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n0001 瑜伽師地論-唐-彌勒菩薩 (master)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七


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分中契經事菩提分法擇攝第四之


如是已說緣起食諦界擇攝。菩提分法擇攝。
我今當說。總嗢拕南曰。


「 念住與正斷
 神足及根力
 覺道支息念
 學證淨為後」



別嗢拕南曰。


「 沙門沙門義
 喜樂一切法
 梵行數取趣
 超二染為後」



依四念住修習增上。由四因緣。應知內法
有沙門道。及有究竟。外法決定無沙門道。
亦無究竟。當知他論諸沙門道及以究竟。一
切皆空。云何名為四種因緣。一者依止四
處得四證智故。二者解脫四種外隨煩惱
故。三者內法弟子與外道弟子不同品類
故。四者內法大師與外道師不同品類故。
云何名為內法沙門。謂諸沙門略有四種。一
者勝道沙門。二者論道沙門。三者命道沙門。
四者污道沙門。是四沙門若略若廣。如聲
聞地已辯其相。內法道者。云何為道。謂八
支聖道。若處施設八支聖道。是處施設污
道。為後四種沙門。若有其道自行邪行。非
生道器。由是因緣。容有污道。是故外法
尚無污道。況得有餘。內法究竟者。云何究
[097-0854a]
竟。謂斷諸取。諸取斷已。當來畢竟無復相
續。云何名為依止四處。云何復名得四證
智。謂四處者。一三結永斷蘇息處。二無退墮
法勢力處。三定趣菩提種類處。四極七反
有隨行處。依此四處。於佛法僧及於淨戒。
得證淨智。云何名為解脫四種外隨煩惱。
一者解脫現法外隨煩惱。二者解脫後法外
隨煩惱。三者解脫展轉互相違戾所作外隨
煩惱。四者解脫於諸聖諦不能宣說。不
能覺悟。所作外隨煩惱。當知此中諸外道
類闕念住故。其念忘失不正知住。領納諸
受或樂或苦或非苦樂。於樂起染。於苦起
恚。於非苦樂發起愚癡。如是名為第一現
法外隨煩惱。彼由如是染恚癡故。以受為
緣生後有愛。以愛為緣發生諸取。有愛
取故以取為緣成辦於有。廣說乃至。純大
苦聚積集增長。如是名為第二後法外隨煩
惱。又諸外道薩迦耶見以為根本種種見趣
意各別故。彼此展轉互相違戾。是名第三外
隨煩惱。又諸外道遍於一切四聖諦中。尚無
有能施設其教。況當覺悟。是故彼於自師
宗智雖得增上。而實無知墮無明趣。是名
第四外隨煩惱。住內法者於是一切皆能
解脫。云何內法弟子與外道弟子不同品
類。謂外道弟子或墮有見常邊。或墮無見斷
邊。長夜積集。深起藏護。由聞親近。由思
染著。由修染著。內法弟子行處中行遠離
二邊。云何內法大師與外道師不同品類。
謂外道師於一切取。雖同宣說斷遍知論。
[097-0854b]
而於諸取不能施設正斷遍知。由彼本契
出家捨欲故。於欲取立斷遍知。非於自見
自戒我語。若有與他諸餘沙門婆羅門等。
見不同分。戒禁同分。彼於見取亦能隨分
立斷遍知。非於戒禁我語二取。若有戒禁
亦不同分。於戒禁取亦能隨分立斷遍知。
其我語取於一切時。一切外道悉皆共有。
是故外道於自於他。我語取中。皆不施設
斷遍知論。又彼雖能分捨諸取。而於當來
還復能取。未永斷故。如是外道於諸取中
未全斷故。未永斷故。不得究竟。內法大
師當知一切與上相違。如是應知內法大
師與外道師不同品類。


復次依四念住修
習增上。略由三處三地三種補特伽羅。當
知普攝諸沙門義。云何三處。一境。二智。三
證。云何三地。一正加行攝異生地。二有學地。
三無學地。云何三種補特伽羅。一正加行異
生補特伽羅。二有學補特伽羅。三無學補
特伽羅。云何名境。謂地等六界與六觸處
為所依體。此六觸處與十八意行為所依
體。十八意行能雜染心。云何名智。謂心清
淨增上慧依處。云何名證。謂即慧依處增
上。若諦依處。若捨依處。若寂依處。云何慧依
處。謂慧為依處於正加行異生地中。正修
善法為因緣故。能無放逸入有學地。若慧
為依處證阿羅漢。無學地中得盡智故。如
實了知我生盡等。若學無學出世智後諸世
間慧。云何諦依處。謂已獲得八支聖道。斷
諸煩惱。由此依處當來眾苦畢竟不生。由
[097-0854c]
此畢竟無忘失故。名諦依處。云何捨依處。
謂斷彼事。由此依處。於已斷事。無雜染行。
現法樂住。云何寂依處。謂為斷滅所餘結
事。方便勤修。如已得道此為依處。於所
餘結及所餘事。能捨無餘。如是一切。以要
而言。為欲得證故。修其智。既得證已便
獲聖道及聖道果。果有二種。謂煩惱斷及與
事斷。此中一種證所未證。第二依處捨未
來苦。第三依處能隨習近現法樂住。第四依
處斷未圓滿能令圓滿。齊爾所處。諸瑜伽
師。於所應作皆得究竟。謂於未證由初能
證。於未來苦第二能捨。於現法樂第三能
住。於上斷滅所未圓滿。第四能滿。如是一
切由四依處應當了知。此中先所獲得聖
道名寂靜道。為斷上位煩惱事故。正修習
時。於其事斷倍趣增益。於煩惱斷防未得
退。此中云何由智觀察所知境界。證所應
證。謂正加行異生地中。正行異生補特伽羅。
由內外別觀察五界。於所有身住循身觀。
謂心解脫及慧解脫為增上故。彼起如是
如理加行。於諸界中住唯界想觀。唯有界
都無有我。依思擇力。於諸色界已遠離
貪。而於所緣猶未能斷。於未來世不希
望故。於現在世不耽著故。名已離貪。未
能永害彼隨眠故。名於所緣猶未能斷。
彼於其貪已遠離故。由心解脫。為增上力
遠離貪故。心得清淨。而於所緣未能斷
故。有餘上位應更修治。從此已後。於六
觸處所攝境界。無倒觀察。於諸受中住
[097-0855a]
循受觀。彼如前說。依思擇力。於諸受界。亦
遠離貪。歷觀緣生無常性故。即如前說。而
於所緣猶未能斷。彼於無明已遠離故。由
慧解脫。為增上力。依諸明觸所生如理作意
相應所有善受。於一切受所生雜染厭捨而
住。由於無明觸所生受為緣起貪已遠離
故。名得清淨。而於隨眠未永斷故。有餘
上位應更修治。從此已後於十八意行無
倒觀察。俱於心法同時安住循心法觀。
彼作是思。此十八意行最第一者。謂諸所
有寂靜解脫。超過諸色在於無色。於能順
捨起諸意行。復作是思。若我依此勝妙意
行。於清淨捨若定。若生耽著係憶。因此我
心便成雜染。如是知已捨而不憶。是名於
心住循心觀。復於諸處觀無常性。是名於
法住循法觀。彼於爾時於三想定及以非
想非非想處所有諸行餘第一有。已離貪故。
名於想界及行界貪。亦得遠離。餘如前說。
如是彼於正加行攝異生地中。淨修心已為
欲證會。學心解脫。復於一切身受心法。
觀唯有法都無有我。於一切有深心厭
捨不起加行。謂我當有。或我當無。如實
了知此中無有有者無者。彼由如是如實
知故。漸於見修所斷三漏心得解脫。得
盡智故。觀察一切當來諸受不復流轉。此
不流轉由身滅故。彼於爾時。依諸漏盡
所獲盡智為最第一。有學異生諸慧依處猶
有垢故。今此所得定無垢故。又即此慧於
諸煩惱斷滅諦中。以寂靜行攀緣而住。暫時
[097-0855b]
失念亦不能動。如是所有心慧解脫。不為
忘念之所陵雜。如前異生及有學位。以彼
尚有忘失法故。諦不圓滿。在無學位。於一
切時如實性故。其諦圓滿。故諦依處成就
第一。由能棄捨一切依事故。捨依處成就
第一。一切道果所集成故。名善修道。非如
異生及諸有學故。寂依處成就第一。問何
因緣故。唯在無學四種依處說為第一。
非在異生及有學位。答在此位中微細淋
漏亦不可知。況有中上。在異生地淋漏彌
多。有學位中少可知有。此中何等名為淋
漏。應知如前諸動舉等說名淋漏。於彼一
切皆永斷故。趣向圓滿牟尼性故。說名牟
尼最極寂靜。又已永害當來因故。於初中
後生老死苦。永止息故。現法行時於諸世法
四種貪愛永寂靜故。四種瞋恚永寂靜故。又
於住時不悅諠雜永寂止故。


復次依修所有菩提分法圓滿增上。由七
因緣。當知建立七種正法。何等為七。一聞
所成作意所緣故。二思所成及修所成作意
所緣故。三即此三種作意加行時差別故。四
於受用財遍受用財善通達故。五受用財法
於時時間從他得故。六於究竟時內離上
慢無失壞故。七亦於他所離增上慢無
失壞故。此中依諸止舉捨相修習知時。如
聲聞地及三摩呬多地已辯其相。食飲等義
如聲聞地應知差別。又於此中受用財者。
謂於剎帝利婆羅門長者等眾。受用法者謂
於沙門眾。我應如是行者。謂善護於身。善
[097-0855c]
守諸根。善住正念。應如是住者。謂至門
首若不聽許則不應入。或得入已若不聽
許不應自專就座而坐。應如是坐者。謂
不應寬縱一切身分。乃至廣說。應如是語
者。謂五種語。一應時語。二應理語。三應量
語。四寂靜語。五正直語。應如是默者。謂於
五時應當宴默。謂或紛擾故。或相誹撥故。
或違諍而住故。或延請故。或談論故。為待
言終所以宴默。云何應時語。謂非紛擾。或
遽尋思。或不樂聞。或不安住正威儀時。而
有所說。又應先序初時所作。然後讚勵正
起言說。又應待他語論終已方起言說。如
是等類一切。當知名應時語。云何應理語。
謂依四道理。能引義利稱實而語。名應理
語。云何應量語。謂文句周圓。齊爾所語決
有所須。但說爾所不增不減。非說雜亂
無義文辭。如是等類名應量語。云何寂靜
語。謂言不高疎。亦不喧動。身無奮發。口不
咆勃而有所說。名寂靜語。云何正直語。謂
言無詭詐。不因虛構而有所說。離諂曲
故。發言純質。如是當知名正直語。於己所
無信等善法不起上慢。謂為自有。於其
狹小亦不增益以為廣大。唯於實有乃至
所有。如實了知自稱言有故。名自知。又信
為先受持淨戒。持戒為先求多聞法。由此
為先捨諸過失。普於一切資財身命。無所
顧戀。由此為先心得靜定。證如實智。如
是五法。由四因緣之所顯發。一由他教故。
二教增上力自內證故。三俱生尋思勝辯才
[097-0856a]
故。四由先串習獲得俱生功德相應。善男
子故。略有二種補特伽羅者。雙標二種。如
是二種者分別二種此二為勝者。當知簡
擇二種差別。修七善法得二勝利。謂現法
中得輕安樂。覺境實性。發生勝喜。由是因
緣多住喜樂。安住是已能如理思。速疾證
得諸漏永盡。


復次依修菩提分法增上。於善說法毘柰
耶中。略由諸學及諸學果攝一切法。云何
諸學。謂三種學。一增上戒。二增上心。三增上
慧。云何學果。謂有餘依及無餘依二涅槃
果。當知此中一切法者。謂善法欲清淨出
家為證涅槃先受持戒。由是漸次乃至獲
得究竟涅槃。是故宣說一切諸法欲為根本。
又依淨戒引求正法。攝受多聞。由聞正
法增上力故。能速集證增語明觸。是故說
彼以為觸集。又彼皆為流趣明觸所生諸
受。乃至有餘依般涅槃界為其後際。為求
安樂而發起故。此樂一向無罪性故。是故
說彼學所攝法。為受流趣。又彼為求所有
明觸及依明觸。所生諸受。起聞思修所成
作意。是故說彼為作意生。又於爾時。於四
念住由觀品念。以觀為依。與內心止為
其增上。是故說彼念為增上。又念增上起
奢摩他。與後聖諦現觀妙智為上首轉。是
故說彼定為上首。又於聖諦諸現觀中慧
為最勝。謂能無餘永盡諸漏。是故說彼慧
為最勝。又由一切漏永盡故。獲得究竟明
觸生受俱行解脫。即此解脫非由一切學所
[097-0856b]
攝法數數隨得。唯由頓得。由此解脫一切
樂中為最第一。無罪性故。是故說彼即用
解脫以為堅固。又彼如是善解脫心。若諸
明觸所生受等。若學所攝所有諸法并所依
身。於無餘依般涅槃界。任運自然究竟寂
滅。是故說彼皆以涅槃為其後際。應知此
中欲為增上受持淨戒。名增上戒學。依止
觸受增上心慧。任持方便所有作意若念若
定并其加行。名增上心學。慧為最勝名增
上慧學。如是應知名為三學。及彼依持解
脫堅固。是有餘依般涅槃界第一學果。涅槃
後際是無餘依般涅槃界第二學果。如是略
說學及學果攝一切法。又此諸學及諸學果
能證資糧。當知對治八種過患。修集九
想。云何名為八種過患。所謂耽著利養恭
敬。愛藏一切後有諸行。懈怠懶墮。薩迦耶
見。貪著美味。於諸世間種種妙事欣欲貪
愛。依止放逸惡行方便。依止邪願修習梵
行。云何名為修集九想。一者修集出家想。
二者修集無常想。三者修集無常苦想。四者
修集苦無我想。五者修集厭逆食想。六者
修集一切世間不可樂想。七者修集死想。
八者修集世間平等不平等想。九者修集有
無出沒過患出離想。應知此中所有如法平
等行。攝能往善趣善身語意業。說名平等。
所有非法不平等行。攝能往惡趣不善身語
意業。名不平等。又住於此若生若長能生
後際所有眾苦。說名為有。從其前際於現
法中有死滅苦。說名為無。餘出沒等。應知
[097-0856c]
如前已廣分別。


復次諸外道輩。聞不正法增上所生不如理
想為依止故。發起無明所生諸受。由此為
依發生諸漏。而諸外道於是諸漏不如實
知。亦於無明觸所生受不如實知。亦於
聽聞諸不正法增上所生所有邪想不如
實知。於是三處不實知故。發起欲求發
起有求。亦復發起邪梵行求及無有求。彼
於諸欲不如實知。於後有業不如實知。
於其眾苦不如實知。此中前五是集諦處。
最後一種是苦諦處。如是外道於此集諦及
以苦諦不如實知。又即於此集諦苦諦。略
由二相不如實知。一雜染故。二清淨故。此
中雜染復有四相。一自性故。二因故。三果
故。四因果差別故。此中清淨復有二種。一
集苦滅。二趣滅行。彼於如是四聖諦中。闕
乏正智不能修習菩提分法。由是因緣。彼
所修行所有梵行。不得名為最極究竟。即
由此緣不名究達。不盡漏故。住內法者。
與彼相違。所修梵行最極究竟。名為究達。
盡諸漏故。


復次於其六種捕特伽羅。依染淨法。如來所
有大士根智及當來法生起智轉。云何名六
補特伽羅謂有一類補特伽羅。先餘生中。
於佛善說法毘柰耶獲得淨信。廣說乃至。
得正直見。彼於今生於惡說法毘柰耶中。
近不善士聞不正法。非理作意。於現法中
最初生起諸邪見。愛諸業雜染。彼於爾時。
成就前生所有善法及現法中諸不善法。復
[097-0857a]
於後時。於善說法毘柰耶中。親近善士聽
聞正法。如理作意。即由先因棄捨惡說法
毘柰耶。於惡說想諸不善法。不生染著。速
能遣滅。此於當來成清淨法。是名第一補
特伽羅。復有一類補特伽羅。先餘生中。俱
行二法毘柰耶行。由彼為因。於現法中。成
就善法及不善法。彼於今生最初如前於
善說法。乃至獲得如理作意。於現法中諸不
善法。令舊滅沒新不復生。諸有善法令舊
增長新復更生。諸先所有不善未斷。隨眠隨
逐。今於一切皆能斷除。無放逸住。此於當
來成清淨法。復有一類補特伽羅。先餘生
中唯行外行。彼於今生由是為因。串習出
家故。串習邪見故。於善說法毘柰耶中。遇
緣和合而得出家。既出家已復生邪見。住
自見取造無間業。亦斷善根。一向成就諸
不善法。惡趣決定。是名第三補特伽羅。如
是三種補特伽羅。當知第一先於內法純
習因行。於現法中先行放逸。後不放逸。第
二補特伽羅。先於內外俱習因行。於現法
中當知一向行不放逸。第三補特伽羅。先
於外法純習因行。於現法中當知一向多
行放逸。如是三種補特伽羅。復有餘三補
特伽羅。與上相違。應知其相。此中第一補
特伽羅。先於外法純習因行。於現法中先
不放逸。後行放逸第二補特伽羅。先於內
外俱習因行。於現法中專行放逸。第三補
特伽羅。先於內法純習因行。於現法中當
知一向修不放逸。又於此中先世所習善
[097-0857b]
不善因。猶如種子。今世善說法毘柰耶。於
其先世諸善種子。猶如良田。於彼先世不
善種子。猶如瘠田。與是相違。今世惡說法
毘柰耶。於其先世不善種子。猶如良田。於
彼先世諸善種子。猶如瘠田。又彼先世因增
上力。今善法起。猶如光明。與彼一切如無
明闇諸不善法為能對治。彼不善法與彼
一切猶如光明所有善法為所對治。如是
先世諸不善法。如有熱炭。由有能燒身心
義故。今世惡說法毘柰耶。如乾𥯤舍。又彼
先世所有善法。如有熱炭。由有能燒煩惱
義故。今世善說法毘柰耶。如乾𥯤舍。又彼
先世所有善法。處今惡說法毘柰耶。田損
減故。猶如置在冷地石器如無熱炭。又
彼先世諸不善法。處今善說法毘柰耶。由斷
滅故。猶如置在冷地石器如無熱炭。此中
諸如來。由大士無上根勝劣智力。於其先
世善不善因所集成根。隨其所應如實了
知。又於現法染淨門轉。生起當來染淨諸
法。亦隨所應如實了知故。言成就甚奇希
有。


復次往惡趣行。往善趣行超度差別。當知
略有五門不同。由此五門。於自超度如實
了知。於他超度亦正遍知。所謂諸佛及佛弟
子。云何名為往惡趣行。謂諸外道所有一
切薩迦耶見以為根本。諸惡見趣并彼所緣
并彼所依以為依止。發生種種惡欲。及害。若
殺生等所有無量惡不善法。如經廣說。乃
至所有諸非法行不平等行以為最後。能往
[097-0857c]
險惡處。能往那落迦。能往諸惡趣差別生
起。若往於彼名生惡趣。領受彼因所感
非愛諸果異熟。如是名為往惡趣行。於此
多聞諸聖弟子。若彼所緣生諸見趣。若自
所依令起執著。若諸所有能往一切險惡
趣等諸惡欲等。廣說乃至。諸非法行不平等
行以為最後。若住於彼。領受非愛險惡等
果。如是一切。如實隨觀非我我所。謂於是
中。決定無我。亦無我所。如是觀已。當於聖
諦得現觀時。彼諸見趣隨眠根本皆永拔
故。說名為斷。其餘一切畢竟不續。此聖弟
子於彼見趣以為根本所有能往險惡處
等。定不能作。定不能往險惡處等。是名
第一往惡趣行永損害門。由是因緣。能於
自內如實了知離我等聖。所餘異生雖復
有能以世間道超度能往惡趣不善及惡
趣等獲得四種現法樂住。或得超過諸色
無色寂靜解脫。然其不能究竟損害諸惡趣
等後可相應。是故彼流雖極能離欲色界
愛暫時獲得勝上樂住。而復當來更還造
作殺生等事。往諸惡趣。我等定當不能造
作殺生等事。乃至廣說。諸非法行不平等行。
我等定當能不造作。是名聖法毘柰耶中永
損害門。謂能損害往惡趣行。如是諸佛及
佛弟子。能實遍知永損害門所有差別。又
即如是諸聖弟子。為欲超度所餘未斷往
善趣行。此聖弟子。於先所作不生喜足。
於上漏盡起欣樂欲。發正願心。於彼所
得諸世俗道。審觀過患。謂彼不能究竟離
[097-0858a]
苦。是名第一為欲超度往善趣行發心
願門。發心願已。普於一切善趣後有所生
愛味。深觀過患如險惡道心生厭離。欣慕
寂靜現法涅槃。正修方便。由是進趣如先
所得趣涅槃行。如是名為能進趣門。彼由
修道漸次離欲。乃至能入第一有定。若於
上捨多生愛味放逸因緣。於現法中不般
涅槃。但名上行不還果者。如是名為後上
行門。若復於彼深觀過患。於上捨中不生
愛味。彼於現法能證涅槃。依有餘依般涅
槃。說如是名為般涅槃門。由是門故。如
實了知自般涅槃超度一切往善趣行。於
他超度。亦正遍知。所謂諸佛及佛弟子。此中
初一永損害門。當知超度往惡趣行。後
發心願進趣上行涅槃四門。當知超度往
善趣行。


復次諸聖弟子已見諦跡未離欲者。應知
略有二種雜染。謂欲雜染後有雜染。於此二
種。諸聖弟子。應勤加行淨修其心。諸聖弟
子為欲斷除欲雜染故。勤方便時漸依三
行。謂趣無動行。趣無所有處行。證入無動
無所有非想非非想處定。此由斷對治故。
及遠分對治故。超度欲雜染。或為斷除後
有雜染。勤方便時。已離欲界愛。未離色界
愛。謂我所何當不有。我何當不有。我當不
有。我所當不有。若今所有。若昔所有。如是
一切。我皆棄捨。彼正修習能斷後有所有
差別對治道已離色界愛。乃至能入非想非
非想處定。若現法中。於其上捨多生愛味
[097-0858b]
不般涅槃。彼於現法不全解脫一切所有
後有雜染。若於上捨不生愛味。彼現法中
能般涅槃。能全解脫所有一切後有雜染。當
知此中若為對治欲雜染故。修對治道。漸
次乃至能入第一有定。若為對治後有雜
染。修對治道。漸次乃至能入第一有定。如
是二種名共解脫。由諸聖者非聖異生皆
可容有。是故此解脫不名聖解脫。若於一
切乃至有頂薩迦耶苦。如實知已超度有頂。
於現法中永斷一切所有雜染。如是解脫唯
諸聖者方能獲得。故此解脫名聖解脫。如
是一切總有五處。一趣無動行。二趣無所
有處行。三趣非想非非想處行。四現法涅
槃。五聖解脫。復有三種諸欲過患。一者諸欲
能為順樂受境界所生貪欲因緣。二者諸
欲能為順苦受境界所生瞋恚因緣。三者
諸欲能為順不苦不樂受境界所生無明
憤發因緣。又此諸欲當於三處應觀過患。
一自性故。二所緣故。三助伴故。自性故者。
謂虛妄分別所生貪愛。所緣故者。謂若內若
外五種色境。助伴故者。謂非理作意相應
倒想。又離上欲勝方便心。說名廣大。何以
故。由彼上地轉上轉勝故。修彼心說名廣
大。若能厭離下地世間。當知定以無常等
行厭壞制伏。於其上地所應得處。當知亦
以暫時方便。起寂靜想。住持其心。又我已
得於是處所具足安住。生信解者當知彼
於加行道中修習淨信。於是處所生淨信
心。由此淨信增上力故。修習精進念定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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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從初靜慮漸次乃至識無邊處諸無動
定。皆能證入。又由其慧起是勝解。謂我已
能入如是定。此即能感識無動處所有生
果。若現法中不般涅槃。或不進求往於上
地。彼於當來決定應往此無動處。又由三
緣。於是諸地。當知建立為無動處。謂外欲
等散動斷故。立初靜慮為無動處。尋伺喜
樂色界地中諸動斷故。立第四靜慮為無動
處。有色有對種種別異想動斷故。立空無
邊處識無邊處。為無動處。第二第三靜慮中
後後所有諸動斷故。當知亦得名無動處。
識無邊處由空無邊處外門緣動得遠離故。
當知建立為無動處。以要言之。緣所有定
無動搖故。皆名無動。此定邊際極至識無
邊處。是故當知。乃至此處建立無動。即此
一切緣所有定。皆名有上想定。從此已上
緣無所有定。當知名為無上想定。從此。已
上復名非想非非想處定。故由三分宣說
三行。由三種門。諸聖弟子。厭壞欲等。既厭
壞已。漸次能入乃至識無邊處定。是故建
立能趣三種無動處行。又若色想若無動想。
於諸下地。深厭壞已。能入無所有處定。是
名第一能趣無所有處行。又即此處是無漏
道修習邊際。此無漏道復有二種。一者有上。
二者無上。如有想定其有上者。無常行俱。
其無上者。無我行俱。由有上行。於其下地。
深厭壞已。入此處定。由無上行。於下於
上。一切法中思惟無我。能入無漏無所有
處定。此無上行當知名為第二趣行。此第
[097-0859a]
二趣行。復由二行有差別故。建立二種。云
何二行。謂能依所依智差別故。此中能依無
我智者。謂諸所有若有情界若我己身。於中
都無我所屬處。謂地方域。我所屬者。謂諸有
情。我所屬事謂或父或母或伴或主如是等
類。如彼於我非所屬處。非所屬者。非所
屬事。如是。我亦於彼非所屬處。非所屬者。
非所屬事。此中所依無我智者。謂諸世間空
無有常及我我所。此中都無常我我所真
實可得。唯有諸法。如是世間既悉是空。當
復有誰有所屬處。有所屬者。有所屬事。是
故當知前無我智是其能依。後無我智是其
所依。非想非非想處。無無漏道。唯由厭壞
無所有處想故。能入此處定。於中唯有此
一趣行。又於此中我所何當不有者。謂由
生等苦故。說我有苦。我何當不有者。謂即
以生等苦為我。發生如是樂欲心已。正勤
加行。正加行已。獲得前後所有差別。由是
因緣。復得決定。謂我當不有。我所當不
有。若今所有者。謂今現法造作增長所有新
業。若昔所有者。謂諸故業。彼於此一切所有
異熟果皆不願求。一切棄捨無顧戀故。


復次嗢拕南曰。


「 安立邊際純
 及如理緣起
 修時障自性
 說斷起修後」



此中安立四念住為初。道支為最後三十
七種菩提分法。若略若廣。如聲聞地應知
其相。又由四念住。應知一切所知事邊際。
由所知事邊際故。復應了知智事邊際。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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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念住由欲精進等。修習加行方得圓滿。
應知除此四種念住。更無有餘不同分道或
所緣境。由此道此境。能盡諸漏。獲得涅槃。
由無第二清淨道故。說純有一能趣正道。
又此純一能趣正道。由二因緣。能令有情
究竟清淨。一由思擇力故。二由修習力故。
此中愁者。謂染污憂。所言泆者。謂掉俱行
欲界染喜。愁以四種世法為所依處。泆以
餘四世法為所依處。於四念住勤修加行。
依思擇力超度愁泆。由依世間修習力故。
得離欲愛棄捨憂苦。依出世間修習力故。
超度一切薩迦耶苦。亦能證得八支聖道及
聖道果真實妙法。一切有情當知皆由思擇
修習二種力故。得一切種究竟清淨。


復次若
於身等四種所緣。發起種種非理作意。即便
違背四種念住。違背此故。即便違背如理
作意。謂聖如理無間能生正見支等所有聖
道。違背此故。即便違背一切聖道。違背
道故。便為違背道果甘露究竟涅槃。又瑜
伽師了知身等因緣生已。復於三世身等諸
法。住無常觀。由住如是無常觀故。於諸
後有。終不依止後有愛住。又現法中。於一
切行若內若外。都不執取我及我所。又於
未來當知安住集法隨觀。於過去世當知
安住滅法隨觀。於現在世生已無間盡滅
法故。當知安住集滅法隨觀。由彼最初於
身等法觀緣生性。悟入無常。悟入如是無
常性已。於諸愛見雜染等處。多修習住。淨
治其心。如是作意方得圓滿。由此為依。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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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獲得究竟漏盡。又一切法。以要言之。謂
善不善。若雜染品。若清淨品。當知此中諸
雜染品。皆用非理作意為集。諸清淨品。皆
用如理作意為集。如是一切。總略說名作
意為集。


復次修諸念住。若略若廣。如聲聞地應知
其相。又此念住修習道理。非今世尊出現於
世。方始宣說今聖弟子適初修習。然於過
去無始時來。於諸念住。修習流轉。於未來
世當知修習亦無窮盡。又是過去未來現在
世出世間無量善法生起依處故。說如是四
種念住。名為善聚。又能障礙如是善聚故。
說五蓋名不善聚。又由身等四所知法無
邊別故。如來智慧於彼無礙。亦無有邊。智
無邊故。如來所說無上法教。亦無有邊。如
是法教二緣所顯。一由文故。二由義故。義
差別門無有數量。法教文句開顯義門。亦
無數量。於此文句不重宣說。無邊展轉辯
才無盡。是故如來成就希奇未曾有法。善
能宣說所有法教。於一義中能以無量巧
妙文句。方便開示而不重說。又於聖教宗
義趣智善成就故。名為有趣。俱生聞思所成
妙慧善成就故。名為有意。成就定故。名為
有念。通達諦故。名為有慧。當知此中初一
總標。後三別釋。


復次有諸苾芻。於身等法先由聞思如理
作意。安住唯有身等法觀。知一切法無我
性已。不唯於此聞思作意而生喜足。唯上
希求定心解脫。為求定故。住遠離處。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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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身等。以九行相。安住其心。令心內寂。
由二因緣。起四念住。名善發起。一由如理
作意如實智故。二由三摩地如實智故。此
慧無間由如實智當得究竟。


復次有諸苾芻。於三對治得隨所欲。得
無艱難。得無阻礙。謂無常想。若仁慈觀。
若無相定。彼由如是三種對治。隨其所應。
如前所說。於可意等身等境界。住厭逆想
不厭逆想。棄彼二種捨念正知。由此因緣。
當知名為善修念住。


復次嗢拕南曰。


「 先諸根愛味
 前後有差別
 取相及諸纏
 大果利為後」



有三種根。於諸念住一切善聚為障礙故。
當知說名不善法聚。何等為三。一惡行根。
能令當來住惡趣苦。二尋思根。能令現法
住不安苦。三者根根。與惡行根及尋思根
為根本故。說名根根。應知此中。諸貪瞋癡
三不善根。能與身等惡行為根。欲等三想。
能與欲等尋思為根。欲等三界。當知能與
貪等三根及欲想等三根為根。


復次有諸苾芻。於四念住勤修加行。以世
間道離欲界愛。廣說乃至。第一有定具足安
住。即於此定多生愛味。即於此定生喜足
想。不上勤求得所未得。此於聖法毘柰耶
中。不名大士。何以故。其心未得善解脫
故。與此相違。得名大士。


復次有諸苾芻。於身等境精勤安住循身
等觀。以九行相安住其心。令心內聚。當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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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心於奢摩他所治身心惛沈下劣。不得解
脫。不解脫故。依此聚心。生起身中諸惛沈
性。生起心中諸下劣性。若於念住善安住
心。如實了知此所生起隨煩惱已。便從內
聚還收其心安置在外淨妙境相。謂於佛
等功德行緣。持心令住。由緣此故發生歡
喜。廣說乃至。由妙舉門於所緣境令心得
定。從奢摩他之所對治諸隨煩惱而得解
脫。從此已後如實了知。於隨煩惱心得解
脫。為此義故祈願。於外得此義已還復如
前攝心內聚。而不為其諸隨煩惱之所惱
亂。心內聚已不由祈願。自然如實了知。於
外心得解脫。彼於外緣行相尋思。有所制
伏。有其加行難可運轉。皆得自在解脫。棄
捨安樂而住。已得成辦勝奢摩他。如是彼
於四種念住善安住心。能正了知前後差
別。又應知此補特伽羅。先已修行毘鉢舍
那。毘鉢舍那以為依止。於奢摩他修瑜伽
行。


復次有諸苾芻。於諸念住勤修加行。毘鉢
舍那以為依止。於奢摩他樂修觀行。彼即
應於內奢摩他所攝自心取如是相。謂我
今者何所思惟。云何思惟。令奢摩他所攝
受心為奢摩他所治身心惛沈下劣之所惱
亂。復我今者何所思惟。云何思惟。令奢摩
他所攝受心不為彼法之所惱亂。若彼苾
芻不取如是自心相貌。但自了知此隨煩
惱染污心已。便於外緣取淨妙相。由是為
因。雖能暫時除遣現在現前隨惑。然於後
[097-0860c]
時若復如前攝心內聚。還為如是隨惑所
惱不得靜定。如先不取自心相故。由是
因緣。為隨煩惱數數擾亂。又不能得所
欣求義。復為憂愁之所損惱。又經長時不
能獲得內心寂止。不能獲得依奢摩他毘
鉢舍那為先。清淨增上第一正念正知。由不
獲得內心寂止故。不能得四增上心現法
樂住。由不獲得增上第一正念正智故。不
能得先所未得無上安隱究竟涅槃。與上
相違。應知即是一切白品。乃至獲得先所
未得無上安隱究竟涅槃。此中典厨譬瑜
伽。師主即譬於內奢摩他所攝受心。其餚
饍味喻執取相。上妙衣食喻於內心奢摩
他等。當知黑品喻諸愚夫所有。白品喻諸
智者。


復次有諸苾芻。於諸念住正勤修習。而是
異生或有勝妙可愛境界正現在前。或復獨
處得諸相狀。由失念故。不如理想以為依
止。率爾發起猛利貪纏。彼於此纏深心
厭恥。謂如自身墮於厄難極鄙穢處。發起
猛利思遠離心。由如是行。便於彼纏心
得解脫。既解脫已心生歡喜。從此已後起
猛利厭。猛利厭後得無常想。如見大犁發
諸行塊。便於聖諦如實現觀。以其依止依
附涅槃。又即有學觀察作意。於勝妙境思
惟淨相。由未永斷貪隨眠故。貪纏率爾生
起現前。尋復於彼深見過患。為欲斷此纏
及隨眠入無相定。如是能斷餘未斷法。
從定起已如實了知一切已斷。領受微妙
[097-0861a]
解脫喜樂。如實觀見自己。成就大智力故。
名為強盛。諸魔羅品其力羸劣。


復次修四念住所引功德。當知能感最勝
增上究竟果故。名有大果。當知能感最勝
增上樂勝利故。名有大利。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