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2m0013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清-高宗弘曆 (master)


[033-1a]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大清㑹典則例卷三十
   吏部
    驗封清吏司
   世爵
   一世爵等級國初定其等有八曰公曰侯曰伯
   曰子曰男曰輕車都尉曰騎都尉曰雲騎尉自
   公至輕車都尉又各有二等凡授爵自雲騎尉
[033-1b]
   始如雲騎尉加一雲騎尉則合為騎都尉再加
   為騎都尉兼一雲騎尉再加為三等輕車都尉
   遞加至一等輕車都尉如再加一雲騎尉則為
   一等輕車都尉兼一雲騎尉再加則為三等男
   積雲騎尉二十有六為一等公○雍正元年
諭我國家膺圗受命則有佐命元臣際㑹風雲開拓疆
 宇至於承平之世亦有勞臣宣力綏靖不庭凡厥鴻
 猷駿烈焜燿旂常於是酬庸奬功賜以公爵其中分
[033-2a]
 為一等至二等三等所以第其勲勞表其閥閱同於
 古者河山帶礪之盟爰及苗裔永久勿替甚盛典也
 朕考古封爵之制漢唐以来公侯皆繫以郡縣之名
 而漢世功名顯著者則加以羙號如信武冠軍建忠
 定逺之屬並以榮名垂光史册本朝封王者皆選用
 嘉羙字様其嗣襲封則因之而公爵則但分等次未
 有封號字様朕意欲考其當日勲庸錫以嘉名追加
 為某公使勲勞之臣顯功丕績常赫赫在人耳目間
[033-2b]
 而其子孫承襲封號亦皆顧名思義共加奮勉世為
 國家効忠抒力期踵羙前人之光以副朕褒念勲舊
 之至意至於宗室外戚則仿古恩澤侯之例命為奉
 恩公或承恩公以昭寵錫其如何命名定制並將歴
 來功臣勲戚加錫美號之處著該部詳察定議具奏
   欽此遵
旨恭擬進
  呈
[033-3a]
欽定一二三等公美名褒績公忠達公奉義公超武公
   雄勇公果毅公信勇公建烈公勇勤公英誠公
   ○乾隆十四年
 諭我朝定鼎以来酬庸賞功列爵惟五分等惟三以
  表世閥而第宏勲雍正年間因公爵居五等之首
  仿古封號字様錫以嘉名此誠篤念勲舊俾奕世
  子孫承襲者顧名思義意至厚也但封爵之制公
  侯伯一體優崇前代侯則有冠軍定逺之稱伯則
[033-3b]
  有誠意威寧之號今公爵令名炳著而侯伯僅分
  等次似屬闕略朕欲推廣其意凡我朝所封侯伯
  考厥成勞追加美號庶伊嗣人咸念乃祖乃父之
  忠勤紹修令緒國家實攸賴焉至於子男同位自
  古以地為號未有别封可仍其舊其侯伯如何詳
  稽勲績定制命名之處該部妥酌定議以聞欽此
   遵
 旨恭擬進
[033-4a]
  呈
 欽定奉義侯恭誠侯順勤侯順義侯昭武侯延恩侯
   敦恵伯翼烈伯宣義伯襄寧伯昭毅伯威靖伯
   襄勤伯誠毅伯昭信伯懋烈伯誠武伯勤宣伯
   一戰功議叙康熙九年題準統兵叅賛都統䕶
   軍統領前鋒統領副都統得一等功牌二二三
   四五等功牌各一授為雲騎尉營總叅領散秩
   官前鋒侍衛得一等功牌三二三四五等功牌
[033-4b]
   各一授為雲騎尉委署同授一二三四五等皆/全者方 爵或不全有可抵
   算者準其以上等功牌一箇作下等功牌兩箇/下等者不得接算上等若前後兩任所得亦準
   其合/算前鋒校䕶軍校驍騎校得一等功牌四再
   得二三四五等功牌各一授為雲騎尉署前鋒
   校䕶軍校驍騎校得一等功牌五再得二三四
   五等功牌各一授為雲騎尉多一倍至數倍者
   由雲騎尉遞加不足者注册
   一攻城議叙順治十三年題準一等城池叙六
[033-5a]
   人第一登城者授一等輕車都尉第二人至第
   六人以次遞減第二授二等輕車都尉第三授/三等輕車都尉第四授騎都尉
   兼一雲騎尉第五授騎都/尉第六授雲騎尉餘仿此都統及領雲梯攻戰
   官弁授騎都尉指路及射箭官弁授雲騎尉二
   等城池敘四人第一登城者授三等輕車都尉
   第二人至第四人以次遞減領雲梯攻城及指/路射箭官與一等
   城池/同三等城池叙三人第一登城者授騎都尉
   兼一雲騎尉第二第三人以次遞減領雲梯攻
[033-5b]
   戰官弁授雲騎尉指路官弁克兩城者授雲騎
   尉克一城者注册四等城池叙二人第一登城
   者授騎都尉第二授雲騎尉領雲梯官弁與/三等城池同
   等城池第一無雲梯登城者授雲騎尉率領攻
   戰官弁克兩城者授雲騎尉克一城者注册○
   又題準凡登城死者不論城池大小均授騎都
   尉
   一已攻毁城池順治十三年題準第一先登者
[033-6a]
   授雲騎尉○康熈九年題準管領官弁授騎都
   尉
   一水戰議叙順治十四年題準遇敵水戰奪一
   等舟叙五人先登者授騎都尉第二授雲騎尉
   第三四五注册奪二等舟叙四人先登者授雲
   騎尉第二三四注册奪三等舟叙三人均注册
   在舟督戰官弁各照所奪之舟與第二人同其
   餘官弁與第三人同○乾隆五年奏準凡軍功
[033-6b]
   議叙由兵部覈定等第移咨到部由部題請授
   爵
   一陣亡贈爵康熙九年題準統兵叅賛都統授
   騎都尉兼一雲騎尉前鋒䕶軍統領副都統授
   騎都尉委署/同營總叅領前鋒校䕶軍校驍騎校
   暨有頂帶官授雲騎尉
   一八旗世爵承襲天聰五年
諭他國貝子當太平無事舉國来歸者或陣亡或病故
[033-7a]
 子孫準與世襲罔替危急來歸者陣亡準襲五次病
 故準襲三次若每戰身先有功暨一二次首先攻克
 城池者或陣亡或病故各照原官世襲罔替仍察其
 舊日有無罪過别行酌奪有出首叛逆大罪者量授
 官職準襲六次又自他國太平無事有孑身來歸者
 陣亡準襲四次病故準襲二次有臨難危急而孑身
 來歸者陣亡準襲二次病故準襲一次至於無職之
 人或首先登城或當先戰死準給官爵襲二次拏獲
[033-7b]
 姦細授職者陣亡準襲一次病故不準○十年定世
   爵官員準襲次數有越十五次以上者世襲罔
   替○順治八年題準官員今遇
恩詔其原有襲次者均準世襲罔替給與
誥命其原無襲次官員今
恩詔中準授騎都尉者亦給與
勅書陣亡者承襲病故者不準其効力軍前所得雲騎
   尉者準承襲一次○又題準凡得
[033-8a]
誥勅世爵官員亡故與其子承襲若無子方與親兄弟
   承襲其承襲官亡故仍與承襲官之子若承襲
   官無子始與其兄弟承襲○九年
諭已得誥命之人後又得官職者準其増給其襲次有
 過十次以上者即準世襲○十七年
諭各官得世襲不幸無子孫者即斷其承襲無以示鼔
 勵嗣後承襲如無親生子孫者與親祖父及伯叔兄
 弟姪男姪孫承襲其輩數疎逺及過繼族中之子不
[033-8b]
 準承襲永為定例欽此○十八年題準一等子襲十
   四次二等子襲十三次三等子襲十二次一等
   男襲十次二等男襲九次三等男襲八次一等
   輕車都尉襲六次二等輕車都尉襲五次三等
   輕車都尉襲四次騎都尉襲二次雲騎尉襲一
   次○又題準襲職舊例應襲子男兄弟原繫職
   官有以二三人之職兼并承襲至公侯伯者嗣
   後世爵許以無職親近之人承襲若無其人方
[033-9a]
   準有職親近之人兼并承襲亦不得過子爵○
   康熙元年題準凡世爵合并至公侯伯者或年
   老或病故其子弟承襲時照原繫㡬人之爵仍
   與㡬人分襲將品大之官與其親近子弟若子
   弟無可分襲者奏請
欽定○二年
諭凡有世爵兼佐領之員或亡故或年老解任願分給
 弟兄者該部驗眀具題○七年題準凡一人所立之
[033-9b]
   爵不準與二三人分襲若一人承襲二三人所
   立之爵仍與二三人分襲○九年題準初授世
   爵準襲次數越十五次者世襲罔替給與
誥命○十五年題準八旗官員在民間親生子孫暨親
   伯叔兄弟兄弟之子孫雖載入佐領壯丁册内
   為嗣者亦不準承襲○十七年覆準各姓新滿
   洲累世輸誠進貢復自本土遷於寧古塔烏喇
   地方與舊滿洲官兵一體効力者分别率衆遷
[033-10a]
   移先後給與世爵○五十八年遵
旨覆準凡効力軍功原立官之人所得之爵給與伊子
   孫承襲雖襲次已完若原立官本身見在聽其
   給與應襲之人承襲若無應襲之人留與伊本
   身給食全俸各旗遇此等之人均察眀引
 見承襲○雍正十二年奏準承襲世爵人員該旗咨
   部題覆察其已得
誥命之後又得官職者計其襲次有過十次以上者準
[033-10b]
   其世襲罔替未及十次者仍準歸并照依襲次
   承襲不得槩為世襲罔替○又奏準八旗世爵
   員闕該旗即將出闕縁由並世爵
 誥勅送部由部察對案卷有恭遇
 恩詔加級之官應行銷去者察眀銷減咨覆該旗照
   部所定之爵具奏承襲奉
 旨後仍咨部注册掲送内閣増書
 誥勅○乾隆二年奏準八旗世爵員闕咨部覈議承
[033-11a]
   襲時如有在順治九年
恩詔以後計功議叙得官統計襲數未及十次其原立
   之功實在
恩詔以前者該旗於咨内聲眀由部照
詔前得官人貟之例一體歸并原官世襲罔替○十一
   年題準凡世襲官員所犯公私等罪治以革職
   枷責者察其所犯之罪並非枉法婪贓侵盜錢
   糧等罪其所遺世爵應準承襲如見在乏嗣亦
[033-11b]
   無應襲族人竢生子後仍準承襲若終身無嗣
   該旗將原領
 誥勅送部察銷○十五年奏準按㑹典内稱康熈九
   年題準初授世爵準襲次數越十五次者世襲
   罔替等語所言越十五次以上者雖未眀言何
   爵但以襲次類推應是三等伯今部内見辦之
   案如雲騎尉騎都尉等爵皆照㑹典所載次數
   辦理其越十五次以上者尚未辦及是以未經
[033-12a]
   置議若不豫為酌定將來無以遵循按順治七
   年
詔前封爵均繫開創軍功應遵舊例世襲罔替
詔後封爵如原封
誥勅内有世襲罔替字様亦仍遵照世襲至未載世襲
   罔替字様者應照一等子襲十四次之例遞加
   襲次至一等公應承襲二十六次將應襲次數
   載於各爵之下嗣後遇有封爵除奉
[033-12b]
 特旨世襲罔替外其餘均按所開襲次載入
 誥勅一等公襲二十六次二等公襲二十五次三等
   公襲二十四次一等侯兼一雲騎尉襲二十三
   次一等侯襲二十二次二等侯襲二十一次三
   等候襲二十次一等伯兼一雲騎尉襲十九次
   一等伯襲十八次二等伯襲十七次三等伯襲
   十六次一等子兼一雲騎尉襲十五次一等子
   襲十四次二等子襲十三次三等子襲十二次
[033-13a]
   一等男兼一雲騎尉襲十一次一等男襲十次
   二等男襲九次三等男襲八次一等輕車都尉
   兼一雲騎尉襲七次一等輕車都尉襲六次二
   等輕車都尉襲五次三等輕車都尉襲四次騎
   都尉兼一雲騎尉襲三次騎都尉襲二次雲騎
   尉襲一次○又遵
 旨議準八旗陣亡人等從前皆給與世爵今欽奉
 諭旨將順治九年
[033-13b]
詔後陣亡人等之子孫格外賞給七品官世襲罔替按
   順治九年
詔後給與世爵人員其子孫見在有承襲官者亦有襲
   次已完者察眀皆繫從前陣亡給與有襲次之
   官今與
 恩旨相符每人賞一七品官令其世襲罔替世爵七/品官乾
   隆十六年奏準/定為恩騎尉○十六年奏準按順治八年題
   準官員今過
[033-14a]
恩詔其原有襲次者均準世襲罔替其原無襲次官員
   今
恩詔中準授騎都尉者給與
勅書等語是從前有給與
誥命注眀世襲罔替者亦有給與
勅書注眀襲次者向來總以
 誥勅為憑分别辦理並非
 詔前之官一槩準予世襲罔替嗣後承襲人員察其
[033-14b]
 詔前所立之官原領
 勅書載眀承襲次數者仍照例按次承襲再乾隆十
   五年欽奉
 諭旨詔後所立承襲之官内有因陣亡給官襲次已
  完者賞與七品官令其世襲罔替是
 詔後陣亡世襲已沐
 殊恩今
 詔前按次承襲之世爵内有陣亡所立之官亦歸并
[033-15a]
   察辦陣亡世爵案内一例辦理
   一優給半俸康熙九年題準滿洲䝉古漢軍世
   爵各官病故無人承襲注銷者其妻存日給與
   原官半俸○十年題準世爵病故注銷者其妻
   亡故而原立官之人親母尚在仍給半俸若原
   立官之母已故而襲爵官之母尚在者亦給半
   俸繼母與生母同
   一衍聖公襲爵順治元年覆準該撫題請由部
[033-15b]
   具題衍聖公由長子承襲主子思子祀事五經
   博士由衍聖公次子承襲主聖澤書院祀事太
   常寺博士由衍聖公三子承襲
   一衍聖公官屬題補順治九年覆準尼山書院
   學録由衍聖公咨送弟姪題補四氏學録洙泗
   書院學録由孔氏生員咨送題補
 至聖廟司樂由各省生員咨送題補管勾典籍掌書
   書寫知印奏差由衍聖公保舉堪用人員咨送
[033-16a]
   題補均由部照咨具題○康熈四十一年覆準
   四氏學教授由衍聖公於舉人貢生内遴選送
   部題補與直省各教授一例較俸升轉○雍正
   二年覆準曲阜縣知縣衍聖公㑹同山東巡撫
   於孔氏族中簡選正陪具題引
 見補授遇大計年分仍令衍聖公㑹同山東巡撫考
   覈○八年奉
旨定
[033-16b]
 聖廟増設執事官三品二人四品四人五品六人七
   品八人八品九品各十人各按品級給與章服
   每逢
 聖廟祭祀之時䖍肅冠裳駿奔趨事遇有闕令衍聖
   公㑹同山東學政於孔氏族中秉公遴選擇其
   人品端方威儀嫻雅者報部充補由部於年終
   彚題每年各給俸銀二十兩其孔氏子孫内情
   願充補之人或曾經出仕而退休在籍或身有
[033-17a]
   職銜而未曽出仕以及貢監生童等皆可入選
   若屆鄉試之期其充補之生童有情願入場者
   以監生入場應試○乾隆三年議準
 聖廟執事官給封悉照本身實在職銜給以應得
 封典原無職銜之貢監生童均以八品給封○二十
   一年遵
 旨覆準曲阜縣知縣改為在外簡選調補之闕其世
   職知縣已奉
[033-17b]
 恩旨授為世襲六品官應照衍聖公所請準其専主
  崇聖祠事仍照各執事官之例簡選咨部題補
   一世襲五經博士順治元年覆準顔曾思孟仲
   世襲五經博士由適派子孫承襲令衍聖公咨
   送題補○九年覆準南宗孔氏世襲五經博士
   由適派子孫承襲○康熙二十四年議準周公
   後裔閔子後裔端木子後裔言子後裔冉子雍
   後裔冉子耕後裔顓孫子後裔有子後裔卜子
[033-18a]
   後裔闗氏後裔宋儒朱子後裔程子後裔周子
   後裔張子後裔邵子後裔均世襲五經博士令
   衍聖公交見任博士各將子弟嚴加訓導將應
   承襲之人衍聖公保送禮部考試果能文理通
   曉注册存案竢承襲之時衍聖公察案具題準
   其承襲
   一眀代後裔世襲延恩侯雍正二年
諭朕近於
[033-18b]
聖祖仁皇帝所貽書笥中檢得未經頒發
上諭一道以眀太祖崛起布衣統一方夏經文緯武為
 漢唐宋諸君之所未及其後嗣亦未有如前代荒淫
 暴虐亡國之跡欲大廓成例訪其支派一人量授官
 職以奉春秋陳薦仍世襲之朕伏讀之下仰見我
聖祖仁皇帝海涵天覆大度深仁逺邁百王超軼萬古
 朕思史紀東樓詩歌白馬商周以來無不推恩前代
 後世類多疑忌以致歴代之君宗祀殄絶朕仰體
[033-19a]
聖祖如天之心逺法隆古盛徳之事謹將
聖祖所貽
上諭頒發爾等訪求眀太祖支派子姓一人量授職銜
 俾之承襲以奉春秋祭饗但恐有眀迄今年代久逺
 或有姦徒假冒致生事端爾内閣大學士即㑹同廷
 臣詳明妥議以副
聖祖仁皇帝寛仁矜䘏之至意欽此遵
旨確訪眀代後嗣鑲白旗漢軍知府朱之璉等六人引
[033-19b]
見奉
旨朱之璉著授為一等侯世襲其族内人丁準入正白
 旗
    封贈
   一封贈順治初年定
 覃恩例給封贈一品至五品皆授以
 誥命六品至九品皆授以
 勅命○順治五年定一品封贈三代二品三品封贈
[033-20a]
   二代四品至七品封贈一代八九品封本身而
   止軸制一品四軸二三品三軸四品至七品二
   軸八九品一軸其軸頭一品用玉二品用犀三
   四品用裹金五品以下用角○康熙五十二年
   題準凡加級請封人員其級多者仍限以制七
   品以下不得逾五品五六品不逾四品三四品
   不逾二品
   一推封順治初年定父祖見任者不得受子孫
[033-20b]
   封致仕及已故者許給有願棄職就封者聽○
   又定兩子均仕其父母受封從其品大者婦人
   因子封贈而夫與子兩有官亦從其品大者○
   又定封贈母而父官髙於子者如適母則從父
   官如生母則從子官或被出未改嫁其/子有官者亦準封○又定
   命婦因子孫封者並加太字若已故或曽祖祖
   父父在不加○又定内外官員為人後者已封
   贈祖父母父母者請以本身妻室應得
[033-21a]
 封典貤封本生祖父母父母者亦準貤封○又定凡
   應封妻者止封正妻一人如正妻未封已歿繼
   室當封者正妻亦準追贈其再繼者不準給封
   ○九年題準宗室女封贈經禮部題
 賜名爵者不封餘均視其夫若子官給與封贈○康
   熙五年題準父職髙於子者照父原品封贈官
   卑於子者則從其子官封贈○雍正三年議準
   應封贈母者適母生母繼母皆準給與封贈○
[033-21b]
   又議準四品至七品應封一代官有願將本身
   妻室
 封典貤封祖父母者準其貤封其八九品官貤封父
   母者亦準貤封至三品以上貤封曾祖父母者
   請
 旨定奪
   一武職之子見任文職康熈五年題準其封父
   母照文官例父職髙於子者照原職封贈移咨
[033-22a]
   兵部給與武職
 誥勅父職卑於子者從子文職封贈
   一八九品官準封父母不封妻室康熙二十九
   年議準内外八九品官有捐納榮親
 封典者不封妻室○雍正三年議準凡八品以下各
   官均準其封父母不封本身妻室如父母已受
   封準封本身
   一贈外祖父母康熈四十七年議準仕宦至三
[033-22b]
   品幼為外祖父母撫養其外祖父母歿無嗣者
   許照伊官階捐贈
   一給封順治十四年題準京官升授在
 詔前者不分已未到任皆準給與封贈○又題準滿
   漢各官職銜以
 詔下之日為定給與封典其有
 詔後身故者仍準給封○又題準凡
 恩詔内有加級者均準其以新加之級給與封典○
[033-23a]
   十六年題準
 詔後降調官員非犯貪酷者仍給與前任封典○康
   熙六年題準吿假患病候補等官不在見任者
   不準給封○十四年議準官員將
 誥勅質當者革職如收貯不慎致蟲蛀損傷或潮濕
   破壊染汚等項皆罰俸六月如水火盜賊燬失
   者免議○二十七年題準内外滿漢官員遇前
 詔已經封過後改任者照改任封贈升任者照升任
[033-23b]
   封贈如前
 詔已照見任品級受封今雖加級不曾換職者不準
   重封○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奏準凡額外郎中
   員外郎主事並額外主事上學習進士均奉
 特旨分發各部辦事至内外署事官員或經督撫保
   題奉
 旨俞允或奉
 特旨署理及佐雜微員咨部署理已準部覆並見任
[033-24a]
   之倉監督到任在
 恩詔以前者一例給與封典○乾隆元年覆準凡初
   選及别補人員在
 詔後到任者不準請封其奉
 特旨升授以及推升題升等官已離原任未到新任
   者仍照伊等前任職銜一例準給封贈○又議
   準凡升銜留任各官準以升銜給封其在本任
   實授復借管别任者照本任實授品級給封其
[033-24b]
   餘實授及署任各官既在各見任應照各見任
   給封○又議準外任官員有加級者不論新舊
   不準照加級請封
   一丁憂終養給封雍正十三年十月
 諭朕登極恩詔内凡内外滿漢官員自一品以至九
  品均予封贈所以錫類敷恩遂臣子顯揚之願勵
  移孝作忠之風也舊例丁憂人員不得均邀封典
  朕思丁憂之員乃恪遵朝廷定制自盡其為子之
[033-25a]
  情與廢斥在家告假囘籍者不同況在任守制者
  皆得一體沾恩而丁憂之員轉不得邀恩以榮顯
  其親情既可憫而理亦未協著該部察眀伊等原
  官品級一並給與封典以成孝思欽此○十二月
   又
 諭凡官員丁憂守制者遇有恩詔例不準封朕前降
  旨加恩給與封典其養親囘籍之員皆因父母年
  髙棄官歸養幸逮親存適逢曠典而亦格於成例
[033-25b]
  不得請封情殊可憫著將囘籍終養人員照伊等
  原官品級一並給與封典遂其孝思欽此
   一封典不重給舊例官員遇
 覃恩每任中止封贈一次
   一補給順治初年定凡各官有應封遺漏者準
   其彚題補給○又定各官領過
 誥敕偶因水火盜賊燬失者許重給○康熈九年題
   準官員先縁事革職後若還職者仍準其具題
[033-26a]
   補給
   一改給順治十年題準官員封贈或誤寫姓氏
   遺忘履歴檢舉求更改者由部掲送内閣改給
   ○康熙元年題準内外官員有請改新銜者掲
   送内閣改給不必具題其初次未領再遇
 恩詔者仍改給新銜已領者繳還原軸亦準改給
   一停給順治初年定各官曾祖父母祖父母父
   母有犯十惡及妻非禮聘正室或再醮不許請
[033-26b]
   封○十六年題準各官凡失誤軍機及犯貪汚
   事革職者不得封贈因公罣誤者/仍許封贈
 詔後犯事革職及大計
  京察降調亦不準給封
   一追奪國初定各官封贈後但犯贓私者並行
   追奪其祖父有官階非因子孫封贈者不在追
   奪例○又定婦人因夫與子得封者不許再嫁
   違者
[033-27a]
 誥勅追奪治如律○順治九年題準八旗職官之妻
   已經受封其夫亡故願囘母家者許其父母領
   囘繳還
 誥勅○康熙二十年題準凡失誤軍機貪汚革職者
   追奪若因公罣誤與别項革職者永免追奪
   一土官請封乾隆三年議準凡土官請封該督
   撫覈眀具題一面出咨徑由提塘遞送投部部
   限三月彚題得
[033-27b]
 旨後掲送内閣限四十日彙齊用
 寳限十日本省提塘赴部具領頒發
    廕叙
   一官員恩廕順治十八年
恩詔滿漢官員文職在京四品以上在外三品以上武
   職京外二品以上送一子入監讀書三年期滿
   候銓銓選品級/詳文選司
   一承廕順治初年定凡承廕先廕適長子孫適
[033-28a]
   長子孫出仕或有故方廕適次子孫無適次子
   孫方廕庶長子孫庶長皆無方廕弟暨兄弟之
   子應合承繼者其子孫在
 詔後生者不準廕○十八年題準官員非見任者不
   準廕○又題準廕監生未承廕之先曾經縁事
   治罪者不準廕○康熙三年題準各官廕監生
   其父縁事革職其廕子未仕者革廕已仕者免
   止於降調者仍留廕○六年議準各官不論品
[033-28b]
   級暨宫保等銜均照實俸廕子○十年題準文
   職雖革尚存武職者仍留廕○十二年題準原
   品解任食俸者準廕
   一補廕順治初年定廕生未仕而故準補一人
   患病殘廢者驗眀退廕别補已補而又故者不
   準再補○康熈三年題準各官廕監生已得官
   職暨科目中式者不準補廕○六年題準凡遇
 詔各官廕子均察眀準廕以後稱遺忘補請者不準
[033-29a]
   ○乾隆四年奏準各官廕監生未經出仕中式
   暨病故殘廢者均以頒
 詔日期定為限制許以
 詔前所生子孫補廕已補而又病故殘廢者不再補
   ○又奏準官員復職還廕時如原廕有人别無
   事故仍給還原廕之人如退廕之人殘廢病故
   别經出仕中式者準其别將並無事故
 詔前所生子孫復還原廕再還職之官照舊還廕其
[033-29b]
   革職後别行起用者不論文武職銜如品秩相
   當及在原品以上皆準復還原廕如革職官後
   經開復例應降級調用者亦準其復還原廕○
   又奏準補廕還廕均題眀準給
   一官員加贈順治三年題準官員歿於王事者
   均照本官應升品級加贈並廕一子入監讀書
   六月期滿侯銓銓選品級/詳文選司○四年題準巡撫加
   副都御史銜者贈右都御史道員贈光祿寺卿
[033-30a]
   知府贈太僕寺卿同知知州通判贈道主簿贈
   衛經歴典史贈主簿○六年題準州同贈知州
   訓導贈國子監學録○七年題準按察使司照
   磨贈按察使司知事布政使司都事贈都司經
   歴敎諭贈國子監助敎州判贈都司經歴○八
   年題準總督加尚書銜者贈太子少保○十二
   年題準歿於王事各官其父母妻有申請恩䘏
 誥勅者察眀題給○康熙二十三年題準按察使司
[033-30b]
   贈太常寺卿
    土官
   一土官承襲順治初年定土知府同知通判知
   州州同州判吏目知縣縣丞主簿典史經歴知
   事巡檢驛丞等文職承襲由部給牒書其職銜
   世系及承襲年月名曰號紙其應襲職者督撫
   察實先令視事令司府州縣鄰封土司具結及
   本族宗圗原領號紙咨部具題請襲○又定承
[033-31a]
   襲之土官適庶不得越序無子許弟襲族無可
   襲者或妻或壻為夷衆信服亦許襲子或年幼
   由督撫題眀注册選本族土舍䕶理竢其年十
   五嵗請襲○又定土官年老有疾請以子代者
   聽○又定土官親生之子未滿十五嵗者該督
   撫題眀注册將土司事務委族人䕶理竢其子
   長成具題承襲如土官叛逆被戮即推夷衆所
   素愛者以繼其職○康熙二十一年議準土官
[033-31b]
   受賄隠匿兇犯逃人者革職提問不準親子承
   襲擇本支伯叔兄弟兄弟之子繼其職○三十
   年覆準土官公罪應降三級以内調用者降一
   級留任應降五級以内調用者降二級留任應
   革職者降四級留任如有貪酷不法等罪仍革
   職遇罰俸各按品級計俸罰米每俸銀一兩/折罸米一石
   雍正三年覆準土官支庶子弟中有馴謹能率
   衆者許本土官申請督撫題給職銜令其分管
[033-32a]
   地方事務其所授職銜視本土官降二等其分
   管疆土視本土官或三分之一或五分之一再
   有子孫可分者分土如前例授職再降一等
    書吏
   一供事書役額數内閣供事六十二人稽察欽
   奉
 上諭事件處供事五人中書科供事八人吏部書吏
   九十一人戶部書吏一百有六人三庫書吏八
[033-32b]
   人錢法堂書吏四人寳泉局書吏九人祿米海
   運富新興平裕豐儲濟舊太太平萬安北新南
   新等十一倉書吏各二人攅典各二人本裕倉
   書吏一人攅典一人通州西倉書吏三人攅典
   五人中倉書吏二人攅典五人大通橋書吏二
   人總督倉場書吏九人坐糧廳書吏十有四人
   崇文門書吏四人左翼書吏三人右翼書吏三
   人河稅科書吏三人禮部書吏五十九人東西
[033-33a]
陵禮部書吏各二人樂部書吏四人兵部書吏八十人
   刑部書吏九十八人律例館供事十有六人工
   部書吏八十二人錢法堂書吏五人東西
陵工部書吏各二人宗人府供事十有二人理藩院書
   吏二十五人都察院書吏三十八人吏科書吏
   十人戶科書吏十有三人禮科書吏八人兵科
   書吏十人刑科書吏十有二人工科書吏十人
   京畿道書吏九人河南道書吏五人江南山西
[033-33b]
   山東道書吏各四人浙江福建雲南道書吏各
   三人陜西湖廣江西四川廣東廣西貴州道書
   吏各二人宗室御史書吏三人稽察内務府御
   史書吏六人五城察院書吏各四人中城兵馬
   司書吏七人東城兵馬司書吏八人南城西城
   北城兵馬司書吏各九人内務府書吏三十八
   人上駟院書吏六人武備院書吏四人奉宸苑
   書吏四人通政使司書吏十有七人鼓㕔書吏
[033-34a]
   六人大理寺書吏三十人翰林院供事十有六
   人詹事府供事十人太常寺書吏八人光祿寺
   書吏三十一人太僕寺書吏十人順天府書吏
   三十人崇文門分司副使攅典一人大興縣書
   吏十有四人攅典六人宛平縣書吏十有四人
   攅典八人滿漢儒學書吏各一人鴻臚寺書吏
   八人國子監書吏九人欽天監書吏八人太醫
   院書吏四人鑾儀衛書吏一人歩軍統領衙門
[033-34b]
   書吏四人
   一書吏著役康熙六年覆準内閣供事各衙門
   書吏召募考補或貼寫内遴選掣補察眀並無
   投充重役假揑姓名暨文武生員等弊取具原
   籍地方官印結方準著役咨部注册外省吏攅
   司道府州縣為典吏首/領雜職等衙門為攅典經制闕擇勤慎無違礙
   者承充具結送該管衙門著役每嵗終仍取結
   送部察覈○二十八年覆準有願充各部院衙
[033-35a]
   門書吏者令其具呈考試選擇文理眀通者掣
   籖著役將補完再行考取如有私行索取闕銀
   或被頂闕之人首告或被本官察出送刑部治
   罪○雍正二年覆準各省督撫所屬文武大小
   衙門内有掛名吏員及革除食糧之兵丁改易
   姓名潜充掛名吏員者盡行革去察驗實在正
   身吏役方令充補至貼寫幫差人等亦擇忠誠
   樸實之人充役如有不堪供役者即行黜革該
[033-35b]
   管官有徇庇容留姦民指稱吏胥躱避差徭擾
   害地方者將該管官照例議處掛名吏役嚴加
   治罪○四年覆準各衙門書吏宗人府令府丞
   六部令漢右侍郎都察院令副都御史通政使
   司令漢右叅議内閣令典籍翰林院令典簿詹
   事府令漢少詹國子監令漢司業京堂衙門均
   令漢少卿欽天監令漢監副太醫院令漢右院
   判六科令漢給事中中書科令漢掌印中書専
[033-36a]
   管稽察其内務府理藩院令内務府總管理藩
   院右侍郎専管○乾隆元年覆準書吏著役務
   令報眀實在籍貫居址地方三代姓氏該衙門
   於十日内咨部轉行該省嚴飭地方官出具印
   結順天限四十日直隸奉天山東山西河南限
   三月江蘇安徽江西浙江湖北湖南陜西甘肅
   限四月福建四川廣東廣西雲南貴州限六月
   均於限内送部轉送各該衙門以結到之日著
[033-36b]
   役連閏計算五年期滿
   一吏員考職康熙三年題準吏員考職分為四
   等一等正八品二等正九品三等從九品四等
   未入流○十二年覆準吏員送考時或有丁憂
   事故者令各部院該督撫確察如果勤勞無過
   取具印結並著役及役滿月日年貌籍貫造册
   該部院督撫出印文保送到部據册結為憑準
   其收考○雍正十二年議準直省吏攅五年期
[033-37a]
   滿該管衙門申送督撫每年七月内闗防考試
   其試卷封固並原著役日期履歴册送部限每
   年十月内到部歳終合内外吏員試卷校定等
   第將授職執照封發原籍省分給發○乾隆二
   年題準内閣事繁供事各衙門事繁書吏五年
   役滿無過犯者送部免其考職以從九品未入
   流兼掣選用供事赴軍營効力者亦免/考職給正八品銜先用其事簡
   供事書吏役滿報部考試事繁供事書吏送修/書各館者亦考職以
[033-37b]
   館班/别選告示申文各一道論文義優劣分别等第
   ○十五年議準嗣後京外吏攅役滿仍照例考
   試年終彚齊一并校閱分别去取不準全録以
   示慎重○又奏準嗣後京外吏攅試卷於年終
   彚齊校閱時將九卿翰林等官職名開列請
 旨欽㸃數人在
  朝房内秉公校閱分别去取按其等第名次奏
 聞後交部拆封填寫姓名掲榜曉示注册銓選○二
[033-38a]
   十年奏準書吏役滿報部彚至三月考試一次
   考試後知照都察院飭五城司坊官勒令囘籍
   其試卷封固存貯竢年終各省吏員試卷到齊
   一并校閱將考定品級執照封發原籍給領一
   考不到者下次準補兩考不到者除名
   一各衙門調補書吏乾隆五年議準各衙門調
   補書吏除以繁調繁仍以原著役日期接算外
   若由簡調繁其著役未過二年調補者以原著
[033-38b]
   役之日接算年滿即用如已過二年調補者以
   簡額著役之日接算役滿考職不得溷入即用
 
 
 
 
 
欽定大清㑹典則例卷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