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1a]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卷一百六十七
内務府
奉宸苑
一建置康熙二十三年設奉宸苑鑄給印信
簡内務府總管一人掌之管理一切苑囿事務凡有
題奏照上駟院武備院例自行題奏設郎中一
人員外郎四人主事一人筆帖式九人○四十
[171-1b]
年奏準増設筆帖式一人○雍正元年奏準增
設筆帖式二人○六年奏準奉宸苑卿定為三
品○十三年奏準增設筆帖式二人○乾隆十
四年奉
㫖奉宸苑卿定為二人由侍衞内務府官各簡一人
補授仍簡大臣兼管院事○十六年奏準増設郎
中一人筆帖式二人
一奉宸苑所𨽻
[171-2a]
景山
瀛臺
蠶壇
闡福寺
永安寺南花園河道
萬壽寺髙亮橋
行宮各設八品苑丞未入流苑副各一人樂善園
行宮八品苑丞未入流苑副各三人翰林花園未
[171-2b]
入流苑副一人○初設八品催長二人領催十
有二名○康熙二十五年増設八品催長四人
○雍正二年增設八品催長二人○乾隆四年
增設催長一人領催四名○十一年
闡福寺增設催長一人領催一名○十六年奏準
增設八品催長三人領催六名以八品催長改
為八品苑丞其由領催委署之副催長改為未
入流苑副領催改為執事人
[171-3a]
一
南苑設官順治十八年設員外郎二人○康熙八
年於員外郎二人内改一人為郎中○二十三
年設筆帖式六人○二十四年奏準苑内原有
大紅門小紅門東紅門南紅門西紅門五門又
增設正國寺門黄村門廻城門雙橋門共為九
門大紅門設四品總領一人領催二名驍騎十
有八名其餘八門每門各設五品防禦一人領
[171-3b]
催一名驍騎九名並屬南苑郎中管轄○三十
年奏準新舊
行宮各設未入流苑丞一人苑副二人○三十六
年奏準南紅門
行宮設未入流苑丞一人苑副二人○五十二年
奏準南紅門
行宮增設苑副一人○雍正元年奏準增設員外
郎一人又於筆帖式内委署主事一人○乾隆
[171-4a]
元年增設主事一人○十八年增設八品催長
一人聽差人十有五名
一
暢春園設官康熙年間定設郎中一人八品苑丞
三人未入流苑丞十人筆帖式十人○四十三
年設
西花園八品苑丞二人未入流苑副八人筆帖式
二人
[171-4b]
一
圓明園設官雍正元年奉
㫖圓明園設筆帖式四人○又增設筆帖式四人○二
年設苑丞六人苑副十有二人○五年增設筆
帖式四人○七年奉
㫖苑丞六人著授為六品賞戴藍翎苑副十二人以六
人授為七品六人授為八品○乾隆六年奏準於筆
帖式内委署苑副二人增設學習筆帖式二人
[171-5a]
○八年設主事一人增設七品八品苑副各一
人○十六年奏準設七品庫掌一人於筆帖式
内委署苑副五人○又奏準
長春園設六品苑丞一人七品八品苑副各一人
○二十年奏準
圓明園協理事務郎中員外郎闕即於本處主事
及六品苑丞内簡選引
見補授
[171-5b]
一
静明園設官康熙三十一年奉
㫖澄心園著改名静明園設未入流苑丞一人未入流
苑副三人筆帖式一人○乾隆五年奏準由
西花園撥往八品苑丞一人未入流苑副一人○
十八年奏準苑丞二人授為七品苑副四人授
為八品
一
[171-6a]
静宜園設官乾隆九年奉
㫖著於西花園静明園二處苑副内各簡選一人在
香山行宮行走○又奉
㫖設管理事務員外郎一人○十年奏準設八品苑
丞一人未入流苑副一人筆帖式一人○十二
年奉
㫖以香山行宮為静宜園增設八品苑丞一人未入
流苑副一人筆帖式一人○十六年奏準八品苑
[171-6b]
丞二人改為七品未入流苑副四人授為八品
又增設七品苑丞一人八品苑副一人筆帖式
一人於七品苑丞内簡選一人協理事務○十
七年奉
㫖祭祀所用鹿交静宜園餧養
一
清漪園設官乾隆十六年奉
㫖以萬壽山行宮為清漪園○又奏準設六品苑丞
[171-7a]
一人七品苑副二人八品苑副二人筆帖式四
人八品催長一人由奉宸院撥往未入流催長
一人○十八年奉
㫖由上駟院撥送七品牧掌六人改為七品苑副副
牧掌六人改為委署苑副○十九年増設六品
苑丞二人
一湯山
行宮設官康熙五十四年題準設八品苑丞一人
[171-7b]
未入流苑副二人効力筆帖式二人○乾隆四
年增設未入流苑副一人
一升除本苑郎中員外郎主事及管理
暢春園事務郎中
暢春園西花園湯山等處八品苑丞闕均由内務
府簡選應升人員引
見補授稻田場六品庫掌
景山
[171-8a]
瀛臺等處八品苑丞闕均由苑簡選應升人員引
見補授
暢春園西花園等處未入流苑副闕均由内務府
簡選人員補授
景山
瀛臺等處未入流苑副執事人
静明園未入流苑丞苑副湯山未入流苑副闕均
由苑簡選補授總管
[171-8b]
圓明園事務大臣奉
特㫖簡任協理園内事務官員或該園總管大臣等
奏委或奉
特㫖除授其六品苑丞七品八品苑副員闕均由該
園總管大臣等簡選應升人員引
見補授本苑
圓明園
暢春園
[171-9a]
静宜園稻田場等處筆帖式員闕均由内務府掣
籖補授
一園𨽻園戸
暢春園等處園隸共八十九名
瀛臺長工九名花匠二名瓦匠一名
豐澤園長工十有三名花匠三名瓦匠一名
勤政殿長工六名花匠二名
淑清院長工一名服役人一名花匠一名
[171-9b]
紫光閣長工五名服役人七名花匠一名
五龍亭長工三名服役人二名花匠一名
承光殿原有長工四名復於所屬長工花匠内簡
選長工十有八名花匠二名
景山長工十有四名東果園長工五名服役人六
名花匠一名外虎城長工三名服役人一名水
車房長工八名南花園長工十名服役人十有
四名花匠三十名中海長工十名花匠四名南
[171-10a]
海長工十名北海長工十名凡掃除所需箕箒
轆轤等物及水車房所需水具花匠所需盆盎
均移咨各該處支取○康熙年間定
景山
瀛臺
静明園南花園等處園戸匠役每名各給養贍家
口地六十畝月支銀一兩各園園戸匠役各給
地三十畝月支銀一兩米一斛功徳寺園頭一
[171-10b]
名花匠二名種花地二十畝豐臺園頭一名花
匠二名種花地六十畝將容城房山等縣取租
地二十頃分給二處園頭備辦正陽門外三里
河金魚池投充園頭一名月支銀一兩米一斛
長工二名每名各給地六十畝月支銀一兩附
於旗鼓佐領下支領其園頭長工闕各以其子
弟充補○乾隆二十年奏準増設之園戸各給
地三十畝月支銀一兩○凡園隸闕於管領下
[171-11a]
閒散人内選補園戸闕於旗鼓佐領下閒散人
選補匠役闕於旗鼓佐領下選補不得其人於
五城召募民人充補仍附旗鼓佐領下支領錢
糧地畝○乾隆七年奉
㫖瀛臺等處長工著改名園戸
一苑戸初定
南苑苑戸每名給地二十八畝○康熙三十年題
準新舊
[171-11b]
行宮設灑掃苑戸十有六名○五十二年題準南
紅門新舊
行宮增設苑戸三十二名○又定湯山苑戸每名
月給銀五錢米一斛各項匠役各給地三十畝
月給銀一兩米一斛○五十六年題準
永慕寺設苑戸十名○乾隆十二年奏準湯山苑
戸七十名毎名月支銀五錢米一斛銀較各處
獨少嗣後每名各支銀一兩米照舊支領至該
[171-12a]
處地方雖覺遼濶但苑戸七十名不免過多應
裁去二十名奉
㫖湯山苑戸著裁去三十名
一海戸原定
南苑海戸一千八百名今一千/六百名内千戸二名總甲
二十二名小甲八十八名廵青海戸四十八名
門軍八十一名海戸一千五百五十九名有闕
以其子弟頂補○康熙十一年奏準
[171-12b]
南苑海戸每名各給地二十八畝○二十七年奏
準增設海戸四百名即以海戸子弟充補每名
照例撥給地畝○五十一年奏準裁千戸二名
總甲十名小甲四十名門軍四十五名海戸五
百三名原給之地悉行徹囘總甲每名各増給
地三十二畝小甲及廵青海戸每名各増給地
十二畝尚餘地八十八頃八十八畝仍為羊草
地其牆外馬道及通州等處退出地畝七十四
[171-13a]
頃交戸部令該州縣徵收錢糧
一蠶戸雍正六年奉
㫖圓明園於七年起著養蠶設立首領内監内監各一
人管理蠶事○乾隆九年建
先蠶壇設八品催長一人領催二名内監二人園戸
二十名○又議奏
先蠶壇飼蠶供事蠶婦蠶母均由内府三旗簡選因
不甚諳練於
[171-13b]
圓明園養蠶民婦内選撥五戸在蠶壇當差同蠶
婦蠶母隨時往蠶室教習使其熟練奉
㫖養蠶民婦交奉宸苑竢有園戸闕不必别選即將
養蠶戸充補○十年奏請前於
圓明園撥給奉宸苑蠶戸五名候補園戸其看守
掃除等項差務自應一體充當如值養蠶之期
仍充本役較之園戸實屬有間按
圓明園蠶戸分例每名歳支銀十有二兩米二十
[171-14a]
四斛冬令並給煤炭棉布五年一次給與狐皮
㡌領羊裘至本苑所屬園戸苑戸每名例給養
贍家口地六十畝歳支銀十有二兩五年一次
給羊皮十張麤布二丈今以蠶戸充補園戸自
應仍支蠶戸分例竢其子孫長成頂補園戸之
時再照園戸分例給與地畝錢糧奉
㫖此五名蠶戸竢園戸闕即行坐補仍領蠶戸分例
其子孫頂補亦著領蠶戸分例○十七年奏準
[171-14b]
圓明園蠶戸撥往
萬壽山織染局當差
一網戸初定霸州網戸四十六名江南網戸六
名每名月支銀一兩歳支米二十四斛均附於
旗鼔佐領下支領其江南網戸六名每年輪流
四名在京該班除所領錢糧外總漕衙門每名
月給養贍家口銀三兩其不該班之網戸二名
除在京應領錢糧外每名月給飬贍家口銀一
[171-15a]
兩再於内府佐領内管領下簡選閒散人二十
名演習刺船每名月支銀二兩歳支米二十四
斛沙河網戸二十六名効力當差不給錢糧○
乾隆十七年定江南網戸均令在京當差
一雜徵康熙年間定玉泉山稻田場委司官二
人管理設筆帖式二人領催十有三名聽差人
四名每年豫領帑金以便雇人耕種○十六年
奏準每年歩糧橋至玉泉山一帶河道共徵租
[171-15b]
銀三百八十九兩有竒○又奏準
紫禁城䕶城河歳徵蓮藕租錢三十貫○又奏準
三海蓮藕除貢進外餘令變價於每年四月内
奏銷○雍正元年奏準玉泉山稻田場設六品
庫掌一人增設筆帖式二人○二年奏準每年
所得稻米除供
内廷應用及備貯耔種外餘米交大宛二縣依時
價糶銀交廣儲司庫○三年奏準玉泉山稻田
[171-16a]
場歸并奉宸苑管理原委司官二人令回本任
歳於苑屬官員内委出一人與庫掌協同辦理
裁筆帖式一人領催八名再按每年恭進
内廷應用細米及應貯稻共計不過六七百石今
功徳寺水田七頃四十四畝甕山水田八頃十
有一畝各有竒所得稻已敷一年之用畱此二
處官種外其六郎莊北塢蠻子營黑龍潭等四
處稻田地應租與附近居民徵租所種官地停
[171-16b]
其領帑即於地租銀内動用其用過餘剰數目
於歳終具奏稻草變價銀一并入奏六郎莊水
田五頃四十八畝四分一釐每畝租銀六錢旱
地三頃七十五畝二分九釐每畝租銀三錢北
塢水田九頃三十七畝七分一釐每畝租銀五
錢至七錢不等旱地一頃八十八畝二分二釐
每畝租銀一錢五分至二錢不等蠻子營水田
十頃八分三釐每畝租銀四錢三分至六錢五
[171-17a]
分不等旱地一頃二十五畝三分五釐每畝租
銀二錢黑龍潭水田五頃三十一畝六分九釐
每畝租銀五錢旱地五十四畝三分一釐每畝
租銀二錢石景山水田四頃八十二畝六釐每
畝租銀六錢三分功德寺頭圏水田一頃三十
五畝九分八釐每畝租銀四錢三分至七錢不
等旱地一頃八十七畝五分三釐每畝租銀二
錢五分至三錢不等甕山旱地一頃一畝一分
[171-17b]
三釐每畝租銀三錢六郎莊房基地十有五畝
一分九釐共租銀十兩荷花池四畝八分租銀
四兩功徳寺房基地九畝五釐每畝租銀一兩
房十間每間租銀一兩荷花池十有二畝四分
五釐租銀八兩洩水河荷花池一區租銀七錢
甕山荷花池一區租銀三兩五錢以上水田三
十六頃三十六畝六分應徵銀二千有四十三
兩五錢旱地九頃三十二畝八分應徵銀二百
[171-18a]
二十九兩六錢各有竒並房租地基租荷花池
租及變價稻米稻草銀每歳除種地製備器皿
雇覓人工使用外餘銀交廣儲司庫於次年二
月奏銷○每年於
豐澤園後演耕耤禮種旱地一畝三分所種旱稻
熟時碾得細米供獻
奉先殿
壽皇殿
[171-18b]
恩佑寺
福佑寺
安佑宮五處各一斗交送尚膳房二斗餘盡交
奉先殿備每月供獻之用
淑清院旱地七分三釐每年委會計司莊頭一名
種麥所獲之麥咨交内管領官三倉
大光明殿旱地四畝二分每年委會計司莊頭一
名種瓜於進鮮之前交送甜瓜二箇供獻
[171-19a]
慈寧宮佛前再交髙麗黄瓜十六條送尚膳房○乾隆
九年議準德勝門外向有荷花池一區每年僅
徵租銀四十五兩今勘得内有稻田九十四畝
六釐一毫旱地三畝九分二釐九毫荷花池七
十六畝五分五釐蒲地五十四畝七分一釐共
地二頃二十九畝二分五釐擬定稻地每畝徵
銀四錢三分荷花池蒲地每畝徵銀三錢旱地
每畝徵銀二錢五分共應徵銀八十兩七錢有
[171-19b]
竒歳入奏銷○又奏準德勝門内銀錠橋西所
有官稻田三頃向屬本苑管理後因地勢髙窪
不等難以耕種奏交會計司所有房屋交官房
租庫管理年來挑揠河道疏濬順利業經栽種
荷花已成荷池除房屋仍聼官房租庫收租外
所有荷池地畝應仍歸苑管理以昭畫一擬定
每年徵收租銀五十兩彚入奏銷
一橋牐雍正四年奏準自下清河以上各牐交
[171-20a]
奉宸苑管理○六年奏準
圓明園後河隄蕭家河及西牆外出水河五空牐
出水河東門外舊有出水河五道石橋三座並
蕭家河之石橋均交奉宸苑管理其圍牆所有
木橋令
圓明園苑丞等管理○又覆準凡
瀛臺
静明園湯山髙亮橋等處所用松木橋版柁梁牐
[171-20b]
版牐繩等項有損壞者由苑移咨工部更換○
又定看守内外河道牐軍三百五十名每名月
支米一斛牐軍闕召民充補各給印票三年更
換看守城外河道五城總甲二十名每月二次
赴苑㸃卯○乾隆十二年議準下清河以上栁
村等牐自雍正四年歸苑管理只有牐官一人
牐軍四十八名皂隸二名今柳村牐牐官所管
之萬年牐小東牐永慶牐及
[171-21a]
圓明園北隄一帶河道橋牐並新増牐板之兩空
牐四空牐等處地方遼濶牐亦繁多牐官軍役
不敷應差行文順天府轉咨直隸總督於天興
牐牐軍撥出三十名前往柳村應差歸并牐官
管束其應得錢糧及一切調撥差委事宜均令
該牐官自行承辦再栁村牐及北隄一帶河道
橋牐均與
圓明園内圍相通闗繫𦂳要每年六月至八月大
[171-21b]
雨時行並飭令天興牐牐官親赴柳村牐協勘
河道○十六年奏請
清漪園前昆明湖向因河道窄狹並未設有
宮殿又無應役園戸是以本苑酌撥牐軍於行船
河路隨時芟草濬淤今湖靣寛展均圍繞
宮殿之間闗繫𦂳要見在
清漪園有專管大臣又設苑丞苑副及園戸等役
百有餘名請嗣後鳳凰墩並昆明湖所有附近
[171-22a]
水面橋牐並
廣潤祠
静明園外船塢等處承應拉牽提牐濬淺各項差
務於本苑酌撥牐軍五十名統歸
清漪園管理其鳳凰墩至長春橋以及髙亮橋一
帶河道橋牐並青龍橋夏令看守各牐仍由苑
管轄奉
㫖清漪園亦繫爾苑應管之地何必委令一處管理
[171-22b]
所奏撥給牐軍五十名分令管轄為數甚少即撥
給百名亦屬無多爾等公同商辦不必奏聞
一修船康熙年間定
暢春園等處船每年修艌由該總管等奏請
瀛臺三海等處船每年由苑奏請修艌○雍正五
年奉
㫖圓明園暢春園西花園聖化寺等處船均交奉宸苑
管理每年修艌著該苑察明奏聞修理銷算遵
[171-23a]
㫖議定
圓明園
暢春園
瀛臺三海等處船由苑每年於二月内察勘奏請
修理三海拖牀每年黏補一次其修艌黏補所
用桐油咨戸部領取杉木鐵葉釘炭絨繩工匠
咨各該處領取魚鰾木賊草錚磨匠咨武備院
領取辦買灰麻給發工價銀咨廣儲司領取彚
[171-23b]
題覈銷○三海暨
静明園湯山大小船每年所用黄花竹篙槳櫂䉡
繩及鋪墊之物有應更換者均由苑移咨各該
處領取○乾隆十六年奏準
圓明園
静明園
暢春園湯山
瀛臺三海等處船歳由苑委官估計奏交各該處
[171-24a]
修艌但各處船多且大小不一臨期約估竊恐
不能周詳且領帑之後又分交各該處自行承
辦其錢糧是否實用船身果否堅固本苑勢難
遍察嗣後
圓明園
静明園
萬壽山等處即交各該處每年按時自行奏請修
理其
[171-24b]
暢春園湯山
瀛臺三海等處船仍由苑辦理
一稽察乾隆八年奉
㫖大西天經厰萬善殿皆奉宸苑所屬地方嗣後交
該苑登載册籍管理稽察其廟宇地靣不時掃除
務令潔淨○又奉
㫖時應宮神像供噐亦著奉宸苑登載册籍不時稽
察
[171-25a]
一修理乾隆八年奏準
瀛臺永安寺等處小修工程所需銀請於稻田場
地畝銀内動用六百兩存畱備用奉
㫖著照所請動支稻田場欵項不必拘數歳終即行
奏銷○九年奏準
大西天經廠及
萬善殿
時應宮殿宇房屋牆垣如有滲漏倒壞應行修理
[171-25b]
者除應用物料仍向各該處行取外其應買物
料並給𤼵工價所需銀在三千兩以内者即於
存貯
瀛臺歳修銀内動支隨時辦理統於歳終奏銷此
外如有修造所需物料工價數至五千兩者並
令奏
聞辦理○十年奏準
勤政殿
[171-26a]
豐澤園
淑清院等處各門牕氊簾竹簾雨搭遇有損壞向
繫各該處自行修補自乾隆六年修理以來懸
挂已經數載此内除氊簾竹簾稍有破損酌量
修補應用外至雨搭一項請交工部門簾庫將
堪用者挑換絨繩其破壞者交該庫委官修補
嗣後
宮殿門牕氊簾竹簾及三海船塢雨搭如有應行
[171-26b]
修補者亦交該庫修補○又定
景山南花園等處房屋牆垣有應修理覈明丈尺
移咨營造司修理○二十年奉
㫖嗣後不必存畱稻田場地畝銀如有應修之處奏
明修理
[171-27a]
織染局
一建置康熙三年奉
㫖織染局交内務府總管管理舊隸/工部○又奏準設員外
郎一人筆帖式三人領催六人○九年設司庫
一人庫使六人○二十四年增設領催一人專
司買辦○六十一年設司匠二人○乾隆十六
年移織染局於
萬壽山裁員外郎凡應辦事宜
[171-27b]
簡總理萬壽山大臣兼管其辦事官繫奏委無定/員
一織造叚紗康熙初年無定額○四十七年奏
準歳造叚紗三十八疋屯絹二百疋大紅長毛
氆氌四十疋交廣儲司叚庫○雍正七年奏準
改織暗花屯絹寧紬宫紬八絲叚料均按三節
進
呈其每年額交叚庫紗槩行停止
一物料所用絲移文浙江布政使司觧送染絲
[171-28a]
各色顏料戸工二部支取
一靛戸西頂藍靛場四十名大通橋十名漷縣
三十名沙窩場二十名每名各給地二十四畝
歳徵靛百斤共徵靛萬斤○雍正十年奏準官
用西頂靛戸地七畝七分除靛三十五斤每年
見徵靛九千九百六十五斤除染絲應用外餘
靛由局照例每斤定價二分三釐折銀交廣儲
司庫
[171-28b]
一匠役康熙初年設匠役八百二十五名○二
十五年裁一百五十一名○四十七年裁二百
名○五十九年裁一百二十八名○雍正四年
裁十有五名○十三年裁一百四十一名○乾
隆五年奏準裁氆氌匠十有四名屯絹匠十有
四名○十六年奏準裁各項匠役五十二名繡
匠四十名歸隸廣儲司衣庫○又奏準増設南
匠十有二名各月給銀三兩米二斛見存京匠
[171-29a]
七十名内織匠二十六名絡絲匠二十二名絡
經匠六名挑花匠四名揀繡匠二名染匠五名
畫匠一名帶匠四名均由局召募民人充補各
給印信照票每名各給官房一間内月給銀二
兩五錢者六名二兩者十有七名一兩五錢者
四十七名每名按季闗支米二十一斛均呈堂
咨戸部給領
一蠶戸乾隆十七年奏準蠶戸十有三人移往
[171-29b]
萬壽山歸并織染局每名每年給食銀十二兩米
二十四斛夏季藍布單袍掛各一件冬季藍布
棉袍掛襖褲各一件五年一次冬給狐皮㡌領
布面羊裘一件
欽定大淸會典則例卷一百六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