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1a]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卷一百三十一
工部
都水清吏司
河工一
一職掌順治初年設河道總督一人駐劄濟寧
州後移駐/清江浦綜理黄運兩河事務通惠河分司一
人駐劄通州北河分司一人駐劄張秋南旺分
[135-1b]
司一人駐劄濟寧州夏鎮分司一人駐劄夏鎮
中河分司一人駐劄呂梁洪南河分司一人駐
劄髙郵州衛河分司一人駐劄輝縣分管所屬
境内嵗修搶修等事○康熙四年裁衛河分司
歸於彰衛懷道管理○十五年裁南旺分司歸
濟寧道管理又裁夏鎮分司所有滕嶧二縣河
道各牐歸東兗道管理沛縣河道各牐歸淮徐
道管理○十七年裁北河分司分歸濟寧天津
[135-2a]
二道管理又裁中河南河分司分歸淮揚淮徐
二道管理○又議準滕縣河務改歸濟寧道管
理○又覆準河南歲修工程暫交該撫料理竢
江南大工告竣仍照舊例總河親勘具題○又
議定山東河南特設管理道官一應督修挑築
辦料諸務均令河道協同催䟎聨銜會詳一例
責成○二十二年
諭河工關繫緊要蘭家渡決口築塞方完河南隄岸工
[135-2b]
程專令河南廵撫暫行料理如有應會總河事務仍
移文商𣙜毋誤欽此○二十三年
諭朕觀高家堰地勢高於寳應高郵諸水數倍前人於
此作石隄障水實為淮揚屏蔽且使洪澤湖與淮水
并力敵黄衝刷淤沙關繫最重今高家堰舊口及周
家橋翟壩修築雖久仍須嵗嵗防䕶不可輕視以隳
前功欽此○又
諭蕭家渡九里岡崔家鎮徐升壩七里溝黄家觜新莊
[135-3a]
一帶皆𦂳要近澑之處甚為危險所築長隄與逼水
壩須時加防䕶大約運道之患在黄河禦河全憑隄
岸若南北兩隄修築堅固可免決齧則河水不致四
潰水不四潰則濬滌淤墊沙去河深隄岸益可無虞
今諸處隄防雖經整理還宜培薄增卑隨時修築以
防未然又如宿遷桃源清河上下舊設減水諸壩蓋
欲分洩漲溢一使隄岸免於衝決可以束水歸漕一
使下流疏洩可無淮弱黄强清口噴沙之患近來凡
[135-3b]
有決工皆仿其意不過暫濟目前之急雖受其益亦
有小損倘遇河水泛溢乘勢横流安保今日減水壩
不為他年之決口乎當籌畫精詳使黄河之水順軌
東下水行沙刷永無壅決則減水諸壩皆可不用運
道既免梗塞之患民生亦無墊溺之憂庶㡬一勞永
逸河工可告成欽此○三十二年奉
旨河南工程不必行總河往勘照該撫所請修築○三
十六年
[135-4a]
諭海口為黄水入海之道所關甚屬緊要河道總督每
年委賢能河官專管修理勿致壅滯欽此○三十七
年設永定河分司○三十八年
諭朕審視黄河之水見河身漸高登隄用水平測量見
河較高於田行視清口高家堰則洪澤湖水低黄河
水高以致河水逆流入湖湖水無從得出泛溢於興
化鹽城七州縣此災之所由生也治河上策惟以深
濬河身為要諸臣並無言及此者誠能深濬河底則
[135-4b]
洪澤湖水直達黄河七州縣無泛溢之患民間田廬
自然涸出不治其源徒治下流終無禆益今朕親閲
下河到海之口及射陽湖一帶淤墊之處總河所帶
効力人員甚多可速分委并力開濬蓄積之水倘能
稍洩亦有益也至於黄淮交匯之口過於徑直所以
黄水常逆流而入今宜將黄河南岸近淮之隄更迤
東長二三里築令堅固淮水近河之隄亦迤東灣曲
拓築使之斜行會流則黄水不致倒灌入淮矣再河
[135-5a]
流不迅急無以刷去河底之沙河直則澑自急澑急
則沙自刷而河自深宜於清口之西數灣曲處試行
濬直如直濬有益漸將上流曲處嵗加直濬庻㡬黄
河之險自除而河底漸深洪澤湖之水漸出七州縣
之水患可漸息矣欽此○四十年覆準裁通惠河分
司歸通永道管理○四十四年奉
旨直隸山東河道與總河相距甚逺應照河南例令各
該廵撫就近料理○四十八年
[135-5b]
諭河防𦂳要不可稍忽宿遷以下有清水入黄河得以
刷沙遄行宿遷以上至河南一帶無清水入黄河必
須將兩岸隄工小心修防令水不出漕𨗳水由漕中
行無淤沙之患至於黄河發水由上源寧夏而來著
陜西總督轉行寧夏同知遇黄河長水時速報總河
河南廵撫豫為修防欽此○雍正二年議準以河南
武陟中牟等縣隄工緊要設副總河一人管理
豫省河務○三年覆準豫省增設河官凡嵗修
[135-6a]
搶修均令河汛各官專司其事倘遇𦂳要大工
仍令沿河印官與汛河各官協同辦理○四年
諭近年豫省河務險工下移隄岸完固山東河務甚屬
緊要向繫山東廵撫管理但廵撫有地方責任恐不
能兼理河務山東與河南接壤令副總河兼管欽此
○又議準直隸河道分為四局南運河與臧家
橋以下之子牙河苑家口以東之淀河為一局
令天津道就近管理舊有天津同知泊河同知
[135-6b]
及各地方管河同知通判縣丞主簿等官悉歸
管轄永定河分為一局將永定河分司改為河
道駐劄固安縣總理其沿河州縣各增設丞簿
等官以資分防除所有同知一人外將向來効
力人員一㮣徹囘運河分為一局徹去分司歸
通永道兼管其管河州判等官悉歸管轄苑家
口以西各淀及
畿南諸河為一局將大名道改為清河道移駐保
[135-7a]
定府舊有管河同知通判州判丞簿等官悉歸
管轄○又議準設江南葦蕩營叅將一人守備
二人○五年議準黄河南岸劉家口壩工歸商
虞二縣就近管理○又奏準豫省險汛下移於
開封府南岸增設主簿一人管理開封府下北
河增設廵檢二人一駐祥符陳留適中之地一
駐蘭陽儀封適中之地遇險要工程協同㕔汛
各官辦理其祥符北岸汰黄隄一道亦令管理
[135-7b]
修墊○六年議準江南河營設叅將一人統轄
淮徐九營淮揚十一營每營設守備一人淮徐
淮揚各設游擊一人除舊存七營外如額建設
以專責成○七年
諭治河之道惟有使黄水暢流無所壅滯則永慶安瀾
然使黄水無所壅滯必須保固高家堰隄工使清水
力能敵黄且以助其暢流之勢從前總河雖將石工
稍加幫修不若多費帑金於隄工險要之所及卑薄
[135-8a]
之處皆加修石工務令堅固高厚以為久逺之計欽
此○又
諭副總河專理北河總河兼理南北兩河之事今朕欲
分任南北兩河又思治河之道必合全河形勢通行
籌畫方可疏𨗳安瀾若分令兩人管理亦有推諉掣
肘之處著詳議具奏欽此遵
旨議準河之南北因地而分其原委分流本屬一貫河
臣雖分兩人而辦事應如一體請授總河為總
[135-8b]
督江南河道提督軍務授副總河為總督河南
山東河道提督軍務分管南北兩河其有江南
河東修理工程令公同商酌會槀具題倘遇𦂳
要搶修一面堵築一面知會不得藉會商為名
以致遲誤工程至題補河官及奏銷錢糧等事
仍令分辦○又議準設河南豫河懷河守備各
一人○八年議準設直隸河道總督一人○九
年議準增設石景山同知一人屬永定河道管
[135-9a]
轄○又覆準山東運河一應修築隄岸牐壩工
程均責令管河㕔汛等官分司修防不得推諉
倘有疎虞題叅賠修如别案大工仍令地方官
與管河各官分段修築○又覆準江南邳睢同
知照舊管黄運兩河工程宿虹同知專管黄河
兩岸一百四十餘里並將宿桃中河通判舊管
黄河葉家莊竇家林等工歸於該同知管理宿
桃中河通判改為宿遷運河通判管理宿遷至
[135-9b]
古城運河兩岸子隄長九十里並將宿虹㕔舊
管運河兩岸隄工長四十八里歸於該通判管
理安清中河通判改為桃源安清中河通判原
管運河自桃源三汊河起至清河縣楊家莊止
兩岸子隄又運鹽中河一道自運口沿河牐起
至安東縣止並將宿桃中河通判舊管古城以
下至三汊運河兩岸子隄歸於該通判管理海
防同知原駐廟灣應移駐童家營適中之處改
[135-10a]
為分管山安南岸河務海防同知將外河㕔南
岸工程之内自新港頭工起至山安交界陳家
社計長百有五里又山安㕔南岸工程之内自
陳家社起至陶家社竈土隄尾止計長六十一
里歸并該同知就近管理增設廵檢把總各一
人管理原屬外河㕔所管上河汛新港頭起至
葉家營止工長六千二十七丈江防同知改為
揚河江防同知駐劄𤓰洲原管江口及三汊河
[135-10b]
迤南河道二十五里將揚河㕔工程之内自邵
伯迤北高江交界三十里舗起至三汊河止兩
岸各工長八十里分歸管理○十年議準設江
南河庫道○十二年議準設山東運河道○又
議準直隸復設大名道兼管河務又增設永定
河北岸同知三角淀通判○乾隆元年
諭治河之道在因其勢而利導之司河務者必將全
河形勢熟悉胸中隄防疏濬在在得宜始可以行
[135-11a]
所無事而致安瀾之慶也黄河自河南武陟至江
南安東入海長隄綿亘二千餘里舊設總河一人
駐劄清江浦雍正七年復設河東總河誠慮鞭長
不及故俾南北分隸各有責成惟是河流日久變
遷舊險既去新險復生其間防浚事宜有病在上
流而應於下流治之者有病在下流而應於上流
治之者必須通局合算同心協理庻無顧此失彼
之憂若河臣於南北形勢未能洞悉遇有開河築
[135-11b]
隄等事或至各懷意見彼此參商則上游下游必
有受弊之處所關匪細徐州府當南北之衝為兩
河關鍵最為緊要見設南河副總河應移駐徐州
以專督率如兩河有應會商事宜就近可與南北
河臣公同踏勘應開浚者即行開浚應堵築者即
行堵築毋得推諉亦無得掣肘於河務似有禆益
著江南總河河東總河確議具奏欽此遵
旨議定副總河移駐徐州凡兩河應行會商事宜即
[135-12a]
就近與南北河臣公同酌議立即舉行其毛城
舗等處減水牐壩就近督率徐屬㕔營按時啓
閉隨宜辦理如病在上流而應於下流治之者
北河臣豫為知會副河臣與南河臣踏勘定議
興工如病在下流而應於上流治之者南河臣
亦即知會副河臣與北河臣踏勘定議興工如
上流開河築隄有礙下流下流開河築隄有礙
上流並知會副河臣會勘妥議其動用錢糧仍
[135-12b]
照南北工程定例○又議準山東增設黄運河
守備一人○二年徹囘江南副總河○又議準
江南徐屬同知改為銅沛同知並增設豐蕭碭
通判一人其餘十五㕔仍舊管理○又議準山
東東平濟寧二州泉務令各該州州同管理汶
上滕鄒泰安滋陽寧陽六縣泉務令各該縣縣
丞管理平隂萊蕪肥城三縣泉務令泰安府經
歴管理曲阜泗水二縣泉務令兗州府經歴管
[135-13a]
理䝉陰縣泉務令沂州府經歴管理新泰縣泉
務令該縣上泗莊廵檢管理嶧縣泉務令滕縣
縣丞兼管魚臺縣泉務令濟寧州州同兼管仍
聽管泉通判管轄其地方一切公務管泉各官
均免其差委至該州縣泉源泉河及䕃泉樹木
沿河柳株均責令該員督率泉夫不時疏濬栽
植倘因循怠惰泉務廢弛即將專管之官叅究
如通判不實力廵察通同徇隐該督撫一并叅
[135-13b]
處至冬閒協挑運河亦令該員管押其有泉州
縣印官改為兼管官令其稽察催䟎仍令管泉
通判不時廵察所屬如泉流暢達樹木繁茂有
益運道該河道總督酌量具題予以議叙○又
奏準廵視山東漕運御史與河臣協同督察大
濬小濬工程○三年
諭毛城舗工程漸次就緒但此地至洪澤湖河湖水
道六百餘里經過十數州縣土壤相錯若無專官
[135-14a]
統轄則丞簿微員呼應不靈所有一切隄岸壩座
工程未必經久堅固况見在修防疏濬尚須逐年
料理則歲修之費當豫為籌及者著總河會同總
督悉心妥議於就近㕔員中歸并何官管轄並酌
定歲修之費若干毎年冬末春初河水未發時相
度修治俾地方永受其益欽此遵
旨議準毛城舗減水壩迤下河道令豐蕭碭河務通
判銅沛河務同知邳睢靈壁河務同知宿虹河
[135-14b]
務同知山盱河務通判各照所屬地方分界管
理子堰或經卑薄河道間有淤阻均令隨時修
補疏𨗳○又議準河南商邱虞城三汛隄工應
清界址虞隄自一堡至火神廟止長千有五十
丈五尺改撥商汛與商隄相接商隄自五虎廟
東埠口至蕭家莊止長千有九十一丈改撥虞
汛與虞隄相接曹縣越隄一段長一百八十八
丈東九十四丈改撥虞城上汛西九十四丈改
[135-15a]
撥商邱汛則工段聨絡便於廵防○四年議準
設河南儀考通判○又議準設永定河營守備
○又奏準洪澤湖發源桐栢淮泗及七十二谿
等處閒嵗冬春河臣會委大員將河形水勢通
塞衰旺以及分支合流可引可截各情事詳細
勘明豫為酌定○五年議準設河南曹儀通判
○又議準山東兗沂曹道兼管黄河工程○又
議準總河所轄漕河每年應詳按形勢察明脈
[135-15b]
絡凡各處泉河淀泊以及支河汊港關繫濟運
之處窮源溯委將道里逺近見在隄身高寛丈
尺何處發源入漕何處洩水歸宿並將各隄牐
壩舊制新增更改事宜逐一分晰繪圖黏單呈
送到部以備稽考○六年議準裁直隸祁河通
判改設子牙河通判○七年覆準河南彰德懷
慶二府通判各令兼理河務○九年奏準江南
淮徐淮揚二道原繫分廵兼管河務但河工關
[135-16a]
繫𦂳要該二道有管轄㕔汛之責嗣後應令其
專管河道○十四年奉
旨直隸河道令總督兼管又設江南協辦河務官職
掌與副總河同○十六年
諭洪澤湖上承清淮汝潁諸水匯為巨浸所以保障
者惟高堰一隄天然壩乃其尾閭伏秋盛漲輙開
此壩洩之而下游諸縣胥被其患冬月清水勢弱
不能刷黄往往濁流倒灌在下游居民深以開壩
[135-16b]
為懼而河臣轉藉為防險秘鑰二者恒相持朕南
廵親臨高堰循隄而南越三滚壩至蔣家牐周覽
形勢乃知天然壩斷不可開夫設隄以衛民也隄
設而民仍被其災設之何用若苐掣流緩漲自保
上游搶險各工而鄰國為壑田廬渰没弗復顧惜
此豈國家建立石隄保障生靈本意耶為河臣者
固不當如此存心也天然壩當立石永禁開放以
杜絶妄見近者河臣等於開天然壩亦深以為非
[135-17a]
而請於三滚壩外增建石滾壩以資宣洩朕親臨
閲視謂增三為五即以過水一二尺言之向過三
尺者即為五尺向過六尺者增而至丈是與天然
壩名異實同人必有議其巧避開壩之名而隂襲
其用者是當為之限制上年滾壩過水三尺五寸
天然壩仍未開放應即以是為準俾五壩石面高
下維均以仁義禮智信為之次仁義禮三壩一如
其舊智信二壩則於石面之上加封浮土必仁義
[135-17b]
禮三壩已過水三尺五寸猶不足以減盛漲則啓
智壩之土仍不減乃次及於信斯為節宣有度較
之開天然壩之一徃莫禦者懸殊矣再高堰石隄
至南滾壩以南舊用土工石隄有首無尾形勢不
稱應自新建信壩北雁翅以北一律改建石工南
雁翅以南至蔣家牐水勢益平則石基甎甃如此
方首尾完固屹如金湯永為淮揚利賴至洪湖束
水藉以刷黄而上游宿虹鳳潁諸邑嵗被水患議
[135-18a]
者謂洪湖盛漲諸邑先被其災洩洪湖仍於上游
無補自朕觀之漲減則上游之漫溢者亦減此固
在封疆大吏於未被水時先事綢繆而司水土者
亦未可謂閭閻休戚非己職掌所在而專以束水
保隄為得計也河工宿弊不可枚舉而無益之費
尤多或明知無用而因循不廢或因以為利而妄
事興修即以朕廵視高堰一隄之内已不勝屈指
數然觀河臣管領河漕數千里民命所繫視督撫
[135-18b]
綏緝一二省者為難冒渉風雨守䕶隄防亦視督
撫坐辦案牘者為勞而督撫職在刑名錢榖事有
實據是非難掩河臣遵守章程可以福命茍安無
事則其任較易向來河臣不乏表表尸祝之輩而
糜帑養患有罪無功其識機宜得關鍵實著功效
者㡬人哉果使全不興工則置民瘼於不問河臣
㡬於虚設固無此政體如其糜脂膏以擲虚牝則
蠹弊之最巨者總之河不可不治而無循其虚名
[135-19a]
工不可不興而必歸於實用我
皇祖聖祖仁皇帝屢幸南河
躬親指示平成睿略萬世永賴朕何能仰企一二即經
臨視有所籌畫亦不敢自信為必不可易惟愛養
黎元揆理度務崇實敦本兢兢業業之衷可共白
耳將此詳悉宣諭中外臣民其庀材興工一切應
行事宜河臣會同督臣按例確估具題欽此
一河員江南河道總督一人所屬河庫道一人
[135-19b]
淮徐河道一人轄六㕔同知四人通判二人二
十四汛州同州判各一人縣丞五人主簿十有
二人廵檢七人内大壩運河二/汛各廵檢二人淮揚河道一人
轄十一㕔同知五人通判六人三十八汛州同
州判各三人縣丞十有四人主簿十人廵檢八
人十四牐牐官十有一人内一官/管四牐河營叅將一
人轄淮徐河營游擊一人守備九人千總八人
把總十有三人淮揚河營游擊一人守備十有
[135-20a]
一人千總九人把總十有七人葦蕩營叅將一
人轄守備千總把總各四人○山東河南河道
總督一人所屬山東運河道一人轄七㕔同知
二人通判五人二十八汛州同州判各三人縣
丞九人内一丞/管二汛主簿十有二人分理泉河州同
二人府經歴三人縣丞六人廵檢一人四十八
牐牐官三十一人内一官管二牐者九/一官管三牐者四兗沂曹
兼管黄河道一人轄一㕔同知一人四汛縣丞
[135-20b]
一人主簿二人廵檢一人河營守備一人千總
五人把總二人管河衛守備二人千總二人河
南開歸陳道一人轄四㕔同知通判各二人十
二汛州判一人縣丞七人主簿四人彰衛懷道
一人轄七㕔同知三人通判四人二十汛縣丞
八人主簿十人廵檢二人河營守備二人協辦
守備二人千總四人把總三人○直隸總督兼
管河道總督一人所屬永定河道一人轄四㕔
[135-21a]
同知三人通判一人十五汛州判三人縣丞主
簿各五人吏目二人通永河道一人轄三㕔同
知一人通判二人十三汛州同一人州判四人
縣丞三人主簿五人天津河道一人轄四㕔同
知通判各二人西汛縣丞三人東汛州判二人
縣丞一人主簿五人廵檢一人清河道一人轄
二㕔同知通判各一人分汛州判三人兼河務
知縣三人縣丞七人主簿三人廵檢二人典史
[135-21b]
一人大廣順河道一人轄三㕔同知三人分汛
兼河務知縣十有五人縣丞四人典史二人河
營守備一人千總八人把總十有四人垡船千
把總各一人
一河兵江南河兵九千一百四十五名内食戰
糧者千八百二十九名葦蕩營樵採兵千四百
十有九名内食馬戰糧者六十名歩戰糧者五
十九名山東河兵六百名内食戰糧者百二十
[135-22a]
名河南河兵千一百名内食戰糧者二百二十
名直隸永定河河兵千二百名内食戰糧者百
二十名石景山河兵三十名内食戰糧者三名
北運河河兵六百名内食戰糧者六十名南運
河河兵三百名内食戰糧者六十名子牙河河
兵四十名均食守糧○順治十二年設江南河
兵○康熙十七年議準江南鳳淮徐揚四府裁
去淺澑等夫設兵五千八百六十名○十八年
[135-22b]
覆準江南河營增兵五百餘名令各營弁督率
防守濬築○三十七年設永定河河兵二千名
○三十八年題準裁徐屬州縣額設嵗夫六千
九百五十名改設河兵三千三十名○四十年
覆準裁永定河河兵千二百名留八百名在工
防䕶○五十九年題準裁徐屬河兵千二百三
十名仍留千八百名以資防守○雍正二年題
準撥江南河兵千名赴河南防守○三年議準
[135-23a]
山東運河𦂳要照河南之例於江南額設河兵
内選二百名安插險要地方其江南河兵闕即
於濵河傭夫内選其熟練河務者頂補○又議
準河南堡夫募精壯丁男補額擇其諳練工程
者每年於江南河兵更換時準其㧞充河兵竢
數滿五百名將江南河兵停其調撥○四年增
永定河河兵四百名○五年
諭黄河下埽之人辦理工程不惜身命當照軍功例定
[135-23b]
以恩䘏欽此遵
旨議定嗣後黄河下埽之官兵如在事遭險入坎幸生
者照軍功保守在事有功例官加一級兵夫以
一等軍功傷例給賞身故者官不論銜級大小
照軍功陣亡例以見在職分準廕加贈給祭葬
銀外委官弁以及兵丁夫役亦照軍功陣亡例
分别給以祭葬銀如無親屬者照例委官致祭
○十二年議準河兵於霜降後工務稍閒計兩
[135-24a]
月日期照堡夫例每兵二名每月積土十五方
貯於隄工備用造冊入於該管備弁交代項下
如有闕少照堡夫積土之例分别叅處○乾隆
元年
諭江南河工額設二十河營兵丁九千一百四十五
名内戰糧百四十六名月給銀一兩五錢守糧八
千九百九十九名月給銀一兩專供力作修䕶工
程胼手胝足經嵗勤勞内有樁手一項更為𦂳要
[135-24b]
身冒危險勞苦尤多秪因額設戰糧無㡬各營樁
手大率照衆食糧一分勞異而餉同可為軫念著
將額設河兵九千一百四十五名改為戰二守八
設戰糧千八百二十九名守糧七千三百十有六
名俾勤勞較多之樁手均得領食戰糧以示加恩
優䘏之意此所改戰糧每名每月增銀五錢共增
銀萬九千餘兩著照例於外解河銀内一并動支
報銷欽此○又議準河南豫河懷河二營河兵千
[135-25a]
一百名内原撥看守浚柳船兵三百四十名應
徹囘各歸本汛修防其浚柳船別行募夫 又
奏準嗣後嵗修搶修鑲填工程須用土方河兵
擔運十分之四夫役擔運十分之六○又議準
直隸運河額設淺夫六百三名有竒盡行裁去
改設河兵六百名○二年
諭河營内有樁手一項下埽籖樁履危蹈險較之力
作兵丁更為辛苦前江南二十河營兵丁改為戰
[135-25b]
二守八俾樁手均食戰餉以賞勤勞而河南山東
尚循舊制所當照江南之例一體加恩者著將河
東二省河兵亦改為戰二守八使用力較多之樁
手得食戰糧以示朕慎重河防優䘏戎行之至意
欽此○九年覆準山東運捕泇三㕔河夫改設
河兵四百名分隸濟寧衛東平所東昌衛各千
總管轄官兵俸餉照黄河官兵之例自乾隆九
年始於本省司庫田賦銀内動支
[135-26a]
一夫役江南堡夫二千三百有八名每名月給
銀五錢牐夫三百八十名内一百八十名每名
嵗給銀十兩六錢二分餘每名月給銀六錢山
東堡夫二百三十七名月給銀同江南黄河徭
夫千三百有八名運河徭夫七十五名半均每
名月給銀一兩牐夫千三百三十六名每名月
給銀一兩二錢淺夫千一百五十三名半壩夫
九十八名軍夫五十八名半橋夫五十二名渡
[135-26b]
夫二名均每名月給銀一兩泉夫七百八十四
名每名嵗給銀十兩運河大濬額募夫六千二
十四名半小濬千二百五十五名均日給銀五
分河南堡夫千三百九十六名月給銀同山東
柳船長夫二十六名每名嵗給銀八兩埽工長
夫三十名樁埽夫四十名均每名月給銀一兩
直隸三角淀衩夫二百四十名子牙河津軍㕔
垡船衩夫各三百名西淀垡船衩夫二百四十
[135-27a]
名均每名月給銀五錢北運河衩夫一百八十
名淺夫三百名均每名月給銀一兩三錢水手
四十八名牐夫六十四名漳河防夫十有二名
均每名月給銀一兩○順治十二年定令河臣
嚴察河工官吏扣折夫食以蘇民困○康熙十
二年議準停止河南僉𣲖河夫如遇嵗修動河
道錢糧召募每夫一名月給銀二兩○十三年
覆準江南河夫亦停僉派如河南之例動河道
[135-27b]
錢糧召募○十五年覆準夏鎮分司所設淺澑
夫南旺分司所設泉夫盡行裁去北河分司所
設額夫裁半餘皆照額留用○十六年題準河
南募夫每名每月給銀一兩二錢照江南例按
日散給○二十年題準裁通州及武清香河寶
坻永清東安諸縣淺夫其額設夫役銀歸通惠
河分司召募挑濬○二十三年
諭隄工夫役風雨晝夜露宿草棲勞苦倍常所領工食
[135-28a]
無㡬恐有不肖官吏從中侵蝕必使人沾實惠不可
不加意軫䘏欽此○三十七年設直隸河工淺夫
四十年議準河工夫役工成之日内有民夫各
給印票該地方官察驗免其雜項差徭○四十
六年議準設順天所屬會清河以下七牐牐夫
一百十有二名○雍正元年
諭山東運道淺阻舊例分撥民夫濬淺濟運山東連年
薄收百姓未必堪此重役不若竟動正項錢糧召募
[135-28b]
於興役之中即寓振濟之意欽此○四年議準直隸
河工設衩夫千二百六十名分隸於各㕔汛○
又議準山東濟運諸泉各州縣均有額設泉夫
少則不敷多則糜帑應酌量增減所有役食銀
於幫貼項内給發○五年覆準徐塘口以下勝
陽山等處新建三牐每牐各設牐夫三十名○
又議準豫省河工社夫名色永行禁止○又題
準東省黄河㕔所屬州縣額設徭夫千三百名
[135-29a]
每年十一月十二月正月空工應扣除役食外
每名嵗給銀九兩各州縣豫造名册解送該㕔
㸃驗分汛供役遇有險要即調集搶䕶○七年
議準東省運河額設淺澑橋牐等夫除嵗給役
食銀外每嵗各量給器具銀八錢各州縣額編
役食銀三萬二千二百四十兩有竒其不敷銀
於幫貼項下取給遇閏加增至大小濬募夫日
給工銀六分每人給器具銀二錢○八年覆準
[135-29b]
豫省堡房五百十有二座如遇州縣官升遷事
故令其造入工程錢糧交代册内如有破損照
不修礮臺烽墩例議處○又議準豫省河工增
設堡夫三百四十名○九年議準江南黄運兩
河隄岸每二里蓋堡房一座設夫二名共建堡
房千一百五十四座設堡夫二千三百八名歸
該管官弁管束住宿堡内常川廵守每日責令
擔積土牛以資修補隄工之用○十一年議準
[135-30a]
直隸運河嵗需疏濬應設淺夫六百三名半○
十二年議準黄河一堡二夫寒暑兩月免其積
土每月積土十五方運河一堡二夫糧船往返
修補犁溝橛眼每月積土十二方該管汛官各
將堡夫所積舊土報明備案以雍正十二年正
月為始每名每月如數擔積造於新土冊内彚
報並入交盤以專責成○十三年議準東省有
泉之十七州縣泉夫七百八十四名自雍正十
[135-30b]
三年為始每名嵗給銀十兩在各州縣地畝銀
内照河夫幫貼之例攤入大糧減正加耗分徵
支給嵗以春夏秋三季在本境浚泉栽柳冬季
調赴運河一例均令濬淺○乾隆元年
諭河南武陟縣木欒店沁河隄工關繋居民廬舎每
年定為民夫修築以防水患里民按畝攤錢計二
千四百餘緡頗為地方之累若設立長夫三十名
嵗支工食三百六十兩即可省民間二千餘金著
[135-31a]
河南總督照此辦理其長夫工食即動豫省存公
銀不得私毫累民永著為例倘胥吏土豪仍借名
科斂從重治罪欽此○又議準豫省浚栁船六十
二向撥河兵看守今河兵既各歸本汛廵守應
募長夫六十二名每名嵗給銀八兩運料之時
加募水手浚船三名栁船五名每名日給銀五
分○二年覆準河南孟縣小金隄設樁埽夫四
十名每名嵗給銀十二兩遇閏加增一兩○三
[135-31b]
年覆準東省疏濬運河除器具銀外每夫日給
工銀五分以為定額○又奏準東省滕汛彭口
大濬募夫三百名小濬百名均屬不敷應於嶧
汛募夫大濬四百名小濬二百名内各減去百
名歸於滕汛募用○又覆準江南新建之正二
牐仍名通濟正三牐仍名福興龍王牐仍名清
江其淤閉之廣濟牐别築草壩原設牐夫三十
六名以三十名隸通濟牐清江牐原設牐夫三
[135-32a]
十三名應減去三名福興牐應設牐夫三十名
即將廣濟清江二牐所減牐夫九名撥用外再
召募二十一名以符額數○五年覆準黄運湖
河隄工額設堡夫所積土牛改築子堰每夫二
十名内選撥六名潑水夯硪免其積土○六年
奏準裁豫省浚船長夫四十名○十年議準東
省距河窵逺之泉夫協濬運河皆非素諳每名
額支工食銀十兩嗣後扣除六兩嵗於霜降前
[135-32b]
照數於司庫内撥解河庫轉發沿河州縣代為
召募如有餘剩仍令節存道庫以為大小濬通
融辦理之用餘銀四兩仍照舊例按名支給止
令在本境疏泉栽栁計沿河泉夫滕縣四十名
嶧縣二十名魚臺縣二十名濟寧州九名汶上
縣四十三名東平州七十八名内除八名撥防
戴村壩例不濬河共泉夫二百二名均繋沿河
近便仍令照舊協濬毋容扣銀别募其距河窵
[135-33a]
逺之泰安縣泉夫一百二十一名平隂縣泉夫
十名令汶上縣代募萊蕪縣泉夫九十名肥城
縣泉夫三十五名令東平州代募新泰縣泉夫
七十五名令東阿縣代募寧陽縣泉夫六十一
名令嘉祥縣代募泗水縣泉夫六十名曲阜縣
泉夫四十名鄒縣泉夫三十名滋陽縣泉夫三
十六名䝉隂縣泉夫十有六名均令濟寧州代
募○十一年議準直隸運河向設淺夫六百三
[135-33b]
名半嗣於改設河兵案内全行裁去但每嵗運
河揠淺究非河兵所素習除零數不計外應酌
復舊額之半設淺夫三百名每名月給銀一兩
二錢照北運河衩夫之例動支紅撥銀給發報
部覈銷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卷一百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