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2m0013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清-高宗弘曆 (master)


[023-1a]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大清㑹典則例卷二十
   吏部
    考功清吏司
   儀制
   一朝㑹祭祀康熈十二年題準官員朝賀接
 駕不到及常朝之日不朝或朝服之日不具朝服或
   違例錯服者皆罰俸一月○又題準官員未經
[023-1b]
   上朝詐稱上朝者罰俸一年揑供同上朝之官
   罰俸兩月其已注病而不在家者察出罰俸一
   年○又題準凡

廟祭祀
 車駕出入並
 陞殿之日上朝官員跟役肆行喧譁争競将聚集官
   員衝突擁擠者其主罰俸三月其常朝之日官
[023-2a]
   員跟役肆行喧譁争競将聚集官員衝突擁擠
   其主罰俸一月其内府人並大臣侍衞之跟役
   犯者各交與該管大臣治罪○十四年題準外
   官不辭朝赴任者罰俸一年○又題準恭遇
 車駕行幸所過地方應幾里以内官員迎接者該衙
   門具奏請
 㫖若所定里數之内一次迎接不到者罰俸一年二
   次不到者降二級調用○又題準官員不照部
[023-2b]
   定儀注行文彼此文移舛錯者罰俸六月○又
   題準凡

廟等處贊禮舛錯者罰俸六月○乾隆二年議準各衙
   門應陪祀官員務各齋戒陪祀於太常寺文到
   令該堂官嚴行稽察務令住宿衙署齋戒陪祀
   不得藉端規避其實有疾病事故者亦令該堂
   官秉公稽察聲明縁由行文都察院至齊集處
[023-3a]
   都察院收取職名倘並無事故不行齋戒或已
   開齋戒職名不至齊集處者将該員照違令私
   罪律議處該管官不行察出照不行詳察例議
   處
   一迎送
 詔書康熈二年題準頒送
 詔書經過五里以内官員别無公事在城不行迎送
 詔書者降二級留任若不探聼頒
[023-3b]
 詔官經過實信以致迎送路塗差錯者罰俸一年頒
 詔官不遵限繳
 詔遲延三月以上者罰俸一年半年以上者降一級
   調用一年以上者革職○四十二年覆準各省
   頒
 詔官員於起程之日計算徃返直𨽻限十五日山東
   限二十五日河南山西河道總督限三十日漕
   運總督限四十五日江南限六十日江西浙江
[023-4a]
   陜西湖廣限七十五日貴州限九十日福建四
   川廣東廣西限一百五日雲南限一百二十日
   該督撫将
 詔到日期報部察覈其頒
 詔官員如果江湖風阻疾病躭延取具經過地方官
   印結報部倘有故意遲延違限者照頒
 詔官不遵限繳
 詔例分别議處
[023-4b]
   一玩誤耕耤乾隆二年議準各省管理耤田官
   員如有将耤田荒蕪或聼民佃種及工程祭器
   等項並不留心經理者将該管官題叅革軄仍
   令該員逐一修治整理無闕始令囬籍○九年
   議準各省耕耤凡建造置備悉關動用錢糧嗣
   後各直省地方官倘仍有因循玩忽以致
  壇宇傾圯祭器闕失除州縣仍照例議處外所有
   徇隐失察之各該上司如不據實掲報題恭将
[023-5a]
   徇隐之府道照徇情例降二級調用失察之撫
   司照失於詳察例罰俸一年
    文禁附僧道/度牒
   一揑造鈔報康熈五十三年議準各省報房在
   京探聼事件任意揑造言語録報繫官革職該
   管官不行察出一次罰俸六月二次罰俸一年
   三次降一級調用五城監察御史及五城司坊
   官大宛二縣不時稽察倘有前項違禁之徒從
[023-5b]
   重治罪該管官不行察出後經發覺照例議處
   在京大臣貴近亦湏戒飭家人子弟不得濫交
   匪類倘有前項事發将濫交匪類之家人子弟
   並不行約束之家主一并照例議處治罪○又
   議準姦棍等匿名掲帖妄行詐害不繫兩造對
   理布散部院衙門投送者槩不準行出首送掲
   之人緝拏移送刑部照例治罪不行拏送降四
   級調用若接受具題審理者將接受具題審理
[023-6a]
   官革軄若不肖之官唆使劣棍黏貼掲帖或令
   布散投送亦照黏貼布散掲貼之人例治罪其
   匿名掲帖不繫兩造對理掲帖布散黏貼之人
   該管地方官不行嚴加訪拏發覺将司坊官罰
   俸一年廵城御史罰俸半年○雍正元年議準
   在京書吏提塘人等串通圖利訛造無影小鈔
   藉端嚇詐交與都察院給事中五城廵城御史
   司坊官順天府大宛二縣不時嚴行訪拏若不
[023-6b]
   行嚴拏事發該廵城給事中御史各罰俸一年
   司坊兩縣官員各降二級調用
   一嚴禁訟師雍正三年奏準凡寫呈辭之人止
   令寫録實情控告若教唆辭訟増减情罪誣告
   並駕辭越告以致傷財害俗者令地方官嚴拏
   照律例從重治罪若地方官失於覺察該督撫
   訪聞題恭将不報之地方官照生監包攬錢糧
   該管官不行察出例罰俸一年若明知訟師誘
[023-7a]
   惑愚民教唆誣揑等事仍復徇畏不報經上司
   訪拿將該地方官照姦棍不行察拏例降一級
   調用
   一嚴禁滛辭乾隆三年議準坊肆内一應小說
   滛辭嚴行禁絶将版與書一并盡行銷燬如有
   違禁造作刻印者繫官革職買者繫官罰俸一
   年若該管官員不行察出一次者罰俸六月二
   次者罰俸一年三次者降一級調用仍不準藉
[023-7b]
   端出首訛詐
   一僧道度牒乾隆四年奏準僧尼道士凡有事
   故将原領牒照追繳勿許改名更替但恐地方
   官漫無覺察以致不肖僧道将已故之牒照暗
   行隐匿将見在之牒照私相授受應責成地方
   官不時稽察其應繳牒照年終彙繳不得遺漏
   如有隐匿影射情弊地方官不行察出照失察
   例罰俸三月僧道勒令還俗僧道必年逾四十
[023-8a]
   方準招受生徒一人如年未四十即行招受及
   招受不止一人地方官不行察明照失察例罰
   俸三月所招生徒勒令還俗○又奏準各省地
   方官遇有眞人府法官𫝊度散帖之事不行拏
   究及溷行詳請咨部者府州縣官罰俸一年督
   撫司道罰俸六月至嗣教真人如有差委法官
   前徃各省開壇𫝊度之處咨部請示禮部堂司
   官溷行咨準者将該司官罰俸一年堂官罰俸
[023-8b]
   六月
    服飾
   一服飾違例康熈十一年議準凡違例越分僭
   用服色者繫官革職其違禁之物入官如該管
   官不行稽察被旁人獲首到官審實将違禁之
   物給與獲首之人其族長繫官罰俸三月若家
   下奴僕違禁者奴僕之主繫官罰俸三月其五
   城司坊官失察者每事罰俸三月該城滿漢御
[023-9a]
   史失察者每事犯二次罰俸三月直𨽻各省軍
   民違禁該督撫失察三次罰俸三月司道失察
   二次罰俸三月府州縣官每事罰俸三月○雍
   正五年議準凡属員謁見上司遇公服之日止
   用補服不許擅用朝衣違者皆照錯誤儀注例
   議處○七年
諭百官章服皆有一定之制所以辨等威昭品秩也向
 來屢申禁約不許逾分濫用以開僭越之端定例昭
[023-9b]
 然各宜遵奉聞近來服色頂帯及坐褥頂馬繁纓之
 屬又有不按定例任意僭越者御史有稽察部院之
 責而各御史中即有参差不齊之處是己身先有逾
 分違例之咎又何以彈劾他人嗣後紫禁城内著三
 旗侍衞稽察大城内著歩軍統領稽察外城著五城
 御史稽察倘有違例僭越之人而侍衞統領御史不
 行恭奏别經發覺者将稽察之員一并處分欽此
   八年
[023-10a]
諭大小官帽頂補服坐褥等項各宜遵照見任品級不
 得僭越從前已降諭㫖後因御史等察奏文武官員
 内有補服與頂帶不相符者朕又降㫖頂帶等項各
 按本分品級不得計算加級所頒諭㫖甚明近聞文
 武官員仍有越制擅用者又該管官察問時則引從
 前推算加級之例掩飾支吾甚屬不合嗣後内外文
 武大小官員頂帶補服坐褥悉照本身見在品級不
 得指稱加級以開僭越之端在京著有稽察之責者
[023-10b]
 嚴行稽察在外著該管上司稽察倘仍復不遵除将
 本人議處外其失察之員亦一并處分欽此○乾隆
   二年議準各省官民服飾自定制之後凡有違
   者王公由宗人府稽察恭處文武大臣由吏部
   兵部稽察恭處各衙門官員由該管官察恭按
   其情罪輕重分别處分違式之物入官○四年
   覆準官員違例錯用㡌頂補服坐褥者皆罰俸
   六月○五年奏準京官禮部司務太常博士典
[023-11a]
   簿讀祝官贊禮郎鴻臚寺鳴贊光禄寺署正署
   丞國子監監丞博士助教學正學録等官恭遇

廟執事
  殿陛侍儀之時準其懸掛數珠其平常在署仍按
   㑹典定制遵行不得越分擅用如有㝷常無事
   之日懸掛數珠者一經科道察叅照違制律議
   處○十年覆準吏員僭用補服干謁地方官照
[023-11b]
   違制例革去軄銜至州縣佐雜等官均有地方
   之責理宜闗防嚴肅如有與在籍吏員徃來請
   託有玷官箴者事發照因事囑託例革職
 
 
 
 
欽定大清㑹典則例卷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