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2m0013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清-高宗弘曆 (master)


[014-1a]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卷十一
   吏部
    考功清吏司
   考績
   一京察順治初年定京察六年舉行一次○康
   熙二十四年停止京察○雍正元年遵
㫖議定三年一次在京三品以上滿漢大臣在外督撫
[014-1b]
  盛京五部侍郎奉天府府尹均將三年内事蹟過
   愆據實自陳○四年奉
㫖嗣後凡降罰之案奉㫖特免者不必載入自陳本中
 著吏兵二部一例遵行○乾隆十七年
 諭京察之年部院堂官各省督撫循例自陳求斥罷
  候㫖照舊供職此雖三載考績之義但卿貳職贊
  機務督撫任寄封疆朕量材簡擢日復於懷其有
  不副委任或克稱簡畀者率已隨時黜陟斷無遼
[014-2a]
  待三年之理凡可竢至京察解退者不過閒曹冷
  署年力衰昏而又非有大過介於可去可畱之間
  者耳且身列大臣謬以斥罷為辭是相率為偽誠
  無謂也嗣自今内而部院司官外而道府京察大
  計之例仍舉行以昭激勸其自陳繁文著停止以
  示崇實武職五年軍政視此欽此
   一四五品京堂康熙十二年題準將事實詳開
   册内不注考語移送吏部都察院吏科河南道
[014-2b]
   今京畿道/後仿此考察○乾隆二年議準京察一等官
   如内閣侍讀學士開坊翰詹以上官階體制與
   外省藩臬無異雖列一等毋庸加級○十五年
 諭前經臣工條奏四五品京堂京察列為一等者請
  引見又有奏布按二司應入大計者均未議準行
  朕思兩司承辦通省案件大小事務無不由其擬
  議詳報督撫自必隨時體察優者隨時奏薦稍不
  勝任必不姑容誤事何待大計之年方入舉劾議
[014-3a]
  駮自屬允當至京官察典屆期三品以上堂官尚
  具本自陳部院司官亦皆令引見而四五品京堂
  則不在自陳之列考覈之後亦不行引見雖有吏
  部都察院塡注考語之例不過按册過堂虛文應
  事其中龍鍾庸劣者既得姑容即才具優長精力
  壯盛堪供驅策者亦無由自見於培養人材澄叙
  官方之道蓋兩失之嗣後京察年分吏部開列王
  大臣等職名請㫖特㸃數人將四五品京堂秉公
[014-3b]
  分别一二三等及應畱應去具奏引見以定黜陟
  庶優劣分而人知激勸於實政有裨其王大臣等
  是否秉公據實自亦不能逃朕洞鍳即於本年為
  始著為令欽此○十八年
 諭前經降㫖部院堂官稱職與否久悉朕懷自可隨
  時黜陟京察之年停其自陳四五品堂官特命王
  大臣秉公分别去畱奏聞引見至三品京堂官則
  非尚書侍郎比也今既不令自陳轉得散地容其
[014-4a]
  濫竽可乎其令吏部於京察時將伊等事實别繕
  清摺候朕親為裁奪欽此
   一在京各衙門所屬官員筆帖式等康熙十二
   年議準宗人府覺羅官員聽宗人府注考○十
   八年議準升轉降補各官旗員補授部院各官
   到任半年者於新任衙門注考未及半年者各
   該原衙門注考○雍正元年議準在京各衙門
   官員該堂官於三月十五日内詳加考覈塡注
[014-4b]
   考語分别去畱造册宻送本部及都察院吏科
   河南道考察若有徇情遺漏舛錯者本部都察
   院吏科河南道察出題叅其京察文册定於三
   月十五日到齊本部都察院吏科河南道各封
   門閲册公同磨對照該衙門所塡四格考語分
   别一二三等會同内閣大學士本部都察院吏
   科河南道公同考察隨知會各衙門所屬各官
   以次過堂分别去畱吏科河南道均赴本部面
[014-5a]
   議具題○四年議準六科滿漢給事中不分掌
   印不掌印均令都察院堂官注考○又議準一
   應考覈在京各官自二月二十五日起暫停其
   升轉竢事畢出榜後仍照各月出闕先後升補
   凡科鈔公文中有應行議處考察各官亦暫停
   其議處竢出榜後察議至奉
 特㫖升調官員仍行遷轉察議官員仍行議處○乾
   隆二年議準應考察各官令該堂官將才守兼
[014-5b]
   優政績卓著者造册移送本部都察院吏科河
   南道會同大學士考覈列為一等繕册進
  呈本部引
 見將奉
 㫖準為一等人員加一級注册至
  盛京五部等衙門所屬一等官員有三年期滿例
   應以京官調補者竢囘京之時引
 見非三年期滿調囘者仍令送部引
[014-6a]
 見以上一等人員遇有奉
 㫖保舉時該堂官即於此項人員内簡選如下次京
   察之期經堂官降為二三等者不準仍行保送
   至順天府奉天府所屬城内應入京察各官已
   準於大計薦舉卓異應毋庸再議○四年議準
   六法應去官員照外官大計之例由部引
 見○五年議準京察四格務須切實注明如守清才
   長政勤年或青或壯或健稱職者列為一等守
[014-6b]
   謹或政勤才平或才長政平年或青或壯或健
   勤職者列為二等守謹才政皆平或才長政勤
   而守平或年青或壯或健供職者列為三等於
   此四格之外再加確實考語如列在一等而才
   守政年及稱職等字樣不遵定例開注者考察
   時即將該員照所注字樣改列等次毋庸駮察
   其應行議處者必將應去之處注明二等三等
   人員均以應畱造册至新任未試未經到任官
[014-7a]
   員别具一册亦並咨送本部都察院吏科河南
   道分繕黄册進
  呈○又議準凡考察時保送一等官員不必論其
   本任食俸統計前後已滿三年者即準保送内
   除降調補用及廢官起用並非本案開復及不
   宜外任改補京官者均不準計前俸外如
  盛京調補及丁憂起復告病起用並外任補授京
   職官員到任已過半年者均統計前俸其各部
[014-7b]
   額外官員已經補授者從前已經食俸辦事亦
   準其統計從前日期如前後統計已滿三年均
   準一例保送○又議準近京各工程處委往官
   員到工未及半年者仍歸原衙門注考已過半
   年者令各工程處注考○六年議準保舉一等
   官遇有過犯除該員於他處犯出該堂官無從
   察究者免議如在本衙門犯有貪劣事蹟在保
   舉一等以前者别經發覺審實將原保舉之堂
[014-8a]
   官降二級畱任在保舉一等以後者别經發覺
   審實將原保舉之堂官降一級畱任自行叅出
   免議至各衙門筆帖式司庫等官向由該司覈
   定呈堂辦理如繫該司覈定保舉之官犯有貪
   劣别經發覺審實將原覈定保舉之承辦司官
   亦照堂官濫舉例分别事前事後議處堂官照
   不行詳察例議處其或該司覈定後堂官酌改
   者準其於咨送職名文内聲明將堂官議處該
[014-8b]
   司官免議○十八年奏準文職官員内太常寺
   所屬各
壇廟奉祀祀丞並贊禮郎讀祝官協律郎司樂等官禮
   部所屬
堂子七品八品官鑄印局大使會同四譯館序班大使
   朝鮮通事等官鴻臚寺所屬之鳴贊序班等官
   各
陵寢贊禮郎讀祝官欽天監所屬五官正及博士司書
[014-9a]
   靈臺郎監候挈壺正司晨等官太醫院院使院
   判御醫八品九品並額外吏目等官向來毎屆
   京察皆沿習舊例塡注守政才年四柱考語但
   此等官員與各部院辦理案件者不同其沿例
   注考全屬故套嗣後如奉祀等官則但論其禮
   儀之是否嫻熟行走之是否敬謹鳴贊等官則
   但論其舉止之是否安詳音節之是否宏暢欽
   天監官則但論其數學之是否精硏太醫院官
[014-9b]
   則但論其醫理之是否通曉令各衙門堂官於
   三年京察時秉公察覈塡注切實考語以定去
   畱其四柱守政才年等字一槩不必塡注以崇
   實政
   一順天府治中通判等官順治十五年題準由
   順天府尹塡注考語開送部院
   一
  盛京官員雍正元年議準
[014-10a]
  盛京五部司官奉天府丞以下城内官員均令各
   部府尹考覈塡注考語限四月内造册移送本
   部都察院吏科河南道考察分别去畱○乾隆
   十八年奏準
  盛京五部京察竢由部具題咨覆到日
  盛京兵部會同各部堂官將本部等衙門考察各
   官按册唱名宣示以昭甄别以示鼔勵○十九
   年奏準每遇京察之年將熊岳錦州各城各邊
[014-10b]
   門筆帖式令該管官將軍副都統詳細考察其
   威遠等六邊門司官筆帖式令管理六邊之將
   軍詳細考察分别等第擬定去畱造册咨送本
   部各衙門以憑考覈
   一考察官員出差順治十三年議準凡京官有
   出征公差丁憂養親告假候補降調未補者各
   該衙門仍塡注考語移送○乾隆十八年議準
   出差人員準原衙門保送一等其丁憂告病養
[014-11a]
   親人員並非見任辦事者可比嗣後離衙門未
   過半年者準其保送一等其已過半年者不得
   復行保送
   一大計順治年間定藩臬為一省大吏與督撫
   親近恐有結納徇情之弊不準卓異○康熙六
   年議準薦舉卓異官揑開事蹟者將申詳之司
   道府州縣官降三級調用薦舉之督撫降二級
   調用○九年題準八法處分貪酷者革職提問
[014-11b]
   如事在
 赦前免罪永不叙用不謹罷軟皆革職年老有疾皆
   休致才力不及降二級調用浮躁降三級調用
   皆不準援
 赦紀薦加級不準扺銷○四十四年
諭官員薦舉卓異關繫激勸大典所列事蹟務期無加
 派無濫刑無盗案無錢糧拖欠無虧空倉庫銀米境
 内民生得所地方日有起色方可膺卓異之選其他
[014-12a]
 所開虛文皆不必入欽此○雍正元年
恩詔各省官員内有降級罰俸者皆不準卓異此後如
 果有居官清亷能幹因公罣誤罰俸降級者該督撫
 亦行卓異欽此○又議準雜職内果有才能傑出操
   守卓越者該督撫開具事實造册送部部院衙
   門詳加考覈合例者引
 見注册令囘原任照例升轉○又議準大計考覈教
   職由藩臬二司造送督撫學院會同考覈具題
[014-12b]
   ○又議準大計不入舉劾官員自知縣以上令
   該管上司出具印結該督撫逐一塡注考語造
   册送部○四年議準大計題叅各官部院分别
   議處内除貪酷官員及知縣州同以下微員毋
   庸引
 見外至六法各官竢交代清楚該督撫給咨該員來
   京引
 見其年老有疾本人不願來京者聽其囘籍或非實
[014-13a]
   在老病該督撫不給咨赴部勒令囘籍者許其
   到籍呈明原籍督撫給咨赴部引
 見其叅劾八法人員如有情屬寃抑及避重就輕等
   弊發覺將該督撫降一級調用原報之司道府
   等官皆降二級調用○六年議準薦舉卓異官
   員該督撫察明食俸已滿三年其調任官員前/任之俸通算
   無錢糧盜案叅罰者開列事實具題由部會同
   都察院科道考覈題覆其合例者行文引
[014-13b]
 見竢奉
 㫖準其卓異注册後令囘原任照例升轉再卓異等
   官給咨引
 見該督撫即令該員交代清楚於文内聲明並無未
   清錢糧等案字樣倘奉
 㫖畱京及升任後原任内又有錢糧盜案未清發覺
   者將原薦舉之督撫各降二級調用申詳之司
   道府州縣官各降三級調用○又議準卓異官
[014-14a]
   員原任内有貪酷不法之處原薦舉官即行揭
   報題叅者免議如不行揭報題叅經旁人告發
   科道糾叅將原薦舉之督撫降五級調用司道
   府等官皆革職若官員卓異後或復囘本任或
   升轉他省别犯貪劣審實者其原薦舉之各上
   司仍與卓異之員同在一省如於未敗露之先
   察叅者免議若不行揭報題叅將督撫降二級
   調用司道府等官降三級調用其不與卓異之
[014-14b]
   員同在一省於該員貪劣之處無從揭報題叅
   者將督撫降一級調用司道府等官降二級調
   用此等濫舉之上司皆降實級任内雖有加級
   紀録軍功級紀卓異即升皆不準抵銷司道濫
   舉知府卓異及州縣濫舉所屬微員卓異其處
   分與知府同各省學政濫舉教職卓異其處分
   與督撫同○乾隆元年議準浙江地方官凡遇
   大計之年必察明無鹽案叅罰方準卓薦○二
[014-15a]
   年議準各省舉行大計務令於所屬各官内秉
   公考覈其佐雜教官除實在庸劣衰朽者照例
   劾叅若果樸實勤謹尚堪供職者不得任意塡
   汰如有率意苛求叅劾者將叅劾之上司照叅
   奏不實例議處○三年奉
 㫖嗣後吏部引見六法官員將該員被叅劣蹟開單
  一幷進呈欽此○六年議準官員卓異後别犯貪
   劣經同薦舉官揭報題叅者與別經發覺不同
[014-15b]
   將升調他處無從揭叅之原薦舉官一例免議
   ○七年議準凡官員錢糧盜案未清者不準薦
   舉如督撫因其人品才具破格保舉列為附薦
   具題者仍令於本内將何項錢糧盜案未清議
   處之案聲明如有遺漏聲明者一經察出將薦
   舉之督撫罰俸六月申報之司道府州縣罰俸
   一年○九年議準鹽場各官該鹽政會同督撫
   考覈其有操守廉潔才具優長政事勤敏者開
[014-16a]
   列事實具題有干八法者題叅議處○十四年
   覆準卓薦官員如有前任内應徵錢糧因未滿
   限離任議以照離任官員例罰俸一年完結之
   案除所罰銀未經抵繳銷案並該員離任之處
   如繫告病及捐升者恐其中仍有規避情節應
   不準於新任内卓異外其餘實無規避情節離
   任者果能於新任内已滿三年並無正項錢糧
   未完處分應一並歸於合例人員内聲明具題
[014-16b]
   送部引
 見
   一土司等官卓異雍正四年議準各省土司果
   能奉法稱職裨益地方者該督撫不拘三年大
   計之例隨時薦舉照同知以下官員之例
  恩賞糚段領袖補段朝衣一件○又定土司皆繫
   世襲之職必遇貪酷不法始行革職其餘處分
   均與流官不同既無考覈亦無優升再土司卓
[014-17a]
   異皆由府道申報或因請託不遂致結嫌啟釁
   嗣後將土司等官卓異永行停止
   一内外考察官員告辨康熙十一年議準處分
   官員控告注考官受賄侵勒者將所告不準行
   有冠帶者革職無冠帶者交刑部議罪如只呈
   辨本身寃抑將所告亦不準行有冠帯者初次
   罰俸九月復控降二級調用其控告通政使司
   鼔廳者初次罰俸六月復控降一級調用無冠
[014-17b]
   帶者交刑部議罪○乾隆六年議準如赴都察
   院及别衙門控告者亦照具告通政使司鼔廳
   例議處
   一被劾人員挾私報復雍正十二年定被劾人
   員若挾私妄揑察覈官别項贓私不干已事奏
   告以圖報復者不分見任去任官皆革職已革
   職者治罪奏告情辭不問虛實立案不行
   一注考違例原定凡官員應注考語者不注不
[014-18a]
   應注考語者違例塡注或開報年貎互異及失
   注應去應畱者皆罰俸一年督撫罰俸六月
    舉劾
   一京官保舉不實康熙五十二年議準九卿保
   舉官員内除因公罣誤外如有貪婪事發將原
   保舉官照督撫濫舉例降二級調用保舉後自
   行訪出揭叅者免議本部司官不行察出保舉
   之案照失察案卷例罰俸兩月○雍正四年議
[014-18b]
   準各部院衙門筆帖式應令各該堂官照司分
   之繁簡酌量分定額數即將各司筆帖式姓名
   旗分咨部注册不準私行調撥至考察筆帖式
   之勤惰應照府州縣統轄佐雜等官例專責該
   司官考覈如筆帖式果能勤謹繙譯稾案無誤
   令該司官秉公據實於年終公同出具考語呈
   堂注册遇有保舉之處該堂官即於注册筆帖
   式内遴選保送倘有因循怠惰託故不到衙門
[014-19a]
   以致案件壅積不能完結者該司滿漢郎中即
   行具揭呈堂咨革倘郎中等徇情庇䕶不據實
   揭報經堂官察出或經科道糾叅照正印官不
   行察報佐貳例議處○十三年覈準部院衙門
   保舉司官皆令先期將員闕扣畱及題補之人
   一幷咨部察覈不合例者駮囘定限於次月二
   十日本部截限以前即行保奏如所題之人遇
   有出差事故亦於次月截限以前咨部倘畱闕
[014-19b]
   後保題遲延照督撫保題遲延例議處○乾隆
   三年
 諭國家宣猷敷政首重得人而以人事君公爾忘私
  者乃人臣之大義況身列九卿受恩深重彼徇情
  妄舉者固不足言而視為具文茍且塞責者亦大
  虧薦賢為國家之道也昔我
皇祖
皇考延攬羣材常降九卿保舉之㫖其濫舉匪人劣蹟
[014-20a]
  敗露者毎加嚴譴以示懲儆朕臨御以來亦間有
  所諮訪冀收得人之益目今各省督撫皆出朕心
  斟酌簡用其藩臬二司陸續調來引見亦知其大
  槩至於道府等官乃方面大員職任𦂳要目下為
  州縣之表率將來即可遞進於兩司所當畱意於
  平日以備擢用於臨時者著九卿將可為道府之
  人各據所知秉公舉出一二人或二三人用露章
  啟奏不必密封大凡論人之道才品兼長固屬甚
[014-20b]
  善但二者不可得兼若才勝於品雖一時塗飾可
  觀而心志不誠根本不固將來蕩檢踰閑必至難
  於駕馭若品勝於才雖一時肆應不足而心術端
  方操守廉潔將來擴充歴練必能不愧循良九卿
  既受國恩又奉朕㫖特行詢問其所舉之人將來
  除因公罣誤情有可原者不將保官處分外若以
  劣款被叅審實治罪定將保官照濫舉匪人例處
  分不少寛貸欽此按例内官員將貪酷匪人薦舉/卓異者督撫降二級調用司道
[014-21a]
   府等官降三級調用九卿/濫舉應照督撫例處分○四年覆準凡各部
   院應行畱闕保奏人員務將題補之人於文内
   聲明並行文知照科道按限稽察除定例開載
   應行簡選題補之闕應行題補外其餘滿漢司
   官悉歸月分銓選如該衙門事務殷繁司官内
   果有才猷出衆勤敏練達者令該堂官將所出
   之闕應行題補或應行月選之處於摺内詳悉
   聲明請
[014-21b]
 㫖倘有保題遲延者照例議處如不將原闕聲明應
   題應選者罰俸三月○九年題準各部院所出
   滿漢司官闕近年以來保題者多歸選者少致
   令挨俸應升與候補候選者多致壅滯應酌量
   變通除刑部司官員闕準其咨二畱一外其餘
   各部院應令各堂官察明辦理事宜酌定應題
   額數遇有員闕準其保題仍照舊例於截限以
   前將所題之人合例與否行文本部察覈竢咨
[014-22a]
   覆後聽該衙門自行引
 見補授倘各衙門保題無人仍歸部選如濫行保題
   照例察議○十四年奏準部院堂官保送應升
   道府之司官除保送繁闕後經奉
 㫖補用簡闕保送簡闕後經奉
 㫖扣畱囘任者其優劣相去尚未懸殊該堂官應免
   置議外如有保送堪勝繁闕至引
 見時奉
[014-22b]
 㫖以不勝外任畱部者應將保送不愼之該堂官照
   失於覺察例罰俸一年
   一外官舉劾不實康熙六年覆準凡保舉府州
   縣官照例開列實在政蹟倘該督撫將並無實
   在政蹟者妄行空塡字樣保薦不實别經發覺
   者將督撫各降二級調用申詳之司道府直隸
   州知州等官各降三級用加級紀録不準抵銷
   ○九年議準總督貪婪巡撫不行糾叅巡撫貪
[014-23a]
   婪總督不行糾叅如發覺審實不論同城不同
   城皆降三級調用藩臬兩司免議其方面以下
   大小官員貪婪之處司道府等不行揭報被督
   撫訪實題叅將同城之司道府各降三級調用
   不同城者各降一級畱任○十四年議準該管
   上司揭叅所屬官員或將經管事件並日月錯
   開以致本官誤行革職者將申報之上司降一
   級調用督撫降一級畱任如誤致降級者將申
[014-23b]
   報之上司降一級畱任督撫罰俸九月如誤致
   罰俸者將申報之上司罰俸六月督撫罰俸三
   月如將不應叅之官誤報題叅未經處分經部
   察出如繫革職降級事件將誤揭之上司罰俸
   一年督撫罰俸六月如繫虚革虛降及住俸罰
   俸事件將誤揭之上司罰俸六月督撫罰俸三
   月○十五年議準委署州縣印務該督撫酌其
   事簡者令鄰近州縣署理事繁者於同知州判
[014-24a]
   等官内選擇廉能之人署理如委署之後有玷
   官箴司道督撫知覺揭報者免議如不行揭報
   或經督撫糾叅或被黎民控告審實將司道府
   官皆照不揭報劣員例分别處分如督撫叅出
   後雖揭報不準如督撫不行糾叅督撫亦照不
   揭報劣員例分别處分至將革職降級官員及
   巡檢大使典史驛丞等官令署州縣印者將司
   道府官各降一級調用督撫罰俸一年如司道
[014-24b]
   府官不詳督撫擅行委署者皆降一級調用如
   上司已經委署本官借端推卸不赴者罰俸一
   年○二十五年議準凡督撫濫將屬官坐名保
   題畱任補用者照含糊具題例降一級畱任○
   二十六年覆準如令三司首領署理州縣印務
   者申詳該管之上司照巡檢大使典史驛丞等
   官令署州縣印例議處○五十二年議準降調
   革職官員賄囑百姓保畱者審實將官民皆照
[014-25a]
   枉法例治罪如督撫指稱輿情將革職降調官
   員題畱原任者照徇情例降二級調用轉詳之
   司道府亦照此例處分○又覆準督撫將不應
   題補調補之闕濫行題補調補者照徇庇例降
   三級調用轉詳之司道府亦照此例處分如調
   闕有應調之人以無人具題及濫行奏請升用
   將該督撫司道府等官亦照此例處分○又議
   準凡出差監督該督撫以商民保畱為辭代題
[014-25b]
   者將督撫照含糊具題例降一級畱任再監督
   差期將滿以闕額為辭題請展限者將該監督
   照戀職例降一級調用○雍正元年覆準各省
   督撫延請幕賓應遴選老成練達深信不疑之
   人先將姓名履歴具題造册報部如果効力年
   久勤愼無過該督撫保題議叙如有才守出羣
   者該督撫特疏薦引從優議叙議叙條例詳/載銓選例
   司道府州縣等官將管理刑名錢榖幕賓豫將
[014-26a]
   姓名籍貫申報督撫存案計算六年期滿並無
   叅罰事故果能深信其有為有守才識兼優平
   日實無公私過犯者出具確實印結申送督撫
   詳加驗看秉公考試除文理欠優才具平常者
   不準咨部外如果文理優通熟諳吏治才具確
   有可用方準據實保題將考試原卷一幷送部
   竢直省彚齊之日吏部照考職之例請
 㫖㸃大臣校閲試卷分别等第給與職銜選用詳載/銓選
[014-26b]
   例/内如有文理荒謬不諳律例者將原保官照徇
   情例降二級調用保題之督撫照含糊具題例
   降一級畱任或有冐名頂替者將保送官照頂
   冒出結例革職或繫出身不明匪人將保送官
   照濫舉匪人例降二級調用保題之督撫照失
   於覺察例罰俸一年本人送刑部治罪其考定
   各員出仕之後除因公罣誤降革外如有貪婪
   革職者將原保官亦照濫舉例降二級調用保
[014-27a]
   題之督撫亦照失於覺察例罰俸一年督撫自
   行薦舉幕賓内如有此等情弊皆照原保官例
   議處以上外任官幕賓如本官縁事降革及執
   掌書算内號瑣事人等與本官子弟親族來署
   幫辦者不準保題申送其所延幕賓槩不準延
   請任所本地之人致啟弊竇如違例延請任所
   本地之人為幕賓者將延請官照違令例罰俸
   一年○六年遵
[014-27b]
㫖議定署印官於署任内事犯貪劣被叅者除將本人
   治罪議處外其委署之上司自行糾叅者免其
   處分倘上司徇庇私人容隱劣員或自䕶其短
   不行叅奏於他處發覺時將委署之上司照徇
   庇例降三級調用○又議準臺灣地方文職同
   知以下等官有貪酷乖張以致起釁生事者將
   不行揭報之府道降三級調用不行察叅之巡
   臺御史降二級調用瞻徇隱匿不行告知督撫
[014-28a]
   之武職皆照不行察報例降一級畱任如武職
   游守以下等官有貪酷乖張以致起釁生事者
   將不行揭報之副將叅將降三級調用不行察
   叅之總兵官降二級調用瞻徇隱匿不行告知
   提鎮之文職亦照不行察報例降一級畱任○
   又遵
㫖議定凡方面以下大小官員貪婪之處劣蹟昭著該
   管各官不行揭報被督撫訪察題叅者同城之
[014-28b]
   知府降三級調用司道降二級調用不同城之
   知府降一級畱任司道罰俸一年其因事受財
   劣蹟未著同城之知府失於覺察降一級畱任
   司道罰俸一年其不同城在百里以内之知府
   罰俸一年司道罰俸九月百里以外之知府罰
   俸九月司道罰俸六月遇有失察題叅該督撫
   即於疏内將里數聲明以慿察覈倘有里數聲
   明失實將轉詳各官皆照徇情例降二級調用
[014-29a]
   至屬官貪贓上司已確有聞見或士民告發業
   經審實雖未告發而行賄過付確有其人而不
   揭報是有心徇庇應無論同城不同城在百里
   以内百里以外各降三級調用其雖有風聞正
   在訪察而督撫先已察出若即行具揭者該督
   撫仍將同城與不同城及不同城在百里以内
   百里以外之司道府於疏内聲明照例議處其
   直隸州知州照知府例議處若署知府直隸州
[014-29b]
   知州事不揭報者罰俸一年如知府直隸州知
   州貪婪司道不行揭報司道亦照知府例議處
   其司道將貪劣官員申詳督撫知府不行揭報
   知府申詳司道不行揭報及科道開列本官劣
   款指叅者將本官解任審實不行揭報之司道
   府等官皆照此定例分别處分並不題叅之督
   撫亦皆照司道例分别處分若督撫既叅貪婪
   官不開未經揭報之司道府職名指叅者罰俸
[014-30a]
   一年如將清廉愛民之官屈為貪婪題叅審虛
   者將原報之司道府等官各降二級調用督撫
   各降一級調用如官員互相訐告該管官不行
   申報及督撫知覺行察又行遲誤並督撫密行
   察訪漏洩風聲以致有自盡脱逃等事者皆各
   罰俸一年其自盡之人如有威逼致死情由經
   部行詢取具妻子口供審問情實確有證據者
   將逼勒之官革職提問至管鹽務官貪劣事實
[014-30b]
   或被督撫科道糾叅審確者將不叅之巡鹽御
   史及不報之運使等官皆照督撫司道例分别
   處分如巡鹽御史將伊所屬管鹽貪劣官題叅
   與督撫司道無渉免其議處如將清廉官屈為
   貪劣題叅審虛者將原報之運使等官各降二
   級調用巡鹽御史降一級調用其總督叅過劣
   員巡撫不必叅巡撫叅過劣員總督不必叅○
   又
[014-31a]
諭州縣為親民之官地方事務全資料理凡有委署印
 務者必鄰近地方始能兼顧向來督撫藩司等委官
 署印每慿一已之私心而不計道里之逺近此習相
 沿已久近日秉公之上司已將此等陋習滌除而其
 餘尚有未能盡改者如廣東巡撫以韶州府乳源縣
 令署廣州府之花縣又以廣州府花縣令署惠州府
 之海豐縣此皆隔府差委相去數百里之逺者夫州
 縣一官錢糧必及時徵收盜賊必立時緝捕人命必
[014-31b]
 當時相驗承審案件必如限完結若於數百里之外
 兼攝印篆不但顧此失彼諸務廢弛而吏役奔忙人
 犯拖累種種遲誤之處難以悉數嗣後州縣員闕該
 上司等必須選委鄰近官員署理倘正印官一時不
 得其人即遴選鄰近之賢能佐貳官署理如繫地方
 要闕鄰近難得其人則將隔府正印官委署而别委
 官員以署該員本縣之事務期人地相宜而各縣公
 務又不致於遲誤斯有裨益倘該上司有市惠徇情
[014-32a]
 任意委署者經朕察出定嚴加處分欽此○十年
諭向來大計叅劾官員除貪酷發審外其餘著送部引
 見嗣後特叅文武官員比照大計之例如浮躁不及
 等款者亦著送部引見永著為例欽此○十二年覆
   準保舉賢良方正出身人員如犯貪酷不法等
   事審實察明該員保舉縁由於疏内附叅將原
   保舉之州縣等官降三級調用轉詳之司道府
   直隸州知州降二級畱任不能察出之督撫降
[014-32b]
   一級畱任○又議準凡督撫糾叅屬官必將應
   叅之事備列款蹟或無款可列必將所叅情由
   一一據實指出具奏如有不列款蹟不據實情
   含糊具題將督撫照含糊具題例降一級畱任
   所叅之官仍行令該督撫秉公確訪或列款蹟
   或將應叅情由據實指出題覆到日交部照例
   分别議處○又議準雲貴川廣等省苖疆地方
   照臺灣之例令文武官弁互相稽察如文職同
[014-33a]
   知以下等官武職游守以下等官有將苖夷科
   派擾累及將土目索詐陵辱等情除將該官弁
   叅處治罪外其同城文武如有曲徇情面含糊
   隱諱將不行揭報之道府副叅並不行告知督
   撫提鎮之文武官弁皆照臺灣之例分别議處
   再邊地官兵出征如不肖之官並不親身前往
   將勦賊辦糧重任專委土弁經理以致惡弁乘
   機搶奪生事等情亦令文武官互相稽察呈報
[014-33b]
   督撫提鎮嚴訪重處如有瞻徇隱匿情弊亦照
   臺灣之例分别議處○又議準凡各省地方官
   於升遷降調以及有事故離任之後遇有疎防
   失察等案如在任時實繫因公出境接任之人
   務將前官公出月日及因何事公出何處分晰
   詳報督撫據實聲明聽部察覆倘接任之人將
   前官公出之處失於察報誤將職名開送者將
   接任官照失報事故例罰俸一年轉報之上司
[014-34a]
   照不行詳察例罰俸六月○十三年議準直省
   各上司有恃勢抑勒者許屬官詳報督撫即行
   題叅若該督撫徇庇上司不行叅究或督撫自
   行抑勒致屬官受屈難伸者仍準其直揭部科
   察明揭内情辭如果有抑勒實情即行據揭具
   奏將原揭一幷行令該督撫確審該上司暫免
   解任如審明該上司果有抑勒情由題叅到日
   照抑勒例議處若屬官已知訪揭題叅罪無可
[014-34b]
   逭即乘叅本未到之先摭砌款蹟揑辭誣揭部
   科者部科察揭内情辭毫無確據即據揭叅奏
   將該員解任行令督撫確審如審繫誣揭將該
   員革職治罪○乾隆元年議準直省應行題補
   員闕各該督撫於屬官内擇其才守兼優者準
   以應升之官題補不得越級奏請升用其佐雜
   等官例不具題亦止準以應升之官咨部請補
   至因公罣誤降革人員或經該督撫保題畱任
[014-35a]
   或奉
 㫖畱任者該督撫遵例保題開復後方準再行題請
   升用如將銜闕懸殊不應題升之人越次保題
   指闕具奏請升用者將該督撫照含糊具題例
   降一級畱任如將革職降級畱任官不竢開復
   遽行保題指闕奏請升用者將督撫照革職降
   級官擅行委署例降一級調用○又議準督撫
   保題人員繫道府等官取具兩司確結務將本
[014-35b]
   人居官如何之處出具切實考語進呈
 御覽並將該員任内事蹟於本内聲明照例造册出
   結送部存案州縣官員毋庸取具道府文結該
   督撫即將該管上司季報本官任内事蹟考語
   摘取入疏加具切實考語進呈
 御覽並造清册送部以慿察覈所保之人或改操於
   後致干嚴處者察明從前所開事蹟果有確據
   將出結開報各官準予免議如所結不實將原
[014-36a]
   結各官仍照例議處○又議準凡遇有應行題
   補之闕於員闕時該督撫接到部文之後限一
   月内即行簡選題補如無合例之人亦即據實
   奏
 聞請
 㫖簡用倘有任意遲延經部科察出將督撫議處違
   限不及一月者罰俸三月違限一月者罰俸六
   月違限二月者罰俸九月違限三月者罰俸一
[014-36b]
   年違限四五月者降一級畱任違限六月以上
   者降二級畱任違限一年以上者降三級調用
   ○又議準直省督撫轉飭府州縣等官保舉孝
   廉方正詳稽事實造册加結申詳該管上司遞
   加訪察督撫覈實保題倘所舉不實將平日並
   非敦崇實行之人以夤縁奔競輒行保薦或被
   旁人舉發或被訪察題叅除本人斥革追究外
   將濫行出結各官降三級調用受財者從重論
[014-37a]
   如各衙門胥役借端需索該管官失於覺察者
   照失察衙役犯贓例分别議處○三年覆準督
   撫越銜保題如不將越次之處於疏内聲明者
   將督撫照定例處分若督撫疏内已經聲明越
   次因人才公務起見奏請者除將所保之人照
   例題駮外其保題之督撫照承問官錯擬經部
   改正承問官免議之例免其處分○五年奏準
   各省督撫遵照定例題升調補官員原任及新
[014-37b]
   任内有貪劣等事如繫該督撫等自行察出究
   叅無論該員升任原任貪劣皆免其議處如不
   行叅奏别經發覺者皆照不揭報劣員例分别
   察議○七年議準督撫題補官員任内有叅罰
   事故皆於本内聲明聽部定議已經覈叅未準
   部覆案件亦將原叅之事敘入本内聽部定議
   如有遺漏由部察明即於議覆本内將具題之
   督撫照不行詳察例罰俸六月○十年奏準凡
[014-38a]
   上司失察屬官貪劣其不同城之上司在任不
   及一月者免議○十七年議準各省督撫遇教
   職考覈案件例應會同學臣舉行者務遵定例
   會同辦理其或自行密訪察叅之案亦於咨題
   之後即知會學臣以備稽考
   一言官奏事不實康熙九年題準言官如將貪
   婪官員列款糾叅審問全虛者或叅官員老病
   衰庸若虛者皆各降二級調用其譏刺條議奉
[014-38b]
 㫖議處者或因不據實囘奏奉
 㫖議處者或凡事不據實陳奏或並無可據稱風聞
   具奏者皆各降一級調用如將官員列款糾叅
   有一二處實者免議○十四年議準内外無言
   責大小官員如不繫密事妄行密奏及借公將
   私事具奏者除所奏不準外各降二級調用或
   言官及無言責各官借端條奏陷異䕶黨挾詐
   報復並允受囑託及行賄作弊具奏者事發將
[014-39a]
   本官革職交與刑部如督撫科道題叅應密不
   密不應密而密者皆各罰俸六月
   一官員呈辨寃枉康熙九年議準官員辨寃具
   呈原議衙門不準者許赴通政使司鼔廳控告
   如寃枉果實將原議不準衙門官罰俸兩月如
   無寃枉一次控告不準之事又復控告原衙門
   者將所告情節不準行繫官罰俸六月繫民交
   與刑部初次控告通政使司鼔廳並無寃枉者
[014-39b]
   罰俸六月又稱寃枉復赴通政使司鼔廳控告
   者降一級調用如已經革職官員皆交與刑部
   議罪初次叩
  閽審虛者罰俸九月復稱寃枉叩
  閽者降二級調用若於原辭之外揑造言語妄生
   枝節控告審虛者照定例處分再降一級調用
   如已經革職官皆交刑部議罪其控告上司受
   賄私派等事審虛者革職提問○又覆準年久
[014-40a]
   已結之案有在部呈辨開復者一槩停止如果
   有寃枉赴通政使司鼔廳控告至降級革職之
   官稱伊事寃枉或叩
  閽或在通政使司鼔廳控告具題者由部察明果
   繫寃枉將此控告案内寃枉人員一幷開復○
   二十五年議準定例内京察大計降級革職官
   如有將考伊官員以受賄侵勒控告者將所告
   之事不準行本官有冠帶者革職無冠帶者交
[014-40b]
   與刑部議罪嗣後凡官員將伊列款糾叅之後
   乃將上司列款首告者照此例將所告之處不
   準行仍交部治罪○雍正十三年議準科道被
   人叅劾之後並不静聽部議候
 㫖裁奪倚恃言官之職妄行具揭陳辨者降三級調
   用○乾隆四年奏準凡候補候選以及曾經議
   處官員如有應行呈明情節咸準其赴部具呈
   交與該司將應準應駮縁由詳加考覈逐款明
[014-41a]
   晰批示分别辦理至既經具呈一次之後如有
   復行揑辭妄控者一槩不準收録倘此内果有
   實屬寃枉應令其自行赴都察院具呈該院察
   明應行準理者行文調取該部辦理原案及一
   應定例如實繫舛錯即為奏請改正該部堂官
   如有辦理未協亦即奏明請
 㫖察議倘有營私受託等弊都察院一經確訪即行
   叅奏
[014-41b]
   一失報逃官康熙九年議準所屬見任官員潛
   逃不行申報者罰俸一年或有員闕不報者處
   分同又各官有謊報因公出境者降一級調用
   一不察假官康熙九年題準凡姦徒私造假印
   執持假票冒稱職官或謊帶花翎或假稱差官
   所在地方州縣不行察拏者降一級調用如給
   此等姦徒印結執照者事發革職
欽定大清㑹典則例卷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