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n0001 瑜伽師地論-唐-彌勒菩薩 (master)




《瑜伽師地論》卷第十三


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本地分中三摩呬多地第六之三


復次。如世尊言。汝等苾芻。當樂空閑勤修
觀行內心安住正奢摩他者。謂能遠離臥具
貪著。或處空閑。或坐樹下。繫念現前。乃至
[013-0341b]
廣說。名樂空閑。當知此言顯身遠離。若能
於內九種住心。如是名為內心安住正奢
摩他。當知此言顯心遠離。若樂處空閑。便
能引發內心安住正奢摩他。若內心安住
正奢摩他。便能引發毘鉢舍那。若於毘鉢舍
那善修習已。即能引發於諸法中如實覺了。


復次。如世尊言。汝等苾芻。於三摩地。當勤
修習無量常委安住正念者。謂先總標。於
三摩地。勤修習已後。以三事別顯修相。無
量者。謂四無量。常委者。謂常有所作。及委
悉所作故名常委。安住正念者。顯於四念
住。安住其心。何故說此三種修相。謂依二
種圓滿故。一者世間圓滿。二者出世圓滿。
修無量故。便能引發世間圓滿。修正念故。
便能引發出世圓滿。常委修故。於此二種
速得通達。由此因緣。處二中說。是故但說
三種修相。又無量者。顯奢摩他道。住正念
者。顯毘鉢舍那道。常委者。顯此二種速趣
證道。又無量者。顯趣福德行。住正念者。顯
趣涅槃行。常委者。顯趣二種速圓滿行。先
於奢摩他善修習已後與毘鉢舍那方得
俱行。修此二種三摩地故。如實覺了所知
境界。


復次。如世尊言。修靜慮者。或有等持善巧。
非等至善巧。廣說如經。嗢柁南頌。云何等
持善巧。謂於空等三三摩地得善巧故。云
何非等至善巧。謂於勝處遍處滅盡等至不
善巧故。云何等至善巧非等持善巧。謂於十
種遍處等至及無想等至。若入若出俱得善
[013-0341c]
巧。非於三三摩地。云何俱善巧。謂於彼二
俱善巧故。云何俱不善巧。謂於彼二俱不
善巧故。如是於先所說等持等至中。隨其
所應當善建立。又說等持善巧非等至善巧
者。謂於等持名句文身。善知差別。非於能
入等至諸行狀相差別。云何等至善巧非等
持善巧。謂如有一善知能入隨一等至諸
行狀相。亦能現入。而不善知此三摩地名句
文身差別之相。亦不能知我已得入如是
如是等持差別。有諸菩薩。雖能得入若百
若千諸三摩地。而不了知彼三摩地名句文
身。亦不能知我已得入如是如是等持
差別。乃至。未從諸佛所聞。及於已得第一
究竟諸菩薩所而得聽聞。或自證得第一
究竟。云何為住。謂善取能入諸三摩地諸
行狀相。善取彼故。隨其所欲能住於定。於
三摩地無復退失。如是若住於定。若不退
失。二俱名住。云何為出。謂如有一於能入
定諸行狀相。不復思惟。於不定地。分別體
相所攝定地不同類法。作意思惟出三摩地。
或隨所作因故。或定所作因故。或期所作因
故。而出於定。隨所作者。謂修治衣鉢等諸
所作業。定所作者。謂飲食便利。承事師長
等諸所作業。期所作者。謂如有一先立期
契。或許為他當有所作。或復為欲轉入
餘定。由此因緣出三摩地。何等為行。謂如
所緣作種種行而入於定。謂麁行靜行。病
行癰行。箭行無常行等。若於彼彼三摩地中。
所有諸行。何等為狀。謂於諸定臨欲入時
[013-0342a]
便有此定相狀先起。由此狀故。彼自了知
我於如是如是相定。不久當入。或復正入。
彼教授師由此狀故。亦了知彼不久當入
如是如是相定。何等為相。謂二種相。一所
緣相。二因緣相。所緣相者。謂分別體。由緣
此故。能入諸定。因緣相者。謂定資糧。由此
因緣。能入諸定。謂隨順定教誡教授。積集
諸定所行資糧。修俱行欲厭患有心。於亂
不亂審諦了知。及不為他之所逼惱。或人
所作。或非人所作。或音聲所作。或功用所作。
云何調善。謂若三摩地猶為有行之所拘
執。如水被持。或為法性之所拘執。不靜
不妙非安隱道。亦非證得心一趣性。此三
摩地不名調善。不隨所樂安隱而住。與此
相違名為調善。云何猶為有行拘執。謂由
誓願俱行思故。制伏外緣持心。於定又於
作意要由功用方能運轉。不令內心於外
流散。故作是說如水被持。云何法性之所
拘執。謂觀下地為麁法性。觀於上地為靜
法性。寂靜微妙得安隱道。及能證得心一趣
性。如五聖智三摩地中已略解釋。云何所行。
謂三摩地所行境界。由所得定。過此已上不
能知故。如初靜慮不能觀見第二靜慮。如
是根度。數取趣度。亦不能知。云何引發。謂
能略攝廣文句義。及能成辦諸勝功德。云何
等愛。謂慚愧愛敬信。正思惟。正念。正知。根
護。戒護。及無悔等。樂為最後。由隨樂故。心
便得定。與此相違。名不等愛。云何等愛亦
不等愛。謂如有一於慚愧等少分成就。
[013-0342b]
少不成就。謂具慚愧。而無愛敬。乃至廣說。
云何為增。謂所得定轉復增長。云何為減。
謂所得定還復退失。云何方便。謂趣彼二道。
又止舉捨。當知如前止等相中已具分別。


復次如分別靜慮經言。有靜慮者。即於興
等。謂之為衰。乃至廣說。此中四轉。當知二
時顛倒。謂於三摩地。若退墮時。若勝進時。
趣退及退。俱名為衰。趣勝進道及與勝進。
俱名為興。云何應知於三摩地進時顛倒。
彼謂我今退失離生喜樂。我今退失勝三摩
地。謂靜慮者。勤修習故。心趣寂靜隨捨行
故。從初靜慮入於第二靜慮近分。然於此
事不善了知。於此位中初靜慮地喜樂已
過。第二靜慮地中所有喜樂猶未能得。便
作是念。我今退失離生喜樂。遂還從彼退
攝其心。當知如是修靜慮者。其心顛倒。云
何應知於三摩地退時顛倒。謂如有一得
初靜慮。為涅槃故。積集資糧。彼於涅槃。已
得所修資糧圓滿。由此因緣。或由功用。或
復任運。起如是想作意現前。由如是想作
意故。於諸色中乃至識中。了知如病乃至
無我。由如是想作意故。從此無間因世間
定所生喜樂不復現行。便作是念。我今退
失定生利益及所依止。遂還從彼退攝其心。
如是當知修靜慮者。於三摩地退失顛倒。
云何當知於三摩地退失無倒。謂如有一
得初靜慮。便生喜足。不求上進。唯起愛味。
由起如是欲俱行想作意故。遂便退失近
欲界定。彼於此衰能了是衰。由此因緣。當
[013-0342c]
知無倒。又由所得靜慮定故。自譽毀他。
謂我所得此靜慮定非餘能得。由起如此
欲俱行想作意故。所有蓋纏。轉增轉厚。便從
定退。彼於此衰能了是衰。又以所得靜慮
諸定。顯示於他。為諸國王及王臣等當供
養我。從定起已。尋思此事。由如是欲俱行
想作意故。所有蓋纏。轉增轉厚。餘如前說。
如是當知修靜慮者。於三摩地。退失無倒。
第二無倒。翻初無倒。應知其相。此二無倒。
亦於二時。應知其相。由依如是倒無倒處。
安立四轉。


復次如分別四撿行定經中。由四種相。撿
行一切三摩地等。謂此等持是順退分。乃至。
此是順決擇分。云何撿行。謂此是劣分。此
是勝分。此殊勝分。此最勝分。如其次第。
此復云何。謂修定者。從初靜慮還退出
已。於諸靜慮。不復樂入。亦不思惟此行
狀相。然欲俱行諸想作意。數數現前。如先
所說。從彼起已。隨念愛味。當於爾時。修
靜慮者。應自撿行。我三摩地。今成退劣。又
修定者。從初靜慮還退出已。得聞隨順
此定教法。謂初靜慮諸行狀相。慇懃懇到。善
取其相。令所得定堅住不忘。如是隨念順
定法故。成順住分。當於爾時。應自撿行。
我三摩地。已成其勝。我三摩地。已得安住。
非退非進。非趣決擇。又靜慮者。從初靜
慮還退出已。得聞隨順第二靜慮教授之
法。既得聞已。第二靜慮道俱行諸想作意。數
數現前。當於爾時。應自撿行。我三摩地。已
[013-0343a]
成殊勝。非退非住。唯是勝進。非趣決擇。
又修定者。從初靜慮還退出已。聞苦諦等
相相應教法。既得聞已。苦諦等俱行諸想作
意。順決擇分數數現前。彼於爾時。當自撿
行。我三摩地。已成最勝。非退非住。亦非勝
進。然趣決擇。


復次如經言。有眼有色。乃至。有意有法。
而諸苾芻。於此諸法。若實若有。都不領受。
尚不受想。何況無想。此復云何。謂諸苾芻。
於初靜慮具足安住。由此因緣。厭壞眼色
乃至意法。由厭壞故。威勢映奪。遂於眼中。
無有眼想。然有其想。乃至。於法無有法
想。然有其想。云何有想。謂於眼等作意思
惟。是苦是集。或是病等。彼於諸法不受自
相。如是。乃至無所有處。此中正說無漏作
意。云何名為不受無想。謂不思惟一切相
故。於盡滅中。思惟寂靜。此中意說離諸相
想。名為無想。又說安住滅盡定者。一切諸
想皆不生起。


復次。如經中說四種趣道。云何宴坐於諸
法中思惟簡擇。謂有苾芻。先已證得初靜
慮等。而未見諦。由聽正法。及多聞故。而能
宴坐。依三摩地。於苦等諦。發起現觀。如是
行者。依增上心。修增上慧。又有苾芻。如實
知苦。乃至知道。而未證得初靜慮等。彼便
宴坐。思惟諸法。如是行者。依增上慧。修增
上心。第三行者。名為俱得。奢摩他毘鉢舍
那。雙雜轉故。第四行者。先已證得初靜慮
等。未聽正法。未習多聞。後從大師。或餘
[013-0343b]
尊所。聞見諦法。或復得聞斷餘結法。由此
得入真諦現觀。或復證得阿羅漢果。彼既
證得出離所引。大善喜悅。由能制伏諸掉
舉心。復還宴坐。如是坐已。安心住於靜慮
等至。最初趣道。引見道故。第二第三。引修
道故。第四趣道。為俱引故。


復次。如經中說。有四淨勝。為求清淨。此最
為勝。故名淨勝。云何為淨。云何為勝。謂
所得所證所引戒等。若圓滿若攝受。是名為
淨。發勤精進。未滿令滿。是名為勝。云何尸
羅圓滿攝受。謂若有一雖住具戒。亦能守
護別解脫律儀。而於軌則及所行中。未能
具足。未於小罪深見怖畏。此於尸羅。未
名圓滿。若於一切皆悉滿足。乃名圓滿。如
是名為尸羅圓滿。若於長時串修習故。便
於根門善守而住。廣說乃至。即於尸羅攝
成自體自性安住。如是名為尸羅攝受。云
何三摩地圓滿。謂若已得加行究竟果。或第
四靜慮。乃名圓滿。於此下位。皆未圓滿。
云何三摩地攝受。謂彼所得三摩地等。後時
清淨。又三摩地。不為有行之所拘執。乃至
廣說。云何見圓滿。謂聞他音。及如理作意
故。正見得生。由此正見。雖能知苦乃至知
道。若未如實。猶不得名正見圓滿。若能於
彼。如實了知。爾時方名正見圓滿。云何見
攝受。謂於後時諸漏永盡。乃至廣說。云何解
脫圓滿。謂若由有學智見。解脫貪等。未名
圓滿。若由無學智見。得解脫者。乃名圓滿。
云何解脫攝受。謂若行若住。常不退失現法
樂住。如是名為解脫攝受。
[013-0343c]


復次。如經言。心清淨行苾芻。於時時間。應
正作意思惟五相。乃至廣說。方便勤修。增
上心者。乃得名為心清淨行。諸惡不善欲等
尋思。及親里等所有尋思。皆於此行。能為
障礙。略有三種補特伽羅。由軟中上尋思。
行者有差別故。初由正思惟所餘相故。令
彼尋思不復現行。第二由見尋思深過患
故。或復不念不思惟故。令彼尋思不復現
行。云何不念及不思惟。由善於內安心等
故。第三補特伽羅。非初即能令彼一切皆
不現行。要當方便令尋思行漸漸歇薄。麁
既息已。漸當制伏。若猶未能於尋思路尋
思所緣深生厭怖。當以厭患俱行之心。多
思惟力。於彼尋思俱行之心。調練制伏。如
是三種補特伽羅。分為五種。


復次。盪塵經中。佛世尊言。當如陶鍊生
金之法陶鍊其心。乃至廣說。如是等義云
何應知。謂陶鍊生金。略有三種。一除垢陶
鍊。二攝受陶鍊。三調柔陶鍊。除垢陶鍊
者。謂從金性中。漸漸除去麁中細垢。乃至
惟有淨金沙在。攝受陶鍊者。謂即於彼鄭
重銷煮。調柔陶鍊者。謂銷煮已。更細鍊治
瑕隙等穢。如金性內所有生金。種性位中。心
淨行者。當知亦爾。謂堪能證般涅槃者。問
從何位名心淨行者。答從得淨信。求出家
位。此於在家及出家位。有麁中細三種垢
穢。其在家者。由二為障。不令出家。一不善
業。謂常樂安處身語惡行。二邪惡見。謂撥
[013-0344a]
無世間真阿羅漢正行正至。此於已得淨信
位。前能為障礙。欲等尋思障出家者。令其
不能心生喜樂。親等尋思。障憙樂者。令其
不能恒修善法。由斷彼故。恒修善法。速
得圓滿純淨之心。有尋有伺。如淨金沙。是
名為心除垢陶鍊。猶如生金仍未銷煮。若
有復能止息尋思。乃至。具足安住第四靜
慮。是名為心攝受陶鍊。由能攝受無尋無
伺三摩地故。猶如生金已被銷煮。若三摩
地。不為有行之所拘執。乃至廣說。是名為
心調柔陶鍊。於神通法。隨其所欲。能轉變
故。如彼生金已細鍊治瑕隙等穢。


復次。如經言。應於三相作意思惟。乃至廣
說。應時時間作意思惟奢摩他等差別之
相。不應一向為欲對治沈掉等故。若於
止舉未串習者。惟一向修是沈掉相。如
此修者。當知住在方便道位。若時時間思
惟捨相。如是在於成滿道位。亦由於此一
向修故。於緣起法及聖諦中。不思擇故。心
不正定。不盡諸漏。於諸諦中。若未現觀。
不能現觀。或已現觀。不得漏盡。初之二種。
是三摩地能成辦道。第三一種。依三摩地。
盡諸漏道。是名略顯此中要義。於時時間。
作意思惟。遍一切故。


復次。有四正法。攝持聖教。何等為四。一者
遠離。二者修習。三者修果。四者於聖教中
無有乖諍。遠離者。謂山林樹下。空閑靜室。
修習者。謂住於彼勤修二法。謂奢摩他毘
鉢舍那。云何已習奢摩他。依毘鉢舍那而
[013-0344b]
得解脫。謂如有一先已得初靜慮乃至第
四靜慮。彼即依此三摩地故。如實知苦。乃
至知道。彼即依此毘鉢舍那。於見所斷諸
煩惱中。心得解脫。云何已習毘鉢舍那。依
奢摩他心得解脫。謂如有一如實知苦。乃
至知道。彼依如是增上慧故。發生靜慮。即
由如是奢摩他故。於修所斷諸煩惱中。心
得解脫。如是修習奢摩他毘鉢舍那已。於
諸界中而得解脫。見道所斷諸行斷故。名
為斷界。修道所斷諸行斷故。名離欲界。一
切有執皆永滅故。名為滅界。是名修果。於
聖教中無乖諍者。所謂大師及諸弟子。若
義若句若文。於文句義。平等潤洽。互相隨
順。非如異道施設見解種種非一差別不
同。第一句者。所謂前句。若以此句。問於初
一。即以此句而問第二。設於初一。依蘊
而問。復於第二。依餘問者。便不得名與
第一句平等潤洽互相隨順。


本地分中非三摩呬多地第七



已說三摩呬多地。云何非三摩呬多地。當知
此地相略有十二種。或有自性不定故名
非定地。謂五識身。或有闕輕安故名非定
地。謂欲界繫諸心心法。彼心心法雖復亦有
心一境性。然無輕安含潤轉故。不名為定。
或有不發趣故名非定地。謂受欲者。於諸
欲中。深生染著。而常受用。或有極散亂故
名非定地。謂初修定者。於妙五欲。心隨流
散。或有太略聚故名非定地。謂初修定者。
於內略心。惛睡所蔽。或有未證得故名非
[013-0344c]
定地。謂初修定者。雖無散亂及以略聚嬈
惱其心。然猶未得諸作意故。諸心心法不
名為定。或有未圓滿故名非定地。謂雖得
作意。然未證得加行究竟及彼果故。不
名為定。或有雜染污故名非定地。謂雖證
得加行究竟果作意。然為種種愛味等惑。染
污其心。或有不自在故名非定地。謂雖已
得加行究竟果作意其心亦無煩惱染污。然
於入住出諸定相中。未得自在。未隨所欲
硬澁艱難。或有不清淨故名非定地。謂雖
自在隨其所欲無澁無難。然唯修得世間
定故。未能永害煩惱隨眠諸心心法。未名
為定。或有起故名非定地。謂所得定雖不
退失。然出定故。不名為定。或有退故名非
定地。謂退失所得三摩地故。不名為定。


本地分中有心無心二地第八第九



已說非三摩呬多地。云何有心地。云何無心
地。謂此二地。俱由五門。應知其相。一地施
設建立門。二心亂不亂建立門。三生不生建
立門。四分位建立門。五第一義建立門。


地施設建立者。謂五識身相應地。意地。有尋
有伺地。無尋唯伺地。此四一向是有心地。無
尋無伺地中。除無想定并無想生及滅盡定。
所餘一向是有心地。若無想定。若無想生。及
滅盡定是無心地。


心亂不亂建立者。謂四顛倒顛倒其心。名為
亂心。若四顛倒不顛倒心。名不亂心。此中
亂心亦名無心。性失壞故。如世間見心狂
亂者便言此人是無心人。由狂亂心失本
[013-0345a]
性故。於此門中。諸倒亂心名無心地。若不
亂心名有心地。


生不生建立者。八因緣故。其心或生。或復不
生。謂根破壞故。境不現前故。闕作意故。未
得故。相違故。已斷故。已滅故。已生故。心不
得生。由此相違諸因緣故。心乃得生。此中
若具生因緣故。心便得生。名有心地。若遇
不生心因緣故。心則不生。名無心地。


分位建立者。謂除六位。當知所餘名有心
地。何等為六。謂無心睡眠位。無心悶絕位。
無想定位。無想生位。滅盡定位。及無餘依涅
槃界位。如是六位。名無心地。


第一義建立者。謂唯無餘依涅槃界中。是無
心地。何以故。於此界中。阿賴耶識亦永滅
故。所餘諸位。轉識滅故。名無心地。阿賴耶
識未永滅盡。於第一義。非無心地。


本地分中聞所成地第十之一



已說有心無心地。云何聞所成地。謂若略
說。於五明處名句文身無量差別。覺慧為
先。聽聞領受。讀誦憶念。又於依止名身句
身文身義中。無倒解了。如是名為聞所成
地。何等名五明處。謂內明處。醫方明處。因
明處。聲明處。工業明處。


云何內明處。當知略說由四種相。一由事
施設建立相。二由想差別施設建立相。三由
攝聖教義相。四由佛教所應知處相。


云何事施設建立相。謂三種事總攝一切諸
佛言教。一素怛纜事。二毘奈耶事。三摩怛履
迦事。如是三事。攝事分中當廣分別。
[013-0345b]


云何想差別施設建立相。嗢拕南曰。


「 句迷惑戲論
 住真實淨妙
 寂靜性道理
 假施設現觀」



云何句。謂內六處。無量境界。無量方所。無量
時分。復有三界。謂欲界色界無色界。又有
三界。謂小千世界。中千世界。三千大千世界。
復有四眾。謂在家眾。出家眾。鄔波索迦眾。
非人眾。復有三受。謂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
復有三世。謂過去世未來世現在世。復有三
寶。謂佛寶法寶僧寶。復有三法。謂善法不善
法無記法。復有三雜染。謂煩惱雜染。業雜染。
生雜染。復有四聖諦。謂苦聖諦。集聖諦。
滅聖諦。道聖諦。復有九次第等至。謂初靜慮
等至。乃至。滅想受等至。復有三十七菩提分
法。謂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
覺支。八道支。復有四沙門果。謂預流果。一
來果。不還果。最勝阿羅漢果。復有眾多勝妙
功德。謂無量解脫。勝處遍處。無諍願智。無礙
解六神通等。復有方廣大乘五事。謂相名分
別真如正智。復有二空性。謂補特伽羅空性。
及法空性。復有二無我性。謂補特伽羅無我
性。及法無我性。復有遠離二邊處中觀行。
謂離增益邊。離損減邊。復有四種真實。謂
世間所成真實。道理所成真實。煩惱障淨智
所行真實。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復有四尋
思。謂名尋思。事尋思。自性假立尋思。差別假
立尋思。復有四如實遍智。謂名尋思所引如
實遍智。事尋思所引如實遍智。自性假立尋
思所引如實遍智。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
[013-0345c]
遍智。復有三種自性。謂遍計所執自性。依他
起自性。圓成實自性。復有三無性性。謂相無
性性。生無性性。勝義無性性。復有五相大菩
提。謂自性故。功能故。方便故。轉故。還故。復
有五種大乘。一種子。二趣入。三次第。四正
行。五正行果。最初發心。悲愍有情。波羅蜜
多。攝眾生事。自他相續成熟。復有五無量
想。謂有情界無量想。世界無量想。法界無量
想。所調伏界無量想。調伏方便界無量想。復
有真實義隨至。謂於一切無量法中。遍隨
至真如及於彼智。復有不思議威德勝解無
障礙智。三十二大士夫相。八十種隨形相。四
種一切相清淨。十力四無所畏。三念住三不
護。大悲無忘失法。拔除習氣一切相妙智等。
如是諸句。略唯二句。謂聲聞乘中所說句。及
大乘中所說句。


云何迷惑。謂四顛倒。一於無常計常顛倒。
二於苦計樂顛倒。三於不淨計淨顛倒。四
於無我計我顛倒。


云何戲論。謂一切煩惱及雜煩惱諸蘊。云何
住。謂四識住或七識住。


云何真實。謂真如及四聖諦。


云何淨。謂三清淨性。一自體清淨性。二境界
清淨性。三分位清淨性。


云何妙。謂佛法僧寶名最微妙。墮最第一施
設中故。


云何寂靜。謂從善法欲。乃至。一切菩提分
法。及所得果。皆名寂靜。


云何性。謂諸法體相。若自相。若共相。若假立
[013-0346a]
相。若因相。若果相等。


云何道理。謂諸緣起及四道理。


云何假施設。謂於唯法。假立補特伽羅。及
於唯相。假立諸法。


云何現觀。謂六現觀。如有尋有伺地已說。
復次嗢拕南曰。


「 方所位分別
 作執持增減
 冥言所覺上
 遠離轉藏護」



云何方所。謂色蘊。


云何位。謂受蘊。


云何分別。謂想蘊。


云何作。謂行蘊。


云何執持。謂識蘊。


云何增。謂有二種。一煩惱增。二業增。如增。


有二種。當知減亦爾。


云何冥。謂無明及疑。


云何言。謂諸如來十二分教。說名為言。云何。


所覺。謂彼彼言音所說之義。名為所覺
云何上。謂四沙門果。


云何遠離。謂五種遠離。一惡行遠離。二欲遠
離。三資具遠離。四憒鬧遠離。五煩惱遠離
云何轉謂三界五趣
云何藏護。謂追戀過去。希慕未來。耽著現
在。復次嗢拕南曰。


「 思擇與現行
 睡眠及相屬
 諸相攝相應
 說任持次第」



云何思擇。謂一行。順前句。順後句。四句。無
事句。復有有色法無色法。有見法無見法。有
對法無對法。有漏法無漏法。有為法無為法。
[013-0346b]
有諍法無諍法。有味著法無味著法。依耽嗜
法依出離法。世間法出世間法。有繫屬法無
繫屬法。內法外法。麁法細法。劣法勝法。遠法
近法。有所緣法無所緣法。相應法不相應法。
有行法無行法。有依法無依法。因法非因法。
果法非果法。異熟法非異熟法。有因法非有
因法。有果法非有果法。有異熟法非有異熟
法。有執受法無執受法。大種造法非大種造
法。同分法彼同分法。有上法無上法。又有過
去法未來法現在法。善法不善法無記法。欲
繫法色繫法無色繫法。學法無學法非學非
無學法。見所斷法修所斷法無斷法。又有四
緣。謂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又有
四依。一法是依。非補特伽羅。二義是依。非
文。三了義經是依。非不了義。四智是依。非
識。又有四無量法。四念住法。四正斷法。四
神足法。五根法。五力法。七覺支法。八支聖道
法。四行跡法。四法跡法。奢摩他法。毘鉢舍那
法。增上戒法。增上心法。增上慧法。解脫法。
勝處法。遍處法。如是等法。無量無邊。應當
思擇。


云何現行。謂諸煩惱纏。


云何睡眠。謂諸煩惱隨眠。


云何相屬。謂內六處。於一身中。當知展轉
互相繫屬。又若此法能引彼法。當知此彼互
相繫屬。又諸根境。當知能取所取互相繫屬。


云何攝。謂十六種攝。一界攝。二相攝。三種類
攝。四分位攝。五不相離攝。六時攝。七方攝。
八一分攝。九具分攝。十勝義攝。十一蘊攝。十
[013-0346c]
二界攝。十三處攝。十四緣起攝。十五處非
處攝。十六根攝。


云何相應。當知此相略有五種。一與他性
相應非自性。二於他性中。與不相違相應
非相違。三於不相違中軟中上品與軟中上
品自相應非餘品。四於軟中上品中。同時
相應非異時。五於同時中。同地相應非異
地。


云何說。謂四種言說。一見言說。二聞言說。三
覺言說。四知言說。


云何任持。謂四食。一段食。二觸食。三意思
食。四識食。


云何次第。謂六種次第。一流轉次第。二成所
作次第。三宣說次第。四生起次第。五現觀次
第。六等至次第。


復次嗢拕南曰。


「 所作及所緣
 亦瑜伽止觀
 作意與教授
 德菩提聖教」



云何所作。謂八種所作。一滅依止。二轉依止。
三遍知所緣。四喜樂所緣。五得果。六離欲。七
轉根。八引發神通。


云何所緣。謂四種所緣。一遍滿所緣。二淨行
所緣。三善巧所緣。四淨煩惱所緣。


云何瑜伽。謂或四種。或九種。四種瑜伽者。一
信二欲三精進四方便。九種瑜伽者。一世間
道。二出世道。三方便道。四無間道。五解脫
道。六勝進道。七軟品道。八中品道。九上品
道。


云何止。謂九種住心。
[013-0347a]


云何觀。謂或三事觀。或四行觀。或六事差別
所緣觀。三事觀者。一有相觀。二尋求觀。三伺
察觀。四行觀者。謂於諸法中。簡擇行觀。極
簡擇行觀。遍尋思行觀。遍伺察行觀。六事差
別所緣觀者。一義所緣觀。二事所緣觀。三相
所緣觀。四品所緣觀。五時所緣觀。六道理所
緣觀。


云何作意。謂七種作意。了相等如前說。云何
教授。謂五種教授。一教教授。二證教授。三次
第教授。四無倒教授。五神變教授。


云何德。謂無量解脫等。如句中已說。云何菩
提。謂三種菩提。一聲聞菩提。二獨覺菩提。三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云何聖教。謂授以歸依。制立學處。施設說
聽。建立師徒。施論戒論。生天之論。訶欲愛
味。示欲過失。顯說雜染及清淨法。教導出
離及與遠離。稱讚功德。乃至廣說。無量無邊
清淨品法。


云何攝聖教義相。此中有能修習法。謂於諸
善法專志所作相續。所作方便勤修。有所
修習法。謂所有諸善法。有有過患法。謂應
遍知法。有有染污法。謂應不著制伏初應
斷法。有障礙法。謂違逆現觀究竟法。有隨
順法。謂隨順現觀究竟法。有真如所攝法。
謂應覺悟法。有勝德所攝法。謂所應引發
法。有隨順世間法。謂應習應斷及斷已現
行法。有得究竟法。謂究竟自義所應證法。


云何佛教所應知處相。當知此中一切有情
住有三種。謂日別住。盡壽住。善法可愛生
[013-0347b]
展轉住。初由食增上力。第二由命行增上
力。第三由於諸善法不放逸增上力。於諸
不善無記法中。亦有相似不放逸法。如於
殺生等事及威儀工巧等中審諦而作。然於
善法不放逸者。於現法中。乃至。能得般涅
槃故。於後法中往善趣故。多有所作。


復次依有情世間及器世間。有二種法。能
攝一切諸戲論事。謂能取法。及彼所依所取
之法。


又諸世間。略有二種雜染根本能引無義無
利雜染。謂於真實無正解行。及彼為先悕
求無義。


又正法外。若諸沙門若婆羅門。略有二種雜
染根本。謂薩迦耶見增上力故。推求我常。
推求我斷。


又諸有情。略有二種眾苦根本。謂於有漏
法喜愛俱行所有期願。及非理所引厭離俱
行所有期願。


又有二種師及弟子。教授教誡相違之法。謂
諸弟子。不能堪忍教誨語言。及師倒見習
行邪行。與此相違。當知即是白品二法
又有二法。甚能違越世出世間正行境界。謂
於自非法增上所生不可愛果。無有顧慮。
於所作罪。無有羞恥。及於現法他所殺縛
衰退等事。無有顧慮。於所作罪。無有羞
恥。與此相違。當知即是白品二法。


又有二種無倒建立。能令行者少用功力
住於梵行終不唐捐。一正立學處。若有違
越。便獲大罪。若不違越。便生大福。二正立
[013-0347c]
出離。令違越者速復出離。


又有二法。能令作者得自他利。一居遠離
者。心常安定。現法樂住。二居憒閙者。有來
求法。時時為說能令正法相續久住。


又有二法。能令有情內正作意。外聞他音。
二因緣故。於現法中。入諦現觀。或令當來
諸根成熟。一於因所生法。正通達因。二於
如來所說所有甚深。相似甚深空相應經。一
切緣性。及諸緣起。隨順作意。數數思惟。


又有二法。能令根熟補特伽羅速證通慧。
一於教授教誡。遠離諂誑。二厭離為先。身
語意行。離諸調戲。


又有二法。令居一處。同梵行者。展轉皆得
安樂而住。一者堪忍他所逼惱。二者自不
逼惱於他。


又有二法。令居一處同梵行者。未生違
諍。遮令不生其已生者。速令止息。無鬪無
訟。無諍無競。一者展轉互起慈心。二者平
等受用財法。


又有二法。速令心住得三摩地清淨梵行。
一者憶持久遠所作所說增上力故。若有所
犯如法悔除。若無所犯便生歡喜。晝夜隨
學甞無懈廢。二者於身語意一切事業。能正
了知增上力故。於諸過失終無違犯。由此
因緣。亦無憂悔。隨生歡喜。廣說乃至。解脫
智見。又有二法能越眾苦謂能超越諸惡
趣苦。及能超越生死大苦。一者深見現法當
來諸過患故。遠離惡行。二者心常安定。精
勤修習菩提分法。又有二法。能令修斷居
[013-0348a]
遠離者得安樂住。一者於諸境界。不生雜
染。無惡尋伺擾亂其心。二者凡所噉食。要
為利益。稱量消化。能隨順斷令身調適。又
有二法。令修善品諸苾芻等時無虛度。一
者於諸根境。正勤方便。研究法相。二者知
時知量。少習睡眠。


又有二法。能壞增上心學慧學。一者建立
邪學。違越正學。及懷猶豫。二者增益損減
邪見決定。與此相違。當知即是白品二法
又有二法。能令已集菩提資糧。未入現觀
補特伽羅速入現觀。一者思惟現在過去自
他衰盛。二者勤修諦行所攝。無倒作意。


又有二法。令觀行者。最極究竟離垢梵行速
得圓滿。一者修諦現觀。二者於後離欲。方
便勤修。於諸等至。無有愛味。離諸障難。


又有二法。令觀行者速能引發世出世間一
切勝德。一者九相住心。二者由六種事。以
正定心思擇諸法。如聲聞地當廣分別。


又觀行者。有二種淨。謂作意淨。及所依淨。
於三世中。遠離愚癡。智清淨故。名作意淨。
遠離三界諸煩惱品麁重法。故名所依淨。


又有二法。心善解脫諸阿羅漢。內自所證。
一者於現法中。苦因永盡。二者由此為先。


當來世苦畢竟不生。
《瑜伽師地論》卷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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