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2m0013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清-高宗弘曆 (master)


[144-1a]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大清㑹典則例卷一百四十
   理藩院
    旗籍清吏司
   一疆理内扎薩克䝉古諸部落壤地相錯形勢
   相聨東接
  盛京黑龍江西鄰厄魯特南至長城北踰絶漠袤
   延萬餘里○科爾沁六旗在喜峰口東北八百
[144-1b]
   七十里東西距八百七十里南北距二千一百
   里東至扎頼特界西至扎魯特界南至
  盛京邊牆界北至索倫界至京千二百八十里右
   翼旗駐劄巴燕和碩右翼前旗駐劄席喇布爾
   哈蘇右翼後旗駐劄恩馬圖坡左翼旗駐劄伊
   克唐噶里克坡左翼前旗駐劄伊克岳里泊左
   翼後旗駐劄雙和爾山○扎賴特一旗駐劄土
   伯新察漢坡在喜峰口東北千六百里東西距
[144-2a]
   六十里南北距四百里東至杜爾伯特界西與
   南均至郭爾羅斯界北至索倫及杜爾伯特科
   爾沁右翼後旗界至京二千有十里○杜爾伯
   特一旗駐劄多克多爾坡在喜峰口東北千六
   百四十里東西距百七十里南北距二百四十
   里東至黑龍江界西至扎賴特界南至郭爾羅
   斯界北至索倫界至京二千五十里○郭爾羅
   斯二旗在喜峰口東北千四百八十七里東西
[144-2b]
   距四百五十里南北距六百六十里東至吉林
   界西至科爾沁界南至
  盛京邊牆界北至科爾沁界至京千八百九十七
   里前旗駐劄古爾班察漢後旗駐劄榛子嶺○
   敖漢一旗駐劄古爾班圖爾噶山在喜峰口東
   北六百里東西距百六十里南北距二百八十
   里東至奈曼界西至喀喇沁界南至土黙特界
   北至翁牛特界至京千有十里○奈曼一旗駐
[144-3a]
   劄彰武臺在喜峰口東北七百里東西距九十
   五里南北距二百二十里東至喀爾喀左翼界
   西至敖漢界南至土黙特界北至翁牛特界至
   京千一百十里○翁牛特二旗在古北口東北
   五百二十里東西距三百里南北距百六十里
   東至阿祿科爾沁界南至喀喇沁及敖漢界西
   至熱河禁地界北至巴林及克西克騰界至京
   七百六十里右翼駐劄英席爾哈齊特呼郎左
[144-3b]
   翼駐劄扎喇峰西○巴林二旗右翼駐劄托缽
   山在古北口東北七百二十里左翼駐劄阿察
   圖拖羅海又東北六十里東西距二百五十一
   里南北距二百二十三里東至阿祿科爾沁界
   西至克西克騰界南至翁牛特界北至烏朱穆
   秦界至京九百六十里○扎魯特二旗在喜峰
   口東北千一百里東西距百二十五里南北距
   四百六十里東至科爾沁界南至科爾沁及喀
[144-4a]
   爾喀左翼界西至阿祿科爾沁界北至烏朱穆
   秦界至京千五百十里左翼駐劄齊齊靈花拖
   羅海山北右翼駐劄兔爾山南○喀爾喀左翼
   一旗駐劄察漢河朔墩在喜峰口東北八百四
   十里東西距百二十五里南北距二百三十里
   東至科爾沁界西至奈曼界南至土黙特界北
   至扎魯特及翁牛特界至京千二百十里○阿
   祿科爾沁一旗駐劄渾圖山東在古北口東北
[144-4b]
   千一百里東西距百三十里南北距四百二十
   里東至扎魯特界西至巴林及翁牛特界南至
   喀爾喀左翼界北至烏朱穆秦界至京千三百
   四十里○克西克騰一旗駐劄吉拉巴斯峰在
   古北口東北五百七十里東西距三百三十四
   里南北距三百五十七里東至翁牛特及巴林
   界西至正藍旗游牧察哈爾及蒿齊忒界南至
   翁牛特界北至烏朱穆秦界至京八百十里○
[144-5a]
   土黙特二旗在喜峰口東北五百九十里東西
   距四百六十里南北距三百十里東至養什木
   地界西至喀喇沁右翼界南至
  盛京邊墻界北至喀爾喀左翼及敖漢界至京千
   里左翼駐劄旱龍潭山右翼駐劄大華山○喀
   喇沁二旗又增設一旗在喜峰口東北三百五
   十里東西距五百里南北距四百五十里東至
   土黙特及敖漢界西至正藍旗王屯界南至
[144-5b]
  盛京邊墻界北至翁牛特界至京七百六十里右
   翼駐劄席伯河北左翼駐劄牛心山增設一旗
   在二旗界内○烏朱穆秦二旗在古北口東北
   九百二十三里東西距三百六十里南北距四
   百二十五里東至索倫界西至蒿齊忒界南至
   巴林界北至瀚海至京千一百六十三里右翼
   駐劄巴克蘇爾哈臺山左翼駐劄魁蘇拖羅海
   ○阿霸垓二旗在張家口東北五百九十里東
[144-6a]
   西距二百里南北距三百十里東至阿霸哈納
   爾界西至蘇尼特界南至正藍旗游牧察哈爾
   界北至瀚海至京千里右翼駐劄科布爾泉左
   翼駐劄巴顔額隆○蒿齊忒二旗在獨石口東
   北六百八十五里東西距百七十里南北距三
   百七十五里東與北均至烏朱穆秦界西至阿
   霸垓界南至克西克騰界至京千一百八十五
   里右翼駐劄特古力克呼都克井左翼駐劄呼
[144-6b]
   黙赫泉○蘇尼特二旗在張家口北五百五十
   里左翼東西距百六十里南北距三百里右翼
   東西距二百四十六里南北距二百八十里東
   至阿霸垓右翼界西至四子部落界南至正藍
   旗游牧察哈爾界北至瀚海至京九百六十里
   右翼駐劄薩敏西勒山左翼駐劄俄材圖察伯
   臺岡○阿霸哈納爾二旗在張家口北六百四
   十里東西距百八十里南北距四百三十六里
[144-7a]
   東至蒿齊忒界西至阿霸垓右翼界南至正藍
   旗游牧察哈爾界北至瀚海至京九百六十里
   ○四子部落一旗駐劄烏藍額爾吉坡在張家
   口西北五百五十里東西距二百三十五里南
   北距二百四十里東與北均至蘇尼特界西至
   歸化城土黙特及喀爾喀右翼界南至鑲紅旗
   游牧察哈爾界至京九百六十里○喀爾喀右
   翼一旗駐劄他魯渾河在張家口西北七百十
[144-7b]
   里東西距百二十里南北距百三十里東至四
   子部落界西至毛眀安界南至歸化城土黙特
   界北至瀚海至京千一百三十里○吳喇忒前
   中後三旗均駐劄鐵柱谷䝉古名哈/逹馬爾在歸化城
   西三百六十里東西距二百十有五里南北距
   三百里東至毛眀安及歸化城土黙特界西至
   鄂爾多斯界南至黄河及鄂爾多斯界北至喀
   爾喀右翼界至京千五百二十里○毛眀安一
[144-8a]
   旗駐劄車突泉在張家口西北八百里東西距
   百里南北距百九十里東至喀爾喀右翼界西
   至吳喇忒界南至歸化城土黙特界北至瀚海
   至京千二百四十里○鄂爾多斯六旗又增設
   一旗在歸化城西二百八十五里沿黄河套内
   東至歸化城土黙特界西至喀爾喀右翼界南
   至陜西長城界北至吳喇忒界東西北三面皆
   距黄河自山西偏頭闗至陜西寧夏衛延長二
[144-8b]
   千餘里至京千一百里左翼前旗駐劄套内東
   南扎拉谷在湖灘河朔西北四十五里左翼中
   旗駐劄套内南近東敖錫喜峰在扎拉谷西百
   六十五里左翼後旗駐劄套内東北巴爾哈孫
   湖在黄河帽帶津西百四十里右翼前旗駐劄
   套内巴哈池在敖錫喜峰西九十里右翼中旗
   駐劄套内正西近南錫喇布里都池在鄂爾吉
   虎泊西南二百六十里右翼後旗駐劄套内西
[144-9a]
   北鄂爾吉虎泊在巴爾哈孫泊西百七十里增
   設一旗在游牧六旗界内
   一歸化城土黙特疆理左右二旗均駐劄歸化
   城在殺虎口北二百里東西距四百有三里南
   北距三百七十里東至四子部落界西至鄂爾
   多斯左翼前旗界南至山西邊城及鑲藍旗游
   牧察哈爾界北至喀爾喀右翼及毛眀安界至
   京千一百六十里
[144-9b]
   一旗制初科爾沁二十四部落及歸化城土黙
   特定為四十九旗康熙四十四年喀喇沁增設
   一旗雍正九年鄂爾多斯增設一旗乾隆二十
   一年歸化城土黙特增設一旗二十三年裁○
   科爾沁六旗右翼旗右翼前旗右翼後旗左翼
   旗左翼前旗左翼後旗○扎賴特一旗屬科爾/沁右翼
   ○杜爾伯特一旗屬科爾/沁右翼○郭爾羅斯二旗前
   旗後旗並屬科爾○/沁左翼敖漢一旗○奈曼一旗○
[144-10a]
   翁牛特二旗右翼旗左翼旗○巴林二旗右翼
   旗左翼旗○扎魯特二旗右翼旗左翼旗○喀
   爾喀左翼一旗○阿祿科爾沁一旗○克西克
   騰一旗○土黙特二旗右翼旗左翼旗○喀喇
   沁三旗右翼旗左翼旗增設旗○烏朱穆秦二
   旗右翼旗左翼旗○阿霸垓二旗右翼旗左翼
   旗○蒿齊忒二旗右翼旗左翼旗○蘇尼特二
   旗右翼旗左翼旗○阿霸哈納爾二旗右翼旗
[144-10b]
   左翼旗○四子部落一旗○喀爾喀右翼一旗
   ○吳喇忒三旗中旗前旗後旗○毛眀安一旗
   ○鄂爾多斯七旗左翼中旗左翼前旗左翼後
   旗右翼中旗右翼前旗右翼後旗增設旗○歸
   化城土黙特二旗右翼旗左翼旗
   一封爵有五等一和碩親王二多羅郡王三多
   羅貝勒四固山貝子五鎮國公及輔國公秩視
   在内王公世襲罔替其錫封各有根源○科爾
[144-11a]
   沁眀初為扶餘外衛以元後烏梁海部長/授都指揮掌衛事自立國號曰科爾沁
  國初以壤地相接結為婚婣後為察哈爾所侵台
   吉奥巴率其兄弟先諸䝉古來歸
太祖髙皇帝賜以土謝圖汗之號崇徳元年叙功封親
   王郡王貝勒貝子鎮國公輔國公有差並加土
   謝圖卓里克圖逹爾漢扎薩克圗等封號冠諸
   旗之首順治康熙年間襲封勿替雍正六年封
   拉什色旺為輔國公十年封瑪哈瑪俞爾為輔
[144-11b]
   國公乾隆三年封齊黙特多爾濟為多羅郡王
   七年封諾滚逹拉為輔國公八年封索諾木色
   楞為輔國公十一年封拉忒那扎木素為多羅
   郡王十四年封那旺色布登為多羅郡王哈逹
   為輔國公十七年特封拉什那穆扎爾為輔國
   公十八年封班珠爾為固山貝子二十年封色
   旺諾爾布為和碩親王二十二年封三音車衮
   為多羅貝勒敏珠爾多爾濟為鎮國公二十三
[144-12a]
   年特封色布登巴爾珠爾為和碩親王二十四
   年封吹扎卜為和碩親王拉什噶爾□為多羅
   郡王固穆扎卜為多羅貝勒拉里逹為輔國公
   二十六年封貢格拉布坦為和碩親王○扎賴
   特杜爾伯特郭爾羅斯元時均為遼王分地明/時為科爾沁所并後分
   與其弟乃於科爾/沁之外分三部落
  國初奥巴之從叔台吉和碩齊阿都齊再從昆弟
   台吉古穆布木巴先後來歸天命年間封和碩
[144-12b]
   齊為固山貝子晉封多羅貝勒掌扎賴特旗順
   治初封阿都齊之子塞冷為固山貝子掌杜爾
   伯特旗五年封古穆之弟桑阿爾塞為輔國公
   掌郭爾羅斯前旗康熙二十六年因隠匿賊情
   革去扎薩克將烏爾都那素圖授為一等台吉
   掌郭爾羅斯前旗封布木巴為鎮國公掌郭爾
   羅斯後旗雍正年間襲封勿替乾隆二十年封
   阿拉布坦為郭爾羅斯一等台吉二十一年封
[144-13a]
   羅卜藏錫拉布為扎賴特貝勒二十二年封貢
   格拉布坦為郭爾羅斯輔國公二十四年封羅
   卜障為杜爾伯特貝子錫拉愽第為郭爾羅斯
   鎮國公○敖漢元時為遼王分地明為喀爾喀/所據後分與其弟號曰敖漢服
   屬於察/哈爾天聰元年貝勒塞臣卓里克圖舉部來
   歸崇徳元年封其子班第為多羅郡王順治康
   熙雍正年間襲封勿替乾隆十五年封吹濟拉
   什為郡王十八年封吹濟扎爾為貝子又特封
[144-13b]
   桑濟扎爾為輔國公二十二年封拉什拉布坦
   為郡王二十四年特封羅卜藏錫拉布為輔國
   公○奈曼遼金為興中府北境明為喀爾喀/所據後分與其親弟號曰奈曼
   聰元年其長衮楚克巴圖魯為察哈爾所侵來
   歸崇徳元年叙功封為多羅逹爾漢郡王順治
   康熙雍正年間襲封勿替乾隆二十二年封拉
   旺拉布坦為郡王○翁牛特明初以烏梁海部/長置衛為外藩後
   自稱翁牛特服屬/於阿祿科爾沁天聰七年濟農索音偕貝勒
[144-14a]
   東率部落來歸崇徳元年敘功封音索為多羅
   杜稜郡王掌右翼封東為逹爾漢戴青貝勒掌
   左翼順治康熙年間襲封勿替雍正八年封朋
   蘇克為貝勒乾隆三年封卜逹扎布為郡王六
   年封貢格拉布坦為鎮國公十一年特封巴爾
   丹為貝子○巴林明初為烏梁海北境後為巴/林所據巴林台吉者順義王
   俺答第五子服屬於察哈/爾與喀爾喀為兄弟行天命十一年以喀爾
   喀五部落叛盟私與眀和劫我使臣
[144-14b]
太祖髙皇帝親征戮巴林貝勒葉黑少子囊奴克盡收
   其畜產天聰二年察哈爾林丹汗復舉兵破之
   貝勒塞特里偕台吉滿朱習禮舉部來降順治
   五年封塞特里之子塞布騰為輔國公七年晉
   封多羅郡王掌右翼封滿朱習禮為固山貝子
   掌左翼康熙雍正年間襲封勿替乾隆十二年
   封三品爾多爾濟為貝子十七年封多爾濟拉
   布坦為貝子二十一年封巴圖為郡王又特封
[144-15a]
   徳勒克為輔國公○扎魯特即元之上都路明/初為扎魯特所據
   服屬於/喀爾喀天聰二年其汗内齊率貝勒色本馬尼
   舉部來歸封内齊為多羅貝勒掌左翼封色本
   為多羅逹爾漢貝勒掌右翼順治年間襲封勿
   替康熙四十七年封阿地沙為貝勒乾隆二十
   三年封那遜厄爾格圖為鎮國公二十五年封
   錫爾塔拉為貝勒○喀爾喀左翼即金之北京/路明為喀爾
   喀所據其長衮布伊爾登素/服屬於西路扎薩克圖汗康熙三年率部内
[144-15b]
   附封為多羅貝勒雍正年間襲封勿替乾隆二
   十四年封阿俞爾為貝勒○阿祿科爾沁明初/於烏
   梁海地置衛為外藩/後自號阿祿科爾沁天聰六年部長逹賴為察
   哈爾所侵率其子穆章來歸順治五年封穆章
   為固山貝子後晉封多羅貝勒康熙年間襲封
   勿替雍正五年封逹克丹為貝勒○克西克騰
   元屬上都及應昌二/路明為察哈爾所據天聰八年
太宗文皇帝親征察哈爾克西克騰蘇墨爾戴青來歸
[144-16a]
   授為一等台吉康熙三十四年封齊巴克扎布
   為一等台吉○土黙特明初為泰寧衛後/為土黙特所據天聰
   三年台吉俄木布塔布囊善巴來歸崇徳元年
   以善巴從征有功賜號多羅達爾漢封鎮國公
   康熙元年晉封多羅達爾漢貝勒掌左翼俄木
   布初封鎮國公元年晉封固山貝子掌右翼四
   十九年封哈瑪噶巴雅思呼郎圖為貝子乾隆
   五年封索諾木班珠爾為貝勒二十二年封衮
[144-16b]
   布多爾濟為喀爾喀貝勒附土黙特左翼旗○
   喀喇沁明永樂初以大寧地賜三衛部長朶顔/最强後為察哈爾所滅以其地子塔布
   囊是為/喀喇沁天聰年間其部長蘇布地率昆弟塞冷
   等來歸崇徳元年封蘇布地之子古魯思遐布
   為貝子賜號多羅杜稜掌右翼順治五年封塞
   冷為鎮國公掌左翼康熙三年古魯思遐布之
   子班逹爾沙晉封為多羅杜稜郡王四十四年
   特封格勒爾為一等塔布囊乾隆五年封齊齊
[144-17a]
   克為一等塔布囊七年封呼圖凌阿為貝子十
   九年授齊齊克為公品級一等塔布囊二十一
   年封拉扎布為輔國公二十二年封温都爾呼
   為輔國公二十四年封拉特那錫第為郡王是
   年特封扎拉豐阿為貝子二十五年封丹遵逹
   爾扎為鎮國公○烏朱穆秦元屬上都路明為/察哈爾族人所據
   是為烏朱穆秦察哈爾林丹汗暴虐/貝勒多爾濟偕塞楞往依喀爾喀天聰八年
   來歸崇徳六年封多爾濟為和碩車臣親王掌
[144-17b]
   右翼順治三年封塞楞為多羅額爾得尼貝勒
   掌左翼康熙雍正年間襲封勿替乾隆十四年
   封朋蘇克拉布坦為親王十七年封拉什品爾
   為鎮國公十八年封逹什衮布為貝勒二十一
   年封端都卜色楞為輔國公○阿霸垓元屬上/都路明
   為察哈爾所據是為阿霸垓後因林丹汗暴虐/其濟農都思噶爾偕貝勒多爾濟往依喀爾喀
   天聰九年率屬來歸崇徳六年封多爾濟為多
   羅卓里克圖郡王掌右翼順治八年封都思噶
[144-18a]
   爾為多羅郡王掌左翼康熙年間襲封勿替雍
   正元年封索諾木拉布坦為郡王特加親王品
   級乾隆十六年封車凌旺布為郡王旺沁扎布
   為輔國公二十二年封朋楚克為貝子○蒿齊
   忒元屬上都路明為察哈爾族人所據是為蒿/齊忒林丹汗暴虐其貝勒博羅特偕台吉噶
   爾馬薩旺往/依喀爾喀天聰八年來歸順治七年封博羅
   特為多羅額爾得尼郡王掌左翼十年封噶爾
   馬薩旺為多羅郡王掌右翼康熙雍正年間襲
[144-18b]
   封勿替乾隆二年封車卜登巴爾珠爾為郡王
   二十一年封逹什拉布坦為郡王○蘇尼特元/屬
   興和路明為察哈爾族/人所據是為蘇尼特天聰九年濟農叟塞貝
   勒滕夷思來歸崇徳七年封叟塞為多羅杜稜
   郡王掌右翼順治五年封滕夷思之弟滕夷泰
   為多羅郡王掌左翼康熙四十八年封羅壘為
   輔國公雍正十年封旺成為郡王乾隆九年封
   紺珠爾為貝勒十六年封車凌多爾濟為郡王
[144-19a]
   ○阿霸哈納爾元屬上都路明為察哈爾所據/是為阿霸哈納爾後服屬於喀
   爾喀車/臣汗崇徳年間台吉塞楞董夷思拉布來歸
   康熙四年封董夷思拉布為固山貝子掌左翼
   六年封塞楞為多羅貝勒掌右翼五十六年封
   班珠爾為貝子特加貝勒品級雍正十三年封
   逹什敏珠爾為貝勒○四子部落元屬大同路/明為阿祿科
   爾沁所據後分於諸子號曰/徳爾奔扣肯是為四子部落天聰七年貝勒鄂
   音布來朝順治六年敘功封為多羅逹爾漢郡
[144-19b]
   王康熙四十九年封阿拉布坦多爾濟為郡王
   ○喀爾喀右翼元屬大同路明為喀爾喀所據/其台吉木逹爾伊素服屬於土
   謝圖/汗順治十年率部内附封為和碩逹爾漢親
   王康熙九年降封其孫詹逹固密為多羅逹爾
   漢貝勒雍正七年封拉旺多爾濟為貝勒九年
   封貢格拉布坦為鎮國公乾隆二十三年封川
   巴爾為貝子二十五年特封巴爾尊多爾濟為
   貝子○吳喇忒元屬大同路明初廢為瓦/喇所據吳喇即瓦喇之訛天聰
[144-20a]
   七年台吉俄木布土門逹爾漢來歸封為輔國
   公並率杜巴額爾赫塞冷伊爾登二旗來附均
   封為鎮國公順治康熙雍正年間襲封勿替乾
   隆十六年封逹爾瑪里第為鎮國公二十年封
   索諾木拉布坦為鎮國公二十一年封貢格拉
   布坦為輔國公○毛眀安元屬大同路明初設/衛戍守後為毛明安
   所/據天聰八年其長古莫偕車根舉部來歸順治
   七年封古莫為多羅貝勒掌毛眀安旗康熙三
[144-20b]
   年授車根之子僧格為扎薩克一等台吉掌毛
   眀安旗雍正年間襲封勿替乾隆八年封雨穆
   沖為貝勒二十七年封薩木坦扎木素為一等
   台吉增設土黙特舊屬歸化城土黙特左翼旗/所轄乾隆二十一年以捕獲叛賊青滚雜
   布功封喇嘛扎普為輔國公二十五年因罪革/去扎薩克仍留公爵出烏蘭察布㑹盟仍囘歸
   化城土黙/特原旗○鄂爾多斯明天順年間䝉古部長/阿羅初與毛里孩始入
   河套□加思蘭復糾合滿都䕶倚為巢穴𢎞治/間火篩復入其中嘉靖中俺答之兄吉囊稱車
   臣可汗率其部落台吉擊破火篩居/此服屬於察哈爾是為鄂爾多斯天聰九年
[144-21a]
   鄂爾多斯額林臣來歸仍賜濟農之號令招集
   諸部落順治六年封額林臣為多羅郡王固魯
   之子色楞布達岱之子額林親均為固山貝子
   七年封善達為多羅貝勒沙克扎為固山貝子
   阿濟格扎木素為鎮國公後阿濟格扎木素之
   子都楞以軍功晉封固山貝子雍正九年以擊
   凖噶爾功封定雜拉錫為一等台吉十一年封
   齊旺班珠爾為貝勒十二年封拉什色楞為貝
[144-21b]
   子乾隆五年封那木扎爾多爾濟為貝子十二
   年封東魯布扎木素為貝勒二十三年封車凌
   多爾濟為郡王二十六年封拉旺巴爾丹色楞
   為貝子二十七年封三品爾為輔國公旺扎爾
   車卜登多爾濟為一等台吉
   一台吉惟土黙特左翼喀喇沁全部稱塔布/囊凡言台吉者塔布囊同下仿此
   治十八年題準台吉頂帶坐褥照在内官階給
   與一等者同一品官二等者同二品官三等者
[144-22a]
   同三品官四等者同四品官身故後準其子孫
   暨親兄弟世襲罔替○康熙元年題準公主之
   子親王之子弟授為一品郡主之子郡王貝勒
   之子弟授為二品縣主郡君縣君之子貝子公
   之子弟授為三品台吉等子弟槩為四品均竢
   十八歳給與品級○又題準一二三品台吉許
   以一子襲替外餘子槩為四品有功者酌量别
   議○又題準公主等之子十歳以上父殁後承
[144-22b]
   繼家業者不拘年歳即給與品級不在十八歳
   之限○又定凡王貝勒貝子公扎薩克台吉等
   襲爵時本人有子而該扎薩克王台吉等揑稱
   無子希圖承襲與他人具保呈報者事發將扎
   薩克王台吉及協理旗務之台吉等皆革去管
   理旗務之任罸俸一年其無俸之協理旗務台
   吉等罸牲畜五九以九論罸詳理刑司凡罸畜/均入官不入官者見本條内
   ○二十一年題準䝉古諸部落各於旗内設協
[144-23a]
   理旗務台吉二人至四人不等㑹同扎薩克辦
   事遇員闕該扎薩克㑹同該盟長於散秩王以
   下台吉以上遴選賢能擬定正陪保送引
 見補授○乾隆十七年
 諭定例内䝉古親王之子弟年已及歳者授為一等
  台吉郡王貝勒之子弟授為二等台吉貝子公之
  子弟授為三等台吉其襲爵之子並無區别今特
  加恩將襲爵之子與餘子示以區别親王之長子
[144-23b]
  著賞給公品級郡王貝勒之長子授為一等台吉
  貝子公之長子授為二等台吉將來各承襲父爵
  餘子竢年已及歳仍授應得品級如長子不稱襲
  爵欲於餘子内擇其優者以備將來襲爵著即報
  理藩院將朕加恩增賞之爵移授永著為例欽此
   ○又議準扎薩克台吉之子亦照例保送到院
   注册奏
 聞○十八年覆準凡欲將台吉品級承嗣於餘子者
[144-24a]
   須豫行呈眀扎薩克轉報盟長達院著册將來
   照依辦理若不豫行報院臨時指稱遺言者槩
   不準○二十七年議準一二三四等台吉悉照
   王貝勒貝子公之例豫保一子送院由院年終
   彚奏以備將來承襲如違察議
   一
 勅誥康熙三十年題準承襲王貝勒貝子公等
 勅誥皆令親身赴領若應襲之人未經出痘者由院
[144-24b]
   遣官齎送○四十一年覆準蒙古王等襲封
 勅誥實因水火盜賊失毁者準其復給寛免罸俸議
   處
   一譜系乾隆二年奉
 㫖䝉古王扎薩克等家譜履歴朕皆未甚眀晰爾院
  將當日襲封根源酌量各旗部落徐修家譜奏聞
   欽此遵
 㫖議奏䝉古王扎薩克等原繫
[144-25a]
太祖
太宗時輸誠向化率屬歸附各論其所著勞績封為王
   貝勒貝子公一等台吉編設旗分佐領其科爾
   沁等十旗之王台吉在
聖祖時因皆繫
太皇太后
皇太后婣戚曾將世次具奏有案今重加考訂造册奏
 聞外其餘五㑹扎薩克等應竢造册送院再行辦理
[144-25b]
   並行令外藩之喀爾喀青海厄魯特等一并覈
   眀錫封根源襲爵世次造册送院奉
 㫖䝉古王等家譜嗣後五年繕錄進呈換出舊册欽
   此○十年奉
 㫖䝉古王等家譜原定五年一修今將留内收貯者
   徹出應改修者改入嗣後著十年具奏一修
   一儀從順治九年題準䝉古王以下服色悉照
   宗室王等之例惟馬韁不得用金黄紫色
[144-26a]
 特賜者準用親王儀衛用銷金紅繖二纛二旗槍十
   郡王儀衛用銷金紅繖一纛一旗槍八貝勒儀
   衛用紅繖一纛一旗槍六貝子儀衛用紅繖一
   旗槍六鎮國公輔國公儀衛同貝子凡遇行圍
   出師均隨帶○十八年題準䝉古王貝勒各照
   在内王貝勒等設長史司儀長䕶衛外親王設
   四品典儀一人五品典儀一人郡王設五品典
   儀一人六品典儀一人多羅貝勒設五品典儀
[144-26b]
   一人固山貝子設六品典儀一人公等設七品
   典儀均從/品一人其頂帶坐褥及補授之例悉與
   内同惟不引
 見
   一設官
  國初定每旗各設扎薩克一人總理旗務以王貝
   勒貝子公台吉為之分别世管
 特簡不拘爵次○又定䝉古四十九旗均照内八旗
[144-27a]
   之制各設都統以下驍騎校以上等官分旗管
   理○順治十六年題準䝉古每百五十丁編為
   佐領設佐領一人驍騎校一人領催六名驍騎
   五十名每六佐領設叅領一人○十七年定都
   統以下員闕令各扎薩克王貝勒貝子公酌量
   補授○十八年題準由台吉授為扎薩克者不
   論何等台吉均升為一等○又題準䝉古旗分
   佐領多者設都統一人副都統二人十佐領以
[144-27b]
   下者設都統一人副都統一人多者裁汰少者
   増設○又題準䝉古都統副都統叅領佐領驍
   騎校等官頂帶坐褥比在内都統副都統㕘領
   佐領驍騎校各殺一級○又定䝉古都統副都
   統員闕該扎薩克等於該旗台吉内遴選人材
   可觀能約束者以原銜補授台吉内如無應補
   之人由㕘領内遴選補授㕘領員闕於佐領佐
   領員闕於驍騎校均以次遴選遞補驍騎校領
[144-28a]
   催驍騎闕於有力能應差者遴選充補○康熙
   二十二年題準歸化城土黙特兩旗副都統員
   闕擇在内賢能官員㑹同兵部引
 見補授都統由院題請○三十三年覆準歸化城兩
   旗一旗二十五佐領設㕘領五人一旗二十二
   佐領設㕘領四人今將蒿齊忒二佐領歸并二
   十二佐領一旗共二十四佐領應照例增設㕘
   領一人行文該將軍將應補㕘領賢能之人擬
[144-28b]
   定正陪咨送引
 見補授○四十四年覆準自都統以下至有職人等
   有年老殘疾人不及者分别黜革於台吉中遴
   選賢能按闕補授○四十五年題準歸化城防
   禦以上員闕於應升人員内遴選送院引
 見補授㕘領佐領員闕均從驍騎校内以次推升若
   驍騎校員闕遴選前鋒䕶軍領催驍騎内弓馬
   精熟能約束者錄用均令該都統㑹同將軍保
[144-29a]
   送到院引
 見補授○四十七年題準寧夏有城守都司一人管
   轄把總二人兵丁五百名並無應理之事裁去
   都司改設理事官即令在都司衙門駐劄鑄給
   辦理䝉古内地人民等字様闗防凡沿邊地方
   䝉古事件均令㑹同該扎薩克完結不能完結
   者報院其原有兵丁五百名應撥三百名屬二
   把總管轄仍令照常守禦其餘二百名聽理事
[144-29b]
   官酌量編為書吏快役此改設理事官於各部
   院滿洲旗員及本院䝉古旗員内保舉引
 見補授定為三年更代○六十一年覆準湖灘河朔
   至中衛沿邊鄂爾多斯六旗原設辦理䝉古内
   地事務官二人㑹同該扎薩克辦理完結均駐
   劄寧夏如闗繫神木榆林等處䝉古事務遥辦
   恐致遲誤應將此二官分駐寧夏一人神木一
   人○雍正元年
[144-30a]
諭昔年
皇考聖祖仁皇帝由寧夏親征朔漠時廵狩歸化城地
 方見兩旗官兵委靡弓馬不習因將兩旗都統革退
 别選京員管轄舊習漸改是以數年來選用京員之
 例已經停止歸化城土黙特兩旗原在四十九扎薩
 克内其都統副都統等官皆國初歸附之土黙特功
 臣子孫世爵今遵復舊制都統副都統員闕著將兩
 旗應補人員與原任都統副都統世家子孫及㕘領
[144-30b]
 内人材可用能約束兵丁曾經効力行間人等保送
 引見欽此○又定土黙特什長能與内地人一例當
   差者準帶藍翎○三年奏請歸化城都統所請
   引
 見官員每員闕送四五人引
 見之處應否準行奉
㫖此等人若在佐領内推升者照爾等所請只送二人
 前來若於㕘領及闔旗内簡選者著照伊等所請將
[144-31a]
 送來人員引見擇其可用者照闕補用其餘可用者
 記名遇闕錄用○乾隆十三年議準土黙特左翼都
   統自原任都統丹津病故無後奉
 㫖以在京旗員補授右翼都統員闕仍於土黙特䝉
   古内補授均由院辦理其原設副都統四員應
   裁汰二員每翼各留二員歸於兵部補授○又
   議準扎薩克䝉古與同知通判等地方官彼此
   袒䕶所屬之人辦理公事不無掣肘應於翁牛
[144-31b]
   特王旗下烏蘭哈達地方遣司官一人駐劄令
   其將喀喇沁翁牛特二王喀喇沁扎薩克一旗
   及翁牛特貝子二巴林阿祿科爾沁等處凡有
   䝉古内地民人交涉事務一并管理再於土黙
   特貝子旗下三座塔地方遣司官一人駐劄令
   其將二土黙特一敖漢喀喇沁貝子及奈曼喀
   爾喀西勒圖庫倫等處凡有䝉古内地民人交
   涉事務一并管理仍各㑹同該扎薩克隨事完
[144-32a]
   結倘有不公再赴地方官告知各鑄給闗防以
   昭信守此差往司官定為三年更代照坐辦扎
   薩克事務官之例每年廩給銀三百六十兩並
   令每年所管之地遍廵一次别給銀百兩以為
   公費應於原任台吉蘇克都爾之妻所進十一
   佐領内擇其年力精壯者設佐領二人領催四
   名兵六十名分與二處公事差遣毋庸召募書
   吏○又議準見在八溝南邊之民人鄉長等及
[144-32b]
   喀喇沁翁牛持二王旗下事務繫八溝同知辦
   理喀喇沁貝子扎薩克二旗及敖漢一旗事務
   繫塔子溝通判辦理均隸於熱河道其土黙特
   事務繫九闗臺同知辦理隸奉天府尹但九闗
   臺同知駐劄闗内義州相隔較逺難以彈壓且
   見在土黙特貝勒旗下民人寄居者甚多應裁
   九闗臺同知一官所有事務歸并塔子溝通判
   兼理隸於直隸總督該通判衙門原有捕盜兵
[144-33a]
   丁二十五名今既兼理土黙特事務不敷使用
   應令該提督於所屬兵丁内酌選數名調往駐
   劄其塔子溝通判原管之三旗内有喀喇沁扎
   薩克塔布囊一旗應改隸附近之八溝同知兼
   理○十四年
 諭哨鹿圍塲繫䝉古地方宜歸理藩院管轄嗣後圍
  塲總管作為該院所屬欽此○十五年奏準克西
   克騰旗下居住之民開墾地畝雖不甚多亦交
[144-33b]
   與烏蘭哈達駐劄官員兼管每年廵察時就近
   一并廵察報院○十八年議準圍塲增設八旗
   滿洲䝉古兵丁八百名舊設四品總管一人六
   品官八人地方遼濶不足以資彈壓應將總管
   改為三品仍照舊例由
  京師補授六品官改為五品再於左右二翼每翼
   增設四品翼長一人每旗增設驍騎校一人其
   補授翼長等官令該總管於本處官員内遴選
[144-34a]
   送院引
 見補授○二十年奉
 㫖見出歸化城都統班達爾什員闕此都統原繫伊
  祖杭久功績所立後因伊子以軍務獲罪革退始
  將别支拖博克補授嗣因伊族内不得其人遂由
  京城大臣内簡選管理四次後又因伊等子孫内
  仍有可用之人是以將根敦暨伊子班達爾什補
  授二次今又出闕都統有辦事之責非世職可比
[144-34b]
  若都統員闕補授伊等子孫不惟不能辦事且本
  旗台吉大員甚多亦未必服伊管轄應仍照從前
  别行簡選補授其班達爾什後嗣著特恩賞給對
  品世職男爵令其承襲承襲後若行走好人去得
  著保題㕘領如果勝㕘領之任著保題副都統朕
  量其人材即用為副都統都統無為不可其應行
  承襲見今賞給男爵及補授都統之人著該衙門
  察奏遵
[144-35a]
 㫖以班達爾什之子賽音畢力克圖等及應補都統
   之上三旗該處副都統等分班引
 見奉
 㫖男爵著賽音畢力克圖承襲都統員闕著副都統
  阿爾斌補授賽音畢力克圖看來人尚去得著加
  恩補授阿爾斌副都統員闕令其勉力行走○二
   十三年
 諭向例歸化城土黙特補放㕘領以下等官令其多
[144-35b]
  選數人咨送引見者誠恐䝉古多跋涉之勞耳按
  歸化城地近黑龍江黑龍江補放索倫官員止簡
  選正陪並未咨送多人今補放土黙特官令其多
  送數員引見雖䝉記名亦一時不能得闕徒勞往
  返嗣後補放土黙特㕘佐領䕶軍校驍騎校時亦
  照黑龍江例每闕着送正陪各一人欽此○又議
   準喀喇沁旗分䝉古民人交涉事件向經烏蘭
   哈達三座塔司官分管者嗣後改歸八溝𣙜税
[144-36a]
   司官兼理○二十六年議準歸化城土黙特旗
   分每翼各設都統一人副都統一人應裁汰都
   統一人其副都統二人仍令分翼管理都統一
   人綜理兩翼之事○二十七年議準各䝉古扎
   薩克旗下都統副都統員闕均由台吉内遴選
   如台吉内不得其人始準於所屬旗人内簡補
   如台吉内有人而扎薩克狥私越保該盟長察
   出報院㕘處嗣後遇有補放員闕並緣事革退
[144-36b]
   者扎薩克報院覈眀實繫應補應革照覆遵行
   年終由院彚奏一次有私自補放革退者亦將
   該扎薩克㕘處○二十八年
 諭歸化城都統一闕原繫土黙特䝉古世襲之闕後
  因土黙特䝉古風氣日下無可承襲都統之人其
  闕由京簡員補放土黙特賞給世職但隨都統辦
  事皆土黙特䝉古官員役使不得其人以致由京
  補放之都統不曉彼處情形與䝉古動輙掣肘不
[144-37a]
  能釐剔私弊挽回陋習且歸化城事亦甚簡著將
  都統之闕裁汰土黙特䝉古等即歸併綏逺城將
  軍管轄將軍管理土黙特事務著分為兩翼一駐
  歸化城一駐綏逺城協同將軍辦事其歸化城副
  都統綽和諾仍留任福祿著來京候㫖欽此
   一移駐康熙二十六年覆準索倫貧人求入内
   地應差者著在索倫地方郎中總管逐一察問
   有情願充驍騎者安置在黙爾根愛渾等處遴
[144-37b]
   選才能分别授為佐領驍騎校歸入該處旗分
   管理交黑龍江將軍給與錢糧軍器其不願充
   驍騎者仍留原住地方○二十九年定索倫貧
   人編入旗分每佐領各給馬三匹牛三頭驍騎
   校各給馬二匹牛二頭驍騎等各給馬一匹牛
   一頭○三十三年覆準巴爾虎二次遷來人丁
   共六百三十七户八百三十九丁二千七百二
   十九口内有牲畜營生者四百三十四名五百
[144-38a]
   十有一丁編為佐領安插在胡朱爾河游牧其
   牲畜少而貧者二百有三户三百二十八丁編
   為四佐領每佐領各八十二丁選六十名充驍
   騎餘二十二丁候補遴選才能者授為佐領驍
   騎校安插在納黙爾河之博爾得村地方與達
   虎里四佐領一處居住照前給索倫窮苦兵丁
   之例給與盔甲軍器牛畜令該將軍遴選原任
   人員到院補授原職訓練敎養盔甲軍器交工
[144-38b]
   部造發動用博爾得村倉米給與口糧其買備
   馬牛銀三千九百兩於
  盛京户部銀庫備用項下支給○五十四年覆準
   郭爾羅斯台吉所進佐領遷在白都訥等處安
   置者不必歸并原扎薩克地方此後佐領無應
   襲之人應歸公者即住原籍在公中應差行走
   該扎薩克照常約束不必遷移永為定例○雍
   正九年議準前後撥在黑龍江編設佐領居住
[144-39a]
   新舊烏良海等自駐防以來伊等生計實無裨
   益應照從前所收巴爾虎等入於旗分佐領下
   充驍騎食糧之例將舊住兩佐領之烏良海等
   交黑龍江將軍新收之烏良海兩佐領下人分
   給吉林
  盛京二處交該將軍等均入於各佐領下令充驍
   騎仍每人給銀三兩以為遷移之費○十一年
   覆準每年進貢貂皮之鄂倫椿哈薩竒人等若
[144-39b]
   歸於穆路蘇黨阿一處則旗分各别相隔又逺
   於伊等打牲毫無裨益若遷移呼倫布俞爾伊
   等原繫習慣步獵船漁未慣騎乘亦不能與索
   倫達虎里一例効力應將哈薩竒二十六丁編
   為半佐領歸并伊等同旗見駐黙爾根後呼馬
   爾地方編設舊鄂倫椿喀雅楚等兩佐領下駐
   劄
   一索倫等處授官康熙八年議準索倫總管為
[144-40a]
   三品副管為四品○三十年定索倫達虎里總
   管員闕令該將軍㑹同總管等遴選應補之人
   一并咨送具奏引
 見補授○雍正五年
諭聞索倫達虎里等處兩年馬匹牲餼多有倒斃豐歉
 不一兵丁生計稍艱著動户部帑銀五千兩交總管
 副都統與將軍公同商酌養育索倫窮苦之人及賞
 給効力兵丁欽此○又議準索倫達虎里生齒日繁
[144-40b]
   額設滿洲副管四人索倫達虎里副管四人不
   敷管束應各增四人遇員闕遴選合例人員引
 見補授○六年覆準捕牲索倫達虎里之驍騎校員
   闕照補授捕牲索倫達虎里副管佐領之例令
   黑龍江將軍遴選應補之人擬定正陪保送到
   院引
 見補授○十一年覆準進貢貂皮之鄂倫椿哈薩竒
   人等别編半佐領設佐領一人領催三人其應
[144-41a]
   補佐領人員令黑龍江將軍擬定正陪保送引
 見補授
   一印信康熙二十五年題準䝉古管旗扎薩克
   及索倫等處總管均照在内都統之制各鑄給
   印信以昭信守○乾隆十二年議準内扎薩克
   六盟長均給與印信○十九年奏準圍塲總管
   鑄給印信左右二翼翼長鑄給闗防
   一軍功
[144-41b]
  國初定䝉古王貝勒貝子公台吉等有軍功者量
   其功之大小議敘身故者一例題請
 賜䘏○順治十八年題準䝉古人有始從其主歸降
   及隨軍嚮導指路有功
 勅給達爾漢號世襲者其頂帶坐褥照䝉古旗員分
   别給與永襲者同都統雖永襲而功少者同副
   都統襲六次五次四次者同叅領襲三次二次
   及止授本身者同佐領○康熙二年題準台吉
[144-42a]
   等有軍功者量功給與爵級有一等功牌六箇
   以上者為一等三箇以上者為二等一二箇者
   為三等有二等功牌二箇以下者槩為四等○
   三十年覆準䝉古雲騎尉非陣亡者不準承襲
   一㑹盟
  國初定每㑹設盟長一人各於所屬三年一次㑹
   盟清理刑名編審丁籍○又定㑹集不到者王
   等罰馬二十匹扎薩克貝勒貝子公等十五匹
[144-42b]
   台吉等十匹以充公用逾期者王以下各按日
   罰馬○又定㑹盟出征圍獵等事不候衆先囘
   者王罰馬十匹扎薩克貝勒貝子公等七匹台
   吉等五匹隨從人罰取所騎之馬○順治元年
   題準㑹盟
 勅書由内閣撰給○康熙八年題準㑹盟未至及因
   事傳召不到者都統罰馬五匹副都統四匹叅
   領三匹佐領二匹驍騎校一匹領催罰騸牛一
[144-43a]
   頭什長罰犙牛一頭至而逾期者都統罰馬四
   匹副都統三匹叅領二匹佐領一匹驍騎校罰
   騸牛一頭領催罰犙牛一頭什長鞭二十七如
   八旗游牧總管及索倫總管不齊集不如期至
   者照䝉古部落副都統例游牧副管索倫副管
   照䝉古部落㕘領例佐領驍騎校領催什長悉
   照䝉古部落佐領驍騎校領催什長例分别罰
   懲○十三年定每年春季扎薩克王貝勒貝子
[144-43b]
   公台吉等各將旗下台吉兵丁㑹集一處令其
   修理器械聽盟長驗看操演○又題準内外各
   扎薩克旗分每年十月一班十二月一班每旗
   各差一人於盟長處聽候○十七年題準遣往
   㑹盟大臣以領侍衛内大臣内大臣散秩大臣
   上三旗一等侍衛八旗都統副都統前鋒䕶軍
   統領各部滿尚書左都御史副都御史内閣學
   士通政使大理卿暨本院堂官職名開列請
[144-44a]
 㫖簡用其隨往官員除本院司官筆帖式外仍選刑
   部司官一人筆帖式一人隨往○又題準奉文
   㑹盟王貝勒貝子公台吉無論管旗不管旗但
   不至者皆罰俸六月無俸之台吉及至而逾期
   之王公等仍照舊例罰馬○又題準凡㑹盟及
   圍塲軍營等處歸時不候衆先囘者不論管旗
   不管旗王貝勒貝子公台吉等皆罰俸三月無
   俸之台吉及隨從之人仍照舊罰馬○雍正六
[144-44b]
   年定内扎薩克及喀爾喀之扎薩克等每㑹著
   選一人為副盟長協同盟長辦事
   一六㑹防秋科爾沁六旗扎賴特旗杜爾伯特
   旗郭爾羅斯二旗共十旗於哲里穆地方為一
   㑹喀喇沁三旗土黙特二旗共五旗於卓索圖
   地方為一㑹敖漢旗翁牛特二旗奈曼旗巴林
   二旗扎魯特二旗阿祿科爾沁旗克西克騰旗
   喀爾喀左翼旗共十一旗於召烏達地方為一
[144-45a]
   㑹烏朱穆秦二旗蒿齊忒二旗蘇尼特二旗阿
   霸垓二旗阿霸哈納爾二旗共十旗於錫林郭
   爾地方為一㑹四子部落旗吳喇忒三旗毛眀
   安旗喀爾喀右翼旗共六旗於烏蘭察布地方為
   一㑹鄂爾多斯七旗於伊克召地方為一㑹○
   乾隆二年議奏内扎薩克六㑹防秋兵丁各備
   牧馬於每年六月該盟長扎薩克等齊備軍器
   兵馬於七月初旬由
[144-45b]
  京師差遣大臣司官前往察閱將六㑹分為二班
   錫林郭爾烏蘭察布伊克召三㑹為一班哲里
   穆召烏達卓索圖三㑹為一班各以大扎薩克
   為盟長各於㑹内均齊豫備自眀歳起每班各
   遣大臣一人司官一人乘驛前往㑹同該盟長
   至扎薩克等處按旗察看奉
 㫖内扎薩克防備牧馬之兵甚屬𦂳要今年即遣大
   臣察看○三年奉
[144-46a]
 㫖内扎薩克六㑹防備牧馬之兵每年遣大臣察閱
  今既連閱二年三四年之後宜加恩䝉古等如何
  賞給之處軍機大臣議奏遵
 㫖議準恭按
聖祖仁皇帝每年施
恩賞給哨圍䝉古扎薩克官兵王貝勒貝子公扎薩克
   台吉等皆按爵秩賞給衣服鞓帶佩刀弓矢撒
   袋等物台吉官員等各賞給大段一疋驍騎校
[144-46b]
   各賞給彭段一疋兵丁各賞給銀三兩或六兩
   不等今六㑹輪行衣服刀矢等物既難逺攜應
   將領兵之王等三人各賞立蟒段一疋襴蟒段
   一疋大段四疋貝勒三人貝子一人公二人各
   賞給蟒段或襴蟒段一疋大段三疋協理台吉
   等十有七人各賞大段一疋官用段二疋閒散
   台吉等二十七人各賞大段一疋管旗都統副
   都統二十二人各賞官用段一疋驍騎校六十
[144-47a]
   五人各賞彭段一疋兵丁萬一千人各賞銀三
   兩應於乾隆五年遣大臣察看之時帶往賞給
   ○五年奉
 㫖内扎薩克六㑹防備兵丁一連三年察閱防備操
  演甚善此次朕施恩賞賚嗣後停止每年遣大臣
  前往間二三年後著理藩院奏請爾等委出王貝
  勒台吉官員眀白降㫖體朕撫䘏伊等之至意各
  將本㑹兵丁仍不時操演
[144-47b]
   一㑹盟儀注凡㑹盟讞獄等事
 制書用寶所遣之大臣齎往至䝉古邊界守邊人偵
   探大臣職名即赴各該王貝勒等處禀告該王
   貝勒等於五里外迎接衆皆下馬序立於道右
   跪候
 制書過隨後乘馬行
 欽差大臣在左迎接之王貝勒等在右迎至駐劄處
   於正中設香案奉差大臣恭奉
[144-48a]
 制書安設案上立於左面右該王貝勒等行一跪三
   叩禮畢跪奉差大臣自案奉
 制書交筆帖式宣讀讀畢奉差大臣奉
 制書仍安案上王貝勒等復行一跪三叩禮奉差大
   臣自案奉
 制書授王貝勒等王貝勒等跪受授伊屬官行三叩
   禮興付掌收
 制書之人王貝勒等與奉差大臣彼此各行兩跪兩
[144-48b]
   叩禮畢虚中奉差大臣居左王貝勒等居右列
   坐
   一軍律
  國初定委令出兵規避者王等罰馬百匹扎薩克
   貝勒貝子公七十匹台吉五十匹所屬全旗均
   不往者按軍法治罪違期約一日不至者王罰
   馬十匹扎薩克貝勒貝子公七匹台吉五匹遲
   誤數日按日倍罰○又定出征將官馬騎瘦者
[144-49a]
   王罰馬三十匹扎薩克貝勒貝子公二十匹台
   吉十匹○又定擅殺降人隠匿者王等罰十户
   扎薩克貝勒貝子公七户台吉五户被人首告
   者王罰馬十匹扎薩克貝勒貝子公七匹台吉
   五匹給出首人令赴願往旗分其為首殺人者
   斬仍罰牲畜三九餘人免死罰三九皆給與降
   人所投之王貝勒等若所投未定則以一半給
   出首人餘入官○又定凡鄰旗有警而不率所
[144-49b]
   屬甲兵速即議征者王罰馬百匹扎薩克貝勒
   貝子公七十匹台吉五十匹○順治三年題準
   若得出征人遺失馬駝各物及逃人者皆收養
   送還隠匿不送者以盜論○十三年題準䝉古
   王貝勒貝子公台吉等遇敵交鋒他旗敗遁一
   旗王貝勒等力戰有禆於他旗者將敗遁旗分
   之王貝勒貝子公台吉各徹出一佐領人丁給
   與力戰之旗他旗皆戰一旗敗遁者將一旗之
[144-50a]
   王貝勒貝子公台吉革去爵秩廢為庶人所有
   佐領人丁盡籍没分給他旗之力戰者若一旗
   之内一半攻戰一半戰郤將戰卻之王貝勒貝
   子公台吉革去爵秩廢為庶人所有佐領人丁
   盡籍没給與本旗之力戰者如一旗内半旗無
   計前進半旗攻戰敗卻將敗郤之王貝勒貝子
   公台吉革去爵秩廢為庶人所有佐領人丁盡
   籍没給與本旗無罪之王貝勒等並賞給王貝
[144-50b]
   勒等之力戰者若各旗未及整備而一旗之王
   貝勒貝子公台吉獨能豫備攻戰者按其功之
   大小獲之多寡分别賞給庶人敗陣者斬將妻
   子畜産籍没或台吉或庶人先入敗敵者賞凡
   曠野交戰王貝勒貝子公等及領兵官弁不按
   隊伍輕入敵陣或見敵兵單少不行問眀擅自
   奔馳者將所乘之馬並此次所獲人口槩行入
   官凡列陣攻戰時須從容縱馬各按隊伍前進
[144-51a]
   若不按隊伍前進尾附他隊或離本伍入他伍
   或他隊皆進立視不前者各按所犯治以籍没
   革罰之罪罪重者斬凡隊伍排齊之後勿得稍
   前稍後如敵未接戰而敗令强騎勁兵追北追
   時王貝勒都統等勿得在前領纛編隊隨踪而
   逐追兵遇伏散追遇衝王貝勒都統等接戰起
   兵時各按纛結隊而行如三三兩兩前後亂行
   囘取什物及酒醉喧譁争鬭者隨見隨懲夜間
[144-51b]
   勿得髙呼勿得鳴螺仍各將條誡紀律申諭所
   管兵隊其有一二人離隊行走者拏送該旗王
   貝勒都統處罰騸牛一頭行兵之際有一二人
   離伍搶掠被害者將妻子入官該管官治罪失
   火者斬不許拆毁廟宇不許妄殺平人抗拒者
   擊投順者撫其俘獲之人勿得剥取衣服拆散
   夫婦至不堪俘獲者亦勿得傷害剥取衣服俘
   獲之人勿令看守馬匹凡出征王貝勒等務平
[144-52a]
   定地方救濟生民嚴禁官兵不許搶掠不許陷
   害良民平定之日升賞若縱兵搶掠指民為賊
   妄行殺戮者從重治罪與敵人合戰時有將墮
   馬之人救出與以馬騎者公以下副都統以上
   酬馬十匹㕘領輕車都尉以下六匹庶人二匹
   均於墮馬人名下取給○康熙十三年定扎薩
   克王貝勒等不整理軍器至期㑹之處察出何
   旗兵丁器械殘毁惡劣即將本旗該管扎薩克
[144-52b]
   罰俸六月台吉之兵丁人等器械殘毁惡劣罰
   牲畜五其盔尾甲背無名牌軍器自馬絆以上
   無名牌者罰牲畜三馬不烙印不繫名牌者罰
   㸬牛一頭梅針大箭兎叉骲箭上無名字者罰
   犙牛一頭各給拏獲之人○又題準官員擅殺
   投降人者為首絞餘人革職罰三九○十五年
   題準差出從征官員規避者革職罰三九交與
   該管王等仍令充兵押赴出征領催兵丁人等
[144-53a]
   鞭一百仍遣往軍前○又定軍兵有犯邊者王
   貝勒貝子公台吉等無論管旗不管旗各將户
   口收斂一面率領合屬兵丁速赴侵犯之處一
   面行文鄰近旗分即領兵公同救援齊集後共
   商進討若於侵犯之處不速赴集及鄰近旗分
   之王等奉調不即領兵赴援者皆革爵○又定
   凡奉差出兵之王扎薩克王貝勒貝子公台吉
   等不親身前往者革爵仍令從軍不全將旗人
[144-53b]
   帶往者以軍法論於所期約地方一日不到者
   罰俸三月二三日不到者六月四日不到者九
   月五日以上者一年○又定奉文出兵將官馬
   騎瘦者王貝勒貝子公台吉無論管旗不管旗
   皆罰俸六月無俸之台吉仍照例罰馬十匹
   一製買騎仗順治七年題準䝉古人偷賣馬匹
   被人執送者以其半給執送之人○康熙二年
   題準䝉古人買軍器帶往者令扎薩克王貝勒
[144-54a]
   貝子公等詳開某佐領下某人買何器械數目
   若干具文差官報院不差官不詳開者不準給
   出口信票○五年題準擅以甲胄弓矢軍器賣
   與喀爾喀厄魯特等及給親戚者王罰馬百匹
   貝勒貝子公七十匹台吉五十匹再䝉古人來
   京不呈眀本院私買軍器帶回者王等罰三九
   台吉都統副都統㕘領佐領䕶衛官員皆罰一
   九庶人鞭八十○十一年題準䝉古王貝勒貝
[144-54b]
   子公等欲向歸化城買馬駝者報院轉奏請
 㫖本院給印文令往不得擅行○十二年題準公主
   郡主王貝勒額駙等向歸化城買馬駝者將差
   往人數報院題眀不得多差○又定内外扎薩
   克䝉古等甲胄弓矢軍器不得賣與俄羅斯厄
   魯特倘有違禁私行售賣及送給親戚者或被
   拏獲或被首告無論管旗不管旗王貝勒貝子
   公扎薩克台吉等皆罰俸一年無俸之台吉罰
[144-55a]
   馬五十匹庶人犯者為首絞監候家産牲畜盡
   行籍没為從鞭一百罰三九牲畜所籍没畜産
   及罰取牲畜咸賞給拏獲首告之人如奴僕首
   告家主者將首告之奴僕開户聽其擇主○雍
   正十年定内外扎薩克等滋生壯丁編設佐領
   或修補損壊器械該扎薩克具保用印文來京
   製買軍器所買之物不多者本院即給與信票
   令其出口若所製軍器多至成具者本院請
[144-55b]
 㫖令其製買○乾隆六年議準嗣後各扎薩克有印
   文來買軍器者酌量該旗佐領豫行具奏給票
   將所買之數覈對若已足該旗佐領需用之數
   暫不準買至於實不堪用之時具文再買如原
   未買足或察閱軍器大臣令其改換亦著具印
   文買補甲胄弓撒袋刀槍過二十副鳥槍過十
   桿硝硫黄過三十斤箭過千枝者皆為成具請
 㫖之後給與出口信票不及前數者由院行文兵部
[144-56a]
   給票若各扎薩克製買本身需用之物除鳥槍
   硝硫黄等物外弓矢刀勿得禁○又定製買軍
   器浮於票數或浮於入邊原數被獲者不論管
   旗不管旗王貝勒貝子公扎薩克台吉等皆罰
   俸六月閒散台吉管旗都統以下驍騎校以上
   罰牲畜一九庶人鞭八十多帶軍器入官
   一優䘏康熙十九年題準䝉古四等台吉以上
   遣往統兵陣亡者照都統例給陣亡優䘏銀其
[144-56b]
   餘官兵陣亡傷殘病故應賞䘏銀均照内例給
   與
   一比丁
  國初定䝉古壯丁年六十歳以下十八歳以上者
   皆編入丁册有疾者除之每三丁共一驍騎遇
   有出征等事以二丁差遣一丁留家○又定䝉
   古壯丁三年一次編審有隠匿者將所隠之丁
   入官隠至十户者管旗王貝勒等按罰一户出
[144-57a]
   首人令改附願往旗分○順治四年題準審丁
   時數目開載不全後雖聲眀仍以隠丁論○十
   二年題準首隠丁者準在編審之年首告越二
   三年後首告者不準○康熙五年題準䝉古編
   審丁册照戸部例詳開具題○十三年題準䝉
   古各扎薩克三年一次編審壯丁如有隠匿將
   所隠之丁仍造入丁册隠至十人者將管旗之
   王貝勒等各罰俸三月都統副都統罰三九㕘
[144-57b]
   領佐領罰二九驍騎校罰一九均給與首告人
   領催什長各鞭八十誣告隠丁者鞭一百罰三
   九○又定歸化城等處無王貝勒管旗如有隠
   丁者都統副都統各罰牲畜五九㕘領罰三九
   佐領革職罰二九驍騎校革職罰一九均給與
   首告人首告人及所隠之丁仍各留舊佐領若
   所隠之丁繫䝉古家奴賞給兩旗内官員為奴
   ○十八年題準出首隠丁之子弟在所隠内者
[144-58a]
   均準於旗内聽所欲往○二十二年題準屬下
   奴僕出首本主隠丁者照例於旗内聽所欲往
   擇主若出首他人不許出戸仍將所罰牲畜給
   與○二十九年覆準比丁之年傳示四十九旗
   著該管王貝勒都統以下什長以上按佐領察
   覈分户比丁造具丁數印册令協理旗務台吉
   㑹同都統送院限十月内齎到○又覆準遇比
   丁之年索倫等處人丁亦照四十九旗之例察
[144-58b]
   眀造册令總管送院於十月内齎到○四十四
   年覆準嗣後出首隠丁之人照例準其出戸令
   於貧窮之台吉内擇主
   一隨丁順治五年題準䝉古親王給壯丁六十
   名郡王五十名貝勒四十名貝子三十五名公
   三十名固倫額駙四十名和碩額駙三十名多
   羅額駙二十名以供役使○九年題準䝉古台
   吉及喀喇沁土黙特塔布囊一等者給壯丁十
[144-59a]
   有五名二等十有二名三等八名四等四名○
   康熙三年題準䝉古都統給壯丁四名副都統
   二名均於本旗内選給㕘領佐領共一名均於
   本佐領内選給○又定都統副都統㕘領佐領
   等於所屬人内補授者照例給與隨丁以供役
   使若於台吉内補授者本身既有隨丁不必重
   給○十一年題準額駙等所役兵丁雖額駙身
   故亦不裁汰○四十四年覆準定例台吉等各
[144-59b]
   有隨從附丁既令遴選台吉等補授都統佐領
   等職仍將台吉等原有附丁隨侍行走嗣後不
   得更以驍騎為從役
   一陪嫁順治初年定䝉古親王之女照内親王
   之女郡主陪嫁除乳母夫婦外侍女八人閒散
   五戸郡王之女照内郡王之女縣主陪嫁除乳
   母夫婦外侍女七人閒散四戸貝勒之女照内
   貝勒之女郡君陪嫁除乳母夫婦外侍女六人
[144-60a]
   閒散三戸貝子之女照内貝子之女縣君陪嫁
   除乳母夫婦外侍女五人閒散兩戸鎮國公之
   女照内鎮國公之女鄉君陪嫁除乳母夫婦外
   侍女四人閒散兩戸輔國公之女照内輔國公
   之女鄉君陪嫁除乳母夫婦外侍女三人閒散
   兩戸台吉之女照内鎮國將軍輔國將軍之女
   陪嫁屬下人不得過一對家下人不得過三對
   再台吉等嫁女既受有聘禮不得比照内鎮國
[144-60b]
   將軍輔國將軍之例不陪侍女應增侍女二人
   以上陪嫁人數或無力從減及乳母夫婦可否
   陪嫁之處各聼其便○康熙二十一年題準公
   主郡主等陪嫁人許其守墓及補䕶衛並閒散
   使令不得充補驍騎
   一守墓順治九年題準䝉古親王守墓人十戸
   郡王八戸固倫公主與郡王同貝勒貝子各六
   戸和碩公主郡主與貝勒同鎮國公輔國公各
[144-61a]
   四戸郡君與鎮國公同縣君鄉君與其夫同其
   大臣䕶衛及曾經出征効力之人不許守墓
   一族長康熙四十四年覆準䝉古台吉等不立
   族長無所統屬應每族各設族長稽察本族内
   &KR1196酒行兇等事
   一什長
  國初定䝉古地方每十家設立一長令其稽察約
   束如不設立什長該王罰馬十匹扎薩克貝勒
[144-61b]
   貝子公等七匹台吉五匹○又定不設立什長
   者扎薩克王貝勒貝子公台吉等各罰俸三月
   ○乾隆十三年議準䝉古地方民人寄居者日
   益繁多賢愚難辨應令差往之司官及該同知
   通判各將所屬民人逐一稽考數目擇其善良
   者立為鄉長總甲牌頭専司稽察遇有踪跡可
   疑之人報官究治遞回原籍該司官同知通判
   每年於春秋二季將所屬民人姓名造成一簿
[144-62a]
   並飭取具鄉長總甲牌頭各無容留匪類甘結
   存案此内有作姦犯科之人視其所犯輕重將
   鄉長等分别治罪其托名傭工之外來民人一
   槩逐回如實繫親戚骨肉倚頼為生者即取具
   容留之人甘結後有過犯一并治罪○又議準
   䝉古民人借耕種為由互相容留恐滋事端嗣
   後䝉古部内所有民人民人村中所有䝉古各
   將彼此附近地畝照數換給令各歸其地此内
[144-62b]
   惟土黙特貝子喀喇沁郡王喀喇沁貝子扎薩
   克塔布囊等四旗民人雜處已久一時難以分
   移應令扎薩克㑹同司官同知通判等漸次清
   理○又議準喀喇沁三旗自康熙年間呈請内
   地民人前往種地每年由戸部給與印票八百
   張逐年換給見今民人前往者衆此項印票竟
   成具文應行停止嗣後責令司官暨同知通判
   等察眀種地民人確實姓名見在住址及種地
[144-63a]
   若干一戸幾口詳細開注給與印票貿易民人
   亦一例察給仍令鄉長總甲牌頭等於年終將
   人口增減之數報官察覈換給印票
   一立嗣
  國初定䝉古人無子者將所有家産給本主○順
   治十五年題準䝉古人身殁無子者令其兄弟
   承受産業○十八年定䝉古人恐身後無嗣於
   身在時具保呈眀該扎薩克王貝勒貝子公等
[144-63b]
   將族中兄弟之子撫養為嗣者準其承受家産
   如抱養遺失之子及異姓之子家奴之子均不
   準承受家産若身在時並無養子者將家産令
   其族人承受倘族中並無兄弟之子身在時曾
   呈眀該旗收養異姓之子為嗣者亦準其承受
   家産若身故後同姓中尚有可繼之人而其妻
   收養異姓之子為嗣者不準承受家産再正妻
   無子將妾所生之子養為己子者其生子之妾
[144-64a]
   不得嫁賣嫁賣者其子不得為嗣若身故之後
   既無近族又無養子將家産交與該旗王貝勒
   等以充公用○又定䝉古人乏嗣有欲收養他
   人之子為嗣者並令呈報該旗王貝勒及都統
   等注册準其收養仍造入本旗本佐領下丁册
   倘不行呈報擅自收養者即將所養子徹出交
   回本家
   一婚姻
[144-64b]
  國初定䝉古庶人結婚聘禮給馬五牛五羊五十
   踰數多給者入官聘定後壻故全還女故還半
   如聘定之女其壻憎嫌不娶者不還聘禮○又
   定䝉古人結親行聘者改為馬二牛二羊二十
   不得多給違者將多給之牲畜罰取入官少給
   者勿禁若聘定之後其壻病故將所給牲畜退
   回男家其女故者給還一半如女家欲退還其
   壻不願收回者聽再男女婚姻各有其時如議
[144-65a]
   定之女男家遲延不娶致及笄未嫁者聽女家
   於願婚處别嫁○順治十四年題準凡出妻其
   陪嫁之物已經用完者不準賠償見今什物盡
   給該婦收回○康熙十八年題準台吉等擅與
   喀爾喀厄魯特結婚姻來往者革去爵秩不準
   承襲所屬人全給其近族兄弟除妻子外家産
   牲畜皆入官所屬人隨往者各鞭一百罰牲畜
   三九將所屬人之女遣令隨嫁女之父不向扎
[144-65b]
   薩克王貝勒處呈眀者鞭一百所遣送嫁屬人
   不自呈眀者亦鞭一百失察之卡倫官革職籍
   其家兵丁鞭一百罰三九若將所遣送嫁人誤
   以為逃人解院者扎薩克王等罰牲畜五九○
   二十二年題準王以下至閒散䝉古違禁與喀
   爾喀厄魯特唐古忒巴爾虎等貿易結親者照
   定例治罪其四十九旗協理旗務人等及歸化
   城二旗都統至閒散䝉古量其品級治罪歸化
[144-66a]
   城都統副都統管理索倫總管等各罰馬五十
   匹副管等各罰五九皆入官佐領以下至領催
   什長等有犯皆照䝉古例治罪○又定王貝勒
   貝子公台吉等聘定之婦有乘間謀娶及女家
   悔婚别嫁者繫王各罰十戸貝勒貝子公七戸
   台吉五戸聽原聘之夫家簡取不論己未成婚
   並將其婦離異給與本夫○又定䝉古人將他
   人聘定之婦乘間謀娶或女家悔婚别嫁者繫
[144-66b]
   官罰三九牲畜常人罰一九仍將其婦離異給
   與本夫將所罰牲畜一并給與○又定凡内地
   民人出口於䝉古地方貿易耕種不得娶䝉古
   婦女為妻倘私相嫁娶察出將所嫁之婦離異
   給還母家私娶之民照内地例治罪知情主婚
   及説合之䝉古人等各罰牲畜一九
   一徴收順治初年定䝉古王台吉等每年徴收
   所屬有五牛以上及有羊二十者並收取一羊
[144-67a]
   有羊四十者準取二羊雖有餘畜不得增取有
   二羊者準取米六鍋有一羊者準取米一鍋其
   進貢㑹盟游牧嫁娶等事視所屬至百戸以上
   者準於什長處取一牛一馬之車有三乳牛以
   上者準取乳油一肚有五乳牛以上者準取乳
   酒一缾有百羊以上者準增取氊一條濫徴者
   罪之○雍正六年議準歸化城徴收貿易馬畜
   税銀自康熙五十四年經議政大臣議覆令歸
[144-67b]
   化三站每季買馬十五匹備用軍需竢告竣之
   時將用過税銀覈實報銷計自康熙五十五年
   至雍正二年共買過馬三百有七匹用過銀二
   千二百七十八兩有竒合算相符應準題銷再
   此項徴收税銀自康熙四十二年始有案可稽
   自四十二年至雍正五年共收過銀二萬二百
   五十四兩有竒除買馬用過銀二千二百七十
   八兩外應存銀一萬七千九百七十五兩四錢
[144-68a]
   有竒皆因修理倉厫文廟教塲橋梁渡船買給
   站丁䝉古帳房應付厄魯特等廩給羊隻並製
   辦駝屉麻繩紙張等項用去除照册覈銷外嗣
   後每年所收税銀買用物件均合時價製辦不
   得浮冐仍照前將一年所收若干用過若干之
   處造具四柱清册報院○乾隆十七年奏準八
   溝東西二街税銀於乾隆十四年奏準交地方
   官徴收東街所徴各項税銀每年賞給喀喇沁
[144-68b]
   扎薩克王等養贍窮乏䝉古今該扎薩克呈報
   東西二街税銀該地方官徴收多寡不一請將
   賞給東街税銀仍照舊例交該旗自行徴收其
   事難行惟是各處收税均設専官經理今八溝
   初定收税章程交地方官永逺辦理二街税銀
   難免參差䝉古人心亦不能遵服此項税銀應
   將地方官徴收之處停止於本院司官内簡選
   幹員擬定正陪引
[144-69a]
 見於十分内賞給該旗二三分以為養贍䝉古之用
   ○又奏準八溝東西二街税銀令本院司官前
   往徴收一年更代應照駐劄三座塔辦事之例
   每年廩給銀三百六十兩並令該督於八溝地
   方設立衙署召募胥隸以供差遣仍照例鑄給
   管理八溝等處税務闗防○十八年奏準塔子
   溝一帶地方耕種貿易聚集民人甚多塔子溝
   税務應令八溝收税司官兼理一例徴收再簡
[144-69b]
   選筆帖式一人前往塔子溝駐劄協辦税務其
   收税司官原議每日廩給銀一兩實不敷用今
   酌定司官日給銀二兩筆帖式日給銀一兩均
   一年更代至塔子溝每年所收税銀如何分賞
   該扎薩克俟報到之日再行具奏請
 㫖○二十一年覆準烏蘭哈達三座塔司官照八溝
   之例兼司𣙜税事務○二十五年覆準多倫諾
   爾貨物較前雖增與八溝情形逈别茶布等項
[144-70a]
   俱自張家口販往毋庸重復徴税惟自庫倫恰
   克圖換回貨物及自
  盛京前來貿易者均由䝉古地方行走此内四項
   牲畜業經於乾隆十五年設税起徴而皮張等
   物未有徴税之例除販往别售者仍聽各賣處
   照例納税外其在多倫諾爾售賣者應一例徴
   收落地税再克西克騰木植未進口者向不納
   税而見在多倫諾爾民居商販日漸繁多盖房
[144-70b]
   製器在在皆須木料且自上都河至潘家口一
   帶地方遼濶易於偷運亦應仿照口内之例徴
   收木税所有議增前項税課自乾隆二十六年
   為始即令原奏之該御史前往多倫諾爾㑹同
   該管同知就近試收據實册報竢一二年後辦
   有章程定額題報○二十六年題準歸化城税
   務改歸殺虎口監督兼管○又議準歸化城為
   䝉古商民輻輳之處所有煙油酒三項及皮張
[144-71a]
   雜貨等物皆應歸入落地税内照例徴收其駝
   馬牛羊除進口外若繞道趕往他省售賣者亦
   應一例徴税以防透漏至於鐵器不許出口原
   指軍器及可以置造軍器之鐵而言若種地農
   具及平常日用器皿給票騐放毋許守口官弁
   刁難勒索亦應照例收税再四項牲畜到歸化
   城每價銀一兩徴制錢八文向繫土黙特䝉古
   徴收作為公費今既歸入正額仍令土黙特等
[144-71b]
   照每年應用之數具領闗支該監督於任滿時
   一并造册報覈
   一田宅順治七年題準外藩䝉古每十有五丁
   給地廣一里縱二十里○乾隆十三年議準民
   人所典䝉古地畝應計所典年分以次給還原
   主土黙特貝子旗下有地千六百四十三頃三
   十畝喀喇沁貝子旗下有地四百頃八十畝喀
   喇沁扎薩克塔布囊旗下有地四百三十一頃
[144-72a]
   八十畝其餘旗下均無民典之地以上地畝皆
   繫䝉古之地不可令民占耕應令扎薩克等察
   眀某人之地典與某人得銀若干限定㡬年詳
   造清册送該同知通判辨理照從前歸化城土
   黙特䝉古徹回地畝之例價在百兩以下典種
   五年以上者令再種一年徹回如未滿五年者
   仍令民耕種竢屆五年再行徹回二百兩以下
   者再令種三年竢年滿徹回均給還業主○又
[144-72b]
   議準民人在䝉古地方租種地畝賃住房屋務
   令照原議數目納租交價倘恃强拖欠或經扎
   薩克行追或經業主房主舉告差往之司官及
   同知通判等即為承追欠至三年者即將所種
   之地所賃之房徹回别行召租○又議準䝉古
   台吉官員喇嘛皆稱殷實惟在下兵丁貧乏者
   多此等殷實之人每倚恃已力將旗下公地令
   民人開墾有自數十頃至數百頃之多占據取
[144-73a]
   租者是以無力䝉古愈至困窮應令殷實之扎
   薩克台吉官員公主郡主等陪嫁内監及番僧
   等地内酌撥三分之一各與本旗窮苦䝉古耕
   種仍量其家口多寡分給地畝並將撥出數目
   造册報院嗣後仍有開墾旗下公地强霸窮人
   地畝者從重治罪○十四年覆準喀喇沁土黙
   特敖漢翁牛特等旗除見存民人外嗣後毋許
   再行容留民人增墾地畝及將地畝典給民人
[144-73b]
   其如何委官廵察等事由院間年一次簡選才
   能司官二人自次年為始將喀喇沁土黙特等
   旗分為兩路馳驛前往㑹同該同知通判並駐
   劄辦理䝉古民人事務之官廵察該扎薩克䝉
   古等若再圖利容留民人開墾地畝及將地畝
   典給民人者照隠匿逃人例罰俸一年都統副
   都統罰三九佐領驍騎校皆革職罰三九領催
   什長等鞭一百其容留居住開墾地畝典地之
[144-74a]
   人亦鞭一百罰三九所罰牲畜賞給本旗効力
   之人並將所墾所典之地徹出給與本旗無地
   之窮苦䝉古其開墾地畝以及典地之民人交
   該地方官從重治罪遞回原籍該管同知通判
   交該部察議其八旗游牧察哈爾種地居住民
   人亦交與稽察喀喇沁等處官員㑹同各該總
   管及同知通判等一并稽察若有容留増墾地
   畝及典與民人等事即將墾種典地之䝉古民
[144-74b]
   人等交與該總管嚴行治罪民人遞回原籍其
   並不實力稽察之該管官亦一并交部議處○
   十八年覆準圍塲内増設兵丁賞給官房地畝
   免其納糧每兵丁一名賞給地一頃二十畝令
   其耕種度日○又覆準圍塲地方新増駐防兵
   丁内多呼岱口後興安等處地冷霜早耕種無
   益應將鑲黄正黄正紅三旗兵丁改賞牲畜每
   兵丁一名給乳牛三頭每乳牛三十頭各給犍
[144-75a]
   牛一頭羊三十隻令其永逺孳生以資養贍
   一游牧
  國初定越境游牧者王罰馬十匹扎薩克貝勒貝
   子公七匹台吉五匹庶人罰牛一頭○又定越
   自己所分地界肆行游牧者王罰馬百匹扎薩
   克貝勒貝子公七十匹台吉五十匹庶人犯者
   本身及家産皆罰取賞給見證人○康熙元年
   題準各部䝉古不得越旗畋獵○十九年題準
[144-75b]
   䝉古扎薩克王貝勒貝子公台吉等有因本旗
   地方無草欲移住相近旗分及卡倫内者於七
   月内來請由院委官踏勘勘實準行若所居地
   方生草茂盛甚於所請之處者將妄請之扎薩
   克議處至他月來請者槩不準○四十七年覆
   準鄂爾多斯貝勒所屬䝉古人等游牧地方嗣
   後於黄河西河之間柳延河之西所有柳墪剛
   柳墪房塾西墪均以西臺為界自西臺之外插
[144-76a]
   漢拖輝處暫許䝉古游牧至寧夏平羅營一帶
   地方人民原於插漢拖輝採取柴薪令限一月
   内採取五次其採取時給與號牌令人監管來
   往之人并令該地方官嚴察○五十一年議準
   插漢拖輝地方前於四十七年暫給䝉古游牧
   今居民不便耕耨若久雜處必至争訟嗣後以
   黄河為界永禁游牧○雍正五年議準越自己
   所分疆界肆行游牧者王貝勒貝子公台吉等
[144-76b]
   無論管旗不管旗皆罰俸一年無俸之台吉及
   庶人犯者仍照例罰取牲畜
   一卡倫康熙十三年題準䝉古汛地各設卡倫
   以資防守若有空誤卡倫者佐領革職罰三九
   驍騎校革職罰二九兵丁鞭一百如擅離汛地
   佐領驍騎校皆革職兵丁鞭八十本身器械闕
   少者佐領驍騎校各罰二九兵丁鞭八十佐領
   驍騎校失察本卡倫人闕少器械者各罰一九
[144-77a]
   ○十五年題準賊入卡倫竊盜牲畜追賊被殺
   同往兵丁退縮不戰者各鞭一百罰三九牲畜
   給被殺人妻子○二十年題準在卡倫參領不
   發遣兵丁各防汛地及佐領驍騎校不在各汛
   地擅往參領處同住或在汛地而馬匹被盜者
   參領佐領皆革職罰三九驍騎校革職罰三九
   領催兵丁鞭八十廵邏兵丁鞭一百○二十九
   年覆準卡倫接連邊外方得整齊除索倫達虎
[144-77b]
   里五卡倫相連不必那移外杜爾伯特郭爾羅
   斯二旗卡倫原設哈達雅地方與黙爾根村莊
   相近應移於席令吉齊河山頂安設其扎賴特
   三卡倫亦近索倫游牧之處應將東頭卡倫移
   於柴河北山頂安設中卡倫移於伊罕克勒河
   山頂安設西卡倫移於庫哷勒齊山頂安設至
   科爾沁三卡倫坐落内地與各處窵逺應將東
   卡倫移於哈布齊河山頂安設中卡倫移於納
[144-78a]
   哈拜齊扎爾漢山頂安設西卡倫移於哈嘛爾
   口北山頂安設○四十四年題準自歸化城至
   殺虎口方二百里前經安設六處卡倫今按殺
   虎口歸化城之間有東西兩路東路嶺隘河多
   雨雪時行走甚難應將所設六卡倫徹去西路
   平穏應於束爾昆東口安設二十戸為驛再額
   倫布塔處將土黙特人安設二十戸喀拉巴拉
   克郎孫處將鑲藍旗游牧察哈爾人安設二十
[144-78b]
   戸共六十戸委官三人令其管轄往還廵察以
   便公差
   一防察順治七年題準䝉古人出境必於本旗
   都統禀眀違者將失察之都統副都統參領佐
   領什長一併議處○雍正六年定䝉古王貝勒
   貝子等有前往五臺山誦經禮拜者隨往之人
   王不得過八十人貝勒貝子不得過六十人均
   照例給與進口印票○又定内外各扎薩克䝉
[144-79a]
   古皆令由山海闗喜峯口古北口獨石口張家
   口殺虎口出入入闗口時均告眀該管官弁詳
   記人數出闗口時仍令察對原數放出若有置
   買物件報院轉行兵部給與出邊執照除此六
   邊口外别處邊口不準行走
   一捕逃
  國初定外藩逃人被獲者罰逃人之主一牛給拏
   獲之人逃人鞭一百窩隠逃人者罰牲畜一九
[144-79b]
   給逃人之主窩主之什長罰牲畜一九給逃人
   之什長○又定外藩䝉古全旗逃者不拘鄰近
   與否即刻往追以軍法從事若王等不追者罰
   馬百匹扎薩克貝勒貝子公七十匹台吉五十
   匹○又定王貝勒等遇有他處逃來之人於二
   日内將為首逃來者解院若過二日王罰馬十
   匹兼扎薩克貝勒貝子七匹貝勒貝子五匹○
   又定帶弓矢逃者二十人以下止令本旗追捕
[144-80a]
   二十人以上並令鄰旗扎薩克王貝勒等量逃
   人多寡備馬匹行糧窮其所往若不𦂳追王罰
   馬二十匹貝勒貝子公十五匹台吉十匹中道
   而返者為首罰牲畜一九餘各罰牲畜五匿逃
   不速題報者王罰馬十匹貝勒貝子公七匹台
   吉五匹○又定見逃故縱者王等罰十戸扎薩
   克貝勒貝子公罰七戸台吉罰五戸庶人罰牲
   畜三九○又定卡倫官兵疎縱逃犯及追趕不
[144-80b]
   力者佐領罰三九驍騎校二九皆革職領催革
   役鞭一百罰牲畜五驍騎鞭一百○又定凡捕
   逃人與逃人鬭死者逃人如有奴僕償還一人
   並罰給牲畜三九○又定䝉古買人出邊者永
   行禁止○順治五年題準䝉古王貝勒等所屬
   人有私來内地者一槩發還○又議準食俸之
   扎薩克王貝勒貝子公等失察窩留逃人者罰
   俸一年○又題準䝉古地方有流離散失游食
[144-81a]
   餬口賣身年久之疏逺族人懇求歸宗者均不
   準行倘於住久之旗逃赴别旗即著逐回别旗
   不即逐回者照窩逃論逃人亦鞭一百仍發回
   原住之旗○康熙五年題準他處逃來之人至
   各卡倫者卡倫人即送至所投王貝勒處○又
   題準與逃人鬭死者逃人如無奴僕向逃人原
   主扎薩克王貝勒等取三九賞給○十三年題
   準出卡倫逃往外國之人如追時不曾抗拒者
[144-81b]
   被獲之日將為首一人斬餘絞若持兵抗拒皆
   斬逃往外國被執送曾拒捕傷人者斬未傷人
   者鞭一百交還原主逃而未傷人自還者免罪
   交原主○十六年題準追殺率先逃走之人即
   以其人家産牲畜給之不更給賞如逃人無畜
   産可給者卡倫佐領賞給蟒段緣領段袍一件
   段三疋布二十疋驍騎校賞給糚段緣領段袍
   一件段二疋布十五疋驍騎賞給段一疋布十
[144-82a]
   疋○又定他處逃來之人不於二日内解院者
   王貝勒貝子公台吉等皆罰俸三月無俸者仍
   照例罰馬○二十六年覆準䝉古四十九旗及
   索倫達虎里等將内地民人及滿洲家下逃人
   窩留以為奴僕子孫妻妾者甚多嗣後䝉古等
   雇内地民人耕種之處永行禁止凡邊外生事
   流民及旗下家奴逃人交與各該管扎薩克各
   旗佐領不時嚴加緝捕送院照例從重治罪窩
[144-82b]
   留内地逃民之窩主繫官革職鞭一百罰牲畜
   三九閒散鞭一百亦罰三九將此所罰牲畜皆
   給拏獲之人若該扎薩克所管人等不加嚴察
   經院察出或被旁人出首將窩隠正犯照例治
   罪出首之人奴僕開為正戸閒散人從窩主罰
   出牲畜三九給與失察之該扎薩克及協理旗
   務台吉等皆罰牲畜九九都統副都統叅領等
   罰五九佐領驍騎校皆革職罰三九皆入官領
[144-83a]
   催什長等各鞭一百○三十二年覆準俄羅斯
   尼卜楚城守尉送回逃人二名著理藩院行文
   嘉奬並咨黑龍江將軍嗣後有伊處逃人潛住
   索倫等處者察出奏
 聞遣回○又覆準凡無票私自出口之民被獲杖一
   百其妻及未分居之子安插山海闗外遼陽等
   處○五十一年覆準喀爾喀因前噶爾丹之亂
   失散人口若於㑹集處未經收回之人離居已
[144-83b]
   久均在各旗分編佐領載入丁册難以給還嗣
   後有懇請歸族等事概不準行如從久住地方
   逃往别處者追回照逃人例治罪有不追回隠
   匿者照隠匿逃人律治罪曉諭各旗内外衆扎
   薩克八旗游牧察哈爾各旗下永著為例○又
   覆準鄂爾多斯七旗内有賣去壯丁附丁及驍
   騎人口逃散餬口甚多委官察眀棄賣逃亡是
   實該管王貝勒貝子等罰俸三年協理台吉等
[144-84a]
   罸三九都統副都統等罰二九其前未協理旗
   務至補授後不察眀呈報之台吉等罰一九本
   旗未賣人丁聽屬下逃散不能收養者貝勒罰
   俸年半協理台吉等罰二九都統副都統罰一
   九其擅賣人丁之台吉罰二九台吉已故者其
   妻罰一九擅賣人丁之驍騎校鞭一百驍騎校
   已故其妻罰牲畜五若買主有籍貫姓名者行
   文該管扎薩克及地方官追還人丁交該旗收
[144-84b]
   領不給原價無籍貫姓名者行文内扎薩克衆
   喀爾喀及沿邊神木等處槩行嚴察限一年送
   還如一年内不能察交或被告發將該管扎薩
   克官員等治罪其察出送還者該旗收領行文
   報院嗣後各旗養育人丁不時嚴察若再有賣
   去壯丁及逃散人口者將該扎薩克經管之人
   皆從重治罪
   一驛站康熙二十八年題準殺虎口距歸化城
[144-85a]
   二百餘里驛站勞苦原設胡齊特口之四十戸
   驛站與鑲藍旗甚近殊屬無用應移於歸化城
   中間酌量安設○三十一年
諭䝉古各旗按地方形勢動用部帑設立驛站中間相
 去百里察貧人給與役食應差竢年例朝覲王等來
 時議奏欽此遵
㫖議準各䝉古地方皆應安設驛站以便公務除二土
   黙特奈曼喀爾喀左翼科爾沁二郡王等六旗
[144-85b]
   由山海闗邊外行走二郭爾羅斯杜爾伯特等
   三旗在黑龍江大路此九旗無庸安設驛站外
   自喜峯口至扎賴特十九旗為一路計程千六
   百餘里見有管城二驛除此二百里應安設十
   四驛自古北口至烏朱穆秦七旗為一路計程
   九百餘里有鞍子村江鄉十八里臺諸驛除此
   三百里應安設六驛自獨石口至蒿齊忒七旗
   為一路計程六百餘里應安設六驛自張家口
[144-86a]
   至四子部落五旗為一路計程五百餘里應安
   設五驛又自張家口至歸化城六旗計程六百
   餘里應安設六驛仍為張家口一路自殺虎口
   至吳喇忒七旗為一路計程九百餘里見有二
   驛除此二百里應安設七驛又自歸化城至鄂
   爾多斯二旗計程八百餘里應安設八驛仍為
   殺虎口一路各路驛站均於水泉形勢之處安
   設○雍正六年議準自張家口以至歸化城前
[144-86b]
   因噶爾丹之役設立庾吉昭化塔拉布拉克穆
   海圖和林郭兒等五站今應裁汰一切文移交
   軍臺遞送○乾隆十四年
 諭哨鹿圍塲邊口設有䝉古驛站穿行圍塲之地不
  無驚擾此等驛站原為遞送院文於扎薩克而設
  無甚𦂳要事件若移設圍塲之外不過繞道一二
  日應於圍塲外何處設立察眀議奏欽此遵
 㫖議準五十家驛站移於圍塲界外妺兒嶺東溝安
[144-87a]
   設此内有伊等原種地畝應指定地方照數撥
   給毋許容留民人令伊等自行墾種
   一驛官康熙三十一年議準喜峯口古北口獨
   石口張家口殺虎口等五路每路設管驛䝉古
   員外郎一人令各掌闗防與在京員外郎一例
   較俸升轉每路設筆帖式二人八年期滿更代
   照常給與俸禄每驛設領催一人凡管驛各官
   若有侵欺怠玩以及驛馬損傷者題㕘治罪○
[144-87b]
   三十二年覆準喜峯口獨石口張家口殺虎口
   驛站前因未設専管之人暫令闗口守備把總
   等管理今每路各設専官凡䝉古往來事件應
   専委辦理以歸畫一惟古北口一路更屬𦂳要
   已特設管站同知一人嗣後站務著該管員外
   郎與同知㑹同辦理○五十八年裁張家口滿
   洲筆帖式二人設䝉古筆帖式一人専司臺站
   文移案件○六十年題準自屯兵以來驛站勞
[144-88a]
   苦恐䝉古力不能勝貽誤事機特簡大臣一人
   總統驛站○雍正四年議準驛站員外郎所管
   皆䝉古人從前皆由各部院司官内選除嗣後
   應由本院選賢能司官補授○五年議準殺虎
   口獨石口兩路筆帖式亦照張家口之例各専
   設䝉古筆帖式一人○七年裁古北口驛站筆
   帖式一人○十二年議定張家口等五邊管驛
   站官員闕於雍正四年改從本院司官内簡選
[144-88b]
   遣往若將賢能之人選委則本院辦事緊要差
   務人不敷用若將㝷常之人委往又與驛站無
   益應將五路管驛站員外郎均定為三年一換
   再張家口古北口殺虎口獨石口四驛各委筆
   帖式一人惟喜峯口筆帖式二人應裁去一人
   以歸畫一此項委往之筆帖式亦定為三年更
   代倘員外郎筆帖式同届應換之期竢新任員
   外郎任事一年後再將筆帖式更代
[144-89a]
   一驛丁康熙三十一年議準喜峯口一路除舊
   有二驛外置驛丁六百名古北口一路除舊有
   三驛外置驛丁三百名獨石口一路置驛丁四
   百五十名張家口兩路并為一路共置驛丁五
   百五十名殺虎口兩路并為一路共置驛丁七
   百五十名均於各路窮戸内擇其强徤者選補
   每丁各給乳牛五頭羊三十隻以資養贍○三
   十五年定驛丁為盜除照例治罪外管驛官罰
[144-89b]
   牲畜一九驍騎校罰一五領催鞭八十○雍正
   六年議準裁汰庾吉昭化塔拉布拉克穆海圖
   和林郭兒等五處驛站其驛丁五十名仍令各
   該扎薩克收回
   一驛馬康熙三十一年議準喜峰口等五路每
   驛置驛馬五十匹每馬各給價銀五兩每驛給
   馬價銀二百五十兩䝉古地方水草滋盛不必
   再給草料每年惟給與倒斃馬價銀一百二十
[144-90a]
   五兩視原額以一半為度仍將買補數目造册
   報院○三十二年覆準䝉古驛站向未設車恐
   誤公事應於喜峯口一路設五車古北等口四
   路各設二車其駕車馬於額設驛馬内選用車
   價照兵部買車例給發○三十八年覆準䝉古
   驛遞差事漸少定例倒斃馬二十五匹給價一
   百二十五兩未免過多應裁減六匹以十有九
   匹為度原定馬價五兩應加給一兩五錢以六
[144-90b]
   兩五錢計算嗣後各驛每年定倒斃馬十九匹
   各給銀一百二十三兩五錢照例買補造册報
   院○六十年題準䝉古驛站自屯兵以來傳報
   公務押送軍餉火藥錢糧器械農具等項及押
   解發遣犯人䕶送投順人等接連馳驛甚屬勞
   頓此次特簡大臣總統驛站令其督率管驛各
   官按驛廵察如有闕少馬匹損傷牲畜將管站
   官所領倒斃馬價銀交與衆扎薩克速為買補
[144-91a]
   再支庫銀萬兩付簡任之大臣齎往如額數仍
   闕即動此項銀買補足額務令驛站整齊勿致
   瘦敝○雍正六年議準軍臺驛站馬匹倒斃原
   定四分應裁減二分作為二分倒斃原定駝一
   匹給價銀三十兩亦應減半定價銀十有五兩
   ○又議準自頭站察罕托羅海至十站卓哈諾
   爾圖所有從前支給五十匹馬之空草錢糧應
   移咨直𨽻總督裁扣○又議準裁汰庾吉昭化
[144-91b]
   塔拉布拉克穆海圖和林郭兒等五處驛站所
   有馬匹應歸入軍臺驛站於倒斃馬價内扣抵
   廩給羊隻應一并歸於軍臺○又議準喜峰口
   内站驛馬六十匹殺虎口内站驛馬四十匹獨
   石口内站驛馬四十九匹古北口内站驛馬二
   十五匹獨張家口邊内内站驛馬數至百匹應
   裁減四十匹並將馬夫裁去此項裁減馬匹歸
   於倒斃馬價内扣抵○七年議準殺虎口獨石
[144-92a]
   口古北口喜峯口等邊驛站馬匹四分倒斃之
   例應照軍臺馬匹一例減去二分若遇雪霰過
   多之年倒斃較甚者管驛官據實報院再為辦
   理○九年覆準見值軍興阿爾臺路軍臺驛遞
   甚繁每年二分倒斃實屬不敷應復四分之例
   駝價亦應照舊例每駝給價銀三十兩竢事簡
   價平之時再行覈減○十年議準歸化城及殺
   虎口等四處地方為來往通衢見值軍興應將
[144-92b]
   八十家二十家薩里沁歸化城四站並殺虎口
   獨石口古北口喜峯口等四路驛站仍照從前
   四分倒斃之例支給錢糧○乾隆元年議準軍
   臺驛站倒斃馬駝應於六月起減去一分作為
   三分給價其殺虎口獨石口古北口喜峯口等
   四路䝉古驛站亦應裁減一分○十九年議準
   近來駝價已平阿爾臺路軍臺原領倒斃駝價
   三十兩應減去十兩為二十兩○二十一年奏
[144-93a]
   準阿爾臺路軍臺驛站所設馳送公務之駝内
   兼有牝牡又可每年孳生如與馬匹一例給與
   三分倒斃價銀似屬過多應酌量減去定為一
   分
   一驛使順治十三年題準遣祭䝉古使臣如程
   塗本近或時值夏秋皆令自備鞍馬如程塗遥
   逺及時值冬春許乘驛馬一品官給馬十五匹
   二品十二匹三品七匹四品六匹筆帖式四匹
[144-93b]
   領催二匹兵丁一匹○又題準達頼喇嘛來使
   暨子爵給驛馬十三匹車七兩男給驛馬十匹
   車四兩郎中員外郎給馬五匹車二兩筆帖式
   給馬三匹車一兩䕶軍領催各給馬三匹每二
   人給車一兩○康熙三年題準遣往㑹盟大臣
   隨行郎中員外郎共六人主事一人筆帖式二
   人領催六人帶帳房米糧在野外安營駐宿尚
   書侍郎等各帶本職執事尚書給馬二十匹駝
[144-94a]
   七侍郎給馬十八匹駝六郎中給馬八匹駝二
   員外郎主事各給馬七匹駝一八品九品筆帖
   式給馬六匹未入流筆帖式五匹領催三匹兵
   丁一匹○又題準凡差遣筆帖式不準給信牌
   如衙門官員乏人止遣筆帖式者題請給與○
   九年題準凡奉
 㫖特遣及本院往各旗徧𫝊事務緊急差遣或廵察
   卡倫送
[144-94b]
 詔等事自内地馳驛外仍給信牌許乘邊外驛馬如
   往㑹所經之旗地方遥逺亦給信牌乘邊外驛
   馬餘惟遣往扎頼特杜爾伯特郭爾羅斯席伯
   索倫達虎里寧古塔𤓰爾察等處者給本院印
   文照内地所乘驛馬之數乘邊外驛馬其遣往
   科爾沁烏朱穆秦蒿齊忒吳喇忒鄂爾多斯等
   處者冬春給院文乘邊外驛馬夏秋自備馬匹
   遣往喀喇沁土黙特敖漢翁牛特奈曼巴林扎
[144-95a]
   魯特克西克騰蘇尼特阿禄科爾沁喀爾喀左
   右翼阿霸垓阿霸哈納爾四子部落毛眀安歸
   化城
  盛京西勒圖庫倫等處者槩令自備馬匹○十七
   年題準凡往㑹盟處自備馬匹者仍各給信牌
   印文以備急事驅馳○三十年覆準䝉古驛站
   差務繁多嗣後除奉
 欽差緊要事件外凡封王致祭審理事務察㸃馬羣
[144-95b]
   一應㝷常事件均彚集一年兩次於四九月間
   差往均令由山海闗出奉天法庫邊門不許槩
   乘過冬馬宰殺孳生羊如有浮斂勒索令該扎
   薩克舉報到院官員筆帖式革職領催拏送刑
   部如筆帖式領催等私行騷擾官員察舉者免
   議失察一并議處若冒稱公差勒索馬匹財帛
   者交刑部從重治罪○三十一年議準各扎薩
   克一應公務皆準馳驛私事勿得擅用○三十
[144-96a]
   二年覆準喜峯口等五路驛站設立驛車惟進
   貢及要差方準應付其餘勿得濫給○三十六
   年覆準驛站苦累䝉古嗣後
 特㫖奉差仍準馳驛外各項事務停其馳驛將内八
   旗各佐領下餧養馬匹仍照兵部所定驛馬之
   數給與並量地逺近給與月糧令依䝉古定價
   買羊食用所差䝉古地方多無房舍止宿帳房
   恐其游牧遷移奉差人不知所在每宿處令䝉
[144-96b]
   古人等即將站道相連之處眀白指示其所乘
   馬匹差還之日按數交還如有倒斃遺失著落
   賠償○六十年題準從前種地農具送至屯兵
   地方均交山西廵撫由歸化城雇覔駝車𫝊送
   嗣後凡解送各項自京馳驛運至口外仍交山
   西廵撫動用大同府庫銀雇覔車馬運至屯兵
   之處○雍正八年
諭前往册封䝉古王福晉郡主之官員每路六人未免
[144-97a]
 太多或讀講學士或侍讀侍講㸃出三人司官三人
 筆帖式三人著分為三路前往皆賞給盤費銀路用
 馬匹如何辦給之處大學士等㑹同理藩院議奏欽
   此遵
㫖議準自康熙九年至三十五年册封䝉古王福晉郡
   主等事均繫口内乘驛口外騎烏拉後因軍興
   於康熙三十六年停止驛馬路逺及所至旗分
   多者將内八旗各佐領下餧養官馬輪流騎行
[144-97b]
   近口居住之内扎薩克止一二旗者令騎本人
   之馬前往自裁驛站以來辦理無異今前往册
   封王福晉郡主之地方將内扎薩克及卡倫外
   喀爾喀和托輝特厄魯特等部落分為三路仍
   照舊例酌量給與驛馬每路各委部院司官二
   人筆帖式一人每人日給盤費銀各一錢三分
   永為例○十三年定嗣後
 特㫖差遣者照例馳驛循例奉差遣出大臣侍衞官
[144-98a]
   員在千里之内者照常乘官馬千里之外者乘
   驛馬按喀爾喀各扎薩克及科爾沁六旗郭爾
   羅斯二旗扎頼特杜爾伯特奈曼敖漢土黙特
   貝勒等五旗巴林二旗烏朱穆秦二旗扎魯特
   二旗阿禄科爾沁一旗蒿齊忒一旗阿霸垓二
   旗阿霸哈納爾二旗蘇尼特二旗喀爾喀右翼
   一旗毛眀安一旗吳喇忒三旗鄂爾多斯七旗
   歸化城二旗均離京千里之外喀喇沁三旗土
[144-98b]
   黙特貝子一旗翁牛特二旗四子部落克西克
   騰喀爾喀左翼各一旗均離京千里之内
   一供應順治十三年題準本院官員領催等於
   十月至三月差往䝉古地方自備馬匹者準給
   口糧草料往張家口遞送喀爾喀厄魯特及喜
   峯口獨石口古北口等處差遣準給口糧馬草
   四月至九月止給口糧不給馬草○康熙三十
   年覆準䝉古部落照本院所發印文供應差馬
[144-99a]
   餼羊不許規避如不供應差馬者罰牲畜三九
   不供應餼羊者罰牛一頭其歸順之喀爾喀有
   雜處四十九旗地方者相其居處與何處相近
   亦照該旗定例應付違者照前例罰之如奉差
   人員勒索擾害亦令報院○三十一年議準喜
   峯口等五路差使較黑龍江尤繁應給各驛買
   補供應羊價銀五十兩○三十八年覆準䝉古
   各驛所定公用羊百隻給價銀五十兩應裁減
[144-99b]
   四十隻以六十隻為額每羊増價二錢以七錢
   為度每驛各給羊價銀四十二兩該管官將各
   驛用過羊數造册報院餘銀仍歸次年之用○
   四十四年覆準䝉古等每有公務皆於佐領下
   分撥供給原非奏定之例屬下人甚為苦累理
   合禁止嗣後各扎薩克等將各旗所有罪罰牲
   畜存貯於該扎薩克處勿令倒斃豫備公務支
   用○五十九年題準喀爾喀地方驛站數年軍
[144-100a]
   務往來甚多擾累嗣後差遣大臣官員及坐臺
   官員並部院官員筆帖式領催等行文該將軍
   均用營中軍需照品級給與行糧其取索喀爾
   喀食用之例永著停止○雍正元年
諭理藩院人員來往䝉古地方有不肖之徒肆行無禮
 勒索凌虐者夫䝉古之與中國不但伊扎薩克王即
 台吉亦繫賓客豈可令卑末領催肆行凌虐爾衙門
 嚴行申禁欽此○乾隆二十一年
[144-100b]
 諭聞得口外馳驛人員至驛所食飯者例給羊一否
  則折給羊價銀七錢口外驛站皆繫䝉古曠野之
  地非内地可比凡馳驛人員理宜給羊不得折給
  羊價著交與該總管嗣後口外馳驛人員驛所例
  給羊者仍給以羊將折給羊價永行禁止著為例
   欽此
   一開採康熙五十一年覆準喀喇沁楊樹溝雅
   圖溝大波羅樹等處産鉛察眀地方準令開鑛
[144-101a]
   屬内地者準民人開採屬䝉古地者準䝉古開
   採戸部及本院各委賢能司官一人監視其所
   定課即令每年納鉛交入錢局但不許造房種
   地致滋事端○五十六年覆準翁牛特巴林克
   西克騰交界地方樹木行文三旗各令本旗協
   理台吉都統副都統等公同驗勘分為三分眀
   立界限如有越界斫伐樹木者治罪將分定界
   限令各旗繕造印簿送院備考○六十一年奏
[144-101b]
   準喜峯口雅圖溝廟兒嶺白馬川等處産鉛委
   内務府部院司官各一人㑹同斫木人等開採
   ○雍正元年奏準見在各處之鑛皆令封禁雅
   圖溝等處鉛鑛一例禁止開採
   一貢貂
  國初定索倫達虎里及鄂倫椿必拉爾人丁進貢
   貂皮除有事故者開除外將見年實在人丁令
   每丁貢貂皮一張此内一等貂皮五百張二等
[144-102a]
   貂皮千張其餘均作三等收用如足數目符等
   次者送來之人照例賞賜不足不符者交院議
   處副管罰牲畜二九佐領罰一九驍騎校罰五
   各入官○康熙三十一年奏準每年進貢貂皮
   上等者五百張内多則十餘張少或二三張不
   符等次若將該總管等一例議處無以勸懲嗣
   後於進貢貂皮時詳眀注册所補貂皮好者副
   管佐領驍騎校等免其議處再貂皮額數欠至
[144-102b]
   百張以上者將副管等議處如欠百張以下從
   寛免議至次年進貢仍不足額或貂皮不好者
   題㕘治罪○三十四年
諭貂皮等次不及者責在官員著停止官員賞賜其同
 來之二等三等人員仍照常例賞賜欽此○又
諭雅克薩等處原出産美貂年來打捕漸至稀少倘以
 貂皮不及等次仍行議處則官員徒多受累而貂皮
 仍無從得其佳者嗣後官貂如已足數而等次不及
[144-103a]
 者著免議欽此○三十五年議準數年來送到貂皮
   雖在多獲之年仍有不符等次者嗣後採捕時
   仍照常管束督催甫及下山即將各佐領下所
   得貂皮數目分記皮色一同收貯竢進貂時按
   前所記數目皮色選擇一等者五百張二等者
   千張其餘均作為三等按本年丁數令其交足
   仍鈐盖一二三等圖記以杜抵換貢到之日由
   院轉咨戸部㑹同内務府察收○乾隆十九年
[144-103b]
 諭收撫之烏良海五百八十五戸向屬準噶爾時每
  丁歳納貂皮六張今加恩減去二張止納四張其
  來年應納之貂亦著寛免欽此
 
 
 
 
欽定大清㑹典則例卷一百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