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2m0013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清-高宗弘曆 (master)


[183-1a]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大淸會典則例卷一百七十九
   歩軍統領
   一建置順治元年設提督九門歩軍統領歩軍
   翼尉歩軍協尉歩軍尉等官鑄給歩軍統領印
   信統轄八旗歩軍營歩軍領催歩軍○是年建
   廵捕南此二營設叅將二人遊擊二人把總十
   人以兵部主事一人督之○又設筆帖式四人
[183-1b]
   ○十四年建廵捕中營設叅將一人遊擊一人
   把總五人○康熙三十年
命歩軍統領兼管廵捕三營換給提督九門歩軍廵捕
   三營印信○是年奏準増設守備十五人千總
   六人把總三人又設南營
  暢春園守備一人把總一人中營
  南苑牆守備一人千總一人把總二人○又増設
   筆帖式四人○五十一年増設
[183-2a]
  暢春園守備一人把總一人○又増設
  静明園把總一人○六十一年設員外郎一人○
   雍正元年增設
  圓明園守備一人千總一人把總一人○八年增
   設員外郎一人主事二人○十二年建歩軍統
   領衙署於京畿道衚衕三營增設千總七人把
   總六人○十三年增設司務一人筆帖式四人
   一門禁順治初年定
[183-2b]
  午門外朝會坐班行禮處各官隨從交該旗委出
   之驍騎校並管守朝房之歩軍尉槩行驅逐倘
   有容留將驍騎校歩軍尉及從役之本主皆罰
   俸一月○又定每月逢五常朝日由禮部咨兵
   部轉行本衙門於黎明啟正陽門○又定恭遇
 御門聽政日城外居住官員應早入者由兵部行文
   於曉鐘後啟正陽門○又定遇

[183-3a]
廟祭祀日期内外城陪祀各官有應早入城出城者均
   由太常寺先期咨兵部轉行於五鼔後啟門内
   務府衙門遇有祭祀出城取水豫期行文或早
   啟或遲閉其餘各部院八旗有應早啟城門出
   入者均豫具印文移咨兵部覈明應行者轉行
   本衙門啟門放行如無兵部印文槩不準啟○
   又定凡遇朝會之期本衙門委歩軍協尉四人
   副尉四人歩軍尉十有六人歩軍酌量差撥在
[183-3b]
  午門外
  大淸門内
 御道兩旁禁止喧譁又於
  長安左右門外每門委捕盜歩軍尉二人阻逐閒
   人○康熙三十一年定凡遇
 行幸駐蹕
  暢春園城内各衙門按日前往奏事傳知西直門
   德勝門西便門駐蹕
[183-4a]
  南苑傳知正陽永定等門均酌量早啟遲閉其平
   常行人仍於黎明時放行○三十八年議準正
   陽門城門領驍騎等皆由八旗充補毋庸議調
   其崇文等八門城門領城門吏千總若令各按
   本翼調門看守管轄不致瞻徇於門務有益應
   將鑲黄正藍二門城門領城門吏千總等即對
   調看守其正白鑲白二門正黃鑲藍二門正紅
   鑲紅二門城門領城門吏千總等亦令照此對
[183-4b]
   調看守其兵丁等仍按各旗留門看守○雍正
   四年奉
㫖歩軍統領衙門及正陽西直二門各給陰文合符一
 扇傳諭歩軍統領如遇夜有奉㫖差遣及𦂳急軍務
 應即時啟門者正陽西直二門竢大内持出陽文合
 符至門該城門領將該門之陰文合符照驗明白即
 行啟門仍報知統領其餘各門遇陽文合符至門該
 城門領即報統領親齎陰文合符至門與陽文合符
[183-5a]
 照驗啟門於次日具奏平時啟閉仍遵例行○七年
   奉
㫖大清天安端門此三門向繫歩軍營看守若調用䕶
 軍八旗䕶軍校䕶軍等是否足敷差遣令䕶軍統領
 等酌議具奏欽此遵
㫖議準上三旗看守之處甚多下五旗叅領䕶軍校䕶
   軍惟有看守
  紫禁城之責請將
[183-5b]
  大淸門
  天安門
  端門每門委下五旗䕶軍叅領一人䕶軍校二人
   副䕶軍校二人䕶軍十有六人看守其灑埽仍
   令歩軍營管理○乾隆十二年議準
 車駕廵幸有叩
  閽人在歩軍營管轄之内者該管歩軍尉罰俸六
   月協尉罰俸二月該汛歩軍鞭八十若在
[183-6a]
  御路稍逺在歩軍營管轄之外者歩軍尉罰俸三
   月歩軍協尉罰俸一月歩軍鞭四十○又定凡
   遇
 駕宿齋宫統領於附近城門内直宿翼尉一人協尉
   副尉四人於
壇内直宿外垣以内設八旗歩軍汛二十四處歩軍尉
   十六人每汛領催一人歩軍六人竟夕巡邏三
   營叅將遊擊各一人在要路防守外垣外三營
[183-6b]
   共設汛四十處每汛歩兵四人每十汛千把總
   各一人徹夜巡邏守備二人往來稽察○又定
 乘輿經過在大城内各街道由統領率屬督領歩軍
   修墊埽除若大城外屬京汛所轄之街道由統
   領率八旗歩軍及三營官兵修墊埽除如遇橋
   梁有應行修理者即行大興宛平二縣搭葢修
   理
   一守衛
[183-7a]
  皇城内各處汛守分旗畫界○鑲黃旗滿洲地方
   在
  紫禁城北東自地安門箭亭皇城牆起西至地安
   門甬路分中接正黃旗界北自火藥局皇城牆
   起南至三眼井接正白旗界中設歩軍尉二人
   後各/旗同分汛十每汛設歩軍十有二人後各/旗同柵闌
   十有八座每座設歩軍三人後各/旗同景山後管理
   街道灑水兼管河道歩軍尉一人後各旗歩軍/尉職掌同
[183-7b]
   歩軍百二十人後各旗歩/軍人數同○正白旗滿洲地方在
  紫禁城東北東自内府庫東口東牆起西至景山
   東牆止北自三眼井起南至銀牐風神廟接鑲
   白旗界分汛十有一栅闌十景山東門設歩軍
   尉歩軍如前○鑲白旗滿洲地方在
  紫禁城東東自騎河樓東牆起西至北池子止北
   自宣仁廟起南至北池子南口並望恩橋北接
   正藍旗界分汛十栅闌十有三北池子街設歩
[183-8a]
   軍尉歩軍如前○正藍旗滿洲地方在
  紫禁城東南東自東安門東皇城牆起西至南池
   子街止北自北池子街並望恩橋起南至蒼蒲
   河皇城牆止分汛十有一栅闌九南池子口設
   歩軍尉歩軍如前○正黃旗滿洲地方在
  紫禁城北東自地安門甬路分中起西至西十庫
   止北自侍衞敎場皇城牆起南至
  𢎞仁寺分中接正紅旗界分汛十有二栅闌十有
[183-8b]
   六内十座各設歩軍三人餘六座即附近汛兼
   管地安門内設歩軍尉歩軍如前○正紅旗滿
   洲地方在
  紫禁城西北東自景山西門起西至西安門皇城
   牆止北自
  𢎞仁寺分中起南至西安門甬路分中接鑲紅旗
   界分汛十有二栅闌十有七内十一座各設歩
   軍三人餘附近汛兼管景山西門設歩軍尉歩
[183-9a]
   軍如前○鑲紅旗滿洲地方在
  紫禁城西東自大高殿門分中接正紅旗界起西
   至西安門皇城牆止北自西安門甬路分中起
   南至大石槽皇城牆止分汛十有二柵闌二十
   四内一座即附近汛兼管光明殿後設歩軍尉
   歩軍如前○鑲藍旗滿洲地方在
  紫禁城西南東自西華門起西至西苑門止北自
   慎刑司接鑲黃旗界起南至南府皇城牆止分
[183-9b]
   汛十有二栅闌九内三座即附近汛兼管西華
   門外設歩軍尉歩軍如前以上八旗均按該管
   地方逺近界址防守稽察夜則巡更擊柝每汛
   設立更籌自初更起上下汛往來傳送至黎明
   乃止
  皇城外大城内各處汛守分旗畫界鑲黃旗滿洲
   地方在大城北䝉古/旗同東自新橋起西至舊鼓樓
   大街接正黃旗界北自安定門城根起南至紅
[183-10a]
   廟後接正白旗界中設歩軍尉五人後滿洲/各旗同
   汛五十三每汛歩軍十有二人後各旗歩/軍人數同柵闌
   九十四座每座歩軍三人後各/旗同激筩十有三後/各
   滿洲/旗同䝉古旗地方東自東直門北小街口接本
   旗漢軍界起西至新橋西接本旗滿洲界北自
   北城根接本旗滿洲界起南至汪家衚衕西口
   接正白旗界中設歩軍尉二人後䝉古漢/軍各旗同分汛
   二十二栅闌二十九激筩四後䝉古漢/軍各旗同漢軍旗
[183-10b]
   地方在大城東北東自東直門城根起西至新
   橋東接本旗䝉古界北自角樓迤西接本旗滿
   洲界起南至南水闗接正白旗界分汛十有七
   栅闌二十七○正白旗滿洲地方在大城東䝉/古
   漢軍/旗同東自朝陽門北城根起西至地安門大街
   分中接鑲黃正黃旗界北自汪家衚衕西口起
   南至大市街接本旗䝉古界分汛五十一栅闌
   九十䝉古旗地方東自拐棒衚衕東口接鑲白
[183-11a]
   旗界起西至皇城牆止北至兵馬司衚衕接本
   旗滿洲界起南至報房衚衕接鑲白旗界分汛
   二十栅闌三十五漢軍旗地方東自朝陽門城
   根起西至雞鵝市接本旗滿洲界南自南小街
   口接鑲白旗界起北至何家口接本旗滿洲界
   分汛十有四栅闌三十一○鑲白旗滿洲地方
   在大城東䝉古/旗同東自東城根起西至皇城牆止
   北自炒麪衚衕西口接正白旗界起南至金魚
[183-11b]
   衚衕東口接本旗漢軍界分汛四十六栅闌八
   十䝉古旗地方東自城根中心臺起西至東安
   門止北自小石槽衚衕接本旗滿洲界起南至
   小街口接本旗漢軍界分汛十有三栅闌三十
   五漢軍旗地方在大城東南東自東城根起西
   至王府大街院府衚衕口止北自金魚衚衕東
   口起南至就日坊三條衚衕接正藍旗界分汛
   十有二栅闌十有八○正藍旗滿洲地方在大
[183-12a]
   城南䝉古漢/軍旗同東自城根起西至皇城牆轉西至
  長安左門止北自三條衚衕起南至小報房衚衕
   西口接本旗䝉古界分汛四十五栅闌八十七
   䝉古旗地方東自城根起西至敷文坊東口接
   本旗漢軍界北自小報房衚衕起南至城根止
   分汛十有九栅闌四十五漢軍旗地方東自敷
   文坊東口起西至碁盤街分中接鑲紅旗界北
   自兵部街北口接本旗滿洲界南至城根止分
[183-12b]
   汛十有五栅闌十有五○正黃旗滿洲地方在
   大城北北自德勝門城根起南至皇城牆西北
   角止東自地安門分中接鑲黃旗界起西至水
   闗橋止分汛五十五内一汛止設/歩軍五人栅闌九十一
   内三座繫附近汛兵兼管激筩十有五䝉古旗
   地方在大城西北漢軍/旗同北自北城根起南至官
   園口止東自橫橋起西至西直門止分汛十有
   八栅闌三十内二座繫附近汛兵兼管漢軍旗
[183-13a]
   地方北自北城根起南至臭皮衚衕接正紅旗
   界東自水闗接本旗滿洲界起西至橫橋接本
   旗䝉古界分汛十有八栅闌四十一内一座繫
   附近汛兵兼管○正紅旗滿洲地方在大城西
   䝉古漢/軍旗同北自臭皮衚衕起南至丁字街止東自
   大市街分中起西至馬石橋接本旗䝉古界分
   汛三十八栅闌七十九内六座繫附近汛兵兼
   管激筩十有四䝉古旗地方北自朝天宫前起
[183-13b]
   南至武衣庫衚衕止東自馬石橋起西至阜城
   門止分汛十有四栅闌三十六内六座繫附近
   汛兵兼管漢軍旗地方北自倉夾道北柵闌起
   南至西安門分中止東自皇城牆起西至大市
   街分中接本旗滿洲界分汛十柵闌十有四○
   鑲紅旗滿洲地方在大城西南北自按院衚衕
   起南至南城根止東自瞻雲坊分中起西至西
   城根止分汛四十八柵闌九十六内十一座繫
[183-14a]
   附近汛兵兼管激筩十有四䝉古旗地方在大
   城南漢軍/旗同北自絨線衚衕接本旗滿洲界起南
   至宣武門止東自六部口起西至大濠止分汛
   十有三柵闌二十三内二座繫附近汛兵兼管
   漢軍旗地方北自刑部門分中起南至南城根
   止東自碁盤街分中起西至六部口接本旗䝉
   古界分汛十柵闌三十九内七座繫附近汛兵
   兼管○鑲藍旗滿洲地方在大城西蒙古/旗同北自
[183-14b]
   丁自街接正紅旗界起南至瞻雲坊接鑲紅旗
   界止東自皇城牆起西至河漕沿止分汛五十
   栅闌九十七内六座繫附近汛兵兼管䝉古旗
   地方北自武衣庫衚衕接正紅旗界起南至按
   院衚衕止東自河漕沿起西至西城根止分汛
   十有五柵闌二十四内四座繫附近汛兵兼管
   漢軍旗地方在大城南北自灰厰接本旗滿洲
   界起南至刑部門分中接鑲紅旗界止東自
[183-15a]
  長安右門起西至瞻雲坊接本旗滿洲界分汛十
   柵闌三十四内三座繫附近汛兵兼管以上二
   十四旗均按該管地方逺近界址防守稽察夜
   則廵更擊柝每汛設更籌自初更起上下汛往
   來傳送黎明乃止○大城外三營分管地界東
   三汛北營外西一守備汛内所轄至大王莊觀
   音堂止中營外正東守備汛内所轄至雙橋止
   外東南守備汛内所轄至北鹿司村止均接通
[183-15b]
   州界南二汛中營外正南守備汛内所轄至
  南苑北牆止南營外南二守備汛内所轄至西紅
   門三官廟止均接舊州營界西二汛南營外南
   三守備汛内所轄至大井村止外南一守備汛
   内所轄至田村府君廟止均接拱極營界北二
   汛北營外正北守備汛内所轄至淸河利水橋
   河沿止接鞏華營界又外東北守備汛内所轄
   至羊房村止接沙河汛界以上各汛統以南北
[183-16a]
   中三營叅將各一人中營所屬馬兵汛五十四
   歩兵汛五十五柵闌百九十三鳥槍百激筩五
   南營所屬馬兵汛六十二歩兵汛八十二柵闌
   百四十五鳥槍百激筩十有一北營所屬馬兵
   汛四十九歩兵汛四十柵闌百有二鳥槍百激
   筩八
  圓明園三汛界址東自劉村五道廟起西至京山
   口與宛平縣接界南自黃莊馬兵汛路北起北
[183-16b]
   至樹村中營後街與昌平州接界○捕盜歩軍
   尉每旗五人以滿洲旗地方分為三分令滿洲
   捕盜歩軍尉三人分管其䝉古漢軍地方令䝉
   古漢軍之捕盜歩軍尉管轄以專責成南城外
   地方遇有失火之事統領即率所屬弁兵啟城
   門往救左右歩軍翼尉率弁兵於城門防守仍
   報兵部存案○康熙三十一年定凡遇
聖駕行幸
[183-17a]
  皇城内外𦂳要地方增置堆撥每旗増歩軍協尉
   一人直宿其巡察堆撥柵闌弁兵及捕盜歩軍
   尉等亦嚴加巡防至正陽崇文宣武三門外巡
   捕營叅將遊擊各率該管守備千把總坐班看
   守再將八旗歩軍編設二十堆撥增置於營兵
   堆撥兩間處夜間傳籌委歩軍尉十有六人更
   番管轄協尉四人輪流稽察其餘各門外守備
   在各該門外坐班千把等在闗廂坐班十六門
[183-17b]
   城門領等均令近堆直宿各嚴守衞竢
聖駕囘鑾徹囘○又定
聖駕恭謁
陵寢奏委歩軍翼尉協尉筆帖式各一人捕盜歩軍尉
   八人守備千把總各一人健歩官十人番役捕
   役各四名捕盜歩軍二十八名馬兵八名隨往
   如
聖駕出哨奏委翼尉筆帖式各一人協尉二人捕盜歩
[183-18a]
   軍尉八人守備千把總各一人健歩官十人番
   役捕役馬兵各八名捕盜歩軍四十八名隨往
  皇子未分封者奉
 差奏委捕盜歩軍尉二人千總一人馬兵歩軍番役
   各二名捕盜歩軍六名隨行○三十三年奏準
   歩軍統領増設令箭十二枝以備隨時調遣及
   宣傳號令之用○雍正元年定
  圓明園附近處設八旗歩軍汛凡五十所激筩八
[183-18b]
   歩軍協尉四人歩軍尉十有二人每汛領催三
   名歩軍十名晝夜巡邏又設三營馬兵汛十有
   五歩兵汛五十二○乾隆九年定
  静明園附近處設三營歩兵汛十有二
  静宜園附近處設三營馬兵汛一歩兵汛十西山
   小屯村及冷泉附近處各設三營馬兵汛一歩
   兵汛四每汛設兵或三/四人或四五人如遇
 車駕巡幸以叅將一人於淸梵寺前駐劄各汛守備
[183-19a]
   在通衢大街千把總等在偏街小巷防守嚴加
   稽察晝夜巡邏○十年奏準内九門城上共房
   二百四十一所每所三間計房七百二十三間
   除收貯鐙旗信礮火藥外尚有堆撥房百三十
   五所設歩軍堆撥八十七處如遇
 駐蹕圓明園增驍騎堆撥四十八處恭遇
 車駕巡狩方嶽將歩軍撤下分防大街巷口城上悉
   令驍騎看守其房屋如有坍塌照例移咨工部
[183-19b]
   隨時修理至外七門城上並無官建堆房其看
   守繫巡捕營兵上設堆撥十有八所每所歩兵
   三名共千把總三人管轄每堆撥房一間皆逺
   年葢造悉多傾頺難於棲止且外七門周圍二
   十五里有餘只設堆撥十八處相隔窵逺呼應
   不靈請增葢堆撥房二十八間除分給直班千
   把總三間外其餘二十五間設堆撥二十五處
   所需工料即於統領衙門房租銀内動支搆辦
[183-20a]
   一訓練康熙十三年定八旗歩軍統計二萬一
   千餘名内八旗漢軍烏槍歩軍千六百十有七
   名正黃正紅兩旗朝鮮佐領下鳥槍歩軍百二
   十名共鳥槍歩軍千七百三十七名每嵗操演
   應用火藥等物均由工部支領○雍正七年議
   準統領衙門會同工部官將内九門城上舊有
   火藥二十六萬斤陸續更換新藥備貯○十二
   年奏準鳥槍歩軍千七百餘名雖有槍手名色
[183-20b]
   而實能施放者百無一二縁歩軍差使繁雜實
   屬無暇操演況原因看守街道而設鳥槍並非
   需用器械與其虛設不若改為箭手演習歩射
   較為有益所存鳥槍撤交工部再九門最闗𦂳
   要每門額設守門驍騎二十名礮手二名向無
   烏槍今擬將守門驍騎令其學習鳥槍每年自
   二月起至立夏日止立秋日起至立冬日止共
   演槍六月每月逢五逢九日演槍六次每次每
[183-21a]
   人演槍六出凡開操之時均令該翼歩軍翼尉
   督率該城門領等輪番察閲務期熟練其所用
   鳥槍即於前項撤交數内揀選堪用者如數給
   發需用演槍火藥火繩等項按月照例於工部
   支領再㸃驗軍器時歩營弁兵亦應一例察驗
   今歩軍甲胄殘闕者多固應如數補造但全分
   盔甲歩軍披服不甚便利今酌議甲袖甲裙毋
   庸補製止令製造頭盔甲褂稱體適用○乾隆
[183-21b]
   六年議準巡捕三營防衞
  畿甸武備自宜整齊今三營盔甲旗幟等項日久
   敝壞且馬兵有盔甲歩兵並無盔甲體制未協
   請動支朋扣餘銀照數製備工竣造報工部核
   銷再鳥槍為兵丁所必需帳房為兵丁所棲息
   今三營兩項皆無請於每營設立鳥槍百杆帳
   房八十架共需鳥槍三百杆帳房二百四十架
   在於工部庫貯項内揀選撥給統領轉飭該管
[183-22a]
   各官將所給帳房加謹収貯其鳥槍督率兵丁
   勤加練習每年自二月十六日起至立夏日止
   立秋日起至立冬日止每兵每日演槍五出應
   用火藥行文工部按季領取並令三營叅遊每
   月逢三逢八日考閱弁兵弓箭守備每月逢一
   逢六日操演本汛兵丁務使技藝精熟以整戎
   行○七年議準内外各門拱衞
  紫禁防範理宜嚴肅今内城九門外城永定東便
[183-22b]
   二門舊設大小銅鐵礮共一千九百餘位殘闕
   不全者居多至廣寧廣渠左安右安西便五門
   向未設有礮位其多寡有無不等之故閱年久
   逺難以稽考見據工部會同兵部各委司官帶
   領匠作逐細㸃驗除不堪用大小礮九十二位
   外堪用之大小銅鐵礮共一千八百七十有二
   均繫存貯年久之物其堪以施放與否無從深
   知若一并試演為數過多運送車價及火藥礮
[183-23a]
   子鉛彈等項未免繁費請竢八旗演礮之日將
   各城門堪用礮位交與工部揀選二百隨同八
   旗之礮運至蘆溝橋演放驗看即於此内揀擇
   一百六十位内外十有六門各安設十位以備
   捍衞所需礮車交與工部照數造給其每次演
   放應需脚費於户部撥給應備鐵子火藥等項
   見在各城存貯火藥二十六萬斤繫雍正七年
   陸續更換之新藥東直門大樓内見存大小鐵
[183-23b]
   礮子一千八百分撥各門均足敷用無庸再行
   備辦其演礮所需烘藥火藥鉛彈白布等物應
   照八旗之例於户工二部支領至所需礮手内
   城九門每門原額設二名於守門兵丁内選補
   其外城七門並無礮手應照例令歩軍統領亦
   於見在守門兵丁内各選補礮手二名令其學
   習放礮以供將來演放之用再八旗漢軍礮位
   繫三年一次演放原為操演火器營兵丁而設
[183-24a]
   此項城門貯礮與八旗不同如亦以三年演放
   一次為期太速請以九年為期照例運至蘆溝
   橋隨八旗礮位令漢軍火器營協同演放運送
   車費及火藥礮子等項臨期令統領酌量辦理
   至此外未經演放之各門存礮仍照舊謹慎収
   貯各門城上○九年奏準内外各城門安設礮
   位原議將各城礮内揀選百六十位每門各安
   設十位嗣經工部委官驗明可以成就礮車者
[183-24b]
   只有七十九位餘均小礮不堪應用隨於八旗
   礮局餘存銅鐵大礮撥給一百十有九位以敷
   安設今屆八旗演礮之時將各城門存貯大礮
   並八旗礮局撥給餘存大礮共一百九十八位
   運至蘆溝橋設放揀選堪用者僅一百四十二
   若仍照原議之數安設不敷分布應酌請内城
   九門仍照原議各安設十位外城非内城可比
   七門各安設五位其餘剩堪用礮十有七位與
[183-25a]
   各旗礮局存貯如有應用之處再行動撥其廢
   礮五十有六亦交與八旗存貯礮局○十八年
   奏準各城門礮仍照舊例停止演放
   一緝捕康熙二十四年議準歩軍所管汛地有
   犯私鑄私燬及攙和小錢行使事發該管官知
   情者革職照例治罪失察者歩軍尉降一級罰
   俸一年協尉副尉降一級留任翼尉統領各罰
   俸一月有能拏獲者不論年月逺近皆免議繫
[183-25b]
   本衙門官拏獲者該汛失察官免議若經別衙
   門拏獲失察之該管官仍議處○又定歩軍營
   兵並無私仇別故因公事敎訓將該管官殺死
   者統領翼尉罰俸六月協尉副尉罰俸一年歩
   軍尉罰俸二年記讐殺死或因公挾仇刀傷該
   管官者統領翼尉罰俸三月協尉副尉罰俸六
   月歩軍尉罰俸一年○又定城内黏貼匿名揭
   帖該歩軍尉等官不行緝拏別經發覺歩軍尉
[183-26a]
   罰俸一年協尉副尉各罰俸六月翼尉罰俸三
   月統領罰俸一月○又定番役兵丁私用非刑
   害人該管官不約束者革職○又定歩軍尉汛
   内有違禁開設店面容留來路不明之匪類者
   將歩軍尉罰俸一年協尉副尉各罰俸六月翼
   尉罰俸三月統領罰俸兩月○二十五年題準
   旗下逃人若歩軍尉拏獲至六十名者加一級
   協尉督率歩軍尉拏獲百二十名者加一級翼
[183-26b]
   尉統計所管四旗歩軍督率拏獲至四百八十
   名者加一級統領督率八旗歩軍尉及番役拏
   獲至九百六十名者加一級數多者照此遞加
   議敘○又議準歩軍尉等所管汛地内有在路
   身死者歩軍尉不將情由申報刑部罰俸六月
   ○又定歩軍營兵有犯鬭毆致死者統領翼尉
   罰俸三月協尉副尉罰俸六月歩軍尉罰俸一
   年○又定旗員將歩軍拏至家中禁打者審實
[183-27a]
   革職如禁打損傷者審實革職交部治罪若延
   醫祭祀嫁娶燕會因而夜行歩軍勒索不肯放
   行者歩軍鞭五十因被歩軍勒索即責打有傷
   者罰俸六月○又題準歩軍尉於一年内拏獲
   强盜五名者紀録一次十名紀録二次十五名
   加一級三十名加二級協尉副尉所管歩軍尉
   等一年内拏獲强盜十名者紀録一次二十名
   紀録二次三十名加一級翼尉所管一翼歩軍
[183-27b]
   尉等一年内拏獲强盜二十名者紀録一次四
   十名紀録二次六十名加一級統領所管八旗
   歩軍尉與番役等一年内拏獲强盜四十名者
   紀録一次八十名紀録二次百二十名加一級
   其所獲多者各照本管應得議敘按數遞加歩
   軍尉於一年内拏獲竊賊及强惡六十名以上
   者紀録一次百二十名以上者加一級二百四
   十名以上者加二級協尉副尉所管歩軍尉等
[183-28a]
   一年内拏獲竊賊及强惡百二十名以上者紀
   録一次二百四十名以上者加一級翼尉所管
   一翼歩軍尉等一年内拏獲竊賊及强惡二百
   四十名以上者紀録一次四百八十名以上者
   加一級統領所管八旗步軍尉及番役等一年
   内拏獲竊賊及强惡四百八十名以上者紀録
   一次九百六十名以上者加一級拏獲多者均
   照數議敘如繫協尉副尉翼尉親身拏獲者照
[183-28b]
   歩軍尉議敘至歩軍尉名下所獲之數雖不及
   紀録其統領翼尉仍總計議敘拏獲强盜竊賊
   惡徒均由刑部定擬彚咨兵部議敘○二十六
   年覆準拏獲持刃傷人之賊首先擒拏之人賞
   銀十五兩第二人賞銀十兩第三人賞銀五兩
   若所獲繫但持刃而未至傷人者不給賞○三
   十七年議準
  京城内遇有强盜白晝傷人搶奪財物該汛歩軍
[183-29a]
   尉等將賊犯當場拏獲及一月之内全獲者免
   議如一月内拏獲一半歩軍尉罰俸一年協尉
   副尉罰俸六月賊犯照案緝拏如一月内不嚴
   緝致賊逺逸者歩軍尉降二級調用協尉副尉
   降一級調用所有加級紀録不準抵銷翼尉罰
   俸一年統領罰俸六月汛地歩軍等各鞭一百
   賊犯交與接管官照案緝拏○又議準步軍領
   催等將拏獲賊犯得財私放該管歩軍尉失於
[183-29b]
   覺察其贓在十兩以下者罰俸一年十兩以上
   者降一級留任知情故縱者革職○四十一年
   議準
  京城内盜賊傷人刼去財物將該汛歩軍協尉副
   尉各罰俸九月翼尉罰俸六月統領罰俸三月
   盜案照數緝拏該汛直宿歩軍尉降二級留任
   罰俸一年限一年緝獲本汛管街領催歩軍及
   本汛看守柵闌歩軍各鞭一百如一年内拏賊
[183-30a]
   一半歩軍尉準其開復一年限滿獲不及半無
   別案失事者歩軍尉降二級調用本汛領催歩
   軍看守柵闌歩軍皆枷一月鞭八十一年不獲
   又失事者歩軍尉降三級調用本汛領催歩軍
   看守柵闌歩軍枷四十日鞭一百革退未獲逸
   犯交接任官照案緝拏驍騎堆撥相近處失事
   該直班官罰俸一年驍騎照歩軍例治罪○又
   議準惡徒在街肆行無忌或藉端挾詐勒騙財
[183-30b]
   物公然搶奪攪擾市肆行兇者責成該汛歩軍
   尉並歩軍翼尉協尉副尉不時緝捕有失察者
   歩軍尉罰俸六月協尉副尉罰俸兩月翼尉罰
   俸一月領催歩軍鞭一百倘明知惡徒不緝拏
   者革職如得財私縱謊稱逃脫者革職并領催
   歩軍皆交刑部治罪若領催歩軍得財私縱謊
   稱逃脱該歩軍尉並不知情者照失察歩軍犯
   贓例議處
[183-31a]
   一斷獄康熙九年定
  京城内有姦細放火不察拏者該管歩軍尉降四
   級調用協尉副尉降二級調用翼尉降一級留
   任統領罰俸一年○又定看守城門官弁縱令
   奴僕依城搭葢蓆棚賃人取租者罰俸六月奴
   僕鞭八十如容閒雜人等近門歇宿將直班城
   門領城門吏門千總罰俸六月若縱容閒雜人
   近門嚮火致延燒城門者直班城門領城門吏
[183-31b]
   門千總革職領催歩軍交刑部治罪若將蓄髪
   僧人不行察拏致入城門者將直班城門領城
   門吏門千總各罰俸一月領催歩軍鞭四十若
   蓄髪僧人入城棲止該汛歩軍尉拏獲者免議
   如被旁人拏獲者將該汛歩軍尉罰俸一月○
   十三年定凡審理八旗三營拏獲違禁犯法姦
   匪逃盜一應案件審繫輕罪歩軍統領衙門自
   行完結徒罪以上録供送刑部定擬○雍正二
[183-32a]
   年議準崇文宣武朝陽阜成東直西直安定德
   勝八門每門各設監獄凡旗人獲罪刑部定議
   枷示或統領衙門奏明永逺枷示人犯皆發門
   監羈禁如封印後統領衙門監内人犯過多亦
   發門監羈禁崇文門監鑲白旗人宣武門鑲紅/旗人朝陽門正藍旗人阜成門鑲
   藍旗人東直門鑲黄旗人西直門正黄旗/人安定門正白旗人德勝門正紅旗人○又
   定旗人命案已經驗明令其擡送如有勒索攔
   阻者該堆撥及城門直班官兵拏送刑部治罪
[183-32b]
   若知而不拏將直班官罰俸一年兵丁鞭五十
   ○六年議準在京奉
 㫖捕緝人犯及毆斃人命並闗繫要案人犯脱逃在
   城内者責成該汛歩軍尉住俸限一年緝拏如
   於一月内拏獲者免議一年限滿不獲降一級
   調用人犯令接管官緝獲若非經管應捕之官
   並該上司大員能於一月以内拏獲一名紀録
   二次一月以外拏獲一名紀録一次○八年議
[183-33a]
   準
  京城内有失竊之案汛地歩軍尉等於事主呈報
   被竊之日即報統領衙門勒限半年緝賊限内
   拏獲免議逾限無獲該汛歩軍尉罰俸三月協
   尉副尉各罰俸兩月直日領催歩軍各鞭五十
   夜間行竊被獲供由何處柵闌走出者將該處
   守柵歩軍鞭一百如別汛歩軍尉能於限内拏
   獲賊犯者紀録一次○十二年議準凡開䳺鶉
[183-33b]
   圏鬭雞坑蟋蟀盆互相賭鬭者照開局賭博例
   治罪其該管官亦照失察賭博例議處○乾隆
   元年議準操演射鵠者準其演射外倘有特開
   賭場抽頭及容留不射箭買局賣局之人並大
   賭銀錢者即行拏送刑部照開場賭錢律治罪
   ○四年議準歩軍營弁各有分管地方如有賭
   博賭具等案失察緝獲皆照標營武職例將歩
   軍統領翼尉照提督總兵例定議協尉副尉照
[183-34a]
   兼轄之副將叅將遊擊都司守備例定議歩軍
   尉照專管之都司守備千總把總例定議標營/定例
   詳見/兵部○五年奏準直月捕盜歩軍尉遇强盜案
   於事主呈報之日起勒限半年緝賊限内拏獲
   免議逾限不獲者降一級留任罰俸六月仍限
   一年緝賊一年内緝賊一半準其開復不及一
   半將捕盜歩軍尉照所降之一級調用捕盜歩
   軍鞭八十如遇竊案亦於事主報竊日起勒限
[183-34b]
   半年緝賊逾限不獲捕盜歩軍尉罰俸三月捕
   盜歩軍鞭三十限内緝獲者免議○又覆準
  京城内强竊之案捕盜歩軍尉於承緝限内將賊
   犯拏獲者專汛歩軍尉等皆免議若經別管官
   緝獲者捕盜歩軍尉免議其專汛歩軍尉等仍
   行處分○七年議準
  京城内盜案該汛歩軍尉隱諱不報或以强為竊
   以多為少或賄囑事主通同隱匿者將該汛歩
[183-35a]
   軍尉革職歩軍協尉副尉翼尉扶同循隱者皆
   降三級調用失於察報者降二級調用統領知
   情降一級留任不知情罰俸一年如賊已全獲
   皆免議若事主未報失事無實據別經發覺者
   仍照承緝例定議免其諱盜處分諱竊不報該
   汛歩軍尉降一級留任限半年緝賊限内拏獲
   準其開復限滿不獲降一級調用竊犯交接管
   官照案緝拏協尉副尉明知被竊扶同隱諱者
[183-35b]
   照歩軍尉例議處失察者罰俸六月勒限半年
   緝拏限滿無獲罰俸一年竊犯照案緝拏有能
   察出揭報者仍照承緝例定議其事主未報該
   汛歩軍尉無從察緝別經發覺者免其諱竊處
   分仍於發覺之日為始將未獲賊犯限半年緝
   獲限滿不獲罰俸三月竊賊照案緝拏已拏獲
   者免議○又定八旗滿洲䝉古漢軍正身犯姦
   案件流罪以下歩軍統領審理以淸字文案自
[183-36a]
   行完結其因姦罪至死者歩軍統領㑹同三法
   司滿堂官審明定擬用淸字具奏○八年議準
   三營地方緝案照五城司坊之例凡遇失竊巡
   捕營専汛武軄於失事之日起勒限四月緝拏
   限内全獲及拏獲得半者皆免察叅如四月限
   滿賊未全獲獲不及半皆由統領衙門叅送兵
   部將専汛官住俸勒限一年緝拏限内全獲或
   緝拏及半準其開復逾限不獲按限劾叅將専
[183-36b]
   汛官罰俸一年賊犯照案緝拏○九年議準巡
   捕三營失竊之案叅送議處各弁皆免其停陞
   遇有應陞仍準其一例遴選陞拔所有原叅之
   案帶於新任令其加意協緝務獲限滿不獲扣
   限叅送照離任官例察議完結
   一優䘏養亷名糧歩軍統領給營額馬軍糧九
   分左右翼尉二人各給營額馬軍糧四分歩軍
   協尉二十四人各給歩軍糧三分副尉二十四
[183-37a]
   人捕盜歩軍尉四十人各給歩軍糧二分歩軍
   尉三百三十六人委署歩軍尉七十二人各給
   歩軍糧一分三營叅將三人每人各給馬糧八
   分歩糧十有二分遊擊三人各給馬糧六分歩
   糧九分守備十有九人各給馬糧三分歩糧五
   分千總十有五人各給馬糧一分歩糧四分把
   總三十人各給馬糧一分歩糧三分外委千把
   總四十一人各給歩兵隨糧一分○康熙三十
[183-37b]
   三年定巡捕三營馬匹嵗需豆草户部每年確
   訪時價給發召買採辦供應每豆一石外加折
   耗四升脚價銀三分每草一束外加堆積人工
   銀四釐○又定歩軍統領衙門監禁人犯應需
   口糧於户部支領煤炭於工部支領○雍正元
   年奏準三營馬匹每年需豆三萬六千餘石穀
   草六十一萬餘束照採買價直折銀連閏按季
   支給官兵不令召買採辦嵗計節省升合脚價
[183-38a]
   人工銀五千餘兩仍於時價内每兩扣銀一錢
   節存銀庫○又定豆草價直令五城司坊官確
   訪時價造報户部依所訪價直扣除一成折給
   三營官兵自行採買○四年奏準安定門大街
   草厰衚衕入官房一所共六十七間作為歩軍
   統領衙署○五年奉
㫖城外所有官房千四百三十四間地四百畝有竒著
 交巡捕三營官弁取租存於歩軍統領衙門以為賞
[183-38b]
 賚番役之用○九年奏準將官房租銀内嵗支八百
   兩以為各官養亷之費○十年
諭見今天氣炎熱著歩軍統領於各門設立氷水解暑
 湯藥以解行人煩渴即於工部所窖冰塊應用如尚
 不敷動用崇文門宣課司餘糧採買辦理永著為例
 其解暑湯藥交太醫院官定方配製欽此○又奏準
   巡捕三營額設馬歩兵丁五千名馬兵一千四
   百四十名守兵三千五百六十名内除統領坐
[183-39a]
   糧九分翼尉坐糧各四分叅將遊守千把等共
   親丁名糧三百八十五分外實在充差馬歩兵
   番四千五百九十八名經制官弁及馬歩兵番
   每年共扣朋銀三千一百四十六兩四錢向因
   辦理公務無項可動是以將所準馬價作為各
   項公費之用年終以驗準馬匹開銷而兵丁之
   倒馬者令停遲二三月以馬乾銀買補相沿已
   久此雖以公完公但徒有朋銀虛名究無給價
[183-39b]
   實迹令將應行裁革之費一槩革除其必需公
   項在於官房租銀内動補至辦理鄉會武場及
   每月兵部堂考各省武弁八旗生童騎射處墊
   築馬道搭葢棚厰置備公案旗籌箭垜修理堆
   撥器械激筩救火器具等項嵗需銀八九百兩
   千兩不等實屬無項動支請照各省營汛設立
   公費名糧之例將巡捕三營額兵内每營準設
   公費名糧十分馬歩各半每年約餉乾銀千餘
[183-40a]
   兩足敷公用至於兵丁馬匹已過五年倒斃與
   例相符者即動朋扣銀照例每馬定價銀九兩
   買補足額仍赴兵部驗看印烙○十二年奏準
   歩軍統領衙門捕盜官員三營將備以及番役
   等拏獲人犯向無公所羈禁皆原差領囘看守
   聽侯審擬是以蠹役人等藉口守候待質飲食
   盤費之需致滋竇弊擬以衙署之内設立羈禁
   審犯之所仍請照監犯例支領柴米别委弁兵
[183-40b]
   看守以杜兵番之藉端勒索但見有公署既無
   餘地且問事之處密邇街衢亦多未便請以瞻
   雲坊官房一所計九十四間作為衙署舊有之
   官房六十七間仍交與内務府察収○又奏準
   巡捕三營遊守向無官給衙署是以隨地出資
   僦居不得於本汛𦂳要地方居住見在内汛皆
   然其外汛落鄉更難得堪作官廨之所皆於闗
   廂附近租賃民房既不便稽察巡緝且措辦房
[183-41a]
   租實屬拮据請照五城坊官之例於該汛適中
   地方給與官房以為衙署似於汛守有益見在
  京城官房可作衙署者共五十處其房間多寡不
   等應酌量分撥將阡兒衚衕官房一所擬用二
   十九間撥給中營遊擊棉花衚衕一所撥給西
   南一守備上三條衚衕一所撥給東南二守備
   各十有七間朝陽門外大街一所計十有七間
   撥給外正東守備左安門外石佛庵一所撥給
[183-41b]
   外正南守備十有四間左安門外興隆寺一所
   撥給
  南苑牆守備十有六間爛麪衚衕一所撥給南營
   遊擊二十九間小市一所撥給東南一守備牛
   街口一所撥給西南二守備各十有八間西直
   門外闗廂西計二十間撥給外南一守備東河
   沿一所撥給内北東守備延壽寺街一所撥給
   内北西守備各十有六間東直門外一所撥給
[183-42a]
   外東北守備十有七間徳勝門外十有二間撥
   給外西北守備朝陽門外一所撥給外西一守
   備十有六間再中營外東南汛内及北營遊擊
   駐劄之處皆無官房南營外南二外南三汛内
   雖有房屋而間數不敷請將安定門外官地二
   畝有竒撥給北營遊擊廣渠門外馬館地内撥
   給外東南守備一畝令其起葢衙署右安門外
   官房七間增蓋四五間撥給外南二守備廣寧
[183-42b]
   門外官房五間增葢六七間撥給外南三守備
   其所需工料銀即於本衙門存公房租内動用
   工竣日造冊咨送工部覈銷○十三年奏準增
   設司務一人筆帖式四人請於房租銀内酌給
   三百兩以為養亷飯食之費○又奏準八旗滿
   洲䝉古漢軍協尉各增養亷歩甲三分副尉捕
   盜歩軍尉各增養亷歩甲二分歩軍尉委署歩
   軍尉各增養亷歩甲一分○乾隆三年奏準本
[183-43a]
   衙門設有員外郎二人主事二人司務一人筆
   帖式十有二人書吏四名每年司官支領飯銀
   百兩筆帖式支領飯銀五十兩均於房租銀内
   給發但筆帖式差務繁雜所得飯銀實不敷衣
   食鞍馬之用至書吏向無飯銀供役維艱往往
   懸闕召募乏人應請筆帖式每人嵗增銀三十
   兩書吏每月各給銀四兩統於房租銀内給發
   ○六年奉
[183-43b]
 㫖巡捕三營兵丁向未給有生息銀歩軍統領衙門
  入官房租一項除積年公用外見存銀萬餘兩著
  以九千兩賞給巡捕三營生息以為惠濟兵丁之
  用其如何委官經管該統領酌量辦理遵
 㫖議準歩軍營所轄八旗三營大小各官約五百餘
   員其中不免乏用之人著分别等差定以三四
   十兩之數有願支借者取保借給每月二分取
   息四季扣俸完本竢得息銀即酌量開賞仍於
[183-44a]
   年終造冊報部察覈再見在初經營運應暫以
   二分起息竢日久息多該統領即酌量裁減於
   奏銷冊内聲明報部○又議準歩軍營内舊無
   帳房該兵丁等每遇出差巡邏修道等事皆至
   露宿當三冬嚴寒雨雪時殊堪憐憫應於每旗
   滿洲設帳房二十架䝉古漢軍各十架共需帳
   房三百二十架即在工部庫貯項内揀選撥給
   應用○又議準内外營馬草料均有一定價直
[183-44b]
   獨三營馬匹給領豆草由五城司坊官採訪時
   價呈報户部支放價貴之時每月營馬一匹領
   至三両三四錢價賤之時領至二兩一二錢至
   一兩八九錢不等多寡懸絶漫無一定章程其
   中開報經手胥吏不免隨意高下而往返察覈
   動需時日營中每不能如期闗領不免借貸墊
   用加息償還之累應請嗣後三營馬匹豆草無
   論年嵗豐歉價值低昻酌中覈定每月營馬一
[183-45a]
   匹酌給銀二兩五錢户部按月支放免其扣存
   加一節省按照實數覈給仍於嵗終將領過銀
   數造冊咨送户部察覈題銷○七年奏準三營
   生息銀照直省滋生銀例每月以一分五釐取
   息○九年奏準巡捕三營數年以來生息銀至
   六千四百四十餘兩自應酌量開賞但當差兵
   丁為數甚多若遇婚喪等事槩行賞給恐不敷
   用請自本年四月起三營兵丁遇有喪事交該
[183-45b]
   營叅遊守等官詳悉察明實繫父母本身妻室
   照直𨽻例賞銀四兩先行開賞如有父子兄弟
   同在營食糧者不得重領至漢軍兵丁除有父
   子兄弟在旗當差者遇有喪事該旗領賞外其
   實止本身在營食糧者移咨該旗交該叅佐領
   察明出具印結咨送本衙門照民兵例賞給其
   喜事暫行停賞竢息銀敷用日再行議給統於
   年終報部察覈○十年奏準三營兵丁遇有喜
[183-46a]
   事照直𨽻例每名賞銀二兩○二十一年奏準
   移歩軍統領衙署於
  地安門外日中坊橋之東
   一本屬文武官陞除員外郎員闕由本衙門移
   咨吏部轉行各部院於主事内簡選通曉滿漢
   文移熟悉刑名人誠實者咨送本衙門由統領
   簡選一二人同本衙門主事引
 見補授主事於本衙門司務筆帖式内選擬正陪引
[183-46b]
 見補授司務於本衙門筆帖式内選擬正陪咨送吏
   部引
 見補授筆帖式移咨吏部照簡選督撫筆帖式例轉
   行各部院於筆帖式内將老成諳練者保送㑹
   同統領簡選由吏部引
 見調補○左右翼歩軍翼尉員闕由本衙門行文該
   翼四旗滿洲都統䕶軍統領於驍騎叅領䕶軍
   叅領内每旗各簡選一人由統領引
[183-47a]
 見補授八旗滿洲䝉古漢軍協尉於各該旗城門領
   副尉歩軍尉内簡選如歩軍營内無可陞之人
   行文各該旗於男以下騎都尉以上簡選若䝉
   古漢軍協尉員闕該旗内無可選之人將滿洲
   旗員通行遴選均擬定正陪引
 見補授副尉於該旗歩軍尉内選擬正陪歩軍尉㑹
   同該旗都統於委署歩軍尉及雲騎尉前鋒校
   親軍校䕶軍校驍騎校城門吏隨旗行走之五
[183-47b]
   六七八品官調旗對品補用之部員内選擬正
   陪委署歩軍尉會同各該旗都統於雲騎尉䕶
   軍校驍騎校隨旗行走之五六七八品官選擬
   正陪均引
 見補授捕盜歩軍尉於該旗歩軍尉委署歩軍尉内
   簡選委用内九門城門領員闕於該旗副尉歩
   軍尉内簡選如歩軍營内無可簡選之人會同
   該旗於騎都尉雲騎尉等世爵内選擬正陪引
[183-48a]
 見補授年老官員尚堪任用者亦準選擬内九門城
   門領䝉古旗分亦準與選引
 見城門吏由該旗都統於前鋒䕶軍領催驍騎内選
   擬正陪引
 見補授門千總移咨兵部銓補監守信礮總管員闕
   由八旗直年都統於八旗世爵及監守信礮五
   品官引
 見補授監守信礮五品官由該旗都統於騎都尉雲
[183-48b]
   騎尉䕶軍校驍騎校六七八品官内選擬正陪
   引
 見補授巡捕三營叅將員闕以遊擊題補遊擊以守
   備題補守備以千總題補均由該統領簡選諳
   練地方材技優長之人引
 見補授千總以把總拔補把總以外委千把總及兵
   丁並發營補用之人選補外委千總以外委把
   總拔補外委把總於百總内拔補凡營弁降級
[183-49a]
   調用者照所降之級仍以巡捕營弁補用○乾
   隆八年奏準監守信礮官改𨽻歩軍統領管轄
   一拔補兵丁舊例八旗歩軍領催及捕盜歩軍
   均於該旗歩軍内拔補歩軍移咨該旗於本佐
   領下願充歩軍之正身開户及印契白契所買
   家人内選補如孤寡貧窮並無家人者準借親
   戚家下人充選内九門驍騎咨取八旗滿洲驍
   騎調補外七門驍騎咨取八旗漢軍驍騎調補
[183-49b]
   十六門門軍皆召募民人充補每月給餉銀一
   兩米三斗内九門礮手咨取八旗漢軍礮手選
   補監守信礮領催礮手及歩軍均由該旗選補
   巡捕三營兵丁闕召募民人充補歩軍及三營
   番捕人役皆召募民人充補○康熙五十三年
  暢春苑增設巡捕營兵百二十人奉
㫖此增設馬歩兵著將漢軍閒散人等選補嗣後巡捕
 三營兵丁亦將漢軍與民人一并簡選○雍正二年
[183-50a]
   議準城門闗繫𦂳要門軍不宜召募民人應由
   八旗滿洲䝉古漢軍敎養兵内擇其壯健者充
   補仍食敎養兵餉再照門軍例每月給米三斗
   ○又定八旗敎養兵至二十五嵗不能騎射革
   退者仍準佐領鈴用圖記送本統領選補歩軍
   ○三年奉
㫖圓明園增設巡捕營兵三百八十名著將内府佐領
 内管領下閒㪚人等選補○乾隆三年議準巡捕三
[183-50b]
   營有漢軍閒㪚并内府人等充補兵丁之例令
   八旗開户人等若選補驍騎既恐侵占滿洲正
   身食糧之數歩軍鐵匠等又繫養贍孤寡不便
   令其分占是開户人等終不得進身之路請嗣
   後營兵令八旗將開户及别載冊籍閒㪚人内
   有年力精壯弓馬可觀情愿就選者咨送同内
   府閒㪚人漢軍閒㪚人以及召募民人一例選
   充并準拔補管隊百總頭目至别載冊籍人雖
[183-51a]
   與開户人等有别究其根本原同如有兵丁拔
   補頭目後果有才技優嫻實心効力者止準其
   拔補外委千總仍不得補用守備及經制千總
   把總○四年奏準各門額設門軍四十人遇有
   闕八旗因無壯健敎養兵皆將幼丁咨送不惟
   不勝啟閉之任且不足以肅觀瞻見有三十餘
   闕計八旗額設歩軍二萬一千餘人若以此内
   選補門軍六百四十人所餘歩軍尚有二萬四
[183-51b]
   百餘人看守堆撥柵闌巡街墊道一應差務仍
   屬敷用請嗣後門軍有闕停選敎養兵即於歩
   軍内擇其年力精壯者撥補仍食歩軍糧餉亦
   無庸别補歩軍○七年議準選補三營兵向繫
   按月辦理將漢軍一項作為一月别載冊籍並
   開户人等與召募民人三項作為一月是三營
   兵闕漢軍應得一半有餘但八旗咨送之漢軍
   弓箭人材好者甚少每逢選補漢軍之月因無
[183-52a]
   人可補不便將名糧遷就往往於别項應募人
   内選補是以民兵較之漢軍覺多應令八旗漢
   軍都統嗣後務將弓馬可以學習人材壯健者
   多為簡選照例案月委叅領送本統領衙門選
   補○又議準外七門向無礮手請每門增設二
   名即於本門驍騎額内選補○八年議準監守
   信礮領催礮手由統領咨該旗於領催礮手内
   選送調補監守信礮歩軍於該旗歩軍内調補
[183-52b]
   一禁令順治初年定
 御道上不許閒人坐立親王以下出入不許由
 御道上行○又定凡有人越
  京城者將管城門之城門領城門吏千總及城上
   直班之歩軍尉各降三級調用越城而未過者
   各降二級調用若越城之人未經上城即被拏
   獲者該管官皆免議○又定
  京城内起更後閉柵闌自王以下官民人等槩禁
[183-53a]
   行走歩軍尉等分定街道輪班直宿歩軍協尉
   仍行巡邏兵部不時委官察驗若柵闌不閉及
   不直更者領催鞭三十歩軍鞭二十七直宿歩
   軍尉罰俸兩月直宿協尉罰俸一月除奉
 㫖差遣各部院衙門差遣外其因喪事生産及問病
   延醫祭祀嫁娶行走者直宿歩軍尉領催歩軍
   等詳問事故記其旗分佐領姓名開柵闌聽出
   仍跟隨遞送交與附近該直歩軍放行如無事
[183-53b]
   故夜行者如王公等登記姓名繫官或婦女即
   送至其家向鄰右説明被獲時辰繫民即於拏
   獲處所羈留均於次日呈報協尉轉報統領翼
   尉將無事故夜行之王公等請
 㫖交宗人府察議官員請
 㫖交部罰俸一月平人鞭五十若拏獲之人脱逃者
   直宿歩軍尉罰俸三月直宿協尉罰俸兩月如
   得財徇情縱放者直宿歩軍尉革職直宿協尉
[183-54a]
   降三級調用若未經起更之先妄拏竢起更以
   後向鄰右説明或不向鄰右説明即行送部者
   將直宿歩軍尉罰俸三月直宿協尉罰俸兩月
   領催歩軍各鞭一百○又定歩軍尉看守街道
   曠班不直宿者罰俸兩月不竢天明擅離汛地
   者罰俸一月領催有曠班不直宿者鞭五十擅
   離汛地者鞭三十歩軍曠班不直宿者鞭四十
   擅離汛地者鞭二十其失察領催歩軍之歩軍
[183-54b]
   尉罰俸一月○又定看守倉庫官物等處曠班
   者繫官降一級罰俸一年兵丁鞭六十○八年
   題準官民人等孝服白帶摘纓者不許於
  闕左右門
  長安左右門出入
  大淸門下馬牌石闌前不許民人貿易○又定
  皇城内住居人家遇有喪事但令僧道誦經禮懴
   外不許大作鼓吹送喪日
[183-55a]
  皇城内不得撒颺紙錢○康熙十三年定每嵗小
   暑起至立秋止由禮部移知傳行三營禁止砍
   伐樹木焚化紙錢清明節由禮部知㑹行内九
   門禁止掛紙錢佛朶出城○又定正陽門永禁
   官民出殯○又定如遇祭
地壇安定門於祭前十日
 日壇
 月壇朝陽阜成二門各於祭日均由太常寺知會轉
[183-55b]
   傳各門禁止出殯○二十三年題準
  大内中路乃
 鑾輿經行御道不許官民行走
  午門内交與守門直班䕶軍叅領䕶軍校
  午門外交與兵部
  闕左右門
  天安門
  大淸等門交與直班歩軍尉歩軍今改歸五旗䕶/軍叅領䕶軍校
[183-56a]
   䕶/軍嚴加察緝如有直行
 御道上者繫官交該部題叅議處繫兵民送刑部治
   罪如直班官員兵丁徇情不舉被科道官糾叅
   將直班官員兵丁一并交部議處○二十九年
   奉
㫖起火原繫禁止之物城外空地無人之所尚無妨礙
 今街道間即溷行㸃放房屋稠密草廬衆多甚屬可
 虞應嚴禁察拏其大臣院内㸃放者亦著一并嚴禁
[183-56b]
 再花爆每於年節㸃放由來已久仍聽其便至唱稲
 秧歌不論忌辰素服日期皆於通衢肆行唱演且成
 羣女裝穿甲執棍互演跳舞甚屬非理著歩軍統領
 嚴加巡察緝捕餘仍聽其戲演○三十四年奉
㫖風筝從前亦繫禁止者今著準撒放其繫鈴鴿尾者
 嚴行拏禁○四十三年奉
㫖街道舖户人等從前設立木牌續於木牌地方改立
 捲篷後又於捲篷之前設立木牌多方占據街塗嗣
[183-57a]
 後著該衙門察勘如有似此者斷不可準其修造○
   五十九年奉
㫖大城根下立有糞場致有穢惡之氣再

地壇乃至潔之處而附近地方亦有似此者悉令遷移
 於大道空逺處○雍正二年定城内歩軍人等見有
   失火之處即報知相近該旗如繫東南正藍鑲
   白西南鑲藍鑲紅東北鑲黃正白西北正黃正
[183-57b]
   紅各二旗往救如
  皇城之内每翼兩旗往救倘報火之歩軍有誤照
   曠誤火班例官員罰俸一年兵丁鞭五十失察
   之該管官罰俸兩月○四年
諭婦女寺廟燒香早行禁止今仍有拴繫駕馬前赴燒
 香者此習甚陋著嚴行禁止欽此○七年奉
㫖提督衙門及内務府畨役凡繫奉公守法實心効力
 者朕已加優賞以示鼓勵乃伊等小人竟有乘該管
[183-58a]
 大臣耳目之不及生事訛詐至被騙害之人因番役
 皆繫爾等所屬惟恐瞻徇庇䕶不敢控訴隱忍含寃
 以致不法番役毫無忌憚不可不立専司稽察者今
 特簡王大臣等不時嚴察并出示曉諭如有番役仍
 前生事妄行訛詐等情許於稽察王大臣處具呈首
 告王大臣等量其情罪輕重或即奏聞治罪或知㑹
 該管衙門懲治俾番役咸知畏懼而無辜之人不致
 負屈於以輯暴安良大有裨益欽此○十年奉
[183-58b]
㫖京城舊例每值三伏居民人等晩間聽其露處乘凉
 見今天氣炎熱傳諭歩軍統領著仍照例行○十三
   年九月奉
 㫖日今天氣漸寒京城内外居民稠密火燭尤宜謹
  慎著歩軍統領飭所屬弁兵小心防範勿得稍有
  疎懈再嗣後倘遇有失火處如延燒房屋至三四
  十間以上即行奏聞○十月
 諭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於中野後世聖人易之
[183-59a]
  以棺槨所以變通宜民而達其仁孝之心也本朝
  肇迹闗東以師兵為營衛遷徙靡常遇父母之喪
  棄之不忍接之不能故用火化以便隨身奉持聊
  以遂其不忍相離之願非得已也自定鼎以來八
  旗䝉古各有寧居祖宗墟墓悉𨽻鄉土喪葬可依
  古以盡禮而流俗不察或仍用火化者狃於沿習
  之舊不思當年所以不得已之故也朕思人子事
  親送死最為大事豈可不因時定制痛自猛省乎
[183-59b]
  嗣後如逺鄉貧人不能扶柩囘里不得已攜骨歸
  葬者姑聽不禁外其餘一槩不許火化倘有犯者
  按律治罪族長及佐領等隱匿不報一并處分朕
  又聞漢人多惑於堪輿之説購求風水以致累年
  停柩漸至子孫貧乏數世不得舉葬愚悖之風至
  此為極嗣後守土之官必多方勸導俾得按期葬
  埋以妥幽靈以盡子職此厚人倫美風俗之要務
  也欽此遵
[183-60a]
 㫖議準
  京師旗民飭令歩軍及巡捕三營每嵗春秋嚴禁
   火化犯者重懲並出示勸令及時安葬以厚風
   俗○乾隆元年
 諭據都察院審訊首告因事行賄刑部司官得銀五
  百兩一案全繫歩軍統領衙門番役等夥同匪類
  揑辭誣陷供證確鑿都察院又稱番役私用之白
  役人等俗名圓扁子並非額設衙役亦無定數每
[183-60b]
  藉番役名色嚇詐生事若遂其所欲則將事件消
  弭否則告知番役捕治得受賞銀飽其谿壑且往
  往出銀設計誘人犯法民間甚為擾累向來歩軍
  統領衙門番役及内務府番役恣行不法往往遇
  事生風戕賊良善其索詐騙害之惡不可枚舉是
  以我
皇考特命王大臣不時約束稽察此時稍知畏法歛跡
  今則日久廢弛復逞故智即如此案乃目前之顯
[183-61a]
  然敗露者其他更不知凡幾朕又聞番役等竟將
  京城内外地方各人私自分管且將六部等衙門
  事件各令一人訪察此則可惡之尤甚者從來番
  役之設不過緝捕潛藏之盜賊逃竄之罪人與賭
  博宰牛等類至於部院之事自有該管大員與職
  司稽察番役何人而敢於私自窺伺以持其短長
  乎著歩軍統領嚴行禁止並將白役圓扁子之𩔖
  盡行革退不許私留一人致滋閭閻之擾嗣後倘
[183-61b]
  有被番役等騙害者準本人赴刑部都察院控告
  該部院即據實奏聞朕必將番役等嚴審治罪不
  稍寛貸欽此○二年議準五城闗廂設立米厰平
   糶原以接濟貧民自應嚴禁囤販但民間買米
   之人有離廠遙逺老弱婦女每藉小販到門就
   便買食此等小舖有米舂碓然後米可流通價
   不昻貴嗣後不許姦民串買囤積至四五十石
   及買作燒鍋之用其餘肩挑背負不過數石者
[183-62a]
   槩免察究○三年議準見今禁止米舖不許堆
   積米過五十石原為使市米流通無如姦商多
   賃房屋一舖散作數家或數十家不等巧為囤
   積應行令歩軍統領五城御史順天府尹不時
   稽察嚴拏究治其肩挑背負不過數石者仍準
   其糴買○五年奏準
  盛京等處旗人身故祖塋遙逺不能送囘呈請火
   化歸葬者由該佐領申報都統移咨歩軍統領
[183-62b]
   衙門委官往驗火化再
  京外旗人奉差告假出外身故無力扶柩囘京者
   呈報該處官員火化㩦囘其餘槩不準火化違
   者治罪佐領族長隱匿不報者交部議處
 
 
 
欽定大淸㑹典則例卷一百七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