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1a]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卷十一
吏部
考功清吏司
考績
一京察順治初年定京察六年舉行一次○康
熙二十四年停止京察○雍正元年遵
㫖議定三年一次在京三品以上滿漢大臣在外督撫
[014-1b]
盛京五部侍郎奉天府府尹均將三年内事蹟過
愆據實自陳○四年奉
㫖嗣後凡降罰之案奉㫖特免者不必載入自陳本中
著吏兵二部一例遵行○乾隆十七年
諭京察之年部院堂官各省督撫循例自陳求斥罷
候㫖照舊供職此雖三載考績之義但卿貳職贊
機務督撫任寄封疆朕量材簡擢日復於懷其有
不副委任或克稱簡畀者率已隨時黜陟斷無遼
[014-2a]
待三年之理凡可竢至京察解退者不過閒曹冷
署年力衰昏而又非有大過介於可去可畱之間
者耳且身列大臣謬以斥罷為辭是相率為偽誠
無謂也嗣自今内而部院司官外而道府京察大
計之例仍舉行以昭激勸其自陳繁文著停止以
示崇實武職五年軍政視此欽此
一四五品京堂康熙十二年題準將事實詳開
册内不注考語移送吏部都察院吏科河南道
[014-2b]
今京畿道/後仿此考察○乾隆二年議準京察一等官
如内閣侍讀學士開坊翰詹以上官階體制與
外省藩臬無異雖列一等毋庸加級○十五年
諭前經臣工條奏四五品京堂京察列為一等者請
引見又有奏布按二司應入大計者均未議準行
朕思兩司承辦通省案件大小事務無不由其擬
議詳報督撫自必隨時體察優者隨時奏薦稍不
勝任必不姑容誤事何待大計之年方入舉劾議
[014-3a]
駮自屬允當至京官察典屆期三品以上堂官尚
具本自陳部院司官亦皆令引見而四五品京堂
則不在自陳之列考覈之後亦不行引見雖有吏
部都察院塡注考語之例不過按册過堂虛文應
事其中龍鍾庸劣者既得姑容即才具優長精力
壯盛堪供驅策者亦無由自見於培養人材澄叙
官方之道蓋兩失之嗣後京察年分吏部開列王
大臣等職名請㫖特㸃數人將四五品京堂秉公
[014-3b]
分别一二三等及應畱應去具奏引見以定黜陟
庶優劣分而人知激勸於實政有裨其王大臣等
是否秉公據實自亦不能逃朕洞鍳即於本年為
始著為令欽此○十八年
諭前經降㫖部院堂官稱職與否久悉朕懷自可隨
時黜陟京察之年停其自陳四五品堂官特命王
大臣秉公分别去畱奏聞引見至三品京堂官則
非尚書侍郎比也今既不令自陳轉得散地容其
[014-4a]
濫竽可乎其令吏部於京察時將伊等事實别繕
清摺候朕親為裁奪欽此
一在京各衙門所屬官員筆帖式等康熙十二
年議準宗人府覺羅官員聽宗人府注考○十
八年議準升轉降補各官旗員補授部院各官
到任半年者於新任衙門注考未及半年者各
該原衙門注考○雍正元年議準在京各衙門
官員該堂官於三月十五日内詳加考覈塡注
[014-4b]
考語分别去畱造册宻送本部及都察院吏科
河南道考察若有徇情遺漏舛錯者本部都察
院吏科河南道察出題叅其京察文册定於三
月十五日到齊本部都察院吏科河南道各封
門閲册公同磨對照該衙門所塡四格考語分
别一二三等會同内閣大學士本部都察院吏
科河南道公同考察隨知會各衙門所屬各官
以次過堂分别去畱吏科河南道均赴本部面
[014-5a]
議具題○四年議準六科滿漢給事中不分掌
印不掌印均令都察院堂官注考○又議準一
應考覈在京各官自二月二十五日起暫停其
升轉竢事畢出榜後仍照各月出闕先後升補
凡科鈔公文中有應行議處考察各官亦暫停
其議處竢出榜後察議至奉
特㫖升調官員仍行遷轉察議官員仍行議處○乾
隆二年議準應考察各官令該堂官將才守兼
[014-5b]
優政績卓著者造册移送本部都察院吏科河
南道會同大學士考覈列為一等繕册進
呈本部引
見將奉
㫖準為一等人員加一級注册至
盛京五部等衙門所屬一等官員有三年期滿例
應以京官調補者竢囘京之時引
見非三年期滿調囘者仍令送部引
[014-6a]
見以上一等人員遇有奉
㫖保舉時該堂官即於此項人員内簡選如下次京
察之期經堂官降為二三等者不準仍行保送
至順天府奉天府所屬城内應入京察各官已
準於大計薦舉卓異應毋庸再議○四年議準
六法應去官員照外官大計之例由部引
見○五年議準京察四格務須切實注明如守清才
長政勤年或青或壯或健稱職者列為一等守
[014-6b]
謹或政勤才平或才長政平年或青或壯或健
勤職者列為二等守謹才政皆平或才長政勤
而守平或年青或壯或健供職者列為三等於
此四格之外再加確實考語如列在一等而才
守政年及稱職等字樣不遵定例開注者考察
時即將該員照所注字樣改列等次毋庸駮察
其應行議處者必將應去之處注明二等三等
人員均以應畱造册至新任未試未經到任官
[014-7a]
員别具一册亦並咨送本部都察院吏科河南
道分繕黄册進
呈○又議準凡考察時保送一等官員不必論其
本任食俸統計前後已滿三年者即準保送内
除降調補用及廢官起用並非本案開復及不
宜外任改補京官者均不準計前俸外如
盛京調補及丁憂起復告病起用並外任補授京
職官員到任已過半年者均統計前俸其各部
[014-7b]
額外官員已經補授者從前已經食俸辦事亦
準其統計從前日期如前後統計已滿三年均
準一例保送○又議準近京各工程處委往官
員到工未及半年者仍歸原衙門注考已過半
年者令各工程處注考○六年議準保舉一等
官遇有過犯除該員於他處犯出該堂官無從
察究者免議如在本衙門犯有貪劣事蹟在保
舉一等以前者别經發覺審實將原保舉之堂
[014-8a]
官降二級畱任在保舉一等以後者别經發覺
審實將原保舉之堂官降一級畱任自行叅出
免議至各衙門筆帖式司庫等官向由該司覈
定呈堂辦理如繫該司覈定保舉之官犯有貪
劣别經發覺審實將原覈定保舉之承辦司官
亦照堂官濫舉例分别事前事後議處堂官照
不行詳察例議處其或該司覈定後堂官酌改
者準其於咨送職名文内聲明將堂官議處該
[014-8b]
司官免議○十八年奏準文職官員内太常寺
所屬各
壇廟奉祀祀丞並贊禮郎讀祝官協律郎司樂等官禮
部所屬
堂子七品八品官鑄印局大使會同四譯館序班大使
朝鮮通事等官鴻臚寺所屬之鳴贊序班等官
各
陵寢贊禮郎讀祝官欽天監所屬五官正及博士司書
[014-9a]
靈臺郎監候挈壺正司晨等官太醫院院使院
判御醫八品九品並額外吏目等官向來毎屆
京察皆沿習舊例塡注守政才年四柱考語但
此等官員與各部院辦理案件者不同其沿例
注考全屬故套嗣後如奉祀等官則但論其禮
儀之是否嫻熟行走之是否敬謹鳴贊等官則
但論其舉止之是否安詳音節之是否宏暢欽
天監官則但論其數學之是否精硏太醫院官
[014-9b]
則但論其醫理之是否通曉令各衙門堂官於
三年京察時秉公察覈塡注切實考語以定去
畱其四柱守政才年等字一槩不必塡注以崇
實政
一順天府治中通判等官順治十五年題準由
順天府尹塡注考語開送部院
一
盛京官員雍正元年議準
[014-10a]
盛京五部司官奉天府丞以下城内官員均令各
部府尹考覈塡注考語限四月内造册移送本
部都察院吏科河南道考察分别去畱○乾隆
十八年奏準
盛京五部京察竢由部具題咨覆到日
盛京兵部會同各部堂官將本部等衙門考察各
官按册唱名宣示以昭甄别以示鼔勵○十九
年奏準每遇京察之年將熊岳錦州各城各邊
[014-10b]
門筆帖式令該管官將軍副都統詳細考察其
威遠等六邊門司官筆帖式令管理六邊之將
軍詳細考察分别等第擬定去畱造册咨送本
部各衙門以憑考覈
一考察官員出差順治十三年議準凡京官有
出征公差丁憂養親告假候補降調未補者各
該衙門仍塡注考語移送○乾隆十八年議準
出差人員準原衙門保送一等其丁憂告病養
[014-11a]
親人員並非見任辦事者可比嗣後離衙門未
過半年者準其保送一等其已過半年者不得
復行保送
一大計順治年間定藩臬為一省大吏與督撫
親近恐有結納徇情之弊不準卓異○康熙六
年議準薦舉卓異官揑開事蹟者將申詳之司
道府州縣官降三級調用薦舉之督撫降二級
調用○九年題準八法處分貪酷者革職提問
[014-11b]
如事在
赦前免罪永不叙用不謹罷軟皆革職年老有疾皆
休致才力不及降二級調用浮躁降三級調用
皆不準援
赦紀薦加級不準扺銷○四十四年
諭官員薦舉卓異關繫激勸大典所列事蹟務期無加
派無濫刑無盗案無錢糧拖欠無虧空倉庫銀米境
内民生得所地方日有起色方可膺卓異之選其他
[014-12a]
所開虛文皆不必入欽此○雍正元年
恩詔各省官員内有降級罰俸者皆不準卓異此後如
果有居官清亷能幹因公罣誤罰俸降級者該督撫
亦行卓異欽此○又議準雜職内果有才能傑出操
守卓越者該督撫開具事實造册送部部院衙
門詳加考覈合例者引
見注册令囘原任照例升轉○又議準大計考覈教
職由藩臬二司造送督撫學院會同考覈具題
[014-12b]
○又議準大計不入舉劾官員自知縣以上令
該管上司出具印結該督撫逐一塡注考語造
册送部○四年議準大計題叅各官部院分别
議處内除貪酷官員及知縣州同以下微員毋
庸引
見外至六法各官竢交代清楚該督撫給咨該員來
京引
見其年老有疾本人不願來京者聽其囘籍或非實
[014-13a]
在老病該督撫不給咨赴部勒令囘籍者許其
到籍呈明原籍督撫給咨赴部引
見其叅劾八法人員如有情屬寃抑及避重就輕等
弊發覺將該督撫降一級調用原報之司道府
等官皆降二級調用○六年議準薦舉卓異官
員該督撫察明食俸已滿三年其調任官員前/任之俸通算
無錢糧盜案叅罰者開列事實具題由部會同
都察院科道考覈題覆其合例者行文引
[014-13b]
見竢奉
㫖準其卓異注册後令囘原任照例升轉再卓異等
官給咨引
見該督撫即令該員交代清楚於文内聲明並無未
清錢糧等案字樣倘奉
㫖畱京及升任後原任内又有錢糧盜案未清發覺
者將原薦舉之督撫各降二級調用申詳之司
道府州縣官各降三級調用○又議準卓異官
[014-14a]
員原任内有貪酷不法之處原薦舉官即行揭
報題叅者免議如不行揭報題叅經旁人告發
科道糾叅將原薦舉之督撫降五級調用司道
府等官皆革職若官員卓異後或復囘本任或
升轉他省别犯貪劣審實者其原薦舉之各上
司仍與卓異之員同在一省如於未敗露之先
察叅者免議若不行揭報題叅將督撫降二級
調用司道府等官降三級調用其不與卓異之
[014-14b]
員同在一省於該員貪劣之處無從揭報題叅
者將督撫降一級調用司道府等官降二級調
用此等濫舉之上司皆降實級任内雖有加級
紀録軍功級紀卓異即升皆不準抵銷司道濫
舉知府卓異及州縣濫舉所屬微員卓異其處
分與知府同各省學政濫舉教職卓異其處分
與督撫同○乾隆元年議準浙江地方官凡遇
大計之年必察明無鹽案叅罰方準卓薦○二
[014-15a]
年議準各省舉行大計務令於所屬各官内秉
公考覈其佐雜教官除實在庸劣衰朽者照例
劾叅若果樸實勤謹尚堪供職者不得任意塡
汰如有率意苛求叅劾者將叅劾之上司照叅
奏不實例議處○三年奉
㫖嗣後吏部引見六法官員將該員被叅劣蹟開單
一幷進呈欽此○六年議準官員卓異後别犯貪
劣經同薦舉官揭報題叅者與別經發覺不同
[014-15b]
將升調他處無從揭叅之原薦舉官一例免議
○七年議準凡官員錢糧盜案未清者不準薦
舉如督撫因其人品才具破格保舉列為附薦
具題者仍令於本内將何項錢糧盜案未清議
處之案聲明如有遺漏聲明者一經察出將薦
舉之督撫罰俸六月申報之司道府州縣罰俸
一年○九年議準鹽場各官該鹽政會同督撫
考覈其有操守廉潔才具優長政事勤敏者開
[014-16a]
列事實具題有干八法者題叅議處○十四年
覆準卓薦官員如有前任内應徵錢糧因未滿
限離任議以照離任官員例罰俸一年完結之
案除所罰銀未經抵繳銷案並該員離任之處
如繫告病及捐升者恐其中仍有規避情節應
不準於新任内卓異外其餘實無規避情節離
任者果能於新任内已滿三年並無正項錢糧
未完處分應一並歸於合例人員内聲明具題
[014-16b]
送部引
見
一土司等官卓異雍正四年議準各省土司果
能奉法稱職裨益地方者該督撫不拘三年大
計之例隨時薦舉照同知以下官員之例
恩賞糚段領袖補段朝衣一件○又定土司皆繫
世襲之職必遇貪酷不法始行革職其餘處分
均與流官不同既無考覈亦無優升再土司卓
[014-17a]
異皆由府道申報或因請託不遂致結嫌啟釁
嗣後將土司等官卓異永行停止
一内外考察官員告辨康熙十一年議準處分
官員控告注考官受賄侵勒者將所告不準行
有冠帶者革職無冠帶者交刑部議罪如只呈
辨本身寃抑將所告亦不準行有冠帯者初次
罰俸九月復控降二級調用其控告通政使司
鼔廳者初次罰俸六月復控降一級調用無冠
[014-17b]
帶者交刑部議罪○乾隆六年議準如赴都察
院及别衙門控告者亦照具告通政使司鼔廳
例議處
一被劾人員挾私報復雍正十二年定被劾人
員若挾私妄揑察覈官别項贓私不干已事奏
告以圖報復者不分見任去任官皆革職已革
職者治罪奏告情辭不問虛實立案不行
一注考違例原定凡官員應注考語者不注不
[014-18a]
應注考語者違例塡注或開報年貎互異及失
注應去應畱者皆罰俸一年督撫罰俸六月
舉劾
一京官保舉不實康熙五十二年議準九卿保
舉官員内除因公罣誤外如有貪婪事發將原
保舉官照督撫濫舉例降二級調用保舉後自
行訪出揭叅者免議本部司官不行察出保舉
之案照失察案卷例罰俸兩月○雍正四年議
[014-18b]
準各部院衙門筆帖式應令各該堂官照司分
之繁簡酌量分定額數即將各司筆帖式姓名
旗分咨部注册不準私行調撥至考察筆帖式
之勤惰應照府州縣統轄佐雜等官例專責該
司官考覈如筆帖式果能勤謹繙譯稾案無誤
令該司官秉公據實於年終公同出具考語呈
堂注册遇有保舉之處該堂官即於注册筆帖
式内遴選保送倘有因循怠惰託故不到衙門
[014-19a]
以致案件壅積不能完結者該司滿漢郎中即
行具揭呈堂咨革倘郎中等徇情庇䕶不據實
揭報經堂官察出或經科道糾叅照正印官不
行察報佐貳例議處○十三年覈準部院衙門
保舉司官皆令先期將員闕扣畱及題補之人
一幷咨部察覈不合例者駮囘定限於次月二
十日本部截限以前即行保奏如所題之人遇
有出差事故亦於次月截限以前咨部倘畱闕
[014-19b]
後保題遲延照督撫保題遲延例議處○乾隆
三年
諭國家宣猷敷政首重得人而以人事君公爾忘私
者乃人臣之大義況身列九卿受恩深重彼徇情
妄舉者固不足言而視為具文茍且塞責者亦大
虧薦賢為國家之道也昔我
皇祖
皇考延攬羣材常降九卿保舉之㫖其濫舉匪人劣蹟
[014-20a]
敗露者毎加嚴譴以示懲儆朕臨御以來亦間有
所諮訪冀收得人之益目今各省督撫皆出朕心
斟酌簡用其藩臬二司陸續調來引見亦知其大
槩至於道府等官乃方面大員職任𦂳要目下為
州縣之表率將來即可遞進於兩司所當畱意於
平日以備擢用於臨時者著九卿將可為道府之
人各據所知秉公舉出一二人或二三人用露章
啟奏不必密封大凡論人之道才品兼長固屬甚
[014-20b]
善但二者不可得兼若才勝於品雖一時塗飾可
觀而心志不誠根本不固將來蕩檢踰閑必至難
於駕馭若品勝於才雖一時肆應不足而心術端
方操守廉潔將來擴充歴練必能不愧循良九卿
既受國恩又奉朕㫖特行詢問其所舉之人將來
除因公罣誤情有可原者不將保官處分外若以
劣款被叅審實治罪定將保官照濫舉匪人例處
分不少寛貸欽此按例内官員將貪酷匪人薦舉/卓異者督撫降二級調用司道
[014-21a]
府等官降三級調用九卿/濫舉應照督撫例處分○四年覆準凡各部
院應行畱闕保奏人員務將題補之人於文内
聲明並行文知照科道按限稽察除定例開載
應行簡選題補之闕應行題補外其餘滿漢司
官悉歸月分銓選如該衙門事務殷繁司官内
果有才猷出衆勤敏練達者令該堂官將所出
之闕應行題補或應行月選之處於摺内詳悉
聲明請
[014-21b]
㫖倘有保題遲延者照例議處如不將原闕聲明應
題應選者罰俸三月○九年題準各部院所出
滿漢司官闕近年以來保題者多歸選者少致
令挨俸應升與候補候選者多致壅滯應酌量
變通除刑部司官員闕準其咨二畱一外其餘
各部院應令各堂官察明辦理事宜酌定應題
額數遇有員闕準其保題仍照舊例於截限以
前將所題之人合例與否行文本部察覈竢咨
[014-22a]
覆後聽該衙門自行引
見補授倘各衙門保題無人仍歸部選如濫行保題
照例察議○十四年奏準部院堂官保送應升
道府之司官除保送繁闕後經奉
㫖補用簡闕保送簡闕後經奉
㫖扣畱囘任者其優劣相去尚未懸殊該堂官應免
置議外如有保送堪勝繁闕至引
見時奉
[014-22b]
㫖以不勝外任畱部者應將保送不愼之該堂官照
失於覺察例罰俸一年
一外官舉劾不實康熙六年覆準凡保舉府州
縣官照例開列實在政蹟倘該督撫將並無實
在政蹟者妄行空塡字樣保薦不實别經發覺
者將督撫各降二級調用申詳之司道府直隸
州知州等官各降三級用加級紀録不準抵銷
○九年議準總督貪婪巡撫不行糾叅巡撫貪
[014-23a]
婪總督不行糾叅如發覺審實不論同城不同
城皆降三級調用藩臬兩司免議其方面以下
大小官員貪婪之處司道府等不行揭報被督
撫訪實題叅將同城之司道府各降三級調用
不同城者各降一級畱任○十四年議準該管
上司揭叅所屬官員或將經管事件並日月錯
開以致本官誤行革職者將申報之上司降一
級調用督撫降一級畱任如誤致降級者將申
[014-23b]
報之上司降一級畱任督撫罰俸九月如誤致
罰俸者將申報之上司罰俸六月督撫罰俸三
月如將不應叅之官誤報題叅未經處分經部
察出如繫革職降級事件將誤揭之上司罰俸
一年督撫罰俸六月如繫虚革虛降及住俸罰
俸事件將誤揭之上司罰俸六月督撫罰俸三
月○十五年議準委署州縣印務該督撫酌其
事簡者令鄰近州縣署理事繁者於同知州判
[014-24a]
等官内選擇廉能之人署理如委署之後有玷
官箴司道督撫知覺揭報者免議如不行揭報
或經督撫糾叅或被黎民控告審實將司道府
官皆照不揭報劣員例分别處分如督撫叅出
後雖揭報不準如督撫不行糾叅督撫亦照不
揭報劣員例分别處分至將革職降級官員及
巡檢大使典史驛丞等官令署州縣印者將司
道府官各降一級調用督撫罰俸一年如司道
[014-24b]
府官不詳督撫擅行委署者皆降一級調用如
上司已經委署本官借端推卸不赴者罰俸一
年○二十五年議準凡督撫濫將屬官坐名保
題畱任補用者照含糊具題例降一級畱任○
二十六年覆準如令三司首領署理州縣印務
者申詳該管之上司照巡檢大使典史驛丞等
官令署州縣印例議處○五十二年議準降調
革職官員賄囑百姓保畱者審實將官民皆照
[014-25a]
枉法例治罪如督撫指稱輿情將革職降調官
員題畱原任者照徇情例降二級調用轉詳之
司道府亦照此例處分○又覆準督撫將不應
題補調補之闕濫行題補調補者照徇庇例降
三級調用轉詳之司道府亦照此例處分如調
闕有應調之人以無人具題及濫行奏請升用
將該督撫司道府等官亦照此例處分○又議
準凡出差監督該督撫以商民保畱為辭代題
[014-25b]
者將督撫照含糊具題例降一級畱任再監督
差期將滿以闕額為辭題請展限者將該監督
照戀職例降一級調用○雍正元年覆準各省
督撫延請幕賓應遴選老成練達深信不疑之
人先將姓名履歴具題造册報部如果効力年
久勤愼無過該督撫保題議叙如有才守出羣
者該督撫特疏薦引從優議叙議叙條例詳/載銓選例其
司道府州縣等官將管理刑名錢榖幕賓豫將
[014-26a]
姓名籍貫申報督撫存案計算六年期滿並無
叅罰事故果能深信其有為有守才識兼優平
日實無公私過犯者出具確實印結申送督撫
詳加驗看秉公考試除文理欠優才具平常者
不準咨部外如果文理優通熟諳吏治才具確
有可用方準據實保題將考試原卷一幷送部
竢直省彚齊之日吏部照考職之例請
㫖㸃大臣校閲試卷分别等第給與職銜選用詳載/銓選
[014-26b]
例/内如有文理荒謬不諳律例者將原保官照徇
情例降二級調用保題之督撫照含糊具題例
降一級畱任或有冐名頂替者將保送官照頂
冒出結例革職或繫出身不明匪人將保送官
照濫舉匪人例降二級調用保題之督撫照失
於覺察例罰俸一年本人送刑部治罪其考定
各員出仕之後除因公罣誤降革外如有貪婪
革職者將原保官亦照濫舉例降二級調用保
[014-27a]
題之督撫亦照失於覺察例罰俸一年督撫自
行薦舉幕賓内如有此等情弊皆照原保官例
議處以上外任官幕賓如本官縁事降革及執
掌書算内號瑣事人等與本官子弟親族來署
幫辦者不準保題申送其所延幕賓槩不準延
請任所本地之人致啟弊竇如違例延請任所
本地之人為幕賓者將延請官照違令例罰俸
一年○六年遵
[014-27b]
㫖議定署印官於署任内事犯貪劣被叅者除將本人
治罪議處外其委署之上司自行糾叅者免其
處分倘上司徇庇私人容隱劣員或自䕶其短
不行叅奏於他處發覺時將委署之上司照徇
庇例降三級調用○又議準臺灣地方文職同
知以下等官有貪酷乖張以致起釁生事者將
不行揭報之府道降三級調用不行察叅之巡
臺御史降二級調用瞻徇隱匿不行告知督撫
[014-28a]
之武職皆照不行察報例降一級畱任如武職
游守以下等官有貪酷乖張以致起釁生事者
將不行揭報之副將叅將降三級調用不行察
叅之總兵官降二級調用瞻徇隱匿不行告知
提鎮之文職亦照不行察報例降一級畱任○
又遵
㫖議定凡方面以下大小官員貪婪之處劣蹟昭著該
管各官不行揭報被督撫訪察題叅者同城之
[014-28b]
知府降三級調用司道降二級調用不同城之
知府降一級畱任司道罰俸一年其因事受財
劣蹟未著同城之知府失於覺察降一級畱任
司道罰俸一年其不同城在百里以内之知府
罰俸一年司道罰俸九月百里以外之知府罰
俸九月司道罰俸六月遇有失察題叅該督撫
即於疏内將里數聲明以慿察覈倘有里數聲
明失實將轉詳各官皆照徇情例降二級調用
[014-29a]
至屬官貪贓上司已確有聞見或士民告發業
經審實雖未告發而行賄過付確有其人而不
揭報是有心徇庇應無論同城不同城在百里
以内百里以外各降三級調用其雖有風聞正
在訪察而督撫先已察出若即行具揭者該督
撫仍將同城與不同城及不同城在百里以内
百里以外之司道府於疏内聲明照例議處其
直隸州知州照知府例議處若署知府直隸州
[014-29b]
知州事不揭報者罰俸一年如知府直隸州知
州貪婪司道不行揭報司道亦照知府例議處
其司道將貪劣官員申詳督撫知府不行揭報
知府申詳司道不行揭報及科道開列本官劣
款指叅者將本官解任審實不行揭報之司道
府等官皆照此定例分别處分並不題叅之督
撫亦皆照司道例分别處分若督撫既叅貪婪
官不開未經揭報之司道府職名指叅者罰俸
[014-30a]
一年如將清廉愛民之官屈為貪婪題叅審虛
者將原報之司道府等官各降二級調用督撫
各降一級調用如官員互相訐告該管官不行
申報及督撫知覺行察又行遲誤並督撫密行
察訪漏洩風聲以致有自盡脱逃等事者皆各
罰俸一年其自盡之人如有威逼致死情由經
部行詢取具妻子口供審問情實確有證據者
將逼勒之官革職提問至管鹽務官貪劣事實
[014-30b]
或被督撫科道糾叅審確者將不叅之巡鹽御
史及不報之運使等官皆照督撫司道例分别
處分如巡鹽御史將伊所屬管鹽貪劣官題叅
與督撫司道無渉免其議處如將清廉官屈為
貪劣題叅審虛者將原報之運使等官各降二
級調用巡鹽御史降一級調用其總督叅過劣
員巡撫不必叅巡撫叅過劣員總督不必叅○
又
[014-31a]
諭州縣為親民之官地方事務全資料理凡有委署印
務者必鄰近地方始能兼顧向來督撫藩司等委官
署印每慿一已之私心而不計道里之逺近此習相
沿已久近日秉公之上司已將此等陋習滌除而其
餘尚有未能盡改者如廣東巡撫以韶州府乳源縣
令署廣州府之花縣又以廣州府花縣令署惠州府
之海豐縣此皆隔府差委相去數百里之逺者夫州
縣一官錢糧必及時徵收盜賊必立時緝捕人命必
[014-31b]
當時相驗承審案件必如限完結若於數百里之外
兼攝印篆不但顧此失彼諸務廢弛而吏役奔忙人
犯拖累種種遲誤之處難以悉數嗣後州縣員闕該
上司等必須選委鄰近官員署理倘正印官一時不
得其人即遴選鄰近之賢能佐貳官署理如繫地方
要闕鄰近難得其人則將隔府正印官委署而别委
官員以署該員本縣之事務期人地相宜而各縣公
務又不致於遲誤斯有裨益倘該上司有市惠徇情
[014-32a]
任意委署者經朕察出定嚴加處分欽此○十年
諭向來大計叅劾官員除貪酷發審外其餘著送部引
見嗣後特叅文武官員比照大計之例如浮躁不及
等款者亦著送部引見永著為例欽此○十二年覆
準保舉賢良方正出身人員如犯貪酷不法等
事審實察明該員保舉縁由於疏内附叅將原
保舉之州縣等官降三級調用轉詳之司道府
直隸州知州降二級畱任不能察出之督撫降
[014-32b]
一級畱任○又議準凡督撫糾叅屬官必將應
叅之事備列款蹟或無款可列必將所叅情由
一一據實指出具奏如有不列款蹟不據實情
含糊具題將督撫照含糊具題例降一級畱任
所叅之官仍行令該督撫秉公確訪或列款蹟
或將應叅情由據實指出題覆到日交部照例
分别議處○又議準雲貴川廣等省苖疆地方
照臺灣之例令文武官弁互相稽察如文職同
[014-33a]
知以下等官武職游守以下等官有將苖夷科
派擾累及將土目索詐陵辱等情除將該官弁
叅處治罪外其同城文武如有曲徇情面含糊
隱諱將不行揭報之道府副叅並不行告知督
撫提鎮之文武官弁皆照臺灣之例分别議處
再邊地官兵出征如不肖之官並不親身前往
將勦賊辦糧重任專委土弁經理以致惡弁乘
機搶奪生事等情亦令文武官互相稽察呈報
[014-33b]
督撫提鎮嚴訪重處如有瞻徇隱匿情弊亦照
臺灣之例分别議處○又議準凡各省地方官
於升遷降調以及有事故離任之後遇有疎防
失察等案如在任時實繫因公出境接任之人
務將前官公出月日及因何事公出何處分晰
詳報督撫據實聲明聽部察覆倘接任之人將
前官公出之處失於察報誤將職名開送者將
接任官照失報事故例罰俸一年轉報之上司
[014-34a]
照不行詳察例罰俸六月○十三年議準直省
各上司有恃勢抑勒者許屬官詳報督撫即行
題叅若該督撫徇庇上司不行叅究或督撫自
行抑勒致屬官受屈難伸者仍準其直揭部科
察明揭内情辭如果有抑勒實情即行據揭具
奏將原揭一幷行令該督撫確審該上司暫免
解任如審明該上司果有抑勒情由題叅到日
照抑勒例議處若屬官已知訪揭題叅罪無可
[014-34b]
逭即乘叅本未到之先摭砌款蹟揑辭誣揭部
科者部科察揭内情辭毫無確據即據揭叅奏
將該員解任行令督撫確審如審繫誣揭將該
員革職治罪○乾隆元年議準直省應行題補
員闕各該督撫於屬官内擇其才守兼優者準
以應升之官題補不得越級奏請升用其佐雜
等官例不具題亦止準以應升之官咨部請補
至因公罣誤降革人員或經該督撫保題畱任
[014-35a]
或奉
㫖畱任者該督撫遵例保題開復後方準再行題請
升用如將銜闕懸殊不應題升之人越次保題
指闕具奏請升用者將該督撫照含糊具題例
降一級畱任如將革職降級畱任官不竢開復
遽行保題指闕奏請升用者將督撫照革職降
級官擅行委署例降一級調用○又議準督撫
保題人員繫道府等官取具兩司確結務將本
[014-35b]
人居官如何之處出具切實考語進呈
御覽並將該員任内事蹟於本内聲明照例造册出
結送部存案州縣官員毋庸取具道府文結該
督撫即將該管上司季報本官任内事蹟考語
摘取入疏加具切實考語進呈
御覽並造清册送部以慿察覈所保之人或改操於
後致干嚴處者察明從前所開事蹟果有確據
將出結開報各官準予免議如所結不實將原
[014-36a]
結各官仍照例議處○又議準凡遇有應行題
補之闕於員闕時該督撫接到部文之後限一
月内即行簡選題補如無合例之人亦即據實
奏
聞請
㫖簡用倘有任意遲延經部科察出將督撫議處違
限不及一月者罰俸三月違限一月者罰俸六
月違限二月者罰俸九月違限三月者罰俸一
[014-36b]
年違限四五月者降一級畱任違限六月以上
者降二級畱任違限一年以上者降三級調用
○又議準直省督撫轉飭府州縣等官保舉孝
廉方正詳稽事實造册加結申詳該管上司遞
加訪察督撫覈實保題倘所舉不實將平日並
非敦崇實行之人以夤縁奔競輒行保薦或被
旁人舉發或被訪察題叅除本人斥革追究外
將濫行出結各官降三級調用受財者從重論
[014-37a]
如各衙門胥役借端需索該管官失於覺察者
照失察衙役犯贓例分别議處○三年覆準督
撫越銜保題如不將越次之處於疏内聲明者
將督撫照定例處分若督撫疏内已經聲明越
次因人才公務起見奏請者除將所保之人照
例題駮外其保題之督撫照承問官錯擬經部
改正承問官免議之例免其處分○五年奏準
各省督撫遵照定例題升調補官員原任及新
[014-37b]
任内有貪劣等事如繫該督撫等自行察出究
叅無論該員升任原任貪劣皆免其議處如不
行叅奏别經發覺者皆照不揭報劣員例分别
察議○七年議準督撫題補官員任内有叅罰
事故皆於本内聲明聽部定議已經覈叅未準
部覆案件亦將原叅之事敘入本内聽部定議
如有遺漏由部察明即於議覆本内將具題之
督撫照不行詳察例罰俸六月○十年奏準凡
[014-38a]
上司失察屬官貪劣其不同城之上司在任不
及一月者免議○十七年議準各省督撫遇教
職考覈案件例應會同學臣舉行者務遵定例
會同辦理其或自行密訪察叅之案亦於咨題
之後即知會學臣以備稽考
一言官奏事不實康熙九年題準言官如將貪
婪官員列款糾叅審問全虛者或叅官員老病
衰庸若虛者皆各降二級調用其譏刺條議奉
[014-38b]
㫖議處者或因不據實囘奏奉
㫖議處者或凡事不據實陳奏或並無可據稱風聞
具奏者皆各降一級調用如將官員列款糾叅
有一二處實者免議○十四年議準内外無言
責大小官員如不繫密事妄行密奏及借公將
私事具奏者除所奏不準外各降二級調用或
言官及無言責各官借端條奏陷異䕶黨挾詐
報復並允受囑託及行賄作弊具奏者事發將
[014-39a]
本官革職交與刑部如督撫科道題叅應密不
密不應密而密者皆各罰俸六月
一官員呈辨寃枉康熙九年議準官員辨寃具
呈原議衙門不準者許赴通政使司鼔廳控告
如寃枉果實將原議不準衙門官罰俸兩月如
無寃枉一次控告不準之事又復控告原衙門
者將所告情節不準行繫官罰俸六月繫民交
與刑部初次控告通政使司鼔廳並無寃枉者
[014-39b]
罰俸六月又稱寃枉復赴通政使司鼔廳控告
者降一級調用如已經革職官員皆交與刑部
議罪初次叩
閽審虛者罰俸九月復稱寃枉叩
閽者降二級調用若於原辭之外揑造言語妄生
枝節控告審虛者照定例處分再降一級調用
如已經革職官皆交刑部議罪其控告上司受
賄私派等事審虛者革職提問○又覆準年久
[014-40a]
已結之案有在部呈辨開復者一槩停止如果
有寃枉赴通政使司鼔廳控告至降級革職之
官稱伊事寃枉或叩
閽或在通政使司鼔廳控告具題者由部察明果
繫寃枉將此控告案内寃枉人員一幷開復○
二十五年議準定例内京察大計降級革職官
如有將考伊官員以受賄侵勒控告者將所告
之事不準行本官有冠帶者革職無冠帶者交
[014-40b]
與刑部議罪嗣後凡官員將伊列款糾叅之後
乃將上司列款首告者照此例將所告之處不
準行仍交部治罪○雍正十三年議準科道被
人叅劾之後並不静聽部議候
㫖裁奪倚恃言官之職妄行具揭陳辨者降三級調
用○乾隆四年奏準凡候補候選以及曾經議
處官員如有應行呈明情節咸準其赴部具呈
交與該司將應準應駮縁由詳加考覈逐款明
[014-41a]
晰批示分别辦理至既經具呈一次之後如有
復行揑辭妄控者一槩不準收録倘此内果有
實屬寃枉應令其自行赴都察院具呈該院察
明應行準理者行文調取該部辦理原案及一
應定例如實繫舛錯即為奏請改正該部堂官
如有辦理未協亦即奏明請
㫖察議倘有營私受託等弊都察院一經確訪即行
叅奏
[014-41b]
一失報逃官康熙九年議準所屬見任官員潛
逃不行申報者罰俸一年或有員闕不報者處
分同又各官有謊報因公出境者降一級調用
一不察假官康熙九年題準凡姦徒私造假印
執持假票冒稱職官或謊帶花翎或假稱差官
所在地方州縣不行察拏者降一級調用如給
此等姦徒印結執照者事發革職
欽定大清㑹典則例卷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