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2m0015 皇朝文獻通考-清-高宗弘曆 (master)


[193-1a]
 欽定四庫全書
 皇朝文獻通考卷一百九十三
  兵考十五/
   馬政
   臣/等謹按周禮夏官自校人至圉人凡辨馬頒馬
   阜馬養馬諸制靡不備舉誠以軍政之莫重於馬
   也顧馬政之得失首視乎牧場唐宋及明或用官
   牧或用民牧及其究也坊地日削軍民困於孶養
[193-1b]
   於是嵗費不支而流弊遂不可問我
  朝考牧之政為從古所未有自
太宗文皇帝既平察哈爾謂地宜畜牧遂分置各牧場逮
   定鼎以来又増設總管各官為之經理其掌于太
   僕寺者則有左翼四旗右翼四旗牧厰其掌於上
   駟院者則有大凌河及張家口獨石口外諸處牧
   厰草肥土衍雲錦成羣嵗之蕃衍孶息者以千萬
   計而内地初無養馬之煩至于諸蕃慕化嵗獻驪
[193-2a]
  黄逺至東西哈薩克諸部入貢
 天閑儼同内廏尚不在常數之内猗歟盛哉視騋牝
  駉牡歌風獻頌已逺過之彼蒲梢天馬之侈陳更
  無論矣若夫八旗營馬與各省營馬之政又皆以
  時損益定立科條馬政之善洵蔑以加已至馬端
  臨于馬政中附載祭馬祖禮葢祀天駟房星之神
  由來已舊前纂五朝續考亦仍其舊題敬稽
欽定大清㑹典有禂馬一門即周官甸祝之長所謂為
[193-2b]
  馬禱無疾者也故亦附見焉
  太僕寺馬政
  太僕寺卿滿漢各一人少卿滿漢各一人掌兩翼/牧場之
  政均齊/賞罰左司員外郎滿洲蒙古各一人主事滿洲
  䝉古各一人掌䭾載幔城網城之/駝隻以備 巡幸右司員外郎滿
  洲䝉古各一人主事滿洲䝉古各一人掌察騐牧/場馬匹盈
  虧以時/印烙主簿滿洲一人掌章奏/文移筆帖式滿洲䝉古各
  八人掌繙/譯
[193-3a]
  順治元年設太僕寺掌兩翼牧塲之政以直𨽻山
  東河南江南額徴馬價銀六十餘萬兩解太僕寺
  貯庫嵗終覈銷
  是年十二月裁太僕寺以馬價折徴銀兩歸併户
  部
  九年復設太僕寺衙門
  乾隆六年分設太僕寺左右二司
  牧場
[193-3b]
  太僕寺左翼四旗牧埸在張家口外東北一百四
  十里哈喇尼墩井東西百五十里南北百三十里
  太僕寺右翼四旗牧場在張家口外西北三百十
  里齊齊爾漢河東西百五十里南北三十二里
 國初設太僕寺兩翼牧場於張家口外
  乾隆八年議准兩翼馬埸原各有一定處所恐日
  後溷淆立界以垂久逺左翼四旗東以布濩衣布
  拉克為界西以察罕齊老臺為界南以都什山為
[193-4a]
  界北以虎什呼蘭臺山巴顔托羅垓為界右翼四
  旗東以庫努克拉羅垓努赫圖溝為界西以朱魯
  臺赫赫爾老為界南以克衣格達瓦都得衣哈喇
  為界北以布爾噶蘇臺河南岸為界各該翼騍馬
  騸馬游牧其中彼此不得侵越並不許私自墾種
  司牧官役
  統轄兩翼牧埸總管一人兩翼牧場總管二人副
  管一人防禦二人翼領四人驍騎校三人䕶軍校
[193-4b]
  八人協領十人䕶軍三百十四名馬羣百九十二
  毎羣牧長牧副各一人牝馬羣百六十毎羣牧丁八
  名牡馬羣三十二毎羣牧丁十四名
 國初定口外兩翼騍馬羣毎羣設牧長一人牧副一
  人牧丁十名騸馬羣毎羣設牧長一人牧副一人
  牧丁十二名均于䝉古内按各該旗選補牧長等
  所需鞍轡毎人各一副秣馬所需木槽鍁鐝鑹杓
  等毎羣各二件均五年一次咨工部給發兵部撥
[193-5a]
  車運送到場若増設馬羣牧丁毎羣各二名
  康熙三十三年増騸馬羣牧丁毎羣各二名
  四十四年設左右兩翼總管各一人三年更代届
  均齊時太僕寺堂官往口外察騐該員經管之馬
  分别孶生及倒斃多寡交部議叙議處又兩翼各
  設騍馬羣翼領一人騸馬羣翼領一人
  四十五年定兩翼馬場牧長牧副牧丁月給銀一
  兩三年連閏共三十七兩一次總給
[193-5b]
  雍正元年議准牧長牧副牧丁月銀停總給每年
  春秋二季由寺咨户部照數支領
  又増設兩翼副管共一人兩翼防禦共一人驍騎
  校共三人䕶軍校共八人䕶軍共三百十四名毎
  翼各以䕶軍五十名專司捕盗其餘入於牧長等
  内當差凡牧長有年久勤慎者選授為協領毎翼
  騍馬羣協領四人騸馬羣恊領一人兩翼共十人
  又定兩翼總管副管防禦翼領協領俱賞給半俸
[193-6a]
  世爵銜大者食大銜俸䕶軍月給銀二兩並牧長
  等月給銀由總管造册送寺覆覈咨户部給發
  八年裁騍馬羣牧丁毎羣各二名
  十年定馬場官員照八旗察哈爾之例賞給全俸
  乾隆十三年定兩翼馬場照上駟院馬埸有副都
  統職銜總管一人統轄之例増設太僕寺馬場兩
  翼統轄總管共一人
  十五年定兩翼總管令其在騍馬騸馬羣適中之
[193-6b]
  地居住騍馬騸馬兩羣翼領令其各在所管馬羣
  適中之地居住協領于該旗適中之地居住各就
  近約束加意牧放兩翼副管及防禦驍騎校䕶軍
  校各於本翼本旗不時巡察遇牧丁人等偷馬私
  賣及私與人騎者立即拿報由總管覈明將能察
  拿多者報部官給紀録䕶軍記名俟有應陞官先
  補若漫不巡察被别處拿報者官罰俸三月䕶軍
  鞭四十
[193-7a]
  牧羣
  康熙初定兩翼牧場統計見有之馬均匀分酌定
  為騍馬四十羣騸馬八羣
  二十三年増騍馬二十四羣嗣後以次遞増/隨時添設羣數
  乾隆五年奏准兩翼馬場騍馬一百五十二羣騸
  馬十六羣向来在塲馬羣足在四萬匹外將孶生
  者奏明從前因軍營用八旗官馬即將孳生多餘
  撥補今八旗官馬足額又無别用見在兩翼除四
[193-7b]
  萬匹外孶生多餘七千二百二十四匹騍馬一千
  五百二匹分八羣統計騍馬一百六十羣騸馬五
  千七百三十二匹分十六羣統計騸馬三十二羣
  兩翼均分各在該管場内牧放
  牧騍
  嵗春季本寺滿堂官一人往口外將馬駒騐騸秋
  季往口外撥騸過三嵗之駒入羣三年均齊一次
  届期奏請
[193-8a]
 欽㸃前往至員外郎嵗春季往口外稽察孶生倒斃各
   數並訓練馬駒逐一印烙秋季往口外騐視肥瘠並
   訓練馬駒有未印烙及印烙糢糊者補印烙
   順治年間定騍馬羣毎三年均齊時比原額孶生
   多者有賞少缺及額者有罰騸馬羣均齊時倒斃
   少者有賞倒斃多者有罰其馬駒内得調習馴良
   者進
  御廐備用
[193-8b]
   又定馬場賞罰于題奏奉
㫖後委司官筆帖式㑹同該總管頒給懲治應罰之馬照
   數追交入羣
   康熙十七年定太僕寺官員不許擅騎羣内之馬
   又定騸馬羣訓練不熟不堪騎用在一分以上者
   該管官罰俸三月在二分以上者罰俸六月在三分
   以上者罰俸九月在四分以上者罰俸一年在五
   分以上者降一級留任在六分以上者降二級留
[193-9a]
  任在七分以上者降三級調用至牧長牧副牧
  丁等訓練不熟不堪騎用在五匹以上至二十匹
  者牧長鞭一百牧副牧丁鞭八十在二十匹以上
  者牧長鞭一百降為牧丁牧副牧丁鞭一百若訓
  練純熟皆堪騎用者牧長賞豹皮端罩一件毛青
  布十疋牧副牧丁各賞毛青布十疋
  四十一年定騍馬羣三年之内毎三年應孳生一
  匹于應孳生額外多孶生一百六十匹以上者賞
[193-9b]
  牧長毛青布六十疋牧副四十疋多八十匹以上
  者賞牧長毛青布四十疋牧副二十疋多一匹以
  上八十匹以下者賞牧長毛青布二十疋牧副十
  疋於應孶生額内缺五十匹以下者牧長牧副牧
  丁各鞭四十牧長仍罰牲畜一五缺百四十下者
  牧長牧副牧丁各鞭五十牧長仍罰牲畜一七缺
  百匹以上者牧長牧副牧丁各鞭六十牧長仍罰
  牧畜一九若于原均齊時所給數内闕少者將牧
[193-10a]
  長牧副牧丁各鞭八十牧長仍罰牲畜二九至該
  管翼領統計所管馬羣如七羣八羣得賞者賞翼
  領縁領羊皮縀袍一件毛青布二十疋九羣十羣
  得賞者賞狼皮或狐皮端罩一件毛青布二十疋
  十一羣十二羣以上得賞者賞狼皮或狐皮端罩
  一件縁領羊皮緞袍一件毛青布二十疋如七羣
  八羣受罰者翼領罰牲畜一九九羣十羣受罰者
  罰牲畜二九十一羣十二羣以上受罰者罰牲畜
[193-10b]
  三九若所管馬羣賞罰各半者翼領無賞無罰
  雍正元年定協領所管之馬如十二羣至十四羣
  得賞者賞毛青布十疋十五羣以上得賞者賞毛
  青布二十疋十羣至十四羣受罰者鞭五十十五
  羣以上受罰者鞭六十
  三年定總管所管馬羣除騸馬羣並兼入騸馬羣
  騍馬羣之小馬䮘馬馬駒外孶生以五百匹為一
  分闕少原額以二百為一分孶生一二分者存案
[193-11a]
   三分者加一級三分以上者按其分數存案加級
   闕少不及一分者免議闕少一分者罰俸六月二
   分者罰俸一年三分者降一級留任四分以上者
   革職
   又定馬塲蒙古有犯罪應罰馬者改為罰牛
   又議准兩翼騸馬騍馬以一百六十八羣為定額
   騸馬十六羣不過五千匹騍馬一百五十二羣不
   過三萬五千匹共以四萬為止四萬之外多餘者
[193-11b]
   奏明請

   四年定毎年由寺稽察馬場照例具奏仍交兵部
   詳覆覈奏
   五年定協領所管十八羣内十二羣以上得賞者
   賞毛青布十疋若皆得賞者賞毛青布二十疋有
   因馬羣受罰應鞭五十六十者均停其鞭責罰牲
   畜一七
[193-12a]
  八年定騸馬羣將原交之數作為十分一年内止
  倒斃一分者仍准賞給牧長賞毛青布二十疋牧
  副十疋倒斃二分者無賞無罰倒斃三分者牧長
  罰馬一五入于馬羣牧副鞭四十若倒斃過多牧
  長牧副牧丁各鞭一百牧長降為牧丁仍罰馬三
  九入于馬羣
  十三年定統轄總管統計兩翼之馬孶生以千匹
  為一分闕少原額以四百匹為一分其多孶生及闕
[193-12b]
  少者賞罰如三年所定例
  乾隆十五年定場内馬駝有病者該管協領加意
  調治若係齒老殘傷倒斃者騐明印烙剥取其皮
  註冊十日内報翼領翼領報總管總管報統轄總管
  于夏冬二季造册報寺察覈
  上駟院馬政
  兼管上駟院事大臣無定員由簡/特上駟院卿二人
  掌在京内廐外廐及/邊外各牧埸之政左司郎中一人侍衛員外郎
[193-13a]
  各二人主事一人掌均齊/賞罰右司侍衛員外郎各二
  人主事一人掌各馬廐馬場/之俸餉芻菽又主事二人掌章奏/文移
  筆帖式二十五人掌繙/譯又侍衛二十一人掌侍直/内以八
  人兼試/ 御馬司鞍長二人司鞍八人司轡二十人又
 皇子毎位司鞍二人司轡八人
  順治初年設御馬監掌各廐之政令
  十八年改御馬監為阿敦衙門以大臣侍衛管理
  均無定員
[193-13b]
  康熈十六年改阿敦衙門為上駟院以管理大臣
  掌之
  三十三年分設上駟院左右二司
  乾隆十四年定上駟院卿二人由侍衛内務府官
  各簡授仍以大臣兼管院事
  内廐外廐
  内廐設於
 皇城凡
[193-14a]
 御馬及副馬仗馬各一廐川馬一廐公馬五廐駕車
  馬驘二廐其應差馬附各廐
  外廐設於
 南苑
 御馬及内馬共六廐又安河公馬一廐其應差馬附
  各廐
  内外廐司牧官役
 京師各廐均設廐長一人廐副二人廐丁二十名其
[193-14b]
  草夫
 御馬廐三十六名副馬廐二十八名仗馬廐三十名
  川馬廐十四名公馬五廐各四十四名駕車馬驘
  二廐各三十二名
 南苑六廐各二十八名安河公馬廐二十四名各草
  夫内共設百總六人外郎十六人駕車馬驘二廐
  各設驍騎四十名
  設醫長䝉古二人醫師䝉古十八人癩醫六人獸
[193-15a]
  醫漢十六人主治馬駝之疾由院行所司支取藥
  物嵗終㑹計于次年二月奏銷
  雍正元年裁川馬廐廐長廐副各一人廐丁十名
  以駝廐廐長兼管
  乾隆十七年定
 京師各廐牧羣共設牧長副牧長各十一人牧副二
  十二人牧丁二百二十名今牧羣既裁减止留牧
  長副牧長各五人牧副十人牧丁百名充本院備
[193-15b]
  馬等差餘仍食原餉撥奉宸苑充役
  十八年改駝廐為公馬廐其川馬廐即以公馬廐
  長兼管
  内外廐牧羣
  康熙年間定
 紫禁城内設
 御馬及走馬各一廐俱隨時増減無定額
 御馬廐附應差公馬五匹設仗馬一廐三十匹附應
[193-16a]
  差公馬十匹
 東安門内設公馬四廐各二百匹設駕車馬一廐七
  十匹驘三十匹
 西安門内設川馬一廐無定額駝一廐百匹附應差
  公馬十五匹
 南苑
 御馬及内馬備充/及 御馬之選/皇子乗騎共六廐無定額毎廐
  附巡羣馬三十匹設甕山公馬一廐二百四十匹
[193-16b]
  雍正元年定毎廐公馬二百四十匹
  乾隆二年定
 紫禁城内走馬一廐改為
 皇子乗馬
  五年改内管領所管駕車驘歸院管理設廐于
 西安門内馬三十匹驘七十匹
  十一年定
 南苑六廐内設挏馬一羣騰馬十牝馬八十以備取
[193-17a]
  湩之用
  十六年移甕山馬廐于安河
  十八年改駝廐為公馬廐並大有莊公馬一廐
 京城公馬四廐共馬千二百匹為六廐廐各二百匹
  其駝百匹分養于
 京城公馬五廐廐各二十其附養馳廐之應差馬十
  五匹以十匹附仗馬廐以五匹附
 皇子乗馬廐又裁挏馬羣内騰馬六匹牝馬四十四
[193-17b]
  匹又減安河廐馬四十匹
  十九年定
 西安門内駕車馬廐増養驘十匹
  二十年定駕車馬二廐各設馬五十匹驘五十匹
  應差巡羣馬二百十匹附各廐
  凡
 御馬中有不馴者汰入公馬廐
上乗御馬闕以内廐
[193-18a]
  御馬補内廐
  御馬闕以外廐
  御馬補外廐
  御馬闕簡内馬之良者奏補仗馬及祭
神受釐四色馬闕行取大凌河良馬充補川馬闕行崇文
   門税務駕車驘闕行户部轉行左右翼税務各監
   督買補駕車馬闕以公馬補公馬及應差巡羣馬
   闕彚數行各牧羣總管取補
[193-18b]
   内外廐牧課
   康熙年間定
  京師各廐嵗察閲一次三年奏遣上駟院官考其息
   耗以内外公馬五廐為一班
  南苑六廐巡羣馬為一班按倒斃數少者一等數平
   者二等數多者三等各加賞罰公馬廐一等者賞
   廐長縀一疋廐副彭縀一疋二等免議三等廐長
   罰俸三月廐副鞭三十巡羣馬一等者賞廐長毛
[193-19a]
  青布六疋廐副三疋二等免議三等廐長罰俸兩
  月廐副鞭二十
  又定凡
 京師各廐毎年於四月朔以公馬五百匹乾隆十四/年减百匹
  就草張家口外限九月望回廐豫月奏遣侍衛
  人率廐長廐副經理出入
 南苑六廐巡羣馬即於
 南苑就草出入期如之内廐
[193-19b]
  廐餘就草上都出入期亦如之
  又定凡
 京師各廐所需黒豆穀草均令各莊輸納食米行㑹
  計司呈堂轉行户部羊草行奉宸苑各如數支取
  如豆不敷用於户部支取如之猶不敷用由院委
  官彚計實數行㑹計司轉行廣儲司支銀和買穀
  草不敷用由院和買如之豆米穀草嵗於季秋羊草
  於季冬各豫計一年應用之數行取分給各廐廐
[193-20a]
  長月三次以馬駝增减之數報院嵗終彚具已用
  見存芻菽各數行㑹計司覈銷各廐䴲鹻薪炭雜/項皆照例領給
  又定凡
 京師各廐所出馬駝皮革用左司印記交武備院毎
  月彚數咨覈
  雍正十年定
 京師各廐
 御馬公馬毎年百匹内殘疾止一二匹者賞廐長毛
[193-20b]
  青布六疋廐副三疋三四匹者免議五六匹者廐
  長有官者罰俸兩月無官者鞭四十廐副鞭二十
  六匹以上者令該廐長廐副賠補
  乾隆二年奏准
 御馬内馬嵗一察閲分三等以定賞罰照定例行
  五年定
 京師内外廐公馬及
 南苑六廐内巡羣馬嵗一次議賞罰
[193-21a]
  六年定各廐所養川馬應差馬駕車驘槖駝皆照
  例毎年考一次議賞罰
  十五年奏准内外廐馬定例毎年百匹内倒斃十
  二匹者不議賞罰今請於不隨圍之年仍照定例
  如遇隨圍至一月以上者將倒斃十二匹之數减
  二匹入隨圍馬數内核算以倒斃四匹為額兩月
  以上者以六匹為額如倒斃過額者仍令該廐長
  廐副賠補
[193-21b]
  十八年定各廏長廏副等在廏三月以内不議賞
  罰三月以上如例行其應鞭責之廐副交慎刑司
  懲責
  貢馬
  順治年間定四十九旗内扎薩克䝉古王貝勒貝
  子公台吉塔布囊及喀爾喀厄魯特青海朝鮮國
  等處嵗貢馬駝由理藩院具奏送上駟院行知掌
  試
[193-22a]
 御馬大臣侍衛奏㑹本院官公同選騐不入選者交
  理藩院給還入選者行廣儲司如例給賞駝發内
  廐馬發
 南苑六廐牧養又喀爾喀澤卜尊丹巴胡圖克圖嵗
  貢駝馬陜西岷州衛二十四寺畨僧嵗貢馬均由
  理藩院&KR0982送發各廐芻秣應管之大臣率本院侍
  衛詣廐騐試辨
 御馬内馬公馬之屬列其等次以
[193-22b]

  乾隆二十二年以後西域哈薩克㧞達克山諸部
  先後投誠遣使貢馬其尤者則
御定嘉名餘皆分入各廐其哈薩克貿易之馬尤夥毎
  年無定額於烏嚕木齊及伊犁廣設牧羣以為新
  疆駐守各兵之用其贏餘仍撥補内地各標營額
  缺
  供直馬
[193-23a]
  日以内廐
 御馬四匹齊其毛色具鞍轡列於院門外凡
駐蹕圓明園以
 御馬六匹立園門右如之直班侍衛司鞍司轡咸侍
  恭遇
車駕巡幸日以十馬備
上乘御由掌
 御馬大臣奏請於
[193-23b]
 御馬内馬中簡其尤良者以從其需用駕車馬公馬
  及槖駝之數附疏以
聞由院奏遣卿及侍衛各一人掌
 御馬侍衛一人沿途監視支放馬駝芻菽
  凡扈
蹕之尚茶尚膳各執事官役及内監所乗之馬由所司
  行院如數以公馬撥給回日繳院如不足具數行
  兵部以八旗官馬撥給遇
[193-24a]
  皇子出行撥給官役應乗公馬如之
   凡因公出使者大臣應乗馬十匹侍衛六匹筆帖
   式四匹廐牧長各五匹廐牧副各三匹廐丁牧丁
   二人共馬三匹均於公馬中撥給廐長記所給馬
   數於册月申院卿毎三月卿彚數以
 聞行該管官覈對其馬有途次病斃者嵗終彚數奏銷
   各調習失宜致疲瘠及遺失者有罰
   凡直省駐防將軍都統副都統總督巡撫提督總
[193-24b]
   兵官及朝鮮國使臣來京
  朝覲各給馬乗騎均由所司行院於公馬中選撥
   用馬
   順治年間定毎嵗四孟月敬
神各用青白馬二敬畢交㑹計司變價
  皇子分封初祭
神薦以馬昏禮以馬充賞固倫公主和碩公主下嫁給馬
   駝生子彌月以馬充賞分封親王郡王貝勒貝子
[193-25a]
  各給騸馬二百匹牡馬牝馬六百匹牡駝牝駝三
  十匹騸駝四十匹分封公給馬二十匹又
 皇子毎位給公馬二十匹以供乗騎
  乾隆十八年定
 皇子俟娶福晉後給馬十匹未娶福晉以前凡有行
  走將廐内馬通融騎坐
  口外牧塲
  大凌河牧場在
[193-25b]
 盛京錦州府北口外
  上都達布遜諾爾牧場在獨石口外
  達里岡崖牧場在獨石口外
  口外司牧官役
  順治年間設工都達布遜諾爾牧場掌闗防總管
  二人翼領三人䝉古筆帖式五人効力筆帖式三
  人牝馬毎羣牧長一人牧副二人牧丁七名騸馬
  毎羣牧副一人餘與牝馬羣同駝每羣牧丁二十名
[193-26a]
  餘與騸馬羣同
  康熈八年定大凌河牧場由内務府奏遣上駟院
  侍衛一人司官一人前往直年管理其騸馬每羣
  各設牧長一人牧副二人牧丁十五名
  三十五年裁上都牧場總管一人増翼領二人
  三十七年設大凌河牧場掌闗防總管一人副管
  一人
  三十九年以上都牧場總管兼管達里岡崖牧場
[193-26b]
  事設達里岡崖翼領二人蒙古筆帖式三人効力
  筆帖式二人馬毎羣設牧長牧副各一人牧丁七名
  駝毎羣設牧長牧副各一人牧丁十名即以上都
  翼領二人撥入達里岡崖
  四十一年上都設牧場蒙古總管一人
  四十五年由上都牧場撥入達里岡崖牧場翼領
  一人增設上都署翼領六人又增設達里岡崖翼領
  一人署翼領三人
[193-27a]
  四十七年增設上都牧場翼領一人
  五十五年增設上都牧場走馬一羣設牧長牧副
  各一人牧丁七名
  雍正二年裁大凌河牧場副管一人増設五六品牧
  長署副管二人
  四年定上都牧場内選牧長三人牧副六人牧丁
  六十名專司緝捕盜賊
  五年改大凌河牧場署副管為翼領裁達里岡崖
[193-27b]
  牧場翼領一人
  七年増設上都牧場翼領一人
  十年裁大凌河牧場騸馬毎羣牧副一人增設副
  牧長一人署牧副一人署牧副在/牧丁額内
  十三年裁大凌河牧場牝馬毎羣牧副一人増設
  副牧長一人署牧副一人
  乾隆三年増設上都牧場翼一人署翼領三人増
  䝉古筆帖式二人又定自軍營撤回之䕶軍以二百
[193-28a]
  八十名兼充牧丁以六十名專司緝捕
  十四年定逹里岡崖牧場照上都例以䕶軍四十
  名兼充牧丁以六十名專司緝捕
  十五年定大凌河牧場總管𨽻
 盛京將軍統轄
  十九年定大凌河牧場原設牧丁每二十五名内
  裁去五名又裁上都牧場牧副四人牧丁七名
  口外牧羣
[193-28b]
  順治年間初定上都逹布遜若爾牧場設牧馬二十羣
  騸馬六羣又設牝駝十羣騸駝二羣嗣後以次遞増/隨時添設羣數
  康熙八年初設大凌河牧場牝馬十羣
  十八年以
 盛京馬二羣入大凌河牧場牝馬羣别分騸馬二羣
  嗣後以次遞増/隨時添設羣數
  三十九年初設逹里岡崖牧場牝馬三羣及駝一
  羣又移上都牧場牝馬五羣於逹里岡崖牧放嗣/後
[193-29a]
  以次□増隨/時添設羣數
  四十四年選大凌河牧場牡馬牝馬三千七十一
  匹作五分給土黙特二處喀喇沁三處牧養嵗報
  孽生倒斃數於理藩院三嵗具奏存案
  四十六年選在京騸駝六羣内百匹存廐其餘交
  上都牧場分四羣牧放共騸駝六羣毎羣百匹至
  二百匹不等嗣後以次遞増/隨時添設羣數
  雍正五年以喀喇沁孶生馬一分仍歸大凌河牧
[193-29b]
  放
  十三年以
 南苑廐牝馬十羣移於大凌河牧放
  乾隆六年移上都牧場牝馬二十羣於達里岡崖
  牧放留上都牝馬二百二十四羣騸馬四十羣走
  馬一羣毎羣三百至五百不等其達里岡崖共牝
  馬六十羣毎羣三百至五百不等
  十二年定大凌河牧場牝馬三十六羣共一萬九
[193-30a]
  千七百匹内撥五千匹交哲里穆盟長親王五千
  匹交上都總管牧放孶生餘齒老殘病之馬照例
  變價留牝馬八千匹分二十羣每羣三百至五百
  不等
  十九年議准楊檉木牧場騸馬二羣分於大凌河
  牧場騸馬羣内又以牝馬六羣改為四羣亦移大
  凌河牧放
  口外牧課
[193-30b]
  康熈年間定上都達布遜諾爾牧場騸駝羣每三
  年奏遣官察閲一次達里岡崖牧場牝駝羣毎六
  年奏遣官察閲一次議賞罰大凌河牧場騸馬羣
  毎百匹止倒斃一匹至四匹者賞牧長蟒縀縁領
  䄂袍一件縀一疋牧副粧縀縁領䄂袍一件毛青
  布十疋倒斃五匹至八匹者牧長牧副賞縀布如
  之倒斃九匹至十二匹者免議倒斃十三匹至十
  六匹者牧長罰俸六月牧副鞭四十倒斃十七匹
[193-31a]
  以上者牧長罰俸一年牧副鞭八十牝馬羣每三
  年牝馬五匹孶生馬駒二匹如額外多孶生一百
  六十匹以上者賞牧長皮端罩羊皮縀袍各一件
  一等牛一頭牧副羊皮縀袍一件毛青布十疋一
  等牛一頭多八十匹以上者賞牧長羊皮縀袍一
  件一等牛一頭牧副毛青布十疋二等牛一頭多
  一匹以上者賞牧長毛青布十疋二等牛一頭牧
  副二等牛一頭如應孶生額内缺百匹以上者牧
[193-31b]
  長罰俸九月牧副鞭六十缺五十一匹以上者牧
  長罰俸六月牧副鞭五十缺一匹以上者牧長罰
  俸三月牧副鞭四十如羣内缺原額牧長罰俸一
  年牧副鞭八十其掌闗防總管翼領等除騸馬羣
  不議賞罰外牝馬牡馬馬駒彚計總数於額外多
  孶生五百匹者為一分如多一二分者註冊多三
  分者該總管翼領各加一級多三分以上者照分
  加級如孶生缺額未至二百匹者免議缺二百匹
[193-32a]
  者為一分該總管翼領各罰俸六月缺二分者罰
  俸一年三分者降一級留任四分者革職上都達
  布遜諾爾馬羣毎三年牝馬三匹額生馬駒一匹
  計匹分等與大凌河同多一百六十匹以上者賞
  牧長毛青布六十疋牧副四十疋多八十匹以上
  者賞牧長毛青布四十疋牧副二十疋多一匹以
  上者賞牧長毛青布二十疋牧副十疋缺百匹以
  上者牧長罰牲一九牧副鞭六十缺五十一匹以
[193-32b]
  上者牧長罰牲一七牧副鞭五十缺一匹以上者
  牧長罰牲一五牧副鞭四十如羣内缺原額者牧
  長罰牲二九牧副鞭八十其各羣倒斃馬匹計其
  多寡定為三等一等者議賞二等免議三等議罪
  均照牝馬孳生苐三等賞罰例行其該羣翼領計
  其所管馬羣數目不拘多寡共折作十二羣如賞
  罰均者免議七羣八羣得賞者賞翼領縁領羊皮
  緞袍一件毛青布十疋九羣十羣得賞者賞皮端
[193-33a]
  罩一件毛青布二十疋十一羣十二羣得賞者賞
  皮端罩羊皮緞袍各一件毛青布二十疋如七羣
  八羣得罰者翼領罰牲一九九羣十羣得罰者罰牲
  二九十一羣十二羣得罰者罰牲三九騸駝羣毎
  年百駝内倒斃一匹至四匹者賞牧長毛青布六
  十疋牧副四十疋五匹至八匹者賞牧長毛青布
  三十疋牧副二十疋九匹至十二匹者免議十三
  匹至十六匹者牧長鞭八十牧副鞭六十至十七
[193-33b]
  匹以上者牧長鞭一百牧副鞭八十該羣翼領賞
  罰與馬羣例同達里岡崖牝駝羣毎六年内牝駝
  五匹額生駝二匹額外孳生二十匹以上者給
  一等賞十一匹至二十匹給二等賞一匹至十匹
  給三等賞如孳生缺額計匹分三等罰如之其該
  總管翼領牧長牧副應行賞罰均照上都牝馬羣
  賞罰例行
  又定凡牧場馬羣毎年於四月朔為始迄九月底
[193-34a]
  以騸馬牝馬全羣就草
  又定凡牧場所需芻菽均由在場各總管掌其支
  取
  又定凡牧場所出馬駝皮革上都牧場由總管咨張
  家口稅務監督送上駟院大凌河牧場由總管咨
  錦州城守尉送上駟院均轉交武備院覈收備用
  雍正十年定大凌河牧場騸馬羣毎年百匹内殘
  疾五六匹以上者令翼領牧長牧副賠補其殘疾
[193-34b]
  馬匹交
 盛京將軍賞給兵丁
  乾隆三年定上都達布遜諾爾大凌河等處牧羣
  内孳生倒斃馬駝數目令上駟院比照上年多
  寡之處具奏
  四年定大凌河牧場牝馬牡馬馬駒毎三年考核
  一次於額外多孳生三分者該總管照例加級翼
  領等停其加級由院註冊俟下次考牧時額外孳
[193-35a]
  生仍多者六年期滿換回陞一級補用其孳生平等
  者換回仍照原品補用如闕額者照例分别治罪
  四十二年奏准逹里岡靉陽牧厰值年侍衛停止
  每年派往該衙門相間數年請
㫖出派侍衛前往查看
  四十九年奏定出青馬匹俱係八旗拴養臕壯之
  馬不應報有口老殘疾致滋弊竇嗣後出青馬匹
  請交派出之兩翼副都統察哈爾總管侍衛等查
[193-35b]
  看如有口老殘疾者責令該旗營賠補管棚大臣
  官員兵丁等交部分别治罪至
駕進木蘭時在右匣地方拏馬回圍至京城官兵等交
  馬時䝉古兵丁等不無有將老口殘疾者頂換口
  輕好馬之弊嗣後若在石匣拏馬有口老殘疾者
  放馬大臣等查出即行奉奏將該牧厰副都統察
  哈爾總管等交部議處回圍官兵交棚馬時除有
  臕欠迎鞍者向准収拏仍循其舊外如有鼻濕眼
[193-36a]
  瞎口老殘疾者概不准收拏令原拏官兵等照數
  賠補
  裯馬之禮附載/
  順治年間定毎嵗春秋二季禱馬於
神第一日早以絳帛繫
 御馬鬛尾凡七十匹晚以青帛送大凌河騸馬羣繫
  三十匹次日早以絳帛晚以青帛送大凌河牝馬
  羣繫絳帛者凡千三百匹繫青帛者凡二百七十
[193-36b]
  六匹
  乾隆四年減定
 御馬繫絳帛者三十匹
  八旗牧馬
  順治初年定八旗及内府三旗佐領下額設馬駝
  毎年由兵部酌定留京並出場各數奏
聞毎翼
簡用副都統二人於立夏後四日率領官兵陸續趕赴
[193-37a]
  口外牧場擇水草豐茂處牧放若照管不周以致
  馬匹闕少者著落副都統以下各官賠補其實係
  殘廢倒斃者馬扣存三月錢糧駝扣存四月錢糧
  買補如價有不敷准於公用銀内動支至出場官
  兵均歸副都統管轄在場馬駝亦由副都統分撥
  官兵牧放其進口日期毎年於八九月間豫行報
  部
  又定八旗出場馬駝口内毎站給空草一束回日
[193-37b]
  進口毎站仍給草束均由兵部移咨户部委司官
  一人監給
  康熈二十六年定八旗出場馬駝沿途踐食田禾
  者兵鞭八十專管官罰俸九月兼管官罰俸六月
  副都統罰俸三月領催鞭六十出口後並不在場
  牧放致縱逸侵擾者兵鞭一百專管官罰俸一年
  兼管官罰俸九月副都統罰俸六月領催鞭八十
  照馬駝侵擾之數賠償地主至兵丁强令他人代
[193-38a]
   為牧放及勒索酒食生事者交刑部治罪專管官
   降一級調用兼管官罰俸一年副都統罰俸九月
   領催鞭一百革退
   三十四年
諭議政王大臣八旗都統等朕觀京城八旗兵卒已熟練
 器械亦整齊惟馬匹少缺前命滿洲蒙古漢軍各佐領
 下拴馬一半給草豆錢糧軍行以馬為重今可令衆共
 槩置馬一匹春冬則給草豆錢糧自四月起發一半放
[193-38b]
 青一半拴餧至九月驅回照常拴餧此所置馬匹令兵
 丁各自小心飼養交與該管官嚴行稽察設怠玩從事
 致羸瘦誤公者將該管大臣從重治罪其㕘領以下撥
 什庫以上及拴馬之人俱照軍法治罪俟噶爾丹事畢
 之日仍照養馬一半可通行曉諭
   三十七年
諭大學士等今承平無事八旗所飼馬毎佐領下或留六
 騎或留七騎其餘四月發往牧地九月初旬來京毎嵗
[193-39a]
 如此則錢糧不致虚耗而羸馬亦得以蘓息矣其更代
 監視毎旗副都統一人参領二人量領官員兵丁於水
 草佳處逰牧
   四十四年
諭扈從大學士馬齊張玉書陳廷敬等曰宋明時論馬政
 者皆無善策牧馬惟口外為最善今口外馬厰孳生已
 及十萬牛則六萬羊則二十餘萬若將此馬與牛羊驅
 入内地牧養則日費萬金不足口外水草肥美不費絲
[193-39b]
 毫之餉而馬畜自然孳息因定額以馬十萬牛六萬羊
 二十一萬為限向年疫氣盛行䝉古馬畜多倒斃而官
 厰與彼同在一處毫無損傷前巡行塞外時見牲畜彌
 滿山谷間歴七八日猶絡繹不絶也
   雍正三年定八旗馬駝往牧場令出牧之副都統
   㸃騐如一参領下馬駝較勝别恭領者將該恭領
   下各官及驍騎校各紀録一次如一旗馬駝肥壯
   無有損傷該参領紀録二次各官及驍騎校各紀
[193-40a]
   録一次
   又定八旗各官奉委出牧若逗留觀望不即前往
   及到場潛回者革職
   又定八旗兵所養馬駝如有疲瘦不堪用者鞭五
   十該佐領驍騎校罰俸三月恭領副𠫭領罰俸一
   月若並不餧養冒領錢糧者鞭一百革退錢糧追
   繳該佐領驍騎校罰俸一年参領副恭領罰俸六
   月
[193-40b]
   十年奉
上諭頴俊懦弱兩營兵二千欲其馬上嫻熟故給馬二百
 匹令其學習今聞兩營兵有騎射可觀者亦有騎射雖
 生疎而馬上尚能發矢者則學習至一二年後可以嫻
 熟矣八旗演兵雖令學習步射鳥槍走逺等技但滿洲
 兵以馬上嫻習為要著計八旗滿洲兵數目毎十名給
 馬一匹即於旗下餧養官馬撥給此所給馬令小心秣
 飼勿致損傷並將如何拴養之處著八旗演兵大臣等
[193-41a]
會議具奏尋議覆八旗演兵毎旗需馬一百六十匹八
  旗共需馬一千二百八十匹合𢎞昇等演兵二千
  需馬二百匹共需馬一千四百八十匹應於各旗
  官馬内撥給此項馬係兵丁輪騎之馬請於各營
  練兵之官員頭目擇其善拴養者酌量毎人分派
  二三匹不等臣等仍不時稽察如致損傷者即指
  㕘治罪交兵部於年底查明肥瘦奏
聞從之
[193-41b]
  十三年定八旗馬駝於出場時造具毛齒清冊送
  部存案回京日按冊㸃騐印烙統轄副都統以該
  翼之馬駝核算兼管官以兼管之馬駝覈算專管
  官以專管之馬駝覈算如十分之内疲瘦各不及
  三分者免議若疲瘦至三分者官罰俸九月兵鞭
  五十四分以上者官罰俸一年兵鞭六十五分以
  上者官降一級留任兵鞭七十六分以上者官降
  二級留任兵鞭八十七分以上者官降三級調用
[193-42a]
  兵鞭九十如有將馬駝彼此項换使疲瘦皆不至
  三分者官降三級調用兵鞭八十兼管官降一級
  留任副都統罰俸一年
  乾隆五年奏准八旗出場馬駝進口不必拘定八
  九月令兩翼副都統等視天氣冷煖及草枯遲早
  公同酌定豫行報部
  十六年奏准八旗牧養官馬兵共二萬七百七十三匹
  毎匹月給馬乾銀三兩近因
[193-42b]
 京城草豆價昻銀不敷買應暫通融請酌撥萬匹在
  京外牧養熱河撥千匹近京各莊頭撥二千匹此
  外七千匹交直𨽻各標營其熱河及各莊頭草料
  銀由副都統内務府會計司官赴户部支領按月
  給發直𨽻各標營就近於藩庫動支如有減尅料
  草致疲瘦者該管官議處兵丁莊頭治罪或有倒
  斃照八旗例於馬乾銀内按月扣存買補並請
特簡大臣均匀搭配不得槩以疲馬充數如兵丁乗便
[193-43a]
  將殘廢馬匹私行抵换者察出從重治罪佐領及
  都統等交部嚴加議處
  十七年奏上年將八旗官馬撥出萬匹交直𨽻各
  標營並熱河副都統及近京庄頭分領牧養議竢
  次年草豆價平仍分與八旗官兵目下
 京師草豆較上年價直已減此項馬匹或仍交直𨽻
  等處或應留京牧養奉
㫖此項官馬前交直𨽻各標營牧養脿分既屬充足且
[193-43b]
 聞於該兵丁等亦屬有益著不必交熱河副都統及各
 庄頭竢回鑾後撥出萬匹皆交與直𨽻總督仍前分
 撥牧養
  又奏准八旗出場馬駝令兩翼副都統竢水草乾
  枯應進京時一面奏
聞一面將馬駝陸續趕赴進口
  十九年奏准八旗官駝照官馬例交與直𨽻宣化
  府屬分給牧養
[193-44a]
  二十八年定八旗每年出場牧放馬匹派京城副
  都統二人左右兩翼察哈爾總管各一人侍衛各
  一人以專管轄其京城官兵停止派往毎馬一千
  匹編作三羣毎羣派察哈爾官一人兵二十名預
  期來京領馬出口毎馬一百匹准倒斃十匹其倒
  斃止六匹者大臣官員交部議叙兵丁於節省銀
  内酌量奬賞如倒斃逾額者令大臣官兵等賠
  補例應倒斃者於少派京城官兵路費銀内買
[193-44b]
  補
  三十年奏准八旗官馬原係給與官員拴養因官
  兵内或將錢糧穈費以致官馬疲瘦併有空缺又
  值前數年草豆價昻是以將官馬改交直𨽻牧養
  旋因八旗前鋒䕶軍暨親軍等乏官馬當差已奉
㫖加恩於直𨽻牧養官馬内撥出四千五百匹交給各
  該處設立官圈喂養分給兵丁乗騎今查八旗所
  有印房章京参領佐領閑散官滿洲毎旗一百餘
[193-45a]
  員䝉古毎旗五十餘員左右兩翼所有前鋒章京
  前鋒侍衛四十員八旗滿洲火器營所有鳥槍營
  長䕶軍參領六十四員八旗䕶軍營所有䕶軍參
  領二百八十員學習閑散官約計一百員伊等當
  差不能自養馬匹請再於直𨽻牧養官馬内撥出
  二千匹給與三營前鋒䕶軍章京等毎人各拴養
  一匹外八旗滿洲毎旗一百匹八旗䝉古毎旗五
  十匹除兼管文職官員外旗員毎人分給馬一匹
[193-45b]
  其所存三百餘匹交與前鋒䕶軍統領等將各營
  學習閑散官暨當差出力之䕶軍校每人分給馬
  一匹各令其拴養仍令該都統及前鋒統領䕶軍
  統領等隨時查核
  三十四年
諭毎年出派察哈爾侍衛前徃牧厰特以伊等熟知水
 草諳練牧放於馬匹有益今聞得察哈爾侍衛至牧
 厰後但看水草於馬匹事務總不管理甚屬非是著
[193-46a]
 交巴禄傳諭派出察哈爾侍衛等嗣後察哈爾侍衛
 至牧厰時查看水草外務令馬匹肥壯不致臕欠之
 處俱令同章京等量其有益妥協辦理永著為例著
 出厰大臣通行曉諭出厰章京兵丁知之
  臣等謹按八旗官馬中有官圏馬有官員拴養馬有
  傳事拴養馬遇出青時官圏馬全行出場牧放官
  拴馬减半出場傳事馬概不出場毎年以為例
  各省牧馬
[193-46b]
  順治三年定綠旗兵毎月一馬給料豆六斗草六
  十束
  康熈三年定官員觧送軍前馬匹若疲瘦三匹以
  下者免議十匹以下者罰俸三月二十匹以下者
  罰俸六月三十匹以下者罰俸九月四十匹以下
  者罰俸一年五十匹以下者降一級留任六十匹
  以下者降一級調用六十匹以上者革職
  又定州縣官餧養軍需馬匹疲瘦者照解送軍前
[193-47a]
  馬匹例計數議處
  三十四年覆准古北口緑旗兵人才壯健但無馬
  匹難以逺行查古北口鎮標緑旗馬兵一千五百
  二十名二人共拴馬一匹需馬七百六十匹馬步
  兵共一千九百名五人共拴駱駝一隻需駱駝三
  百八十隻夏秋令其放青春冬照營馬例支給草
  料
  五十四年定餧養馬匹向例專責州縣其道府並
[193-47b]
  未議及嗣後如馬匹病瘦五十匹以上者將道府
  罰俸三月一百匹以上者罰俸六月一百五十匹
  以上者罰俸九月二百匹以上者罰俸一年二百
  五十匹以上者降一級留任三百匹以上者降一
  級罰俸一年
  乾隆元年定陜西甘州提標凉州西寜肅州三鎮
  標各設馬場一處毎場牝牡馬一千二百匹以逰
  擊一人為總統毎場分五羣毎羣牡馬二百匹牝
[193-48a]
  馬四十匹以千把總一人為牧長外委千把總一人
  為牧副兵十人為牧丁三年均齊一次届期總督
  委官察騐叙明賞罰具題牧馬兵丁月給䩺鞋銀
  三錢於司庫扣貯提鎮建曠項下動支報部其需
  用鍋帳於存營項下撥給所牧馬不論牝牡毎三
  匹取孳生馬一匹三年内一羣中多孳生一匹以
  上者千把總加一級外委紀録二次兵毎名賞銀
  一兩多孳生八十匹以上者千把總加二級外委
[193-48b]
  加一級兵毎名賞銀二兩多孳生一百六十匹以
  上者千把總外委均以應陞官即用兵毎名賞銀
  三兩所賞銀亦於建曠項下動支報部如少孳生
  二十匹以下者千把總罰馬五匹外委及兵責四
  十少孳生四十匹以下者千把總罰馬七匹外委及
  兵責五十少孳生八十匹以下者千把總罰馬九
  匹外委及兵責六十如於原牧數闕少者千把總
  革職罰馬十八匹外委革去項帯仍責八十兵責
[193-49a]
  八十所乏馬歸入羣覈筭其提鎮逰擊統計五羣
  為賞罰五羣得賞之逰擊加二級提鎮加一級四
  羣得賞一羣得罰之逰擊加一級提鎮紀録二次
  三羣得賞二羣得罰之逰擊提鎮無庸議賞罰三
  羣得罰二羣得賞之逰擊降一級留任提鎮罰俸
  六月四羣得罰一羣得賞之逰擊降一級調用提
  鎮罰俸一年五羣全罰之逰擊革職提鎮降一級
  調用若於原牧數闕少者除千把總罰出馬數補
[193-49b]
  入外餘著落逰撃提鎮各半分賠
  四年議准江南地方潮濕馬匹易致疲瘦必得閒
  空之地以飼水草今江寕駐防八旗督標中左安
  徽撫標左右提鎮中左右前後安徽㳺兵潛山徽
  州寕國蕪采廣徳廬州泗州江寕城守左右松江
  劉河金山柘林青村泰興京口八旗京口協左漕
  標中左右廟灣鹽城小闗海州淮安城守東海河標
  中左各營均舊有牧地不必别設止湏再勘定界
[193-50a]
  址毋令越占其竒兵瓜州青山溧陽池州蘇州城
  守右南滙黄浦平望江陰靖江楊舍孟河掘港三
  江京口水師佃湖蕭營各營騎操馬均四十匹以
  下或在槽餧養或就近牧放無庸設場又蘇州撫
  標左右福山常州揚州河標右等營馬雖在四十
  匹以上或並無曠土或分汛差撥難以聚牧毋庸
  設場其浦口六安亳州夀春鎮標中左右蘇州城
  守中左川沙呉淞太湖左右鎮江崇明鎮標中左
[193-50b]
  右並竒兵營狼山鎮標中左右京口隨旗左右京
  口協右泰州各營騎標馬均四十匹以上向無牧
  場均應擇地設立内惟浦口崇明鎮標中左右並
  奇兵營係夏秋半支料乾之營應酌馬一匹給草
  地一畆以供芻秣其餘均係長年全支料乾之營
  無藉放青不過夏秋酷暑時使其安閒散適應酌
  五馬給草地一畆其所需之地准於各營官基撥
  給如無官基即擇民地於朋扣銀内買給免租至
[193-51a]
  舊有新設牧地均四圍裁栁編籬只留一門出入
  或四圍掘溝令兵看守仍四圍𥪡立限碑倘牧放
  越界踐食田禾不論多寡旗軍鞭一百營兵責四
  十若踐食過多依毁伐稼穡者計贓准竊盗律論
  罪仍革伍所食田禾追賠給主該管旗營各官失
  於覺察者分别降罰有心縱容者革職
  十三年定甘州提標凉州西寕肅州三鎮標各設
  駝場一處毎牝牡駝一百六十為一羣毎羣以千
[193-51b]
  把總一人為牧長外委千把總一人為牧副兵九
  人為牧丁仍委守備一人督理五年均齊一次牧
  駝兵丁月給䩺鞋銀三錢又准於司庫建曠項下動
  支報部所需鍋帳准扵存營項下撥給千把總外
  委兵丁邊地較内地不同五年期逺應議賞以示
  鼓勵毎牝牡駝百五年内孳生四十者無庸議賞
  於額數外多孳生一至十者千把總紀録二次外
  委紀録一次兵毎名賞銀一兩多孳生十一至二
[193-52a]
  十者千把總紀録三次外委紀録二次兵毎名賞
  銀二兩多孳生二十一以上者千把總加一級紀
  録一次外委加一級兵毎名賞銀三兩所賞銀由
  總督於均齊之年酌動何項疏明覈給毎牝牡駝
  百五年内准倒斃二十若倒斃逾二十之額不論多
  寡以續得孳生抵補其餘再計孳生如少孳生一
  以上者千把總罰俸六月外委及兵責四十少孳
  生十一以上者千把總罰俸九月外委及兵責五
[193-52b]
  十少孳生二十一以上者千把總罰俸一年外委
  及兵責六十督理守備如千把總外委得一等賞
  者紀録三次得二等賞者紀録二次得三等賞者
  紀録一次如千把總外委得一等罰者罰俸一年
  得二等罰者罰俸九月得三等罰者罰俸六月毎届
  五年均齊之期由總督委官赴各牧場印烙將數
  目及牧放官兵姓名造册叙明賞罰具題至孳
  生牡駝於五年均齊後照例配搭孳生其餘牡駝
[193-53a]
  騸割别牧備撥用再孳生駝内有殘廢不孳生者
  准其據實呈騐變價所闕在孳生駝内項補仍算
  入孳生數以定功過
  直省營馬
  順治三年定各省營馬闕額督撫提鎮或就近買
  補或報部撥給㝷定各營馬缺開數報部本部於各
  營撥給
  六年定官員騎坐皆自備名曰例馬毎一月照數
[193-53b]
  領草料提督例准馬十五匹總兵官十二匹副將
  八匹参將逰擊六匹都司守備四匹千總把總二
  匹至兵丁騎操馬酌各營情形或馬步各半或馬
  四步六或馬三步七或馬二步八或馬一步九
  或不設馬皆於奏銷案内照實數報兵部察核行
  知户部銷算草料
  七年定營馬係對敵及追盗賊損失者免其賠補
  走脫被竊失者著落本人賠補若倒斃者毎馬以
[193-54a]
  十兩為額令其賠補名曰賠樁毎年遞减一兩至
  十年者免賠准動支朋扣銀買補
  八年定副將以下把總以上毎月於應支銀内扣
  二錢馬兵扣一錢步兵扣五分守兵扣三分名曰
  朋扣存貯營中以備買馬之用若有餘剰由兵部
  覈明於奏銷題交户部充餉
  十二年停止營馬季報之例令督撫將實數於嵗
  底彚冊報部
[193-54b]
  十六年定提督例馬二十匹總兵官十六匹副將
  十二匹参將八匹逰擊以下仍各照舊數
  又定將軍督撫提鎮買營馬者將數目報部副將
  以下買營馬者呈明該管之督撫提鎮報部
  康熈三年定江南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四川
  廣東廣西雲南貴州等省營馬以三年賠樁過三
  年者免直𨽻山東山西河南西安甘肅以五年賠
  樁過五年者免
[193-55a]
  四年定三年賠樁之省一年倒斃本兵賠銀七兩
  合隊二兩本管官一兩二年倒斃本兵賠銀六兩
  五錢合隊一兩七錢本管官八錢三年倒斃本兵
  賠銀六兩合隊一兩四錢本管官六錢三年以後
  免其賠樁動支朋扣銀買補五年賠樁之省自一
  年倒斃至三年倒斃之分賠均如三年賠樁之省
  其四年倒斃本兵賠銀五兩五錢合隊一兩本管
  官五錢五年倒斃本兵賠銀五兩合隊七錢本管
[193-55b]
  官三錢五年以後免其賠樁動支朋扣銀買補
  又定廣東地方潮濕馬易倒斃賠樁准照十兩减
  半一年倒斃賠銀五兩二年倒斃賠銀四兩五錢
  三年倒斃賠銀四兩三年以後免其賠樁
  五年定廣西地方瘴濕馬易倒斃賠樁照廣東之
  例
  又定營馬倒斃如符年限者准用朋扣銀買補若
  年限不符除照例賠樁外亦准用朋扣銀買補其
[193-56a]
  價直𨽻毎匹九兩山東十兩山西八兩河南八兩
  五錢江南十三兩九錢七分江西十六兩八錢二
  分四釐福建二十二兩浙江十六兩湖北湖南十
  五兩西安八兩廣東二十一兩九錢廣西二十兩
  雲南二十一兩八錢貴州二十兩二錢二分有奇
  甘肅四川除以貢馬抵補外其不敷之馬甘肅毎
  匹給價八兩四川毎匹給價十二兩
  七年定各省朋樁銀兩嵗底兵部查核應扣銀兩
[193-56b]
  咨户部撥餉如有營馬闕額開送户部購買
  十一年定官兵不扣朋銀者該管官罰俸一年提
  督罰俸六月無提督之省總兵官罰俸六月
  又定將軍督撫提鎮標下各官請買例馬者不得
  過四百匹
  二十四年定山西河南湖北湖南西安四川等省
  營馬闕額開數報部移咨甘肅廵撫將招中茶馬
  撥給毋庸動支朋扣銀
[193-57a]
  臣等謹按招中茶馬舊於甘肅設洮岷河州西寕
  莊浪甘州五茶馬司及開城安定廣寕黒水清平
  萬安武安七監嵗遣御史一人經理盖沿明制之
  舊也明時設御史一人專理馬政茶法二事康熈
  七年始歸甘肅巡撫兼理然尚行招中茶馬之法
  至四十四年乃並停之
  三十七年定四川營馬倒斃停其牽領茶馬准用
  朋扣銀買補
[193-57b]
  四十年定四川買補營馬照四川土司進貢例毎
  匹價銀十二兩
  四十四年定湖北湖南營馬倒斃亦停其牽領茶
  馬准用朋扣銀買補毎匹十五兩又定山西河南
  西安仍准支朋扣銀
  四十五年定直省營馬倒斃遞年加増必致朋扣
  不敷買補嗣後如倒斃過多實有冒銷情弊該督
  撫提鎮即行題𠫭
[193-58a]
  四十七年定營馬倒斃該管官騐明耳尾將日期
  出結詳報督撫提鎮一面用朋扣銀買補仍將新
  馬價直毛齒領騎兵姓名按季册報仍於年終奏
  銷由部察覈
  六十年定川省新設滿兵駐劄差使甚繁馬匹應
  准其買補倒斃十分之内不許過三分其價亦照
  茶馬例毎匹給銀八兩
  雍正元年定江南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四川
[193-58b]
  雲南貴州等省營馬騎過三年倒斃者免其賠樁
  廣東廣西二省减半賠樁騎過三年倒斃者亦免
  其賠樁直𨽻山東山西河南西安甘肅等省騎過
  五年倒斃者免其賠樁均准動支朋扣銀買補
  七年定山西河南西安甘肅四省營馬開報倒斃
  不得過十分之三
  十一年定直𨽻山西河南西安甘肅馬價在十兩
  之内山東亦僅十兩均未便以十兩賠樁應以七
[193-59a]
  兩為額如騎一年倒斃賠樁七兩二年倒斃賠樁
  六兩以下按年遞减若騎過年限免其賠樁准動
  支朋扣銀買補
  又定福建營馬五千七百七十一匹毎年准開報
  倒斃九百三十五匹
  十二年定營馬除口外差遣及在軍前倒斃者皮
  臟免其變價外江南督標毎匹變價一兩五錢提
  標一兩安徽撫標一兩二錢蘇松撫標九錢二分
[193-59b]
  有竒湖北湖南一兩其餘直省均五錢發給馬價
  時將皮臟變價扣除於奏銷冊造報察覈
  又定四川營馬照驛馬例給價八兩
  又定廣東營馬五千二百六十六匹毎年准開報
  倒斃九百二十一匹
  又定直𨽻山東江南江西浙江湖北湖南四川雲
  南貴州開報營馬倒斃數無一定嗣後均不得過
  十分之三
[193-60a]
  又定四川營馬既將原價减去四兩照驛馬給以
  八兩所有賠樁銀應照直𨽻等省例以七兩為額
  按年遞减
  乾隆元年議准武職官給親丁粮以養亷内有馬
  糧者若令備馬則養亷不沾實惠遇草料昻貴且
  多賠墊反致拮据嗣後親丁馬毋庸實備止支領
  草料以備用度之不足但此馬原係營中額數一
  旦調遣難免闕乏應令照本身應得親丁馬若干
[193-60b]
  匹備價存營俟需用時購買
  二年議准親丁馬既備價存營嗣後倒斃止將兵
  丁現有之馬按額開銷如以存價溷入揑報者降
  一級調用若存價已給買馬准其照例報銷
  九年議准外委千把總領馬即供騎操原未令其
  存價如遇倒斃入營馬數内開報動支朋扣銀買
  補
  十五年定廣東馬價毎匹减三兩以十八兩九錢
[193-61a]
  作定價報銷廣西馬價毎匹减三兩以十七兩報
  銷
  是年奏銷營馬直𨽻九千六百六十八匹山東三
  千三百七十七匹山西五千二百五十五匹河南
  二千一百一匹江南五千六百三十八匹江西一
  千三百八十九匹福建四千九百八十三匹浙江
  三千六百三十四匹湖廣四千四百三十八匹陜
  西四萬五千二百九十八匹四川五千五百九十
[193-61b]
  九匹廣東五千二百六十七匹廣西一千五百十
  一匹雲南五千六百二十五匹貴州三千八百十
  一匹
  十六年奉
上諭滇省各營騎操馬匹定例三年外准報倒十分之
 三其額外濫倒馬從前該督提等皆於朋扣等項内
 通融買補並未著賠嗣據該督察出奏聞仍請從寛
 免其賠樁經軍機大臣等議令照例按數賠補但念
[193-62a]
 邊方水土餧養馬匹與他處情形不同自來通融籌
 辦今若復令賠樁兵丁未免拮据嗣後滇省馬匹除
 額定十分倒三按例分别年限著賠外其溢額倒斃
 馬匹著加恩免賠若兵弁等因有此㫖或致餧養失
 宜溢倒過多者該督撫等嚴行㕘處
  二十年議准營馬價除直𨽻山東山西河南江蘇
  安徽江西西安甘肅四川等省或僅在十兩以内
  或據該督撫察覈實無溢冒毋庸議减福建酌减
[193-62b]
  三兩准以十九兩浙江减二兩准以十四兩湖北
  湖南减一兩准以十四兩廣東再减九錢准以十
  八兩廣西再减一兩准以十六兩雲南减三兩八
  錢准以十八兩貴州减二兩二錢准以十八兩報
  銷
  三十一年兵部核存巡捕三營及直省駐防馬緑
  旗營經制馬數目
  巡捕三營經制馬一千四百四十匹
[193-63a]
  直𨽻保定駐防馬二百五十匹實拴/
  滄州駐防馬一百五十匹實拴/
  熱河駐防馬九百二十二匹實拴/
  圍場總管處駐防馬五百二十四匹實拴/
  青州駐防馬四千三百五十九匹内存價二千一/百七十一匹實
  拴二千一百/八十八匹
  徳州駐防馬二百五十匹實拴/
  綏逺城駐防馬三千六百一十四匹内官兵共存/價一千四十
[193-63b]
  一匹官兵共實拴一千七百八十九匹兵/拴駝三百九十二隻抵馬七百八十四匹
  右衛駐防馬三千五百一十一匹内官兵共存價/一千二百六十
  四匹官兵共實拴一千一百九十五匹兵/拴駝五百二十六隻抵馬一千五十二匹
  河南駐防馬二千五百八十六匹内存價一千二/百匹實拴一千
  三百八/十六匹
  江寕駐防馬九千三百三十三匹内存價六千七/十八匹實拴三
  千二百五/十五匹
  京口駐防馬三千七百有一匹内存價二千四百/一十一匹實拴一
[193-64a]
  千二百/九十匹
  福州駐防并水師駐防馬五千一百八十一匹内/存
  價三千四百八十二匹實/拴一千六百八十八匹
  杭州駐防馬五千五百六十六匹内存價三千六/百三十四匹實
  拴一千九百/三十二匹
  乍浦駐防馬一百八十五匹内存價七十四匹實/拴一百一十一匹
  荆州駐防馬一萬三千一百九十八匹内存價八/千匹實拴
  五千一百/九十八匹
[193-64b]
  西安駐防馬一萬八千二百四匹内存價六千三/百六十二匹實
  拴一萬一千八/百四十二匹
  凉州駐防馬一千三百四十四匹實拴/
  莊浪駐防馬四百二十二匹實拴/
  寧夏駐防馬五千二十一匹實拴/
  成都駐防馬五千三百四十七匹内存價一千六/百匹實拴三千
  七百四/十七匹
  廣州駐防馬九千六百二十八匹内存價六千匹/實拴三千六百
[193-65a]
  二十/八匹
  直𨽻經制馬九千三百七匹
  山東經制馬三千三百七十九匹
  山西經制馬四千九百三十九匹
  河南經制馬二千九十九匹
  江南督標經制馬四百八十七匹
  江南提標經制馬二千八百五十三匹
  京口經制馬三百五十八匹
[193-65b]
  江蘇撫標經制馬一百四十六匹
  安徽撫標經制馬九十六匹
  漕標經制馬四百九十六匹
  河標經制馬四百五十二匹
  河東河標經制馬四百四匹
  江西經制馬一千三百八十八匹
  福建經制馬五千五百六十八匹
  浙江經制馬三千六百一十三匹
[193-66a]
   湖北經制馬一千八百七十三匹
   湖南經制馬二千五百四十七匹
   陜西經制馬一萬二千五百九十五匹
   甘肅經制馬三萬一千六百二十一匹
   四川經制馬五千五百四十二匹
   廣東經制馬五千二百二匹
   廣西經制馬一千五百十一匹
   雲南經制馬五千五百四十一匹
[193-66b]
   貴州經制馬三千七百三十六匹
   馬禁
   順治五年定見任文武官及兵丁准其養馬其餘
   人等不許養馬武舉生童等許各養馬一匹
   七年
諭户兵二部自今喀爾喀厄魯特來市馬凡章京以下披
 甲人以上無駝馬願往市者毎次准買一匹多買者馬
 入官問以罪己身不買以他人頂己名買者俱論罪馬
[193-67a]
入官毎旗選章京二監買賣即將買馬人造冊一本送
户部照騐一本自收備察賣馬處執冊呼名放入不許
强占預計違者章京罰銀兵丁鞭責販子買賣人及不
係披甲者概不許買如犯此禁鞭一百駝馬入官居庸
闗以内官吏軍民等不得沿途迎買著官役搜索被獲者
以賊律罪所差官役有私買者及通問縱買之人亦按
賊律罪
  十二年定䝉古馬來京如有商販私買者旗人責
[193-67b]
  成該管官民人責成五城司坊官嚴行察緝
  十五年定出征駐防將軍以下披甲人以上馬額
  親王馬四百匹郡王三百匹貝勒二百匹貝子百
  五十匹鎮國公百匹輔國公八十匹不入八分鎮
  國公七十匹輔國公六十匹將軍八十匹副將軍
  七十匹䕶軍統領前鋒統領副都統六十匹署䕶
  軍統領署前鋒統領署副都統四十匹前鋒参領
  䕶軍㕘領驍騎㕘領署䕶軍㕘領署驍騎㕘領一等
[193-68a]
  侍衛䕶衛三十五匹散秩官前鋒侍衛二等侍衛
  䕶衛二十五匹委署官三等侍衛䕶衛十八匹䕶
  軍驍騎校十二匹署䕶軍校署驍騎校八匹䕶軍
  領催六匹驍騎四匹内閣學士與副都統同侍讀
  學士與参領同侍讀與散秩官同筆帖式與驍騎
  校同多帯者不准
  是年又定文武官武進士武舉兵丁捕役等准養馬
  均令印烙拴帯木牌民間乘馬永行停止違者責
[193-68b]
  四十板馬入官
  十六年又定民人聴其養馬毋庸察禁
  康熈元年又定除滿洲蒙古漢軍及漢文武官武
  進士武舉兵丁捕役外其民人養馬者仍照例治
  罪
  三年又定民人違禁養馬者責四十板失察之該
  管官罰俸一年
  又定違禁販買馬匹被出首者馬給出首之人價
[193-69a]
  入官家僕出首者准其開户交該都統於本佐領
  内酌量調撥不論馬販馬牙俱處絞其主係官罰
  銀一百兩係平人枷一月鞭一百該管官不嚴察
  佐領罰銀五十兩驍騎校罰銀三十兩領催鞭八
  十
  五年定直省民人或違禁販馬或私作馬牙被出
  首者價給出首之人馬入官其失察各官罰俸有差
  七年定旗人在外省販賣馬匹者處絞牙子係旗
[193-69b]
  人枷兩月鞭一百係民人責四十板流三千里
  又定在京民人違禁飬馬被出首者首人係旗人
  即以馬給賞係民人刑部動支庫銀五兩給賞馬
  入官直省民人違禁養馬被拿出首者該地方官
  動支貯庫贓罰銀五兩給賞馬入官充驛遞用
  十年定民人仍准飬馬毋庸察禁
  十一年定駐防官來京買馬回省者該都統開冩
  馬數印文咨部給與照騐又駐防官不呈明該將
[193-70a]
  軍等報部私差家人來京買馬者罰俸一年
  十二年又定民人養馬仍行禁止
  又定在京旗人私往外省販馬係正户該佐領驍
  騎校罰俸一年領催鞭五十係僕人伊主官罰俸
  一年平人鞭一百該佐領等免議於馬販名下追
  銀十兩給拏首之人仍交部治罪
  十五年定大小官弁將自畜馬勒營伍收買多取
  直者照貪官例革職提問
[193-70b]
  又定督撫提鎮差遣官役買馬若於票外多買及
  擕帯商販者許經過地方官察拏不察拏者降一
  級留任差遣之督撫提鎮罰俸一年
  十六年定奸匪圖利將馬在賊境接壤販賣與賊
  者不論兵民照律治罪該管官故縱者以同謀論
  失察者文職州縣官武職專汎官革職提問道府
  及兼轄官降五級調用該管總兵官降三級調用
  督撫提鎮降三級留任若販馬人由本汎拏獲文
[193-71a]
  武官皆免罪將拏獲之官議叙十名以上紀録一
  次多者照數紀録五十名以上加一級百名以上
  加二級其不係本汎有能盤獲十名以下紀録一
  次十名以上加一級二十名以上加二級三十名
  以上加三級四十名以上加四級五十名以上不
  論俸滿即陞百名以上越陞一級即用拏獲販馬
  之人將所獲之馬盡行賞給
  十八年定凡往各省販馬者令於該旗呈明地方
[193-71b]
  並馬數印文咨兵部給印票經過地方官騐票放
  行若擾害百姓者將伊主一併嚴加治罪
  十九年定不領印票販馬者旗人枷兩月鞭一百
  民人責四十板流三千里馬入官
  二十五年覆准販買馬匹因用兵起見今各處俱
  已平定撤兵嗣後馬販子往各省販馬永行禁止
  二十九年又定民人養馬毋庸察禁
  三十一年奉
[193-72a]
上諭一應馬匹永行禁止宰殺貨賣交與步軍統領及五
 城司坊官察拏
   又題准偷八旗馬者分别匹數治罪牧馬人自盗
   賣者照偷馬賊論罪屯庒居住旗人賣馬者令上
   稅准賣民人既准養馬彼此買賣不禁或驛買或
   兵買報地方官上稅准買賣不上稅者例處
   又覆准八旗官兵屯庄之馬被偷失主即行報該
   營汛領兵追緝到交界地方交與隣近營汛接遞
[193-72b]
   追緝獲賊官每案紀録一次兵於賊名下毎匹追
   銀一兩給賞若失主報該營汛不即領兵追緝鄰
   境不即接遞追緝者官每案降一級罰俸一年兵
   責二十板
   又覆准向來各省買馬先在部領票經過地方官
   騐票放行若有奸匪將私馬附入票内難於稽察
   嗣後各省將軍督撫提鎮等買馬先行報部本部
   暫停給票聴其往各口及
[193-73a]
 京城照數買到由部印烙然後給票註明馬數並所
  徃各省路徑令經過地方官騐放若無印烙及比
  票内數多者察拿治罪如不察拿文官交吏部議
  處専汛官罰俸一年
  又議准
 京城内外旗民收獲逸失馬駝者即日報該管官送
  部由部交館所監督餧養有認領者開明逸失日
  月由毛色口齒係旗人取具佐領印結係民人取
[193-73b]
  具地方官印結由部察對相符准其認領如過一月
  無人認領交館所監督變價觧户部
  三十二年定買賣馬匹止令買馬人上税地方官
  計價收納至於州縣買補驛馬兵丁買補營馬雖
  屬公用恐有影射亦令照例收税嵗終入奏銷冊
  報部察覈
  三十五年定直省購買營驛馬除赴各口及
 京城由部印烙給票外若赴鄰省該督撫提鎮預移
[193-74a]
  㑹赴買之地方官照例收税印烙給票以憑沿途
  稽察
  三十九年定偷盜之馬經過地方官弁無從知之
  免其察恭
  四十二年奏准八旗官兵因公事領騎官馬嗣後
  該處將官兵及佐領并應領馬數造冊送部由部
  立印單註明給馬旗分領馬時該處具印領交該
  管官赴部親投由部察對相符給印單照數領騎
[193-74b]
  回京時將馬交還原給旗分如有未交還者該旗
  將領馬官兵及佐領開明咨部由部行文該處限
  兩月交還若倒斃遺失逾兩月限尚未賠補由部
  叅奏官罰俸一年兵鞭八十不追催之都統等及
  該管各官罰俸六月領催鞭五十仍著本人賠補
  倘再逾兩月仍不賠補將倒斃遺失之人官降三
  級留任完日開復兵鞭一百都統及該管各官罰
  俸一年領催鞭八十仍著本人賠補其因公事領
[193-75a]
  用官駝者照此例行
  又定八旗官兵因公領馬該佐領别作記號印烙
  於回京交還時騐收若將好馬留用詐稱倒斃遺
  失賠補後其原馬認出照偷馬例治罪
  五十三年定各省販馬人暗結將軍督撫提鎮親
  屬將疲瘦不堪用之馬索取髙價不肖文武官代
  為壓勒甚至無驛站之州縣管步兵之頭領亦
  行勒索令將軍督撫提鎮嚴禁若有此等情弊即
[193-75b]
  指㕘從重議處
  雍正八年議准騸馬為營驛所必需除八旗人等
  及漢文武見任候選候補官文武進士舉人生員
  武童准其畜養外其餘民人畜養騸馬各令變賣
  近京二百里以内由户部照時價收買撥與八旗
  畜養二百里以外各省由州縣官收買以偹營驛
  闕額均不許假察禁名留難扣尅致累民人
  九年奉
[193-76a]
上諭頃聞不許牧養騸馬民間有不便之處著不必禁止
 仍照舊畜養該部即通行曉諭並行文各省知之
   十年定八旗馬駝有私賣與人者官革職兵鞭一
   百革退該管官不能察出罰俸六月該管都統等
   罰俸三月
   十三年定八旗馬駝出場牧放其佐領下留京之
   馬原備𦂳要差遣必待本部印文方准撥發若以
   私事騎載者罰俸九月
[193-76b]
   乾隆六年定大小官弁將自畜馬勒營伍收買多
   取價直若經營驛詳掲該督撫提鎮不題叅者照徇
   庇例議處詳掲之官以應陞即用督撫提鎮失察
   者罰俸一年
   十二年奏准
  盛京地方嚴禁朝鮮收買大馬今朝鮮國人来京徃
   徃私買大馬帶回應令左右兩翼嚴禁並令山海
   闗等口察拏若通事人等圖利代為購買察出一
[193-77a]
  并治罪
  十四年奏准
 京城八旗所需馬全在兩翼購買闗口官弁遇商販
  人等持有兩翼印票者立即放行毋得禁止
 
 
 
 
[193-77b]
 
 
 
 
 
 
 
皇朝文獻通考卷一百九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