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n0001 瑜伽師地論-唐-彌勒菩薩 (master)



《瑜伽師地論》卷第六十八


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決擇分中聲聞地之二


問諸行寂滅是滅諦耶。設是滅諦諸行寂滅
耶。答若是滅諦亦諸行寂滅。或諸行寂滅然
非滅諦。謂由無常滅故非擇滅故。諸行寂
滅。


問何等法滅故名滅諦耶。答略有二種。一
煩惱滅故。二依滅故。煩惱滅故得有餘依滅
諦。依滅故得無餘依滅諦。問若此滅諦先無
後有。云何是常。若常時有。何不一切有情
於一切時般涅槃耶。答不流轉相不現行
相。是滅諦相。此諦云何先無後有。又無生
相無滅相。是常相。滅諦亦爾。是故名常。若
有證得一切麁重永息滅者。彼般涅槃。若
未證得者。彼不般涅槃。有滅諦故。諸有情
類有證得者。是故涅槃是證所顯。非生所
顯。復次若有遠離四種過失說滅諦者。是
名正說。何等名為四種過失。一增益過失。
二自相邪分別過失。三相雜亂過失。四損減
過失。若言諸行盡滅有異者。是增益過失。
言無異者是自相邪分別過失。言亦有異
亦無異者。是相雜亂過失。言非有異非無
異者。是損減過失。問若唯一切出世間五非
取蘊皆道諦攝。何因緣故唯說正見為先八
聖支道而為道諦。答依三學故作如是說
[068-0674b]
由有學者於時時間依增上戒學而起修
學於時時間依增上心學而起修學。於時
時間依增上慧學而起修學。又此八聖支
道三蘊所攝。是故唯此說名道諦。


問何因緣故正語正業正命說為戒蘊。答二
因緣故。一依正受用法故。二依正受用財
故。謂正語正業戒為根本戒為所依。方能
受用一切正法。是故說名依受用法。由正
命故不依矯詐等起邪命法求衣服等。此
為根本此為依處。正受用財。是故說名
依受用財。又於是處世尊說為增上清淨意
現行性。此中依止貪等起犯戒思。依止矯
詐等。起邪追求衣服等思。若離此事應知
是名增上清淨意現行性。問何因緣故正見
正思惟正精進說為慧蘊。答由此慧蘊略
有三種作業因此三法方得究竟。謂通達
諸法真義。是初業。通達諸法真義已。即於
真義為他宣說施設建立分別開示令其易
了。是第二業。為斷餘結法隨法行。是第三
業。如是三業由正見正思惟正精進故。如
其次第而得究竟。


問何因緣故正念正定說為定蘊。答二因緣
故。一由自性故。二由所依故。由自性者。
謂三摩地。由所依者。四因緣故。念於此定
能作所依。一繫所緣故。謂於四念住繫攝
其心。二隨順定故。謂由此念。於守護根
門正知而住順歡喜處隨念作意中。能隨
順定。三能斷蓋故。謂於各別不淨觀等諸蓋
對治作意中。能斷諸蓋。四極多修習相作意
[068-0674c]
故。謂遠離者於止舉捨相無間殷重加行中
能多修習。是故此念為定所依。


復次正見差別略有十一。謂如病見。如癰見。
乃至無我見。結見。離繫見。能離結見。於四
種行如其次第有四種見。謂於諸煩惱纏
俱行行中。於煩惱隨眠俱行行中。於愛味俱
行行中。於過患俱行行中。次第觀為如病
如癰如箭如障。若於諸行觀為生滅。名
無常見。觀為三苦之所隨逐。名為苦見。觀
彼遠離餘我我所。名為空見。觀彼諸行體
性非我及我所相。名無我見。如是八種。是
緣苦諦正見。若於集諦觀為因集生緣。名
為結見。由彼集諦於苦諦中起雜染結故。
若於滅諦觀滅靜妙離。名離繫見。由彼滅
諦一切煩惱及依離繫所顯故。若於道諦
觀道如行出。名能離結見。由彼道諦究竟
能離結縛所顯故。


問若先起無常苦空無我見。後方起如病如
癰如箭如障見。何緣此中先說如病等見。
答此中依已得道補特伽羅說彼為先。何以
故。已得聖道諸有學者。由增上意樂。於
諸取蘊。觀為如病乃至如障。如是觀已為
斷餘結。復起上位清淨無常見乃至無我
見。當知此中略有二種無常等見。一是如
病等見。所依不清淨見。以此為先此為引
導。為欲獲得所未得故。二是如病等見。能
依清淨見。已得如病等見。復令增長。及為
得心善解脫故。如是十一正見中空行無
我行見名為空行。餘行見名無願行。一行見
[068-0675a]
名無相行。謂於滅諦離繫行見。


復次於修道中。一切出世間道緣四諦為
境。當知皆能對治三界一切煩惱。何以故。
由諸有學已見迹者。先由法智類智於現
不現一切行中起現觀。已後於修道攝一
切行。總為一團一分一聚。以無常等行次
第觀察。而不分別此是欲行。此是色行。此
無色行。此是現見。此非現見。是故當知。於
修道中諸出世道所攝聖道。能總對治下地
上地一切煩惱。


復次彼諸聖者。於修道中由出世道而昇
進時。多分以無相行數數作意思惟無相。
何以故。由此作意。最能引發現法樂住。斷
煩惱故。


復次五神通無諍願智無礙解等。及諸如來
力無畏等所有一切不共佛法。皆是道後所
得其性清淨道所建立。由此因緣皆道諦
攝。問一切四諦皆應遍知。何緣但說苦諦是
應遍知。答由於苦諦以二種相應遍知
故。所謂自相及與共相。於所餘諦但知自
相。謂以因等行知集諦自相。以滅等行知
滅諦自相。以道等行知道諦自相。是故唯
說苦諦是應遍知。


問苦諦亦應永斷。何緣唯說集諦是應永
斷。答由集諦永斷能顯苦諦永斷。是故唯
說集諦是應永斷。


復次於諸諦中略有二種現觀。一智現觀。
二斷現觀。智現觀者。謂隨次第於諸諦中
別相智生。斷現觀者。謂隨次第無倒智生
[068-0675b]
為依止故。證得所有煩惱斷滅。


復次略有五種發起正精進因緣。一宣說
正法。二修行共住。三察懈怠過失見精進
功德。四由思擇力相續成熟。五知所證得
前後差別。


復次略有二種於斷作證。一於種子伏斷
作證。二於種子永斷作證。當知離繫亦有
二種。一於諸煩惱品別離繫。二於煩惱事
相屬離繫。


問如世尊言。汝等苾芻勿行諂誑。此中如
來觀見諂曲幾種過患。誡諸苾芻不令行
諂。答觀諂曲者有十二過患故。一諂曲因
緣不能證得真實智慧。二退失名譽。三退
失他信。四退失功德增長。五退失於智者
邊聽聞正法教誡教授。六諸惡增長。七令
心相續遠離諸善。八由諂不平損害其心
常懷苦惱不安隱住。九慮後苦法。十非聖
法器。十一臨終追悔。十二身壞已後墮諸惡
趣生那落迦。


復次欲界中諂有八種行及七種事。云何八
行。一迷惑諂行。二覆藏諂行。三顯示諂行。四
結搆諂行。五恭順諂行。六謀計諂行。七推注
諂行。八現悲諂行。云何七事。一言說事。二詰
問事。三違諍事。四現親友事。五現委信事。六
所作假託事。七艱辛事。由初事故其諂曲
者。與諸世間隨起言說。於非義中示現為
義。以相迷惑。或於義中示現非義。如於
義非義。於有非有當知亦爾。又於現行
諂曲所起諸惡行中。若他詰問諂者。則便
[068-0675c]
覆藏實罪顯不實德。又諍論者將欲推其
功德過失。爾時諂者則便結搆諸惡朋黨。又
諂曲者見諍論人有力暴惡。心生怖懼。即
以卑下身語二業。隨順恭敬現親友相。又諂
曲者若見耎直可規其利。內與不可委信
者等。而外現已極可委信謂行住中虛詐
積集清善之相。又諂曲者於諸親善得意友
朋未來廣大所作事中。先詐為伴。後所作
事現在前時。矯現種種方便推注。謂為遮
防自劬勞故。又諂曲者隨遭一種苦惱事
已。於彼怨對所遭苦事。實無如是重憂重
苦。然自顯示有重憂苦。謂深歎恨愁憂苦
惱乃至悶絕。


復次麁語聲聞。尚不應得於諸諦中教誡
教授。況當能得真諦現觀或復清淨。又有
九種麁語聲聞麁語之相。若有成就如是
相者。當知此名不可與語麁語聲聞。何等
為九。謂能舉罪補特伽羅正詰問時。以不
美言假合而答。或不相應或不圓滿。或託
餘事方便而答。是名初相。又以謬言假設
餘論。方便推遣所詰問事。是第二相。又瞋
恚纏擾亂。懵憒渾濁自心。是第三相。又瞋恚
纏發起憤怨詈言鄙語。是第四相。又起高
心。彼既說我。我當何故而不說彼。是第五
相。又堅覆藏自所作罪。是第六相。又結怨
心相續不捨。是第七相。又多發起報怨之
心。是第八相。又他顯說能舉罪者若實不實
諸功德時。不生信解非撥毀罵。是第九相。
此中略有二種舉罪補特伽羅。一共所尊重。
[068-0676a]
二非共尊重。當知此中初二種相。依初能
舉補特伽羅。餘七種相。依第二能舉補特伽
羅。


復次本地分中依戒律儀諸毘奈耶相應之
相。今當決擇。嗢拕南曰。


「 攝制立尸羅
 無逸障學觀
 依攝受受用
 甚深說喻事」



略有七處。攝毘奈耶及別解脫。何等為七。
一教勅。二開聽。三制止。四犯處。五有犯。六
無犯。七出罪。


云何教勅。謂佛世尊毘奈耶中勅諸苾芻。捨
不善法增長善法。當知是名略說一切教
勅之相。若廣分別無量無邊。


云何開聽。謂佛世尊毘奈耶中開許一切能
無染污現所受用資生因緣。云何制止。謂
佛世尊毘奈耶中制止一切自性罪法違無
罪法。


云何犯處。略有十八。一不善。二違善。三身
業。四語業。五意業。六戒壞。七見壞。八軌則
壞。九正命壞。十隨護他心。十一護他損惱。十
二護非處疑慮。十三婬。十四鉢。十五衣。十六
食。十七臥具。十八病緣醫藥及餘資具。不善
者。謂所有性罪。違善者。謂所有遮罪。身語意
業處。隨其所應於一切五犯聚中當知其
相。如是所餘犯處。亦於五犯聚中如其所
應當知其相。云何有犯。謂若略說有五犯
聚。何故於此五犯聚中起諸違犯。謂五因
故。一因緣故。二發起故。三事故。四方便故。
五究竟故。此分別義。於攝事分毘奈耶摩
[068-0676b]
呾理迦中我當廣說。


復有九種犯。一近事男犯。二近事女犯。三勤
策男犯。四勤策女犯。五正學犯。六苾芻尼犯。
七苾芻犯。八異生犯。九有學犯無有無學犯。
何以故。由彼更無所應作故。法爾獲得小
及隨小一切學處悉皆止息。又定不能犯染
污罪。云何無犯。略有四種。一初業。二顛狂。
三心亂。四苦受所逼。


云何出罪。略由五相。一由自故。二由他故。
三由自他故。四依轉故。五依捨故。由自故
者。謂應自靜息故。由他故者。謂見諦者有
所違犯不染污罪。由自他者。謂諸異生染
不染罪。依轉故者。謂轉捨苾芻依轉得苾
芻尼依。或轉捨苾芻尼依轉得苾芻依。爾
時苾芻苾芻尼各所犯罪。或轉餘形或轉
無形。依捨故者。謂命終已。


復次略有十種
制立學處清淨。一道理清淨。二果清淨。三攝
受清淨。四外清淨。五內清淨。六具分清淨。七
愛敬清淨。八伏對治修清淨。九隨眠斷對治
修清淨。十相續不斷清淨。復有差別。謂有
因緣制立學處清淨。遠離受用欲樂邊清淨。
遠離受用自苦邊清淨。勝行清淨。勝命清淨。
同法共住清淨。無違諍清淨。制伏煩惱清淨。
煩惱離繫清淨。任持正法清淨。


復次略有十種尸羅過失。一毀壞所學過失。
二不喜樂過失。三伴相違過失。四期願過失。
五放逸過失。六增上慢過失。七隨眠不清淨
過失。八意樂不清淨過失。九不出離過失。十
邪禁過失。
[068-0676c]


復有十種尸羅功德。一和合尸羅。二無間尸
羅。三無怨對尸羅。四無損害尸羅。五堅固尸
羅。六出離尸羅。七勝所治尸羅。八不退轉尸
羅。九不共尸羅。十無上尸羅。


復次於毘奈耶勤學苾芻。依於十時應不
放逸。何等為十。一依犯時。二依定時。三依
生時。四依乞食時。五依所作時。六依受用
利養恭敬時。七依求多聞時。八依思正法時。
九依遠離時。十依通達究竟時。


云何於毘奈耶勤學苾芻依犯初時應不放
逸。謂有苾芻成就五支所攝不放逸即前
際俱行等。如前廣說。如是名為於毘奈耶
勤學苾芻於初時中修不放逸。


云何於毘奈耶勤學苾芻依定第二時應不
放逸。謂有苾芻。或住空閑或居樹下。生貪
欲蓋乃至疑蓋。終不安忍。則便棄捨除遣
變吐彼。由五蓋能染污心乃至能令不得
涅槃。為欲斷故於時時間應修止相。於
時時間應修舉相。於時時間應修捨相。
彼於如是止舉捨相得善巧已。由下劣心
慮恐下劣便正修舉。由掉舉心慮恐掉舉
便修內止。心得平等便修上捨。又於已得
三摩地中。不生愛味不起顧戀。無有貪
染無著而住。如是名為於毘奈耶勤學苾
芻第二時中修不放逸。云何於毘奈耶勤學
苾芻依生第三時中應不放逸。謂有苾芻。
臨命終時其心猛利。發起如是正加行心。
謂我今者應以緣佛緣法緣僧正命而
死。應以緣善善心而死。彼遂發起如是
[068-0677a]
如是善守護心。正念現前。以緣於佛法僧
正念及緣諸善善心而死。彼由緣佛緣法
緣僧所有正念。及由緣善所有善心而命
終故。名賢善死賢善夭沒。亦名賢善趣。於
後世。如是名為於毘奈耶勤學苾芻第三
時中修不放逸。


云何於毘奈耶勤學苾芻依於乞食第四時
中應不放逸。謂有苾芻依於村邑聚落而
住。彼即於此村邑聚落。廣說如乞食清淨
經。如是名為於毘奈耶勤學苾芻第四時
中修不放逸。云何於毘奈耶勤學苾芻依
於所作第五時中應不放逸。謂有苾芻於
鉢作業。於衣作業。於諸智者同梵行所看
侍作業。或復於餘所有作業皆無縱逸。無
縱逸故不燋不爛。不失不壞。亦不零落
不過。所作不鄙所作不惡。所作不急所作
不緩。所作不掉所作不染。所作隨順世間。
順毘奈耶所有軌則。如是名為於毘奈耶
勤學苾芻第五時中修不放逸。


云何於毘奈耶勤學苾芻依受用利養恭
敬第六時中應不放逸。謂有苾芻。隨所獲
得利養恭敬。於所獲得不染不著。不耽
不湎。不悶不執。亦不保玩而受用之。深
見過患。善知出離而受用之。隨其所得利
養恭敬能自制伏。不因所得利養恭敬心
住憍傲。如是名為於毘奈耶勤學苾芻第
六時中修不放逸。


云何於毘奈耶勤學苾芻依求多聞第七
時中應不放逸。謂有苾芻。棄捨世間所有
[068-0677b]
諷誦綺飾詞論。絢藻文章。隨順世間相應
多聞。於佛所說所有甚深。相似甚深空性
相應緣性緣起。若順若逆一切經典。恭敬受
持。令得究竟。非觀諸法存有所得所獲
勝利。名得究竟。非觀諸法免脫論難所
獲勝利。名得究竟。非為利養非為恭敬。
乃至但為自得調伏。自得寂靜。自得涅槃。
自得沙門若婆羅門最上義利故。於此法
善聽善受讀誦通利純熟究竟。如是名為於
毘奈耶勤學苾芻第七時中修不放逸。


云何於毘奈耶勤學苾芻依思正法第八
時中應不放逸。謂有苾芻。獨處空閑。如其
所聞如其所受如其所得。所有諸法思惟
其義稱量觀察。思所應思離不應思。於
其少分但生信解。於其少分以慧觀察。凡
所思惟但依於義不依於文。如實了知
黑說大說。堅固思惟審諦思惟。相續思惟。
隨所思惟要當究竟。於其中間終無退
屈。如是名為於毘奈耶勤學苾芻第八時
中修不放逸。


云何於毘奈耶勤學苾芻依於遠離第九時
中應不放逸。謂有苾芻。不與在家及出家
眾共相雜住。不同其喜不同其憂。廣說乃
至於所生起世事業中。終不許其究竟隨
轉。處空閑林邊際臥具。遠離一切有情方邑
散亂懈怠及障止觀諸隨煩惱。如是名為
於毘奈耶勤學苾芻第九時中修不放逸。


云何於毘奈耶勤學苾芻依通達究竟第十
時中應不放逸。謂有苾芻。於有如實知有。
[068-0677c]
於非有。如實知非有。於有上如實知有
上。於無上如實知無上。由彼於有非有有
上無上如實知故。於所未得不生得想。
於所未證不生證想。離增上慢。非增上
慢。所攝持故自記所解。如是名為於毘奈
耶勤學苾芻第十時中修不放逸。


復次有四種障能障出家。謂意樂障。所依
障。業障。不自在障。意樂障者。謂或為王威
所逼迫而求出家。如是等。所依障者。謂或
盲聾或扇擇迦或半擇迦。或為疥癩禿攣躄
等種種惡疾逼切其身。如是等。業障者。謂
害母等諸重惡業。不自在障者。謂父母等所
不聽許。若諸僮僕若王大臣他所劫掠。若
蘭所得。若有辯答。如是等。


復次略有五處。
諸出家者於毘奈耶決定應學。何等為五。
謂應學知有犯無犯若重若輕及略所說別
解脫經。有犯無犯如前已說。由六種差別所
犯成重。一制立差別。謂於學處而制立
故。二事差別。謂雖同是波逸底迦。然殺生
等所有性罪於餘遮罪有差別故。三穿穴
差別。謂如有一數數犯故。四煩惱差別。謂
如有一用其猛利貪瞋癡纏而毀犯故。五
智差別。謂如有一善品微少智慧狹劣。雖
等建立等事等穿等煩惱起。然其所犯成極
重障。非此相違有所犯者。如小水流少草
能偃。於彼細草不能漂沒。如大水流聚積
草木亦不能偃。此中道理當知亦爾。六時
差別。謂如有一於其所犯不能速疾如法
悔除。長時習已然後對治。與此相違應知所
[068-0678a]
犯名為輕罪。


復次諸持律者。應以五相觀
察所犯然後斷罪。何等為五。謂一向雜染
故。一向不行故。制立依處故。現彼過失生
不生故。非一向現行故。此中一向雜染所
犯。謂諸性罪應當一向教令不犯。若毀犯
者如其所應當為顯示令速悔除。又佛世
尊依此補特伽羅此方此時。制立如是遮罪
學處。若有所餘補特伽羅。餘方餘時犯此
過失。由觀此失而制立故。如其所犯應
為顯示對治之法。若有不犯如是過失。不
應於此斷其有犯。亦不應顯對治之法。
如是名為總略宣說觀察所犯。


復次於毘
奈耶勤學苾芻。依止七處於六處中應修
加行。云何依止七處於六處中應修加行。
謂依止大師。依止親教。依止軌範。依止衣
服。依止乞食。依止臥具。依止病緣醫藥什
物。於法於學教授教誡等持供養不放逸中。
應修加行。此中法者。謂別解脫經及廣分
別。學者。謂增上戒學增上心學增上慧學。教
授教誡者。謂依增上戒學教授教誡。依增
上心學教授教誡。依增上慧學教授教誡。
等持者。謂九次第定。供養者。謂財供養及法
供養。財供養者。謂由一種可愛樂法。法供
養者。謂由所餘。不放逸者。謂於五種善巧
相續無間勤修加行。謂蘊善巧乃至處非處
善巧。


復次毘奈耶中有五種攝受。一屬己受。二承
受受。三委寄受。四捨施受。五為他受。由二
因緣令屬己受不得清淨。一生染著故。
[068-0678b]
二擬蓄積故。與此相違乃得清淨。由二因
緣令承受受不得清淨。一非處受故。二非
量非法受故。與此相違乃得清淨。由二因
緣令委寄受不得清淨。一不觀察人而委
寄故。二於不淨物心繫著故。與此相違乃
得清淨。由二因緣令捨施受不得清淨。一
於鄙惡田而捨施故。二非無悕望而捨施
故。除三種田當知所餘名鄙惡田。謂功德
田。悲田。恩田。與此相違乃得清淨。由二因
緣令為他受不得清淨。一非宿交。又不
告白。及性不識故。二有染心故。與此相違
乃得清淨。


復次毘奈耶中由五因緣所受用事不得
清淨。一性有罪故。二不端嚴故。三不任用
故。四非攝屬故。五不作淨故。性有罪者。謂
依偽斗偽秤偽函繫縛撾打若斫若殺及
摣撮等所獲財物而受用之。名不清淨。不
端嚴者。謂受田宅及諸賄貨象馬牛羊雞猪
狗犬大男大女小男小女奴婢作使金銀珍寶
及生穀等。而受用之。名不清淨。不任用者。
謂大小便利洟唾所污膿血肪膏。此等塗
染。復有所餘如是等類。若受用者名不清
淨。如世尊言。便利等器皆不清淨。不應受
用。非攝屬者。謂或僧祇物。若不被差。不墮
鉢中。亦不屬鉢。或別人物不與不捨亦不
捐棄非處委信。亦復非量而受用之。名不
清淨。不作淨者。謂五種淨。何等為五。一受
得淨。二損壞淨。三委寄淨。四時法淨。五捨分
別淨。與此相違所有受用名為清淨。
[068-0678c]
《瑜伽師地論》卷第六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