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a]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大清㑹典則例卷一百十七
兵部
職方清吏司
公式二
八旗
一章奏文册康熙十一年題準内外旗員有不
繫密事妄稱密奏及借公行私以私事具奏者
[121-1b]
降二級調用其一應本章有不應密而密者罰
俸六月○雍正五年議準在京八旗除行文傳
集在京官員人等不用封套外凡咨行部院衙
門及外省一應公文均加封套實封事闗重大
者釘封至駐防将軍都統副都統等題奏本章
事闗𦂳要者将副本掲帖用密封字様封固投
遞通政使司咨行各旗及各部院並與屬官來
往公文繫𦂳要事亦用密封以上内外都統将
[121-2a]
軍副都統等收到𦂳要密封公文均親拆收貯
如将應密之事不密以致洩漏重者降一級留
任輕者罰俸九月○六年議準八旗衙門封印
前一日於空紙及封套上豫行用印豋記數目
該都統等收貯以備封印後遇有𦂳要之事填
用仍登記用過數目開印日将未用者驗明銷
燬有借端作弊者交部治罪該都統等不行詳
察罰俸六月○又議準印文及出闗票引有遺
[121-2b]
失者官罰俸三月兵鞭五十均仍補給○十一
年議準八旗各官具摺奏事奉有
硃批諭旨者在京即行恭繳在外於下次奏事之便
封固恭繳若任意遲延及隐匿不繳者革職○
十二年奏準差往馬場副都統起程之前将空
紙封套鈐用本旗都統印信酌量足用數目帶
往以備咨行之用囘日将用過數目開明知照
都統存案未用者當面銷燬倘有遺失者将差
[121-3a]
往副都統罰俸三月○又議準八旗傳事印文
傳畢即行取囘銷燬倘不察收致人藉以夜行
者承辦官罰俸两月若将豫備傳事印文收貯
不謹被人竊去夜行者承辦官罰俸六月○乾
隆三年奏準外任将軍都統副都統等奉有
硃批諭旨未及恭繳之先有緣事降革及病故者於
囘旗之日或本人或親屬呈明該旗都統等代
為恭繳如隐匿收存察出治罪○七年奏準諸
[121-3b]
王貝勒貝子公等有行文該旗之事該長史並
辦理家務之人列名用府屬叅領闗防送至該
旗其有行文部院各衙門者用府屬叅領闗防
送至該旗由該旗用印轉行如長史等不鈐用
叅領闗防仍用白文及該旗将白文接受者各
罰俸一年○又議準旗員造報錢糧文册並不
分晰明白以致款項不符者降一級調用轉報
官罰俸一年将軍都統等罰俸六月将軍都統
[121-4a]
等覈叅者将造報轉報之人議處若文册内數
目舛錯遺漏者造報官罰俸一年都統及轉報
官各罰俸六月繫将軍都統等自行造報有舛
錯遺漏者亦罰俸六月至造報舛錯遺漏非闗
錢糧之案者造報官罰俸六月轉報官罰俸三
月
一儀制八旗官員僭用引馬及馬項繁纓者罰
俸六月該管官知而不禁者罰俸三月○又定
[121-4b]
鑾儀衛儀仗如有遺失者掌衛事内大臣鑾儀
使各罰俸三月該管冠軍使雲麾使治儀正整
儀尉各罰俸九月損壊不呈請更換者該管冠
軍使以下各官皆罰俸一月○又定
陵寢儀仗等物有遺失者該管官罰俸九月損壊不呈
請更換者罰俸一月○康熙四十二年覆準旗
員於應用朝服之日不用及違例錯用者罰俸
一月○雍正二年覆準旗員恭遇
[121-5a]
陞殿慶典及迎接
詔書有失誤不到者罰俸六月所司已接部寺等衙
門知㑹不即傳知者亦罰俸六月接
駕不到及常朝不到者罰俸一月至朝賀齊集各官
有班行不正跪立不齊者罰俸一月稽察官不
舉報者議處之例同○八年議準凡遇祭祀
壇
廟應行陪祀各官由部於前期數日将八旗都統副都
[121-5b]
統等繕名籖恭請
欽㸃八人稽察齋戒祀畢仍将陪祀各官開列奏
聞若應陪祀各官無故不行齋戒或已開齋戒不至
齊集處者罰俸一年該管大員不行察叅者罰
俸六月若臨期後至不及陪祀者罰俸一月○
又議準官員遇常朝日托故不到者罰俸一月
未朝詐稱己朝者罰俸一年揑供同朝之官罰
俸两月其已注病不在家他出者罰俸一年至
[121-6a]
無故出城過宿失誤朝期者革職如因埽墓醫
病等事不及進城者罰俸一月○十三年奏準
旗員文武兼任者文職品級大用文職補服武
職品級大用武職補服如品級相同用文職補
服違者罰俸六月該管官知而不禁者罰俸三
月補服與帽頂坐褥不相符者亦照此例議處
○乾隆元年議準朝㑹齊集之日看守
午門
[121-6b]
端門
闕門各官不将閒雜書役人等攔阻聽其肆行出
入者察由何門出入将該管門官罰俸一月至
坐班行禮之際各官僕從令該旗所委驍騎校
並看守朝房之歩軍尉盡行逐出如不行逐出
經稽察官叅奏将該驍騎校歩軍尉及僕從之
主各罰俸一月○三年奏準大朝大祀日暨
車駕出入各官僕從肆行喧譁争競衝突擁擠者拏
[121-7a]
交刑部杖一百其主罰俸三月常朝日有肆行
喧譁争競衝突擁擠者交刑部杖六十其主罰
俸一月至在内執事人並大臣侍衛之僕從犯
者交各該管衙門治罪○又議準䘮儀齊集之
處有失誤不到者罰俸六月所司已接承辦衙
門知㑹不即傳知者亦罰俸六月○七年奏準
旗員有瘋疾者令其親屬看管疾愈之後該管
官仍留心試看一年果已全愈方準上朝其
[121-7b]
大内監工及守衛
紫禁城之處永停差委在外仍行差委若疾愈未
過一年即令上朝或仍差委
大内監工守衛
紫禁城者該管官罰俸九月○又奏準八旗婚䘮
等事所用器物有違例僭越者繫官罰俸一年
常人鞭五十失察之佐領驍騎校各罰俸六月
領催族長鞭三十族長繫官亦罰俸六月該管
[121-8a]
叅領副叅領罰俸三月該管大員及察旗各官
不行察出者皆罰俸两月若有一處察出皆準
免議○又議準八旗官兵服色均有定制如僭
用五爪龍立龍圓補服之類者繫官革職兵及
閒㪚人交刑部治罪僭用之物入官未經察出
之佐領驍騎校毎案罰俸三月叅領副叅領毎
二案罰俸三月都統副都統毎三案罰俸三月
領催族長鞭五十若奴僕有犯交刑部治罪其
[121-8b]
主繫官罰俸三月常人鞭五十該管各官皆免
議僭用尋常服色者繫官罰俸一年兵及閑㪚
人鞭五十未經察出之佐領驍騎校毎案罰俸
一月叅領副叅領毎二案罰俸一月都統副都
統毎三案罰俸一月領催族長鞭二十五若奴
僕有犯鞭五十其主繫官罰俸一月常人鞭二
十五該管各官皆免議以上應議之族長繫官
照佐領例議處○又奏準在外将軍都統副都
[121-9a]
統以下協領以上見任來京者若並無疾病事
故凡值祭祀耕耤之期先期在附近地方齋宿
仍聲明齋宿之處以慿稽察屆期投遞職名各
按品級排班行禮恭遇
御殿受賀諸大典禮亦一例排班行禮将軍都統列
於在京都統之次副都統列於在京副都統之
次協領列於在京叅領之次○十三年議準旗
員應陪祀者於期前将職名造册送部其有故
[121-9b]
不能陪祀者於各該員名下注明祭祀之日由
部委官於齊集處察收職名有不到者指名叅
奏若陪祀各官於齊集之日偶患疾病不能到
者将情由呈報稽察衙門
一錢糧康熙年間定八旗支領錢糧該叅領佐
領驍騎校等親赴户部銀庫與該管官公同稱
兑支領之後佐領驍騎校親看㪚給如支領時
叅領佐領驍騎校不親赴銀庫各罰俸一年佐
[121-10a]
領驍騎校不親看㪚給致領催侵漁短少者降
一級調用明知領催扣剋不即呈報者降三級
調用通同扣剋者革職交刑部治罪○又定旗
員将正雜錢糧擅自那移别用者革職若因𦂳
急軍需未經報明該管官私自那移應用者降
一級留任竢銷算清完之日開復至存留公用
錢糧因公那移者免議那移米豆草者亦照此
例分别議處○又定旗員有經管倉庫錢糧及
[121-10b]
承追拖欠等項若乾没侵欺者革職交刑部治
罪領催人等乾没侵欺者交刑部治罪該管官
革職如佐領驍騎校侵欺該管之叅領副叅領
不行察出者降一級調用都統将軍副都統罰
俸一年○又定在京旗員有降罰處分奉
旨後即行注册一面知照户部及該旗領俸時該旗
将該員降罰之處聲明造册送部由外任升調
京職者若有隨帶降罰之案本人呈報該旗造
[121-11a]
册送部由部将各員原有降罰並見在應照何
品級食俸逐一察明轉送户部覈給其造册送
部之後有奉
旨新用人員無原俸可支者及緣事開復未經開缺
者春季在正月三十日以前秋季在七月三十
日以前準造册補領過此限者不準革職之人
即行裁扣○又定旗員應支俸銀俸米春季於
上年十二月十五日以前秋季於六月十五日
[121-11b]
以前造册送部兵丁應領錢糧於上月十五日
以前馬駝應領銀錢於上月十八日以前造册
送部若册内數有舛錯並總撒不符由户部即
傳該旗承辦官改正仍将册領囘三日内鈐印
送部如三日内不行送部及各項册不依限造
送者将承辦官照遲延例議處其應領之米户
部移咨倉場限两月内支放全完不完将監放
之旗員察叅違限不及一月者罰俸三月一月
[121-12a]
以上者罰俸六月二月以上者罰俸一年如監
放五年均限内清楚並無生事作弊者紀錄一
次○又定八旗宗室覺羅及滿洲䝉古漢軍武
職各官俸銀俸米兵丁錢糧馬駝銀錢由該旗
依限造册送部将増減數目察對轉咨户部覈
給竢歲終由部将一年内官兵支過銀數繕册
一本米數繕册一本馬駝銀錢數繕册一本恭
呈
[121-12b]
御覧○又議準八旗有承追之銀千两以下者於文
到日限一年追完不完将佐領驍騎校罰俸一
年叅領署叅領罰俸六月都統副都統罰俸三
月再限一年不完佐領驍騎校降一級留任叅
領署叅領罰俸一年都統副都統罰俸六月再
限一年追完佐領驍騎校開復不完照所降之
級調用叅領署叅領降一級留任都統副都統
罰俸一年承追千两至五千两者以五年為期
[121-13a]
毎案毎年追完二分不及二分者佐領驍騎校
初叅降俸一級二叅罰俸一年三叅降一級四
叅再降一級皆留任五年限滿追完開復不完
照所降之級調用承追五千两以上者以十分
為率勒限五年佐領驍騎校初叅不完降俸二
級二叅罰俸一年三叅降一級四叅再降一級
皆留任五年限滿能完至七分者準其開復未
完之銀再行按年起限不及七分照所降之級
[121-13b]
調用督催各官千两至五千以上者毎案勒限
五年按數督催遞年完至二分者免議不及二
分者叅領署叅領初叅罰俸六月二叅罰俸九
月三叅罰俸一年四叅降一級留任五年限滿
全完開復不完降二級留任都統副都統毎案
初叅罰俸三月一叅罰俸六月三叅罰俸九月
四叅罰俸一年五年限滿無完降一級留任未
完之銀再行按年起限追完開復至接任承追
[121-14a]
督催各官均以任事之日起扣限追催如本人
實繫無力完帑佐領驍騎校出結報明叅領轉
報都統副都統奏請豁免不得株連親族倘濫
行着落親族代賠将承追官革職若豁免後本
人見有隐暪産業悉行入官将出結之佐領驍
騎校革職轉報之叅領署叅領降二級調用奏
請之都統等罰俸一年所欠之銀著落出結之
佐領驍騎校賠補如該管都統副都統及叅領
[121-14b]
署叅領有逼勒出結之事不行出首者将出結
並逼勒之官皆革職○又議準佐領驍騎校有
承追之銀於一年限内追完三百两以上之案
者毎案紀錄一次千两以上之案五年限内追
完者紀錄一次叅領署叅領追完三百两以上
之案者毎三案紀錄一次都統副都統追完三
百两以上之案者毎十案紀錄一次接任官以
任事之日起限於一年限内追完千两以上之
[121-15a]
案者加一級五千两以上之案者加二級萬两
以上之案者加三級此等加級遇别案承追應
降調者準其抵銷若於一年限内追完萬五千
两以上之案者以應升之官即用○又議準八
旗有冒領錢糧者繫官革職兵革退皆交刑部
治罪通同徇隐之佐領驍騎校革職領催鞭一
百革退轉報之叅領署叅領罰俸一年都統副
都統罰俸六月若佐領下人冒領不行詳察之
[121-15b]
佐領驍騎校罰俸一年叅領署叅領罰俸六月
都統副都統罰俸两月○雍正元年議準八旗
兵丁掲借私債以應領銀米充為利息該管佐
領驍騎校知情者革職叅領副叅領罰俸一年
領催鞭一百革退失察者驍騎校降一級留任
佐領罰俸一年叅領副叅領罰俸九月領催鞭
六十○又議準外任旗員借銀以六七百两為
千两出三四分利息者該旗叅領佐領驍騎校
[121-16a]
等不得具保如有濫行具保者罰俸一年○二
年議準
盛京旗人所種地畝應交米豆草以經管地界之
協領城守尉為督催官佐領防禦驍騎校為經
徴官徴糧一石作銀一两如經徴千两以下一
年内全完者紀錄一次千两以上三千两以下
一年内全完者紀錄二次三千两以上一年内
全完者紀錄三次督催五千两以下一年内全
[121-16b]
完者紀錄一次五千两以上萬两以下一年内
全完者紀錄二次萬两以上一年内全完者紀
錄三次如有不完各計分數叅處經徴官欠一
分者罰俸六月二分罰俸一年三分降俸一級
四分降俸二級五分降職一級六分降職二級
七分降職三級八分降職四級皆戴罪經徴完
日開復欠九分十分者革職督催官欠一分者
罰俸三月二分罰俸六月三分罰俸一年四分
[121-17a]
降俸一級五分降俸二級六分降職一級七分
降職二級八分降職三級九分降職四級皆戴
罪督催完日開復欠十分者革職○又議準旗
員支放錢糧如有豫給重支或違例給發者将
經管官降一級調用轉詳官罰俸一年都統将
軍副都統罰俸六月其豫給之項照數扣抵至
重支及違例給發者於經管官名下追賠○又
議準
[121-17b]
盛京寧古塔黒龍江等處經管倉厫各官於滲漏
處不行修補應蓋造者不詳請蓋造以致米糧
霉爛者革職動帑代買限一年照數追賠不完
照損壊倉庫律治罪如侵盗入已詐稱霉爛虧
欠者照侵蝕例治罪○四年議準内外旗員将
在官錢糧私自借用或轉借與人者革職交刑
部治罪該管上司失察者降一級調用都統将
軍副都統罰俸一年若該管上司明知私用借
[121-18a]
用徇隐不掲報者降二級調用已經掲報都統
将軍副都統不察叅者降二級調用掲報之該
管上司免議○五年議準佐領驍騎校領催等
有在本佐領及兄弟佐領下私放印子轉子銀
錢坐扣兵餉並夥同私放者佐領驍騎校革職
領催革退皆交刑部治罪該叅領副叅領失察
者降一級留任如佐領驍騎校雖未出本私放
明知該管下有借放印子轉子之人不即首報
[121-18b]
轉與屬下兵丁作保者革職領催鞭一百革退
該叅領副叅領罰俸一年至佐領叅領驍騎校
等平時失察致兵丁将錢糧扣還印子轉子者
驍騎校降一級留任佐領罰俸一年叅領副叅
領罰俸九月領催鞭六十○七年議準八旗生
息銀原令營運以備資給兵丁婚䘮之用該管
大員慎簡賢能官經管如委用非人以致本利
虧闕将經管官照虧空錢糧例分别治罪該管
[121-19a]
大員照失察劣員例議處虧闕之銀着落經管
官及該管大員分賠○又議準旗員有将生息
銀私自侵蝕那移者照侵那錢糧例議處若藉
稱官銀名色占奪百姓行業或重利短期刻薄
閭閻並與商賈小民争利者将經管各官照違
禁取利律治罪該管上司照失察劣員例議處
○又議準旗員有将生息銀借給兵丁收取利
息以為賞賚者降四級調用如兵丁假托商人
[121-19b]
之名領銀不為詳察遽行借給者降一級調用
失察之該管大員等各罰俸一年倘銀有虧闕
着落經管官及該管大員等分賠○又議準生
息銀經管官於前後接任之時造具舊管新收
開除實在四柱清册交代○八年奏準八旗經
管米局官将米多賣與商販舖户者罰俸一年
○乾隆元年議準凡交旗承追虧空贓罰等項
果屬無力完帑奏請豁免不得溷開借欠希冀
[121-20a]
搪抵如本人經管錢糧時所屬有借支借領並
同官那用出有印領者準其開報仍将出印領
之人照私借錢糧例議處按數勒追至其平日
債負或幫助親友或同官私借雖有文約並無
印領者不準開報勒追倘該佐領驍騎校因受
囑徇私聽其開報妄拏無辜勒追者照故勘平
人律治罪得賄者計贓以枉法從重論叅領副
叅領不據實察報者降二級調用若因規避議
[121-20b]
處指引開報者佐領驍騎校革職叅領副叅領
失察者降一級留任如任其朦朧開報溷行勒
追者佐領驍騎校降二級調用叅領副叅領罰
俸一年
一田宅康熙四年題準分給佐領下房屋地土
佐領驍騎校隐占不給或私賃取租者革職如
驍騎校隐占佐領失察佐領隐占驍騎校失察
将失察之員罰俸一年若佐領止買壮丁揑稱
[121-21a]
並買房屋地土造入册内者革職○又題準佐
領驍騎校揑開人名多領官房官地未入已者
降一級調用入已及私賃或轉賣與人者革職
仍追租價並房地交部失察之叅領等罰俸一
年都統副都統罰俸六月如佐領下人多領或
冒領者失察之佐領驍騎校罰俸一年叅領等
罰俸六月都統副都統罰俸两月○十五年題
準旗員将應納錢糧田地私自隐匿一畝至九
[121-21b]
畝者降四級調用十畝以上革職一頃以上革
職杖一百折贖永不叙用隐匿田地入官錢糧
按年追納如自行出首不拘年限免議自出首
之年徴收錢糧○又題準旗員奉委丈量地畝
遲延限期或将丈量之地畝不明白詳報或不
送文册檄催並不申覆或令其監丈互相推諉
不行者皆罰俸一年○又題準旗員擅買民地
者罰俸三月○雍正二年議準拖欠錢糧之人
[121-22a]
已報入官田産佐領驍騎校隐匿不報者革職
侵蝕入已者交刑部治罪失察之叅領副叅領
降一級調用都統副都統罰俸六月其令人居
住耕種不納租銀者佐領驍騎校降一級調用
叅領副叅領罰俸一年如應入官田産本人未
交佐領驍騎校通同隐匿者革職侵蝕入已者
交刑部治罪失察者佐領驍騎校降一級調用
叅領副叅領罰俸一年都統副都統罰俸三月
[121-22b]
○又議準拖欠錢糧之人将田産報官抵項承
辦之佐領驍騎校估價短少或不候準賣部文
即賣者罰俸一年叅領副叅領罰俸六月估價
浮多或開造數目不實者佐領驍騎校降一級
調用叅領副叅領罰俸一年都統副都統罰俸
六月其本人報官抵項若将田産數目開造不
實者繫官降一級調用常人鞭八十如本人照
原典買之價報官抵項或有不敷令承辦官確
[121-23a]
估呈報本人免議○又議準官房倒壊該管官
不請修理者罰俸六月該管大員罰俸三月若
因而損壊遺失官物者仍令分賠○九年奏準
八旗游牧察哈爾地畝除經户部理藩院定議
許令民人居住耕種者仍照各案覆準事例遵
行外其未奉部院覆準槩不許私募民人耕種
容留居住及越界多墾違者繫官降三級調用
常人鞭八十該總管及該管官察出報明該旗
[121-23b]
者免議若失察将該管官降一級調用總管副
管罰俸一年若通同狥隐别經發覺将該總管
副管及該管官皆降二級調用
一户籍順治年間定八旗編審壮丁将應入册
之人隐匿不入者繫官罰俸三月常人鞭二十
五失察之佐領驍騎校各罰俸一月若佐領驍
騎校将未成丁之幼童溷入壮丁册内者罰俸
三月○又定旗人将家僕私行開户者繫官罰
[121-24a]
俸一年常人鞭五十失察之佐領驍騎校各罰
俸九月如無家主之言佐領受財私行開户者
革職交刑部治罪○又定旗員将非其所屬不
應入丁册之人私入丁册或将撫飬之子冒入
族中人册内者罰俸九月繫常人鞭四十失察
之佐領驍騎校罰俸两月○又定八旗有将族
人已經開户之義子作已奴僕或分與族人為
奴僕者繫官革職常人鞭一百失察之佐領驍
[121-24b]
騎校罰俸一年若佐領驍騎校将所屬良家子
誣為奴僕之子者降一級調用○又定旗員於
承襲官爵時承造家譜故将有分親支子孫不
行造入者降三級調用若承造家譜将同祖親
屬姓名疎忽遺漏者罰俸三月○又定官員希
冀承襲官爵並承受家産将伯叔親生之子誣
為奴僕之子者革職若於承襲時将原立官人
之適親子孫作為逺族者降三級調用○又定
[121-25a]
八旗有将開户之人狥情朦溷保送為官者降
三級調用擬補之該管大員知情者亦降三級
調用失察者罰俸一年○又定官員欲承受家
産告尊長審虚者降三級調用如将族人生前
撫飬為子已經承受家産復行争控者罰俸一
年○康熙十一年議準旗員将所雇民人轉行
鬻賣者革職若誣為已之奴僕具告或将未投
充民人誣為投充具告者皆罰俸一年○又議
[121-25b]
準旗員出差将家下食餉之兵及應當差之人
不呈明該管官擅作隨役或擅自差遣者罰俸
六月○又題準滿洲䝉古家人賣與漢軍及民
漢軍家人賣與民者買者賣者繫官罰俸一年
旗人鞭一百民責四十板佐領驍騎校内管領
知情者各罰俸九月領催鞭八十所買之人並
賣價皆入官至滿洲䝉古漢軍家人有不應放
出為民其主私行放出及私令贖身者亦照此
[121-26a]
例議處其喀爾喀厄魯特之人不許賣與漢軍
及民違者繫官降一級調用旗人鞭一百民責
四十板所買之人入官○四十一年議準賣身
旗下之人原有房産守分度日於地方民人並
無擾累者許令原處居住原無房産者均令伊
主收囘若倚仗賣身旗下恣意横行把持武斷
賭博姦淫窩盗勾逃訐訟作証擾累民人者地
方官據實詳報拏送刑部治罪不許仍在原處
[121-26b]
居住若容留此等之人仍居住原處者其主繫
官降一級留任常人鞭一百○雍正三年議準
八旗佐領下同族人内設立族長約束一族之
人其獨户小族酌量兼管該都統等於男輕車
都尉騎都尉雲騎尉及舉貢生監䕶軍領催内
簡選補用若族長果能盡心敎導三年無過由
該旗具奏咨部繫官給以紀錄一次執照舉貢
以下造印册二本一送部備案竢得官日報部
[121-27a]
給以紀錄一本存旗備案或未得官以前遇族
長内例應議處或别遇罰俸之案該旗将本人
從前應得紀錄之處一并咨部準其以紀錄一
次抵銷罰俸六月○五年議準各省駐防官兵
丁册由該将軍都統等於比丁之年察明造具
二本鈐印咨送户部有隐匿不入册者照在京
隐匿壮丁例議處若将所生之子假揑過繼潛
居别處者革職該管官失察者罰俸一年如在
[121-27b]
半年以内察報者免議知情不察報者降一級
留任○六年議準駐防各官不得買民人為奴
僕違者降二級調用若縱令家人私買及囑託
兵丁代買者亦降二級調用該管官不掲報者
降一級留任将軍都統等不察叅者罰俸一年
至駐防兵丁實在並無家人者具呈該管官確
察屬實出具保結許買不得過二名仍令賣身
之人親至地方官處取具親供存案立契書情
[121-28a]
願賣身字様鈐印為據如有勒買者将該兵丁
枷一月鞭一百若見有家人揑稱無有溷買者
鞭一百失察之該管官降一級留任都統将軍
等罰俸一年以上官兵私買民人經該管官察
出者皆免議○七年議準别載册籍之人冒入
滿洲正身册内及原繫民人繼嗣冒入旗籍者
繫官革職常人鞭一百扶同狥隐具保之佐領
驍騎校降三級調用領催鞭八十叅領副叅領
[121-28b]
罰俸一年都統副都統罰俸六月如佐領驍騎
校並不知情朦溷具保者降一級調用領催鞭
六十叅領副叅領罰俸六月都統副都統罰俸
三月○八年奏準應行入官之人隐匿不報本
主繫官隐匿一人至三人者降一級六人降二
級九人降三級十二人者降四級皆調用十五
人以上革職隐匿之人入官該佐領驍騎校知
情隐匿者同罪失察者隐匿三人以上佐領驍
[121-29a]
騎校罰俸六月叅領副叅領罰俸三月十五人
以上佐領驍騎校罰俸一年叅領副叅領罰俸
六月如佐領驍騎校隐匿該叅領副叅領知情
者即照佐領驍騎校知情例議處失察者隐匿
三人以上叅領副叅領罰俸六月十五人以上
叅領副叅領罰俸一年都統副都統免議○又
議準發遣口外黒龍江寧古塔等處為奴人犯
及撥給山海闗以外叛逆人犯妻子奴僕有私
[121-29b]
行偷賣贖出者賣贖之人繫官革職常人枷两
月鞭一百該管官降二級調用其發往各省駐
防為奴人犯有私行偷賣贖出者亦照此例行
○又議準開户奴僕冒入别載册籍之内者除
本人交刑部治罪外其朦溷造報之佐領驍騎
校降一級調用領催鞭六十不行詳察之叅領
副叅領罰俸一年都統副都統罰俸六月
一限期定例八旗公中佐領員闕限二十日奏
[121-30a]
請補授世管佐領員闕限三十日奏請補授若
限内不能完結先簡選一人奏請署理世爵員
闕限三十日奏請承襲叅領副叅領前鋒侍衛
䕶軍校驍騎校及步軍統領所屬各官員闕均
限二十日奏請補授駐防各官員闕及承襲世
爵來京者以人文到日限二十日奏請補授以
上内外各官如有行察調取及臨時患病服制
等事不能依限完結者将緣由知㑹稽察衙門
[121-30b]
仍速行辦結注銷若無故遲延各按違限日期
議處○又定逺省駐防官因亡故懸闕者接任
駐防之人限两月起行因老病告辭懸闕者接
任駐防之人限三月起身其近京之直隸山東
山西河南等處接任駐防之人均限一月起行
駐防兵亦照此限官兵在塗毎日限行六十里
如違限一月以上者官罰俸三月兵鞭五十两
月以上官罰俸六月兵鞭六十三月以上官降
[121-31a]
一級調用兵鞭七十四月以上官降二級調用
兵鞭八十五月以上官降三級調用兵鞭九十
六月以上官革職兵鞭一百不及一月者免議
若中塗患病及有阻滯難行情由取有地方官
印結報部者免議○康熙十七年議準八旗外
任文武官因降革休致或裁汰候補例應歸旗
者本人及家口該管官於五月内催令起程有
驛大路日行一站無驛僻路日行五十里有水
[121-31b]
路者聽由水路行按站按里計日到京如無故
不即起程或潛居别處或本人到京而家口仍
住别處該管佐領驍騎校不能察報者一人降
一級二人降二級皆留任三人以上者革職領
催交刑部治罪叅領署叅領於所屬有一二人
未行察報者罰俸一年三四人者降一級五六
人以上者降二級十人以上者降三級皆留任
都統等失於覺察一二人者罰俸三月三四人
[121-32a]
者罰俸六月五六人者罰俸九月七八人以上
者罰俸一年十五人以上者降一級留任○雍
正七年議準八旗會議之事該都統等如期齊
集按翼按品列坐議定畫題如越次不整者罰
俸一月其在
内廷行走不得到班者承辦官将所定之稾鈔錄
送閲於三日内畫題送囘有應改者亦於三日
内送囘如無故不即畫題以致事有遲延者照
[121-32b]
違限例議處至因有事入奏未及到班者於次
日齊集補行畫題若托故不到罰俸一年○又
奏準八旗承辦一應事務毎月二次造册送察
旗御史注銷如有違限及遺漏者叅奏議處若
承辦官以未完作為已完造册注銷者罰俸三
月○八年奉
旨两三衙門㑹議㑹審之事若一處曾經行催而他處
尚不辦理即著行催之衙門具摺奏聞将來遲誤處
[121-33a]
分之時免其議處倘曽經行催而未奏聞者日後因
遲延議處仍将該衙門一并交議倘奏聞之後以為
既經具奏此後遲延與已無渉以致事務仍復躭閣
者仍将該衙門一并議處○乾隆五年奏準八旗察
辦册籍之事原無定限者於到旗之日酌量事
之繁簡奏明定限該管官依限察辦如有遲延
照例議處○又奏準内外旗員将本身遲延之
事推諉他人者除照遲限日期議處外因其推
[121-33b]
諉再加罰俸一年○又議準八旗承辦官如因
限期已屆将應結之事溷行指駮者罰俸六月
該管大員罰俸三月○又議準旗員有以遷葬
修墳扶柩等事往
盛京遊牧地方及近京等處請假並請假往外省
者二品以上有職任者自行奏請其餘各官該
都統出具保結咨部按地方逺近定限給假給
與路引前往入於月終彙題囘日将路引繳銷
[121-34a]
若逾限不及一月者免議一月以上者罰俸一
月二月以上罰俸两月三月以上罰俸三月四
五月以上罰俸六月六七月以上罰俸九月八
九月以上罰俸一年一年以上降一級調用年
半以上降二級調用二年以上者革職如有患
病阻滯等情取具該将軍都統副都統城守尉
印文或府州縣印結本人帶囘免議其旗人有
事請假往近京等處者領催驍騎人等由該佐
[121-34b]
領報明叅領給與闗防牌票前往仍将所往之
地並來去限期呈明都統等備案前鋒䕶軍各
項執事人等由各該處行文該旗由叅領察明
給與闗防牌票前往閒㪚人等由佐領知㑹叅
領給以圖記前往至請假往外省者該都統咨
部給與路引前往其路引闗防牌票圖記囘日
即行繳銷若遲延不繳並逾限不囘者鞭五十
若不請假私往及雖請假不往所指之處别往
[121-35a]
他處者繫官革職前鋒䕶軍領催驍騎各項執
事人等鞭一百革退閒㪚人鞭一百○又定八
旗易結之事正限十日餘限十日叅領佐領㑹
行察辦之事十日限内不能完結者将緣由呈
明扣限二十日完結者餘限二十日補授内外
各官正限二十日者餘限二十日正限三十日
者餘限十五日各於限内完結如有行察調取
及臨期患病服制等事不能依期完結者将緣
[121-35b]
由知㑹稽察衙門○又定世爵員闕統於歲終
繕造家譜奏請承襲倘有争告應察辦者限次
年八月以前察明具奏遇有患病服制等情於
病痊服滿之日引
見不必更竢歲終如懸闕至二年不奏請承襲者将
該管都統等及承辦官分别議處○又定旗員
承辦之事於餘限之外不能完結一日至十日
者罰俸一月十日以上者罰俸三月二十日以
[121-36a]
上者罰俸六月三十日以上者罰俸一年若繫
佐領遲延将佐領驍騎校照承辦官例議處佐
領驍騎校罰俸一月者領催鞭一十罰俸三月
者領催鞭三十罰俸六月者領催鞭四十罰俸
一年者領催鞭五十都統等於屬官遲延之事
自行叅奏者免議若經别衙門叅奏如承辦官
罰俸一月都統等免議罰俸三月者都統等罰
俸一月罰俸六月者都統等罰俸三月罰俸一
[121-36b]
年者都統等罰俸六月○又定都統等叅奏遲
延即於摺内将承辦官職名開明别衙門叅奏
者由部察取職名各照例議處○十五年奏準
八旗承辦之事限内不能完結及奏補内外各
官有行察調取等事限内不能完結者準将情
由聲明奏定限期不必立餘限之名致藉端遲
誤○二十二年奏準八旗世爵員闕統於年終
承襲倘有争告及察辦不及承襲者入於次年
[121-37a]
年終奏請承襲
一監獄順治年間定旗員看守監牢因事躭延
空班或不交與接班之人私自囘家者降一級
罰俸一年○又定旗員看守重犯監牢不嚴聽
任重犯與外人肆言者革職○又定八旗有控
告案内應行質訊人犯經承辦之部行文闗提
若逾限不送經部叅遲延如人犯在京居住者
将該管官罰俸一年領催鞭五十屯荘居住者
[121-37b]
将差往喚拘之人及不協同拏解之屯領催各
鞭五十如人犯别有事故者準将情由報部○
又定八旗外任官叅革解任歸旗之後原任内
有未清之案經該督撫行文闗提質訊者該旗
分别情罪或應鎖解或應㪚解聲明交部撥兵
按程遞解○又定八旗将行兇不法奴僕呈請
送部發遣該都統等確察屬實即具咨送部若
無故留難其主赴部呈告審無誣揑者将留難
[121-38a]
之該管官罰俸一年○康熙六十一年議準旗
員解送人犯全無約束以致人犯辱官詐財生
事不法者革職若該員隐匿不報該管上司未
經察出者罰俸一年該員已報該管上司不為
轉報者降二級調用統轄之将軍都統副都統
等據報不行察叅者降一級調用○又議準旗
員解送重犯及強盗防範不嚴以致脱逃者革
職解送流徒等犯脱逃及看守之處脱逃者降
[121-38b]
一級住俸一半解送入官之犯脱逃及看守之
處脱逃者住俸一半以上各犯或本身拏獲或
别處拏獲皆準開復解送進京此等犯人中途
脱逃及看守之處脱逃者皆照此例議處至看
守此等犯人之官若得財釋放者革職治罪犯
人自盡無抑勒拷逼情弊者罰俸一年○又議
準兵丁解送犯人若僉差不慎致與犯人同逃
者該管官罰俸一年○又議準旗員将應解人
[121-39a]
犯錯解别處者罰俸六月
一命案原定八旗兵丁並無私讐别故因公事
敎訓将該管官殺死者該佐領驍騎校罰俸二
年叅領署叅領罰俸一年都統副都統罰俸六
月族長領催鞭一百有因私讐殺死或因公挾
忿持刃致傷該管官者該佐領驍騎校罰俸一
年叅領署叅領罰俸六月都統副都統罰俸三
月族長領催鞭八十如繫前鋒䕶軍步軍有犯
[121-39b]
将前鋒統領䕶軍統領步軍統領翼尉照都統
副都統例議處前鋒叅領侍衛䕶軍叅領署叅
領步軍恊尉副尉照叅領例議處前鋒校䕶軍
校步軍尉同佐領驍騎校一例議處族長領催
各分别鞭責其本旗都統叅領等皆免議閒㪚
人因公挾忿持刃致傷該管官者該佐領驍騎
校罰俸六月叅領署叅領罰俸三月都統副都
統罰俸一月族長領催鞭五十殺死者該佐領
[121-40a]
驍騎校罰俸一年叅領署叅領罰俸六月都統
副都統罰俸三月族長領催鞭八十凡族長繫
官皆照驍騎校例罰俸外省駐防兵丁及閒㪚
人有犯殺死及致傷該管官者該将軍都統副
都統照在京都統例議處協領㕘領總管城守
尉防守尉照在京叅領例議處佐領防禦驍騎
校照在京佐領例議處○又定八旗滿洲官兵
及閒㪚人互毆致死将該佐領驍騎校罰俸一
[121-40b]
年叅領署叅領罰俸六月都統副都統罰俸三
月領催族長鞭八十如繫前鋒䕶軍步軍有犯
将前鋒統領䕶軍統領步軍統領翼尉罰俸三
月前鋒叅領侍衛䕶軍叅領署叅領步軍協尉
副尉罰俸六月佐領前鋒校䕶軍校驍騎校步
軍尉罰俸一年領催族長鞭八十其本旗都統
叅領等皆免議族長繫官照驍騎校例罰俸若
奴僕毆人致死其主鞭八十繫官照驍騎校例
[121-41a]
罰俸該管官免議至於内府王公府屬佐領及
内管領下滿洲與正户人互毆致死該管大員
及該管官亦照此例議處若因公差遣之處互
毆致死将領去之該管各官照在京該管大員
及該管官例議處其屯荘居住旗人互毆致死
将屯領催鞭八十在京該管各官皆免議八旗
䝉古漢軍及外省駐防均照此例○又定步軍
尉等所管地界内有路死之人該步軍尉不開
[121-41b]
明情由具報刑部者罰俸六月○又定旗員因
事威逼人命致死者革職若子弟奴僕與人鬭
毆該員前往救䕶角口被人毆傷毆官之人懼
罪自盡者将䕶救之官罰俸一年○又定八旗
該管地方有持刃傷人者首拏之人賞銀十五
两其次賞銀十两第三人賞銀五两如但持刃
未致傷人者不賞○雍正二年議準旗員将奴
僕責打身死審非故殺者罰俸二年故殺者降
[121-42a]
二級調用加級紀錄不準抵銷持刃殺死者革
職治罪如家主占奪奴僕之妻或圖姦不遂毒
毆致死審有確據及本主自認不諱者革職治
罪若将奴僕打死隐暪不報部者革職私用夾
棍桚子拷逼奴僕者罰俸六月致死者革職用
刀背責打奴僕者罰俸九月故殺族人奴僕者
䧏三級調用加級紀錄不準抵銷毆殺者降二
級調用皆追人一口給付死者之王持刀殺死
[121-42b]
者革職治罪○又議準八旗自盡命案已經驗
明令其擡送如有勒索攔阻者該汛及城門直
班官兵拏送刑部治罪若知而不拏将直班官
罰俸一年兵鞭五十○又議準西四旗游牧察
哈爾總管所屬䝉古有闗命案議處者皆照八
旗官兵及閒㪚人互毆死例将專管之佐領驍
騎校照八旗佐領驍騎校議處兼轄之㕘領照
八旗叅領例議處總管副管照八旗都統副都
[121-43a]
統例議處太僕寺牧場等官有闗命案議處者
将專管之協領兼轄之翼領統轄之總管照此
例分别議處○十三年議準奉天各城旗民有
犯命案者各該管官訪知確實一面行文闗㑹
一面差役持票徑行拘拏如管民官行文闗㑹
該旗員有心牽制不即増差協拏致兇犯逺逸
者降二級調用屯領催不協力擒拏以致脱逃
者鞭八十如受財故縱交
[121-43b]
盛京刑部治罪其旗員該管地方有殺死人命失
於覺察不行申報者該管官降一級留任該管
上司免議如知情隐匿不申報者經管民官詳
掲将該管官革職城守尉隐匿不掲報者降三
級調用該将軍副都統不察叅者罰俸一年若
城守尉並不知情止於失察同城者降一級留
任不同城在百里以内者罰俸一年百里以外
者罰俸九月該将軍於題叅時将或繫知情或
[121-44a]
繫失於覺察及道里逺近於疏内詳細聲明以
慿覈議如該管官於命案先因不知未報後即
察出通報将本案審明者不論年月逺近皆免
議○又議準奉天命案遇有例應議處議敘者
城守尉照督緝例與奉天理事通判錦州府知
府一例定議佐領防禦等官照承緝例與州縣
一例定議驍騎校與吏目典史等官一例定議
○乾隆七年覆準東四旗游牧察哈爾總管所
[121-44b]
屬䝉古遇有命案照西四旗例分别議處
一盗案康熙十七年議準八旗前鋒䕶軍驍騎
及執事人等行刦被獲或被人出首經刑部審
實将該管佐領驍騎校領催議處毎佐領下有
一二人者佐領罰俸一月驍騎校罰俸两月領
催鞭五十三四人者佐領罰俸两月驍騎校罰
俸三月領催鞭七十五六人者佐領罰俸六月
驍騎校罰俸一年領催鞭八十七人至十人者
[121-45a]
佐領罰俸一年驍騎校降一級罰俸一年領催
鞭一百十人以上者佐領降一級罰俸一年驍
騎校革職領催鞭一百二十人以上者佐領革
職驍騎校革職鞭一百折贖領催鞭一百革退
如前鋒䕶軍匠役人等於該班當差日為盗将
前鋒校䕶軍校有頂帶司匠皆照驍騎校例議
處無頂帶司匠照領催例議處其本佐領驍騎
校領催免議如平時在家為盗将本佐領驍騎
[121-45b]
校領催照例處分前鋒校䕶軍校司匠皆免議
在京閒㪚人及墳園住居之正身為盗一人至
三人者佐領罰俸一月驍騎校罰俸两月領催
鞭五十四人至六人者佐領罰俸两月驍騎校
罰俸三月領催鞭七十七人至十人者佐領罰
俸六月驍騎校罰俸一年領催鞭八十十人以
上者佐領罰俸一年驍騎校降一級罰俸一年
領催鞭一百二十人以上者佐領降一級罰俸
[121-46a]
一年驍騎校革職領催鞭一百革退有窩盗之
事發覺者亦照此例議處若佐領驍騎校等奉
差在外所屬内有為盗窩盗者将署事之佐領
驍騎校領催分别議處其奉差之佐領驍騎校
等皆免議至差遣在外之人行刦被獲将同差
遣之該管官照佐領驍騎校例分别議處其内
府管領及王貝勒貝子公各府屬管領管屯領
催荘頭八旗滿洲䝉古漢軍屯領催等所管之
[121-46b]
人有為盗窩盗者内府管領照佐領例議處内
府副管領及王府管領照驍騎校例議處貝勒
以下各府管領管屯領催荘頭八旗屯領催皆
照領催例議處該管官於事未發覺之先自行
察出送部治罪者免議奴僕為盗窩盗家主繫
官照兵役為盗之該管驍騎校例議處常人照
兵役為盗之該管領催例議處其該管之各官
皆免議若家主於事未發覺之先自行察出送
[121-47a]
部治罪者亦免議○又題準
京城内揠門掘壁踰牆行竊其賊繫正身将同居
父兄議處繫户下人将家主議處初次行竊者
其同居父兄及家主皆免議二次者同居父兄
及家主繫官罰俸一月常人鞭四十三次者同
居父兄及家主繫官罰俸两月常人鞭五十○
又題準外省駐防兵丁有一二人為盗者該管
佐領防禦驍騎校罰俸一年協領叅領總管城
[121-47b]
守尉防守尉罰俸九月三四人者佐領等降一
級留任協領等罰俸一年五六人者佐領等降
一級罰俸一年協領等降一級留任七人至十
人者佐領等降二級調用協領等降一級調用
十人以上者佐領等革職協領等降二級調用
如閒散人内有一二人為盗者該管佐領防禦
驍騎校罰俸六月協領叅領總管城守尉防守
尉罰俸三月三四人者佐領等罰俸一年協領
[121-48a]
等罰俸九月五六人者佐領等降一級留任協
領等罰俸一年七人至十人者佐領等降一級
調用協領等降一級留任十人以上者佐領等
降二級調用協領等降一級調用其統轄之将
軍都統副都統等本管兵丁有一二三人為盗
者罰俸三月四五六人者罰俸六月七人以上
者罰俸九月十一人以上者罰俸一年十六人
以上者降一級留任二十一人以上者降二級
[121-48b]
留任三十一人以上者降三級調用閒㪚人為
盗一人至五人者将軍等罰俸三月至十人者
罰俸六月十五人者罰俸九月二十人者罰俸
一年三十人者降一級留任三十一人以上者
降二級留任若兵丁之奴僕有一二人為盗者
家主鞭一百三人以上者枷一月鞭一百該管
之佐領防禦驍騎校罰俸六月将軍都統副都
統總管城守尉協領叅領防守尉各官皆免議
[121-49a]
如将軍都統以下駐防各官之奴僕為盗一二
人者将家主罰俸一年三四人者降一級調用
五六人以上者降二級調用十人以上者革職
該管官皆免議如該管官及家主於事未發覺
之先能自行察出治罪者免議兵丁閒㪚人為
盗該管各官奉差在外者免議○二十五年題
準歩軍尉於一年内拏獲強盗五名者紀錄一
次十名紀錄二次十五名加一級三十名加二
[121-49b]
級協尉副尉所屬歩軍尉等於一年内拏獲強
盗十名者紀錄一次二十名紀錄二次三十名
加一級翼尉所屬本翼歩軍尉等於一年内拏
獲強盗二十名者紀錄一次四十名紀錄二次
六十名加一級統領所屬八旗歩軍尉及番役
等於一年内拏獲強盗四十名者紀錄一次八
十名紀錄二次百二十名加一級以上各官拏
獲之數多者各照應得議敘計數遞加歩軍尉
[121-50a]
於一年内拏獲竊賊光棍六十名以上者紀錄
一次一百二十名以上加一級二百四十名以
上加二級協尉副尉所屬歩軍尉等於一年内
拏獲竊賊光棍一百二十名以上者紀錄一次
二百四十名以上加一級翼尉所屬本翼歩軍
尉等於一年内拏獲竊賊光棍二百四十名以
上者紀錄一次四百八十名以上加一級統領
所屬八旗歩軍尉及番役等於一年内拏獲竊
[121-50b]
賊光棍四百八十名以上者紀錄一次九百六
十名以上加一級以上各官拏獲之數多者各
照應得議敘計數遞加如繫副尉協尉翼尉拏
獲者準照歩軍尉例議敘至歩軍尉拏獲之數
雖不及紀錄統領翼尉仍總計議敘其拏獲各
犯均由刑部定擬之後咨部議敘○三十一年
議準外省駐防旗人有犯串結土豪放債盤利
開賭詐騙準折子女強買市肆擅砍樹木鬨市
[121-51a]
辱官者依律治罪如犯至枷三月鞭一百之罪
者将該佐領防禦驍騎校降二級調用協領叅
領城守尉防守尉䧏一級留任将軍都統等罰
俸一年如協領以下驍騎校以上各官有本身
自犯此等罪者皆革職治罪該将軍都統等降
一級留任佐領以下各官有犯者該管協領叅
領城守尉防尉䧏二級調用将軍都統等罰俸
一年若各官縱子為惡有犯此等罪者降二級
[121-51b]
調用該管各官降一級留任将軍都統等罰俸
一年至奴僕有犯此等罪者家主繫官照佐領
例議處常人鞭一百該管各官皆免議○又議
準外省駐防城内強盗劫掠城池搶奪倉庫獄
囚者将軍都統副都統各罰俸六月○三十七
年議準
京城内有盗賊白晝殺人搶奪財物該汛歩軍尉
等将盗賊當場全獲及一月之内全獲者免議
[121-52a]
一月内獲一半者歩軍尉罰俸一年歩軍副尉
協尉罰俸六月盗賊照案緝拏一月内無獲者
歩軍尉降二級調用歩軍副尉協尉降一級調
用所有加級紀錄不準抵銷歩軍翼尉罰俸一
年歩軍統領罰俸六月該汛歩軍各鞭一百盗
賊交接任官照案緝拏○又議準
盛京所屬看墳及居住之人有偷採人參者将故
縱之屯領催枷一月鞭一百失察者鞭一百各
[121-52b]
旗佐領下人有偷採人參者将故縱之佐領驍
騎校革職領催革退枷一月鞭一百失察者佐
領驍騎校罰俸一年領催鞭一百内府佐領下
有偷採人參者将故縱失察之内府佐領驍騎
校領催皆照旗人例分别議處故縱之無頂帶
管領枷一月鞭一百失察者鞭八十奴僕偷採
人參家主不知者不坐知而故縱者繫官革職
常人鞭八十知而詐稱不知者繫官革職常人
[121-53a]
鞭一百其應採人參之人必領票以為執照若
無票私自行走或有票擅自越界並不照票内
定數多帶人畜該廵察官狥情故縱者革職領
催革退枷一月鞭一百兵鞭一百若得財縱放
及将人參隐匿入已者交刑部治罪因廵察人
參借端誣拏無辜之人者官革職兵枷两月鞭
一百奪取財物者官革職交刑部治罪兵枷三
月鞭一百若被拏之人以受誣揑控審虚者照
[121-53b]
誣告律治罪至一應人等有毁壊
盛京鳯凰城等處邊界寨柵私自出入官兵不行
緝捕及通同受賄者皆照廵察官兵之例治罪
○又議準歩軍領催将拏獲盗賊得財私放該
管歩軍尉失察其贓在十两以下者罰俸一年
十两以上者降一級留任知情故縱者革職○
四十一年議準
京城内盗賊傷人劫去財物将該汎歩軍副尉協
[121-54a]
尉各罰俸九月歩軍翼尉罰俸六月歩軍統領
罰俸三月盗賊照案緝拏該汛直日歩軍尉降
二級留任罰俸一年限一年緝拏本汛看街領
催歩軍及本汛看守柵䦨歩軍各鞭一百如一
年内拏獲一半歩軍尉準其開復一年限滿獲
不及半無别案失事者步軍尉降二級調用領
催歩軍皆枷一月鞭八十限内無獲又失事者
歩軍尉降三級調用領催歩軍枷四十日鞭一
[121-54b]
百革退未獲之犯交接任官照案緝拏驍騎堆
撥相近處失事該班官罰俸一年驍騎照歩軍
例鞭責○又議準惡徒肆行無忌或借端挾詐
勒騙財物公然搶奪攪擾市肆行兇者責成該
汛歩軍尉並歩軍翼尉協尉副尉隨時廵緝有
失察者将歩軍尉罰俸六月歩軍協尉副尉罰
俸两月翼尉罰俸一月領催歩軍鞭一百倘明
知不緝拏者革職如得財私縱謊稱逃脱者革
[121-55a]
職並領催歩軍皆交刑部治罪若領催歩軍得
財私縱謊稱逃脱該歩軍尉並不知情者照失
察歩軍犯贓例處分○又議準拏獲惡徒刑部
審實照光棍例治罪者毎佐領下一年内有一
二人犯者佐領罰俸一月驍騎校罰俸两月領
催鞭五十三四人犯者佐領罰俸两月驍騎校
罰俸三月領催鞭七十五六人犯者佐領罰俸
六月驍騎校罰俸九月領催鞭八十七人至十
[121-55b]
人犯者佐領罰俸九月驍騎校罰俸一年領催
鞭一百有頂帶管領並該管司匠皆照驍騎校
例議處屯領催照在京領催例治罪奴僕為光
棍者家主繫官照驍騎校例議處常人照領催
例治罪該管官免議如該管官及其主於事未
發覺之先自行察出送部治罪者免議至一應
有犯光棍之人若該管官奉差在外者免議将
署理之人議處○雍正八年議準地方有竊賊
[121-56a]
之案該汛歩軍尉等於事主呈報之日即轉報
歩軍統領勒限半年緝拏限内獲賊免議逾限
不獲将該汛歩軍尉罰俸三月歩軍協尉副尉
各罰俸两月直日領催歩軍各鞭五十被獲之
賊供由何栅䦨行走者将守栅䦨歩軍鞭一百
如别汛之官於限内獲賊者紀錄一次○十二
年議準奉天各州縣及旗荘地方均照直隸各
省州縣之例編立保甲互相稽察如遇失事同
[121-56b]
叅疎防協領城守尉無論專管兼轄照督緝例
與奉天府理事通判一例議處佐領防禦等照
承緝例與州縣官一例議處驍騎校照吏目典
史例議處有因獲盗議敘者亦照此例若奉天
各處旗人有犯盗案經地方文職官訪知確實
行文闗㑹拘緝該管官有心牽制不差人協拏
致盗脱逃者降二級調用失察者罰俸一年屯
領催不協力緝拏者鞭八十若受財故縱交
[121-57a]
盛京刑部治罪如同城地方文職官獲盗司城之
旗員得免議處○又議準
興京岫巖鳯凰城三處界内如遇失事将旗員劾
叅勒限緝拏地方文職官令其協緝○又議準
吉林白都訥寧古塔等處設番役緝拏盗賊其
管轄番役官如能實心督率於限内将一案盗
賊全獲者毎案紀錄二次逾限不獲照州縣印
捕官初叅二叅三叅四叅之例議處○又議準
[121-57b]
西四旗游牧察哈爾總管所屬䝉古有為盗者
照外省駐防兵丁及閒㪚人為盗例按其名數
将專管兼管統轄各官分别議處其太僕寺牧
場官所部䝉古有為盗者察叅到日将專管之
協領兼轄之翼領統轄之總管照此例分别議
處○又議準看守一應倉庫之官兵拏獲竊賊
者毎案官紀錄一次兵於竊賊名下追銀二两
給賞○乾隆五年議準捕盗歩軍尉毎旗五人
[121-58a]
輪流直月遇該旗地方有強竊之案将捕盗歩
軍尉勒限承緝不獲照例議處○又奏準直月
捕盗歩軍尉該旗地方遇有強盗之案於事主
呈報之日起勒限半年緝拏限内獲盗免議不
獲降一級留任罰俸六月再限一年緝拏一年
内獲半準其開復不及半者照所降之級調用
捕盗歩軍鞭八十遇有竊賊之案於事主呈報
之日起勒限半年緝拏限内獲賊免議不獲罰
[121-58b]
俸三月捕盗歩軍鞭三十○又覆準
京城内強竊各案經直月捕盗歩軍尉於限内緝
獲者該汛歩軍尉等準免議若别管官緝獲者
直月捕盗歩軍尉免議其該汛歩軍尉仍議處
○七年議準
京城内有強盗之案該汛歩軍尉隐諱不報或以
強報竊以多報少或賄囑事主通同隐諱者将
歩軍尉革職歩軍副尉協尉翼尉扶同隐諱者
[121-59a]
降三級調用失察者降二級調用歩軍統領知
情降一級留任失察罰俸一年如盗已全獲皆
免議若事主未經呈報及失事未有實據别經
發覺者仍照承緝定議免以諱盗議處○又議
準
京城内有竊賊之案該汛歩軍尉隐諱不報者降
一級留任勒限半年緝拏限内獲賊準其開復
不獲降一級調用歩軍副尉協尉扶同隐諱者
[121-59b]
照歩軍尉例議處失察者罰俸六月勒限半年
緝拏限滿不獲罰俸一年竊賊照案緝拏能察
出呈報者仍照承緝例定議若事主未經呈報
該汛歩軍尉免議仍於發覺日為始将賊犯勒
限半年緝拏不獲罰俸三月賊犯照案緝拏○
又議準㸔守倉廒各官被賊竊米者罰俸三月
㸔守之兵鞭三十○又議準漕糧運送到京有
攔路戳袋及鑽穴踰牆進倉偷米之賊審繫食
[121-60a]
餉之人将該旗都統副都統罰俸三月叅領罰
俸六月佐領驍騎校罰俸一年領催鞭一百若
閒㪚人其父兄繫官罰俸一年常人鞭一百若
奴僕家主繫官罰俸一年常人鞭一百○七年
覆準東四旗察哈爾總管所屬䝉古遇有盗案
照西四旗例分别議處○十四年議準旗人為
竊罪至發遣以上者不能管束之該管官及家
主皆照旗人為盗例議處
[121-60b]
一捕逃順治十五年議準旗下奴僕逃走在京
限五日二百里内限十日四百里内限十五日
其主即據實呈報投遞逃牌如限内不投遞者
繫官罰俸一年常人鞭二十若竟遺漏不行投
遞及投囘未經銷案又復逃走其主並不再行
投遞逃牌者繫官降一級留任常人鞭七十奴
僕未曽逃走揑報逃走者繫官降一級調用常
人鞭八十若将姓名年月錯開投遞者繫官罰
[121-61a]
俸一年常人鞭五十至本主之逃牌已給領催
而領催遺漏不投遞者領催鞭七十○康熙七
年題準旗員窩隐逃人者革職繫常人交刑部
治罪○九年題準旗員将良民冒認為伊家奴
僕逃走者降一級罰俸一年○十年議準旗下
逃人在駐防旗員所轄地方居住在六月以内
者免議如過六月不行察拏窩家鄰右等亦不
行出首或被逃人之主控告或被旁人出首将
[121-61b]
失察之該佐領防禦驍騎校各降一級留任過
一年者将失察之該佐領防禦驍騎校毎一人
降二級調用若明知縱容居住者革職協領叅
領於該管屬官二年内有一員失察逃人者罰
俸一年二員失察者降一級留任三員失察者
降二級調用将軍都統副都統於所屬官二年
内有一員至四員失察逃人者罰俸六月五員
以上者降一級留任如於所轄地方察拏逃人
[121-62a]
十五名者将佐領防禦驍騎校各加一級三十
名加二級協領叅領於該管屬官察拏逃人三
十名者加一級六十名加二級将軍都統副都
統於所管屬官察拏逃人二百名者紀錄一次
四百名加一級於此數多者各照察拏之數遞
加統以一年一敘若不足加級紀錄之數者又
并一年議敘仍不足者将前一年之數截去止
留一年之數於次年接算不準三年合算以上
[121-62b]
均令将軍都統副都統等於歲終造册報部并
報刑部察覈○又議準旗人逃走不許私自差
拏或報部行提或在該地方官處首告拏解如
私自差拏者繫官罰俸一年常人鞭一百失察
之地方官及窩家之罪無庸議若私差家人往
窩家取討衣物者亦照此例議處○十二年題
準凡八旗各官有逃走者革職交刑部治罪若
官逃走該管官揑作常人投遞逃牌者罰俸一
[121-63a]
年○又題準兵丁逃走該管佐領驍騎校不於
限内投遞逃牌者罰俸一月若竟遺漏不行投
遞及投囘未經銷案又復脱逃該管官並不再
行投遞逃牌者皆降一級留任兵丁未曽逃走
揑報逃走投遞逃牌者降一級調用若将姓名
日月錯開投遞者罰俸一年○又議準八旗逃
人已經投遞逃牌後忽謊稱不曾逃走者罰俸
六月○四十一年議準黒龍江寧古塔等處将
[121-63b]
軍捕牲總管等将發遣人犯毎月收領若干人
逃走若干人未獲若干人已獲若干人造册咨
送刑部至年終該将軍等将總數開明具奏刑
部㑹部察對若發遣人犯有逃走一名者其主
繫官罰俸三月常人鞭五十至二三名者按數
加罪一年内逃至五名者該佐領防禦驍騎校
各罰俸一月領催鞭五十逃至十名者協領罰
俸一月佐領防禦驍騎校各罰俸三月領催鞭
[121-64a]
五十逃至二十名者将軍副都統等罰俸一月
協領罰俸三月佐領防禦驍騎校各罰俸六月
領催鞭八十逃至三十名者将軍副都統等罰
俸三月協領罰俸六月佐領防禦驍騎校罰俸
一年領催鞭一百逃至四十名以上者将軍副
都統等罰俸六月協領罰俸一年佐領防禦驍
騎校各降一級罰俸一年領催枷二十日鞭一
百捕牲總管照協領例議處翼領照佐領例議
[121-64b]
處将軍按統轄地方逃人總數議處副都統有
專管地方者照該管處逃人數目議處至人犯
逃走其主在城内居住者限即日呈報離城百
里以内者限次日呈報百里以外者限三日内
呈報該管官隨差本佐領驍騎校率兵協同逃
人之主追緝如驍騎校公出即令記名領催率
兵追緝仍将逃走緣由呈報該上司報部察覈
如本主已經呈報而該佐領等不即轉報遲至
[121-65a]
十日以内者佐領防禦驍騎校罰俸六月領催
鞭四十十日以外者佐領防禦驍騎校罰俸一
年領催鞭六十一月以上佐領防禦驍騎校降
一級調用領催鞭八十两月以上佐領防禦驍
騎校革職領催鞭一百如家主逾限遲延不報
繫官照佐領例常人照領催例分别議處該管
官免議若家主於限内呈報者免議其各省駐
防旗下家人及發往當差為奴人等私自逃走
[121-65b]
者伊主及該管官皆照此例滿洲漢軍副都統
按翼分設者按該翼逃走人數議處○又議準
邉界管汛管渡官兵将貿易割草之人於去時
登記數目囘時按名覈對若人數短少即行文
知㑹䝉古緝拏若並不稽察致發遣人犯溷入
貿易割草人數内逃入䝉古地方者将管汛渡
之官降一級調用兵鞭八十○又議準王公府
屬之人有犯命盗重罪逃走者該衙門緝拏時
[121-66a]
即行文知㑹該府屬協拏如一年限滿不獲該
衙門題叅将辦理府屬家務官罰俸一年該王
公等交宗人府察議未獲逃犯仍令照案協同
緝拏○雍正元年議準負罪潛逃之犯容留之
家除確繫不知情者照律免議外知情容隐笞
杖罪犯者繫官革職徒流以上罪犯者繫官革
職治罪不準折贖常人交刑部治罪該管官失
於覺察如所容隐之人犯笞杖罪者将佐領驍
[121-66b]
騎校罰俸两月領催族長鞭二十五犯流徒罪
者佐領驍騎校罰俸一年領催族長鞭五十叅
領副叅領罰俸六月死罪及重案要犯佐領驍
騎校降一級罰俸一年領催族長鞭六十叅領
副叅領罰俸一年都統副都統罰俸六月若所
屬隐匿流罪以下人犯該管官知情不首報者
降二級調用領催族長鞭八十死罪及重案要
犯該管官知情不首報者革職領催族長鞭一
[121-67a]
百凡族長繫官皆照佐領例議處外省駐防官
兵隐匿罪犯該佐領防禦驍騎校照在京佐領
例總管城守尉協領防守尉照叅領例将軍副
都統照都統例分别議處○六年議準在京奉
旨捕緝人犯並命案及闗繫重案人犯脱逃城内者
責成該汎歩軍尉住俸限一年緝拏如於一月
内拏獲者免議一年限滿不獲降一級調用若
非經管應捕之官並各該管上司各官於一月
[121-67b]
内拏獲一名者紀錄二次一月以外拏獲一名
者紀錄一次○乾隆五年議準廣東駐防旗員
有所屬兵丁或閒㪚人及奴僕逃走者該旗訪
知確實下落密移該地方文武官撥兵給票協
同緝拏如不移㑹地方官徑自差拏者罰俸一
月如逃人已出廣東地方移㑹該省緝拏報部
旗員不得越境差拏
一禁賭定例八旗閒㪚人有犯賭博及開場容
[121-68a]
留賭博者該管都統将軍副都統失察五次者
罰俸一月該總管城守尉叅領署叅領協領失
察三次者罰俸一月佐領防禦驍騎校毎次罰
俸一月族長繫官毎次罰俸两月常人鞭二十
五領催毎次鞭五十○又定兵役人等差遣在
外有犯賭博者将領去之該管官照佐領例議
處領催照佐領下領催例議處該旗各官皆免
議○又定内府王公府屬佐領下人有犯賭博
[121-68b]
者将該管領副管領府屬叅領驍騎校領催族
長皆照旗下叅領佐領驍騎校領催族長之例
分别議處該旗各官免議○又定旗下奴僕有
犯賭博家主繫官罰俸两月常人鞭二十五該
管官免議在屯居住之人有犯将屯領催鞭五
十在京該管官免議至奴僕在屯有犯其主在
屯居住者照例議處在京居住者免議○雍正
二年議準失察賭博應議各官若有因公他往
[121-69a]
者免議該管之上司拏獲者亦免議○又議準
在京旗下各官失察賭博如本旗拏獲準其免
議若被别衙門拏獲者其失察之都統副都統
叅領佐領等仍議處外省駐防各官失察賭博
如本旗拏獲準其免議若被别衙門拏獲其失
察之該管将軍都統副都統協領叅領佐領等
仍議處○又議準旗人製造賭具該管官訪緝
拏獲者佐領防禦驍騎校加一級若拏獲之賭
[121-69b]
具繫描畫紙牌經刑部減等擬罪者拏獲官紀
錄二次該管上司於所屬一年内並無别案失
察製造賭具舊藏賭具販賣賭具及失察賭博
等事於歲終彚册報部由部覈明繫拏獲製造
賭具之案将叅領副叅領協領城守尉總管各
官毎案紀錄二次都統将軍副都統毎案紀錄
一次繫拏獲描畫紙牌之案經刑部減等擬罪
者叅領副叅領協領城守尉總管各官毎案紀
[121-70a]
錄一次将軍都統副都統等無庸議敘該管上
司於所屬一年内但有一案失察者将别案拏
獲賭具一槩不準議敘如所屬有失察等案該
上司自行察出者将察出之上司按其拏獲起
數議敘倘該上司因所屬拏獲賭具希圖議敘
将别案失察通同狥隐不報者降二級調用以
上拏獲之賭具造自别處者将别處失察官議
處拏獲之官議敘其造自本處之賭具實繫新
[121-70b]
製不過半年者方準議敘如繫逺年存留賭具
或雖新製而失察已過半年止免失察處分不
準議敘倘有逺年存留賭具揑報現今製造及
製造已過半年而揑報在半年以内者将應議
敘加一級者即降一級調用應議敘紀錄二次
者即罰俸一年應議敘紀錄一次者即罰俸六
月其各該上司中有能将揑報情由察出掲叅
者将揑報之官議處仍察明本案如上司例應
[121-71a]
議敘即将掲叅之上司議敘如例不應議敘因
其察出掲叅準免議處此等拏獲賭具議敘各
官均由承審衙門聲明咨部定議○六年議準
八旗凡有察拏賭博之責若明知不即察拏代
為隐諱者官降三級調用兵鞭八十若已獲受
賄縱放及借察拏名色詐害平人挾讐誣指者
官革職兵革退皆交刑部治罪該管官不掲叅
者罰俸一年○又議準八旗賭博委官專司察
[121-71b]
拏如未能察拏别經發覺者罰俸一年○九年
奏準八旗内外官兵及佐領下正身人等有製
造賭具者将失察之佐領防禦驍騎校降二級
調用叅領副叅領協領城守尉總管降二級留
任将軍都統副都統罰俸一年族長繫官降二
級調用常人鞭七十領催鞭八十至描畫紙牌
經刑部審明将該犯減等擬罪者失察之佐領
防禦驍騎校各降一級調用叅領副叅領協領
[121-72a]
城守尉總管降一級留任都統将軍副都統罰
俸九月族長繫官降一級調用常人鞭六十領
催鞭七十以上内外各官失察製造賭具如本
旗拏獲準其免議若别衙門拏獲者失察之該
管各官仍議處○又奏準旗員失察製造賭具
未及半年别經拏獲者準其免議若失察已過
半年别經拏獲者仍議處○十一年議準八旗
後任官拏獲製造賭具之人察明前任官如失
[121-72b]
察未及半年離任者免議失察已過半年者仍
照例議處若将失察已過半年之前任官揑報
未及半年改移月日代為掩飾者除将該員拏
獲之案不準議敘外仍罰俸一年未經察出之
該管上司罰俸六月該管大員罰俸三月能察
出者皆免議至拏獲之後官到任半年以内因
賭博發覺究出製造賭具或舊存牌板刷印不
過半年即能拏獲者皆準議敘其應議處議敘
[121-73a]
之各官該管大員察明到任離任日期於咨疏
内聲明以慿定議○十二年覆準失察賭博各
官於議處時将該員從前拏獲賭具議敘之加
級紀錄悉行注銷如該員已經數任後有失察
賭博之案将前任内拏獲賭具議敘之加級紀
錄一并注銷其該管上司除因所屬别員拏獲
議敘之加級紀錄不必注銷外如因失察賭博
之屬員從前拏獲賭具同案議敘之加級紀錄
[121-73b]
亦悉行注銷若該員失察賭博時該上司先已
離任或該員調任别省其失察之處已與原上
司無渉所有該上司從前因該員議敘之加級
紀錄免其注銷至上司本身失察賭博仍将從
前所有自行拏獲賭具之加級紀錄並因屬官
拏獲賭具之加級紀錄悉行注銷其失察製造
賭具舊藏賭具及販賣賭具皆照此例行○又
議準凡開賭場鬭鵪鶉鬭鷄鬬蟋蟀者照開場
[121-74a]
賭博例治罪其該管官亦照賭博例議處○乾
隆元年議準旗人操演射鵠者不必察禁外倘
有特開賭場抽頭及容留不射箭買局賣局之
人並大賭銀錢者即行緝拏交部照開場賭博
律治罪○三年奏準旗員賭博及開場容留賭
博並上司與屬官賭博者皆革職治罪凡稽察
屬官賭博将佐領防禦驍騎校等官責之叅領
副叅領協尉城守尉總管等叅領副叅領協領
[121-74b]
城守尉總管等官責之都統将軍副都統等如
明知屬員賭博不掲叅者将專責之官降三級
調用其有在該旗賭博失於覺察者該佐領防
禦驍騎校毎次罰俸六月叅領副叅領協領城
守尉總管等失察三次者罰俸六月都統将軍
副都統失察五次者罰俸六月如在該衙門及
直班公所賭博将該處失察之官降一級留任
本旗該管各官免議若察出掲報者亦免議○
[121-75a]
又奏準官員賭博經刑部審實繫旗員拏獲者
将首先拏獲之人毎次紀錄一次如繫番役拏
獲者将歩軍統領毎次紀錄一次○又奏準兵
丁犯賭将失察之該管佐領防禦驍騎校毎一
次罰俸三月該管叅領副叅領協領城守尉總
管有失察三次者罰俸三月該管都統将軍副
都統有失察五次者罰俸三月○又奏準兵丁
犯賭該族長繫官毎一次罰俸两月常人鞭二
[121-75b]
十五領催毎次鞭五十○又奏準兵丁在直班
當差處賭博将該處失察之官照兵役犯賭例
議處本旗該管各官免議若在别處賭博本旗
該管各官仍議處○又奏準旗下奴僕有犯製
造賭具及描畫紙牌等事家主照佐領例議處
該管各官免議若奴僕在屯荘居住製造賭具
者将失察之屯領催照在京領催例議處家主
在屯居住者照例議處在京居住者免議至旗
[121-76a]
人在屯製造賭具亦将屯領催議處在京該管
官免議○四年議準奉天等處地方並無綠旗
武職其駐防旗員即有稽察地方之責如有賭
博賭具等案将該将軍副都統等照提鎮例定
議協領叅領等照綠旗兼轄官例定議佐領防
禦驍騎校等照綠旗專汛官例定議至在京歩
軍營各官各有分管地方如有賭博賭具等案
将歩軍統領翼尉照提鎮例定議歩軍協尉副
[121-76b]
尉照綠旗兼轄官例定議歩軍尉照綠旗專汛
官例定議○又奏準内府及王公府屬之人有
製造賭具及描畫紙牌者将該管領副管領及
府屬叅領佐領驍騎校領催族長等照旗下叅
佐領驍騎校領催族長之例分别議處内務府
總管王公府屬長史貝勒府司儀長照都統副
都統之例議處該旗各官免議○五年議準旗
員拏獲製造賭具繫首先訪緝者将該員並該
[121-77a]
上司議敘如繫文官及營員内首先訪緝該員
繫協同拏獲者協拏之官紀錄一次即同任旗
員此官首先訪緝彼官協同拏獲其協拏之官
亦紀錄一次如繫拏獲描畫紙牌之案經刑部
減等擬罪者将協拏之官毎二案紀錄一次至
協拏之上司無庸議敘此等協拏緣由協拏之
官申報該上司轉報該管大員察實於咨疏内
聲明準其議敘若並未協拏假揑協拏希圖議
[121-77b]
敘者降二級調用扶同隐飾之該上司降一級
調用若該上司並非有心扶同但據詳轉報者
罰俸六月該管大員未經察出罰俸三月如製
造賭具之人失於覺察該管上司及該管大員
拏獲者将屬官仍行議處拏獲之上司及該管
大員議敘○十四年奏準出境販賣賭具未過
半年者首先拏獲之官加一級協拏之官紀錄
一次該管上司於年終彚議時察照本案議敘
[121-78a]
如首先拏獲之官繫加一級者該管兼轄官毎
案準其紀錄二次統轄官毎案準其紀錄一次
一緝私康熙二十四年議準在京旗人有私鑄
私燬或攙和小錢行使者事發照例治罪該管
官知情者革職治罪失察者驍騎校降一級罰
俸一年佐領降一級留任叅領罰俸两月都統
副都統罰俸一月領催鞭一百若本旗之人在
别旗地方有犯者本旗各該管官亦照此例議
[121-78b]
處如旗人及民人在歩軍營所管地方有犯者
該汛歩軍尉照驍騎校例歩軍協尉照佐領例
歩軍翼尉統領照都統副都統例分别議處如
奴僕有犯家主知情者照例治罪失察者繫官
降二級留任常人鞭一百房主及鄰右知情者
照例治罪失察者繫官降一級留任常人鞭一
百若城外居住及看墳之奴僕有犯家主照此
例議處看守房屋奴僕賃與他人有犯者奴僕
[121-79a]
照房主例治罪家主免議在屯荘處有犯屯領
催照在京領催例議處家主及該管官皆免議
凡失察之該管官有能自拏獲者不論年月逺
近準其免議繫本旗之官拏獲者同旗失察官
亦免議歩軍統領衙門拏獲者該汛失察官免
議内府番役拏獲者内府失察官免議若繫别
衙門及别旗拏獲者其失察之該管官仍議處
駐防旗人有犯驍騎校照在京驍騎校例佐領
[121-79b]
防禦照在京佐領例協領總管城守尉防守尉
照在京叅領例将軍都統副都統照在京都統
副都統例分别議處○又議準旗人販賣私鹽
者照律治罪繫正身将該佐領驍騎校罰俸一
月領催鞭五十繫内府所屬人将内管領副内
管領罰俸一月領催鞭五十繫奴僕家主繫官
罰俸两月常人鞭七十若屯荘居住之旗人有
犯将屯領催鞭五十該管佐領驍騎校領催皆
[121-80a]
免議至因公差遣之人有犯将領去之該管官
各罰俸两月領催等鞭五十有能自行拏獲者
皆免議
一處分雜例原定旗員鬭毆至折傷以上及屬
官毆該管官者皆革職治罪若該管官擅毆屬
官者降三級調用不相統屬之官彼此互相鬭
毆者革職奴僕有犯毆辱官員者除照律治罪
外家主繫官罰俸两月○又定屬官惡言詈罵
[121-80b]
該管官者革職至各官有事奉委稽察雖向無
統屬若於稽察時詈罵稽察官者降一級罰俸
一年稽察官於稽察處溷行詈罵者罰俸两月
○又定八旗有買良為娼或将家下婦女故縱
為娼者娼婦入官其主繫官革職枷一月鞭一
百不準折贖常人枷三月鞭一百至家人将伊
自置僕婦故縱為娼亦枷三月鞭一百其主不
知情者繫官降一級留任仍罰俸一年常人鞭
[121-81a]
一百知情者繫官革職枷一月鞭一百常人枷
三月鞭一百族長繫官罰俸一年常人鞭一百
領催鞭一百驍騎校罰俸一年佐領罰俸六月
叅領罰俸三月都統副都統罰俸一月城内交
與歩軍統領翼尉協尉副尉歩軍尉察拏若不
行察拏或被旁人拏獲歩軍尉罰俸一年協尉
副尉罰俸六月翼尉罰俸三月統領罰俸一月
○又定旗人私往各處借端挾詐囑託營私擾
[121-81b]
累平民者繫官革職交刑部治罪常人交刑部
治罪佐領驍騎校知而令去者降二級調用失
察者佐領罰俸三月驍騎校罰俸六月領催鞭
八十若奴僕以事差遣有犯此等者其主知情
故縱繫官革職常人鞭一百奴僕交刑部治罪
至旗人私往各處取債探親者繫官革職常人
鞭一百佐領驍騎校知而令去者罰俸一年失
察者佐領罰俸一月驍騎校罰俸三月領催鞭
[121-82a]
五十差遣奴僕前往取債探親者家主繫官罰
俸一年常人鞭八十奴僕亦鞭八十其屯荘居
住之人並奴僕私自出境亦犯此等者屯領催
照在京領催例鞭責該佐領驍騎校在京領催
及奴僕之主皆免議○又定城内旗人將誘來
人口隐藏在家販賣本佐領驍騎校領催明知
匿而不首者佐領驍騎校皆革職領催枷一月
鞭一百不知情失於覺察者佐領罰俸一月驍
[121-82b]
騎校罰俸三月領催鞭五十至旗下家人将誘
來人口隐藏在家販賣伊主明知匿而不首者
繫官革職常人枷一月鞭一百不知情失於覺
察者伊主繫官罰俸三月常人鞭五十此内各
該管之人或拏獲或出首或犯人自投首者該
管各官並伊主皆免議其城外園内居住家人
有犯此等者将伊主亦照此例議處在屯内住
者将屯領催照旗下領催治罪○又定八旗荘
[121-83a]
頭家人在外倚勢害民霸占平人子女威逼人
命把持衙門此等事發繫内務府所轄将該管
官降一級留任繫王公府屬所轄将辦理家務
官降一級留任繫民公以下大小官員家人将
其主降一級留任○又定凡聚衆搶奪路行婦
女及以藥餅撲項邪術迷拐男婦子女将失察
之該汛歩軍尉罰俸一年歩軍協尉副尉罰俸
六月如八旗佐領下人有犯此等者将失察之
[121-83b]
該佐領驍騎校罰俸一年領催鞭八十内府佐
領内管領下人有犯此等者将失察之該内管
領副内管領佐領驍騎校罰俸一年領催鞭八
十○又定旗員拏獲人犯應送有司審理者不
許越俎若繫應行審理之案擅用非刑或将婦
人夾訊者不論致死未致死皆革職該管上司
不據實察報者降二級調用該将軍都統副都
統不題叅者降一級留任若将孕婦擅拶者降
[121-84a]
一級調用該管上司不據實察報者罰俸一年
将軍都統副都統不題叅者罰俸六月其番役
兵丁私用非刑害人該管官不能察究者革職
○又定旗員将歩軍拏至家中拘禁毆打者審
實革職傷損者革職交刑部治罪染病祭祀嫁
娶燕㑹行走歩軍故意抑勒不放行者歩軍鞭
五十因被歩軍抑勒即行責打有傷者罰俸六
月○又定佐領非繫公事将佐領下男婦無故
[121-84b]
責打者罰俸一年挾讐責打者降一級罰俸一
年如因需索不遂責打者革職嚇詐財物者革
職治罪○又定閒㪚人辱罵職官該員不送該
管官懲治竟行責打損傷者罰俸三月○又定
王公等将旗分之人妄行擾累未經請
旨即行治罪者該都統等據實具奏若瞻狥隐匿不
具奏者降三級調用○又定旗員将禁止處番
僧私請至家治病令其過宿者革職○又定旗
[121-85a]
員因公差遣帶去兵丁有患病事故私行留住
不交彼處該管官先囘者罰俸一月○又定旗
員誣告人罪審屬全虚照律分别加等如告二
事以上輕事審實重事審虚或告一事誣輕為
重者皆反坐所剰之罪若告二事以上重事審
實輕事審虚及數事罪本相等但一事告實者
皆免罪○又定旗員初次叩
閽審虚者罰俸九月若已經叩
[121-85b]
閽審虚復稱寃枉叩
閽者降二級調用常人交刑部治罪若於原辭之
外復揑造言語叩
閽審虚者除照例處分外繫官再降二級調用○
又定被告證左旗員偏狥揑供誣人至死罪者
革職流罪降三級調用徒罪降一級調用杖罪
罰俸一年笞罪罰俸六月○又定駐防官貪酷
殃民剋扣錢糧被人告發該将軍都統副都統
[121-86a]
不即審理者降一級罰俸一年其将軍統轄之
城守尉等所屬各官有犯貪酷等款該城守尉
等據告即為審明轉報将軍等察覈無将軍統
轄者即為審明報部若不即審理呈報亦照此
例議處○又定内外大小旗員有闕該管大員
簡選擬補時有争告者将具告之人並擬補之
人秉公衡量人材勞績照例辦理如人材勞績
不及擬補之人仍妄行争告者叅奏請
[121-86b]
旨交部確察妄告屬實繫官降二級調用常人交刑
部治罪若擬補不當經部審出将該管大員降
一級罰俸一年○又定内外旗員於引
見時不候
諭旨即将所得功牌瀆奏者罰俸六月○又定世爵
官身故該佐領等具保實無應襲之人将
勅書繳部奏明注銷之後原保之佐領等復揑稱尚
有應襲之人妄行呈告者革職○又定世爵官
[121-87a]
病故已将族中兄弟兄弟之子保送承襲後故
官之妻及族人復将不應承襲之人告請承襲
者鞭一百婦人照例折贖族人繫官降二級調
用若承襲世爵有舛錯等弊将含糊出結官降
一級罰俸一年○又定凡應承襲之世爵遺漏
未經承襲者承辦官罰俸一年該管大員罰俸
六月○又定
京城内外黏貼匿名掲帖該歩軍尉等不即察拏
[121-87b]
别經發覺将歩軍尉罰俸一年協尉副尉罰俸
六月翼尉罰俸三月統領罰俸一月○又定旗
員将已嫁之女經部斷不準離異仍留在家不
送囘者罰俸两月若已斷離異不行領囘復行
強送毆壻者罰俸一年○又定旗員家人犯贓
其主不知情失於覺察者降一級調用○康熙
二十三年議準旗員因事夤緣餽送禮物與者
受者皆革職提問如餽送雖未收受並未出首
[121-88a]
後經發覺将不出首官罰俸一年○三十八年
議準旗員宿娼者革職姦家下有夫之婦者降
一級罰俸一年姦軍民妻者革職強姦軍民妻
及姦官員妻者革職治罪拏獲姦夫姦婦私放
者罰俸一年得財者革職○又議準旗員将有
夫之婦知而娶者革職不知者免議○雍正元
年奉
旨旗員為外吏者毎為該旗都統叅領各官所制自司
[121-88b]
道以至州縣於将選之時必勒索重賄方肯出結咨
部及得官後復遣人往其任所或稱平日受恩勒令
酬報或稱家有婚䘮等事緩急求助或以舊日私事
要挾至五旗諸王府不體下情分外勒取或縱管事
人肆意貪求種種勒索不可枚舉以致該員竭蹶餽
送不能潔已自好凡虧空公帑罹罪罷黜者多由於
此嗣後如有仍蹈前轍恣意需索等弊許本官據實
封章宻詳督撫轉奏督撫即據詳宻奏倘督撫瞻顧
[121-89a]
容隐即許本官封章掲都察院轉為宻奏倘不為奏
聞即各御史亦得據掲宻奏務期通逹下情以除積
弊外任旗員勿得隐忍畏懼朕不治以干犯舉首之
罪○又議準八旗賞給兵丁之物該管官侵欺者革
職交刑部治罪同官明知侵欺於部問時不據
實直供者降二級調用若並不知侵欺失於覺
察者罰俸六月○十一年議準旗員科斂所屬
官兵財物入已及餽送人者皆革職計贓治罪
[121-89b]
若因公朋扣財物不入已者為首降一級調用
為從罰俸一年至並非因公或一時朋扣財物
並不入已為首者罰俸一年為從者罰俸九月
○乾隆六年奏準在京八旗及外省駐防衙門
在官兵役指稱公事犯贓該管官知情者革職
失察贓至十两以上者降一級留任不及十两
者罰俸一年
欽定大清㑹典則例卷一百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