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2k0078 行水金鑑-清-傅澤洪 (master)


[166-1a]
欽定四庫全書
 行水金鑑巻一百六十六
          江南按察使傅澤洪撰
  官司
國家漕運全資黄運兩河特設河道總督一員駐劄濟
寧總理兩河事務至於通惠北河南望夏鎮中河南河
衞河各設分司管理以下俱/ 大清㑹典/
通惠河分司駐劄通州順治初差漢司官一員三年更
[166-1b]
代十二年添差滿洲理事官一員筆帖式一員一年更
代十四年裁滿官三年更代康熙元年復設一年更代
六年裁九年復差滿司官一員筆帖式二員三年更代
十年裁筆帖式十八年照内外河差例一年更代二十
年仍改三年更代二十三年改令各部院衙門掣籖差

北河分司駐劄張秋順治初差漢司官一員三年更代
康熙九年添差滿司官一員筆帖式二員十年裁筆帖
[166-2a]
式十七年裁分司歸併濟寧天津二道管理
南旺分司駐劄濟寧州順治初差漢司官一員三年更
代康熙九年添差滿司官一員筆帖式二員十年裁筆
帖式十五年裁分司歸併濟寧道管理
夏鎮分司駐劄夏鎮順治初差漢司官一員三年更代
康熈九年添差滿司官一員筆帖式二員十年裁筆帖
式十五年裁分司原管滕嶧二縣河道閘座歸東兖道
管理沛縣河道閘座歸淮徐道管理十七年滕嶧河務
[166-2b]
改歸濟寜道管理
中河分司舊駐呂梁洪後移駐/宿遷縣順治初差漢司官一員
三年更代四年添差滿司官一員八年裁十二年復差
滿官一年更代十四年裁其間有三年更/代四字疑衍康熈元年復
差一年更代四年裁九年復添滿司官一員筆帖式二
員十年裁筆帖式十七年裁分司分歸淮揚淮徐二道
管理
南河分司駐劄髙郵州順治初差漢司官一員三年更
[166-3a]
代康熈九年添差滿司官一員筆帖式二員十年裁筆
帖式十七年裁分司分歸淮揚淮徐二道管理
衞河分司駐劄輝縣順治十三年差漢司官一員本年
裁歸衞輝府同知兼理十四年復差三年更代康熙四
年裁歸分守河北道及衞輝府通判管理六年裁河北
道令通判專理九年復設河北道
順治初設河南管河道一員駐劄開封府康熙五年裁/九年復設
濟寧管河道一員駐劄濟寧州康熙六年裁/九年復設開封府南
[166-3b]
河同知一員駐劄本府專管南岸河務康熙七年裁歸/清軍同知九年
復/設開封府北河同知一員駐劄祥符縣陳橋鎮專管北
岸河務歸徳府河捕通判一員駐劄考城縣專管歸屬
南北岸河務康熙七年裁/九年復設又商邱虞城考城三縣管河
主簿各一員懐慶府糧河通判一員駐劄本府河内武
陟二縣管河縣丞各一員徐屬河務同知一員駐劄徐
州邳宿同知一員駐劄邳州山清同知一員駐劄淮安府
 康熙九年設宿桃同知一員駐劄宿遷縣桃清同知
[166-4a]
一員駐劄桃源縣歸仁堤同知一員駐劄宿遷之白洋
河兼設宿遷縣主簿二員桃源縣主簿一員各隨同知
駐劄 十年設淮安府同知一員安東縣主簿一員俱
駐劄安東縣又鉅野縣管河主簿一員 十三年設淮
安府同知一員駐劄盱眙縣又盱眙縣主簿一員 十
七年裁山清同知將河務歸併旴眙同知管理改為山
清盱𣅿同知駐劄淮安府外河裁安東同知併山清同
知原管外河河務俱歸宿桃同知管理改為山清安海
[166-4b]
同知駐劄安東縣裁桃清同知將河務歸併歸仁隄同
知管理改為宿桃歸仁同知駐劄白洋河其邳宿同知
改為邳睢靈璧同知仍駐邳州以上俱/ 大清㑹典/
世祖章皇帝順治四年五月日工部覆總河楊方興為
 分司權輕判簿職微仰祈
皇上嚴飭道印各官毋誤河工事看得河道修濬工程
 責任料理在分司佐貳其地方夫役治辦物料皆頼
 於道府州縣正官故前朝議定凡有闗河務者年終
[166-5a]
 列名考成如或有誤一體 題叅移咨吏部按以降
 調黜革戴罪之例今總河臣具 題道印等官視河
 務非己任而整飭措辦之責全不料理卸擔於分司
 佐貳以致漕河廢弛已極請飭前來伏乞
敕下臣部咨行山東河南督撫按衙門嚴行申飭各道
 府州縣印官照依往例務要同心協理無誤河務如
 有仍前故違許該督撫按即指名 題叅請
㫖治罪庶人心知警而河道有頼矣奉
[166-5b]
㫖依議行河南管河道治河檔案/
世祖章皇帝順治十年正月日工部覆總河楊方興為
 河患日亟夫料日艱請復舊規責成印官募夫辦料
 以濟急工毋誤河漕事看得治河要務全在責成得
 人今據河臣楊疏稱欲以修築責之河官募辦責之
 印官且照新增之數夫給現銀料給現價於治河各
 官功罪相同鼓舞有法河工喫緊無出於此合應復
 請
[166-6a]
敕下總河臣㑹同督撫按嚴行司道府縣印官嗣後凡
 係河務俱要印河等官相助為理不得推諉永著為
 令如有故違聽河臣指名叅處奉
㫖以後河務著各司道府州縣官同河官協力料理有
推諉的河道總督指名叅處河南管河道治河檔案/
世祖章皇帝順治十六年三月日吏部覆總河朱之錫
 為申明激勸大典事據總河朱之錫疏稱前吏部覆
 臣特請嵗行舉劾之例一疏内
[166-6b]
敕下該督毎年嵗修告竣即行舉劾奉有依議行之
㫖於内督撫年終舉劾奉
㫖停止不敢冒昧具題今十五年河工久已報竣合無
 仍遵前
㫖亦合令臣照例分别舉劾以示勸懲再照管河佐貳
 等官亦應量擇其尤另疏薦錄至於貪婪不職一槩
  題叅等語查十五年九月臣部覆漕督亢請眀漕
 竣舉劾之例一疏内議總漕衙門似難與督撫事例
[166-7a]
 同論相應仍舊舉劾奉有依議之
㫖今河臣專司河道原就本年濬築之勤惰别其臧否
 若槩停舉劾則管河之官無以勸懲不便與督撫事
 例同論相應如其所請照舊舉行至管河佐貳等官
 職雖微其河工之責成頗重如有勤勞盡職者應行
 荐舉寧嚴勿濫其貪婪不職者聽河臣一體 題叅
 可也奉
㫖依議河南管河道治河檔案/
[166-7b]
聖祖仁皇帝康熙十六年為謹酌河工繁簡等事總河
 王光裕題奉
㫖將南旺夏鎮二司所管河道泉源閘座夫役等項歸
併濟寧東兖淮徐三道分管山東兖寧道冊/
聖祖仁皇帝康熙十七年七月日總河靳輔題為敬陳
 經理河工事宜第七疏事臣惟修治河工必先以措
 設錢糧為要今措設錢糧之處已經臣條議上請倘
 蒙
[166-8a]
皇上俞允則大工自應刻期興舉矣惟是大工興舉之
 日協理必需多員而大工告竣之後保護尤資羣力
 與夫事可兼攝者則冗員應裁權宜歸一者則職守
 應併是皆當因時度宜先為酌𣲖定其責成使之可
 遵可守無紛雜掣肘玩忽坐誤之弊庶可望其樂於
 黽勉不為推諉而共相維持以保永久也竊思臣身
 任總河凡直隸東豫江浙各省有河地方并河務河
 官皆臣總理統轄不待言矣其自臣而下兼理兼轄
[166-8b]
 者則為分司各道耑管者則爲㕔印諸員分管者則
 為各州縣之佐貳雜職等員雖官無大小各有所司
 然其職掌之紛淆事權之雜出以致掣肘貽誤者皆
 宜確議釐定也查河道項下興修守護等事既有專
 管分管各官駐宿河干朝夕料理其司道等官原以
 兼總大綱承上接下膺督率屬員指揮提調之任只
 須一官而兼轄數府不必一府而兼設數官也今淮
 揚兩府既設淮揚道淮徐道又設南河中河兩分司
[166-9a]
 其間寔多冗贅兹臣於司道之中權衡攸當竊見分
 司三年一換自以一官為傳舍而他人亦以客官目
 之未免呼應不靈且無地方錢榖刑名之任其於民
 情之休戚風俗之奸良不能一一熟察道臣係久任
 之官則凡所舉行必圖久逺而又兼管錢榖刑名之
 事於地方情形自能周知一切調撥協濟事宜庶易
 得當而官民之奉行尤稱惟謹臣愚以為宜將南河
 中河兩分司裁去其該管各務量其地形事勢分歸
[166-9b]
 淮揚淮徐兩道兼理淮郡之山陽清河安東鹽城海
 州沭陽贛榆并揚州府屬河道俱責成淮揚道兼理
 令該道仍駐淮安郡城其淮郡之桃宿邳睢并鳯陽
 府之靈璧以及徐州所屬河道俱責成淮徐道兼理
 令該道移駐邳州至北河通惠兩分司亦應併裁將
 北河分司事務照省歸併分交濟寧天津二道管理
 通惠分司事務交給通永道管理又東兖道逺駐沂
 州而兼轄滕嶧兩縣河務亦屬未當應併歸濟寧道
[166-10a]
 兼理庶為妥協也又淮安一府共有同知十員而管
 河者居其八皆係節次添設也殊不知河工事務全
 在用人之當而不在設官之多矧知河之法疏浚防
 塞各有攸宜同知為專管官與分管防守之佐雜微
 員不同乃畫河為兩岸而分管之是竟置河於不問
 矣且其間有彼此意見不同而推諉觀望者有屬員
 奉行不一而奔命不遑者事權之雜出誠為未便也
 臣愚以為同知八員之内今宜裁去三員將山清同
[166-10b]
 知原管運河事務歸併山盱同知多𢎞安管理駐淮
 安府山清同知原管外河并安海同知河務俱交宿
 桃南岸同知董安國管理改為山清安海同知駐安
 東縣俱令淮揚道兼轄宿桃兩縣河務并歸仁一隄
 俱歸併歸仁同知佟國聘管理改為宿桃歸仁同知
 駐白洋河邳宿靈璧三州縣河務仍令邳宿同知蘇
 嵋管理改為邳宿靈璧同知仍駐邳州徐屬同知事
 務仍令祖文眀管理仍駐徐州俱令淮徐道兼轄其
[166-11a]
 所裁山清同知魏師段安海同知李朝事宿桃山清
 北岸同知黄道𢎞俱應赴部改補又宿桃兩縣既有
 主簿四員理應每縣各設二員不宜彼此牽混臣請
 將宿遷主簿王振先改為宿遷北岸主簿宿桃南岸
 主簿改為宿遷南岸主簿桃源縣主簿王金改為桃
 源南岸主簿宿桃北岸主簿夏文象改為桃源北岸
 主簿庶職掌畫一而無混淆之虞此臣所謂事可兼
 攝冗員應裁權宜歸一職守應併者是也若夫河道
[166-11b]
 一事攸闗民生休戚地方安危良非渺小凡膺民社
 之寄者皆當曲圖補救力為保護不宜徒諉河官坐
 視敝壊如撥夫運料等事在正印官有人民地方之
 責設法自易其管河同知通判等官與民絶不相親
 於錢榖刑名街坊里下諸務毫無關渉安能設施且
 府州縣之正印官往往視河務為餘事目河官為贅
 瘤雖遇疾呼未必馳救毎有膜不相闗之狀而無同
 舟共濟之情以致掣肘誤工不一而足臣請嗣今以
[166-12a]
 後凡遇河防沖決之事不論
欽工民工俱倣照盗案之例將該管之道府㕔州縣佐
 雜等官一併照例 題叅議處仍勒限半年修復完
 固亦照盗案定承修督修之例而責成之如有諱決
 者照諱盗例處分至於薦舉 大計等典凡有河地
 方之司府州縣正印并道㕔佐雜等官俱將河工之
 治否一併考成以分殿最必任内無河道沖決之事
 并遇決旋修不致殃民損課者方准保舉卓異如此
[166-12b]
 庶各官知警共相維持綢繆於未雨之先而河道之
 沖決自少即有沖決亦自速為修治不致蔓延滋害
 如今日之甚此臣所謂大工告竣之後保護尤資羣
 力者是也以上事宜皆指平日而言如蒙
俞允則可為將來章程靳文襄公治河書/
聖祖仁皇帝康熙二十四年九月日總河靳輔疏稱豫
 省河道居江南之上游豫省河道安則江南之河道
 亦安臣亦於另疏陳眀矣惟是河道全資修守而修
[166-13a]
 防專頼得人是以州縣管河官員品職雖微而闗係
 甚重非年力强壯熟諳河工者不足勝任也又已得
 幹員矣尤必諒其力所能及者而責成之庶不致於
 貽誤今豫省沿河如蘭陽儀封滎澤三縣兩岸均有
 堤工俱長數十餘里乃向來止有管河官一員不特
 奔馳難及而毎嵗伏秋異漲之時處處出漕河面寛
 數十餘里且急溜非常一過渡而費窮日工夫安得
 依往來修守之計又如虞城縣堤長百里而修防僅
[166-13b]
 有一主簿亦萬難兼顧者也此四縣者必須添設河
 官四員但増官勢必増俸是以臣等行令藩司河道
 等官酌裁可省之員添設至緊之缺今據該藩司郎
 永清該道祖文明等再三酌議前來查濟源縣原無
 修防之責所有額設主簿一員儘可裁去又修武封
 邱兩縣縣丞虞城石榴堌驛驛丞職掌俱閒均可裁
 去内一議裁濟源縣主簿一員移設蘭陽改為蘭陽
 縣管河主簿與見任蘭陽縣縣丞分管該縣兩岸工
[166-14a]
 程一議裁修武縣縣丞一員移設儀封改為儀封縣
 管河縣丞與見任儀封縣主簿分管該縣兩岸工程
 一議裁封丘縣縣丞一員移設滎澤改為滎澤縣管
 河縣丞與見任滎澤縣主簿分管該縣兩岸工程一
 議裁虞城縣石榴堌驛驛丞一員另添設虞城縣管
 河縣丞一員與見任虞城縣主簿分管該縣工程又
 陽武縣主簿止能管北岸工程其南岸工程查該縣
 見有縣丞一員應歸該縣丞就近管理又原武南岸
[166-14b]
 有堤六百餘丈界在鄭州境内應歸併鄭州見任州
 判帶管更查得山東單縣有南岸堤工二千餘丈錯
 雜於河南虞城縣堤内應該歸歸徳府管河通判督
 虞城縣印河官就近修防河南考城縣北岸有堤工
 五千餘丈界連山東曹縣境内應換歸兖州府黄河
 同知督曹縣印河官就近修防内考城北岸堤工甚
 為殘損應俟修完更換如此一轉移間而繁簡緩急
 均得其宜修防者足以施其力則責成既專自免貽
[166-15a]
 誤之虞矣除山東省尚有未盡事宜容臣㑹同東撫
 臣核眀另 題外臣謹㑹同河南撫臣王日藻合詞
  題請伏乞
皇上睿鑒
敕部議覆施行奉
㫖該部議奏部議覆皆如其請奉
㫖依議河南管河道治河檔案/
聖祖仁皇帝康熙三十一年十二月日吏部等衙門為
[166-15b]
 微臣在河言河等事㑹覆原任河道總督靳疏稱山
 東東昌府通判原管徳州等十餘州縣衞河道共計
 六百餘里道里綿長不能分身兼顧今查徳州有原
 設管河州判一員但徳州河道止一十八里誠可歸
 併州同帶管將此州判裁去添入東昌府改為下河
 通判分轄徳州一州二衞恩縣夏津武城直隸之清
 河故城八州縣衞河道駐劄武城縣仍以見任通判
 改為上河通判分轄聊城堂邑博平清平臨清館陶
[166-16a]
 六州縣河道駐劄郡城又直隸河間府管河通判一
 員耑轄景州呉橋等十一州縣衞河道綿長八百里
 内天津同知止於分催滄州青縣靜海并天津三衞
 六州縣衞之重空漕船其修防疏浚之事不與焉今
 應將景州呉橋東光交河南皮五州縣河道與夫重
 運回空漕船照舊責令通判修防挑浚催儹外其滄
 州青縣靜海三州縣并天津三衞河道與夫重空漕
 船一併分與天津同知耑管修防挑浚催儧至青縣
[166-16b]
 河道二百餘里主簿一員不能兼顧應於該縣興濟
 鎮巡檢分管料理又直隸故城縣河道夾在山東武
 城恩縣兩縣之中江南沛縣河道夾在山東魚臺滕
 縣兩縣之中故城見隸河間府管河通判耑轄逺住
 泊頭沛縣見隸徐屬同知耑轄逺住徐州俱不能兼
 顧應照直隸清河縣例將故城改隸山東東昌府下
 河通判兼轄將沛縣改隸山東泇河通判兼轄至凡
 有河道州縣俱有管河丞簿以耑司之今山東博平
[166-17a]
 一縣直隸之香河南皮呉橋故城清河五縣俱無專
 員乃係典史帶管夫典史有城社捕盗之責不能兼
 管河道查鄰近地僻之縣可以不設縣丞並有丞簿
 兼設之縣如山東之冠縣直隸之魏縣南樂清豐東
 眀元城滑縣等縣俱可通融裁併應將冠縣縣丞裁
 去改為博平縣管河縣丞將魏縣縣丞裁去改為呉
 橋縣管河縣丞將南樂縣縣丞裁去改為故城縣管
 河縣丞將清豐縣縣丞裁去改為清河縣管河縣丞
[166-17b]
 再查大名府元城滑縣各有縣丞主簿兩員應將元
 城縣主簿裁去改為香河縣管河主簿將滑縣主簿
 裁去改為南皮縣管河主簿所遺元城滑縣衞河河
 道并長垣縣新經黄河徙至境内創築堤工俱應歸
 併各縣縣丞又大名縣亦有衞河並無耑責應將東
 眀縣縣丞裁去改為大名縣衞河縣丞耑管而責成
 之並濬縣内黄二縣管河縣丞俱令大名府通判管
 轄至於河南丹衞兩河毎年春夏之交資其束河濟
[166-18a]
 運而修武湯隂兩縣並無耑設河員應將尉氏縣縣
 丞裁去改為修武縣丹河縣丞並河内武陟管河縣
 丞令懐慶府通判管轄再將永城縣縣丞裁去改爲
 湯隂縣衞河縣丞又安陽縣洹水流入衞河濟運應
 令該縣縣丞耑管疏浚一併交與彰徳府通判管轄
 又衞輝府汲縣新鄉獲嘉淇縣管河縣丞輝縣管河
 主簿相應交與該府通判管轄再江南揚州府管河
 通判管轄髙寶江儀四州縣之運河事務頗繁更兼
[166-18b]
 興泰如通四州縣之下河地方遼闊一員不能兼顧
 且下河已設立運河減水壩又且建閘疏通一切溝
 洫渠堰必得耑員豈可置之不問應將下河興泰如
 通并范公堤串場河等處分與揚州府管糧通判兼
 管移駐泰州至泰州幅&KR0695甚廣州判一員亦難總理
 應於該州州同酌量分管以期無誤若夫如臯縣亦
 無管河耑員查泰興縣偏僻空閒亦應將縣丞裁去
 改爲如臯縣管河縣丞其通州興化鹽城海州四州
[166-19a]
 縣河道俱應責成該州縣州同州判縣丞管理而今
 廟灣同知兼轄鹽城海州知州兼轄州同等因具題
 前來查通判縣丞主簿等官俱各照事設立之員倘
 若更調各官職務以致廢弛亦未可定且黄運兩河
 俱設耑員責成分管巳經年久若照所題更調事屬
 繁多相應將原任總河靳輔所題之處毋庸議奉
㫖管河官員更調設立之處俱著照該督所題行河南/
 管河道治河檔案/
[166-19b]
 
 
 
 
 
 
 
 行水金鑑巻一百六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