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2m0013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清-高宗弘曆 (master)


[127-1a]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大淸會典則例卷一百二十三
   兵部
    武庫淸吏司
   武科
   一武鄕試事例順治二年題準武鄕試定於子
   卯午酉年十月舉行各省武生該州縣給文由
   布政使司造册彙送監臨主考官考試照額取
[127-1b]
   中○又題準順天武鄕試由部遴委滿漢司官
   各一人爲提調外塲監射官四人由部將司官
   遴委外場考試官四人將送到内大臣大學士
   都統職名開列監試御史二人將送到滿漢御
   史職名開列内場正副考試官二人將送到編
   檢職名開列受卷彌封官四人將送到進士舉
   人出身之員外郎主事中行評博國子監助敎
   守部進士舉人並行取主事職名開列均於臨
[127-2a]
   期密題請
 旨簡用至同考官四人由吏部將應開列各官職名
   密題請
 旨簡用監門巡綽搜檢官兵及金鼓旗角等項由順
   天府咨呈到部行巡捕營分撥備用○又題準
   各省武鄉試以本省巡撫爲監臨主考官同知
   以下知縣以上科甲出身者遴選四人爲同考
   官○又題準武鄕試内外場考試及執事各官
[127-2b]
   需用筵燕供給並銀牌金花杯盤表裏筆墨心
   紅紙張等項在京由順天府照例行文各衙門
   支取備辦事竣覈銷在外聽巡撫酌量於司庫
   支取備辦事竣覈銷○又題準武鄕試上馬燕
   插花給表裏下馬燕插花均照文場例○十六
   年題準直隸各府奉天府及各衞武生均歸順
   天府鄕試○康熙十七年題準直省中式武舉
   試卷親供限出榜後十日内解部磨勘○二十
[127-3a]
   三年題準武鄕試中額順天一百四十名山東
   六十名山西一百十名河南六十名江南一百
   六十一名江西四十四名福建五十名浙江五
   十名湖廣五十名西安五十名甘肅五十名四
   川四十二名廣東四十名雲南二十七名貴州
   二十名廣西人數不足不設科竢應試人多再
   定中額○二十六年覆準順天等府取中一百
   八名漢軍四十名奉錦二府三名其各省照文
[127-3b]
   舉額數山東四十六名山西四十名河南四十
   七名江南六十二名江西五十七名福建五十
   四名浙江五十四名湖廣五十名陜西二十名
   甘肅二十名四川四十二名廣東四十三名雲
   南四十二名貴州二十名廣西三十名○又覆
   準直省中式武舉試卷停其解部磨勘○四十
   九年覆準陜西甘肅原取中武舉各二十名今
   於原額外各増中十名○五十二年議準新中
[127-4a]
   武舉内有弓馬不堪人材不及技勇不合式者
   將考試官照文科塲例議處○雍正二年覆準
   湖廣分南北二闈鄕試武生中式原額五十名
   湖北湖南各分二十五名○又覆準陜甘武鄉
   試再增中額各十名○七年奉
旨各省考試武舉例用該省巡撫爲主考官其閱看文
 字則用屬下舉人進士出身之同知州縣等爲同考
 官朕思各省巡撫多有平日未曾學習騎射技勇者
[127-4b]
 忽司衡鑒之任何以評定舉子外場之優劣從今科
 爲始各省巡撫考武舉時著就近省城之提督總兵
 官一人同考外場秉公拔取務令得人以光大典若
 提鎭駐劄路遠或因公他出則令總督或提鎭遴委
 副將一人代之○又覆準武鄉試中額湖南減一名
   四川減二名廣東增一名貴州增三名○十年
   議準山西止有巡撫江西湖南廣西貴州等省
   雖有總督均繫隔省應令巡撫監臨主考會同
[127-5a]
   提鎭較閱馬歩射技勇其江南福建浙江湖北
   四川廣東雲南等省頭場二場照例巡撫會同
   提鎭較閱總督親往監臨以重體統至三場仍
   以巡撫爲主考官○十三年奉
旨順天武鄉試正副考官向例止開列編檢嗣後著將
 開坊翰林官一幷開列○乾隆元年
 諭陜甘之人長於武事其人材壯健弓馬嫻熟較他
  省爲優向來武闈鄕試中額每省各四十名應試
[127-5b]
  之人每以限於額數不能多取其如何量行廣額
  取中之處著該部議奏欽此遵
 旨議準陜甘二省每省原額取中四十名今酌加十
   名各取中五十名○又題準順天武鄉試向例
   止有御史二人監試但旣分天地黃宇四圍考
   較馬歩射技勇監試御史應增二人每圍以一
   人監試○又覆準武鄕試向例於十月初九至
   十二日考試馬歩射技勇爲期甚迫嗣後武鄕
[127-6a]
   試外場應於十月初七日爲始大省人數多者
   於初五日爲始考試馬歩射並技勇十三日入
   闈十五日考試策論○又覆準武鄕試考試馬
   歩射之期天晴無雨仍照定期考試若遇天雨
   泥濘準令暫停竢晴明再行考試仍將展限緣
   由題奏○九年覆準武生有年屆六十以上者
   不準入鄕試場
   一武會試事例順治二年題準武會試定於丑
[127-6b]
   辰未戌年九月舉行揭榜之日由部堂官攜印
   入場鈐榜張掛部前○又題準武會試之年豫
   期通行直省督撫除武舉内已經推選並丁憂
   有事故者不準會試外其餘於四月以後八月
   十五日以前悉行給發文批盤費赴部察驗準
   其會試○又題準會試之年六月内由部遴選
   滿漢司官各二人開列職名題請
 簡用滿漢各一人提調會試事務知武舉官一人將
[127-7a]
   本部左右漢侍郎職名開列外場考試官四人
   將送到領侍衛内大臣大學士都統職名開列
   監試御史四人將送到滿漢御史職名開列内
   場正副考試官二人將送到内閣六部都察院
   翰林院詹事府各堂官職名開列同考官四人
   將送到進士舉人出身之給事中郎中員外郎
   主事職名開列收掌試卷官將送到中書科中
   書職名開列受卷彌封印卷等官將本部漢司
[127-7b]
   官遴委監門巡綽搜檢供給等官將門千總及
   順天府送到各官遴委均於臨期密題請
 旨簡用○又題準武會試策論題部委司官一人齎
   送内閣恭
  進其揭曉日期豫行題明於是日將場内謄繕題
   名錄由部堂官恭
  進○又題準武會試於九月初四日外場考試等
   官在部筵燕應用一等席十有二看席一二等
[127-8a]
   席六十七十三日内場考試等官在部筵燕應
   用一等席十看席一二等席二十四三等席十
   有六發榜次日内外場考試官在部筵燕應用
   一等席十有四二等席二十五三等席十有六
   行文光祿寺豫備筵燕作樂行文樂部鳴賛官
   行文鴻臚寺各照例豫備其
 賞賜内外場考試等官表裏行文戸部支取銀牌金
   花杯盤行文工部支取○又題準武會試中額
[127-8b]
   取中二百名○康熙三年題準武會試取中百
   名○三十三年覆準武舉於頭場二場合式之
   後試第三場策論將直隸山東山西河南陜西
   定爲北卷取中五十名江南江西福建浙江湖
   廣四川廣東廣西雲南貴州定爲南卷取中五
   十名○三十六年題準各省武舉來京如過九
   月初五日投文者不準會試○五十二年
諭近見直隸各省武進士額數或一省偏多一省偏少
[127-9a]
 皆因不知其所學弓馬武藝止憑文章取中以致弓
 馬嫻熟學習武藝之人多有遺漏嗣後考取進士不
 必拘定額數竢天下會試武舉齊集京師著該部將
 各省赴試到部武舉等照例考試弓馬將合試武舉
 等實數察明豫行奏聞朕計省之大小人之多寡照
 考取文進士例按省酌定取中武進士額數考取之
 時就本省卷内擇其佳者照所定之數取中如此則
 弓馬武藝好者不致遺漏矣欽此○又議準會試武
[127-9b]
   舉由部會同外場考試官考試外場完畢卽將
   八旗漢軍及直隸各省合式武舉實數並注記
   弓馬好者分晰開明繕摺具題請
 旨定取中名數○雍正二年
特恩賞給落第武舉盤費四川廣東廣西雲南貴州每
   人賞銀十兩江南江西福建浙江湖廣陜西每
   人賞銀七兩直隸山東山西河南每人賞銀五
   兩○五年
[127-10a]
諭今科落第武舉八旗直隸密邇京畿不必賞賜其各
 省落第武舉每人賞銀四兩○乾隆元年覆準武會
   試向例於九月初七日起至十二日止考試馬
   歩射技勇爲期甚迫嗣後武會試外場定於九
   月初五初六初七等日考試馬射初八初九初
   十等日考試歩射技勇十一日將合式武舉内
   復加簡選好字號十二十三等日收卷塡明籍
   貫履歴十四日將試卷移送貢院外簾各官編
[127-10b]
   號㸃名十五日考試策論○又覆準武會試考
   試外場若遇天雨泥濘準奏明展限○又覆準
   武會試内外場考試官及各執事官需用供給
   並筆墨心紅紙張等項向由部於戸部支銀並
   支米麫給發大宛二縣五城坊官承領供應但
   文會試一切供給等項均繫順天府承辦嗣後
   武會試亦照文會試之例令順天府赴戸部支
   領承辦事竣照依時價及用過實數徑報戸部
[127-11a]
   覈銷如有不敷徑赴戸部補領至刋刷會試錄
   登科錄需用之銀順天府卽於所領戸部銀内
   解部應用統於動用項内報銷○四年覆準文
   會試有監試滿漢御史六人至内簾監試又有
   滿漢御史二人惟武會試止用滿漢御史四人
   外場監試後卽入内場稽察㸃名散卷等事並
   未設有内簾監試御史是以内龍門均繫主考
   官親視啓閉但主考較閱策論不便兼管别務
[127-11b]
   應增御史一人在内簾監試視内龍門啓閉並
   稽察一切事務再武會試舉子雖不及文會試
   人數之多而受卷彌封向各委官一人未免過
   少應各增一人○五年覆準武舉領得會試盤
   費除人文皆不到部及文到人不到者仍行追
   繳若行至中塗有患病丁憂者取具該地方官
   印結報部或已到京投文後患病丁憂者取具
   同鄕官印結報部皆免追繳○十八年覆準武
[127-12a]
   舉年屆六十以上者不準給與文批會試
   一武鄉試武會試兼行事例順治二年定鄕會
   試外場頭場試馬射縱馬三次發九矢中二者
   爲合式二場試歩射發九矢中三者爲合式再
   開弓舞刀掇石以試技勇歩射布侯馬射氊毬
   三場試策二問論一篇○又定順天武鄕試及
   武會試皆分天地元黃今改天/地黄宇四圍考試馬歩
   射技勇鄕試外場考試官會本部侍郎順天府
[127-12b]
   府尹府丞及御史分圍考試會試外場考試官
   㑹本部尚書侍郎及御史分圍考試○又定順
   天武鄕試及會試所有論二篇策一篇均由内
   場考試官出題各省鄕試由巡撫出題○十七
   年題準馬射以中四者合式歩射以中二者合
   式○是年奉
旨武鄕會試馬射以中四矢爲合式歩射以中一矢爲
   合式不合式者不準取中○康熈七年覆準第
[127-13a]
   一場馬射以中三矢者爲合式○十三年覆準
   頭場考試馬射樹的各距三十五歩縱馬三次
   發九矢中三矢者爲合式不合式不準試二場
   二場試歩射樹大侯高七尺濶五尺以八十歩
   爲則中二矢者爲合式不合式不準入三場馬
   歩射後再以八力十力十二力之弓八十斤一
   百斤一百二十斤之刀二百斤二百五十斤三
   百斤之石試其技勇弓必開滿刀必舞花掇石
[127-13b]
   必去地一尺三項内能一二者爲合式全不及
   者亦不準入三場○三十二年奉
旨歩射大侯以八十歩爲則太逺善射之人多致遺棄
   嗣後着改爲五十歩以中二矢爲合式○又議
   準歩射大侯以五十歩爲則務以中的者爲準
   如中侯上之旗侯下之足者皆不作中○四十
   一年覆準武場立空白印册二本第一場馬射
   合式者於面上用印記時令本人親塡籍貫年
[127-14a]
   貌第二場合式者仍令本人親塡對其字跡相
   符準入三場並將親塡册封貯至拆號之時將
   本人中式策論墨卷與前册磨對字跡如有不
   符作弊顯然者褫革察䆒○四十八年
諭武經七書朕曾閱過其書文義多駮雜不能皆合乎
 正道孟子云仁者無敵又曰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
 如人和與其用權謀行師曷若以王道行仁義之爲
 愈也前此征三逆取臺灣平定塞外䝉古朕親經理
[127-14b]
 軍務且曾躬厯行間深知用兵之道如七書所言安
 可盡用卽今於七書中作何分别出題及增用論語
 孟子出題之處應行定議欽此遵
旨議準嗣後鄉會試三場作論二篇時務策一篇其論
   第一篇以論語孟子出題第二篇以孫子吳子
   司馬法出題至考試生童亦照此出論題止令
   作論二篇○又議準直隸各省綠旗營兵有通
   曉文義願應武鄉試者在充伍地方令該管官
[127-15a]
   申送與武生一同鄉試於原額内取中如不中
   仍令歸伍見任營千把總門衞所千總並年滿
   千總有通曉文義願應武會試者令該統領督
   撫提鎭咨送年滿千總在京候推者由部臨期
   出示令其自行赴部具呈與武舉一同會試於
   原額内取中如不中見任千把總仍歸原職年
   滿千總仍候推其兵丁及千把總如鄉會試中
   式之後有願歸原職原伍者聽○是年
[127-15b]
諭朕觀八旗漢軍人等用於文職者多而用於武職者
 甚少嗣後武鄉會試亦著八旗漢軍人等考試所增
 額數不過數名可以收勇健人材之用於武科甚爲
 有益欽此遵
旨議準嗣後八旗漢軍内府旗鼓佐領下未入流筆帖
   式庫使由官學生補授之外郎及閒散人等有
   願考試武生者該旗開具姓名移送順天府照
   例申送學政考取武生八十名鄉試時將所取
[127-16a]
   武生並中書及部院衙門六品七品八品筆帖
   式不論上朝未上朝廕生監生以及監生之䕶
   軍驍騎領催各執事人等有願應武鄉試者該
   旗亦開具姓名移送順天府與武生一同鄉試
   取中四十名不中者仍令當差會試取中八名
   均照文場别編合字號○五十一年議準本省
   見任官子弟臨期頂食名糧冒濫入場中式者
   將保送出結官降二級調用轉結官降一級調
[127-16b]
   用○五十二年題準武會試外場考試官將馬
   歩射技勇人材可觀者選取好字號密開姓名
   交監試御史令提調印卷彌封等官别編字號
   移送内簾先於好字號卷内擇其文理通曉者
   取中如不足額卽於合式内取中○五十三年
   議準文生有願改入武場武生有願改入文場
   者照文武生員鄉試例申送鄉試文舉人有願
   改武場武舉人有願改入文場者亦照文武舉
[127-17a]
   人會試例申送會試中式者各造入新册不中
   者仍各歸入文武原册不準再行改考○雍正
   元年覆準八旗滿洲亦照漢軍考試武生武舉
   之例武生取四十名武舉取二十名○又覆準
   文武鄉會試錄事同一例文場試錄例旣刋刻
   武場試錄亦應照例刋刻嗣後順天武鄉試錄
   由府尹恭
  進各省武鄉試錄送部彙齊恭
[127-17b]
  進武會試錄登科錄由部刋刻恭
  進○二年覆準各省武鄉試將馬歩射技勇人材
   可觀者選取别行記注編列好字號内簾閱卷
   先於好字號内取中如不足額再於合式卷内
   取中非好字號或以文章好取中之處於解部
   鄉試錄内注明以憑會試察對○七年奏準八
   旗副驍騎校前鋒䕶軍驍騎人等有願應武鄉
   試者準其應試○又奏準順天武鄉試及武會
[127-18a]
   試頭場二場試弓馬技勇人材分别䨇好單好
   字號將䨇好字號之人編入東文場坐號單好
   字號之人編入西文場坐號歸號之後令巡綽
   官按號察對倘有不符立卽訊究仍將字號移
   送内簾試官先於䨇好字號内擇其文理平順
   者取中如不足額卽於單好字號内搜其條暢
   者補中足額○又議準會試時如各省送到武
   舉弓馬人材皆不堪者將鄉試取中之監試各
[127-18b]
   官照文場例處分○十一年議準順天武鄉試
   及武會試先期行文歩軍統領委巡捕營官二
   人各帶兵二十名於東西甎門外照册㸃名搜
   檢放入甎門大興宛平縣官在大門兩旁照牌
   㸃入大門内仍令搜檢監試御史按名給卷一
   切送考人等不許擁入甎門○又議準鄉試武
   生及會試武舉等齎文赴部取同省同考五人
   連名互結準其入場無結者不準頭二場面上
[127-19a]
   所用印記毋得洗去倘有頂冒等弊準互結之
   人立時舉首○十二年
諭朕御極以來於滿漢人材廣開登進之途冀收得人
 之效是以雍正元年定有滿洲亦準考試武場之例
 今已行之十年未見有宜用綠旗之才況滿洲弓馬
 技勇遠勝於漢人將來行之日久必至科場前列悉
 爲滿洲之所占而滿洲文藝不及漢人又恐考試内
 場時不免有傳遞代作等弊似於作養人材之道未
[127-19b]
 有裨益著行停止欽此○乾隆元年議準各省監生
   有素習騎射願入武場者準與武生一同鄉試
   其中式者造入武舉册内不中者仍歸監生原
   册不準再行改考○二年議準馬射步射各少
   中一矢者不準入内場若馬射少中一矢步射
   合式步射少中一矢馬射合式者再試技勇若
   弓刀石三項皆一等者亦準其合式闕一者不
   準果有勇力過人技藝出衆準一同選入好字
[127-20a]
   號○又議準武鄉會試三場卷面號印令監試
   提調同受卷彌封等官親用不得假手書吏致
   滋弊端○又覆準武鄉會試每圍各以御史一
   人監試原爲杜弊防姦頭二場考試畢所有三
   場㸃名册亦按圍分造令各圍監試御史於㸃
   名時各認其考試之人倘有頂冒代倩等弊卽
   行察究○三年覆準武鄉會試選取單好字䨇
   好字號者皆作暗記密開姓名移送内簾倘不
[127-20b]
   愼密以致洩露將外場考試官及監試御史交
   部議處○四年覆準武鄉試令提調同監試各
   官會試令知武舉同監試各官將外場考試册
   帶入内場繫單好雙好字號於本人交卷時將
   原册所塡馬步射技勇逐一詢問如舉對相符
   者卽準給籤放出有一二項相符者亦準給籤
   放出如與原塡馬步射技勇全不相符果繫頂
   冒照例察究○六年覆準武鄉會試卷有將字
[127-21a]
   號誤印者將承辦官照例察叅外其取中之卷
   於塡榜時察對原册如有合式卷誤印單雙好
   字號者卽不準取中若原繫單好雙好字號誤
   印合式者仍準取中○七年覆準文武準其互
   試原欲簡拔全材但日久弊生夾帶傳遞換卷
   皆勢所必有内簾但憑文取中外簾稽察甚難
   應將文武鄉會互試之例永行停止○又覆準
   武鄉會試外場考試官等當外場校閱馬歩射
[127-21b]
   技勇之時若商酌稾案未免妨碍應竢校閱完
   畢於退食之後再行辦理至於單好雙好號册
   皆繫密記關繫綦重向將本部同御史號册各
   帶入内場察對編號而外場考試官號册並不
   帶入内場但同繫外場公定亦應一例察閱嗣
   後外場考試官號册一幷封固帶入内場以重
   關防○八年奏準監生向照文生之例準入武
   場一次見在文武互試旣經停止則監生自不
[127-22a]
   準入武場但監生原有區别其由武生捐納者
   原繫武生出身應不準入文場仍照舊準入武
   場應試至由廩增附生及俊秀捐納者槩不準
   入武場○九年議準外場馬射九矢中四歩射
   九矢中二方爲合式行之已久近於中數已經
   合式者不復令其再射應將中數合式者亦必
   令足九矢之數則選取單好雙好亦可就中數
   之多寡以定高下○又覆準各省武鄉試考試
[127-22b]
   外場好字號中亦照順天武鄉試之例分别雙
   好單好三場閱文先盡雙好次及單好如不足
   額再於合式卷内選取○又覆準武場分别雙
   單好字號原欲拔取年力强壯之人乃有舉子
   已過中年氣力就衰明知必不取中偶爾合式
   溷入内場爲好字號代作論策是名爲舉子而
   實則槍手嗣後遇有實在年屆六十者卽不準
   其應試以杜溷冒之弊○又覆準武生有捐監
[127-23a]
   生者揆其捐監之情因自顧弓馬不能出衆文
   藝或有可觀故棄武就文安心肄業以圖上進
   應準其入文場應試不得槩入武場○十二年
   奏準捐職武生需次未選願與武鄉試者準其
   應試
   一武
  殿試事例順治二年題準會試之後於十月内舉
   行
[127-23b]
  殿試○又題準會試武舉揭曉後由部將
  殿試策文及考試馬歩射弓刀石並傳臚各日期
   擬定具奏
  殿試之後恭請
 駕臨
  紫光閣考試第一日先將黃册陳設
  紫光閣
 駕臨親閱黃册考試馬射第二日考試歩射並開弓
[127-24a]
   舞刀掇石第三日將記名之武舉繕名籤進呈
 御覽
 欽定甲第交讀卷官塡榜傳臚如
 命王公大臣考試將擬在前列者引
 見恭候
 欽定○又題準
  殿試提調官以本部滿漢堂官職名開列讀卷官
   四人以内閣吏戸禮刑工五部都察院通政使
[127-24b]
   司大理寺翰林院詹事府送到各堂官職名開
   列監試官以都察院送到御史職名掌卷受卷
   彌封官以内閣翰林院詹事府六科送到各官
   並本部司官筆帖式職名巡綽官以鑾儀衞送
   到各官職名塡榜官以内閣送到中書並本部
   司官筆帖式職名印卷官以本部司官筆帖式
   職名供給官以光祿寺送到各官並本部司官
   筆帖式職名各擬定開列均密題請
[127-25a]
 旨簡用○又題準武進士臚唱行禮畢贊禮官贊舉
   榜本部尚書舉榜出至階下授司官由中路奉
   至
  午門前跪設龍亭内行三叩禮鑾儀衞校尉舁亭
   樂部作樂前導至
  長安右門外張掛
 賜給武狀元盔甲諸武進士隨出觀榜巡捕營備繖
   蓋儀從送武狀元歸第次日讀卷執事各官及
[127-25b]
   諸武進士在部
 賜會武燕其狀元盔甲及腰刀櫜鞬鞓帶鞾襪等項
   並賞給諸進士銀由部具奏行文戸工二部支
   取傳臚燕鳴贊作樂行文樂部光祿寺鴻臚寺
   豫備其餘儀注均與文傳臚同
   一武生童考試事例順治二年定京衞武童生
   每年春秋二季由部考試每季取進五十名直
   隸各省武童照文童例學政三年一考取進多
[127-26a]
   寡無定額○順治九年題準考武生童卽於考
   試文生童後踵行無武學處附文學敎官管轄
   除騎射外敎以武經百將傳及孝經四書俾知
   大義並將各學射圃修葺置備弓矢敎官率武
   生童較射以飭武備○康熙三年題準京衞武
   童生照直省例歸幷學政考取三年一考共取
   進百名○十年題準直省考取武生府學額定
   二十名大州縣學額定十有五名中州縣學額
[127-26b]
   定十有二名小州縣學額定七八名○又覆準
   直省考取武童均照文童例分别大中小學名
   數考取造册報部至取中武舉之武生取具並
   無詭冒連名保結若一人冒進兩途及見任官
   子弟並别省之人詭名冒籍匪類濫充頂替者
   該督撫據實題叅如不題叅將督撫及原出結
   官交部照例議處○四十三年覆準湖南各府
   州縣熟苖情願考試文武生童者準以民籍應
[127-27a]
   試入於各該學定額内取進○四十四年覆準
   湖北湖南各土司情願考試者準照熟苖生童
   例一體考試○五十年議準童生籍貫假借者
   不準應試已入學者褫革如祖父入籍二十年
   以上及墳墓田宅有據者準其應試○雍正元
   年覆準八旗漢軍及大宛二縣武童考試外場
   時由部將八旗副都統職名開列具題請
 簡一人會順天學政考試直省武童由督撫提鎭將
[127-27b]
   就近副將叅將游擊内選委一人會學政考試
   奉天武童由將軍選委協領一人會府丞考試
   各將武童内弓馬嫻熟技勇優長者多行選取
   學政卽將選取之人考試策論擇其優者取進
   入學○三年覆準京衞武學改爲順天府武學
   ○四年題準裁順天武學漢軍武生歸滿洲敎
   官管轄大宛二縣武生歸順天府敎官管轄○
   五年覆準嗣後武生與文生一例按期督課如
[127-28a]
   有騎射不堪文理荒疎以及品行不端者許該
   敎官詳請學政褫革○又覆準武生歳考如年
   老不能騎射者卽給予衣頂歸州縣管轄○七
   年覆準應試武童騎射合式者用合式號記印
   面如無合式號記者不準入場其中如有技勇
   人材可觀者用好字號印卷内場考試時先盡
   好字號擇其文理明通者取進如好字號不足
   額數再於合式卷内取進但旣編設好字號則
[127-28b]
   外場重於内場倘校閱不公濫用印記照考試
   藝業不實例降一級調用○又議準新進武童
   新案到學該敎官造册移送同城武職每月定
   期會同考驗弓馬如抗不赴考托故規避移學
   示儆其生事犯法者詳請革究如武職無故違
   誤考期致諸生守候者罰俸兩月○八年議準
   武生文藝尚優不能騎射情願告退者準其告
   退與文童一例考試○九年覆準武童考試外
[127-29a]
   場時每人給親供單一紙各令親書籍貫三代
   年貌竢取進時再令覆塡親供驗對筆跡至考
   試内場日將好字號武童與合式武童分别坐
   號以杜倩代之弊○十年覆準武生歳試照例
   先考外場將武生馬步射技勇人材可觀者於
   卷面鈐記好字合式者鈐記合式字又次者鈐
   記中等字以憑内場比較等次並於考試外場
   時令自塡親供若磨對字跡不符實繫頂替倩
[127-29b]
   代卽行褫革咨部除名○又議準文武原屬一
   體新進文童在學肄業旣有限期竢有下案新
   生爲滿其新進武童送營考驗者亦照新進文
   童之例以下案新生到案爲滿若舊案武生有
   情願力圖學習者聽其與新案武生一同考校
   ○十一年具奏各省武生舉優令該學政出具
   考語題明送部升入太學準作監生奉
旨各省保送優生内若有武生於到部時禮部考試文
[127-30a]
 藝兵部考試騎射卽行具奏請旨○十二年覆準大
   宛二縣武童照文童之例由縣審音考試畢發
   案造册送府丞考試府考發案造册送學政考
   試其縣府原卷合訂以備察對如武童内有不
   經由縣府兩試學政不得收考○又覆準學政
   下馬卽封門考試先文生次文童將文案發過
   然後考試武生童先考騎射次考策論○又覆
   準學政考取武生童騎射該督撫提鎭不得委
[127-30b]
   本籍武職會同考試或同城武職皆繫本籍之
   人卽於附近别府之副將叅將游擊内調委一
   人會同考試○又議準地方官若有不公不法
   凌辱士子生童等身受其害者準其赴該管上
   司衙門控告秉公審理如控告屬實卽將地方
   官叅處屬虛將該生童等治以誣妄之律倘該
   上司袒䕶地方官不卽準理或剖斷不公將該
   上司議處若有豪橫之徒逞其私忿聚衆罷考
[127-31a]
   脅制官長者審實照例分别首從治罪其逼勒
   同行罷考之武生褫其衣頂武童記名停其考
   試如合邑合學同罷考武生全褫衣頂武童全
   停考試已經懲治之後果能洗心滌慮改過自
   新該督撫會同學政察實具題請
 旨倘學政市恩邀譽暗中寢息或將罷考案内之人
   濫行收考並該督撫通同徇隱以及董率無方
   不能約束之敎官一幷交部處分至生童罷考
[127-31b]
   之時或有同城武職從中調處寢息其事者罰
   俸一年○十三年奉
旨文武生員名列膠庠各應專心舉業嫻習技藝以圖
 上進豈可又掛名營伍若已經入伍之兵如有粗知
 文義願應考試者原有準入武場一體鄉試之例不
 必又附名學校若以一身而兼顧兩途必且互相牽
 制轉致兩誤嗣後文武生員一槩不許濫收入伍如
 故違成例一經察出卽將該營將弁該學敎官一幷
[127-32a]
 題叅議處○又奏準八旗漢軍敎養兵如有情願應
   試者準與武童一例應試○乾隆元年議準武
   生該學政於歳試時隨棚舉報優劣一次造册
   送部仍竢三年任滿彙題至科試後不必舉報
   優劣其有抗糧唆訟行止不端者仍許各地方
   官隨時詳報大過請革小過分别戒飭○三年
   議準武生童首重騎射學政會同武職考試原
   欲其秉公詳愼不滋弊竇但營伍舊制副叅游
[127-32b]
   等官籍隸本省者止迴避五百里若於考試之
   時仍以本省武職校射誠恐故舊婣朋彼此相
   連不免夤緣請托應令各省督撫提鎭於考試
   時將校射副叅游等官均用别省籍貫之人凡
   籍隸本省者不得選委○四年覆準各省會同
   學政校射之武職奉到委文之日加謹關防封
   門迴避該提調官畱心訪察不得與本地人士
   私相往來以及家人兵丁私自出入竢考試旣
[127-33a]
   畢照常辦事○五年奏準武生情願告給衣頂
   者除篤疾之人照例令該學敎官據實具詳準
   給衣頂外其有以年老告給衣頂者察其入學
   已經三十年無論衰病與否均爲合例或入學
   雖不滿三十年而其年已及七旬者亦爲合例
   統令呈明該學敎官察驗確實出具印結申詳
   學政卽準給予衣頂不必親赴學政衙門候驗
   ○又覆準武生降爲靑社者如未滿十科不準
[127-33b]
   給予衣頂其入學已及三十年及年屆七十者
   雖未滿十科亦準給予○又奏準緣事褫革武
   生除包攬辭訟武斷鄉曲及一切實繫本身重
   犯於律無可貸者仍永行褫革外其因人連累
   並本身事犯情有可原及罪在杖一百以内革
   後能改過自新者均準以原名應童生試曾捐
   監生者亦許以原名復捐其褫革武舉有似此
   情節願考試者亦準其一例應童子試以圖上
[127-34a]
   進皆令取具里鄰甘結報地方官及敎官察明
   加結申送學政如有隱匿重情䝉溷濫邀者仍
   應斥退其應行收考者毋許地方士庶挾嫌告
   訐○六年奏準武職有將文武生員濫收食糧
   者罰俸一年○八年覆準武童額進一名準府
   試取二十名送學政照額選取如有逾數多送
   者照文童之例許學政裁去不準收考○又覆
   準武生原以外場爲重若照文生年屆七十方
[127-34b]
   準給予衣頂則頺顔白髪之人張弓挾矢萬難
   努力嗣後實在年屆六十者雖未滿十科亦準
   給予衣頂○又覆準各省文鄉試如五等文生
   不敷對讀卽兼用四等武生對讀之後免其錄
   遺準入武場鄉試○十年奉
 旨直省文武生員三年歳考一次若臨場不到卽行
  黜革其遊學患病皆取結開報限三月内補考近
  聞各處士子有任意遷延屢次欠考者此風漸不
[127-35a]
  可長嗣後除無故臨㸃不到卽行黜革外凡繫病
  假生員其上屆開報者下屆果繫遊學未歸患病
  未痊該敎官察驗確實再行詳請展限一竢病痊
  囘籍卽送補考如欠至三次以外不準展限竟行
  黜革倘有扶同揑報不行詳請展限者該學政嚴
  察將敎官叅處以專責成
   一八旗考試事例原定八旗考文童生文舉人
   由部將領侍衞内大臣大學士尚書都統䕶軍
[127-35b]
   統領職名開列具奏請
 簡四人監試騎射考文進士由部將領侍衞内大臣
   大學士都統職名開列具奏請
 簡二人監試騎射考筆帖式及繙譯童生舉人進士
   由部將領侍衞内大臣職名開列具奏請
 簡二人監試騎射均擇其能合式者準入内場考試
   其奉天八旗考文童文生由該將軍副都統等
   驗其騎射能合式者送該府丞考試○雍正七
[127-36a]
   年議準八旗考文生員舉人進士者於未考騎
   射之先每旗委叅領一人每叅領下委賢能官
   一人令其送考本佐領内管領下各委領催一
   名率領應試之人與委出之叅領等令其識認
   各旗將所委送考識認叅領等職名同應試名
   册一幷咨送禮部存案由禮部造册送部傳集
   叅領等察對名册及試騎射入場之時該叅領
   等親身識認送考如叅領等本身不到者各罰
[127-36b]
   俸一年領催鞭五十
[127-37a]
   發配
   一編發順治十六年題準刑部問擬充軍人犯
   開明籍貫送部照軍衞道里表開載衞所附近
   充軍者發二千里邊衞充軍者發二千五百里
   邊遠充軍者發三千里極邊充軍者發四千里
   煙瘴充軍者發煙瘴地方亦四千里如無煙瘴
   卽以極邊爲煙瘴以上充軍人犯給傳牌一紙
   劄行順天府令沿塗府州縣差役遞解取具收
[127-37b]
   管送部仍移咨該撫取具地方官文結並原發
   傳牌繳部察覈其在外省問擬軍犯由巡撫定
   衞發遣鈔錄本犯供辭送部若於定衞充發之
   時恭遇
 恩赦者咨送刑部援免軍犯起解時或於塗中病故
   卽委官相驗果繫患病身故並無别情者移咨
   刑部銷案例應僉妻者免其發遣在配所病故
   者該撫察明病故情由取具該管官印結送部
[127-38a]
   所遺妻室準其囘籍○又定刑部審擬外遣之
   犯應發寧古塔吉林黑龍江等處安置咨部差
   役遞解○康熙五年題準遣犯應給車移付車
   駕司撥給罪犯有家口者每六人一車若内有
   老幼男女病廢者卽一二人亦給一車○六年
   題準軍犯配所脫逃拏獲之日杖一百折責四
   十板發原衞充軍遇
 赦免其杖責仍發原衞充軍○十一年覆準軍犯到
[127-38b]
   配該管官加意防範撫䘏無令至於饑寒若軍
   犯有單身逃逸者初叅該管官罰俸六月兼轄
   官罰俸三月限一年緝拏限滿不獲該管官罰
   俸一年兼轄官罰俸六月有攜妻同逃者初叅
   將該管官罰俸一年兼轄官罰俸六月限一年
   緝拏限滿不獲該管官降一級畱任獲日開復
   兼轄官罰俸一年○又題準軍犯中塗脫逃押
   解官住俸勒限一年督緝限内不獲罰俸一年
[127-39a]
   行文各省照案緝拏○二十三年奉
旨凡充軍流徙犯人於盛暑嚴寒時發遣在塗苦累嗣
 後冬十月至正月夏六月停其發遣○又議準軍流
   遣犯未經起解者遇盛暑隆冬仍照例停遣外
   若已至中塗者初冬十月照常接遞至十一月
   初一日方準停遣竢次年春融起解如抵配所
   不遠本犯情願前進者將不停遣緣由移咨前
   塗州縣一例接遞其從配所逃囘被獲者照逃
[127-39b]
   人例解囘原配雖遇盛暑隆冬不準停遣○二
   十八年覆準永遠充軍本犯身故無子僅存妻
   室有欲囘籍察明報部準其各囘原籍○雍正
   三年奏準充發人犯酌定名數分起解送如案
   内人犯衆多至五名以上者每五名作一起先
   後解送押解官役嚴加約束在塗毋致生事擾
   累地方○又奏準凡充發軍犯各計罪人原籍
   之府屬照所限道里遠近定衞發配皆不得任
[127-40a]
   意充發致有趨避○四年覆準各省衞所有改
   爲州縣及裁汰歸幷州縣者嗣後充發軍犯卽
   發於改設歸幷之府州縣管轄仍注軍籍當差
   以該州縣爲專管官該府爲統轄官有脫逃疎
   縱等事照例叅處○十三年十一月奉
 旨從前發往各處安置人犯有情罪尚輕而在外已
  過三年能安靜悔過者各該督撫開明所犯情罪
  具奏請旨○乾隆二年奉
[127-40b]
 旨軍流人犯已到配所者向例遇赦不準放囘今特
  加恩此等人犯内除情罪重大及免死減等實繫
  兇惡强徒外其餘因事議遣在配已過三年安靜
  悔過情願囘籍者令該督撫覈奏請旨準其囘籍
   ○又覆準閩省收到軍流人犯令各州縣安插
   如軍犯年逾六十不能自食其力撥入養濟院
   按名給以孤貧口糧年未六十已成篤疾者亦
   準撥給若本犯挾有㣲資習有藝業者聽其各
[127-41a]
   自謀生交地保管轄其少壯軍犯實繫貧窮又
   無藝業者初到配所該管官就近酌量安插管
   束仍按本犯妻室子女每名每日照孤貧給以
   口糧自到配日爲始以一年爲率所給口糧令
   該撫於各州縣存貯倉穀項下動用報銷迨至
   一年後本犯習於風土不難自食其力且年力
   强壯尚可使用各州縣有驛遞之所卽令充當
   夫役一例給以工食毋許胥役剋扣滋擾該管
[127-41b]
   官仍於每月朔日按名㸃驗○七年覆準各直
   省收到軍犯無論有衞無衞均照閩省之例辦
   理其應給口糧各州縣有存貯倉穀者照倉穀
   項下開銷無存貯倉穀者於存公項下報銷○
   十年覆準各直省收到軍犯除老疾孤貧及充
   驛站水草等項夫役仍照定例辦理外其按里
   充配之處止照軍犯應遣府分轉行各該撫於
   該府所屬州縣覈明里數均匀撥令充役毋令
[127-42a]
   擁聚一處以致擾累地方○十一年
 諭自古明罰飭法所以弼教而大辟之外又設有軍
  流之條此卽移郊移遂屛諸寄棘之遺意也朕今
  歳特沛恩綸將斬絞人犯量加酌減夫大辟人犯
  情罪較重尚已從寛而軍流所犯罪輕轉使之遠
  離故土殊堪憫惻其令直省督撫各就所在地方
  將從前軍流人犯内已過十年安分守法别無過
  犯者分别咨部覈議該部奏請省釋其有居住已
[127-42b]
  久自能謀生不願囘籍者聽欽此○十二年覆準
   貴州各屬地方狹隘苖多民少與他省不同充
   軍人犯聚集太衆與苖人日相往來所關非細
   嗣後各省應發貴州軍犯徑解巡撫衙門就地
   方情形通融安插他省有苖民雜處之州縣亦
   照此例行○又覆準各省發遣廣西軍犯統於
   所屬州縣内照該犯應配道里遠近酌量安置
   不得撥發土司所屬地方致生事端又廣西太
[127-43a]
   平府屬之寧明州慶遠府屬之東蘭州鎭安府
   屬之天保縣歸順州奉議州五處煙瘴極重免
   其分撥安置○十六年覆準奉天府爲
  國家畱都根本重地風俗最爲淳樸凡發往軍犯
   聚集兹土大爲風俗之害嗣後軍衞道里表内
   所載順天等處充軍人犯編發奉天安置者悉
   行停止如有應遣之犯照道里相符之江南山
   西山東陜西等省分别發遣○十九年覆準軍
[127-43b]
   衞道里表内載各省編發附近軍犯有直隸河
   間天津等府邊衞有順天保定等府邊遠有宣
   化順德等府極邊有永平府易州
  畿輔之地外省豈得指爲邊遠極邊嗣後外省編
   發軍犯止照各省應發地方計里充配其編發
   直隸府州之處永行停止
 
欽定大清㑹典則例卷一百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