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2m0013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清-高宗弘曆 (master)


[171-1a]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卷一百六十七
   内務府
    奉宸苑
   一建置康熙二十三年設奉宸苑鑄給印信
 簡内務府總管一人掌之管理一切苑囿事務凡有
   題奏照上駟院武備院例自行題奏設郎中一
   人員外郎四人主事一人筆帖式九人○四十
[171-1b]
   年奏準増設筆帖式一人○雍正元年奏準增
   設筆帖式二人○六年奏準奉宸苑卿定為三
   品○十三年奏準增設筆帖式二人○乾隆十
   四年奉
 㫖奉宸苑卿定為二人由侍衞内務府官各簡一人
  補授仍簡大臣兼管院事○十六年奏準増設郎
   中一人筆帖式二人
   一奉宸苑所𨽻
[171-2a]
  景山
  瀛臺
  蠶壇
  闡福寺
  永安寺南花園河道
  萬壽寺髙亮橋
  行宮各設八品苑丞未入流苑副各一人樂善園
  行宮八品苑丞未入流苑副各三人翰林花園未
[171-2b]
   入流苑副一人○初設八品催長二人領催十
   有二名○康熙二十五年増設八品催長四人
   ○雍正二年增設八品催長二人○乾隆四年
   增設催長一人領催四名○十一年
  闡福寺增設催長一人領催一名○十六年奏準
   增設八品催長三人領催六名以八品催長改
   為八品苑丞其由領催委署之副催長改為未
   入流苑副領催改為執事人
[171-3a]
   一
  南苑設官順治十八年設員外郎二人○康熙八
   年於員外郎二人内改一人為郎中○二十三
   年設筆帖式六人○二十四年奏準苑内原有
   大紅門小紅門東紅門南紅門西紅門五門又
   增設正國寺門黄村門廻城門雙橋門共為九
   門大紅門設四品總領一人領催二名驍騎十
   有八名其餘八門每門各設五品防禦一人領
[171-3b]
   催一名驍騎九名並屬南苑郎中管轄○三十
   年奏準新舊
  行宮各設未入流苑丞一人苑副二人○三十六
   年奏準南紅門
  行宮設未入流苑丞一人苑副二人○五十二年
   奏準南紅門
  行宮增設苑副一人○雍正元年奏準增設員外
   郎一人又於筆帖式内委署主事一人○乾隆
[171-4a]
   元年增設主事一人○十八年增設八品催長
   一人聽差人十有五名
   一
  暢春園設官康熙年間定設郎中一人八品苑丞
   三人未入流苑丞十人筆帖式十人○四十三
   年設
  西花園八品苑丞二人未入流苑副八人筆帖式
   二人
[171-4b]
   一
  圓明園設官雍正元年奉
㫖圓明園設筆帖式四人○又增設筆帖式四人○二
   年設苑丞六人苑副十有二人○五年增設筆
   帖式四人○七年奉
㫖苑丞六人著授為六品賞戴藍翎苑副十二人以六
 人授為七品六人授為八品○乾隆六年奏準於筆
   帖式内委署苑副二人增設學習筆帖式二人
[171-5a]
   ○八年設主事一人增設七品八品苑副各一
   人○十六年奏準設七品庫掌一人於筆帖式
   内委署苑副五人○又奏準
  長春園設六品苑丞一人七品八品苑副各一人
   ○二十年奏準
  圓明園協理事務郎中員外郎闕即於本處主事
   及六品苑丞内簡選引
 見補授
[171-5b]
   一
  静明園設官康熙三十一年奉
㫖澄心園著改名静明園設未入流苑丞一人未入流
 苑副三人筆帖式一人○乾隆五年奏準由
  西花園撥往八品苑丞一人未入流苑副一人○
   十八年奏準苑丞二人授為七品苑副四人授
   為八品
   一
[171-6a]
  静宜園設官乾隆九年奉
 㫖著於西花園静明園二處苑副内各簡選一人在
  香山行宮行走○又奉
 㫖設管理事務員外郎一人○十年奏準設八品苑
   丞一人未入流苑副一人筆帖式一人○十二
   年奉
 㫖以香山行宮為静宜園增設八品苑丞一人未入
  流苑副一人筆帖式一人○十六年奏準八品苑
[171-6b]
   丞二人改為七品未入流苑副四人授為八品
   又增設七品苑丞一人八品苑副一人筆帖式
   一人於七品苑丞内簡選一人協理事務○十
   七年奉
 㫖祭祀所用鹿交静宜園餧養
   一
  清漪園設官乾隆十六年奉
 㫖以萬壽山行宮為清漪園○又奏準設六品苑丞
[171-7a]
   一人七品苑副二人八品苑副二人筆帖式四
   人八品催長一人由奉宸院撥往未入流催長
   一人○十八年奉
 㫖由上駟院撥送七品牧掌六人改為七品苑副副
   牧掌六人改為委署苑副○十九年増設六品
   苑丞二人
   一湯山
  行宮設官康熙五十四年題準設八品苑丞一人
[171-7b]
   未入流苑副二人効力筆帖式二人○乾隆四
   年增設未入流苑副一人
   一升除本苑郎中員外郎主事及管理
  暢春園事務郎中
  暢春園西花園湯山等處八品苑丞闕均由内務
   府簡選應升人員引
 見補授稻田場六品庫掌
  景山
[171-8a]
  瀛臺等處八品苑丞闕均由苑簡選應升人員引
 見補授
  暢春園西花園等處未入流苑副闕均由内務府
   簡選人員補授
  景山
  瀛臺等處未入流苑副執事人
  静明園未入流苑丞苑副湯山未入流苑副闕均
   由苑簡選補授總管
[171-8b]
  圓明園事務大臣奉
 特㫖簡任協理園内事務官員或該園總管大臣等
   奏委或奉
 特㫖除授其六品苑丞七品八品苑副員闕均由該
   園總管大臣等簡選應升人員引
 見補授本苑
  圓明園
  暢春園
[171-9a]
  静宜園稻田場等處筆帖式員闕均由内務府掣
   籖補授
   一園𨽻園戸
  暢春園等處園隸共八十九名
  瀛臺長工九名花匠二名瓦匠一名
  豐澤園長工十有三名花匠三名瓦匠一名
  勤政殿長工六名花匠二名
  淑清院長工一名服役人一名花匠一名
[171-9b]
  紫光閣長工五名服役人七名花匠一名
  五龍亭長工三名服役人二名花匠一名
  承光殿原有長工四名復於所屬長工花匠内簡
   選長工十有八名花匠二名
  景山長工十有四名東果園長工五名服役人六
   名花匠一名外虎城長工三名服役人一名水
   車房長工八名南花園長工十名服役人十有
   四名花匠三十名中海長工十名花匠四名南
[171-10a]
   海長工十名北海長工十名凡掃除所需箕箒
   轆轤等物及水車房所需水具花匠所需盆盎
   均移咨各該處支取○康熙年間定
  景山
  瀛臺
  静明園南花園等處園戸匠役每名各給養贍家
   口地六十畝月支銀一兩各園園戸匠役各給
   地三十畝月支銀一兩米一斛功徳寺園頭一
[171-10b]
   名花匠二名種花地二十畝豐臺園頭一名花
   匠二名種花地六十畝將容城房山等縣取租
   地二十頃分給二處園頭備辦正陽門外三里
   河金魚池投充園頭一名月支銀一兩米一斛
   長工二名每名各給地六十畝月支銀一兩附
   於旗鼓佐領下支領其園頭長工闕各以其子
   弟充補○乾隆二十年奏準増設之園戸各給
   地三十畝月支銀一兩○凡園隸闕於管領下
[171-11a]
   閒散人内選補園戸闕於旗鼓佐領下閒散人
   選補匠役闕於旗鼓佐領下選補不得其人於
   五城召募民人充補仍附旗鼓佐領下支領錢
   糧地畝○乾隆七年奉
 㫖瀛臺等處長工著改名園戸
   一苑戸初定
  南苑苑戸每名給地二十八畝○康熙三十年題
   準新舊
[171-11b]
  行宮設灑掃苑戸十有六名○五十二年題準南
   紅門新舊
  行宮增設苑戸三十二名○又定湯山苑戸每名
   月給銀五錢米一斛各項匠役各給地三十畝
   月給銀一兩米一斛○五十六年題準
  永慕寺設苑戸十名○乾隆十二年奏準湯山苑
   戸七十名毎名月支銀五錢米一斛銀較各處
   獨少嗣後每名各支銀一兩米照舊支領至該
[171-12a]
   處地方雖覺遼濶但苑戸七十名不免過多應
   裁去二十名奉
 㫖湯山苑戸著裁去三十名
   一海戸原定
  南苑海戸一千八百名今一千/六百名内千戸二名總甲
   二十二名小甲八十八名廵青海戸四十八名
   門軍八十一名海戸一千五百五十九名有闕
   以其子弟頂補○康熙十一年奏準
[171-12b]
  南苑海戸每名各給地二十八畝○二十七年奏
   準增設海戸四百名即以海戸子弟充補每名
   照例撥給地畝○五十一年奏準裁千戸二名
   總甲十名小甲四十名門軍四十五名海戸五
   百三名原給之地悉行徹囘總甲每名各増給
   地三十二畝小甲及廵青海戸每名各増給地
   十二畝尚餘地八十八頃八十八畝仍為羊草
   地其牆外馬道及通州等處退出地畝七十四
[171-13a]
   頃交戸部令該州縣徵收錢糧
   一蠶戸雍正六年奉
㫖圓明園於七年起著養蠶設立首領内監内監各一
 人管理蠶事○乾隆九年建
 先蠶壇設八品催長一人領催二名内監二人園戸
   二十名○又議奏
 先蠶壇飼蠶供事蠶婦蠶母均由内府三旗簡選因
   不甚諳練於
[171-13b]
  圓明園養蠶民婦内選撥五戸在蠶壇當差同蠶
   婦蠶母隨時往蠶室教習使其熟練奉
 㫖養蠶民婦交奉宸苑竢有園戸闕不必别選即將
  養蠶戸充補○十年奏請前於
  圓明園撥給奉宸苑蠶戸五名候補園戸其看守
   掃除等項差務自應一體充當如值養蠶之期
   仍充本役較之園戸實屬有間按
  圓明園蠶戸分例每名歳支銀十有二兩米二十
[171-14a]
   四斛冬令並給煤炭棉布五年一次給與狐皮
   㡌領羊裘至本苑所屬園戸苑戸每名例給養
   贍家口地六十畝歳支銀十有二兩五年一次
   給羊皮十張麤布二丈今以蠶戸充補園戸自
   應仍支蠶戸分例竢其子孫長成頂補園戸之
   時再照園戸分例給與地畝錢糧奉
 㫖此五名蠶戸竢園戸闕即行坐補仍領蠶戸分例
  其子孫頂補亦著領蠶戸分例○十七年奏準
[171-14b]
  圓明園蠶戸撥往
  萬壽山織染局當差
   一網戸初定霸州網戸四十六名江南網戸六
   名每名月支銀一兩歳支米二十四斛均附於
   旗鼔佐領下支領其江南網戸六名每年輪流
   四名在京該班除所領錢糧外總漕衙門每名
   月給養贍家口銀三兩其不該班之網戸二名
   除在京應領錢糧外每名月給飬贍家口銀一
[171-15a]
   兩再於内府佐領内管領下簡選閒散人二十
   名演習刺船每名月支銀二兩歳支米二十四
   斛沙河網戸二十六名効力當差不給錢糧○
   乾隆十七年定江南網戸均令在京當差
   一雜徵康熙年間定玉泉山稻田場委司官二
   人管理設筆帖式二人領催十有三名聽差人
   四名每年豫領帑金以便雇人耕種○十六年
   奏準每年歩糧橋至玉泉山一帶河道共徵租
[171-15b]
   銀三百八十九兩有竒○又奏準
  紫禁城䕶城河歳徵蓮藕租錢三十貫○又奏準
   三海蓮藕除貢進外餘令變價於每年四月内
   奏銷○雍正元年奏準玉泉山稻田場設六品
   庫掌一人增設筆帖式二人○二年奏準每年
   所得稻米除供
  内廷應用及備貯耔種外餘米交大宛二縣依時
   價糶銀交廣儲司庫○三年奏準玉泉山稻田
[171-16a]
   場歸并奉宸苑管理原委司官二人令回本任
   歳於苑屬官員内委出一人與庫掌協同辦理
   裁筆帖式一人領催八名再按每年恭進
  内廷應用細米及應貯稻共計不過六七百石今
   功徳寺水田七頃四十四畝甕山水田八頃十
   有一畝各有竒所得稻已敷一年之用畱此二
   處官種外其六郎莊北塢蠻子營黑龍潭等四
   處稻田地應租與附近居民徵租所種官地停
[171-16b]
   其領帑即於地租銀内動用其用過餘剰數目
   於歳終具奏稻草變價銀一并入奏六郎莊水
   田五頃四十八畝四分一釐每畝租銀六錢旱
   地三頃七十五畝二分九釐每畝租銀三錢北
   塢水田九頃三十七畝七分一釐每畝租銀五
   錢至七錢不等旱地一頃八十八畝二分二釐
   每畝租銀一錢五分至二錢不等蠻子營水田
   十頃八分三釐每畝租銀四錢三分至六錢五
[171-17a]
   分不等旱地一頃二十五畝三分五釐每畝租
   銀二錢黑龍潭水田五頃三十一畝六分九釐
   每畝租銀五錢旱地五十四畝三分一釐每畝
   租銀二錢石景山水田四頃八十二畝六釐每
   畝租銀六錢三分功德寺頭圏水田一頃三十
   五畝九分八釐每畝租銀四錢三分至七錢不
   等旱地一頃八十七畝五分三釐每畝租銀二
   錢五分至三錢不等甕山旱地一頃一畝一分
[171-17b]
   三釐每畝租銀三錢六郎莊房基地十有五畝
   一分九釐共租銀十兩荷花池四畝八分租銀
   四兩功徳寺房基地九畝五釐每畝租銀一兩
   房十間每間租銀一兩荷花池十有二畝四分
   五釐租銀八兩洩水河荷花池一區租銀七錢
   甕山荷花池一區租銀三兩五錢以上水田三
   十六頃三十六畝六分應徵銀二千有四十三
   兩五錢旱地九頃三十二畝八分應徵銀二百
[171-18a]
   二十九兩六錢各有竒並房租地基租荷花池
   租及變價稻米稻草銀每歳除種地製備器皿
   雇覓人工使用外餘銀交廣儲司庫於次年二
   月奏銷○每年於
  豐澤園後演耕耤禮種旱地一畝三分所種旱稻
   熟時碾得細米供獻
奉先殿
壽皇殿
[171-18b]
恩佑寺
福佑寺
安佑宮五處各一斗交送尚膳房二斗餘盡交
奉先殿備每月供獻之用
  淑清院旱地七分三釐每年委會計司莊頭一名
   種麥所獲之麥咨交内管領官三倉
  大光明殿旱地四畝二分每年委會計司莊頭一
   名種瓜於進鮮之前交送甜瓜二箇供獻
[171-19a]
慈寧宮佛前再交髙麗黄瓜十六條送尚膳房○乾隆
   九年議準德勝門外向有荷花池一區每年僅
   徵租銀四十五兩今勘得内有稻田九十四畝
   六釐一毫旱地三畝九分二釐九毫荷花池七
   十六畝五分五釐蒲地五十四畝七分一釐共
   地二頃二十九畝二分五釐擬定稻地每畝徵
   銀四錢三分荷花池蒲地每畝徵銀三錢旱地
   每畝徵銀二錢五分共應徵銀八十兩七錢有
[171-19b]
   竒歳入奏銷○又奏準德勝門内銀錠橋西所
   有官稻田三頃向屬本苑管理後因地勢髙窪
   不等難以耕種奏交會計司所有房屋交官房
   租庫管理年來挑揠河道疏濬順利業經栽種
   荷花已成荷池除房屋仍聼官房租庫收租外
   所有荷池地畝應仍歸苑管理以昭畫一擬定
   每年徵收租銀五十兩彚入奏銷
   一橋牐雍正四年奏準自下清河以上各牐交
[171-20a]
   奉宸苑管理○六年奏準
  圓明園後河隄蕭家河及西牆外出水河五空牐
   出水河東門外舊有出水河五道石橋三座並
   蕭家河之石橋均交奉宸苑管理其圍牆所有
   木橋令
  圓明園苑丞等管理○又覆準凡
  瀛臺
  静明園湯山髙亮橋等處所用松木橋版柁梁牐
[171-20b]
   版牐繩等項有損壞者由苑移咨工部更換○
   又定看守内外河道牐軍三百五十名每名月
   支米一斛牐軍闕召民充補各給印票三年更
   換看守城外河道五城總甲二十名每月二次
   赴苑㸃卯○乾隆十二年議準下清河以上栁
   村等牐自雍正四年歸苑管理只有牐官一人
   牐軍四十八名皂隸二名今柳村牐牐官所管
   之萬年牐小東牐永慶牐及
[171-21a]
  圓明園北隄一帶河道橋牐並新増牐板之兩空
   牐四空牐等處地方遼濶牐亦繁多牐官軍役
   不敷應差行文順天府轉咨直隸總督於天興
   牐牐軍撥出三十名前往柳村應差歸并牐官
   管束其應得錢糧及一切調撥差委事宜均令
   該牐官自行承辦再栁村牐及北隄一帶河道
   橋牐均與
  圓明園内圍相通闗繫𦂳要每年六月至八月大
[171-21b]
   雨時行並飭令天興牐牐官親赴柳村牐協勘
   河道○十六年奏請
  清漪園前昆明湖向因河道窄狹並未設有
  宮殿又無應役園戸是以本苑酌撥牐軍於行船
   河路隨時芟草濬淤今湖靣寛展均圍繞
  宮殿之間闗繫𦂳要見在
  清漪園有專管大臣又設苑丞苑副及園戸等役
   百有餘名請嗣後鳳凰墩並昆明湖所有附近
[171-22a]
   水面橋牐並
  廣潤祠
  静明園外船塢等處承應拉牽提牐濬淺各項差
   務於本苑酌撥牐軍五十名統歸
  清漪園管理其鳳凰墩至長春橋以及髙亮橋一
   帶河道橋牐並青龍橋夏令看守各牐仍由苑
   管轄奉
 㫖清漪園亦繫爾苑應管之地何必委令一處管理
[171-22b]
  所奏撥給牐軍五十名分令管轄為數甚少即撥
  給百名亦屬無多爾等公同商辦不必奏聞
   一修船康熙年間定
  暢春園等處船每年修艌由該總管等奏請
  瀛臺三海等處船每年由苑奏請修艌○雍正五
   年奉
㫖圓明園暢春園西花園聖化寺等處船均交奉宸苑
 管理每年修艌著該苑察明奏聞修理銷算遵
[171-23a]
㫖議定
  圓明園
  暢春園
  瀛臺三海等處船由苑每年於二月内察勘奏請
   修理三海拖牀每年黏補一次其修艌黏補所
   用桐油咨戸部領取杉木鐵葉釘炭絨繩工匠
   咨各該處領取魚鰾木賊草錚磨匠咨武備院
   領取辦買灰麻給發工價銀咨廣儲司領取彚
[171-23b]
   題覈銷○三海暨
  静明園湯山大小船每年所用黄花竹篙槳櫂䉡
   繩及鋪墊之物有應更換者均由苑移咨各該
   處領取○乾隆十六年奏準
  圓明園
  静明園
  暢春園湯山
  瀛臺三海等處船歳由苑委官估計奏交各該處
[171-24a]
   修艌但各處船多且大小不一臨期約估竊恐
   不能周詳且領帑之後又分交各該處自行承
   辦其錢糧是否實用船身果否堅固本苑勢難
   遍察嗣後
  圓明園
  静明園
  萬壽山等處即交各該處每年按時自行奏請修
   理其
[171-24b]
  暢春園湯山
  瀛臺三海等處船仍由苑辦理
   一稽察乾隆八年奉
 㫖大西天經厰萬善殿皆奉宸苑所屬地方嗣後交
  該苑登載册籍管理稽察其廟宇地靣不時掃除
  務令潔淨○又奉
 㫖時應宮神像供噐亦著奉宸苑登載册籍不時稽
   察
[171-25a]
   一修理乾隆八年奏準
  瀛臺永安寺等處小修工程所需銀請於稻田場
   地畝銀内動用六百兩存畱備用奉
 㫖著照所請動支稻田場欵項不必拘數歳終即行
   奏銷○九年奏準
  大西天經廠及
  萬善殿
  時應宮殿宇房屋牆垣如有滲漏倒壞應行修理
[171-25b]
   者除應用物料仍向各該處行取外其應買物
   料並給𤼵工價所需銀在三千兩以内者即於
   存貯
  瀛臺歳修銀内動支隨時辦理統於歳終奏銷此
   外如有修造所需物料工價數至五千兩者並
   令奏
 聞辦理○十年奏準
  勤政殿
[171-26a]
  豐澤園
  淑清院等處各門牕氊簾竹簾雨搭遇有損壞向
   繫各該處自行修補自乾隆六年修理以來懸
   挂已經數載此内除氊簾竹簾稍有破損酌量
   修補應用外至雨搭一項請交工部門簾庫將
   堪用者挑換絨繩其破壞者交該庫委官修補
   嗣後
  宮殿門牕氊簾竹簾及三海船塢雨搭如有應行
[171-26b]
   修補者亦交該庫修補○又定
  景山南花園等處房屋牆垣有應修理覈明丈尺
   移咨營造司修理○二十年奉
 㫖嗣後不必存畱稻田場地畝銀如有應修之處奏
   明修理
[171-27a]
    織染局
   一建置康熙三年奉
㫖織染局交内務府總管管理舊隸/工部○又奏準設員外
   郎一人筆帖式三人領催六人○九年設司庫
   一人庫使六人○二十四年增設領催一人專
   司買辦○六十一年設司匠二人○乾隆十六
   年移織染局於
  萬壽山裁員外郎凡應辦事宜
[171-27b]
 簡總理萬壽山大臣兼管其辦事官繫奏委無定/員
   一織造叚紗康熙初年無定額○四十七年奏
   準歳造叚紗三十八疋屯絹二百疋大紅長毛
   氆氌四十疋交廣儲司叚庫○雍正七年奏準
   改織暗花屯絹寧紬宫紬八絲叚料均按三節
   進
  呈其每年額交叚庫紗槩行停止
   一物料所用絲移文浙江布政使司觧送染絲
[171-28a]
   各色顏料戸工二部支取
   一靛戸西頂藍靛場四十名大通橋十名漷縣
   三十名沙窩場二十名每名各給地二十四畝
   歳徵靛百斤共徵靛萬斤○雍正十年奏準官
   用西頂靛戸地七畝七分除靛三十五斤每年
   見徵靛九千九百六十五斤除染絲應用外餘
   靛由局照例每斤定價二分三釐折銀交廣儲
   司庫
[171-28b]
   一匠役康熙初年設匠役八百二十五名○二
   十五年裁一百五十一名○四十七年裁二百
   名○五十九年裁一百二十八名○雍正四年
   裁十有五名○十三年裁一百四十一名○乾
   隆五年奏準裁氆氌匠十有四名屯絹匠十有
   四名○十六年奏準裁各項匠役五十二名繡
   匠四十名歸隸廣儲司衣庫○又奏準増設南
   匠十有二名各月給銀三兩米二斛見存京匠
[171-29a]
   七十名内織匠二十六名絡絲匠二十二名絡
   經匠六名挑花匠四名揀繡匠二名染匠五名
   畫匠一名帶匠四名均由局召募民人充補各
   給印信照票每名各給官房一間内月給銀二
   兩五錢者六名二兩者十有七名一兩五錢者
   四十七名每名按季闗支米二十一斛均呈堂
   咨戸部給領
   一蠶戸乾隆十七年奏準蠶戸十有三人移往
[171-29b]
  萬壽山歸并織染局每名每年給食銀十二兩米
   二十四斛夏季藍布單袍掛各一件冬季藍布
   棉袍掛襖褲各一件五年一次冬給狐皮㡌領
   布面羊裘一件
 
 
 
欽定大淸會典則例卷一百六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