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1a]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續文獻通考卷十四
户口考
奴婢
遼太宗天顯五年二月以所俘渤海户賜魯呼
至世宗天禄元年八月以崇徳宫户分賜翼戴功臣
及北院大王耶律洼南院大王耶律吼各五十耶律
安圖楚布各百穆宗應厯十八年九月以掖庭户賜
[014-1b]
耶律伊勒格聖宗統和四年六月以伐宋所俘生口
賜皇族及乳母又以太尉王分所俘生口分賜趙妃
及裕悦達年伊囉斡十二年以王繼忠講宋和好家
無奴隸賜宫户三十二十九年二月以伐高麗所俘
人分置諸陵廟餘分賜内戚大臣及太平中以宫户
十有五賜契丹宫都部署蕭徳道宗咸雍時以耶律
玦亷貧賜宫戸十又以耶律伊遜先朝任使賜漢人
户四十
[014-2a]
聖宗統和七年二月詔南征所俘有親屬分𨽻諸帳者
給官錢贖之
開泰元年十二月詔諸道水災饑民質男女者起來年
正月日計傭錢十文價折傭盡遣還其家
興宗重熈十五年正月禁契丹以奴婢鬻與漢人違者
重治之
金太祖收國二年二月聽奴隸以人數對贖為良
詔曰比以嵗㐫庶民艱食多依附豪强因為奴𨽻及
[014-2b]
有犯法徵償莫辦折身為奴者或私約立限以人對
贖過期則為奴者並聴以兩人贖一為良若元約以
一人贖者即從元約太宗天會元年十二月詔比聞
民間乏食至有鬻其子者聴以丁力等者贖之二年
詔民自鬻為奴者亦聴以丁力等者相易
天輔二年六月詔有司禁民凌虐典雇良人及倍取贖
直者
六年十月詔有奴婢先其主降者釋為良
[014-3a]
時方攻遼次奉聖州故有是詔至太宗天㑹元年十
一月詔女直人有奴婢部曲昔雖逃背附於遼今能
復歸者並聴為民
七年二月詔顯咸東京等路被虜及鬻身者並許自贖
為良
至太宗天㑹七年三月詔軍興以來良人被掠為驅
者聴其父母夫妻子贖之
太宗天㑹元年詔閲贖同姓之人自鬻及典質者
[014-3b]
詔貝勒受實拉曰先皇帝以同姓之人有自鬻及典
質其身者命官為贖今聞尚有未復者其悉閲贖之
二年四月詔贖上京路新遷寧江州户口賣者六百餘
人
八年五月詔河北河東簽軍其家屬流寓河南被俘
掠為奴婢者官為贖之俾復其業熈宗皇統四年十
一月陜西蒲解蔡汝等處因嵗饑流民典雇為奴婢
者官給絹贖為良放還其鄉丁男三疋婦人㓜小二
[014-4a]
疋世宗大定二年四月詔征契丹其招誘來降者除
奴婢以已虜為定其親屬使各還其家仍官為贖之
三年十一月詔中都平州及饑荒地並經契丹剽掠
有質賣妻子者官為收贖四年九月謂宰臣曰北京
懿州臨潢等處嘗經契丹冦擾平薊二州近復蝗旱
百姓艱食父母兄弟妻子不能相保多賣鬻為奴朕
甚憫之可速遣使閲實其數出内庫物贖之十一年
八月詔因斡罕大定二年八月故遼人伊喇斡罕/稱帝右副元帥布薩忠義討平之被
[014-4b]
掠女直及諸色人未經刷放者官為贖放隠匿者以
違制論其年㓜不能稱説住貫者從便住坐章宗泰
和四年十二月勅陜西河東饑民所鬻男女官為贖
之
金史百官志曰諸因災傷或遭賊驚却饑荒去處
良民典雇冐贖為驅遇恩官贖分例男子一十五
貫文婦人同㓜年各减半六嵗以下即聴出離不
在贖換之限
[014-5a]
三年七月詔權勢之家毋買貧民為奴
脅買者一人償十五人詐買者一人償二人皆杖一
百八年正月詔避役之民以微直鬻身權貴之家者
悉出還本貫
九年四月詔新徙戍邊戸匱於衣食有典質其親屬奴
婢者官為贖之戸計其口而有二三者以官奴婢益之
使戸為四口
至世宗大定二十年以上京路女直人戸規避物力
[014-5b]
自賣其奴婢致耕田者少遂以貧乏詔定制禁之
十年四月詔諸良人知情嫁奴者聴如故為妻其不知
而嫁者去住悉從所欲
至世宗大定二十二年六月制立限放良人奴限内
娶良人為妻所生男女即為良二十三年定制女直
奴婢如有得力本主許令婚聘者須取問房親及村
老給據方許聘於良人二十九年章宗即位閏五月
制諸饑民賣身已贖放為良復與奴生男女並聴為
[014-6a]
良
世宗大定二年詔免二稅戸為民
初遼以良民賜諸寺分其稅一半輸官一半輸寺故
謂之二稅户遼亡僧多匿其實抑為賤有援左證以
告者有司各執以聞帝素知其事故特免之至二十
九年章宗即位十一月上封事者言乞放二稅戸為
良省臣欲取公牒可慿者為凖參知政事伊喇履謂
慿騐真偽難明遂遣使分括北路及中都路二稅戸
[014-6b]
凡無慿騐者主自言之及因通檢而知之者其稅半
輸官半輸主有憑騐者悉放為良明昌元年六月奏
北京等路所免二稅户凡一千七百餘户萬三千九
百餘口此後為良為驅皆從已斷為定
金史李晏傳曰初錦州龍宫寺遼主撥賜戸民俾
輸稅於寺嵗乆皆以為奴有欲訴者害之島中晏
時為御史中丞乃具奏在律僧不殺生况人命乎
遼以良民為二稅户此不道之甚也今幸遇聖朝
[014-7a]
乞盡釋為良世宗納其言於是獲免者六百餘人
又内族襄傳曰章宗初即政議罷僧道奴婢太尉
徒單克寧奏曰此葢成族日乆若遽更之於人情
不安陛下如惡其數多宜嚴立格法以防濫度則
自少矣襄時為右丞相曰出家之人安用僕𨽻乞
不問從初如何所得悉放為良若寺觀物力原係
奴婢之數推定者並合除免詔從襄言由是二稅
戸多為良者
[014-7b]
三年五月尚書省請籍天徳間被誅大臣諸奴𨽻為軍
不從
十七年二月詔宰臣海陵時大臣無辜被戮家屬籍沒
者並釋為良
二十九年二月時章宗/已即位詔宫籍監戸舊係睿宗及皇考
之奴婢者悉放為良
章宗明昌元年三月禮官言驅婢一産三男者舊制官
給錢百貫以資乳哺請更給錢四十貫贖以為良制可
[014-8a]
泰和七年七月詔覈西夏人口盡贖放還敢有藏匿者
以違制論
元太祖時豪民冒籍良民為奴者安撫使劉敏悉歸之
民
太宗時免儒士之被俘為奴者
時淮蜀士遭俘虜者皆沒為奴河西人髙智耀奏以
儒為驅古無有也陛下方以古道為治宜除之以風
厲天下帝從之後立校試儒臣法中書令耶律楚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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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儒人被俘為奴者亦令就試其主匿勿遣者死得
士凡四千三十人免為奴者四之一
十二年十二月籍諸王大臣所俘男女為民
初帝元年籍中原民時將相大臣有所驅獲往往寄
留諸郡耶律楚材因括戸口並令為民匿占者死至
是又籍之後世祖至元十二年亷希憲行省荆南令
凡俘獲之人敢殺者以故殺平民論為軍士所虜病
而棄之者許人收養病愈故主不得復為奴有立契
[014-9a]
劵質妻子者重其罪仍沒入其直
憲宗四年制為士者無𨽻奴籍
時京兆多豪强廢令不行亷希憲為宣撫使至悉令
著籍為儒九年世祖渡江取鄂州命希憲入籍府庫
希憲率儒生百餘拜㐲軍門言今王師渡江凡軍中
俘獲士人宜官贖遣還以廣異恩世祖嘉納還者五
百餘人
世祖中統二年四月詔軍中所俘儒士聴贖為民
[014-9b]
至元十年四月勅南儒為人掠賣者官贖為民
吕思誠傳曰天厯時思誠為蓚縣尹部民翟彛自
其大父因河南亂被掠為人丁奏納丁粟以免作
思誠知彛力學召其主與之約終彛身粟三十石
仍代之輸彛得為良民
六月出工局繡女聴其婚嫁
四年正月以瑪哈穆特所俘濟南老僧口之民文面為
奴者付元籍為民
[014-10a]
後至元元年八月禁邊將分匿宋新附人口二年十
月勅統軍拈布哈萬户輝圖麾下軍士所俘宋人九
十三口官贖為民其私越禁界掠獲者四十五人許
令親屬完聚並種田内地十七年正月勅姜衛檢覈
阿爾哈雅呼圖克特穆爾等所俘丁三萬二千餘人
並放為民又以海賊賀文逹所掠婦女百三十餘人
還其家二月瀘州安撫使梅國賓請贖還本州軍民
之俘者從之十九年四月御史臺言阿爾哈雅占降
[014-10b]
民為奴而以為征討所得有㫖降民還之有司征討
所得籍其數量賜臣下有功者二十七年三月浙東
總兵官討賊者多俘掠良民勅行御史臺分揀之凡
為民者千六百九十五人
張惠傳曰至元元年惠行省山東以銀贖俘囚三
百餘家為民不能歸者使為僧建寺居之
至元九年正月勅軍奴入民籍者還正之
四月勅諸路軍戸驅丁除至元七年前從良入籍者
[014-11a]
當差餘雖從良並令助本戸軍力
十一年十二月以諸路逃奴之無主者二千人𨽻行工
部
十六年五月以五䑓僧多匿逃奴及逋賊之民勅西
京宣慰司按察司搜索之二十九年十月命趙徳澤
呉榮領逃奴無主者二百四十户淘銀耕田於廣寜
瀋州至成宗大徳八年二月勅軍民逃奴有獲者即
付其主主在他所者付所在官司給之仍追逃奴鈔
[014-11b]
充獲者賞逃及誘匿者論罪有差仁宗延祐六年十
一月禁民匿䝉古軍亡奴
十三年申明以良為娼之禁
至十五年正月禁官吏軍民賣所娶江南良家子女
及為娼者賣買者兩罪之官沒其直人復為良
十四年二月詔賜永昌路鈔百八十錠贖還妻奴
諸王哲伯特穆爾言永昌路驛百二十五疲於供給
質妻奴應役詔賜鈔百八十錠贖還之至十八年八
[014-12a]
月勅開元等路六驛以錢鬻妻子者官為贖之二十
七年三月永昌站户饑賣子及奴産者甚衆命甘肅
省贖還
十五年五月申傭奴代軍之禁
至成宗大徳七年閏五月禁諸王駙馬等征北諸軍
以奴為代者罪之
八月詔軍民官毋得抑良為奴
張徳輝傳曰世祖初河南東北路因兵後孱民多
[014-12b]
有依庇豪右嵗乆掩為家奴者徳輝為宣撫使按
部悉還為民
李徳輝傳曰中統元年徳輝宣撫山西按免權勢
之家藉民為奴復業者近千人
張文謙傳曰至元三年西夏中興諸勢家有户數
千當役屬為私奴者議久不决文謙行省西夏等
路謂以乙未嵗戸帳為斷奴之未占籍者歸之勢
家其餘良民無為奴之理議遂定守以為法
[014-13a]
袁裕傳曰西夏羗渾雜居驅良莫辨裕為安副使
言宜騐已有從良書則為良民於是得八千餘人
十七年十二月遼東路所益兵以妻子易馬勅以合輸
賦稅贖還之
十八年六月又詔鄂摩巴圖竒爾等八處民戸與謙
州織工所鬻妻子官與贖還二十七年桓州饑民鬻
子女以為食司農特爾格奏以官帑贖之
十八年五月申嚴鬻人之禁
[014-13b]
至二十年十月禁江南州郡以乞養家子轉相販鬻
及强將平民畧賣者時趙世延僉江南湖北道亷訪
使嚴常澧掠賣良民之禁成宗大徳六年十二月命
中書省更定畧賣良人罪例詳見/刑考仁宗延祐二年正
月禁南人典質妻子販買為驅使二月又禁民轉鬻
養子英宗至治二年九月禁江南典雇妻妾
十九年二月賜諸王塔喇海籍沒户五十願受十二户
五月籍阿哈瑪特貲産縱其奴婢為民
[014-14a]
先是至元初南京總管劉克興掠良民為奴𨽻後獲
罪當籍右司掾袁裕言於中書止籍其家奴𨽻得復為
民者數百至是籍阿哈瑪特家亦凖是例二十二年
十一月籍重慶府布哈家人百二十三户為民
二十年十一月禁雲南權勢沒入口為奴及黥其面者
後至英宗時李英以良民為奴擅文其面坐罪
成宗大徳三年二月詔縉山縣民戸為勢家所蔽者悉
還縣定籍
[014-14b]
後至武宗至大二年十月樂實言江南富室有蔽占
王民奴使之者動輙百千家有多至萬家者其力可
知乞增其賦稅
五年七月籍安西王所侵占田站等四百餘戸為民
仁宗延祐四年七月命贖䝉古所鬻子女
時朔漠大風雪人民流散以子女鬻人為奴婢中書
平章政事拜珠以興王根本之地宜加賑恤請立宗
仁衛總之命縣官贖置衛中以遂生養帝諭省臣曰
[014-15a]
比聞䝉古諸部困乏往往鬻子女於民家為婢僕宜
令有司贖之其有家可歸者仍遣還各部後至英宗
至治元年十月勅䝉古子女鬻為囘囘漢人奴者官
收養之
七年十二月時英宗/已即位詔命官家屬流落逺邊其子女典
鬻於人者聽還其家
英宗至治二年九月勅站户貧乏鬻賣妻子者官贖還
之
[014-15b]
文宗天厯元年十一月勅京畿及四方民為兵所掠而
奴於人者有司追理送還
二年正月中書省臣請繼今臣僚有罪致籍没者其妻
有子他人不得陳乞亦不没為官口從之
順帝至正五年五月詔以軍士所掠雲南子女一千一
百人放還鄉里不願歸者聽
明制凡庶民之家不許存養奴婢家奴不許娶良人女
為妻家長不許以奴婢與良人為夫妻各離異改正其
[014-16a]
收留迷失在逃子女不送官司而賣為奴婢及得迷失
在逃奴婢而賣者與冐認良人為奴婢冐認他人奴婢
者並有罪詳見/刑考
太祖洪武二年五月詔諸遭亂為人奴者復為民
詔曰天下大定禮儀風俗不可不正諸遭亂為人奴
𨽻者復為民凍餒者里中富室假貸之孤寡殘疾者
官養之毋失所
是年禁䝉古色目人自相嫁娶違者沒為官奴婢
[014-16b]
詔䝉古色目人氏既居中國許與中國人家結婚
不許自相嫁娶違者男女兩家抄沒入官為奴婢其
色目欽察自相婚不在此限
十七年以抄沒人口給官軍家為奴
明初以罪抄沒人口多分給功臣家為奴婢是年令
抄劄成丁男婦收充軍役餘者給軍官為奴
十九年四月詔贖河南饑民所鬻子女
官贖之也凡女子年十二以上者不在收贖之限
[014-17a]
恵帝建文四年十月時成祖/已即位詔從征將士掠民間子女
者還其家
太祖時軍中俘獲子女多分給功臣家為奴婢至是
乃有是詔
成祖永樂八年正月詔贖掦州淮安鳳陽陳州被水災
軍民所鬻子女
二十二年十一月時仁宗/已即位詔禮部建文諸臣家屬在敎
坊司錦衣衛浣衣局及習匠功臣家為奴者悉宥為民
[014-17b]
還其田土
憲宗成化二年四月詔贖徐州河南等處所鬻男女
廵按御史婁芳言徐州河南等處人民鬻賣男女者
沿途成羣價直賤甚甚至夷人畨僧亦行收買乞出
内庫銀帛齎付廵視都御史設法收贖及禁約邊闗
不許畨僧人等夾帶中國人口出境仍給價贖還原
籍人廵撫大臣區畫牛種給與耕種令户部行之
二十二年饑民典賣者許自贖
[014-18a]
詔陕西山西河南等處軍民先因饑荒逃移將妻妾
子女典賣與人者許典賣之家首告准給原價贖取
歸宗其無主及願留者聽隠匿者同罪
神宗萬厯十五年十月定縉紳家奴婢例
都察院左都御史呉時來奏庶人之家不許養奴婢
葢謂功臣家方給賞奴婢庶民當自服勤勞故不得
存養有犯者皆稱雇工人初未言及縉紳之家也且
雇工人多有不同擬罪自當有間至若縉紳之家固
[014-18b]
不得上比功臣亦不可下同黎庶存養家人勢所不
免合令法司酌議無論官民之家有立劵用值工作
有年限者皆以雇工人論有受值㣲少工作止計月
日者仍以凡人論若財買十五以下恩養已久十六
以上配有室家者照例同子孫論或恩養未乆不曽
配合者在庶人之家仍以雇工人論在縉紳之家比
照奴婢律論
欽定續文獻通考卷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