終時捨眾同分故別解脫律儀亦捨。雖捨
眾同分而不捨心。有說。欲界命終生色無
色界及般涅槃者。亦是此中所說。彼將死時
身力羸劣。或斷末摩苦所觸故。便失所受身
語律儀。後命終時其心方捨。問若爾云何可
說某苾芻命終。答仍本名故無過。如王失
位猶名為王。問彼衣鉢等諸出家者云何得
分。答彼於昔時亦曾分他如是財物。今時
命過他還分之。又是先來遞傳所許。曾聞昔
有仙人命終。同梵行者以其財物輸納於
王而作是言。此是某仙所有資產。彼無繼
嗣。今持與王願為納受。王令持還而語之
言。諸出家者所受用物。我等俗人不應受
用。從今以去諸出家者若當命終。所有資
具同梵行者應共分之。由是開許故無有
過。評曰。如前所說者好。所以者何。苦觸非
是捨戒緣故。本所要期乃至命終非命未
終。離斷善等而令戒捨。是最後命終剎那
心與律儀一時俱失。若時心受異熟爾時
彼法耶。答或爾時或餘時。爾時者。謂一剎那
或一相續或一分位或一眾同分。餘時者。謂
異剎那或異相續或異分位或異眾同分。


以現在時有四種故。復有說者。諸法謂不
律儀若作是說。諸法是不律儀者。彼說諸法
由心起者。謂不律儀心力所引起。非不由
心者。無有離心力而得不律儀。若時心起
[195-0976b]
爾時彼法耶。答心先起後彼法。謂先起如是
心。我當受作如是事業後便正起不律儀
表業。若時心滅爾時彼法耶。答心先滅後彼
法。謂彼心先生已滅。後不律儀生已復滅。所
釋如前。若時心得爾時彼法耶。答心先得後
彼法。謂彼不善心由二緣故得。一從離欲退
二界地來還彼不律儀由表故得。若時心捨
爾時彼法耶。答彼法先捨後乃心。謂不律儀
由四緣故捨。一受律儀。二得靜慮。三二形
生。四捨眾同分。彼不善心由一緣捨。謂離
欲染時。若時心受異熟爾時彼法耶。答或
爾時或餘時。如前釋。復有說者。諸法謂非
律儀非不律儀所有身語妙行惡行。若作是
說。諸法是非律儀非不律儀。所有身語妙行
惡行者。彼說諸法由心起者。謂彼身語妙
行惡行心力所引起。非不由心者。無有
離心力而得彼身語妙行惡行。若時心起爾
時彼法耶。答心先起後彼法。謂先起如是心。
我當作如是如是事業。後便正起彼身語
表。若時心滅爾時彼法耶。答心先滅後彼法。
如前釋。若時心得爾時彼法耶。答心先得後
彼法。謂彼善心二緣故。得。一善根相續。二界
地來還。彼不善心亦二緣故得。一從離欲
退。二界地來還彼身語妙行惡行由表故得。
若時心捨爾時彼法耶。答彼法先捨後乃心。
謂彼身語妙行惡行三緣故捨。一意樂息。二
捨加行。三勢力盡。彼善心二緣故捨。不善心
一緣故捨。皆如前說。若時心受異熟爾時
彼法耶。答或爾時或餘時。如前釋。頗有法
[195-0976c]
是所通達所遍知。乃至廣說。問何故作此
論。答欲止他宗顯己義故。謂或有說。所
通達所遍知非實有法。或復有說。無漏有
為亦是所斷。或復有說。加行所起無覆無記
亦是所修。或復有說。唯有涅槃是所作證。
欲止此等意趣明所通達所遍知是實有
法。所斷唯是有漏。所修唯善。有為所證通一
切善。及依定所起無覆無記。故造斯論。
所通達者。謂一切法皆是善慧所通達故。所
遍知者。謂一切法皆智遍知所遍知故。如
說所通達云何。謂一切法。所遍知云何。謂一
切法。所斷者謂一切有漏法是對治道所應
斷故。如說所斷法云何。謂一切有漏法。所
修者謂一切善有為法。是得修習修隨一或
俱故。如說所修法云何。謂一切善有為法。
所作證者。謂一切善及依定所起無覆無
記是可欣尚求得彼故。如說所作證法云
何。謂一切善法及依三摩鉢底所起無覆無
記天眼天耳。頗有法是所通達所遍知。非所
斷非所修非所作證耶。答有。謂虛空非擇
滅。如是二法是所通達。是善慧所通達故。
亦是所遍知是智遍知所遍知故。非所斷
無漏故。非所修無為故。非所作證非可欣
尚求得法故。頗有法是所通達所遍知。非
所斷非所修是所作證耶。答有。謂擇滅此
是所證是可欣尚求得法故。餘如前釋。頗
有法是所通達所遍知。非所斷是所修是所
作證耶。答有。謂無漏有為法。此是所修善有
為故。餘如前釋。頗有法是所通達所遍知是
[195-0977a]
所斷是所修是所作證耶。答有。謂善有漏行。
此是所斷有漏故。餘如前釋。頗有法是所通
達所遍知是所斷非所修是所作證耶。答
有。謂定所起天眼耳。此是所斷有漏故。非所
修無記故。是所作證。依定所起求得彼故。
餘如前釋。頗有法是所通達所遍知是所斷
非所修非所作證耶。答有。謂除定所起天
眼耳。餘無記行不善法。義如前釋。問外國諸
師說。所作證無覆無記法有八種。謂依定
所起天眼天耳。及彼二識無覆無記法詞二
無礙解願智變化心。此中何故但說天眼天
耳非餘法耶。答外國諸師所誦文句作如
是說。所作證法云何。謂一切善法及依三摩
鉢底所起無覆無記法。迦濕彌羅國諸師亦
應作是說。而不說者。有別意趣。謂依定所
起天眼耳識攝在所說天眼耳中。若說所依
當知已說依者法詞二無礙解。及願智皆唯
是善亦是所修非此所攝。不應責問。變化
心似工巧轉非甚欣尚。此中不說。以是故
不隨彼所說。復次若依加行正所求得者
是增上故。此中說之。天眼耳識無別加行。但
因所求天眼耳得。諸變化心因起加行求
離染得皆非增上。故此不說。復次天眼天耳
廣設加行暫時成就是為希有故此說之。
彼識及變化心因離欲染或界地還時不用
功而得。得已恒時三世成就非謂希有。故此
不說。復次天眼天耳是修果故。是攝受支定
果故。離欲染後能現前故。於一切時識不空
故。起必無有。彼同分故。但成就者必作用
[195-0977b]
故。是眼耳通所依止故。是厭生死勝根本
故。此中說之。餘法不爾。是故不說。此中所
說非擇滅者。謂滅非離繫非擇法所得諸
補特伽羅得時不離繫縛。所說擇滅者謂滅
是離繫是擇法所得諸補特伽羅得時便離
繫縛。此二滅廣說如雜蘊愛敬納息。頗有法
無緣因緣無緣法緣無緣法俱生乃至廣說。
問何故作此論。答欲止他宗顯己義故。謂
或有說。諸有為相無實體性。如譬喻者所
說。所以者何。彼說諸有為相是不相應行行
蘊所攝。諸不相應行皆無實體。或復有說諸
有為相是無為法。如分別論者所說。所以者
何。彼作是說。若有為相是有為者。其力羸劣
何能生他。乃至令滅。以是無為故便能生
法乃至滅法。或復有說。有為相中生老住是
有為。滅是無為。所以者何。彼說諸法令生老
住則易。令滅則難。若無常相是有為者。其
性羸劣何能滅他。以是無為故其性強盛能
滅諸法。或復有說。色法生老住無常體即是
色。餘亦如是。或復有說。諸有為相是相應
法。為止如是種種異執。顯有為相是實有
性非無為法。非即色等是不相應。故造斯
論。


頗有法無緣因緣無緣法緣無緣法俱生。是
有是有性。非無非無性。異色異受想識異相
應行耶。答有。謂五識身彼相應法及緣色無
為心不相應行意識身彼相應法所有生老住
無常此法無緣。是不相應行無所緣故。此因
緣無緣法緣無緣法俱生。以前所說六識身
[195-0977c]
及相應法為因。即與彼俱生故。由此已遮
執有為相是無為者意。非無為法從因生
故。此是有非無法故。是有性非假法故。非
無非無性。此為決定前所說義。復次前二
句成立己論。後二句遮破他論。成立己論
者。如善說法者成立善說法宗。惡說法者
成立惡說法宗。應理論者成立應理論宗。分
別論者成立分別論宗。遮破他論者。如善
說法者遮破惡說法宗。惡說法者遮破善說
法宗。應理論者遮破分別論宗。分別論者遮
破應理論宗。今此亦然。前二句成立自宗。後
二句遮破他宗。若不成立自宗便破他者。
則為空論。無所依故。若但成立自宗不破
他者。則於自宗非善成立。是故先立己宗
後破他論。義言此生老住無常有如是理
趣。法爾是有是有性。非無非無性。由此已
遮執有為相非實有者意。此異色非色法
故。異受想識。非受想識法故。由此已遮執
色等相即是色等此異相應行是不相應法
故。由此已遮執有為相是相應法。此法於
彼法當言因當言緣耶。答當言因當言
緣。此中何謂此法何謂彼法。有作是說。
生老住無常是此法。此俱六識身及相應法
是彼法。若作是說者。彼說若此法於俱起
彼法當言因當言緣。因者一因謂俱有。緣
者二緣。謂因增上。若此法於後起彼法亦當
言因當言緣。因者三因。謂同類遍行異熟。
緣者三緣。除等無間。若此法於前起彼法
當言緣不當言因。緣者二緣。謂所緣增上。
[195-0978a]
若此法總於彼法當言因當言緣。因者四
因。謂俱有同類遍行異熟。緣者三緣。除等無
間。復有說者。前所說六識身及相應法。是此
法此俱生老住無常是彼法。若作是說者。彼
說若此法於俱起彼法當言因當言緣。因
者一因。謂俱有。緣者二緣。謂因增上。若此法
於後起彼法當言因當言緣。因者三因。謂
同類遍行異熟。緣者二緣。謂因增上。若此法
於前起彼法當言緣不當言因。緣者一
緣。謂增上。若此法總於彼法當言因當言
緣。因者四因。謂俱有同類遍行異熟。緣者二
緣。謂因增上。復有說者。即前生老住無常是
此法此同類生老住無常是彼法。若作是說
者。彼說若此法於俱起彼法當言因當言
緣。因者一因。謂俱有。緣者二緣。謂因增上。
若此法於後起彼法當言因當言緣。因者
三因。謂同類遍行異熟。緣者二緣。謂因增上。
若此法於前起彼法當言緣不當言因。緣
者一緣。謂增上。若此法總於彼法當言因
當言緣。因者四因。謂俱有同類遍行異熟。
緣者二緣。謂因增上。復有說者。即前所說生
老住無常是此法。此生同類生乃至此無常
同類無常是彼法。若作是說者。彼說若此法
於俱起彼法當言因當言緣。因者一因。謂
俱有。緣者二緣。謂因增上。若此法於後起彼
法當言因當言緣。因者三因。謂同類遍行
異熟。緣者二緣。謂因增上。若此法於前起彼
法當言緣不當言因。緣者一緣。謂增上。
若此法總於彼法當言因當言緣。因者四
[195-0978b]
因。謂俱有同類遍行異熟。緣者二緣。謂因增
上。此法當言善耶不善耶無記耶。答於善
法當言善。於不善法當言不善。於無記
法當言無記。以生所生乃至滅所滅性類
必同故。此法幾隨眠隨增。幾結繫耶。答三界
有漏緣隨眠隨增九結繫。問何故不說此法
無漏緣隨眠隨增耶。答由二緣。故隨眠隨增。
一所緣故。二相應故。無漏緣隨眠無所緣故。
隨增境解脫故。雖有相應故隨增而於此
無不與此相應故。此中依種類總說故言
三界有漏緣隨眠隨增九結繫。若別說者欲
界於欲界。乃至無色界於無色界。見苦所斷
一切及見集所斷遍行。於見苦所斷。見集所
斷一切。及見苦所斷遍行。於見集所斷。見滅
所斷有漏緣及遍行。於見滅所斷。見道所斷
有漏緣及遍行。於見道所斷。修所斷一切及
遍行於修所斷。欲界九結。於欲界。色界六
結。於色界。無色界六結。於無色界。如是三
界有漏緣隨眠及九結。於此法皆由所緣
故隨增及繫非相應故。諸有為相廣說如雜
蘊色納息。
《說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九
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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