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2m0013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清-高宗弘曆 (master)


[012-1a]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大清㑹典則例卷九
   吏部
    文選清吏司
   旗員升補
   一官員加級乾隆五年奏準凡文武改補班聨
   相等者任内所有加級如原繫隨帶之級仍準
   帶於各任如繫尋常加級亦照對品補授之例
[012-1b]
   準其隨帶如世爵改補文職品級稍優文職承
   襲世爵班聨越等者均照升任官之例每級改
   為紀錄一次其有世爵品大文職品小例應開
   闕之員或奉
 特㫖仍著兼理部務或經該堂官保留其文職任内
   所有加級仍照例每級改為紀錄一次注册如
   由公侯伯奉
 㫖補授卿貳大員若遇再升任者其在世爵任内所
[012-2a]
   得加級紀錄仍準隨帶在文職任内所得加級
   亦照升任官每級改為紀錄一次○又奏準筆
   帖式天文生其任内先有加級續經改換品級
   者仍準隨帶竢升任後凡品級考載繫應/升者均為升任每級
   改為紀錄一次
   一武職世爵各官兼理部院順治年間定由郎
   中員外郎官補授叅領佐領者均兼部院行走
   其由員外郎等官補授叅領由主事等官補授
[012-2b]
   佐領者均解部院職任○康熙四十五年題準
   凡由叅領男爵輕車都尉補授郎中等官由副
   叅領侍衛騎都尉佐領補授員外郎等官雲騎
   尉補授主事䕶軍校驍騎校補授小京官均竢
   三年限滿遇有升轉將武職食俸年分以上朝
   之日起通行較算如原繫部院主事筆帖式授
   為侍衛佐領復用員外郎等官者升轉時將前
   在部院之俸及見任之俸準其接算其在武職
[012-3a]
   上行走之俸不必通理○雍正八年議準由郎
   中等官承襲輕車都尉由員外郎等官承襲騎
   都尉由主事等官承襲雲騎尉者均屬班聨相
   等應令兼理部院其世爵品大文職品小除奉
 特㫖兼理部務者不行開闕外餘均令世爵上行走
   所遺員闕即行銓補如果有才能出衆因世爵
   品大不行兼理者準該堂官具奏保留引
 見恭候
[012-3b]
 欽定其循分供職者照例開闕不得奏請兼理倘有
   請托徇情等弊引
 見時其人不勝保留或保留之後辦事不能妥協即
   將保奏之堂官嚴加議處○乾隆十三年奏準
   八旗世爵及武職官員改補文職者輕車都尉
   叅領以科道郎中用騎都尉副叅領佐領以員
   外郎用雲騎尉以主事用䕶軍校驍騎校等以
   七品小京官用其世爵均仍帶於本身侍衛有
[012-4a]
   奉
 特㫖以文職用者一等侍衛繫三品應以三品京堂
   用二等侍衛繫四品應以四品京堂用遇有員
   闕三品者開列於應升人員之前四品者開列
   於俸深人員之前請
 㫖補授此内各員闕如有應用科甲以及考試擬正
   陪者仍照例不行開列至三等四等侍衛繫五
   品應將三等侍衛以郎中用四等侍衛以員外
[012-4b]
   郎用藍翎侍衛繫六品應以主事用遇有員闕
   歸於月分照例補用
   一宗人府題補各官雍正二年議準宗室理事
   官由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副理官由奉恩將軍
   佐領經歴主事由廕生五六品官並考取一等
   閒散宗室均由宗人府擬定正陪引
 見補授○乾隆二年奏準宗室理事官遇有郎中應
   升員闕與旗員郎中一例較俸開列升轉
[012-5a]
   一宗人府宗室官員出差乾隆三年議準宗人
   府理事官凡遇出差亦令該部行文宗人府將
   才能俸深者保舉一人咨送該部與各部院保
   送之旗員一同引
 見候
 㫖簡用
   一内務府堂郎中等官升轉乾隆五年奏準内
   務府官員向由内務府升轉其堂郎中總理六
[012-5b]
   庫事務郎中等三闕經内務府奏準咨送過部
   以應升之官列名應準其與部院官一例較俸
   升轉此内有由漢軍郎中遴選調補者應令其
   以補授堂郎中等闕之日扣算食俸三年之後
   再行接算前任郎中之俸與漢郎中一例較俸
   升轉若暫時差往外省本任不行開闕者仍照
   見任官例論俸升轉其出差例有年限如鹽政
   闗差等項本任員闕内務府别補有人亦應準
[012-6a]
   其論俸仍竢扣滿年限再行擬升未經差滿之
   時如應升道府準其以升銜注册竢差滿回京
   照依原升補用其未經差滿之前如尚未升用
   竢囘京之時未經補用以前仍不準算俸得官
   之後或仍補堂郎中等闕或補授對品官方準
   一例較俸推升
   一漢軍典籍升轉乾隆三年議準以推升中書
   後準其與漢中書較俸以主事同知兼掣與各
[012-6b]
   項應升人員一例推升
   一漢軍年滿大使升轉乾隆四年奏準户部三
   庫及户部寶泉局工部寶源局大使均由筆帖
   式補授五年期滿仍照原筆帖式品級以應升
   之官用其由漢軍筆帖式補授大使年滿者歸
   於䨇月如遇應升京官班次與漢軍俸深人員
   分闕間用如遇應升外官班次歸於即升月分
   與在外各項即升人員通較日期先後補用其
[012-7a]
   未入流筆帖式改為九品者升轉之處仍照品
   級考所載以州同州判縣丞升轉
   一京官降調候補順治年間定京堂降官三品
   以上者悉照品級補用降至正四品者不補大
   四品如通政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以小四品用如太常寺少/卿太僕寺少
   卿内閣侍/讀學士降至從四品者不補祭酒借補正五
   品京堂仍支從四品俸○乾隆四年奏準從四
   品内祭酒升轉甚優凡降至從四品者既不準
[012-7b]
   其以祭酒降補自不便照祭酒升轉請以從四
   品銜管五品京堂事遇有開列引
 見升轉均列於各項應升人員之前專以應升之四
   品京堂員闕升轉○又奏準京堂降至正五品
   從五品者不補郎中員外郎以京堂用四品以
   上京堂降至六品以下者並無堂官可補應停
   其補用五品京堂降至從五品者亦不補員外
   郎以堂官用京堂降至從五品者有鴻臚寺/少卿可補故仍不補員外郎
[012-8a]
   降至六品以下悉照所降之級與各項降官一
   例補用五品京堂降至六品以下均屬司官若/一槩不準降補則降一二級即屬無官
   可補故仍準與/降官一例補用其餘各項降官均照所降之級
   序補惟降從五品者不補鴻臚寺少卿降從九
   品者不補司務均各照對品别官補用降從六
   品者不補光祿寺署正以正七品用仍支六品
   俸與六品一例較俸升轉降至正九品者以九
   品筆帖式用滿官並無正九品/故準補筆帖式升正從八品之
[012-8b]
   闕䝉古官員降至七品以上者準以原銜借補
   中書降至八品以下者以原銜借補理藩院司
   務如有情願補筆帖式者準其具呈補用漢軍
   降至從八品者不補典籍因繫中書升補之/官並無應補班次
   筆帖式用帶餘級食俸仍升八品官
   一外任旗員降補京官乾隆十四年奏準各省
   理事同知通判遇有降調者悉照京官降調至
   滿洲䝉古知縣事同一例應均以京官降調嗣
[012-9a]
   後凡降一級者即以七品筆帖式改補降至八
   品者即以八品筆帖式改補降至九品者即以
   九品筆帖式改補○十五年奏準外任道府以
   下滿洲䝉古人員如由正印降調赴補者準其
   各按品級遇正印佐貳員闕均準降補如由佐
   貳官降調赴補者不準降補正印均以對品别
   官補用惟降至從六品以下除正七品之知縣
   一項由正印官降調者尚堪補用外其餘均繫
[012-9b]
   首領並無補用旗員之例考定例内理事同知
   通判降調者原以京官補用但京官品大外官
   品小若降至外任無可補之闕槩以京官對品
   借補未免過優嗣後凡降至從六品以下者皆
   降一等以京官補用如降至從六品者以正七
   品之小京官借補降至正七品者以從七品之
   小京官借補降至從七品者以正八品補用但
   滿洲䝉古無正八品之小京官應均以從八品
[012-10a]
   之小京官降補降至從八品以及正九品者均
   以九品筆帖式補用不準仍帶原銜以上降調
   借補小京官人員有情願告降補用筆帖式者
   仍按品級準其以七八品筆帖式降補
   一開列出差監督乾隆七年議準凡户部開列
   大小各差監督於每年十月内行文過部咨取
   八旗應出大差官員按旗通行輪俸每旗覈送
   五人應出小差官員較一任俸每旗亦覈送五
[012-10b]
   人將職名開單序明俸次移送户部開列
   一卓異理事同知通判等官升轉雍正十三年
   議奏歸化城等處同知通判及協理各官停其
   三年更代其原闕即别行銓補若遇才守出衆
   者題請升擢不及者黜革供職惟謹者仍照原
   銜較俸推升奉
㫖依議此同知筆帖式等不得題補道府知州等官如
 有出衆者該督撫保題後以京官越等升用平常者
[012-11a]
 著較底俸升轉○乾隆五年奏準各省滿洲理事同
   知通判如有卓異之官經該督撫具題到部竢
   來京引
 見奉
 㫖注册後歸於每年二四六十月分除各項不積算
   人員及應選班次仍照例辦理外如遇應升月
   分不論食俸深淺以應升之官先盡升用仍以
   升班積算倘有俸次已深者仍準論俸推升其
[012-11b]
   卓異應升之處銷去
   一官員赴任給照乾隆三年議準選授
  盛京等處官員以奉
 㫖之日為始由部咨行兵部給與路引由部給與執
   照限一月到任倘中塗或有阻滯令地方官驗
   照詳察情節揭報該部竢該員到任之後將執
   照呈繳該堂官咨部察銷如有無故違限者察
   明咨部題叅照例議處除公事差遣外有告假
[012-12a]
   來京者各該堂官奏明奉
 㫖給假者準其來京
   漢員升補
   一各部司官升補乾隆元年議準郎中員闕於
   六部員外郎内通行論俸不拘年限先盡俸深
   者互相升補員外郎員闕於各本部主事及應
   升各官通行較俸升補主事員闕於應升應選
   人員輪班升選其應升班次内將漢小京官與
[012-12b]
   在外知縣各升一次以上推升班次詳/載䨇月大選例○又議
   準郎中應升道府如有曾任道府因不宜外任
   改補部屬者竢該堂官保題之後方準一體論
   俸推升○七年議準各部院官補授時其有奉
 㫖試用及試看者經該堂官保題稱職再行論俸升
   轉
   一漢軍司官歸并漢闕雍正五年議準按各部
   漢軍郎中員外郎主事及
[012-13a]
  盛京漢軍員外郎主事共三十員内除六部理藩
   院較對清漢本章之堂主事九人仍補用漢軍
   以各部漢闕升轉外其餘二十一員均裁去於
   額設漢闕内除戸部禮部無庸增設外本部文
   選司增設員外郎一員考功司增設主事一員
   兵部職方司增設郎中一員武選司增設員外
   郎一員刑部江南司湖廣司陜西司增設郎中
   各一員浙江司山東司增設員外郎各一員工
[012-13b]
   部營膳司都水司增設郎中各一員屯田司虞
   衡司增設員外郎各一員以上增設十三員並
   額設各闕令漢軍漢人一例補授候選者均照
   投文並捐納日期以應得部分挨次銓補又向
   例漢軍升轉通算前俸漢人升轉只較本任之
   俸今漢軍既以漢闕銓補如遇升轉應除去前
   俸與漢人一例較本任之俸升轉班次詳/載月選例
   一京官算俸康熙二十六年議準小京官與外
[012-14a]
   官較俸升補者連閏二年滿後算作三年遇應
   升員闕升用未經年滿者不準升轉所餘一日
   算作日半内閣中書試俸一年仍接算扣限二
   年滿後算作三年遇應升員闕升用未經年滿
   者不準升轉餘一日算作日半至凡京官升轉
   雖有罰俸不行停升將所罰之俸帶於新任
   一外官算俸原定雲南開化廣西二府正雜等
   官廣西分防五槽通判新平縣知縣祿勸州知
[012-14b]
   州麗江府知府經歴鶴慶府維西通判劍川州
   中甸州判黑白二井提舉彌沙阿陋二井大使
   鶴慶順寧永昌永北四知府劍川州騰越州雲
   州陜西赤金靖逆栁溝安西衛均算邊俸其餘
   各省均算腹俸在外有司官員以下雜職以上
   除不論俸滿即升卓異等項官員遇闕即行升
   補外司道閲俸二年知府以下閲俸三年方準
   升轉其邊方司道閲俸年半為二年知府以下
[012-15a]
   閲俸二年半為三年餘一日均作二日算若邊
   俸腹俸相當則先將邊俸升轉○康熙十年題
   準邊俸官員有裁汰降級還級等官補授腹俸
   員闕者或原繫邊俸後改為腹俸者原閲邊俸
   若滿仍計邊俸例升若閲俸未滿以十日作十
   二日其前後兩任均屬邊地者應準合算如前
   任邊俸中間任腹俸後任邊俸兩任邊俸已隔
   者不準合算仍將十日作十二日算凡官員有
[012-15b]
   同日到任者察照原任俸次題疏名次先後升
   補
   一升轉論俸扣算日期乾隆四年奏準内外官
   員均按到任日期較俸升轉如有離任事故者
   計日扣除外任官員於升任内論俸降補官員
   於降任内論俸均將前俸截扣調任官員準其
   通理前俸其舊任卸事以後新任未到之前或
   本身交代未清或因患病稽留時日及往返程
[012-16a]
   塗候闕日期悉行扣除不準計算如有因承辦
   公事未竣一時不能赴任經該管官題咨到部
   所有留辦以後事竣以前日期仍準一例論俸
   一京員出差軍前升轉雍正十年奏準在京見
   任各官俸滿應升者除出差内地之員仍照例
   竢囘京時引
 見補授外其往軍前効力辦事滿漢各官如論俸應
   升得闕後即行具題請
[012-16b]
 㫖補授準照升任食俸升轉所遺之闕歸月分銓選
   竢囘京時補行引
 見
   一府佐州縣閲俸十年引
 見乾隆十八年
 諭前令各省督撫保舉堪勝知府人員送部引見其
  劣者駮囘優者已不次擢用至勅部記名者不過
  備數充用各省府佐州縣千有餘員其中悃愊無
[012-17a]
  華者不見知於上司或有十年不調之嘆而庸才
  幸膺簡闕無他劣蹟者督撫亦未免茍且姑容殊
  非澄叙官方之道其各省同知通判及知州知縣
  内有本任閲俸十年以上者該部察明行文該督
  撫出具考語陸續送部引見著為例欽此遵
 㫖議準凡調任服滿裁汰迴避等官雖非一任但一
   官已閲十年自應前後接算行令該督撫出具
   考語陸續送部引
[012-17b]
 見其議降議革奉
 㫖留任及降革之後别補原官者皆繫棄瑕錄用之
   人應於留任補任之後計算年月扣足十年再
   行調取各員任内有降革留任之案於疏内聲
   明引
 見其調取之員或題升推升及降革等事例應引
 見者或本員適有因公來京應引
 見者該督撫照例給咨引
[012-18a]
 見將十年調取之處一並聲明其調取之後因事故
   離任者竢將來赴補到部之日引
 見至將來陸續期滿應行引
 見各官若逐員調取未免紛繁請嗣後定以三年之
   期調取一次庶辦理不致參差而遵行較為簡
   易
   一官員即升加級紀錄順治年間定凡官員因
   勞績加級紀錄不論俸滿即升各官除已經病
[012-18b]
   故革職者不叙外見任官員準於見任注册降
   調終養丁憂候補者準於補授新任注册休致
   者準於原任注册如有解任議處等官竢事結
   之日别行議叙其已經升任各官應叙加級紀
   錄亦準與升任注册如前任之功應準即升者
   於升任内準紀錄四次此指已經/升任而言如前經議叙
   即升尚未升任後復有前任之功應準即升者
   亦於升任内改為紀錄四次此指已經議叙即/升尚未升用又應
[012-19a]
   議叙即升/者而言○又定内外官員前任得有紀錄無
   論調任升任均準隨帶至所得加級除對品調
   補如調繁調簡或補之特/㫖改調迴避調 𩔖轉補如右轉左侍講/轉侍讀郎中補
   科道/之𩔖並非升任者仍準隨帶新任注册如已經
   升任無論品級大小凡品級考/内載應升者皆為升任均不準隨帶改
   為紀錄一次○雍正三年題準凡内外大小各
   官有降級留任者後奉
 恩㫖加級及議叙加級準抵銷前降之級○六年奉
[012-19b]
㫖在京官員如有情願將議叙加一級改為紀錄四次
 抵銷罰俸者準其抵銷特恩賞加之級不準改抵○
   乾隆四年奏準升任之官前任所得恭遇
 恩詔及京察加級均不準隨帶改為紀錄一次議叙
   加級題明隨帶者準其隨帶未經題明隨帶者
   不準隨帶改為紀錄一次惟軍功議叙加級不
   論曾否題明隨帶悉準帶於新任至議叙加級
   改為紀錄之後又經升任抵銷餘剰紀錄若繫
[012-20a]
   隨帶之級所改者仍準隨帶若非隨帶之級所
   改在任時抵銷過一次二次三次者升任槩行
   注銷若在任時所改紀錄並未抵銷只準將紀
   錄一次帶於新任至
 特恩賞加之級及捐納加級不準改為紀錄四次抵
   銷罰俸至官員處分降級案件應將加級抵銷
   其有一人而加數級者無論是否隨帶均照加
   級年月先後次第挨順抵銷○又奏準卿貳大
[012-20b]
   員議叙加級食俸後經升任如品級相同本無
   俸可加者仍食本身之俸如三品升至二品及
   二品升至一品均將食俸一級改為尋常加一
   級其三品升至二品已將食俸加級改為尋常
   加級若又經升任改為紀錄一次○八年
 諭向來在京八旗武職及外省駐防官員遇有罰俸
  案件準其將議叙加級改為紀錄抵銷惟在外文
  武各官不在此例朕思大小臣工雖分職有内外
[012-21a]
  之殊而以功抵過均屬一體嗣後外省地方文武
  各員有情願將議叙加級改為紀錄抵銷罰俸者
  著照在京文武官員之例準其抵銷欽此○十六
   年奏準内外滿漢各官革職後復經起用原屬
   棄瑕錄用所有原任級紀自不應帶於新任其
   降職人員奉
 特㫖起用原官或起用之官優於所降之級者所有
   加級紀錄亦不應準其隨帶若既照部議降補
[012-21b]
   無庸將前任級紀復行注銷至官員緣事議革
   奉
 㫖降補他職者其罪原應革職而降補出自
 特恩與平常因公降調者不同其原任級紀亦應槩
   行注銷不準帶於新任○十八年議準部議革
   職降調奉
 㫖從寛留任人員雖經部議究未離任與議革人員
 特㫖降補他職者有閒其任内級紀未便槩行注銷
[012-22a]
   請嗣後内外各官有部議革職降調人員奉
 㫖從寛留任者其加級紀錄準其隨帶即升卓異亦
   準其隨帶
   一官員通理前俸康熙三十九年奉
㫖凡復職官員必果屬寃抑準復者通理前俸其餘一
 槩不準接算前俸○乾隆五年奏準内外官員除丁
   憂裁汰告假補授後前任所食之俸並即升加
   級紀錄均準通理隨帶外若緣事議處應降應
[012-22b]
   革遇有
 恩詔免議及督撫糾叅革職提問或公事罣誤降革
   後經本案審虛開復或欽奉
 特㫖以該員叅處之案本屬寃抑復還原職者均準
   通理前俸即升加級薦紀等亦準隨帶其餘並
   非本案開復以及業經緣事降革奉
 㫖起用人員原繫曾經獲罪棄瑕錄用與本繫寃抑
   開復者不同一槩不準通理前俸即升加級薦
[012-23a]
   紀均不準帶又品大之官已經降級調補後經
   復還原職補用先降補任内所得即升加級亦
   不準帶○七年覆準向例革職留任降級留任
   官員開復後其革職降級日期仍接算俸次但
   思革職留任官員既例不食俸其革職留任日
   期自應不準算俸至降級留任官員仍照降級
   食俸其開復後降級日期均準一并較算
   一官員停升順治十三年議準在京官員任内
[012-23b]
   惟罰俸之案不行停升其别項叅處事故均竢
   開復後再行升用在外官員任内凡有未完叅
   處罰俸事故槩行停升○十五年議準各官叅
   罰皆據考功司移付文選司注册後經考功司
   開復移付文選司若文内年月款項與原付注
   册前件不符即取考功司原槀較對○十六年
   議準官員被叅被訐及因公罣誤議處等事考
   功司議覆未結雙月擬升之時文選司於十五
[012-24a]
   日以前將應升各官見在有無議處開單付察
   考功司考功司於二十日察付如考功司移付
   注有見在議處字樣者即停升轉○康熙三年
   議準内外大小官員除移送停其升轉者停升
   外其提問官員不候事結即停升轉○又議準
   每月二十日截限截俸後雖有咨送開復者亦
   不準升○乾隆七年議準月選官員均於二十
   日截限若官員議處之案在二十日以後續到
[012-24b]
   者不行補付亦不停升轉其外官罰俸之案各
   省所完解銀均令每年按定四季呈報戸部戸
   部亦按季察覈於督撫咨到之日起扣限二十
   日轉咨到部逐案察銷即準其照常升轉停其
   扣滿罰俸年限至二十日截俸後知照銀完解
   者亦不準升
   一推升離任雍正十三年議準直省推升之道
   府運同同知知州知縣等官不論何項出身均
[012-25a]
   調來引
 見其推升之員由部代掣得闕之後具題開闕行文
   各該督撫將該員任内經手事務交代清楚出
   具考語給咨赴部引
 見補授後給憑令赴新任其知縣以下推升官員均
   毋庸引
 見由部具題開闕將文憑給發該撫察明任内交代
   清楚催赴新任○又奏準應引
[012-25b]
 見之升任官員其有因薦舉卓異引
 見後續經推升者由部察明該員引
 見未滿三年停其調來引
 見將文憑封發該撫令赴新任如已滿三年者仍令
   赴部引
 見
   一官員即升推升月分順治年閒定每年二月
   四月六月十月此四月先將不論俸滿即升之
[012-26a]
   員如煙瘴苗/疆之𩔖次將不論俸滿升轉之官如押運/議叙之
   類/均各照日期先後推升知縣以上照奉縣以/㫖日期注册知
   下照文到/日期注册又次升卓異之官以上各官有同日
   奉
 㫖者則準俸深者先行升補若無此等官員仍將俸
   深之人升補八月十二月升授俸深之官此内
   有不論俸滿即升不論俸滿升轉卓異之官繫
   俸深者仍論俸升補即升等處不準隨帶
[012-26b]
   一即升推升次序順治年間定京外官員推升
   如遇月分所出之闕均繫應升者悉按京外品
   級大小照品級考所載俸深者論俸次先後即
   升卓異者論即升卓異年月先後先盡京官次
   用外官京外相同者則以品級大小為序如品
   級又相同者則以品級考所載先後為序挨次
   坐升
   一科道内升外轉乾隆元年奉
[012-27a]
 㫖科道内升外轉者竢得闕後再離原任其未得闕
  之先仍食原官之俸照舊辦事○五年奏準内升
   外轉官均按品級考注册在任候補繫内升者
   候闕具題外轉者不必投候補之文驗到亦不
   必論己未隔五十五日於單月遇闕先補其未
   經得闕以前如遇丁憂告假降革事故後經服
   滿假滿開復遇有應升即準具題升補單月應
   轉員闕亦準即行轉補若一時無應升應轉之
[012-27b]
   闕仍令其原官補用在任候升○十六年
 諭科道近列臺垣優絀尤為易見自可不次擢用而
  定例内升外轉給事中則一年一次御史則一年
  兩次每逢奏請時自康熙雍正年間以至今日亦
  率降㫖停止者多每年徒增此題奏繁文於治理
  亦屬無益嗣後内升外轉著三年舉行一次永為
  定例欽此
   一捐納試俸實授康熙六十一年議準在内郎
[012-28a]
   中以下小京官以上在外道府以下雜職以上
   均令其於見任内試俸三年方準照常升轉試/俸
   三年實授之後仍接算試俸/年月照常升轉不行扣除其從前捐納各官
   已滿三年者停其試俸未滿三年仍以從前到
   任日期接算試俸三年見任各官無論己未滿
   三年又照例捐升者仍令於升任内試俸三年
   均自到任之日扣算俸滿在内各部院堂官在
   外各該撫具題到日準其實授雜職敎官免其
[012-28b]
   具題止令咨部注册準其實授
   一額外署職實授順治年間定在京大小官員
   在部院行走未經坐補正額者竢坐補後方準
   算俸升轉額外之俸不準通算以/實授後到任之日起○雍正十二
   年議準
 命往試用道府以下州縣以上署職各官銜大闕小
   銜闕相當者試用一年銜小闕大者試用二年
   果能稱職該督撫將差委効力署印實在政績
[012-29a]
   序入本内保題實授果繫卓越之才即不滿年
   限亦準聲明題請○乾隆二年奏準佐雜署職
   官員亦按其銜闕分别試用一年二年果能稱
   職將差委署事勞績察覈咨部準其實授附入
   月分彚題○又定凡署職各官均竢本部覆準
   實授後再行論俸署職之俸不準通算以/實授後到任之日起銜闕
   相當人員照闕升轉銜大闕小銜小闕大者仍
   照各原銜升補銜小闕大借署照銜升轉專指/試用官員若見任官保題升署
[012-29b]
   升補不/在此例○十年奉
 㫖各省要闕有一時不得合例之人該督撫題請越
  銜補授及升署者雖與定例未符尚因地方𦂳要
  或一時不得合例之人起見至署理之人辦理事
  務與見任無異自應照例竢年限滿日題請實授
  今署瓊州府之人試用年限未滿該督遽請實授
  繫有心博屬員之感以致違例辦理近來似此者
  頗多該督著飭行嗣後有似此者即著該部隨本
[012-30a]
  一并察議欽此
   一無保舉人員升選康熙六年議準生員例監
   吏員出身等官經堂官及督撫保舉者方升京
   官及正印○又議準由生員例監吏員出身之
   郎中員外郎主事無保舉者郎中以運同升補
   員外郎以運同府同知升補主事以府同知升
   補仍算京俸與應升人員較俸升轉在外官員
   由生監吏員出身者無保舉亦不準升京官及
[012-30b]
   正印官○乾隆四年議準在外官員如有曾經
   薦舉卓異一次及督撫指闕保題升用正印官
   一次者準其以保舉注册與應升京官及外正
   印官人員一同較俸照常升轉不必復行保舉
   至在京官員如曾經京察保舉一等一次及該
   堂官指闕保舉升補郎中員外郎一次者亦應
   準其以保舉注册照常升補至京官内如戸部
   寶泉局大使禮部會同館大使鑄印局大使兵
[012-31a]
   部會同館大使刑部司獄五城兵馬司吏目鴻
   臚寺主簿鳴贊序班理藩院副使順天府照磨
   司獄大興縣典史宛平縣典史奉天府司獄承
   德縣典史雖算京俸無保舉人員亦準升除○
   四年奏準八旗漢軍捐納即用人員
  朝考後方準補用八旗漢軍補用後不論何項/出身一同升轉無保舉之例
   經
  朝考者赴部之日由部請
[012-31b]
 㫖照考試漢中書之例在
  午門内考試詩論恭候
 欽㸃大臣會同本部堂官閲卷擇其漢文通順字畫
   端楷者奏
 聞交部各按其班次銓選其文理不通不堪錄取者
   竢下次考取後再行補用
   一升銜留任順治年間定凡加銜出自
 特恩無定秩其開列升轉仍照本任升轉○雍正二
[012-32a]
   年奉
㫖擬定官員升往别省經督撫保題以升銜留任者必
   須實屬緊要其人其地必不可更易方許具題
   請
 㫖竢奉
 㫖準以升銜留任後即照升銜升轉如並非緊要一
   槩不許題留○乾隆十六年
 諭江蘇廵撫奏稱元和縣知縣籤升貴州永寧州知
[012-32b]
  州該員操守謹飭才具幹練懇以升銜暫留任遇
  有江省相當知州員闕酌量題補等語元和省會
  首邑既屬人地相宜以升銜仍留原任於理尚屬
  可行但既留任遇相當知州員闕即行題補又須
  離任仍於該地方未有裨益轉啟規避之端朕思
  守令久於其任可以勵官方而收實効既準予升
  銜已合古增秩進階之義嗣後知縣籤升外省督
  撫奏留本任者竢留任五年後遇有相當之知州
[012-33a]
  員闕題補如首郡知府升任道員該督撫題留者
  視此著為例欽此○十八年
 諭據蘇撫奏丁憂服滿知縣前經推升貴州永寧州
  知州原任撫臣奏請以升銜仍留元和縣知縣任
  今回籍服滿來蘇應坐補原闕但該員籍隸山隂
  在五百里之内與例未符請令赴部别補等語著
  仍發往貴州以知州補用向來近省知縣内往往
  有任遠省而該督撫以人地相宜奏請升銜留任
[012-33b]
  者雖因地方起見亦易啟規避之漸嗣後各省奏
  留人員内如遇丁憂事故起復之日皆令仍赴升
  任省分候補著為令欽此
   一推升知縣等官截取雍正十年議準應升知
   縣之敎職以及經歴等官由部按其俸次最深
   任内無叅罰案件及下第舉人補授敎職按其
   科分名次輪班應選者酌量截取令該督撫詳
   加驗看擇其年力才具可勝牧民之任者出具
[012-34a]
   考語給咨該員赴部照例升選與月選官一例
   考試引
 見補授其有年力就衰辦事平常自揣不勝縣令之
   任者該督撫咨部注册除正印官不準升用外
   其應升敎職佐貳等官仍照例升用至敎職等
   官有題定三年或五年俸滿即升者該督撫報
   滿部議準其即升後給咨赴部仍照即升月分
   升用以上截取人員將次用完再行酌量截取
[012-34b]
   倘離任後原任内有降罰事故均照離任官例
   議處將降罰之案帶於新任其俸次在前應截
   取之員見任内有叅罰事件未獲截取續經銷
   案即補行截取仍較俸升用○乾隆十七年奏
   準俸深應升之敎職及經歴等官遇應行截取
   時令該督撫驗明人才堪勝民牧之任出具考
   語咨部注册在任候升竢掣籤得闕後行文該
   督撫給咨赴部引
[012-35a]
 見
   一即升卓異丁憂候補康熙三十八年定凡外
   省官員本任内經督撫保薦即升卓異未經升
   用丁憂者起復赴補之日仍歸單月不入各項
   候補班次遇闕即補其卓異仍帶於新任○乾
   隆七年議準官員曾經卓異即升未經升用縁
   事降革後本案審虚開復候補亦照丁憂候補
   之例畫一辦理
[012-35b]
   一擬升擬選丁憂候補乾隆五年奏準凡各省
   見任官員推升得闕具題之後應調來引
 見如未經引
 見奉
 㫖補授適遇丁憂事故或縁事降革後經服滿開復
   竢赴部候補之時仍歸所升班次原繫即升者
   歸於即升月分先盡升用原繫俸深者歸於俸
   深月分先盡升用即以升班積算其督撫保題
[012-36a]
   升用人員如已經奉
 㫖引
 見縁事離任者竢赴部候補之時引
 見或準其以升闕仍發往該省别行題補或歸於月
   分仍以原官候補之處請
 㫖遵行至佐雜敎職例不引
 見如經部擬升擬選已經具題奉
 㫖補授該員適遇丁憂事故未及考試驗看到任及
[012-36b]
   各省咨升佐雜等官本部已經議準彚題奉
 㫖補授該員適遇丁憂事故未及到任者將來服滿
   開復赴補均歸於應補班内悉照升闕選闕補
   用其有雖經擬升擬選尚未具題奉
 㫖及督撫咨升人員尚未彚題奉
 㫖者仍歸各原班選用○八年奏準凡各省升署未
   經實授人員遇丁憂事故服滿開復赴部者無
   論己未到任均照試用人員之例令其赴原任
[012-37a]
   省分交與該督撫遇闕酌量題署
   一京官降補順治年間題準三品以上降至正
   四品者以小四品京堂補用降至從四品者不
   補祭酒以正五品京堂借補仍支從四品俸○
   乾隆四年奏準從四品内惟祭酒升轉甚優既
   不準其降補自不便照祭酒升轉應以從四品
   銜管五品京堂事遇有開列升轉列於各項五
   品京堂之先專以應升之四品京堂升轉如通/政使
[012-37b]
   司叅議光祿寺少卿均繫正五品京堂而叅議/又繫光祿寺少卿應升之闕其由從四品借補
   者遇有開列列於通政使司叅議之前專/升小四品京堂遇有叅議不行開列借補○又
   奏準京堂降至正五品從五品者不補郎中員
   外郎各照依對品以堂官員闕補用如降正五/品則以通
   政使司叅議光祿寺少卿補用降/從五品則以鴻臚寺少卿補用降至六品以
   下者並無堂官可補應停其補用四品以上京/堂品秩優崇
   若降至六品以下補用司官/與體制不合故停其補用五品京堂降從五
   品者亦不補員外郎以堂官用降從五品堂官/有鴻臚寺少卿
[012-38a]
   可補故仍不/補員外郎如降至六品以下悉照所降之級
   與各項降官一例補用五品京堂降至六品以/下均繫司官若一槩不
   準降補則降一二級即屬無官可/補故仍準與各項降官一例補用其各項降官
   均照所降之級序補悉按品級考所載序補如/降從五品以員外郎用降
   正六品以主事寺丞京府通判都察院經/歴用降從六品以光祿寺署正補用之類惟降
   至從五品者不補鴻臚寺少卿繫堂官不便/將司官降補
   至正七品者不補大理寺評事太常寺博士評/事
   博士與六品升轉/相同故不準補降從七品者不補中書舍人
[012-38b]
   中書亦與六品升/轉相同故不補用降從九品者不補司務司務/品級
   雖微升轉甚/優故不準補均各照對品别官補用又五品京
   堂及翰銓科道謫官如遇大理寺寺丞一闕惟
   五品京堂謫官準其補用謫官寺丞應開鴻臚/寺少卿由五品京堂
   降補未為從/優故仍準補其翰銓科道謫官不準降補以對
   品别官用翰銓科道謫官若準補用寺丞則一/經降補即得以鴻臚寺少卿先行開
   列升轉過優故不準補如已降至署正等官遇/有寺丞仍準升轉竢升至寺丞後再行開列鴻
   臚寺/少卿此外各闕均與各衙門降官一例按其品
[012-39a]
   級較文到日期先後補用補用後亦與各項官
   員一同較俸凡遇應升槩準升轉至品級考所
   載京堂翰銓科道謫官寺丞開列升轉及謫官
   補用後推升之處仍準兼升如寺丞應升員外/郎繫謫官又應開
   列鴻臚寺少卿署正應升主事繫謫官/又應升用寺丞之𩔖均仍準其兼升
   一外官降補順治年間定凡在外降級各官皆
   照所降之級遇相對員闕補授惟布政使降一
   級不補按察使借補正四品道員仍帶所餘之
[012-39b]
   級運使降級不補道員通判布政使司經歴理
   問運判州同降級不補知縣佐貳不應降正印/無論何項出身均
   不準其/補用凡降級官員内有例監生員吏員出身
   者不論有/無保舉不補正印官均以對品别官補用前/叚
   繫佐貳不降正印此繫無論正印佐貳降級由/例監生員吏員出身者槩不準補正印均以别
   官用若原繫正印官由正途出/身如應降正印官仍應準補
   一道府不準改用部曹乾隆十四年奉
 㫖各省督撫於所屬道府内有不能勝任者或奏請
[012-40a]
  調簡或勒令休致不得仍請以部曹改用此定例
  也朕思此等人員既以不能勝任經督撫奏請改
  補内部執例詰駮往返之間轉得遷延時日該員
  明知不能久留未免志意隳頽視同傳舍甚至縈
  情囊橐簠簋不飭於地方殊屬無益嗣後各督撫
  題奏改補人員務於本摺内分晰聲明或宜調簡
  或勒令休致其才具平常而年未衰老者或以同
  知降補皆著送部引見有違例仍請改用部曹吏
[012-40b]
  部一面將該員議處一面行令離任毋致貽誤地
  方此本内山東廵撫所請改補之登州府知府著
  送部引見欽此
   一試用借補人員升轉降補乾隆二年奏準凡
   各省試用人員有大銜借補小闕小銜借補大
   闕者除小銜借補大闕照銜升轉外其大銜借
   補小闕之員如原銜繫候補候選捐納即用者
   準其照銜升轉如原銜繫考職捐職惟河工効
[012-41a]
   力人員準照原銜升轉其各省試用之員均照
   見闕升轉若各該省有應題升咨升之闕與伊
   等職銜相當或在原銜以下者仍準該督撫酌
   量題咨升用至借補各員緣事降調除小銜借
   補大闕悉照原銜降調外其大銜借補小闕者
   惟候補候選捐納即用之人準照原銜降調其
   捐職考職者無論河工効力及各省試用人員
   皆照見闕降調其原有職銜準其於降補任内
[012-41b]
   隨帶不準照銜升轉如見闕無級可降即行革
   任給與原銜休致不準補用
   一借闕候補乾隆四年奏準凡各省大銜借補
   小闕小銜借補大闕人員服滿開復赴部候補
   由部察明該員原銜如繫候補候選捐納即用
   例應照銜升轉者準其照原銜補用如繫捐職
   考職例應照闕升轉者均令其照闕補用至考
   職捐職人員惟借補河工者方準照銜升轉如
[012-42a]
   緣事離任後經别補若仍留河工準河臣酌量
   補用如並不留工赴部候補亦照各省之例槩
   令照闕補用不準仍帶原銜此内有銜小闕大
   者即照原銜補用
 
 
 
 
[012-42b]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卷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