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5-1a]
欽定四庫全書
皇朝文獻通考卷二十五
職役考五/
臣/等謹案復除之法有除其征役者有除其租賦
者前史所載除役為多馬氏云漢世以後不復聞
有除租之事矣宋代助役法行悉令等第輸錢則
除役之義亦鮮考
本朝役法歸入地丁田糧其間復除不一而
[025-1b]
恩澤之普未有如滋生人丁之永不加賦者若並復田
租則祭田一欵之外亦間有之至於蠲免租税或
詳於田賦或見於國用者皆不複載
天聰四年免諸宗室及内外親屬之家徭役是歳
七月
太宗文皇帝與諸貝勒議
太祖庻妃所生之子阿拜等又弟之子吳達海等族叔吳
霸席庫等又戚屬子孫栢爾肯等又勒克舒子孫
[025-2a]
及顔布魯等俱免徭役
臣/等謹案
國初歸附諸國有令世世子孫免其驛騎及諸徭役
者詳於藩封兹不備載
五年免巴圖魯薩木哈圖等一應差徭巴圖魯薩
木哈圖等皆於攻永平遵化時先登有功時以家
貧無應役之人具奏
命自城工大役外一應差徭俱免之
[025-2b]
八年定功臣無嗣免其丁徭之例先是逰撃祝邦
成出征陣亡因無兄弟子嗣停其襲職其妻控告
以寡婦求免數丁差徭管吏部貝勒具奏以其為
功臣之妻准免八丁以後凡功臣而無兄弟子嗣
承襲者准照官職免其丁之半其妻故後方令應
差著為令
又初考取舉人各免四丁先是三年九月考試
儒生分别一二三等俱免二丁差徭是歳禮部考
[025-3a]
取通滿洲蒙古漢書文義者為舉人免四丁差役
九年免功臣拜尹圖等徭役
崇徳元年定滿漢官員及看守
郊壇
陵
廟人員各免丁徭及舉人生員官學生吏員甲兵優免丁徭有差
又免各官壯丁徭役先是按班章京以下撥什庫以上俱
照品級免其壯丁官糧至修築城池及雜差仍令應役至
[025-3b]
是以
上受尊號覃恩自公按班章京以下至小撥什庫及一應
在官人役并兵丁以上俱照品級免其壯丁徭役
又以歸附生員劉奇遇兄弟為副理事官各免
三丁先是陣獲官生皆給以莊田免其徭役是歳
佟三牛录下生員劉竒遇兄弟以歸附求免徭役
令大臣考試之以為内院副理事官各免三丁
三年定優免人丁例凡無世職固山額真承政准免
[025-4a]
十丁梅勒章京内大臣叅政免八丁甲喇章京一
等侍衞理事官免五丁牛录章京二等侍衞副理
事官免四丁三等侍衞免三丁多羅貝勒三等侍
衞免二丁
順治元年
勅賜山東曲阜等處聖賢後裔免糧地畆並免灑掃户雜
泛差役山東廵撫方大猷奏言前明舊制賜孔氏
祭田二千餘頃撥佃户承種専辦籽粒以供祭祀
[025-4b]
請依舊制
賜給又洪武中特置灑掃户一百一十五户免其雜泛差
役亦請依舊制蠲免皆従之
臣/等謹案會典所載衍聖公祭田二千一百五十
七頃五十畆
聖林地一十八頃二十七畆廟宅基三頃二十七畆五
分佃户五百户灑掃户一百一十五户顔氏後裔
祭田五十頃墓田三頃三十三畆一分廟宅基九
[025-5a]
十二畆五分佃户十户門子四户廟户七户灑掃
户二十五户又孔氏後裔祭田五十一頃六十畆
墓田十頃一十五畆七分廟宅基三十九畆一分
廟户三十七户孟氏後裔祭田五十一頃一十五
畆墓田七頃三十一畆四分廟宅基一頃三十畆
七分五釐佃户三十二户廟户二十五户門子五
户仲氏後裔祭田六十五頃三十八畆墳地九頃
五十畆廟宅基六十八畆䕶丁四十六户皆免其
[025-5b]
丁糧至康熙二十四年
聖林地於原額外増擴一十一頃一十四畆九分除免
錢糧又撥給周公後裔東野氏祭田五十頃以曲
阜附近州縣無糧地給之又考各省凡先代陵墓
皆設有陵户以司廵查灑掃例免差徭至乾隆元
年復奉
特㫖飭查增設又各地方先賢祠宇凡有祭田例免丁
糧皆所以昭
[025-6a]
國家之曠典著復除之渥澤也迨沿習既乆懐私忘
公恃優免之條昧趨功之義則與隠蔽差役者等
是以乾隆二十一年衍聖公庇其户人與鄒縣知
縣大章相難輙稱例應免差冒昧凟奏奉
諭㫖據衍聖公孔昭煥奏
至聖廟户在廟納丁供差一切本身徭役俱䝉恩優免
厯來遇地方官額外派辦派買事件難以隨心呼應
每事調劑殊屬非易請將現存户丁酌留五十户其
[025-6b]
餘户丁改歸民籍交地方官編審與民籍一體當
差等語我朝輕徭薄賦凡屬編氓本無公旬徭役地
方偶有興作亦皆動帑予直初非額外差派不知其
所奏派辦派買者何事或東省尚有此陋習則概當
嚴行禁止不獨廟户為然著署撫白鍾山查明據實具
奏旋據該撫覆奏並無派累之事奉
諭㫖申飭云朕親祭曲阜即衍聖公尚當躬自却掃豈
有轉庇廟户歸咎有司之理今據白鍾山查明有糧
[025-7a]
之家依托廟户影射居奇及飭該縣退還價買糧石
等事孔昭煥本應交部治罪姑念其為聖人後裔著
加恩免其交議又奉
諭㫖白鍾山查覆孔昭煥所奏鄒縣知縣大章私毁遵
例免差碑碣一摺我朝百年以來従無公旬徭役所
有守夜開溝栽樹修堰等事乃民間自為保䕶相友
相助之誼如江西湖廣等省沿江堤堰民間自為修
防者甚多何得謂之差徭若併此而倚藉樂舞廟户
[025-7b]
名色概不承應是一鄉之中祗令無業貧民數户専
任其勞而依託附名之徒安坐而享其利有是理乎
孔昭煥既袒䕶陳奏於前仍復巧辭掩飾於後朕雖
欲曲宥而不能矣孔昭煥著交部嚴加議處以為居
鄉多事者戒自是廟户等不得借端隠蔽地方差役
得以均平云
又
恩詔軍民年七十以上者許一丁侍養免其雜泛差役
[025-8a]
臣/等謹案定例凡
恩詔中應及養老一欵者悉如順治元年之例後不複載
又令京城遷徙之家分别免其賦役凡明末遭㓂遷
徙之家免賦役三年房屋被毁者免一年
又定京城行商車户䓁役永停僉派
又定各旗壯丁差徭糧草布疋永停輸納
二年免徴直省京班匠價已見/前卷時因免山東章邱
濟陽二縣京班匠價并令各省匠籍俱除為民
[025-8b]
又定優免丁糧之例禁革冒濫先是保定廵撫王
文奎言各府州縣明季舊習優免太濫致虧正額
取盈攤派最為厲民宜嚴加禁革至是廵撫郝晋
又疏請定優免畫一之規下户禮二部議之尋議
定品官及舉貢生員雜職吏典應免丁糧其廢官
黜弁粟監貲郎俱與民間一例當差有冒濫優免
者令撫按劾治從之
四年定編審人丁凡年老殘疾並逃亡故絶者悉行豁免
[025-9a]
五年定直省紳衿優免例在京官員一品免糧三
十石人丁三十丁二品免糧二十四石人丁二十
四丁三品免糧二十石人丁二十丁四品免糧十
六石人丁十六丁五品免糧十四石人丁十四丁
六品免糧十二石人丁十二丁七品免糧十石人
丁十丁八品免糧八石人丁八丁九品免糧六石
人丁六丁外任官員各減其半教職舉貢監生員
各免糧二石人丁二丁雜職吏承各免糧一石人
[025-9b]
丁一丁以禮致仕者免十分之七閒住者免其半
犯贓革職者不准優免如本户丁糧不及數者止
免實在之數丁多糧少者不許以丁准糧丁少糧
多者不許以糧准丁疎逺族屬不得濫免十四年
部臣議請自一品官至生員吏承止免本身丁徭
其餘丁糧仍徴充餉
九年令直省州縣置社學師免其差徭已見/前卷
十八年以江南江都如臯海州三州縣修理烽墩
[025-10a]
馬路各免差徭一年
康熙元年免
盛京居民工役奉天府尹徐繼煒疏言新投
盛京居民生計未遂應暫免一切工役下部議行
四年免湖廣西山軍前運餉人夫亡故者同居父
子兄弟一年丁差
三十九年免河工河夫雜差河工挑河築堤例用
雇夫河臣疏言河工雇夫動至數千寒暑風雨極
[025-10b]
其勞苦工成之日應給印票令該地方查驗免其
雜項差役以酬其勞従之
五十二年欽奉
恩詔嗣後增益人丁永不加賦是歳恭遇
聖祖仁皇帝六十萬夀欽奉
恩詔嗣後編審増益人丁止將實數奏聞其徴収辦糧但
據五十年丁冊定為常額續生人丁永不加賦
五十四年定社倉捐輸分别免差之例時議社倉
[025-11a]
勸輸應加奬勵乃定例富民能捐穀五石者免本
身一年雜泛差徭有多捐一倍二倍者按年遞免
雍正四年詳定紳衿優免之例署四川巡撫羅
殷泰疏言川省州縣多屬以糧載丁紳衿貢監
等盡皆優免差徭請將優免之名永行禁革與民
一例當差下户部議言川省以糧載丁之州縣紳
士原無丁銀無庸優免奉
諭㫖羅殷泰所奏禁革紳士優免之處固屬太刻部議亦
[025-11b]
屬䝉混著九卿詳議具奏尋議紳衿祇許優免本身一
丁其子孫族户冒濫及私立儒户宦户包攬詭寄
者查出治罪従之
五年令保甲内紳衿免充雜役及分别應免充役
者部臣議覆條奏凡紳衿之家一體編次聴保甲
長稽查如不入編次者照脱户律治罪惟是保甲之
法有充保長甲長之役又有十家輪值支更看柵
之役紳衿既已身列仕籍肄業膠庠幷齊民内衰
[025-12a]
老□疾及寡婦之家子孫尚未成丁者俱免充
役
又定各省耤田擇農夫二名看守免其差役
乾隆元年申舉貢生員免派雜差之例奉
諭㫖任土作貢國有常經無論士民均應輸納至於一
切雜色差徭則紳衿例應優免乃各省奉行不善竟
有令生員充當總甲圖差之類者殊非國家優恤士
子之意嗣後舉貢生員等著概行免派雜差俾得専
[025-12b]
心肄業倘於本户之外别將族人借名濫免仍將本
生按律治罪
二年免雲南軍屯丁銀雲貴總督尹繼善疏言滇
省軍丁一項従前未經攤入地畆除厯年查出軍
地抵補外尚有應徴丁銀一萬二千二百餘兩惟
按老丁名字徴収或已無寸土而追比無休或已
絶後嗣而波及同伍請議查免奉
諭㫖滇省軍丁一項從前既未曾攤入地畆而現在完
[025-13a]
納丁糧之人又係無田之户著將應徴軍丁銀兩自
乾隆三年為始概予豁免俾無業屯民永釋苦累
三年免雲南麗江府夷丁丁銀先是麗江新増夷
丁二千三百餘丁業經編入正額至是奉
諭㫖朕聞雲南麗江府原屬土府改設流官比時清查
田地户口有土官莊奴院奴等類並無田糧皆願自
納丁銀以比於齊民共徴丁銀一百五十四兩七錢
零迨滇省民丁改為隨糧派納而此項夷丁不得與
[025-13b]
有糧之户一例攤派至今照舊徴収著該督撫查明
概予豁免俾邊地夷民永無催科之擾部臣議上所
増夷丁並免之
十二年免福建閩縣先賢祠祭産地丁錢糧
奉
諭㫖福建閩縣地丁項内有先賢二十三祠祭産田糧
一項本朝初年優免後於雍正五年該地方官清查
溢額錢糧之時誤將此項作為溢額報解歸公現在
[025-14a]
追徴充餉朕思祠宇祭産供俎豆牲牷之用厯來優
免以䘏奉祠後裔原屬國家曠典著該督撫查明豁
免永著為例
十六年免江南武進陽湖二縣開抵役田租銀
奉
諭㫖朕聞常州府屬武進陽湖二縣開抵役田租銀一
項原係前明時虚田領價後因本户逃亡株連親族
各將己産開抵實非前明原置之田亦非當日領價
[025-14b]
之户小民條糧役租力難並輸以致積年拖欠朕省
方所至民隠勤求清蹕既周備深軫念著將二縣開
抵役田除應辦條漕仍照民田一例完納外其新舊
租銀概予豁免以除民累凡爾百姓尚其永承樂利
各相勉於孝弟力田以仰副朕格外加恩之意焉
三十七年
諭李瀚奏請停編審造冊所見甚是編審人丁舊例原
因生齒繁滋恐有漏户避差之弊是以每届五年查
[025-15a]
編造冊以備考核今丁銀既皆攤入地糧而滋生人
户又欽遵康熙五十二年
皇祖恩㫖永不加賦則五年編審不過沿襲虛文無裨實
政况各省民穀細數俱經督撫於年底専摺奏報更
無藉五年一次之另行查辦嗣後編審之例著永行
停止
三十八年
諭據陳輝祖奏請將該省民屯新墾丁銀隨年攤征批交
[025-15b]
該部議奏旋經户部覆准并請行查各督撫就本省
情形酌籌妥議具奏嗣據直隸等省先後入奏大概
請仍舊制者居多則陳輝祖所奏及該部所議皆未
得當國家承平休飬百有餘年閭閻生齒日繁嵗有
增益向来編審人丁按丁科則自康熙五十二年
我
皇祖特頒恩詔永不加賦即以是年丁糧之數作為定額
朕臨御以来無時不以愛養斯民為念詎肯於丁糧區
[025-16a]
區毫未之賦稍存計較乎若以新墾民屯田畆復將
丁銀隨年攤納是與小民較及錙銖尤非恵下䘏民
之道所有各省辦理丁糧一事無論己未覆奏俱著
悉仍其舊毋庸另議更張
[025-16b]
皇朝文獻通考卷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