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2m0013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清-高宗弘曆 (master)


[017-1a]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大清㑹典則例卷十四
   吏部
    考功清吏司
   給假
   一京官給假順治初年定在京大小官員告假
   祭祖父者食俸十年以上省親者食俸六年以
   上遷葬者食俸五年以上親老送回原籍者不
[017-1b]
   論食俸○康熙十年題凖各官給假取本衙門
   堂官咨文並同郷京官印結到部由部具題得
 㫖方凖給假至俸深於應升月分不凖告假其定限
   直隸各省均一例許住家四月往返路程直隸
   限四月山東山西河南限六月江南江西浙江
   湖廣陜西限八月福建四川廣東廣西貴州限
   十月雲南限一年其衙門咨請暫假員闕不補
   者不凖至假滿時人文到部令其候補○乾隆
[017-2a]
   五年奏凖在京官員有聞其父母患病急欲省
   覲或父母年逾七十而衰憊者均不竢六年俸
   滿亦不得定以限期著取同郷京官印結具呈
   本衙門該堂官具奏請
 㫖給假回籍該堂官具奏之後即行知照本部開闕
   不必彚題如有只請暫假數月假滿回任並不
   聲明例應開闕含糊陳奏者竢知照到部後除
   仍行開闕外並将具奏之該堂官交部議處其
[017-2b]
   食俸六年告假省親仍照舊例行
   一道府告假乾隆十六年
 諭道府等官於請訓赴任時有面奏暫假回籍經允
  凖者皆於次日具呈吏部覆奏此雖向例而人容
  有不知者文員告假有何關繫此不過陛見之時
  以為奏對塞責耳嗣後各省道府等官皆不得於
  請訓時自行乞假皆令赴部呈明其應否凖行即
  由該部酌定給以假期仍按月彚奏以昭畫一欽
[017-3a]
   此遵
 㫖議定道府等官告假回籍者有省親及祭掃祖墓
   之分應除去往返程塗計算如呈請省親祭掃
   者凖其告假二十日修墓及遷葬者凖其告假
   一月總不得逾一月之限
   一教職告假乾隆五年議凖各省教職食俸三
   年以上如有父母在家不能迎養欲回籍省親
   及葬親省墓等事凖其咨明州縣官轉詳該管
[017-3b]
   上司察明委繫實情取具該州縣印結計其程
   塗逺近酌給假期報明存案員闕毋容開選不
   得一學两官同時告假亦不得告假之後復行
   請假如一學只設一官者亦凖一例給假令該
   州縣暫攝學篆其凖假之員該上司勒限回任
   倘逾限不到該督撫照例咨叅○十二年議凖
   嗣後教職告假期内聽其食俸其假期届满果
   繫一時抱病令原籍地方官驗明結報許其展
[017-4a]
   限一月病痊回任如一月限满該員病體難以
   驟痊令原籍地方官照告病例驗明出結通詳
   咨部别選如有揑飾徇延等弊将該員並地方
   官照例分别叅處再定例内外官員皆按到任
   日期較俸升轉如有離任事故按日扣除嗣後
   遇有教官告假該督撫酌定假期務将起程回
   任日期分晰報部注冊升轉時亦照離任事故
   之例按日扣除又定例調任官員如有未報到
[017-4b]
   任者雖值論俸應升之時不凖升轉今教官既
   定有告假扣除日期之例嗣後如遇論俸應升
   之時該員正在告假限内亦應停其升轉竢假
   滿回任咨報到部之日再行升用
   一候補候選人員告假康熙十年議凖内外大
   小候補官員如有情願回籍者具呈凖其回籍
   竢來京之日仍照原文補授大選官員亦凖給
   假選授之時仍照原序○又議凖凡考取内閣
[017-5a]
   中書有具呈給假回籍者亦凖給假來時仍照
   考取注冊名次挨補
   一京官告病康熙九年議凖在京漢官告病給
   假者凖回籍調理停其勒限年分竢病痊之日
   該督撫咨部注冊赴部補用如大學士尚書左
   都御史侍郎學士左副都御史告病告假自行
   具奏其餘各官具呈該部院衙門取具同郷京
   官並無假揑印結該部院移部彚題凖其回籍
[017-5b]
   調理如身無疾病具呈者将本官降一級調用
   驗看出結官各罰俸一年堂官罰俸六月其告
   病回籍官在地方生事營私發覺将本官革職
   所屬地方官不報督撫者降二級調用該地方
   官既報督撫督撫不行具題者将督撫降一級
   留任其丁憂告假回籍官員在地方生事發覺
   亦照此例○二十六年題凖在京各部院衙門
   滿漢官員告病之後若病痊竢一年限滿方凖
[017-6a]
   起病補用如有不及年限咨部者槩不凖行○
   雍正十二年定凡告病告假丁憂等事皆半月
   彚題一次值初一十五日不奏○乾隆四年奏
   凖文職旗員無論見任及指闕推升擬補或未
   經引
 見與已經引
 見尚未到任之員如實繫患病均令該管官委官確
   實察明並無揑飾酌量給以假期咨部存案凖
[017-6b]
   其在家調理總不得過六月之限如逾限不痊
   即行開闕别補竢病痊之日仍以原衙門補用
   其額外食俸官員如遇患病亦照此例定限如
   逾限不痊即行停俸竢病痊之日仍在原衙門
   行走如無疾揑稱有疾呈報者别經發覺照漢
   官之例将本官降一級調用驗看官罰俸一年
   出咨之該管官罰俸六月
   一外官告病康熙九年議凖總督患病巡撫驗
[017-7a]
   明具題廵撫患病總督驗明具題如無總督之
   省廵撫自行具奏○又議凖告病官員託故詐
   病者發覺之日令本官赴部驗看如無疾病将
   本官革職驗看官保結官各降一級調用代題
   督撫罰俸一年○雍正五年
諭外官告病督撫察明確實具題令其回籍調治痊可
 有情願起用者於本籍起文赴部引見仍以原官補
 用欽此○六年
[017-7b]
諭督撫大吏以事繁任重無人可代力疾辦理竟致不
 起皆因勉強視事未得調攝雖生死有一定之數然
 朕軫念大臣勤公事而廢頤養實愀然不忍於懐也
 嗣後督撫等倘有一時患病難以辦事者不可勉強
 支持即著一面奏聞一面将印務酌量委人署理俾
 得安靜調攝則所患自然易於痊可足以慰朕體䘏
 臣工之至意若两司中有似此者著該督撫仰體朕
 心亦酌量委人代辦具摺奏聞欽此○十三年議凖
[017-8a]
   布政使以下等官告病該督撫委官驗看確實
   具題令該員解任留於本省調理病痊之日該
   督撫給文赴部仍以原官補用○乾隆四年奏
   凖見任州同以下告病等官除平常稱職居官
   無實績可據者令其休致外其有居官勤慎辦
   事優長實繫出衆之才於告病時不論食俸年
   限許該管官開列事實加具印結詳報督撫詳
   加察覈委無揑結情弊将該員居官辦事才能
[017-8b]
   出衆之處出具考語咨部注冊凖其解任調理
   病痊之日該督撫給咨赴部仍以原官補用至
   微員告病例不具題皆由該管官具結申詳司
   道府固無驗看之責督撫止據結報部嗣後佐
   雜等官告病如有扶同假揑等弊本官革職驗
   看官出結官降一級調用督撫司道府等官免
   其議處○又奏凖凡甫經授職尚未到任道府
   州縣以及佐雜等官如有中塗患病不能赴任
[017-9a]
   者即報明該地方官驗看出結報部凖其回籍
   調理竢病痊之日原籍督撫給咨應引
 見者令其赴部引
 見例不具題者咨部注册均以原官補用至試用之
   員告病經該督撫題咨病痊起用者亦照見任
   之例有任者在省調理無任者回籍調理竢病
   痊之日如州縣以上等官該督撫給咨赴部引
 見其州同以下等官該督撫給咨該員赴部由部給
[017-9b]
   咨該員赴原試用地方試用○八年奉
 㫖外省官員告病者凖督撫題請解任留於該省調
  理病痊復用者乃國家愛惜人才之意但該員既
  以患病解任又復留於該省調理未免食用艱難
  情亦可憫嗣後同知以下官員告病者皆凖其回
  籍調理病痊照例銓補不必留於該省若道府等
  官該督撫具題請㫖著為定例
    歸籍
[017-10a]
   一歸旗定限康熙二十六年奉
㫖歸旗人員皆令該督撫嚴行催促限五月内回旗○
   又議凖革職解任官員歸旗若不撥兵䕶送取
   具沿塗官交送印結者罰俸九月○二十九年
   題凖凡應歸旗人員無故不速起程逾限一月
   以上或已起程中塗逗遛或不進京在他處居
   住或本身已來而家口在他處居住有官者革
   職已革職者交該衙門治罪其該管州縣官同
[017-10b]
   城知府不速催起程容留一人者降一級留任
   二人者降一級三人者降二級四人者降三級
   五人者降四級皆調用六人以上者革職道員
   及不同城知府所屬地方容留一二人者罰俸
   一年三四人者降一級留任五人以上者降一
   級十人以上者降二級皆調用督撫所屬地方
   容留一二人者罰俸三月四人者罰俸六月五
   人以上者罰俸一年十人以上降一級留任倘
[017-11a]
   歸旗人員已經起程該地方官不将起程日期
   申報或已申報而督撫不行咨明該部該旗以
   致逗遛生事者亦照此例議處如歸旗人員於
   原任地方起程逾限不及一月或實因患病及
   有不得已情由難以起程或已起程中塗患病
   難行阻滯情實者取具該地方正印官印結報
   部槩行免議如並無事故妄藉事端謊取印結
   其地方官不将此等情由申報濫給印結一經
[017-11b]
   發覺将謊取印結之員仍照逗遛逾限例處分
   出結之地方官照容留例處分○又議凖革職
   降級旗員家口住居原任地方有錢糧未清勒
   限两月之外再限六月完結如限滿不完該督
   撫将承追督催各官題叅照例議處一面即将
   拖欠錢糧之官並家口一并催令歸旗将未完
   錢糧詳細總數備造清册咨送該部轉交該旗
   都統變産賠補逾此定限不令起程歸旗亦照
[017-12a]
   容留廢官例處分至原叅督催承催官員降俸
   戴罪督催之案該旗将此項拖欠之錢糧催完
   該部察明具題咨部察銷○雍正三年議凖歸
   旗人員大路有驛站者每日行一站僻路無驛
   站者每日行五十里自本任地方照站數里數
   計算扣定到京日期咨報該部該旗察覈○四
   年議凖凡應回旗人員除原無水路地方及能
   自備脚力並願從陸路回旗者任由陸路外其
[017-12b]
   有水路之處應聽由水路行即於呈内開明由
   某省水路照原定限期計算到京倘無故逗遛
   致違定限照原例議處治罪其起程時原地方
   官不報明督撫及督撫不行咨報該部該旗並
   沿塗地方官不挨程催逐者仍照容留旗員例
   分别議處○又議凖八旗外任官員凡有降級
   革職及升轉休致應歸旗者一經離任該督撫
   即令接任官将該員所有家口逐一詳察共有
[017-13a]
   若干名數備造清冊一面依限催令起程一面
   出具並無遺漏隐匿印結同冊一并咨送該部
   該旗以便察覈倘接任官将前任旗員家口聽
   其隐匿不盡行造入冊内或被旁人首告或被
   該部該旗察出将接任之官及不行察叅之各
   上司并督撫皆照容留旗員例分别議處至沿
   塗地方官遇有歸旗家口經過務行逐一詳察
   遞送勿使潛匿在境如有瞻徇遺漏事發将沿
[017-13b]
   塗地方官亦照容留旗員例分别議處如歸旗
   人員不候造冊給咨及沿塗不竢詳察家口撥
   兵䕶送竟行越度者許該地方官即行詳報該
   督撫指名題叅照起程逾限中塗逗遛例治罪
   如聞訃奔喪不候咨文先起行歸旗中塗並無
   逗遛者照違令私罪例於補官日罰俸一年○
   乾隆四年奏凖外任旗員隨任子弟如該員緣
   事解任應留任所隨任子弟有應行質問事件
[017-14a]
   由接任官申報上司咨明該部該旗仍留任所
   候質如無候質事件應先行歸旗之隨任子弟
   倘地方官不請給咨私令回旗者降一級留任
   隨任子弟不候給咨私離任所該地方官未經
   察出申報者罰俸九月其擅自潛往之子弟有
   職者革去職銜閒散人照例鞭責○又奏凖各
   省駐防旗人來京者令各該将軍等察明本人
   三代造冊出結先行知照在京該旗仍出具印
[017-14b]
   文交與本人親身投遞該旗以憑察對至外任
   文武旗員隨任子弟來京者由任所該父兄造
   具本人三代年貌清冊呈請該管将軍副都統
   督撫提鎮府尹城守尉等官出咨知照在京該
   旗仍給文本人親齎投送該旗如任所父兄繫
   文武大員可以自行出咨者其隨任子弟有事
   來京即由該父兄自行給咨其有不領咨來京
   及領咨潛往他處有職者革去職銜閒散人鞭
[017-15a]
   一百如隨任子弟之父兄不為請咨給咨擅令
   來京者罰俸一年如已經呈明而該将軍副都
   統督撫提鎮府尹城守尉等官不給咨文者罰
   俸九月至旗人有事來京仍回原處者呈明在
   京該旗亦照該地方給咨之例出咨知照該地
   方仍給文本人親投該管駐防或任所上司衙
   門以憑察覈其有不領咨私回或領咨潛往他
   處及已呈明該旗官員不給咨文者皆照例議
[017-15b]
   處○十五年議凖歸旗人員限三月催令起程
   如有實在不能起程緣由詳報展限
   一旗員子弟隨任雍正三年遵
㫖議凖外任旗員子弟至十八嵗以上者不令帯赴任
   所其未至十八嵗者具呈該都統存案至十八
   嵗悉令歸旗○乾隆三年議凖旗員適親子弟
   舊繫同居實有不能相離之勢督撫具題到日
   由部察明不能相離情由具奏請
[017-16a]
 㫖如有並非適親子弟或舊非同居並見在該旗當
   差及已經歸旗之後復請往任協助者槩不凖
   行○五年奏凖外任旗員将任内所生之子隐
   漏不報本旗注冊或假揑過繼潛匿他處除将
   令其隐匿及潛留外省之員斥革治罪外該地
   方官在任半年以上不行察出或被旁人告發
   或别經發覺将失察之該地方官罰俸一年該
   管之道府罰俸六月如居住失察未及半年及
[017-16b]
   雖過半年自行究出者免議如該地方官明知
   旗人隐匿之子容隐不行察報者降一級留任
   該管道府罰俸一年○七年議凖旗員子弟至
   十八嵗以上者悉令歸旗其實有不能相離之
   情方凖奏請隨任道府等官督撫代奏今欽奉
 諭㫖在外令該督撫題請在内呈明該都統察奏是
   外任旗員子弟無論在内在外均凖一例隨任
   若必逐案題奏未免紛繁嗣後外任子弟請留
[017-17a]
   任所者該督撫覈實情節先行咨明部旗存案
   仍竢年終由部彚齊人數具題其在旗各員初
   蒞外任呈請帯往任所者仍遵
 㫖呈明該都統察奏
   一漢官回籍定限康熙二十九年議凖漢官革
   職離任者亦照旗員之例勒限回籍将起程日
   期報部○雍正三年遵
㫖議凖漢官革職提問應於原籍地方追贓治罪者在
[017-17b]
   内令司坊官在外令該督撫作速催令起程将
   起程日期報部並知㑹原籍地方官仍照旗員
   歸旗例按各省逺近程塗定限有驛站者每日
   行一站無驛站者每日行五十里除從陸路者
   任由陸路外其有由水路者亦聽其便並将由
   某省水路之處即於呈内開明自本任地方照
   水路程塗站數里數扣定到籍日期該督撫竢
   本人到籍将日期報部察覈其革職免罪之員
[017-18a]
   外官交代完日限三月内京官限一月内該地
   方官催令起程按照程塗定限回籍倘違限不
   即起程及逗遛中塗並回籍違限一月以上者
   都察院並該督撫題叅照處分旗員例交部分
   别治罪倘該管官不速催令起程或他省官員
   聽其逗遛境内皆照容留旗員例議處同城知
   府照州縣例議處不同城知府照道員例議處
   司坊官照地方官同城知府例議處廵城御史
[017-18b]
   照督撫例議處如實因患病及有不得已情由
   難以起程或中塗患病難行阻滯情實者該地
   方官出具印結申報督撫察明咨部免議若並
   無患病並阻滯情事故違定限者本官與容留
   之地方官皆照旗員例分别議處其解任休致
   丁憂給假等官應聽其便○乾隆二年覆凖革
   職官員應於原籍地方追贓治罪者仍行給咨
   押解外其革職免罪之人别無未清事件遵照
[017-19a]
   定限催令回籍免其請咨遞解
   一容留提鎮等官任所入籍置産康熙五十一
   年議凖見任提鎮以及副叅游都守並丁憂休
   致有事故解退之提鎮等官均不許在任所入
   籍置産令地方各官嚴察如有此等入籍置産
   者勒限六月逐回原籍若該地方官不行察明
   不逐囘原籍将容留之地方官降一級調用該
   管道府上司等官罰俸一年督撫罰俸六月
[017-19b]
   一賞給微員路費回籍乾隆三年遵
 㫖議凖各省文職縣丞主簿典史廵檢等微員倘有
   離任身故實繫窮苦不能回籍者除叅革人員
   有貪劣重&KR0833繫有罪之人不得濫行給與路費
   外其餘雖經叅革而無劣蹟及丁憂解任告病
   身故者該地方官各就本省情形按照該員家
   口多寡程塗逺近於存公項内酌量賞給還郷
   路費其病故之員或有親僕扶柩歸里或無親
[017-20a]
   僕而有同郷近土之人情願代送該督撫察明
   照例給與勘合令其回籍如病故之員並無親
   僕與代送之人該督撫仍照例給發勘合令地
   方官選差的役二名務令送回原籍取具地方
   官印結送部如地方官選差不的以致中塗遲
   延或不送至原籍及将病故不能歸葬之員隐
   匿不報上司者該督撫題叅将該州縣官罰俸
   一年如州縣已報上司上司不行申報者将不
[017-20b]
   報之上司罰俸一年州縣免議
    曠職
   一九卿㑹議不齊雍正七年議凖凡九卿㑹議
   除在
  内廷行走及奏事並該班出差有别項事故不到
   外其應齊集之九卿務如期齊集或有本衙門
   辦理𦂳要事不能到班者将原由行文知㑹主
   槀衙門令都察院委滿漢御史二人将有事不
[017-21a]
   到之九卿登記案卷以備日後考覈如無故不
   到者察出即行叅奏照推諉例罰俸一年
   一推諉事件康熙九年議凖官員承辦事件已
   經遲延因而推諉他人者除将推諉之官照遲
   延月日處分外因其推諉再罰俸一年若将應
   辦事件推諉他人者罰俸一年○十八年議凖
   漢官在署不待事畢推諉滿官早歸遲進燕㑹
   嬉游或料理公務瞻徇遲延不行即結司官聽
[017-21b]
   堂官題叅堂官聽科道題叅皆革職○雍正元
   年覆凖各部院事件到司如清字者譯漢字漢
   字者繙清字滿漢司官斟酌畫一即定清漢字
   稾公同畫押回堂遇有事渉疑難遽難定稾滿
   漢司官或有意見不同各據所見回堂斟酌定
   議務期依限速結如有故意推諉及遲延者是
   滿是漢對質即明或繫通同遲延一經科道糾
   叅堂官察出将滿漢司官照例分别議處其各
[017-22a]
   部院衙門事件堂司皆立用印號簿以備稽察
   ○又議凖官員将自己遲延事件推諉他人者
   仍照定例處分其各部院司官内如有故為巧
   詐徇私誤公者經該堂官察出叅奏将承辦之
   員照規避例革職○又議凖除尋常事件仍按
   日辦理外其有緊要事件均嚴定條約勒限催
   辦作速完結倘有任意推諉或稱無例可援或
   稱無案可稽以致遲延者該堂官即行察叅送
[017-22b]
   部議處其承辦事件如别有徇情納賄者察出
   即行題叅交刑部治罪
   一嚴禁燕游康熙二十一年議凖在外官員居
   住各城有偷安不早出堂理事任意燕會嬉游
   事務叢積者題叅革職
   一案件假手書吏雍正四年覆凖司道知府等
   衙門一切案件如假手書吏致蠹書作弊者照
   溺職例革職督撫不行題叅照不叅劣員例降
[017-23a]
   二級調用
   一直月官公事錯誤乾隆五年奏凖各部院衙
   門除内務府太醫院並無委官直月之例外各
   部院衙門有職掌相同者亦有彼此互異者倘
   該衙門向例不繫直月官掌管之事若有疎失
   仍專責該管之官倘向繫直月官之所掌管者
   如稽察上朝事件若有失誤照失誤朝賀例罰
   俸一月鈔錄
[017-23b]
 上諭並特交事件不校對明確致有舛錯者照本内
   緊要字遺漏例罰俸三月如奉傳不即赴鈔或
   鈔出不即交發以致遲延者照遲延例罰俸三
   月如有遺失者照遺失官文書律降一級留任
   呈送題奏本章奏事名籤
 皇帝御門聽政及各衙門該班奏事名單致有汚損
   者照墨汚本章例罰俸一月失誤者照表文遺
   漏不奏例罰俸一年軍營奏書報匣掛號舛錯
[017-24a]
   遺漏及呈送遲延照表文舛錯遺漏例罰俸一
   年交發報匣遲延錯誤者亦照此例罰俸一年
   接受文移知會並應行文鈔寫傳報送交公務
   辦理遲延違誤者照疎忽例罰俸三月登記遺
   誤者照造冊舛錯例罰俸三月收受假印文冊
   不行察出者照失於詳察例罰俸一年收掌印
   信如有遺失者照遺失印信律議處失誤請領
   鑰匙擅開印封者照擅開官封律罰俸一年遺
[017-24b]
   失鑰匙者照中樞政考遺失鎖鑰例罰俸一年
   監看印信如有詐為文書盗用印信失於詳察
   已行者應照失察假官例降一級調用失察盗
   用印信尚未施行别經發覺者照豫給用印白
   結例罰俸一年漏用印信及全不用印者皆照
   漏使印信律議處庫門啟閉不親身會同察驗
   封鎖者照不應輕律罰俸六月不實力稽察官
   兵皂役以致閒人擅入
[017-25a]
  龍亭並竊失文書冊籍存公銀者照防範不嚴例
   罰俸一年如繫庫貯金銀
 冊寶祭器被竊照遺失
 制書律議處曠班員役失於察出申報者照疎忽例
   罰俸三月署中失火照地方官失火延燒文卷
   例罰俸一年失察賭博照失察衙門書吏犯賭
   例罰俸三月閒人擅入並牲畜損壊官署及不
   能察禁酗酒鬬毆者照看守疎忽例罰俸三月
[017-25b]
   官員在署酗酒賭博不行申明回堂者照應申
   上而不申上律罰俸六月再各部院衙門司官
   筆帖式均繫輪流直月如互相推諉以致曠班
   者将未經轉交離署之人照中樞政考不交與
   接班之人曠班例罰俸一年推諉不接班之人
   照推諉例罰俸一年私離官署者照擅離職役
   律罰俸九月再各衙門有直宿官員其各司署
   内有失火賭博酗酒鬬毆竊失等項失於防範
[017-26a]
   覺察應将該司直宿官照見議直月官例議處
   直月官免議如不繫各官署内及該衙門原無
   直宿官者直月官仍照例議處其各衙門設有
   管庫管獄等官者一應庫獄地方是其專責該
   管官經管直月官免議再各衙門官署損壊以
   及皂役人等酗酒鬬毆賭博等事皆繫首領官
   專責直月官止繫夜間廵防約束如繫白晝失
   察應将首領官照例議處直月官免議夜間失
[017-26b]
   察仍責直月官
   一筆帖式臨考規避乾隆四年議凖見任筆帖
   式遇三年應行考試之期臨考規避察明實繫
   無故不到者革職
   一教習不實心訓導乾隆四年議凖各旗義學
   教習如有因循茍且不實心教授以致有誤學
   生經該處叅奏者将該教習照教官因循茍且
   不嚴加考試例革職
[017-27a]
   一稽誤時憲書進呈康熙十五年議凖官員不
   㑹推時憲書承認㑹推以致有稽進呈者革職
   永不叙用
   一撫綏無術康熙七年議凖督撫繫封疆大吏
   該省百姓如有困苦流離失業抛棄田地徭賦
   難輸地方毫無治理者或被部院或被科道糾
   叅如果情實将該督撫革職該管司道府官亦
   革職若各屬州縣等官不行釐剔陋弊不舉行
[017-27b]
   便民之利以致百姓不安生業地方困苦者督
   撫司道府等官訪察題叅将州縣等官革職
   一虚懸城守康熙六年題凖官員因公事将城
   守倉獄事務交與不應交之人而去者罰俸一
   年如上司将城守官員不輪流傳喚盡行傳去
   以致城空者亦罰俸一年
   一規避移駐雍正六年遵
㫖議定凡委官駐劄地方經督撫題凖該員仍戀居城
[017-28a]
   邑不即移駐者将該員照規避革職如該管之
   地方官聽其規避不行詳報及督撫司道等官
   不行掲叅者将該管地方官降二級調用司道
   府等官降一級調用督撫降一級留任如該管
   官及司道府等官已經掲報而督撫不行題叅
   者将督撫降一級調用其掲報之官免議
    營私
   一餽送囑託康熙九年議凖官員因事夤緣餽
[017-28b]
   送禮物發覺之日與者受者皆革職如餽送雖
   未收受不行出首後經發覺者将不出首之官
   罰俸一年○又議凖官員縱容親友在任所招
   搖詐騙者革職失於覺察者降一級調用○十
   五年議凖官員将上司衙役索銀之事受囑徇
   隐不報者革職○十七年覆凖府州縣等官並
   無公事謁見逢迎並赴省拜壽行賀夤緣通賄
   餽送銀錢等物者皆照餽送禮物例處分○又
[017-29a]
   議凖督撫差内使人等妄藉訪事為名遍逾州
   縣並督撫布按自開便門令官役人等出入傳
   事者革職○又議凖官員将游客星卜及優伶
   人等或留住省城或轉送各府州縣致擾害地
   方及在京官員貽書薦送者将薦送之官皆照
   親友招搖詐騙例革職○十八年議凖内外官
   員除繫至親平日往來外如督撫司道州縣等
   官赴任時謁見在京大小各官或自任所差家
[017-29b]
   人及子弟提塘人等來往行走者革職大小官
   員不行自首者亦革職至督撫司道府州縣等
   官家人子弟提塘往在京大小各官家人家下
   行走其主知者革職将家人寛免其主不知者
   降二級将兩家家人皆交刑部治罪提塘有職
   者革職無職者亦交部治罪其在京大小各官
   拜見督撫司道府州縣等官餽送裘馬等物及
   差人至督撫司道府州縣等官任所若督撫司
[017-30a]
   道府州縣等官不行舉出将餽送差人之大小
   各官及不行舉出之督撫司道府州縣等官亦
   皆革職如督撫司道府州縣等官向在京大小
   各官因事營求或諂媚求譽餽送禮物者将餽
   送收受之人皆革職拏問地方官吏於民間正
   項錢糧之外濫收苛𣲖諂媚餽送大小官員者
   将餽送收受之人亦革職拏問○十九年議凖
   上司與州縣借貸等弊發覺者照貪官例革職
[017-30b]
   ○二十五年覆凖科道官員如果有關
  國家大事令其陳奏有貪惡者應據實指叅其有
   希圖利已及允受囑託妄行引奏結交朋黨作
   姦誣陷者事經發覺革職治罪其告假終養丁
   憂之科道官員有不安分自守包攬錢糧干預
   辭訟侵害小民並遍游各省生事晉謁督撫挾
   詐有據者令該地方官申報督撫題叅将本官
   亦行革職治罪如該地方官隐匿不行申報者
[017-31a]
   降二級調用該地方官既報督撫督撫徇庇不
   行糾叅者将督撫降一級留任○三十七年覆
   凖上司藉訪事為名家人衙役更番迭出陽稱
   路過隂言採訪抑勒州縣餽遺進奉者革職如
   州縣官掲報督撫督撫徇庇不行題叅許該員
   開具實跡密封竟逹通政使司奏
 聞事實将該督撫照徇庇劣員例降三級調用○雍
   正四年奉
[017-31b]
㫖官員因事囑託事發者革職○七年議凖凡官員與
   本地紳衿除慶賀
 萬壽宣講
聖諭舉行郷飲及一切公事禮節彼此接見拜往毋庸
   禁絶外如新選官員有本處之人在京餽送禮
   物投拜門生者令五城御史及順天府稽察題
   叅繫官革職候選之員革去職銜貢監生員革
   去衣頂如新選官利其所贈即與交通往來受
[017-32a]
   其投拜者革職自行出首者免議若官員未入
   境時本地紳衿差人持帖逺接交界到公館排
   席迎風到任後私相餽送及拜為門下聨為宗
   誼本官不行禁革反行收受禮物私相交結者
   皆照在京交往餽送例察議其上司與所屬官
   私相交結往來餽送者亦照此例處分州縣各
   官令道府稽察道府各官令督撫兩司稽察如
   州縣官有私相交往餽送情弊而道府不行掲
[017-32b]
   報将道府照徇庇例降三級調用府道等官有
   私相交往餽送情弊而督撫两司不行掲報題
   叅者将督撫两司照徇庇例降三級調用○十
   三年覆凖上司勒薦幕賔長隨許屬官掲報将
   勒薦之上司照将游客優伶人等轉送各府州
   縣例革職或屬官徇隐不行掲報者照受囑不
   報例革職若屬官營求上司因所薦幕賔長隨
   有勾通行賄等弊照夤緣餽送例分别議處○
[017-33a]
   乾隆五年覆凖凡在京官員與至親切友同郷
   世誼往來慶弔原於名節無關設或請託公事
   瞻徇情面亦不論其為何等之人皆干嚴例至
   或家貲富厚有意結交朝紳計圖光寵其朝紳
   素無徃來情分濫行納結希圖肥潤此等結交
   並經發覺者照不謹例革職
   一供應
 欽差康熙十九年議凖州縣官員藉送奉
[017-33b]
 㫖所差大臣官員下程科歛百姓者照貪官例革職
   提問其督撫司道府㕔等官皆照失察貪官例
   分别處分○雍正元年
諭欽差出京沿塗地方官向有餽送督撫派於州縣州
 縣派於里民朕深知此弊於散振催漕看河各欽差
 大臣官員出京時皆逐一諄諄告誡不令騷擾地方
 官民但恐陽奉隂違又恐地方官畏懼忽畧欽差之
 愆仍蹈前轍且差去之大臣官員即能潔已自持隨
[017-34a]
 從人役未必盡能遵奉至欽差事畢回京之後督撫
 或藉欽差公費名色開單分派州縣州縣不敢問其
 虚實州縣轉派里民里民不敢爭其多寡甚至以科
 派贏餘或填虧空或充節禮種種弊端深可痛恨著
 各省督撫於欽差經過之地即将所發上諭大張告
 示遍諭通衢嗣後欽差務期恪遵訓諭嚴束人役毋
 得騷擾地方需索餽送如欽差本無需索州縣官藉
 名私派里民及暗加火耗者著即指名題叅至督撫
[017-34b]
 身為大吏尤宜亷潔率屬倘有扶同科派致擾民生
 者一經察出决不姑貸欽此○乾隆二年奏凖凡
 欽差督撫及一切上司經過地方止許佐貳等官於
   城門驛亭迎送正印各官非有公事傳詢不許
   輕率出城亦不許蠎衣跪道各學教職率領文
   武生員迎送一例禁止○又議凖
 欽差上司經過地方各官有意諂媚違例迎送或因
   事營求或乘便賄賂照諂媚求譽例革職如止
[017-35a]
   違例迎送無營求賄賂等情照擅離職役律罰
   俸九月若
 欽差及各上司必欲地方官逺迎逺送並令印官出
   城迎送致各官畏其威勢違例迎送者如有勒
   索情弊或被詳掲或經督撫察叅照勒索下屬
   例革職提問如止令迎送無勒索情弊将
 欽差及各上司照城守官員盡行傳去例罰俸一年
   地方官皆免議又安置公館呈送下程酒席及
[017-35b]
   供應夫馬車船一切陋規皆嚴行革除如地方
   官仍有供應及
 欽差上司仍有勒索者皆照餽送禮物例革職若督
   撫不行察叅照徇情例降二級調用其
 欽差及各上司隨役家人私自索取本官不知情者
   照失察衙役犯贓例分别議處如繫知情故縱
   則與本官求索無異罪坐本官應革職治罪其
   隨役家人一并交與刑部按律究擬並許被索
[017-36a]
   之人據實詳掲若濫行供應者照濫給例降一
   級調用倘
 欽差及各上司因不迎送供應别尋他事中傷者審
   虚将挾嫌中傷之人降二級調用
    書役
   一書役
  國初定凡在外大小各衙門有侵剋錢糧婪贓遇
 赦免罪之衙役如復入衙門著役被傍人出首者将
[017-36b]
   復令入役官以知情縱令論革職若有百姓告
   發或傍人指摘督撫題叅降一級留任如非本
   任内革役不行察出收用者本官降一級調用
   其不察叅之督撫罰俸一年○康熙十四年題
   凖在京部院衙門書辦指稱本司事件犯贓将
   本犯照律治罪外贓數至十两以上者将該司
   官員降一級留任不及十两者罰俸一年如各
   員有知情縱令作弊者革職有扶同營私婪贓
[017-37a]
   者照貪官例革職提問○又題凖凡正身衙役
   及額定貼寫幫差之外有白役隨所差衙役嚇
   詐未經察出之官罰俸六月若官員知繫白役
   於定數之外濫留應役發牌票差遣公事婪贓
   累民按其所犯贓數一两以下者将本官降一
   級調用一两以上者降二級調用十两以上者
   革職○二十五年題凖衙蠹害民令督撫訪拏
   司道府州縣等官舉報若司道府州縣等官不
[017-37b]
   報上司照徇庇例降三級調用不行題叅之督
   撫罰俸一年其訪拏衙蠹並贓私數目年終造
   冊題報○雍正四年覆凖各衙門考取書辦細
   加察覈毋致有冒籍冒姓頂替諸弊其書役投
   充時務遵照定例取具確實親供印甘各結方
   凖著役如無原籍地方官印結者不得收用其
   年满送部考職之時各衙門於咨内填寫並無
   假姓冒籍字様本部方凖收考若有冒籍冒姓
[017-38a]
   等弊事發本人革去職銜照律治罪其不能稽
   察之該管官照失察例罰俸六月○又覆凖凡
   額設書役年滿出闕該管官員慎擇僉㸃取具
   鄰右及親族並無重役買闕等弊連名保結方
   凖收録該管官員加具印結申報上司衙門存
   案如有暗行頂買索取租銀之處将該管官員
   革職闕主人等按律治罪倘督撫陽奉隂違不
   除積弊将該督撫照徇庇例降三級調用○七
[017-38b]
   年議凖外省府州縣各衙門書役投充務取具
   並無重役冒充親供互結該地方官加具印結
   彙造役冊申送該管稽察衙門方凖著役每於
   年終該役出具並無過犯連名互結地方官加
   具印結申送該管道員衙門如無廵道地方責/成守道無道員地
   方責成按察使/令其專管稽察倘有五年役滿不退者将該役
   斥革治罪或舞文弄法招搖撞騙包攬辭訟侵
   欺錢糧者該司道訪拏按律治罪府州縣官不
[017-39a]
   行察出照徇情例降二級調用專管司道不行
   察出失察一二名者罰俸三月失察三四名者
   罰俸六月失察五名以上者罰俸一年失察十
   名以上者降一級留任其司道鹽道關差書役
   責成督撫稽察督撫及總河總漕鹽院書役令
   各自行稽察如失察者皆照司道例處分書辦
   有指官撞騙招搖作弊平民畏其本官庇䕶不
   敢控告者許赴該管稽察衙門控告事實按律
[017-39b]
   治罪○又議凖外省衙門革退書吏将緣事情
   由及革退日期一并注明詳報督撫一經犯事
   發覺革前革後不難按冊稽覈如犯事吏役冊
   上無名将該管官照造冊遺漏例議處如規避
   失察揑稱革役在先犯事在後經督撫察出題
   叅者将該管官革職○又議凖在京部院等衙
   門闕主如仍有潛匿
  京師及附近州縣地方者事發将該管地方官失
[017-40a]
   察一名者降一級留任二三名者降一級調用
   四五名者降二級調用六七名以上者革職有
   能實力奉行拏獲一名者紀録一次二名者紀
   錄二次三名者紀録三次四名以上者加一級
   至有罪書吏遞回原籍之後仍潛入
  京師及附京州縣地方者事發亦将該地方官失
   察一二名者罰俸六月三四名者罰俸一年五
   六名者降一級調用有能拏獲二名者紀録一
[017-40b]
   次三四名者紀録二次五六名者紀録三次十
   名以上者加一級○八年議凖在外大小各衙
   門有鄉紳奴僕承充書役者該督撫轉飭該管
   地方官察明革除取具並無宦僕充當書役印
   結彚齊送部存案凡充補書役皆確覈實非宦
   僕取具鄰里押結地方官加具印結送上司報
   部存案倘有實繫宦僕揑稱農民充當其主知
   而不行首明者照徇庇例降三級調用○又遵
[017-41a]
 㫖議定各省衙役犯贓本官知情故縱者照縱役犯
   贓例革職其止於失察實無知情故縱者照在
   京部院司官之例十两以上者将該管官降一
   級留任不及十两者罰俸一年令各省督撫於
   題叅疏内将本官或繫知情故縱或繫失於覺
   察詳悉聲明分别議處○十一年議凖凡各衙
   門官員如有聽信請託将役滿及革退書役聽
   其更易姓名改移籍貫濫凖入冊及掛名曠役
[017-41b]
   營求批凖等弊别經發覺如繫役滿革退書役
   本官明知故縱濫凖入冊将該本官照革役復
   入衙門例革職其役滿革役本官實不知情止
   繫一時失察凖其承充者降一級調用如繫掛
   名曠役營求批凖将該本官照徇庇例降三級
   調用倘前官将役滿革退書役及掛名曠役濫
   凖承充接任官未經察出掲報經上司察出如
   繫役滿革退書役将未經察出之接任官降一
[017-42a]
   級調用如繫掛名曠役營求批凖将未經察出
   之接任官降一級留任○十二年議凖各部院
   衙門役滿書吏於考定職銜後即著五城司坊
   官限一月内令其回籍倘司坊官将冊内有名
   之人不行催令回籍容留在
  京城並復行來京潛住将容留之司坊官照容留
   廢官例按名數分别議處其各部院衙門責革
   書辦亦交與該司坊官嚴催令於一月内起程
[017-42b]
   回籍並行文本籍地方官嚴行管束如潛住
  京城将容留之司坊官亦照容留廢官例議處倘
   實繫失於覺察以致役滿逗遛或業經催令回
   籍後來京潛住者照失於覺察例罰俸一年其
   籍隸大宛二縣者令該縣将各役年貌住址三
   代墳墓造冊咨送都察院令該城御史按冊確
   察果繫本
  京籍貫有墳墓房産可據者仍凖其照例居住其
[017-43a]
   非實在大宛籍貫倘有潛住招搖等弊經該御
   史察出将濫送冊結之知縣照造冊舛錯例罰
   俸一年如該城御史不行察出一經發覺将從
   前失察之該御史照不行詳察例罰俸六月○
   乾隆元年覆凖在京各衙門書吏額闕務令承
   充之人報明實在籍貫取具同郷書吏保結将
   原籍何處並見在居址地方三代姓氏於結内
   詳悉聲明該衙門務於十日内即照保結内所
[017-43b]
   開籍貫居址三代姓氏咨行吏部轉行各該省
   督撫嚴飭該地方官於文到日照例出具印結
   並取具鄰族人等甘結照各省地方逺近順天
   府定限四十日直隸奉天山東河南等省定限
   三月江蘇安徽江西浙江湖北湖南陜西甘肅
   等省定限四月福建四川廣東廣西雲南貴州
   等省定限六月務於所定限内将印甘各結咨
   送到部轉送各該衙門以結到之日凖其著役
[017-44a]
   仍令該督撫飭令該管上司稽察如該地方胥
   吏人等抑勒遲延不依限出結者除将勒索之
   書吏計贓治罪外仍将該地方官照失察衙役
   犯贓例分别議處若繫該地方官抑勒遲延即
   将該地方官照抑勒遲延例降二級調用如無
   抑勒情事遲延者仍照事件遲延例議處該管
   上司不行稽察督催照督催不力例罰俸六月
   倘有外省書吏揑稱大宛二縣土著之民該地
[017-44b]
   方官不行詳察朦朧出結将濫行出結之地方
   官照頂冒出結例革職○二年議凖各衙門於
   正額書役並酌増之貼寫幫役外復行多留者
   降一級留任○四年奏凖在京各衙門吏役犯
   贓該司官員失於覺察及後雖經自行訪出而
   承辦案件已屬錯誤者仍照例分别議處其有
   案件並無舛錯而書役在外指騙得贓該司司
   官能首先訪出究治凖其紀録二次其會同禀
[017-45a]
   究之同司各官亦免其議處○五年奏凖在京
   各部院衙門書吏凡外省府州縣民人充役者
   若繫各衙門事簡書吏及宗人府律例館供事
   統竢五年役滿該衙門咨部考職由部彙至三
   月考試一次考試之後即将該書吏姓名籍貫
   造冊咨送都察院轉交五城司坊官務令一月
   内回籍取具印結送院存案仍行文該書吏原
   籍督撫取具地方官到籍日期印結送院備案
[017-45b]
   至内閣即用供事及各部院衙門繁闕即用書
   吏亦於役滿之後該衙門出具考語咨送到部
   掣定職銜照例行文該衙門飭令回籍其中有
   情願簡選人員該書吏呈明本衙門咨送到部
   照例三月簡選一次簡選之後亦即将該書吏
   姓名籍貫造冊咨送都察院轉交五城司坊官
   亦限一月内令其回籍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卷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