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2m0013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清-高宗弘曆 (master)


[155-1a]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大清㑹典則例卷一百五十一
   通政使司
   一題本定例順治二年定在外督撫鎮按等官
   一應漢字本暨在京各衙門除題本外一切奏
   本不分公私均赴司投進違者叅駮○雍正三
   年議準督撫提鎮等官遇地方公事皆用題本
   本身私事皆用奏本違者叅處○七年定嗣後
[155-1b]
   舉劾屬官及錢糧兵馬命盜刑名一應公事照
   例用題本外其慶賀表文各官到任接印離任
   交印及奉到
 勅諭
 頒發各直省衙門書籍或報日期或繋謝
 恩並代通省官民慶賀陳謝或原題案件未明奉
 㫖回奏者皆屬公事應用題本至各官到任升轉加
   級紀録寛免降罰或降革留任或特荷
[155-2a]
 賞賚謝
 恩或代所屬專員謝
 恩者均應用奏本槩不鈐印○乾隆四年議準凡
 賞賜書籍如繋槩行
 頒發各衙門存貯交代者其陳謝應用題本若
 賞賜本人祗領者其陳謝應用奏本如代屬官謝
 恩即非專員在二三人以上者亦皆用奏本○十三
   年
[155-2b]
 諭向來各處本章有題本奏本之别地方公事則用
  題本一已之事則用奏本題本用印奏本不用印
  其式沿自前明盖因其時綱紀廢弛内閣通政使
  司藉公私之名以便上下其手究之同一入告何
  必分别名色著将向用奏本之處槩用題本以示
  行簡之意欽此
   一本章格式順治八年題準每幅六行每行二
   十格平行寫十八字章内稱
[155-3a]
  宫殿者擡一字稱
 皇帝稱
 上諭稱
 㫖稱
 御者擡二字稱
天地
宗廟
山陵
[155-3b]
廟號
列祖諭㫖者均出格一字寫首行列衙門官銜具奏人
   姓名末幅具年月日内外一式遵行○康熙三
   年題準督撫提鎮等官題奏本章無貼黄者由
   司題叅○四年題準内外衙門清漢字黏連本
   章無貼黄者免叅若止具漢字而無貼黄者題
   叅
   一本章體制順治初年定不論題奏本章不得
[155-4a]
   過三百字貼黄不得過百字○雍正二年議準
   凡興利除弊奨善懲惡一應條奏𦂳要本章務
   須詳明暢達其貼黄亦不得遺略含溷均不限
   定字數○乾隆三年議準題奏本章不得濫用
   頌揚套語屢奉
 諭㫖訓飭若外省恭謝陳情本章乃臣子感激
 隆恩及敬抒悃忱之意原與陳奏地方事務不同倘
   過於簡略亦非拜颺之體且稽古人陳謝箋表
[155-4b]
   類多文藻可觀雖繁簡不一未有徑情直致者
   然或堆砌套語不切情事其中悃忱轉為虛文
   所掩究無當於敬謹之誼嗣後督撫提鎮各官
   恭謝陳情等本或用駢體或用散叙務期能達
   情愫而止不得濫用浮辭重複見長○十五年
   議準凡直省錢糧命盜及因事敷陳之本章情
   節不同勢難畫一者毋庸拘定其通行典禮或
   循例題報如鄉試入闈耕耤日期學政報滿考
[155-5a]
   試教職節婦請旌照案緝拿彚題過失殺人等
   件事體既屬相同辦理應歸畫一務遵定式勿
   得繁冗
   一具本人員在京六部及院寺等堂官在外文
   官督撫武官将軍都統提鎮其餘均令上司官
   代奏○順治二年題準在外督撫鎮按到任及
   慶賀本章均準封進謝
 恩槩免司道等官事件聽督撫代題總兵官除事闗
[155-5b]
   軍機及兵馬錢糧外其餘悉歸督撫題達違者
   執法題叅○十年題準各省大計之年布按都
   司運司及府州縣等官均具本造冊送司○康
   熙十年議準各省大計布按都司運司仍照舊
   例封投本冊其府州縣等官停止具本造冊○
   又定在京官員事闗通省沾
 恩合辭陳謝之本皆赴司恭進由司送閣○三十七
   年奉
[155-6a]
㫖文官侍郎以上武官總兵以上如有遺本準其投遞
 通政使司封進以下官員如有遺本一槩駮回○五
   十一年議準尚書都御史侍郎副都御史宗人
   府府丞通政使司通政使詹事府詹事大理寺
   卿太常寺卿順天府尹光禄寺卿太僕寺卿僉
   都御史今/裁左右通政今改通/政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
   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鴻臚寺卿太僕寺少卿
   國子監祭酒通政使司左右叅議今改通政/使司叅議
[155-6b]
   禄寺少卿鴻臚寺少卿均許進遺本其不及具
   本者聽○乾隆三年議準直省所進本章僅有
   隨本批文一紙並無注銷總冊其間遲誤無由
   稽考遺失更難覺察且督撫提鎮一遇升遷轉
   調新舊交代之際倘有不法書吏提塘營私作
   弊将𦂳要本章藏匿沉閣均未可定嗣後直省
   督撫提鎮等官無論升任調任見任務将奏過
   本章開明月日備注事由詳列數目按季造具
[155-7a]
   印冊二本一送司一送内閣以便察覈○又議
   準各省将軍副都統均防守大員各有題奏本
   章應照督撫提鎮之例将奏過本章每季造具
   印册咨送内閣及本司察覈
   一接受本章雍正二年題準每年封印後所到
   本章令提塘官送司驗收貯庫如有𦂳要事件
   到日即封送内閣轉奏其尋常本章均竢次年
   開印之日校閱明白封送内閣○七年奏準各
[155-7b]
   省督撫提鎮投遞各衙門掲帖凡闗渉𦂳要事
   件均用宻封投遞其尋常事件亦不許先行刋
   刻傳播皆經屢次定例遵行但各省投遞掲帖
   不免别封豫投之弊而通政使司止按期收本
   不察掲帖之先後分發提塘投送或致先期洩
   漏因而鑽營謀幹舞文弄法亦未可定且拜疏
   未上具掲先行先後失序亦屬非宜嗣後督撫
   提鎮凡有掲帖均隨本章同發其掲帖封套注
[155-8a]
   明月日開單送通政使司稽覈於送本次日發
   提塘分投各衙門如提塘私行探報先期傳播
   者察出送刑部治罪○十一年奏準向例直省
   本章由司接收将正本封固移送内閣副本貯
   庫備案後經條奏正本副本并交内閣以致本
   司無全本册案無憑稽考嗣後直省本章除正
   本副本外亦照各部院之例隨本開具掲帖送
   司存案○十二年奏準嗣後直省具題本章由
[155-8b]
   司於交送内閣之後仍将各衙門掲帖加謹收
   貯竢送本五日後交各提塘分送則分送掲帖
   與本章進
  呈之期相近各衙門辦理事件既不遲延亦可杜
   書吏傳謄漏洩之弊○十三年奏準各部院彚
   送本章尚非每日常有之事至直省本章交提
   塘官齎赴本司自行跪
  呈至安設黄案於二堂當門亦屬褻瀆嗣後将黄
[155-9a]
   案安設於大堂正中每日令經歴知事等官二
   人侍立案旁該堂官在二堂辦事遇有送本人
   員立即傳知堂官一人出立案旁敬謹接受○
   乾隆十一年奉
 㫖通政使司堂官甚多而所司惟有接受本章之事
  嗣後每日著堂官一人在衙門直宿
   一程途限期康熙二十四年覆準一應本章均
   令原題衙門計算道里逺近豫定程限掲帖内
[155-9b]
   並令填注日期其年月上所用印信改鈐於日
   期之上以便稽察其提塘承差齎送本章原題
   衙門給發火牌向來沿塗驛遞止填注並無需
   索等弊字様鈐盖印信嗣後經過驛遞用印時
   即令一并増注各驛所到起發日時同本章投
   司由司察明有違限者将堤塘承差交該部治
   罪如有情弊從重科斷至原題衙門本章掲帖
   批廻内不填日期到京後方於印文上加注者
[155-10a]
   除提塘承差交部治罪外原題之督撫提鎮等
   官由司題叅交該部議處○雍正三年議準直
   省督撫提鎮鹽政等官遇有𦂳要本章連站星
   馳外其尋常本章由該處至京各有一定限期
   兵部及司存案均於批廻内注明同本章投司
   将批廻限期按站察覈塗中或猝遇大雨或隂
   雨連綿河水暴漲路塗泥濘繋專差送進者取
   具經過地方官印結隨本批呈明繋驛遞馳送
[155-10b]
   者由地方官出具印結甲報到司免其遲延處
   分倘有故意稽留及提塘沉壓情弊察出交該
   部治罪○乾隆十九年覆準嗣後本章督撫等
   務遵兵部定例差遣二人給騎二匹倘遇中塗
   患病等事即令管驛官於火牌内注明扣除騎
   馬一匹令一人按限馳送其慶賀表箋均令豫
   期辦理封發提塘立限遞送毋庸專差滋擾至
   齎送本章人有揑飾患病等情地方官不察遽
[155-11a]
   行出結者事發罰俸一年○直𨽻總督兼理總
   河駐劄保定古北口提督宣化鎮天津鎮均限
   三日到京馬蘭鎮泰寧鎮均限二日正定鎮長
   蘆鹽政駐劄天津暨天津都統均限四日熱河
   副都統限五日山海闗監督限六日
  盛京將軍限八日吉林將軍限十二日黑龍江將
   軍限十八日奉天府尹限八日河東總河駐劄
   山東濟寧州限七日山東廵撫兼提督駐劄濟
[155-11b]
   南府限五日青州將軍限六日登州鎮五六七
   八月限二十二日餘月限十六日兗州鎮五六
   七八月限十六日餘月限十二日山西廵撫兼
   提督駐劄太原府限六日大同鎮暨右衛副都
   統均限四日歸化城都統限五日建威將軍駐
   劄右衛限六日太原鎮駐劄平陽府限九日河
   東鹽政駐劄安邑限二十日河南廵撫兼提督
   駐劄開封府限八日七時河北鎮駐劄懐慶限
[155-12a]
   八日十時南陽鎮限十一日二時兩江總督駐
   劄江寧府暨江寧將軍均限十三日四時鎮海
   將軍駐劄鎮江府限十三日漕運總督駐劄淮
   安府限十二日江蘇廵撫駐劄蘇州府限十四
   日四時安徽廵撫駐劄安慶府限十五日狼山
   鎮駐劄通州限十三日蘇松鎮駐劄崇明夀春
   鎮駐劄夀州均限十四日江南提督駐劄松江
   限十七日兩淮鹽政駐劄揚州府限十六日江
[155-12b]
   南河道總督駐劄清江浦限十日嵗報兵馬奏
   銷册籍繁多限十二日江西廵撫駐劄南昌府
   暨南昌鎮均限十八日南贑鎮駐劄贑州府限
   二十二日六時閩浙總督福建廵撫均駐劄福
   州府暨福州將軍均限二十七日建寧鎮限二
   十三日汀州鎮海壇鎮駐劄福清縣均限二十
   八日福建陸路提督駐劄泉州府限二十九日
   水師提督駐劄同安縣限三十日臺灣鎮扣除
[155-13a]
   過海日期自大輪驛起限三十日金門鎮駐劄
   同安自大輪驛起限三十日漳州鎮限三十一
   日南澳鎮駐劄廣東潮州府南澳限三十二日
   福寧鎮限三十三日浙江廵撫兼理鹽政駐劄
   杭州府暨杭州將軍均限十七日乍浦副都統
   限十六日浙江提督駐劄寧波府暨衢州鎮均
   限二十日定海鎮限二十二日黄巖鎮處州鎮
   均限二十五日温州鎮限二十七日湖廣總督
[155-13b]
   湖北廵撫均駐劄武昌府限十四日六時襄陽
   鎮限十四日荆州將軍暨宜昌鎮均限十六日
   湖南廵撫駐劄長沙府限十八日九時湖廣提
   督駐劄常徳府限十八日永州鎮限二十一日
   一時有半鎮筸鎮駐劄五寨司城限二十二日
   陜甘總督陜西廵撫均駐劄西安府暨西安將
   軍均限十三日延綏鎮駐劄榆林鎮城暨河州
   鎮均限十五日涼州將軍莊浪副都統均限十
[155-14a]
   六日甘肅廵撫駐劄蘭州暨固原提督均限十
   七日興漢鎮限十八日寧夏將軍暨寧夏鎮均
   限二十三日涼州鎮西寧鎮均限二十四日甘
   肅提督駐劄甘州府限二十八日肅州鎮限三
   十一日安西提督限三十四日四川總督兼廵
   撫提督松潘鎮均駐劄成都府暨成都副都統
   均限二十四日川北鎮駐劄保寜府限二十三
   日重慶鎮限二十九日建昌鎮駐劄寧逺府限
[155-14b]
   三十四日兩廣總督駐劄肇慶府廣東廵撫駐
   劄廣州府暨廣州將軍均限三十二日左翼鎮
   駐劄順徳縣限三十二日六時右翼鎮駐劄韶
   州府限二十六日廣東提督駐劄恵州府限三
   十四日碣石鎮限三十五日六時髙雷鎮駐劄
   髙州府限三十七日潮州鎮限三十八日六時
   瓊州鎮限四十四日廣西廵撫駐劄桂林府限
   二十三日十一時有半廣西提督駐劄柳州府
[155-15a]
   限二十六日十時有半左江鎮駐劄南寧府限
   三十一日十一時有半右江鎮駐劄百色地方
   限三十八日雲貴總督雲南廵撫均駐劄雲南
   府臨元鎮駐劄臨安府暨昭通鎮均限四十日
   曲潯鎮限三十三日楚姚鎮駐劄楚雄府限四
   十二日雲南提督駐劄大理府暨開化鎮均限
   四十五日鶴麗鎮駐劄鶴慶府暨永北鎮均限
   四十八日永順鎮駐劄永昌府限四十九日普
[155-15b]
   洱鎮限五十日貴州廵撫駐劄貴陽府限二十
   八日鎮逺鎮限二十五日古州鎮駐劄黎平府
   限二十七日貴州提督駐劄安順府安籠鎮駐
   劄南籠府均限三十日威寧鎮限三十五日如
   督撫提鎮出廵塗次暨總河察勘工程學院按
   試各府隨處拜
  進本章各按道里逺近増減限期
   一本章違式順治八年題準本内擡頭錯誤應
[155-16a]
   擡書不擡書不應擡書而擡書本面揠補摺皺
   沾汚破損訛字遺字接縫處遺漏背印空白空
   幅頭行官銜雙列年月下遺書官銜前後官銜
   不符本内僅書某官不書名者均屬違式由司
   掲送内閣叅處○又定貼黄違式一並掲叅○
   康熙四十七年議準本章有不合式者由司駮
   囘於每月終將駮囘㡬件所駮何事彚本具奏
   ○雍正二年停止駮囘本章○乾隆三年議準
[155-16b]
   直省本章除𦂳要事件停止駮囘外其謝
 恩陳情等本或本官品級未到或
 賞賜物件不應奏謝者由内閣交司轉駮仍詳載册
   籍按季彚奏○七年議準直省將軍都統督撫
   提鎮副都統一應本章如有奉
 㫖飭行者仍遵
 㫖飭行其奉
 特㫖交部議處者均照在京各衙門錯誤本章之例
[155-17a]
   議處
   一登
 聞鼓㕔順治元年設登
 聞鼓於都察院門首每日御史一人輪流監直○十
   三年將鼓㕔衙門移設於
  長安右門外滿漢科道輪流監直○康熙十二年
   題準在外民人告旗人及旗下家人告主强壓
   霸占者均令赴刑部具告審結後果屬寃枉仍
[155-17b]
   向原問衙門覆告如不與準理許告狀人開明
   年月日期案情始末並審駮言辭赴司告理詳
   察情節取閱原案寃枉屬實方準具疏其餘仍
   照例用印送該衙門覆審○六十年停差科道
   將鼓㕔事務交司管理其舊設筆帖式二人書
   吏六名皂𨽻六名並𨽻焉○雍正八年題準鼓
   㕔衙門舊有科道輪流廵直自歸并通政使司
   管理以來因未有專管之員致有越過㕔牆妄
[155-18a]
   行撃鼓等事嗣後鼔㕔衙門應令通政使司每
   日令叅議一人輪流掌管並令該衙門知事委
   役晝夜廵察遇有撃鼓之人由司訊取口供果
   有寃抑確據奏
 聞請
 㫖交部昭雪若有誣妄越訴等情即送部按例治罪
   加一等發落如有揑開大欵欲思洩忿並將法
   司督撫衙門已結事件輒圖翻案聚衆撃鼓謊
[155-18b]
   告者將首犯照擅入
  午門長安等門内呌訴寃枉例發邉衛充軍餘人
   減一等發落如究出教令主使之人身雖不行
   亦照首犯治罪
    附登
 聞鼓木榜條例順治十七年
諭刑部民間果有寃抑自當據實呈告以求伸理乃近
 來刁風日熾常有持刀抹項故為情急以圖倖準深
[155-19a]
 為可惡以後再有此等除所告不與準理本人按法
 究懲其妻子流尚陽堡爾部即遵諭傳飭欽此○凡
   狀内事情必闗繋軍國重務大貪大惡奇寃異
   慘方許撃鼓其户婚田土鬭毆等細事及在内
   未經該衙門告理在外未經督撫按三處告理
   與已經告理尚未結案者並不準封
  進仍重責三十板如繋職官送刑部折贖舉人送
   禮部監生送國子監生員發順天府責治○凡
[155-19b]
   登
 聞之設原以伸辨寃枉近有無賴棍徒本無寃枉或
   希圖報復或受主使劈鼓抹項持刀詐害者明
   繋無賴刁徒嗣後如有此等除原狀不準外將
   本人送刑部責四十板照例於
  長安門外枷一月示衆○凡設鼓原恐民間受屈
   於貪官汚吏及官民被陷重罪寃枉無伸俾得
   直達
[155-20a]
 天聽近見復辯官職者紛紛見告事多虚㒺不惟長
   囂陵之風且原非
  國家設鼓之初意也嗣後凡官員被革被降者既
   繋職官均應赴通政使司具奏庶蠅營之徒不
   致日集都門覬仕宦之㨗徑矣至於姦民假託
   條陳希圖倖進尤可痛恨並應嚴禁○凡告鼓
   狀必明白開具情節不許黏列欵單如列欵單
   不與準理狀後仍書代書人姓名如不書代書
[155-20b]
   人姓名亦不與準理○凡民間寃抑必親身赴
   告果本身羈禁亦應的親正身確具籍貫年貌
   保結方準抱告違者不準其有姦徒代人撃鼓
   挾騙者即令直鼓官即時拏送五城嚴訊的實
   照光棍例治罪
[155-21a]
   大理寺
   一具題重辟事件奉
 㫖三法司覈擬者直省掲帖到寺左右寺官即據掲
   詳覈察所擬罪名是否與律例相符出具讞語
   呈堂竢刑部定槀送寺畫題時視其讞語意見
   相同無疑義者堂屬一同畫題或情罪未明律
   例未協將稾送還刑部再為叅酌若彼此意見
   仍有異同該左右寺官即擬稾别為一議呈堂
[155-21b]
   送刑部都察院酌量議覆其在京見審重辟左
   右寺官司讞者詣刑部會御史及刑司聽其獄
   獄成各質成於其長卿及少卿詣刑部會刑部
   都察院堂官聽之務期平允乃畫題會疏○順
   治十年題準凡奉
 㫖三法司覈擬事件刑部審明成招定罪注定讞語
   送都察院參覈都察院參覈既確送大理寺平
   反會稾具題三衙門議同者合具讞語不同者
[155-22a]
   各出讞語具奏○十二年
諭三法司覈擬死罪在京者堂上官面同研審在外題
 奏者各將原招詳察明白面同議覆當虛心商酌務
 期情罪適當律例允協欽此○十五年議準凡事闗
   三法司覈擬者刑部官悉備全招讞語與寺院
   官面相商議在外督撫題準事件各具册掲詳
   覈
   一會覈事件刑部將稾面鈐盖司印注明縁由
[155-22b]
   付督催所彚齊轉交直日司分用印文移送法
   司衙門畫題限十日内亦用印文送囘如稾内
   有酌議改易之處限五日内即將應酌議改易
   之處用印文聲明縁由送囘刑部察覈定議刑
   部仍用印文將應否改易之處聲明再送法司
   衙門
   一會審事件刑部即知會都察院本寺堂官率
   屬官至刑部衙門秉公會審定案畫題倘飾辭
[155-23a]
   推故竟無堂上官到部者交部議處
   一會審限期限一月完結有應行提質及患病
   之犯以提到及病愈之日為始仍將應扣限期
   及三法司會審日期並於科道衙門注銷册内
   聲明倘三法司不即會審以致逾限吏役得以
   乘機舞弊者其會審遲延之堂司官交部分别
   議處
   一重囚稱寃原問官難辨理者許移文會三法
[155-23b]
   司堂官覆審果有寃枉及情可矜疑者奏請
 定奪
   一秋審刑部隨各省秋審重辟具題到部先後
   將原案貼黄及法司督撫讞語刋册進呈
 御覽仍分送本寺八月内本寺會同九卿詹事科道
   於
  天安門外金水橋西詳覈情實緩決矜疑分擬具
   題
[155-24a]
   一
  朝審刑部監候秋決重囚每年於霜降前摘𦂳要
   情節刋册進呈
 御覽仍分送本寺霜降後十日本寺會同九卿詹事
   科道於
  天安門外金水橋西詳覈其情實緩決矜疑分擬
   具題詳見/刑部
   一熱審每年於小滿後十日起至立秋前一日
[155-24b]
   止如立秋在六月内以七月初一日為止左右
   寺官同都察院掌道御史各就所管司分會刑
   部司官將刑部見審案件審擬呈堂枷責等輕
   罪人犯照例減等發落笞罪寛免十日一次彚
   題其人犯交該旗該地方官暫行保釋竢立秋
   後送部發落如重囚内有可矜疑者請
 㫖定奪詳見/刑部○每逢熱審之期杖責人犯無論題達
   重案及一應事件統於減等之中遞行八折發
[155-25a]
   落
   一永逺枷示之犯雍正六年
諭朕前曾降諭㫖在京在外有奉㫖永逺枷示之人令
 各衙門該管官於嵗底奏明今著各衙門將奏摺交
 與大理寺大理寺彚齊開列名單開具所犯畧節進
 呈並將各案情由詳細繕摺隨名單一并進呈均用
 漢字繕寫欽此○十年
諭大理寺所奏永逺枷示人犯於嵗底彚奏時即將各
[155-25b]
 該犯曾否改悔之處由該旗該管處保送開注該犯
 名下一并進呈若釋放之後仍不知悛改生事妄行
 定將保送人員照徇庇欺罔例治罪欽此
 
 
 
 
欽定大清㑹典則例卷一百五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