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n0001 瑜伽師地論-唐-彌勒菩薩 (master)




《瑜伽師地論》卷第六十七


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決擇分中修所成慧地


如是已說思所成慧地決擇。修所成慧地決
擇我今當說。當知略有十六種修。


謂聲聞
乘相應作意修。大乘相應作意修。影像修。事
[067-0668c]
邊際修。所作成辦修。得修。習修。除去修。對
治修。少分修。遍行修。動轉修。有加行修。已
成辦修。非修所成法修。修所成法修。


云何聲聞乘相應作意修。謂如有一是聲聞
住聲聞法性。或未證入正性離生。或已證
入正性離生。不觀他利益事。唯觀自利益
事。由安立諦作意門。內觀真如。緣有量有
分別法為境。為盡貪愛。由厭離欲解脫
行相修習作意。是名聲聞乘相應作意修。


云何大乘相應作意修。謂如有一是菩薩住
菩薩法性。或未證入正性離生。或已證入
正性離生。觀自觀他諸利益事。由安立非
安立諦作意門。內觀真如。緣無量無分別
法為境。大悲增上力故。為盡自他所有貪
愛。由攝受有情諸利益事方便行相。及由
趣向無上足跡因緣。行相修習作意。是名
大乘相應作意修。


云何影像修。謂或於有分別毘鉢舍那品三
摩地所行影像。所知事同分作意思惟故。或
於無分別奢摩他品三摩地所行影像。所知
事同分作意思惟故。諸所有修名影像修。


云何事邊際修。謂於過去未來現在內外麁
細下劣勝妙近遠等法作意思惟。或於真如
作意思惟。如是或盡所有性故。或如所有
性故。諸所有修名事邊際修。


云何所作成辦修。謂已證入根本靜慮或諸
等至。或世間定或出世定。諸所有修名所作
成辦修。


云何得修。謂如有一依初靜慮。或修無常
[067-0669a]
想。乃至或修死想。彼所有餘不現前想。或
自地攝。或下地攝。及彼所引諸餘功德。或是
世間或出世間。皆能修彼令其增盛清淨
當生於彼獲得自在成就。是名得修。


云何習修。謂如有一即於彼彼無常等諸善
想作意思惟。或於善法由習修故皆現修
習。是名習修。


云何除去修。謂如有一由三摩地所行影像
諸相作意故。如楔出楔方便除遣。棄於自
性諸相。又如有一用彼細楔遣於麁楔。如
是行者。以輕安身除麁重身。餘如前說。是
名除去修。


云何對治修。謂於厭患對治。或
斷對治或持對治。或遠分對治。作意思惟諸
所有修。名對治修。此中厭患對治者。謂一切
世間善道。除諸無量及餘行者遊戲神通所
引作意。斷對治者。謂緣真如為境作意。持
對治者。謂此後得世出世道若解脫道。遠分
對治者。謂煩惱斷已於對治道更多修習。或
多修習上地之道。復有差別。謂聞思修道
名厭患對治。出世間道名斷對治。此果轉依
名持對治。世間修道名遠分對治。


云何少分修。謂於無常想等。隨一善法。作
意思惟諸所有修。名少分修。


云何遍行修。謂於諸法一味真如。作意思惟
諸所有修。名遍行修。


云何動轉修。謂於無相修方便修時。時時有
相間隔而修。名動轉修。


云何有加行修。謂即於彼方便修時。由有
加行相間隔而修。名有加行修。


云何成辦修。
[067-0669b]
謂或聲聞乘。或獨覺乘。或復大乘。已得一切
所有轉依。及得一切諸法自在。此所有修名
成辦修。


云何非修所成法修。謂不定地諸施
戒等所有善法修。名非修所成法修。


云何修
所成法修。謂定地諸善法修。名修所成法修。


於此地中餘決擇文更不復現。


攝決擇分中聲聞地之一



如是已說修所成慧地決擇。聲聞地決擇我
今當說。


如本地分說。住無種性補特伽
羅。是名畢竟無般涅槃法。此中或有心生
疑惑。


云何而有畢竟無般涅槃法耶。應誨彼言。
汝何所欲。諸有情類種種界性。無量界性。下
劣界性。勝妙界性。為有耶為無耶。若言有
者。無有畢竟無般涅槃法補特伽羅。不應
道理。若言無者。經言諸有情類有種種界
性乃至勝妙界性。不應道理。如是誨已。



有難言如有情類雖有種種界性乃至勝妙
界性。而無有無根有情。如是無般涅槃法
何故不爾。或應許有無根有情。應詰彼
言。汝何所欲。諸無根者為是有情為非有
情。若是有情。外無根物應是有情。然不應
道理。若非有情。而言何不許有無根有情
者。不應道理。如是詰已。


復有難言如作
剎帝利已或時復作婆羅門。吠舍。戍陀羅。
如是乃至作戍陀羅已或時乃至作剎帝利。
又作那落迦已或時乃至作天。乃至作天
已或時乃至復作那落迦。如是何故不作無
般涅槃法已或時復作有般涅槃法耶。應
[067-0669c]
詰彼言。汝何所欲。諸剎帝利乃至戍陀羅。
及那落迦乃至諸天。為有一切界耶。為獨
有一界耶。若有一切界者。喻不相似不
應道理。若獨有一界者。先是剎帝利。或於
一時乃至作戍陀羅。先是那落迦。或於一
時乃至為天。不應道理。如是詰已。


復有
難言如剎帝利等具一切界。如是無般涅
槃法何故不有般涅槃法界耶。應詰彼言。
汝何所欲。諸無般涅槃法界。諸有般涅槃法
界。此二界為互相違耶。為不相違耶。若互
相違而言無般涅槃法何故不有般涅槃法
界者。不應道理。若不相違即此補特伽羅
是無般涅槃法亦是有般涅槃法者。不應
道理。如是詰已。


復有難言如現見有一地
方所於一時間無金種性。或於一時有金
種性。於一時間無有末尼真珠瑠璃等種
性。或於一時有彼種性。於一時間無鹽種
性。或於一時有彼種性。於一時間無種種
相界種性。或於一時有彼種性。如是先是
無般涅槃法種性。何故不於一時成有般
涅槃法種性耶。應詰彼言。汝何所欲。如彼
地方所先無此種性。後有此種性。或先有
此種性。後無此種性。如是先有聲聞定種
性。後無是種性。乃至先有大乘定種性。後
無是種性。或先無定種性。後有定種性耶。
若言爾者。順解脫分善根應空無果。又若
爾者。立定種性不應道理。若不爾者。汝言
無般涅槃法者。先住無種性已後住有種
性。如有地方所。有般涅槃法者。先住有種
[067-0670a]
性已後住無種性。如地方所者。不應道
理。又應責彼。汝何所欲。無般涅槃法下劣
界者。安住如是下劣界中。為即於此生轉
成般涅槃法。為於後生耶。若言即於此生
者。汝意云何。彼遇佛法僧已。於現法中為
能起順解脫分善根耶。為不能耶。若言能
者。彼遇佛法僧已。於現法中能起順解脫
分善根。而言無般涅槃法者。不應道理。若
言不能者。彼遇佛法僧已。於現法中不
能起順解脫分善根。而言轉成般涅槃法
者。不應道理。若言後生方成般涅槃法者。
汝意云何。彼為先積集善根故於後生中
遇佛法僧。能起順解脫分善根耶。為先不
積集善根耶。若言先積集善根者。彼即
於此生中遇佛法僧。能起善根。而言於後
生中方成般涅槃法者。不應道理。又如彼
因應空無果。若言先不積集善根者。是
則前後相似。俱未積集善根。而言於後生
中方成般涅槃法非即此生中者。不應道
理。


復次略有十種聲聞。何等為十。謂清淨界聲
聞。已遇緣聲聞。雜染界生聲聞。清淨界生聲
聞。未法時生聲聞。賢善時生聲聞。未得眼
聲聞。已得眼聲聞。清淨眼聲聞。極清淨眼聲
聞。若有安住聲聞種性。是初聲聞。已入法
者。是名第二。若有聲聞所生世界。其中多
有眾苦可得。容有五濁。所謂壽濁乃至有
情濁。是名雜染界生聲聞。與此相違當知
即是清淨界生聲聞。末法時生諸聲聞相云
[067-0670b]
何可知。謂諸聲聞於當來世法末時生。多
分愛重利養恭敬。違背妙法。諸貪恚癡及不
正法並皆增盛。為慳嫉等諸隨煩惱纏擾其
心。處慳。家慳。利慳。敬慳。譽慳。法慳。無不
具足。諂誑矯詐恒現在前。廣說乃至為活命
故而求出家非為涅槃。多諸掉動。高舉輕
躁。強口傲誕懈怠失念。心不靜定多諸迷
亂。根性闇劣多諸煩惱。煩惱現行無有間
斷。憂苦雖多不生厭患。樂多眾會。棄阿練
若邊際臥具。來入眾中習近村側。所有臥
具便生喜樂。如是乃至喜樂談謔。喜樂諠
眾。喜樂猥雜。自舉縱逸。不能善修身戒心
慧。於佛世尊所說甚深與空相應隨順緣
性緣起緣生所有經典。並皆棄捨。於世聰慧
所造諷誦。綺飾言辭絢藻文章。隨順世典
恭敬受持深生歡喜。於似正法非正法中
妄生法想。於正法中起非法想。又即於彼
愛樂顯現宣說開示。誹謗正法及毘奈耶。
於說正法及毘奈耶補特伽羅生怨家想。
多犯尸羅習諸惡法。內實腐敗外現賢善。
廣說乃至實非梵行自稱梵行。無餘有餘二
篇重罪尚起故思現行毀犯。何況中輕。既
毀犯已多不如法發露對治。或為他知而行
發露。非實意樂。故欲結好諸親友家及施
食家。於諸在家所為所作能引無義多事業
中。好善營造。於諸在家白衣者所。多起親
愛尊重恭敬愍念之心。非於同法修梵行
所多喜安住詐現相等起邪命法。展轉互
起謀略之心。好為種種鬪訟違諍。多樂蓄
[067-0670c]
積家產資具。假存法式以之為勝。凡所度
人出家受戒。一切皆以有染污心為充供
事。然作是言。我今但為憐愍因緣。度其出
家受具足戒。所畜共住近住弟子。恒常供
侍隨心轉者。彼雖慢緩而深愛念悅意攝受。
餘不爾者。雖不慢緩。亦不愛念悅意攝受。若見苾芻多諸親屬廣招利養衣服等
物。則便尊重恭敬供養。若見苾芻闕乏親
屬。雖少欲等功德具足。仍生輕蔑而不採
錄。食用僧祇及別人物。都無悔愧。好攝犯
戒。樂結朋黨。悔情微劣或復太過。凡所聽
受皆為聲譽讚誦因緣。或復多為利養恭敬。
都不自為調伏身心。如是等類諸雜染法皆
悉成就。法末時者。所謂大師般涅槃後聖教
沒時。爾時如是聲聞弟子。身壞命終多墮惡
趣生那落迦。若有成就與此相違不染污
法。當知是名賢善時生聲聞。彼於如來初
出世時瘜肉未生時大師現前時。或有一
類般涅槃後。如是多分身壞命終還得善
趣。往生天上樂世界中。若諸異生聲聞名未
得眼。預流一來及不還等名已得眼。慧解脫
阿羅漢名清淨眼。若具三明俱分解脫名
極清淨眼。


復次或有聲聞。雖如所應勇猛精進。於現
法中而不能證勝過人法。或有聲聞。於現
法中有力能得勝過人法。沙門果證由放
逸故而不能證。


復次當釋月喻經中具戒具德柔和善法諸
句差別。謂聲聞中略有四種淨妙之法。令諸
[067-0671a]
有情若得見者由身語意生無量福。何等
為四。謂住具足尸羅。守別解脫律儀。廣說
如經。是名初法。復有少欲喜足廣說乃至
諸漏永盡作證讚美。是第二法。復有柔和
易可共住。不惱有智同梵行者。令諸苾芻
喜樂同處。又具成就四種證淨。是第三法。
又有不耽利養。不著恭敬。憐愍於他。覆
藏己善。發露己惡。雖復實有種種功德而
不欲求令他知有。謂欲令他知我成就
如是功德。是第四法。


復次若有聲聞欲往他家。應先斷除三隨
煩惱然後當往。何等為三。一結親友家隨
煩惱。二家慳隨煩惱。三以有染心而行法
施隨煩惱。此中聲聞由六種相。應斷結親
友家隨煩惱已乃往他家。謂時時往不應
數往。於可愛事若不如理。執取其相暫生
貪愛即便羞恥。不以兇暴強口傲誕邪行
追求衣服等物。善自守護善覆其身。不以
身觸所不應觸。亦不坐於所不應坐。終
不食於所不應食。亦終不飲所不應飲。
又不應受所不應受。又以隨順遠離心。
趣向遠離心隣亞遠離心。尋思諸善猶如
山岳難往趣處。非淨信家能令淨信。如舊
所履清淨泉池。諸淨信家倍令增長。


又由
六相應斷家慳隨煩惱已乃往他家。謂往
他家於有情事不染不著。如有情事。於
利養事。於恭敬事。當知亦爾。又於無利不
生憂苦。如於無利。於不恭敬當知亦爾。
又於自他諸利養中其心平等。於己所得
[067-0671b]
利養恭敬不自讚美。於他所得利養恭敬
終不毀呰。


又由六相應斷有染心而行法
施隨煩惱已乃往他家。謂不悕望他於己
淨信。又於出離法如實了知。又於他所應
起三種純善意樂。何等為三。謂引發樂故
除遣苦故。恭敬聽受法隨法行得勝利故。
為生等苦所苦惱者令脫苦故。若已解脫
者。即於諸法妙善法性為緣素呾纜毘奈
耶摩呾理迦所攝俗正法中。為令受持讀
誦正法久住。是故宣說。當知初隨煩惱斷
故。無猥雜住以為究竟。第二隨煩惱斷故。正
受用財以為究竟。第三隨煩惱斷故。正受用
法以為究竟。


復次當釋伐他迦經。若有聲聞欲於染
淨方便善巧。略於三處應遍了知。謂於雜
染清淨所依中由雜染清淨所依故。於雜
染中由雜染故。於清淨中由清淨故。云
何雜染清淨所依。謂即此身有色麁重。廣說
如經。此是愚夫無有智慧趣無明者雜染
所依。亦是聰明有大智慧趣於明者淨清
所依。云何雜染。謂諸愚夫為欲造作淨不
淨業。先尋思已後以身語造作所有淨不淨
業。由此因緣於五趣生死中。感愛非愛有
惱無惱自體令生。云何清淨。謂二種學清淨
品中最為殊勝第一學者。謂真如智以為依
止能有所作。第二學者。謂為煩惱皆得離
繫。復次即此清淨略由五因之所顯示。


何等
為五。一正說者。二正行者。三正行。四增上心
學所治隨煩惱斷。五增上慧學所治隨煩惱
[067-0671c]
斷。此中如來是正說者。根熟聲聞是正行者。
亦名聰慧者。諦智所攝名為正行。據能斷
煩惱義。是無上對治故。略有五法名增上
心學所治隨煩惱。一居遠離者所有諸蓋。二
於教授教誡不堪忍者所有忿惱。三於利
養恭敬深貪著者所有慳嫉。四於先所用所
受境界發起邪念。五順捨所學分別貪愛。
略有三法名增上慧所治隨煩惱。初於世
俗理門不了法義者所有無明。次已了法
義諸異生者於諸諦中所有猶豫疑惑未斷。
後已見諦迹諸有學者修道所攝慧所對治
所有我慢。由於如是諸隨煩惱永斷滅故。
當知證得最善清淨增上心學增上慧學阿
羅漢果。此阿羅漢當知是名最極清淨。


復次
於此雜染清淨所依諸聲聞眾。略由三相應
遍了知。一由自性故。二由因緣故。三由過
患故。由自性者。謂此人身所有自性由三
種相之所顯示。由有色故顯餘一切身之
共相。由麁重故顯其各別身之自相。由不
清淨故顯與天身不同分相。


由因緣者
略有三種。謂一切身共相因緣即四大種。各
別自相人身。因緣復有二種。一者未生令生
因緣。所謂父母不淨和合。二者已生令住因
緣。謂糜飯等之所長養。


由過患者復有二
種。謂無常性及與苦性。若於寒時為治寒
苦。追求覆障以為對治。若於熱時為治
熱苦。追求沐浴以為對治。涉路作業有劬
勞者。為治勞苦求按摩等以為對治。當
知此類名為苦性。手塊杖等之所觸對破
[067-0672a]
壞法故。刀所觸對斷壞法故。若終沒已埋
於地故。或火燒故。或為種種傍生諸蟲所
食噉故。或即於彼為諸風日所暴燥故。皆
是散壞磨滅法性。當知此類是無常性。昔會
今乖名為離散。散已變壞最後都盡名為磨
滅。


復次因思所緣。如說名映於一切無有過
名者由此名一法皆隨自在行。此言有何
義。謂若略說。觀清淨因故。觀自相故。觀
雜染因故。及為顯示補特伽羅無我及法
無我故。若遍了知補特伽羅無我四無色蘊。
能斷一切自境界相。名映一切。若遍了知
法無我遍計所執自性世俗言名。能除一切
彼所依相。名映一切。若過四無色蘊諸我相
事定不可得。若過世俗言名遍計所執自
性相事亦不可得。若於二種俱不了知。則
便發起一切境相雜染隨轉一切境相所有
雜染。無不因此增上力故。依此密意薄伽
梵說。


「 執法自性故
 執我性而轉
 覺此故覺彼
 由覺故還滅」



復次有四聖諦。世尊為諸聲聞說是淨煩
惱所緣境界。謂苦諦等。如前已說。問若真實
無顛倒相是諦相者。諸外道見諸邪勝解諸
邪論等。非真非實並是顛倒。云何諦攝。若
不攝者。彼應不感當來後有。應非苦因。
答雖非真實亦是顛倒。然說苦集二諦所
攝。所以者何。彼雖皆是邪性所攝。然即此邪
性相。是真是實皆不顛倒。是苦性故是苦因
[067-0672b]
故。


復次由二相故顯無常義。一依大乘道理
相。二依聲聞乘道理相。謂非有義及其相滅
壞義。由二種相顯示苦義。謂非有執習氣
麁重義。及三受所隨生等八種苦相轉義。由
二種相顯示空義。謂補特伽羅自性遠離相
義。及諸法自性遠離相義。由二種相顯無
我義。謂大乘道理及聲聞乘道理補特伽羅
自性無我相義。諸法自性無我相義。


復有二教。謂無常教。無始教。又有二種通
達。謂有為界通達。無為界通達。復次由五因
緣。若無常即苦。一由攝受。謂無常諸行皆
為麁重所攝受故。二由法性。謂是生等苦
法性故。三由隨逐。謂彼三苦常隨逐故。四由
因。謂是增長行因故。五由執著。謂是顛倒
所緣事故。


復次由五因緣。若苦即無我。一離苦諸行
我不可得故。二彼苦諸行依眾緣故。三無
作用故。四有剎那生常隨轉故。五展轉相
依故。問若苦諦攝。皆不可愛不可樂是苦。
是損惱是違害耶。設不可愛不可樂是苦。
是損惱是違害皆苦諦攝耶。答若不可愛不
可樂是苦。是損惱是違害。當知皆是苦諦
所攝。或有是苦諦攝非不可愛。乃至廣說。
謂除苦苦所攝諸行。所餘壞苦。行苦所攝諸
行。問如佛世尊以八種相分別苦諦。所謂
生苦老苦。廣說乃至總略五取蘊苦。此中幾
相顯苦苦性。幾相顯壞苦性。幾相顯行苦
性。答前五顯苦苦性。中二顯壞苦性。愛別
[067-0672c]
離苦。已得所愛變壞故。求不得苦。未得所愛
變壞故。後一總略五取蘊苦。顯行苦性。


問若無常是苦耶。設苦是無常耶。答諸苦皆
無常。有無常非苦。謂道諦。所以者何。道非
苦受等所攝故非苦苦道非變壞何有變
時當生壞苦。道能解脫一切雜染品麁重故。
能違一切生相續故。是故亦非行苦所攝。


問若無常苦皆空無我耶。設空無我皆無常
苦耶。答諸無常苦皆空無我。有空無我非無
常苦。謂於此中苦集諦具四種。道諦有三。
滅諦有二。非無常非苦。


問若無常苦者皆無常故是苦耶。答或無常
故或自性故。謂所有行壞苦故苦。彼無常故
是苦。若苦苦故苦。行苦故苦。彼自性故。是
苦損惱性故。苦所揉故。


問若是苦諦亦集諦耶。設是集諦亦苦諦耶。
答諸是集諦者皆是苦諦。或是苦諦而非集
諦。謂一切阿羅漢清淨相續中所有若善若
無記。一切世間法一切異生身中所有果異
熟攝無記諸法。一切現在士用所生若苦若
樂。若不苦不樂俱行無記諸行。當知唯是苦
諦所攝。


問若厭患後有。能背後有。引出世道世間
諸法。彼何因緣集諦所攝。答雖彼自性厭背
後有。然能隨順後有身語意妙行。是故亦是
集諦所攝。


問若一切後有業煩惱由相故皆是集諦攝。
何緣世尊唯施設愛。答此愛能起取故。能發
業故。遍諸事故。此愛生時普能發起十五
[067-0673a]
種無義利故。遍諸事者。謂如此愛名順後
有愛。若喜貪俱行愛若彼彼喜樂愛名遍諸
事。當知亦爾。順後有愛復有二種。一緣後
有境。二是後有因。喜貪俱行愛者。謂於已得
可意境界。或於正受用中所有不相離久
住愛。彼彼喜樂愛者。謂於未得所求境界。
或為和合。或為不離。或為增益諸所有
愛。問若是愛者。亦是順後有喜貪俱行彼彼
喜樂耶。答應作四句。或有是愛非順後有
非喜貪俱行非彼彼喜樂。謂於上解脫悕
求欲證。或有順後有喜貪俱行彼彼喜樂而
非是愛。謂與順後有喜貪俱行彼彼喜樂愛。
及餘煩惱相應所有受想思無明等。即此三
愛是第三句。除上爾所相是第四句。


問若順後有愛是喜貪俱行愛耶。設喜貪俱
行愛亦順後有愛耶。答諸喜貪俱行愛。亦是
順後有愛。或有順後有愛非喜貪俱行愛。謂
染污憂俱行愛。或別離愛或不和合愛。問若
順後有愛亦是彼彼喜樂愛耶。設彼彼喜樂
愛亦順後有愛耶。答若彼彼喜樂愛亦是順
後有愛。或有順後有愛非彼彼喜樂愛。謂
緣後有境愛。及喜貪俱行愛。


問若喜貪俱行愛是彼彼喜樂愛耶。設彼彼
喜樂愛亦喜貪俱行愛耶。答應作四句。謂
於已得可愛境界或於正受用中所有愛是
初句。即於可愛未來當得未決定中所有愛
是第二句。即於此當得決定中所有愛是第
三句。除上爾所相。是第四句。


問若成就欲界繫受亦成就色界繫受耶。
[067-0673b]
設成就色界繫受亦成就欲界繫受耶。答
應作四句。或成就欲界繫非色界繫。謂生
欲界未得色界彼對治。或成就色界繫非
欲界繫。謂生色界。或成就欲界繫亦色界
繫。謂生欲界已得色界彼對治。或俱不成
就。謂生無色界。又生欲界色界無色界中。
所作已辦。住出世道及滅盡定。如欲界繫
望色界繫作四句。如是欲界繫望無色界
繫。欲界繫望不繫。色界繫望無色界繫。色
界繫望不繫。無色界繫望不繫。如其所應
皆作四句。


問諸妙欲亦是過患過失相應欲耶。設是過
患過失相應欲是妙欲耶。答應作四句。或
有妙欲非過患過失相應欲。謂若色聲香味
觸能不染污現行。若於彼不作功力。無罪
安樂住。能攝受梵行。或有過患過失相應欲
非妙欲。謂若色聲香味觸一向不可愛不可
樂不可欣不能悅意。及煩惱欲。或有妙欲
亦是過患過失相應欲。謂若色聲香味觸不
能不染污現行。一向可愛乃至悅意。或有
非妙欲亦非過患過失相應欲。謂一切色無
色界繫煩惱及事。世尊依此妙欲及過患過
失相應欲故。說如是言。妄分別貪是士夫
欲。


復次此愛略有二種。初是有愛。後是受用愛。
此復二種。謂於已得未得所受用處差別故。
又即此愛界差別故。復有三種。謂欲愛色愛
無色愛。若生欲界悕求欲界後有者。喜於
已得所受用事。欣於未得所受用事。諸所
[067-0673c]
有愛是名欲愛。若生欲界。或生色界。已離
欲界。欲悕求色界後有者。喜於已得色界
等至。欣於未得勝上等至。諸所有愛。是名
色愛。如色愛如是。無色愛隨其所應當知
亦爾。即此後有愛。常見斷見為依止故。建
立有愛及無有愛。是故此愛名遍諸事。


云何此愛生時普能發起十五無義。一令隨
眠堅固。二由纏故染惱一切心心所法。三令
心相續於所緣境顛倒而轉。四發起取所攝
所餘煩惱。五能安立自類相續。六能隨順
生起未生惡不善法。七能隨順已生惡不善
法令其增廣。八能障礙未生善法令不得
生。九能障礙已生善法令不得住不忘倍
增長益廣大。十令行惡行故結集一切諸
惡趣苦。十一悕求後有故結集生老病死等
苦。十二能令有情怖畏涅槃。十三能令有
情愛樂生死邪執所有功德勝利。十四如於
生死於境界亦爾。十五能令有情思為自
害思為害他。廣說如經。乃至受愛所生心
諸憂苦。
《瑜伽師地論》卷第六十七
[067-0674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