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2m0013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清-高宗弘曆 (master)


[152-1a]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大清㑹典則例卷一百四十八
   都察院四
   一侍儀順治三年定朝㑹
 御殿都察院滿漢堂官先入候
 駕應行禮者於
  中和殿行禮畢趨出於
  太和殿西檐東嚮立○乾隆十四年議準
[152-1b]

廟内
 聖躬對越之地向例用御史四人侍儀與陪祀王公
   百官行禮之處用御史監禮無别實為未稱嗣
   後用禮部都察院堂官各二人分立東西侍儀
   以隆體制若遣官致祭仍用/御史四人監禮
   一朝㑹糾儀順治初年定常朝糾儀東西班滿
   漢御史各二人
[152-2a]
  天安門外宣
 詔
  午門外頒時憲書頒
 賞文武鄉㑹
  殿試進士舉人謝
 恩東西班滿漢御史各二人○十四年定
 御經筵設滿漢御史各一人
  殿内東嚮立○十八年題準
[152-2b]
  大朝日滿漢御史稽察有失誤者題叅○康熙五
   年題準凡朝期鴻臚寺將謝
 恩官名數先送印册到院臨期糾儀御史照册察收
   職名○二十年題準
  殿右檐下設滿御史二人王公行禮處東西班設
   滿御史各二人百官行禮處東西班上中下滿
   漢御史各二人○五十四年定
 御門聽政設滿漢御史各二人於西階下東向立有
[152-3a]
   跪立升降失儀者指名題叅○雍正二年奉
㫖嗣後朝㑹行禮該稽察御史嚴察遇有失儀者即行
 糾叅若不糾叅經朕令人察出必行治罪○又
諭行禮排班於左右兩翼選侍衛四人令隨御史稽察
 有不按班次往來行走者著御史指與侍衛拏叅欽
   此○又題準凡遇朝期各部院漢官亦分列左
   右翼排班庶序次齊而稽察亦易○十二年議
   準常朝大小官員務遵定例按品序坐如攙越
[152-3b]
   失次或有起立拱揖聚談不恭者糾儀御史同
   吏禮二部司官題叅如徇情不行叅奏者一并
   議處再坐班時看守
  午門
  闕門
  端門之官兵將閒雜人等約束不得任其出入行
   走倘不遵定制亦令糾儀御史題叅分别議處
   ○十三年議準常朝日八旗官照部院各官儀
[152-4a]
   注按品列坐竢察班御史等挨次收取職名如
   有攙越班次及爭遞並代遞職名者御史等題
   叅○乾隆元年議準凡大朝日書役閒雜人等
   交與守衛
  午門
  闕門
  端門之官兵嚴行管束各官從役等著該旗差出
   之驍騎校㑹同守衛朝房之歩軍尉歩軍等嚴
[152-4b]
   行管束臨坐班時令從役等退出
  闕左右門外嗣後如有前後行走無忌者御史等
   將管束不嚴之官並其主一并叅奏○二年奏
   準恭逢
皇太后聖誕及元日長至行慶賀禮設滿御史二人於
 慈寧門外檐下避立二人於
  長信門外儀駕之末設漢御史二人於
  午門外○又奏準設漢御史二人於
[152-5a]
  闕門二人於
  端門均各分東西班稽察一應各官家人不許擅
   入違者拏究治罪其主交部議處○又奏準常
   朝日滿漢文武大小官均如期齊集坐班如有
   事故先期於朝單内聲明至期御史等逐一稽
   察如有無故不到者題叅○六年奏準常朝日
   八旗官如仍前疎忽到班寥寥無㡬御史等將
   官員過少旗分察明緣由題叅
[152-5b]
   一祭祀糾儀順治初年定

廟祭祀
 皇上行禮處東西班滿御史各二人侍儀王公行禮
   處東西班滿御史各一人百官行禮處東西班
   滿漢御史各二人告祭


[152-6a]
太廟
 社稷東西班滿漢御史各二人祫祭前期一日告祭
中殿東西班滿漢御史各二人
後殿東西班滿漢御史各二人
 躬耕耤田所東西班滿漢御史各二人備侍
 御齋宫滿漢御史各二人祈雨報祀東西班滿漢御
   史各二人救䕶
 日
[152-6b]
 月食東西班滿漢御史各四人祭祀監宰牲滿漢御
   史各一人專委掌/京畿道○十八年題準凡祭祀令滿
   漢御史稽察有失誤者題叅○又題準凡祭祀
   齋戒滿漢官職名均由太常寺開送令滿漢御
   史稽察有失誤者題叅○康熙二十五年議準
   凡祭祀各官排班有喧語失儀及祭未畢先趨
   走往來者御史題叅○雍正元年奉
㫖躬祭
[152-7a]

廟日令滿御史二人於駕未出之前在外管轄駕出於
 豹尾班後黄龍大纛前管轄於齋戒前一日開列職
 名送領侍衛内大臣具奏○五年奉


廟祭祀所闗綦重理宜潔誠齋戒嗣後令御史二人前
 往壇内稽察如有不恭即行叅奏○七年議準凡遇
[152-7b]
天壇
地壇
祈榖三大祀令旗下大小官員各在本衙門齋宿奉
㫖在旗下衙門齋宿時令都統御史察旗叅領侍衛照
 常稽察○九年議準嗣後祭祀御史禮部官飭令陪
   祀執事官各行管束從役人等不得擅入栅䦨
   如有將轎馬擅入栅䦨喧擁者照例分别治罪
   該管官故縱者議處○十二年議準陪祀官或
[152-8a]
   在本任衙門齋宿或在署理辦事之處齋宿必
   注明册内以憑稽察○又奏準凡祭祀
 車駕出入
  午門外左右翼各令御史二人稽察齊集各官按
   班跪迎跪送○乾隆元年議準祭
太廟
 社稷陪祀執事官著在公所齋宿交與稽察齋戒之
   都統御史等稽察○二年議準陪祀各官於太
[152-8b]
   常寺文到之日該管官嚴行稽察務令到署齋
   戒不得藉端規避其實有疾病事故者聲明緣
   由行文到院察覈至齊集處御史收取職名倘
   有無故不齋戒或已開明齋戒而不至齊集處
   者皆指名題叅○五年奏準祭祀日陳設祭品
   畢令御史㑹同太常寺官徧行廵察如有褻慢
   諧笑者題叅○七年奏準
 躬祭大典扈從大臣官員例應於
[152-9a]
  午門前乘騎者仍令領侍衛内大臣等分撥親軍
   伺候牽馬並交與後管内大臣御史等管束毋
   致喧譁其僕從人等不許溷入馳驟如違例牽
   馬入朝乘衆雜㳫馳驟者該管官拏究并將其
   主叅處○十年覆準
 御齋宫日陪祀官員接
 駕後各擇潔淨處所齋宿稽察齋戒之都統等定於
   申酉時在
[152-9b]
壇門外察收職名至四更時禮部本院委官察收職名
   如陪祀不到者題叅○十年奉
 㫖嗣後祭祀齊集處著承行稽察之部院於次日繕
  摺開注情由呈覽○又議準祭祀齊集處文官由
   吏部武官由兵部開列名單移都察院稽察吏
   部滿漢官亦令稽察○又奏準每祭祀齊集處
   滿漢御史各一人率筆帖式二人收取文三品
   武二品以上職名如遇
[152-10a]
 躬詣行禮均繕摺奏
 聞○十四年奉
 㫖嗣後凡遇齋戒有衙門之大臣等雖兼别職皆著
  在本衙門齋宿無衙門之領侍衛内大臣散秩大
  臣等著在紫禁城内齋宿如有違者一經察出定
  行治罪近侍御前侍衛等亦著在紫禁城内齋宿
   ○又議準凡祀

[152-10b]

 親詣行禮以滿漢都御史侍儀王公行禮處以滿御
   史百官行禮處以漢御史監禮外若遣官行禮
   壇上殿上以滿漢御史各二人百官行禮處以
   滿漢御史各二人監禮以上糾儀等事均按資/輪直由掌京畿道辦理
   一鄉㑹試監察順治八年題準順天鄉試及㑹
   試差滿漢御史各二人監試○十七年議準房
   官闈中作弊許主考不時糾叅若主考通同作
[152-11a]
   弊許監試御史不時糾叅○十八年題準順天
   鄉試差漢御史二人入場總理諸務二人管理
   捜檢㑹試差漢御史二人為内場監試二人為
   外場監試○康熙三年
諭監試廵察御史除應廻避者不開外其餘各員都察
 院開送禮部列名題請欽此○十年題準嗣後鄉㑹
   試内場監試外場廵察仍兼差滿御史○十八
   年議準順天鄉試設内簾監試滿漢御史各一
[152-11b]
   人㑹試亦照此例行如考官私訪聚談薦卷私
   通小帖分閲硃卷私帶入房有闗科場情弊者
   即行題叅○三十六年停止内簾監試○三十
   九年復設内簾監試滿漢御史各一人○雍正
   二年
諭闈中謄錄弊端甚多其有賄囑者則謄錄精工否則
 潦草舛錯致誤佳文著知貢舉監試御史嚴行申飭
 其謄錄不工者必重加責懲令其重錄並令對讀官
[152-12a]
 嚴飭各生悉心校對勿使錯誤倘外簾官失察日後
 發覺將該管官一并議處欽此○六年議準鄉㑹試
   外簾官私閲試卷許監試御史題叅如隱匿疎
   漏未能題叅者别經發覺將御史一并議處○
   七年議準鄉㑹試筵燕該衙門委官專司其事
   吏役從人不許擁擠上堂如有玩法擁擠者即
   行拏究監試御史將該管官指名題叅○乾隆
   四年
[152-12b]
 諭科場夾帶文字乃士子最下之劣習若不嚴行察
  禁則荒疎不習之人多得僥倖入彀而真才轉致
  遺棄於掄才之典大有闗繫著監試御史先行出
  示曉諭臨㸃名時再加告誡務將夾帶之弊盡行
  革除倘仍有不肖之徒玩視功令者即行叅奏交
  部照例治罪毋得姑容欽此○六年
 諭入場之時監試御史等必須嚴加捜檢不可虛應
  故事倘有寛縱疎漏必將該管官從重議處欽此
[152-13a]
   ○又
 諭凡有闗渉科場情弊者著都察院五城御史歩軍
  統領順天府内外簾監試御史即行嚴拏治罪不
  稍寛貸欽此○又議準順天鄉試監試提調官責
   令彌封所官於各役彌封時毋得别所人役擅
   行往來彌封後約謄錄所官呈堂交送毋許兩
   所人役近身私語責今謄錄所官呈堂交送如
   有草率淡抹者即行責懲仍令重謄責令對讀
[152-13b]
   所官務令一對一讀庶無差誤該監試等仍不
   時稽察並嚴飭各所實力奉行如有不遵將該
   管官題叅○九年奏準順天鄉試外場廵察御
   史均由該處先期奏請
 欽命於七月二十八日即往貢院大門外駐宿凡運
   送供給及進院夫役並主考同考官從役均由
   外場廵察驗明捜檢以杜執事人役代士子懷
   挾之弊再八旗送考之叅領並每翼委出甎門
[152-14a]
   之叅領姓名先期行文各旗開送外場廵察如
   送考之叅領等官不按旗分任憑士子濫行及
   甎門叅領一任送考之人擁擠該御史題叅其
   各省貢監等亦於甎門外各増守備一人協同
   㸃名給籤如守備等約束不嚴該御史題叅○
   九年奏準順天鄉試官旗民籍一例嚴捜如有
   徇私即將監試官糾叅○十年奏準㑹試外場
   廵察御史及叅領守備等官均照順天鄉試例
[152-14b]
   行
   一武鄉㑹試監察順治八年題準順天武鄉試
   及武㑹試差滿漢御史各二人監試○康熙五
   年題準武鄉㑹試監試廵察御史照康熙三年
   文場之例行○雍正元年覆準武㑹試外場所
   取好字號皆令外場考試官與監射御史當靣
   注定較對明白務於十一日全完十二日即將
   號册親交兵部堂官按册印清卷面並將號册
[152-15a]
   所注好字號各就省分謄清一本均用兵部堂
   印送入内場○十二年奏準武㑹試兵部應按
   圍場字號請
 欽命四人每圍各有一人監試至第三場天字地字
   二圍監試即在二門東邊㸃天地二圍所取之
   人黄字宇字二圍即在二門西邊㸃黄宇二圍
   所取之人按名散卷○乾隆三年覆準武鄉試
   分圍監試均照武㑹試例行○四年覆準武鄉
[152-15b]
   試令提調監試各官武㑹試令知武舉監試御
   史將外場較射册帶入内場其選入單雙好字
   號者於交卷時驗明原填某號技勇令其覆驗
   如全不相符嚴加詳察果繫頂冐立叅送部○
   又議準武㑹試設内簾監察御史一人
   一
  殿試監察順治十八年題準凡文武
  殿試差滿漢御史各二人監試
[152-16a]
   一考試貼寫中書漢中書見任筆帖式官學教
   習各館謄錄生㧞貢生
  朝考貢監生考職均滿漢御史各一人監察○乾
   隆十七年覆準考試教習等事在
  午門之内至百人以上者該衙門行文到院開列
   滿漢御史各二人於奏委考官時恭候
 簡命滿漢御史各一人以資彈壓以上監試堂劄京/畿道挨資開列呈
   堂咨/送
[152-16b]
   一㑹同審音乾隆十年議準順天府考試童生
   該府丞移咨到院奏差滿漢御史各一人㑹同
   審音
   一出差順治十八年題準凡出差御史
 命下門上即大書迴避不見客不受書札凡送書辦
   人役一槩不收燕㑹餞送槩不得與竢領
 勅三日内即出京信宿不停沿途及入境後私書私
   餽一槩不許接受御史入境及出廵地方原有
[152-17a]
   本等儀從執事人役其鋪陳等物原繫自行攜
   帶所用蔬菜米麪原繫自發公費銀買辦如分
   外供應皆繫地方官獻媚取容所當嚴禁即御
   史攜帶主文書役家人廚役前站之類以致擾
   驛累民久經禁革除額設事物儀從外如有前
   項等弊督撫訪確即將所用之物所帶之役拏
   問題叅分别議處如督撫徇情隱諱事發一并
   治罪出差御史入境之後各官逺接叅謁久奉
[152-17b]
 㫖禁革如所屬官員越境叅謁者該御史指名題叅
   其出差御史與督撫既有糾叅之例如繫公事
   許㑹同辦理此外如設席飲酒彼此餽送互相
   結納者一槩禁革如有前項等事都察院及科
   道覈叅一并議處○乾隆元年議準遇有應差
   科道均照資俸通行引
 見其曽經出差者在履歴下注明如有託故規避者
   該堂官即行指叅○八年
[152-18a]
 諭嗣後廵城察倉官員如别有差遣在三月以内者
  該衙門委員署理如繫過三月之差者著奏請署
  理欽此○十年奉
 㫖嗣後凡請㸃差皆著引見○又議準凡廵城廵臺
   廵察
  盛京黒龍江等差由院先行摺奏引
 見
 欽命後復繕本具題○十六年奏準滿漢科道不論
[152-18b]
   所奉何差為期在一年外者將科道通行開列
   具題恭候
 欽命一人署理在一年内者由院委署至科道已奉
   廵城察倉等差而又别奉差遣需人署理者向
   例在三月外者題署三月内者委署今亦以一
   年為斷畫一辦理
   一廵城順治十年題準新資御史先試廵城○
   雍正元年
[152-19a]
諭廵視五城御史甚屬緊要向例滿洲漢軍漢人三人
 嗣後一城只差二人漢軍著歸漢人班内筆帖式亦
 著隨御史更換欽此○又奉
㫖前因廵城裁去御史一人故將漢軍御史歸并漢人
 班内分差廵城其餘仍照漢軍御史舊例不必更改
   欽此○二年奉
㫖御史廵城闗繫緊要嗣後著都察院通行開列候朕
 簡用欽此○五年
[152-19b]
諭廵視五城甚屬緊要嗣後著將御史給事中一并引
 見欽此○乾隆元年奏準請以一年更換滿御史一
   年更換漢御史輪流更代則滿漢官莅任均有
   二年之久事務可以周知其滿御史任事之日
   漢御史已經熟悉漢御史任事之日滿御史已
   經熟悉凡遇一切公事官吏無由欺隱實於地
   方有益○三年奏準廵城將籍隸大宛之科道
   槩令迴避不必開列○五年奏準滿漢廵城御
[152-20a]
   史如遇事故皆應更換之時恐二人均繫新任
   事務未能熟悉將曽經廵城各御史内差出一
   人以一年為限竢一年滿後仍照例引
 見更換則滿漢御史新舊相兼足資治理
   一廵倉順治二年定差御史一人廵視京通各
   倉○康熙二十年題準倉糧闗繫緊要差滿漢
   御史各一人稽察○二十六年停差廵倉○雍
   正五年
[152-20b]
諭在京各倉每倉或都統或副都統各一人御史中不
 論滿漢每倉各委一人專任稽察之責其支放奏銷
 等事不必經管惟倉房滲漏牆垣損壞與倉内鋪墊
 及匪類盜竊各弊察出即行文倉場侍郎知之若倉
 場侍郎等遲延不及時辦理妥協即據實奏聞倘不
 能察出弊端以致虧損倉糧著落稽察之都統副都
 統御史與倉場監督等官分賠其通州三倉即照此
 例交與通永道通州副將稽察其失察分賠之例亦
[152-21a]
 與京倉同欽此○十二年
諭向因倉庾闗繫緊要在京十倉每倉或都統或副都
 統各差一人御史各差一人專任稽察之責於倉場
 不無裨益但從前未定更代之期見在各員中有至
 三四五年尚未更換者朕思日久因循易生懈怠且
 或偶有疎虞該員慮干失察因而掩飾彌縫亦未可
 定著定為三年更代屆期各倉一同吏換若有接任
 之人未滿三年即屆更代之期者亦一例更換欽此
[152-21b]
   ○十二年議準京中各倉每年户部各撥銀百
   兩交貯倉場侍郎衙門凡有一應竒零修葺之
   處令該倉監督確估申報倉場侍郎並稽察之
   都統御史察看領銀及時修補至工程在百兩
   以上者應令稽察之都統御史㑹同倉場侍郎
   察看確估具奏興修○乾隆十年議準稽察倉
   場都統等若有出差患病服制等事在二三月
   以内者行文都察院交與稽察之御史專行廵
[152-22a]
   察有應辦者即行辦理○十三年
 諭差都統御史稽察倉務並非只令稽察倉廒㵕漏
  亦令其監察盜米等弊稽察之大臣官員僅察倉
  廒㵕漏其盜領私出等弊以為非其責任不行察
  看並非差徃本意著都統御史等嚴察盜領私出
  等弊毋得疎慢欽此○十七年奏準京通各倉每
   倉奏簡御史或給事中一人不論滿漢專司稽
   察年終更代將一年内並無短收多放攙越廒
[152-22b]
   座之處據實奏明交户部存案
   一廵漕順治二年定專差御史一人催趲漕運
   ○十四年停差廵漕○雍正七年
諭糧船過淮之時著差御史二人前往淮安專司稽察
 不許官吏人等向旗丁額外需索以致擾累其糧艘
 中攜帶物件除照例許帶外該旗丁如有挾帶私鹽
 及違禁等物者亦著該御史稽察至糧船抵通之時
 其該管衙門官吏及經紀車户人等恐有額外需索
[152-23a]
 亦著差御史二人前往稽察淮安廵漕著於二月初
 差往通州廵漕著於三四月内差往不必拘定滿漢
 各一人著都察院按期開列請㫖欽此○乾隆二年
   議奏每年差往廵漕御史四人令一人駐劄淮
   安府廵察江南江口起至山東交界止令一人
   駐劄濟寧州廵察山東臺莊起至直𨽻交界止
   令一人駐劄天津府廵察天津起至山東交界
   止令一人駐劄通州仍廵察至天津府止各按
[152-23b]
   所廵地方務使漕運遄行剔除諸弊如有不法
   弁丁即行題叅於三年為始照依駐劄地方各
   司稽察奉
 㫖南漕兩處皆給與驛馬北漕不必給與驛馬○三
   年
 諭向例漕運進京皆差御史前往山東江南廵視稽
  察今年十一月山東疏濬運河必須過完囘空糧
  艘方可興工著都察院堂官將差往濟寧廵漕之
[152-24a]
  御史先行引見即令前往山東督押囘空尾幫南
  下一竢尾幫出山東境後即駐劄濟寧協同河道
  總督辦理築壩濬河事務欽此○又議準駐劄濟
   寧天津通州之廵漕御史應照駐劄淮安之例
   均給與
 欽差官闗防○四年覆準除廵察北漕御史二人不
   給與驛馬外其駐劄天津御史一人出廵以臨
   清為界往返千有餘里所用船及廪給口糧應
[152-24b]
   照廵察南漕之例支給至駐劄通州御史一人
   出廵僅抵天津且有坐糧廳船可以乘坐毋容
   給船其廪給口糧一例給與○十年奉
 㫖每年冬月差往山東廵漕御史兼有稽察疏濬河
  道之責著都察院即照例請㫖嗣後皆於十月内
  奏請差往欽此○十七年奉
 㫖廵視通州漕務向例只委科道一人專司督催漕
  運而倉場事務則槩不與聞但通倉積弊甚多見
[152-25a]
  委大臣盤驗所有一應收兑新漕支放俸米均著
  該給事中等就近稽察○又
 諭通倉收兑漕糧積弊甚多見已特差給事中御史
  等四人駐通稽察其水次盜賣攙和等弊向所不
  免淮安濟寧天津廵察等官職所專司各有分地
  將來抵通交收倘有短少定當根究於何處盜賣
  以治其罪并將該廵察官嚴加議處欽此
   一廵鹽順治元年定兩淮兩浙長蘆河東各差
[152-25b]
   御史一人廵視鹽課○八年議準廵鹽御史一
   年更代○又題準除長蘆離都城甚近舊不立
   限期兩淮定限五十日兩浙六十日河東三十
   日在内以辭朝日為始在外以交代日為始計
   程往囘並不許枉道囘家如違限十日以上量
   行叅罰一月以上重加叅處兩月以上題叅調
   用○康熙五年題準兩淮兩浙河東廵鹽御史
   以到任日為始扣至九月足即行報滿由院豫
[152-26a]
   為題請新差御史照定期赴任接徴不得一日
   空懸○六年題準以後鹽差御史遇閏之年應
   令連閏在任十三月算一年差滿考覈○又題
   準鹽差遇閏月之年照户部題定新例作十三
   月近差扣至十一月仍於兩月前報滿逺差扣
   至十月仍於三月前報滿如無閏月之年照康
   熙五年舊例遵行○三十年議準福建兩廣各
   差廵鹽御史○五十九年議準兩廣鹽務交與
[152-26b]
   總督兼管停差廵鹽御史○雍正元年議準福
   建鹽務交與總督兼理停差廵鹽御史○四年
   奉
㫖兩浙鹽務交與廵撫兼理停差廵鹽御史○又定兩
   淮河東長蘆鹽政報滿更代本院具揭内閣辦
   理新
 勅竢
 勅書送到日該鹽政即將舊
[152-27a]
 勅具揭恭繳院轉送内閣
   一廵察臺灣康熙六十年
諭每年自京差御史一人前往臺灣廵察此御史往來
 行走彼處一切消息可得速聞凡有應奏事宜亦可
 條奏彼處之人皆知畏懼至地方事務御史不必管
 理欽此遵
㫖議準每年差滿漢御史各一人前往廵察一年更代
   如有應行條奏事件具本條奏○雍正五年
[152-27b]
諭臺灣逺隔海洋向來督學官員難以按臨考試是以
 將學政交與臺灣道兼管朕思道員管理地方之事
 又兼學政未免稍繁每年既差御史二人前往臺灣
 廵察應將學政交與漢御史管理甚為妥協見今御
 史在彼著即辦理臺灣學政嗣後永著為例欽此○
   九年
諭臺灣地方闗繫緊要廵察御史新舊兼用始為有益
 滿御史已畱任一年漢御史亦著畱任一年欽此○
[152-28a]
   乾隆十二年
 諭向因臺灣為海外要區設立廵察御史原以表正
  風俗稽察彈壓除剔弊端近㨿該撫奏該御史等
  於養㢘外又分派臺鳳諸彰四縣輪直每季約需
  費三四百金其出廵南北兩路供養夫車廚傳賞
  給各社畨黎操閲犒兵皆令各縣措備該衙門濫
  準辭訟差拘滋擾於額設胥役之外更有姦民挂
  名恃符生事該廵察既有專制一方之意而屬官
[152-28b]
  極意承應雖有情弊亦復上下相䝉等語大凡廵
  察之員或因一二事隨時特設尚於地方有益至
  限年更換在該廵察等奉命逺行既已視為傳舍
  及至彼處而積習相沿因循滋弊懦弱者茍幸無
  過坐待𤓰期喜事者擅作威福諸事多所掣肘夫
  御史所以稽察人者也今乃自作弊後先相襲恬
  不為怪豈朕差徃本意其乾隆五年以後廵臺御
  史著交部嚴察議奏臺灣本有總兵道府文武大
[152-29a]
  員足資彈壓一切案件原屬本省督撫察覈可不
  必别差廵察以滋煩擾著大學士九卿詳議具奏
   欽此遵
 㫖議準臺灣廵察自康熙年間設立以來迄今二十
   餘載兵民均各安堵未便因海宇寧謐遽弛防
   範應仍舊設立毋庸撤囘臺灣向分南北兩路
   滿漢廵察每年繫一路廵察隨從太多或致滋
   擾嗣後令其於每年農隙之時分路各廵察一
[152-29b]
   次毋庸多帶僕隸以省糜費○十七年
 諭臺灣文有道府武有鎮營足資彈壓廵察三年更
  代徒擁虛名事權則不如督撫切近又不如守令
  介在其間在有志向上者或以多事致敗而循分
  供職者多致志氣隳頺於公事殊無裨益所有廵
  察臺灣御史著三年一次命往事竣即囘不必畱
  駐候代著為例欽此
   一廵察
[152-30a]
  盛京吉林黒龍江乾隆十二年
 諭盛京等處廵察官員昨已降㫖撤囘令屆三年該
  衙門將應否差往請㫖今思三年屆期一時差遣
  未必得如許賢員應分别年分陸續差遣方為妥
  協其廵察所至將軍以下倘有簠簋不飭政事失
  宜官兵擾累及案件有無逾限皆廵察分内應察
  之事游牧地方各有大員管理其是否實心任事
  選補屬官有無屈抑並上駟院等衙門馬羣事務
[152-30b]
  是否妥協亦應一一體察於差竣之日據實奏聞
  既可悉彼處吏治民情廣明目達聰之益而廵察
  人員之能否盡職即可定其殿最欽此遵
 㫖議準廵察
  盛京以十四年為始廵察吉林以十五年為始各
   三年一次請
 㫖差遣○十七年
 諭向來廵察盛京吉林均於科道内由都察院引見
[152-31a]
  簡用至廵察黒龍江則於科道部員内由吏部引
  見辦理殊不畫一嗣後廵察黒龍江亦著於科道
  内由都察院引見欽此
   一考選御史順治十一年定漢官由貢生出身
   者不準考選○十三年題準滿漢見任三品以
   上堂官子弟不準考選○十五年議準凡試御
   史任事一年考覈實授如奉差在外差滿考覈
   ○康熙十九年議準漢官非正途出身者雖經
[152-31b]
   保舉不準考選○二十年議準捐納歳貢不準
   作正途考選滿漢督撫子弟亦不準考選○四
   十四年奉
㫖嗣後郎中補授御史停用試字員外主事照常用試
 字○雍正三年議準御史試俸如有一年期滿未能
   深信者再試一年考覈○七年
諭向日由員外郎以下授為御史者有試俸一年題請
 實授之例若奉差在外則不得與在京者一體題請
[152-32a]
 深為未協嗣後出差御史試俸一年期滿者具題請
 㫖著為例欽此○十三年議準滿洲䝉古御史員闕
   照漢御史之例於郎中員外郎等官内保送引
 見補授漢御史員闕由郎中員外郎編修檢討考選
   主事由中行評博升任者不拘食俸年限準其
   考選由别項升授者食俸二年方準考選中行
   評博由知縣升任者準其考選○又議準漢軍
   御史照滿御史之例由郎中員外郎等官内保
[152-32b]
   舉引
 見補授○乾隆三年
 諭御史員闕向來皆繫部院堂官將合例司官簡選
  保送翰林編檢亦在保送之列由吏部引見朕親
  加簡用此定例也但思部院司官及編檢人數甚
  多各堂官保送皆就所見舉出不過什之一二其
  餘衆員朕未遍覽或有可任科道而不在保送之
  列者亦未可定朕意欲將翰林部屬通行引見司
[152-33a]
  官著該堂官出具考語引見編檢毋庸出具考語
  著掌院學士引見記名之後續交吏部竢有御史
  員闕按其品級俸次開列引見候㫖補授補用將
  完之日吏部再將如何考選别行請旨欽此○六
   年奏準漢軍御史歸并漢人内一例補授○七
   年
 諭古者諫無專官故進言之路廣三代而下始設官
  而責之以言然陽城馬周之起布衣而為御史其
[152-33b]
  事猶可風也著大學士九卿督撫擇素所深知之
  人有骨鯁之氣質樸之風而復明通政治者不拘
  資格列名封奏朕將錄用焉欽此○八年奏定將
   部曹編檢合例人員奏請考試後吏部引
 見記名補用○十一年
 諭向例御史由保舉考試補授後因條奏引見記名
  特用今看來不若仍復舊制為妥著九卿於應行
  考選人員内秉公保舉請㫖考試引見候朕簡用
[152-34a]
   欽此○十三年奏準嗣後滿漢人員記名用為
   御史者按記名之先後照例引
 見補授○又
 諭各御史風聞言事不域以地但既按省分道專司
  稽察該省事務則本省之人自應廻避本省其應
  如何定例著妥議具奏欽此遵
 㫖議準除見任御史内其所任之道在本省者由院
   酌撥别道移知吏部注册外嗣後遇有御史員
[152-34b]
   闕如有奉
 㫖記名及應補人員應迴避本省者察明扣除即將
   其次之人引
 見補授○十七年
 諭國家設官分職期於有裨實政若同一官而差分
  階級於官制體統未協如翰林部曹小京官補用
  御史既經簡擢同列諫垣即應無所區别乃舊有
  五品六品之分試俸不試俸之異舊例相沿宜歸
[152-35a]
  書一嗣後給事中著仍為正五品御史皆改為從
  五品不必試俸欽此
   一内升外轉順治十七年議準御史有叅大姦
   大蠹興利除弊者别為一册以定優劣升轉時
   可即據為甄别○十八年議準御史每年二月
   八月内升外轉各一人○康熙十二年題準漢
   軍御史應入漢御史内論俸升轉○雍正元年
諭嗣後科道内升外轉不必拘定食俸年限盡行開列
[152-35b]
   欽此○十年定科道曽奉
 㫖記名褒奬議叙及申飭訓誨處分著繕一單於題
   請升轉㸃差時將單隨本進
  呈備覽○乾隆元年奉
 㫖嗣後科道官内升外轉者竢補官日離任其未得
  升之先仍食原俸辦事○三年議準滿洲䝉古科
   道照漢科道之例於每年二月八月内一并開
   列具題恭候
[152-36a]
 欽定内升外轉各一人○八年議準宗室御史遇滿
   御史升轉之時一例開列只令内升不令外轉
   ○十六年
 諭科道近列臺垣優絀易見自可不時擢用而定例
  内升外轉給事中則一年一次御史則一年兩次
  每逢奏請時自康熙雍正年間至今率降㫖停止
  者多每年徒増此題奏繁文於治理亦復無益嗣
  後三年舉行一次著為例欽此○十九年定内升
[152-36b]
   外轉京畿道將各道條奏繕造黄册進
  呈滿道槀漢道畫題漢道稾滿道畫題
   一補授掌道雍正元年奉
㫖嗣後掌河南京畿二道著都察院簡選具題○乾隆
   十五年議準按乾隆十三年軍機處㑹同吏部
   都察院議覆御史久於其任一摺内稱河南京
   畿道掌印仍聽都御史簡選保題外其餘各道
   均令滿漢一人為掌印其一道内有滿漢御史
[152-37a]
   各數人者即以滿漢資深者各一人為掌印是
   資深為掌印專指本道見任御史而言原奏甚
   明候補人員不在其内嗣後一道有滿漢御史
   數人者只就本道見任資深者轉為掌印不得
   與候補之人通較資俸
   一補授給事中雍正五年定給事中員闕將任
   内並無降革事故之御史開列職名咨送吏部
   引
[152-37b]
 見補授○五年定䝉古御史轉補給事中後將滿洲
   人員補授竢䝉古給事中升轉之後再將䝉古
   人員補授御史○乾隆八年議準宗室御史遇
   給事中員闕亦一例開列與滿御史通行引
 見如奉
 㫖轉科其所遺宗室御史員闕照䝉古御史之例將
   滿洲人員補授其稽察宗人府事務即令轉補
   之宗室給事中協同見在宗室御史一同稽察
[152-38a]
   如宗室給事中升補之後再將宗室人員補授
   御史
   一臺制沿革康熙二十八年設滿洲御史二十
   四人○五十七年設䝉古御史二人○雍正五
   年設宗室御史二人○乾隆十三年議準滿御
   史二十八人足敷辦理漢御史則有三十七人
   定數過多應照滿御史之數裁汰九員亦定為
   二十八人○又
[152-38b]
 諭御史向有坐道協道之分坐道徒屬空衘並不辦
  本道之事協道則以次遞遷其制沿自前明糺紛
  無謂今既定為二十八員與滿御史畫一應就見
  在十有五省即以此二十八人分理之省分事繁
  者多分數人並令稽察在京各部院衙門則可省
  紛更而專職業於體制方為允協著定議具奏欽
   此遵
 㫖議準按從前御史止有河南江南浙江山西山東
[152-39a]
   陜西六道分察各部院事件其餘各道皆附於
   六道之中今既各歸各道其稽察事件自應分
   隸各道按事繁簡以定額數再十有五省御史
   舊例止有十四道雖有京畿一道專刷卷宗並
   不稽察直隸事件其直𨽻事件均分隸各道今
   將京畿道與河南等道合為十五道京畿道照
   舊刷各部院卷宗並辦理直隸及
  盛京等處刑名案件稽察内閣順天府大宛二縣
[152-39b]
   應設滿漢御史各二人河南道辦理河南省案
   件稽察吏部詹事府歩軍統領衙門五城並辦
   理本衙門
 特交轉交之事及文武官考覈一應具控呈辭應設
   滿漢御史各二人江南道辦理江南省案件稽
   察户部寳泉局宣課司左右翼監督在京十二
   倉總督漕運衙門兼察三庫月摺事件應設滿
   漢御史各四人浙江道辦理浙江省案件稽察
[152-40a]
   禮部都察院應設滿漢御史各二人山西道辦
   理山西省案件稽察兵部翰林院六科中書科
   總督倉場衙門坐糧廳大通橋監督通州倉應
   設滿漢御史各二人山東道辦理山東省案件
   稽察刑部太醫院河道總督衙門兼察覈五城
   竊盜命案應設滿漢御史各三人陜西道辦理
   陜西省案件稽察工部及寳源局應設滿漢御
   史各二人湖廣道辦理湖廣省案件稽察通政
[152-40b]
   使司國子監應設滿漢御史各二人江西道辦
   理江西省案件稽察光祿寺應設滿漢御史各
   二人福建道辦理福建省案件稽察太常寺應
   設滿漢御史各二人四川道辦理四川省案件
   稽察鑾儀衛應設滿漢御史各一人廣東道辦
   理廣東省案件稽察大理寺應設滿漢御史各
   一人廣西道辦理廣西省案件稽察太僕寺應
   設滿漢御史各一人雲南道辦理雲南省案件
[152-41a]
   稽察理藩院欽天監應設滿漢御史各一人貴
   州道辦理貴州省案件稽察鴻臚寺應設滿漢
   御史各一人除河南京畿道掌印仍由院簡選
   保題外其餘各道均令滿漢各一人為掌印其
   一道内有御史數人者即以資深者為掌印嗣
   後倘有出差事故該道乏人辦理者應聽院酌
   委署理再宗人府事件專責宗室御史稽察仍
   與䝉古御史同列滿御史之内一例升遷一同
[152-41b]
   辦事其餘滿御史稽察八旗内務府及滿漢御
   史序次差務秋審等項仍照舊辦理所有増設
   湖廣等八道印信照例鑄給○又議準滿御史
   並無坐道槩稱監察御史殊未畫一嗣後應照
   漢御史之例分隸十五道定為某道監察御史
   ○二十年奉
 㫖京畿道著列於河南道之前舊隸河南道之事著
  京畿道辦理舊隸京畿道之事著河南道辦理
[152-42a]
   一直月乾隆四年定本院直月日以滿御史一
   人監收各部院八旗一切文移並内閣傳鈔事
   件筆帖式一人登記册籍在署直宿
   一督催所乾隆十三年奏準照各部例設立督
   催所按年輪委滿漢御史各一人凡各廳各道
   五城承辦事件著所委御史實力督催按限完
   結如限内不能完結著該處移知縁由倘無故
   遲延著督催御史具稾呈堂察覈糾叅如督催
[152-42b]
   御史有意瞻徇一并糾叅
   一兩廳分掌乾隆六年奏準向例凡有
 欽部事件及議處等事繫河南道今京/畿道承辦科道差
   五城注銷並管轄吏役等事繫經歴承辦繕本
   及滿官册籍繫都事承辦其餘五城詳報一切
   刑名錢糧及各部移咨案件並無專管之員皆
   繫六房書吏徑行定稾呈堂辦理按經歴都事
   為本院首領之官事務尚簡嗣後吏户刑等部
[152-43a]
   闗渉事件歸并經歴掌管禮兵工等部事歸并
   都事掌管其行文稾靣列銜畫押呈堂如有遲
   延舛錯書吏不法等弊將承辦之員照各部司
   官例議處○十七年奉
 㫖改滿都事二人為滿漢各一人
   一筆帖式定額乾隆十四年題定滿洲三十五
   人䝉古二人漢軍五人分隸各道兩廳
   一吏役定數都察院堂書吏三十三人皂役二
[152-43b]
   十五名傳事驍騎二十八名經歴廳書吏四人
   皂役四名都事廳書吏一人皂役二名京畿道
   書吏九人皂役四名河南道書吏五人皂役六
   名江南道山西道山東道書吏各四人浙江道
   福建道雲南道書吏各三人陜西等七道書吏
   各二人江南等十三道皂役各二名稽察宗人
   府御史所屬書吏三人
欽定大清㑹典則例卷一百四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