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n0001 瑜伽師地論-唐-彌勒菩薩 (master)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八


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分中契經事菩提分法擇攝第四之


復次嗢拕南曰。


「 邪師住雪山
 勸勉繫屬淨
 漸次戒圓滿
 穗成就為後」



有諸外道。於弟子眾自立為師。專求利養。
專求恭敬。專求自利。遇緣和合。有族姓子
投其出家。因而謂曰。汝之與我先無一切
資身眾具可共受用。汝應為我往詣他處
褒讚我德掩藏我失。我亦為汝行如是事。
我等二人迭相依護。當於諸王若與王等。
乃至一切大商主邊多獲利養及以恭敬。若
作是言諸外道師。名專自利。然其弟子便
發抗言。勿為此見。如是護者未名自護。
往惡趣失。若防此失乃名自護。是故汝應
如前自護。我亦當自別為餘護。我既不能
護汝。汝亦不須護我。於此義中。當知弟
[098-0861b]
子是如理語者。是聰慧者。重當來故。應知
其師是非理語者。是愚癡者。重現在故。復
有雜染觸惱於他。由雜染故。不能自護。
因此惱他。不名護他。此中如前由親近
等斷諸煩惱。名當自護。從此已後由斷為
因不惱他等。名當護他。應知此中無瞋
無害。是無惱義。無緣而起利樂二心。無緣
而起慈悲二心。當知如此是哀愍義。由哀
愍故。不惱於他。是故當知一切哀愍與彼
相違。


復次應知雪山喻佛善說法毘柰耶。此中略
有三分可得。一無學地。二有學地。三異生
地。猨猴喻彼非理作意諸相應心。獵人喻
魔。於無學地俱不能行。於有學地乃至不
還。唯有非理作意相應猨猴喻心獨一能往。
非獵人喻魔所能行。於異生地二俱能行。
又諸愚夫要觀餘境。能出餘境。追求餘境。
餘境所縛。是故於境不得解脫。


復次由於正法聽聞受持觀察義理。法隨
法行。如其次第應知勸化安立四義。復有
三法。尚能斷除一切勝妙婬欲貪纏。況乎鄙
劣諸欲貪纏。何等為三。一精進力。二不放逸
力。三對治力。由精進力其已生者令不堅
住。由餘二力。其未生者令不得生。如是行
者勤修正行。為欲斷除已生惡故。及未生
者令不生故。


復次於四念住殷重修習。如聲聞地應知
其相。繫屬魔者。謂在欲界。此不還果即能超
度。繫屬死者。謂從欲界乃至有頂。此阿羅
[098-0861c]
漢乃能超度。言不清淨諸有情者。謂諸異
生。言清淨者。謂諸有學。言鮮白者。謂諸無
學。復有三種證淨。未清淨者能令清淨。已
清淨者能令鮮白。當知此中。上諸有學說
名清淨。下諸有學名不清淨。彼由修道未
清淨故。餘如前說。


復次修四念住應知略
有五種漸次。一信增上力清淨出家。二戒律
儀。三根律儀。四樂遠離。五蓋清淨。諸在家
者雖復數數修諸念住。獲得淨信。諸蓋清
淨。然闕學處。當知所修不得圓滿。


復次由三因緣。具戒苾芻當知禁戒淨命圓
滿。云何為三。一所行圓滿。二攝取圓滿。三
受用圓滿。所行圓滿者。謂從買賣乃至害縛
斷截撾打揣摩等事。皆悉遠離。攝取圓滿
者。謂於攝取象馬等事。乃至攝取生穀等
事。皆悉遠離。受用圓滿者。謂衣僅蔽身食纔
充腹便生喜足。於餘長物非時食等皆悉
遠離。


復次身等四法如四大路。於彼所生非理
作意。如邪祈願稻穀麥穗。於彼所生如理
作意。如正祈願稻穀麥穗。當知欲界是不
定地。猶如其皮。色無色界俱是定地。猶如
其肉。無明如血。於三界中由三種漏。有淋
漏義。


復次如先所說所有貪等種種無量惡不善
法。由二因緣。若成就者。不能修習四種念
住。非是一切汎成就者。云何為二。一有貪
等纏現前故。二於此纏不見過故。纏現在
前雜染心故。不能修習。雖暫遠離性染
[098-0862a]
著故。非無戀故。於能隨順貪等諸法。其心
散動。常逐漂淪。種種尋思恒隨擾亂。是故不
能修習念住。若不爾者諸有其性不深染
著。皆應不能修習念住。若如是者無容
有能修四念住。


復次嗢拕南曰。


「 勇力修等持
 異門神足後」



應知建立四種正斷。如聲聞地已廣分別。
此中宣說勇第五句。云何名勇。謂如前說
堪能忍受。發勤精進。所生眾苦。諸淋漏苦。
界不平苦。他麁惡言損惱等事所生眾苦。非
此因緣退捨修習正斷加行故。名為勇。


復次應知建立四種神足。如聲聞地已廣分
別。若略說者。由四種力持心令定。是故建
立四種神足。云何為四。一淨意樂力。二勤務
力。三心喜樂力。四正智力。當知此中。由第
一力。於三摩地。發生樂欲。為證得故。修習
勤務。由第二力。最初住心令其安定。由第
三力。已住定心無復散動。不令於外更復
飄轉。由第四力。觀察等持所治煩惱。於斷
未斷如實了知。又於等持入住出相。能善
了別。如是復於奢摩他等所有諸相。若奢摩
他毘鉢舍那諸隨煩惱。及隨煩惱能對治等。
皆如實知。樂等持者。於等持中。但有爾所
等持作事。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復次由五因緣。當知神足略修習相。一由
遠離奢摩他品隨煩惱故。二由遠離毘鉢
舍那品隨煩惱故。三於毘鉢舍那品所緣境
界繫縛心故。四於奢摩他品所緣境界繫
[098-0862b]
縛心故。五俱於二品所緣境界繫縛心故。
應知此中。奢摩他品隨煩惱者。謂懈怠俱行
欲等。及惛沈睡眠俱行欲等。當知懈怠俱
行欲等。是惛沈睡眠俱行欲等所依止性。
毘鉢舍那品隨煩惱者。謂掉舉俱行欲等。及
妙欲散動俱行欲等。當知掉舉俱行欲等。
是妙欲散動俱行欲等所依正性。又於此
中由懈怠俱行欲等。於奢摩他品。令住雜
染。然不能令諸奢摩他皆悉滅沒。由惛沈
睡眠俱行欲等。於奢摩他品。令住雜染。亦
復能令諸奢摩他皆悉滅沒。由掉舉俱行欲
等。於毘鉢舍那品。令住雜染。而不能令
毘鉢舍那一切滅沒。妙欲散動俱行欲等。
於毘鉢舍那品。令住雜染。亦令一切毘鉢
舍那皆悉滅沒。毘鉢舍那品所緣境者。謂前
後想。此想分別。如聲聞地應知其相。奢
摩他品所緣境者。謂上下想。此亦如前應
知其相。俱品所緣境者。謂光明想。彼於俱
品由動搖故。有諸光影俱行心。修又非如
欲等與餘懈怠相應。說名懈怠俱行。精進
亦爾。得有懈怠共相應義。然即精進墮在
慢緩。不正發勤精進相續。說名懈怠俱行。
又此五相當知總攝一切種修。樂等持者。
由此等持速得成滿。


復次於五解脫處。如其所應當知欲等增
上四種三摩地。若有苾芻。依淨意樂及猛利
欲。為欲證得最勝通慧。從諸如來及佛弟
子。殷重恭敬。聽聞正法。從聞無間漸次證
得勝三摩地。當知是名欲增上三摩地。復
[098-0862c]
有苾芻。如所聞法如所得法。起大功用。
發大精進。或正為他宣說開示。或以勝妙
音詞讀誦。從此無間漸次因緣能隨獲得勝
三摩地。當知是名精進增上三摩地。復有
苾芻。於諸賢善三摩地相善取。思惟觀青
瘀等乃至骨鎖以為邊際。由此所緣。次第
生起勝三摩地。當知是名心增上三摩地。
復有苾芻。如所聞法如所得法。獨處空
閑。思惟籌量。審諦觀察。由此因緣。漸次生
起勝三摩地。當知是名觀增上三摩地。


復有差別。謂由四門起三摩地。一由如
前從他生起猛利樂欲聞正法門。二由從
他獲得無倒教授教誡。無間殷重發起加
行。未入根本勝三摩地。為欲趣入正教授
門。三由已入根本勝三摩地。為欲轉得所
餘上位勝三摩地心喜樂門。四由多聞聞持
自能於法如理觀察平等觀門。當知此中。
由第一門起欲增上三摩地。由第二門起
精進增上三摩地。由第三門起心增上三
摩地。由第四門起觀增上三摩地。所餘
分別義。及分別斷行。如聲聞地應知其
相。


復次修諸神足以為依止。能正引發諸聖
神通。無有外道修諸神足能正引發諸聖
神通。又諸聖者引發所有最勝神通。隨所
願樂延諸壽行。或住一劫或一劫餘。謂過
一劫不淨種性補特伽羅。名為物類。當
知此類唯住內法。又諸聖者變化神通。於
其四事不能變化。一者根。二者心。三者心
[098-0863a]
所有法。四者業及業異熟。又諸聖者變性神
通。不能轉變順樂受業令自性改成順苦
受。如順樂受望順苦受。順苦受業望順樂
受。應知亦爾。若業能順非苦樂受。當知畢
竟順非苦樂。又諸聖者住持神通。不能住
持順非苦樂受業令成無受。餘亦如是。又
諸聖者變時神通。不能轉變順現法受業
令成順後法受業。及順後法受業令成順
現法受業。


復次嗢拕南曰。


「 安立所行境
 慧根為最勝
 當知後安住
 外異生品等」



略由六處增上義故。當知建立二十二根。
何等為六。一能取境界增上義故。二繼嗣
家族增上義故。三活命因緣各別事業加行
士用增上義故。四受用先世諸業所作愛不
愛果。及造新業增上義故。五趣向世間離
欲增上義故。六趣向出世離欲增上義故。
當知此中。眼根最初意根為後。如是六根。
於取境界有增上義。男女二根於能繼嗣
家族子孫。有增上義。命根一種於愛命者
活命因緣各別事業加行士用。有增上義。
樂最為初捨為其後。如是五根。於其受用
先業所作愛不愛果及造新業。有增上義。
信為最初慧為其後。如是五根。於能趣向
世間離欲。有增上義。未知當知已知具知
三無漏根。於能趣向出世離欲最極究竟。
有增上義。一切世間所現見義。其唯此量。
當知是義能究竟者。無出於此二十二根。
[098-0863b]
故一切根二十二攝。


復次或有一類。作是思惟。若無內我託六
根門行六境界。如是六根各別所行。各別
境界。然此六根唯能領受自所行境。誰能領
受如是六根所行境性。當知此由不能了
達緣起道理故。於諸行起邪分別。緣起理
者。謂若有時修瑜伽師。於內六根如理
攀緣。精勤加行。修四念住。即於爾時此四
念住領受六根所行境性。即此於彼由清
淨故。名為出離。又即勤修四念住故。初達
諦理得七覺支。即於爾時此諸覺支真故
實故。領受念住所行境性。又由修習覺支
因緣。起於明脫。即於爾時如是明脫。領受
覺支已善修習。從此已後不復應修所行
境性。如實已斷一切煩惱。即於爾時於諸
煩惱斷滅涅槃。離增上慢。即由遠離增上
慢故。此現實有究竟明脫。如實領受已得
明脫所行境性。由此出離一切所有有為法
故。當知明脫亦得出離。於涅槃中。能取所
取二種施設皆無所有。一切戲論永滅離故。
是故乃至諸有為法可得展轉問答施設能
取所取言論差別。究竟涅槃無為法中一切
問答言論差別。皆不如理。是故當知於無
我中。應正顯示唯有雜染唯有清淨。


復次若有黠慧諸根猛利種類士夫補特伽
羅。由思擇力如理作意。思惟諸法。乃於涅
槃得正信解。由此增上發勤精進。此增上
故。能於身等所緣境界。安住正念。此增上
故。能於所緣令心一趣。此增上故。於一切
[098-0863c]
法如實了知。如實觀見。由是因緣。能到究
竟。是故此慧若初若後多有所作故。說慧
根最為殊勝。


復次若依諸佛無上菩提。所得正信乃至正
慧。於此世間亦無有者。當知此住外異生
品。即於此法唯有世間。無出世者。當知
此住內異生品。非外異生。若於此法有出
世者。當知一切別住。餘品非彼品類。


復次嗢拕南曰。


「 思擇覺慧等
 國等及諸王
 阿羅漢有學
 質直最為後」



略於一切現法後法諸惡行中。深見過已。能
正思擇息諸惡行。修諸善行。名思擇力。當
知此力能成二事。一者能往人天善趣。二
者能往現法涅槃。又此能與修習力攝。修
諸念住為所依止。由此為依。能正修習四
念住等菩提分法。當知此修名修習力。又思
擇力能與三處羞恥為伴。何等名為三處
羞恥。一者他處羞恥。謂作是思。若我作惡。
當為世間有他心智諸佛世尊若聖弟子若
諸天眾信佛教者共所呵毀。是名第一處
思擇力。二者自處羞恥。謂作是思。若我作
惡。定當為己深所呵毀。何有善人為斯
惡行。是名第二處增上力。三者法處羞恥。謂
作是思。我若作惡。便為障礙。於善說法毘
奈耶中所修梵行。此法若有。便壞梵行。是
名第三處思擇力。如是羞恥。當知三處以
為增上。一世增上。二自增上。三法增上。


復次由自利行及利他行為增上故。當知
[098-0864a]
建立有四種力。一覺慧力。二精進力。三無
罪力。四攝受力。能往現法涅槃。名為自
義。能往人天善趣。亦名自義。當知此中。依
第一自義。建立覺慧精進二力。由是二力。
能有方便發起正勤。依第二自義。立無罪
力。由此三力。一切自義皆得究竟。樂利他
者他義。有餘由此增上立攝受力。當知攝
事如菩薩地已辯其相。


復次依國及王。
若男若女。若夫若妻。若愚若智。若處居家。
若出家眾。當知建立有十種力。謂諸國王
有自在力。如是等力廣說如經。


復次諸阿羅漢。成就八力。如實領受。貪瞋
癡等永盡無餘。不造諸惡。修習諸善。謂
心趣向遠離出離般涅槃故。厭背後有。厭
背因緣不造惡業。又見諸欲猶如一分熱
炭火故。厭背諸欲厭背因緣不造惡業。由
此二力不造諸惡。不造惡故。復由六門
修習諸善。謂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
道支。


復次諸佛如來。依自利行及利他行。為欲
顯己與諸弟子有差別故。說如是言。諸
有學者成就五力。唯有如來成就十力。若
有成就有學五力。行自利行諸聖弟子。獲
得最上阿羅漢果。從此無間一切自義皆得
空竟。如來獲得阿羅漢已。成就十力。行利
他行。即用利他以為自義。設於是時一切
所化其事究竟。入無餘依般涅槃界。當知
爾時於所作事方得圓滿。若所修行阿羅
漢行。若為利他即自義行。此二因緣於諸
[098-0864b]
弟子皆為殊勝。如來十力如菩薩地已廣分
別。


復次若有自愛無諂無誑。其性質直補特伽
羅。為證自義有四種相。若依惡說法毘奈
耶。便有稽留。要依善說法毘奈耶。乃無稽
留。云何四相。一說正法教。二教授教誡。三如
理通達。四得真實證。所聞正法是諸勝解所
依止處。由能遠離無因惡因。開示稱理正
因義故。諸有無倒教授教誡善能隨順斷
加行教文義所攝無顛倒法。能令證得如
前勝解所依處法。若有自愛諸善男子。已
調相續有所堪能。來入內法毘奈耶中。得
正宣說。得正開悟。便能速疾趣向勝進。如
理通達所應通達。亦能實證真所應證。謂
四念住以為依止。於有為法諸聰慧者共
許為有。或許為無。皆正了知。於無為法乃
至有頂皆是有上。能正了知是為有上。涅槃
無上如實了知是為無上。如是名為如理
通達。又四念住以為依止。由靜定心。於七
覺支正修習已。於明解脫究竟作證。如是
名為得真實證。若彼自愛諸善男子。趣入
惡說法毘奈耶。於是四處皆不能得故。名
稽留。


復次嗢拕南曰。


「 立差別
 食漸次
 安樂住
 修居後」



由奢摩他毘鉢舍那俱品差別。建立覺支
如聲聞地應知其相。


復次自性差別故。及
所緣因緣相差別故。應知七覺支十四種差
別。所緣因緣相廣分別義。如三摩呬多地及
[098-0864c]
聲聞地應知其相。


復次於能隨順覺支法中。略有二種無倒
作意。當知總與覺支為食。何等為二。一正
作意。二數作意。與此相違當知非食。


復次於初中後隨闕一支。令如實覺不
得圓滿。如其色類所依能依流轉安立。隨
其生起漸次而說。當知此中。念為所依。擇
法能依。餘隨所應當知亦爾。


復次若有苾芻。於諸覺支方便修習。由四
因緣。令其不得安隱而住。何等名為四種
因緣。一者一切煩惱品類麁重皆未離故。
二者奢摩他品諸隨煩惱現在前故。三者毘
鉢舍那品諸隨煩惱現在前故。四者道未調
善而乘駕故。與此相違四種因緣。令其獲
得安隱而住。於此二種善巧苾芻。如實了
達正知而住。由諸作意有加行故。精進太
過。又由前有增減故。運轉不等。由此二
緣。當知名為道不調善。與此相違二因
緣故。名道調善。如轉輪王於四洲渚得大
自在所獲七寶。如是心王於四聖諦得大
自在所獲真淨七覺支寶。當知亦爾。謂於
奢摩他毘鉢舍那雙品運轉。降伏一切煩惱
勝怨。由此義故。初念覺支猶如輪寶。所知
境相其量無邊。能知智體亦隨廣大。由此
義故。擇法覺支猶如象寶。依此速能乃至
往彼所行所得殊異勝處。由此義故。精進
覺支猶如馬寶。悅意無罪最為殊勝。由
此義故。其喜覺支猶如女寶。身心映徹有
所堪能。由此義故。輕安覺支如神珠寶。
[098-0865a]
能辦一切所欣求事。由此義故。其定覺支
如藏臣寶。能摧一切染污法軍。能率一切
清淨法軍。能趣無相安隱住處。由此義故。
其捨覺支如軍將寶。


復次諸修行者。得七覺
支。譬如大王有妙衣篋三時受用三分安
住。彼七覺支當知亦爾。言三時者。謂初
日分時。中日分時。後日分時。言三分者。謂
奢摩他品。毘鉢舍那品。及其俱品。於初分
中住四覺支。第二分中住四覺支。第三分
中具足安住七種覺支。諸修行者。未曾安
住唯一覺支又七覺支。於諸外道無怨憎
故。無違競故。恒懷利益意樂轉故。一切煩
惱皆離繫故。說名無怨無敵無害無有災
患。若修行者。於七覺分隨時現前。隨量現
前。說名為住。若時退出。說名為滅。於是一
切如實了知。彼由如是正知住故。名無罪
住。無有愛味。心離味染。


復次二十一種想俱行修諸覺支者。當知略
由二因緣故。一據相應俱行義。二據無間
俱行義。無常等想俱行修。乃至死想俱行修
者。據相應義。不淨等想俱行修。乃至觀空想
俱行修者。據無間義。慈等俱行修。應知亦
爾。又於過去未來現在一切行中。諸行愛染
若嬾墮懈怠若薩迦耶見雖已斷滅。習氣隨
縛我慢現行。若貪味愛。若於世間種種妙事
欲樂貪愛。若有所餘煩惱隨眠。若希求利
養。若希求活命。若諸欲愛。若諸有愛。若隨
虛妄分別所起四種欲貪。一美色貪。二形貌
貪。三細觸貪。四承事貪。如是能令生起所
[098-0865b]
有非理過患。及令其心越路而轉。對治彼
故。隨其所應有二十一想俱行修覺支差
別。謂為對治四種障故。修無願行想從無
常想乃至一切世間不可樂想。為欲對治
一種障故。修空行想苦無我想。為欲斷滅
所餘煩惱隨眠障故。修於三界無相行想。
為欲對治希求利養及欲愛故。於諸欲
中修過患想。為欲對治希求活命及有
愛故。修習死想。為欲對治隨逐虛妄分
別所起四欲貪故。修不淨想為初。乃至觀
空想為後。又此一切從青瘀想乃至觀空
想。當知皆是不淨想攝。又於此中青瘀想
為初。膖脹想為後。對治美色貪。食噉想。分
赤想。分散想。對治形貌貪。骸骨想。骨鎖想。
對治細觸貪。觀無心識空有尸想。對治承
事貪。又於此中修慈。最極至遍淨等。如
三摩呬多地。應知其相。


復次嗢拕南曰。


「 初內外力
 清淨差別
 異門沙門
 後婆羅門」



若內若外一切力中。為欲生起八支聖道
有二種力。於所餘力最為殊勝。云何為二。
一者於外力中善知識力最為殊勝。二者
於內力中正思惟力最為殊勝。當知此中
離諸障礙。先修福業。於衣食等無匱乏
等。名餘外力。除正思惟相應想外餘斷支
分。名餘內力。


外善知識者。謂從彼聞無上
正法。由此故名從他聞音。內正思惟者。謂
此無間能發正見。為上首道。復次彼正見等
[098-0865c]
若在有學由無漏故。說名清淨。若在無
學相續淨故。說名鮮白。若在世間遠離無
量隨外道見諸惡邪行。是故說名無有塵
點。遠離塵點所起後有諸業雜染。是故說
名離隨煩惱。略說一切八聖道支。二處所
攝。一者世間。二出世間。其世間者。三漏四取
所隨縛故。不能盡苦。是善性故。能往善
趣。出世間者。與彼相違能盡眾苦。又正
見等八聖道支。廣分別義如聲聞地及攝異
門分。應知其相。七種定因具如三摩呬多
地已說。


復次正見為首八聖道支會正理故。說名
為法。能滅一切諸煩惱故。名毘奈耶。去諸
惡法極懸遠故。一切聖賢共祖習故。說名
為聖。能隨順往諸善趣故。說名為善趣。涅
槃故。說名應修。諸有智者所稱讚故。說名
善哉。與此相違。應知即是邪見為首八邪
道支。所有差別墮在無明黑闇品故。說名
為黑。往惡趣故。說名無義。不善性故。說
名下劣。生現法中所有怖畏及怨憎故。說
名有罪。諸有智者所譏毀故。所遠離故。
名應遠離。


復次依第一義所有沙門。安立如是八支
聖道。為沙門義。為此義故。於善說法毘奈
耶中。假名出家受沙門性。又此畢竟無失
壞故。名第一義。其假名者即不如是。諸有
成就此第一義沙門性者。當知亦名勝義沙
門。又彼追求此沙門果貪瞋癡等畢竟斷義。
是故說彼名沙門義。此沙門義復有二種。
[098-0866a]
一無差別總相建立。二若有所作。若無所作
行向住果差別建立。如是一切總有四種。一
沙門性。二是沙門。三沙門義。四沙門果。其婆
羅門差別道理。當知亦爾。


復次嗢拕南曰。


「 障隨惑尋等
 果欲細身勞
 學住及作意
 智無執為後」



入出息念修習差別有十六行。廣分別義
如聲聞地。應知其相。又勤修行諸瑜伽師。
修習如是入出息念。爾時應知五障礙法。
一者於其外緣其心散亂。二者入出息轉有
所艱難。三者掉舉惡作纏現在前。四者惛沈
睡眠纏現在前。五者樂與道俗共相雜住。如
是五法於未得定欲求心定。及得定已
倍復增長。當知一切能為障礙。奢摩他品諸
隨煩惱所染污時。發身惛沈。生心下劣。由
正修習入出息念。身心輕安能令惛沈下劣
俱行身心麁重皆悉遠離。毘鉢舍那品諸隨
煩惱所染污時。發生種種尋伺妄想。謂欲
尋伺等不正尋伺。及無明分尋伺所起諸欲
想等種種妄想。由正修習入出息念令尋
伺等悉皆靜息。為欲對治彼無明分諸妄
想故。純修明分想令速得圓滿。


復次正勤修習入出息念諸瑜伽師。於緣
過去諸行尋伺能令無間所生等持有間
缺者。速得損減。於緣未來諸行尋伺能令
無間所生等持有間缺者。速得止息。於
緣現在諸行尋伺能令無間所生等持有
間缺者。速得寂靜。又若略說由能永斷六
[098-0866b]
種結故。當知建立二種四種及以七種諸果
勝利。如經廣說。云何六結。謂順下分上分
二結。見道修道所斷二結。若起若生二分位
結。如是別別當知總說有六種結。如其次
第建立二種四種七種諸果勝利。


復次入出息念修習差別略有二種。一者有
上。二者無上。其有上者。謂如有一獨處空
閑。以靜定心如理觀察。命根繫屬入息出
息。若我於入息後無有出息。或出息後無
入息者。如是命根即應斷滅。而於無常行
中。有希奇事入息滅已。我命根住。乃復得
至出息生時。出息滅已。我命根住。乃復得
至入息生時。彼由攀緣如是事故。深心
厭離於三世境所發愛恚。淨修其心。是名
有上十六行修。當知無上。


復次如是入息
出息念住緣細風色為境界故。名微細住。
隔絕一切亂尋伺故。名不流散。發生廣大
身心所有妙輕安故。名不可伏。


復次修習如是入出息念。令身無勞善能
除遣奢摩他品隨煩惱故。令眼無勞善能
除遣毘鉢舍那品隨煩惱故。由隨觀察涅
槃樂故。名隨觀樂。由隨領受第三靜慮地
中樂故。名領受樂。無染住故。無恐畏故。
名安樂住。


復次容有是處。或有一人。作如是念。如來
與彼最極下劣得慧解脫阿羅漢果。無有
差別。謂依解脫作是思惟。如來解脫與慧
解脫阿羅漢果所有解脫。無有差別。頗復有
人作如是念。如來所有離諸蓋住。居內法
[098-0866c]
中最極下劣若諸有學。若諸異生。由精進
力。於其五蓋伏斷而住。名離蓋住。此離蓋
住彼離蓋住。為如解脫無有差別。為有
差別。應知如是二離蓋住極大差別。謂諸有
學雖現行故。離蓋住心與如來等。然彼隨
眠未永斷故。諸蓋數數間心相續。數數作
意勵力除遣。如來諸蓋畢竟斷故。離諸蓋
住。與彼所有離諸蓋住。極大差別。非如解
脫無有差別。


復次修瑜伽師。入出息念為所依止修四
念住。如理作意以為依止。於諸未斷內心
所有非理作意。如實了知是為非理。於內
所有如理作意。如實了知是為如理。既了知
已於內所有非理作意。一向遠離。於內所有
如理作意。一向修習。為欲令彼永斷滅故。
又於此中身等四法如四大路。非理作意如
塵土丘。不堅牢故。不真實故。迷亂心故。
如理作意如四方來輿乘車車緣。身等四境
界門轉能損害彼如塵土丘非理作意。亦
令一切相續清淨。


復次精勤修習諸息念者。由正修習四種
念住。無我等故。平等平等。是身種類能取
於身如理作意。如身無我作意亦爾。是故說
彼為身一分。能修如是身念住者。都不可
得。如身念住。廣說乃至。修法念住當知亦
爾。如是諸佛修念住教。外道法中皆無所
有。是故說此修念住教。名非一切外道所
執。


復次嗢拕南曰。
[098-0867a]


「 初尊重尸羅
 清淨戒圓滿
 現行學勝利
 學差別為後」



學有三種。謂增上戒學。增上心學。增上慧
學。建立如是三學差別。如聲聞地應知其
相。又略於此諸所學中。所有邪行。應正
了知。所有正行應正了知。言邪行者。謂如
有一。不尊重戒。汎爾出家。雖復出家不
以淨戒為其增上。如於淨戒。於定於慧
應知亦爾。彼可容有犯無餘罪。於彼世尊
說。其於諸沙門果證為無能者。是故當知
彼於三學一向毀犯。言正行者。有三正行。
謂下中上。下正行者。謂如有一。尊重淨戒。
亦以淨戒為其增上。與前相違。於定於慧
不生尊重。不為增上。此不容有犯無餘
罪。而容有犯小隨小罪。於此如來不說其
於沙門果證為無能者。中正行者。謂於戒
定皆悉尊重。亦為增上。如尊重戒毀犯次
第此中亦爾。是故當知乃至所有諸異生位。
上正行者。謂已見諦於三種學皆悉尊重。
此已獲得沙門果證。不待思擇有能無能。
如是二行開為四種。即此四種合為二行。
此二與四平等平等。當知此中。若有定學
必有戒學。若有慧學。必有定學。有戒學
者不必定有定學慧學。若瑜伽師尊重諸
學。當知是名所作圓滿。其餘但名所作一
分。


復次於性罪處能遠離故。當知是名淨戒
圓滿。於能密護諸根門等攝受淨戒所有
善法。無間受持相續轉故。當知是名善法
[098-0867b]
圓滿。於遮罪處能遠離故。當知是名別解
脫圓滿。又依聖所愛戒。若依蘊等五種善
巧。及依別解脫律儀。受持世俗所有禁戒。
隨其次第應知淨戒圓滿等第二門差別。



次依淨尸羅。略有二種所學差別。一者受持
非止所攝所受尸羅所有如法身語現行所攝
學處。二者受持是止所攝所受尸羅所攝學
處。此復二種。謂或有是毘奈耶所說。非別
解脫所說。或有是毘奈耶所說。亦是別解脫
所說。是故一切總略而言有三學處。一增上
現行。二增上毘奈耶。三增上別解脫。


復次學勝利住慧為上首。解脫堅固念為增
上。修習三學速圓滿等。如攝釋分廣辯應
知。


復次住具戒等。如聲聞地應知已辯。又即
淨戒對治一切犯戒惡故。密護根門所依
處故。說名律儀。初善受故。說名圓滿。後善
守故。說名清淨。感愛果故。說名為善。無
染污故。說名無罪。於諸有情能善隨順慈
心定故。說名無害。於沙門性善隨順故。說
名隨順趣。聖所愛澄清性故。名順澄清。終不
隨順戒禁取故。名不隨順。與同法者為
同分故。名同色類。於正修習增上心慧為
所依處。隨順轉故。名為順轉。不惱於他饒
益轉故。又正遠離自苦行故。名無熱惱。於
所受持無變悔故。名無燒惱。於諸毀犯
不現行故。如法悔除己所犯故。名無悔惱。
如是名為增上戒學所有差別。三住為依當
知增上心學慧學所有差別。謂由天住梵住
[098-0867c]
差別。應知增上心學差別。由諸所有覺分
等法聖住差別。應知增上慧學差別。謂四靜
慮四無色等。名為天住。四無量定名為梵
住。四聖諦智。四種念住。乃至道支四種行迹。
勝奢摩他毘鉢舍那四法迹等。當知一切皆
名聖住。又有四種若行若住無雜染法。令
修觀者或於境界退出遊行。或於所緣安
心靜定。離諸雜染安隱而住。云何為四。一
於隨順喜受境界。諸雜染喜深心棄捨。二
於隨順憂受境界。諸染污憂深心棄捨。三
於毘鉢舍那品諸隨煩惱淨修其心。四於
奢摩他品諸隨煩惱淨修其心。於是四種
若行若住。離諸雜染安隱住法。應知四種
安足處所所依法迹。如其所應當知即是無
貪無瞋正念正定。


復次嗢拕南曰。


「 證淨初安立
 有變異為先
 天路喻明鏡
 記別最居後」



具足正見如來弟子。略由二法能正攝受
澄清性故。應知建立四種證淨。謂沙門義
所攝信戒。於能說者。於沙門義。於同法者。
於能證得沙門助伴。所有淨信深固根本。
於餘生中亦不可引。無虛誑故。名澄清
性及淨尸羅。於其一切能往惡趣惡不善
法。獲得畢竟不作律儀。是故亦得名澄清
性。應知此中。依止淨信於善說法毘奈耶
中。深生信解。由此淨信澄清性故。設在餘
生。於佛善說法毘奈耶。畢竟無轉。又由怖
畏諸惡道苦。受持淨戒。對治惡行。由此攝
[098-0868a]
受戒。澄清性設在餘生。亦不造惡墮諸惡
趣。畢竟無退。乃至涅槃。由於善說法毘柰
耶。畢竟無轉所依處故。畢竟不往一切惡
趣所依處故。其用最勝唯說信戒。為澄清
性。非餘精進念定等法。非澄清性。又此信
戒是其增上戒定慧學所依止處。由說信戒
是清淨故。義顯三學皆得清淨。由是因緣。
唯說此二以為證淨。是名第二義門差別。
如是證淨善能滋潤一切墮界白淨法故。名
滋潤福。能引殊勝諸聖道故。名滋潤善。能
引所餘煩惱斷故。名能引樂。


復次一向決定能往善趣成就證淨諸聖弟
子。猶有住於善趣。三種諸大互違變異所
起重苦怖畏。然無惡趣所有怖畏。云何三種
重苦怖畏。一者病苦。二者老苦。三者斷截末
摩死苦。是故說言其四大種可令變異。非
已成就四種證淨諸聖弟子可有變異。



次若第一義清淨諸天。說名最勝無有惱害。
由身語意畢竟無有惱害事故。即依如是
清淨天性。說四證淨。名為天路。又四證淨
為所依止諸聖弟子。依三種門修六隨念。
一者為斷奢摩他品諸隨煩惱所起染惱。二
者為斷毘鉢舍那品諸隨煩惱所起染惱。三
者為斷雖無染惱而於未來當可生起
二隨煩惱。當知此中惛沈睡眠名奢摩他品
諸隨煩惱。欣樂諸欲俱行掉舉貪等過失所
生不善欲尋伺等。令心流散諸雜染法。名
毘鉢舍那品諸隨煩惱。又由勝義諦理所得
隨念。名義威勇。由世俗諦理所得隨念。名
[098-0868b]
法威勇。


復次譬如有人執持明鏡為觀自面淨不
淨相。如是如來諸聖弟子。執持微妙證淨
明鏡為如實觀自身所有染淨諸相。


復次若有成就四種證淨。唯即依自四種
證淨為他記別。不依上位。能順歡喜所修
隨念。由此因緣。當知記別預流果證。未
趣上位所修道故。若於上位能順歡喜
五種隨念為他記別。由是因緣。當知記別
一來果證。由三摩地未成滿故。於離欲道
未圓滿故。於彼諸天未現見故。為求離
欲修習能順歡喜諸法。由此歡喜為所依
故。發生輕安。由輕安故。領受身樂。由受
樂故。心得正定。而於靜定未得成滿。若
於上位六種隨念為他記別。由是因緣。當
知記別不還果證。阿羅漢果唯出世道。乃能
趣證所有隨念唯是世間。是故不還果證已
上。更無如是隨念記別。又四證淨預流果中。
唯說為淨。於餘學果說圓滿淨。於最上
果說為第一圓滿清淨。


如是略引隨順此
論境智相應諸經宗要摩呾理迦。其餘一切
隨此方隅皆當覺了。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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