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l0031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唐-尊者眾賢 (master)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第六十五


尊者眾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賢聖品第六之九



依不還位。諸契經中。以種種門建立差別。今
次應辯彼差別相。頌曰。


「 此中生有行
 無行般涅槃
 上流若雜修
 能往色究竟
 超半超遍沒
 餘能往有頂
 行無色有四
 住此般涅槃」



論曰。此不還者總說有七。且行色界差別有
五。一中般涅槃。二生般涅槃。三有行般涅槃。
四無行般涅槃。五者上流。此於中間般涅槃
故。說此名曰中般涅槃。如是應知。此於生已。
此由有行。此由無行般涅槃故名生般等。此
上流故名為上流。言中般者。謂有一類補特
伽羅。已於生結得非擇滅。起結不爾。彼於欲
界遇逼惱緣之所逼惱。便能自勉修斷餘結
[065-0696c]
殊勝加行。加行未滿遇捨命緣。遂致命終由
起結力。受色中有厭多苦故。乘前起道進斷
餘結。成阿羅漢得般涅槃。言生般者。謂有
一類補特伽羅。由先具造順起生業及增長
故。欲界沒已受色界生。由具勤修速進道故。
生已不久成阿羅漢。盡其壽量方般涅槃。約
有餘依說為生般。非纔生已便般無餘。彼捨
壽中無自在故。言有行般無行般者。謂有一
類補特伽羅。生已多時方成無學。於中有一
勇猛精進。有一稟性慢緩懈怠。如次名為有
行無行。謂若一類。先欲界中依不息加行。三
摩地力。斷五下分結。成不還果。後生色界。經
於多時還能進修前種類道成阿羅漢。名有
行般。無行般者。與此相違。或色界生經多時
已。依止苦行解脫餘結。名有行般。以彼修習
依功用道般涅槃故。與此相違名無行般。豈
不中般生般現般。所依止行亦有此故。應立
有行無行般名。無如是失。此義雖等而彼各
有差別位故。謂中般等。雖亦定依苦行樂行
解脫餘結。而彼各有分位不同。對此名為不
共差別。此無如是分位別故。約道不同顯其
差別。如何以此例彼令同。故於此中所辯無
失。由此有說二差別者。由緣有為無為聖道。
如其次第得涅槃故。應知亦無餘同此失。經
主所難有大過失。為已善通此義雖等。而彼
各有差別位故。然有經說無行在先。亦有經
中先說有行。時既無異隨說無違。有行可尊
故我先說。言上流者。謂有一類補特伽羅。上
流行增非初生處即證圓寂。謂欲界沒往色
[065-0697a]
界生。未即於中能證圓寂。要轉生上方般涅
槃。即此上流差別有二。由因及果有差別故。
因差別者。此於靜慮由有雜修無雜修故。果
差別者。色究竟天及有頂天為極處故。謂若
於靜慮有雜修者。能往色究竟方般涅槃。雜
修能感淨居果故。即此復有三種差別。全超
半超遍沒異故。言全超者。謂色界中。從一處
沒往色究竟。由彼先在欲界身中。已具雜修
四種靜慮。遇緣退失上三靜慮。以初靜慮
愛味為緣。命終上生梵眾天處。由於先世串
習勢力。復能雜修第四靜慮。從彼處沒生色
究竟。以於色界十六處所。最初處沒最後處
生。頓越中間。是全超義。言半超者。謂色界中
從初天等。漸次而沒下至中間。能越一處方
能往趣色究竟天。超而非全是半超義。言遍
沒者。謂於色界愛味多故一切處生。由彼遍
於四靜慮地十六處所。一一皆有下等愛味。
為感生緣。從梵眾天一一處所。一生沒已至
色究竟。方般涅槃。故名遍沒。由此義准初
靜慮中。大梵所居非是別處。即是第二梵
輔天攝。若異此者大梵所居。僻見處故。一
導師故。必無聖者於中受生。遍沒半超應無
差別。應知此謂二上流中。由有雜修靜慮因
故。往色究竟般涅槃者。餘於靜慮無雜修者。
能往有頂方般涅槃。謂彼先無雜修靜慮。由
於諸定愛味為緣。此沒遍生色界諸處。唯不
能往五淨居天。色界命終於三無色。次第生
已後生有頂方般涅槃。二上流中前是觀行
後是止行。樂慧樂定有差別故。二上流者。於
[065-0697b]
下地中得般涅槃。亦不違理。而言此往色究
竟天及有頂天。依極處說。無不還者。於已生
處受第二生。由彼於生容求勝進非等劣故。
唯欲界沒往色界生。有中有中般涅槃者。非
色界沒生色界者。以色界中無災害故。若本
有位有餘障緣。不得涅槃。中有亦爾。中有薄
劣非本有故。又彼若有應屬上流。中般上流
應無差別。謂定無有差別因緣。可作是言。唯
欲界沒。受色中有便般涅槃。得中般名非色
界沒。何緣有學未離欲貪。無中有中般涅槃
者。欲界中有依身微劣。於多事業無堪能故。
住本有位。於欲界法尚難越度。況中有中。能
越欲界至得應果。多事業者。謂越三界及永
斷除二種煩惱。并得二三沙門果證。住中有
位無如是能。又此有前未曾數習。九品差別
煩惱治故。又不還等果非中有身得。斷增上
惑所證得故。離三界染極為難故。無欲中有
能般涅槃。色界中有與此皆異。故有於中得
涅槃者。又此地中有得般涅槃。唯起此地中
所有聖道。初靜慮地中有位中般涅槃者。唯
起自地根本靜慮聖道現前。非未至中間難
令現前故。在中有位依身微劣。要易起者方
能現前。此五名為行色界者。行無色者差別
有四。謂在欲界離色界貪。從此命終生於無
色。此中差別唯有四種。謂生般等有差別故。
此并前五成六不還。復有不行色無色界。即
住於此能般涅槃。名現般涅槃。并前六為七。
或應總立九種不還。謂現涅槃分為二種。一
於先位善辯聖旨。二臨終時方能善辯。於
[065-0697c]
上流內亦分二種。一行色界。二行無色。并前
四為八。足轉生成九。言轉生者。謂於前生已
得預流或一來果。於今生內方得不還。前現
般言唯目現世初得入聖至涅槃者。或不還
者由根差別。隨其所應分成九種。或行色界
五不還中。復有異門分成九種。頌曰。


「 行色界有九
 謂三各分三
 業惑根有殊
 故成三九別」



論曰。即行色界五種不還。總立為三各分三
種。故成九種何等為三。中生上流有差別故。
云何三種各分為三。中般涅槃分為三者。初
起至遠近當生處。得般涅槃有差別故。生般
涅槃分為三者。纔生有行無行異故。此皆生
已得般涅槃。是故並應名為生般。於上流中
分為三者。全超半超遍沒異故。然諸三種一
切皆由速非速經久得般涅槃。故分為九種。
不相雜亂。如是三種九種不還。由業惑根有
差別故。有速非速經久差別。且總成三由先
所集。順起生後業有異故。如其次第下中上
品。煩惱現行有差別故。及上中下根有異故。
此三一一如其所應。亦業惑根有差別故。各
有三別。故成九種。謂初二三由惑根別。各
成三種非由業異。後三亦由順後受業有差
別故。分成三種。故說如是行色不還。業惑根
殊成三九別。若爾何故諸契經中佛唯說有
七善士趣。頌曰。


「 立七善士趣
 由上流無別
 善惡行不行
 有往無還故」



論曰。中生各三上流為一。經依此立七善士
[065-0698a]
趣。何故前二各分為三。第三上流唯立為一。
以上行故名為上流。由此義同但立為一。前
之二種雖亦義同。然為其中別相難了。欲令
易了故各分三。上流有三相別易了。無煩於
彼更別建立。又前二別唯有爾所。易顯示故
各分為三。第三上流別義多種。卒難顯示故
總立一。謂初中般唯在將生。根惑品殊故分
三種。第二生般唯在已生。亦根惑殊故分三
種。上流通有將生已生。將生上流復有二種。
謂於靜慮雜不雜修。已生上流分二亦爾。復
於如是二上流中。若無雜修容生二界。若有
雜修唯生一界。生一界者復分為三。全超半
超遍沒異故。於半超內差別有多。由此上流
別相煩廣。若一一辯難可周悉。故依等義總
立上流。中生位中差別義少。易顯了故分之
為六。雖彼一一亦有同義。而等第三。於上流
中雖有異義。而等前二。為相影顯故唯立
七。唯此已斷欲貪瞋等非善士法。及與無學
大善士果極相近故。經唯說此名善士趣。非
謂預流及一來者。都不可說名善士趣。佛亦
說彼名善士故。如契經言。云何善士謂若成
就有學正見。乃至成就有學正定。往上名趣。
謂趣上果及趣上。生故唯說七。或唯此七皆
能行善不行不善。餘則不然。又唯此七往上
界生不復還來。餘則不爾。故但依此立善士
趣諸在聖位曾經生者。亦有此等差別相耶。
不爾。云何。頌曰。


「 經欲界生聖
 不往餘界生
 此及往上生
 無練根并退」


[065-0698b]


論曰。若在聖位經欲界生。必不往生色無色
界。由彼證得不還果已。定於現身般涅槃故。
若於色界經生聖者。容有上生無色界義。然
天帝釋作如是言。曾聞有天名色究竟。我後
退落當生彼者。由彼不了對法相故。言我後
者三十三天。自在異熟最後邊際。言退落者。
謂於後時。若不獲得阿羅漢果。當生彼者。
謂願當生色究竟天勿生欲界。以天帝釋緣
五死相極生憂苦。來歸世尊死相纔除。便作
是說為令喜故。又觀遮彼無多益故。佛不遮
止。即此已經欲界生者。及已從此往上界生。
諸聖必無練根并退。何緣不許經欲界生及
上生聖者有練根并退。以曾經生於自相續。
蘊積聖道極堅牢故。及得殊勝所依身故。由
此彼無練根退理。前說上流雜修靜慮為因
能往色究竟天。先應雜修何等靜慮。由何等
位知雜修成。復為何緣雜修靜慮。頌曰。


「 先雜修第四
 成由一念雜
 為受生現樂
 及遮煩惱退」



論曰。諸欲雜修四靜慮者。必先雜修第四靜
慮。以彼等持最堪能故。諸樂行中彼最勝故。
謂彼靜慮最有堪能。現在前時。令所依止自
體勢力增長廣大故。若依彼雜修靜慮。後雖
退失生餘天中。由於先時雜修彼力。復能依
彼雜修靜慮。即由此理第四靜慮。諸樂行中
最為殊勝。彼輕安樂極上妙故。誰於靜慮能
雜熏修。唯諸聖者通學無學。學位唯通信
解見至。於無學位通時非時。必先三洲雜修
靜慮。退生色界亦能雜修。豈不雜修諸靜慮
[065-0698c]
者。必先已離三靜慮貪。如何可言雜修靜慮。
通於見至而成上流。謂要人間雜修定已。後
退三定生梵眾天。於彼復須離三定染。方能
重起雜修靜慮。從彼沒已乃生淨居。方名上
流。如先已說。非諸見至可有斯理。彼於離染
必不退故。無如是失。彼從先來住見至根非
所許故。謂彼先住信解種性。雜修靜慮然後
退失。彼懼於後復有退時。便修練根成見至
性。從欲界沒生色界中。乘前復能雜修靜
慮。故六種性皆有上流。於雜修時作何方
便。彼必先入第四靜慮。多念無漏相續現前。
從此引生多念有漏。後復多念無漏現前。如
是旋還後後漸減。乃至最後二念無漏。次
引二念有漏現前。無間復生二念無漏。名雜
修定加行成滿。從此以後不由功力。任運唯
從一念無漏。引起一念有漏現前。無間復生
一念無漏。如是有漏中間剎那前後剎那無
漏雜故。名雜修定根本圓成。如是雜修第四
定已。乘此勢力隨其所應。亦能雜修下三靜
慮。雜修靜慮五蘊為體。然於此中諸世俗智。
是四法四類八智所雜修。有餘師言。諸世俗
智唯為苦集。類智雜修彼二能緣此為境故。
若爾無容多無漏智現前雜故。則不應言此
由彼雜。故得自在雜修靜慮應不圓成。此不
從餘滅道法類。苦集法智無間而生。及無間
生彼諸智故。雜修靜慮略有三緣。一為受生。
二為現樂。三為遮止起煩惱退。謂不還中若
諸見至。雜修靜慮為前二緣。一為受生。二為
現樂。為受生者希求勝生。謂厭共生欣不共
[065-0699a]
故。為現樂者欣樂勝定。謂世俗定最能資身。
由此能令現法樂住。前後無漏為其助伴。若
諸信解為前二緣。亦為遮防起煩惱退。謂鈍
根者起二無漏。方便防護清淨等持。令味相
應等持轉遠。不令淨為染等無間緣。故阿羅
漢中不時解脫。但為現樂雜修靜慮。時解脫
者為求現樂。亦為遮防起煩惱退。若雜修靜
慮為生五淨居。何緣淨居處唯有五。頌曰。


「 由雜修五品
 生有五淨居」



論曰。由雜熏修第四靜慮。有五品故淨居唯
五。何謂五品。謂下中上勝上極上。品差別故。
此中初品。三心現前便得成滿。謂初無漏。次
起有漏後起無漏。第二中品。六心現前方得
成滿。謂二有漏為四無漏之所雜修。如是所
餘隨其次第。有九十二十五念心。如應現前
方得成滿。如是五品雜修為因。如次能招五
淨居果。如是十五有漏無漏心。皆是先來未
曾得今得。有餘師說。初五無漏是從先來未
得今得。餘十皆是曾所得心。前五現前時已
未來修故。有不起定雜修成滿。有要數起方
得圓成。有餘師言。由信等五次第增上感五
淨居。謂或有時信根增上雜修靜慮。或有乃
至慧根增上雜修靜慮。隨此差別感五淨居。
諸感淨居為是業力。為雜修力。若是業力雜
修靜慮則為唐捐。若雜修力與品類足所說
相違。如彼論說。雜修靜慮及由業故生淨居
天。諸所有處等名非異生法。有說。業力感
淨居天。然不唐捐。雜修靜慮以修行彼思現
前故。有餘師言。是雜修力。而不違害品類
[065-0699b]
足文。彼論先說雜修定者。為顯先時入彼定
故。次後復說及由業故生淨居者。為顯後時
即由彼力生淨居故。此中決定俱由二力。以
隨闕一不生彼故。然唯有漏感彼異熟。非無
漏力棄背有故。經說不還有名身證。依何勝
德立身證名。頌曰。


「 得滅定不還
 轉名為身證」



論曰。有滅定得名得滅定。即不還者。若於身
中。有滅定得轉名身證。謂不還者。由身證得
似涅槃法。故名身證。如何說彼但名身證。以
無心故。依身生故。以身俱生得勢力故。彼已
滅位猶名得彼。此中經主作如是言。理實應
言彼從滅定起得先未得。有識身寂靜便作
是思。此滅盡定最為寂靜極似涅槃。如是證
得身之靜寂故名身證。由得及智現前證得
身寂靜故。今謂彼從滅定起位。雖得先未得
有識身寂靜。而非唯彼位方得身證名。先後
二時俱得名故。由此設無緣滅定智。得勢力
故立身證名。是故前說於理為勝。舉後邊故
唯作是言。得滅定不還轉名為身證。理實身
證於八解脫。無不具足。由身證住。以滅盡
定用餘解脫為門。而入故得。滅定決定亦應
得餘解脫。如契經說。入滅定時先滅言行。乃
至廣說。何緣佛說有學福田。身證不還不預
其數。謂世尊告給孤獨言。長者當知。福田有
二。一者有學。二者無學。有學十八。無學唯
九。何等名為十八有學。謂預流向預流果。一
來向一來果。不還向不還果。阿羅漢向。隨
信行隨法行。信解見至。家家一間。中生有行
[065-0699c]
無行上流。是名十八。何等名為九種無學。謂
退法。思法。護法。安住。堪達。不動法。不退法。
慧解脫。俱解脫。是名為九。理亦應說。而不
說者。以佛觀見有學無學由斷及根有殊勝
故。能生勝果名為福田。然諸不還所得滅定。
是有漏故不可說言。自性解脫故名清淨。彼
所依身猶有煩惱。未永斷故不可說言。相續
解脫故名清淨。故不約成彼立有學福田。無
學位中有漏功德。雖非自性解脫所收。相續
解脫故名清淨。由此亦能生殊勝果。是故約
定及根差別。說九應果皆名福田。或立有學
依因無故。不置身證有學數中。何謂建立有
學依因。謂諸無漏三學及果。滅定非學亦非
學果故。不約成彼說有學差別。然今於此不
還位中。約無異門密說身證。若異此者不應
唯說。得滅定不還轉名為身證。此義於後當
更分別。若說身證兼約異門。即上所言非善
答問。三無色解脫亦通無漏故。已辯不還
麁相差別。若細分析數成多千。此中且依行
色界五。約諸地等五門分別。謂五約地數成
二十四。定地中各五種故五。約種性數成三
十六。種性中各五種故五。約生處數成八十。
十六處中各五種故。五約種性根數成九十。
謂退法種性下中上根。有差別故數成十五。
乃至不動種性亦然。五約地種性數成百
二十。謂四地中各三十故。五約地種性根數
成三百六十。謂四地中各九十故。五約生處
種性數成四百八十。謂十六處各三十故。五
約生處種性。及根數成一千四百四十。謂十
[065-0700a]
六處各九十故。五約離染處種性根積數總
成一萬一千九百六十不還差別。謂以離染
九品不同。乘前一千四百四十。已辯第三向
果差別。次應建立第四向果。頌曰。


「 上界修惑中
 斷初定一品
 至有頂八品
 皆阿羅漢向
 第九無間道
 名金剛喻定
 盡得俱盡智
 成無學應果」



論曰。即不還者。進斷色界及無色界修所斷
惑。從斷初定一品為初。至斷有頂八品為後。
應知轉名阿羅漢向。即此所說阿羅漢向中。
斷有頂惑第九無間道。亦說名為金剛喻定。
此定堅銳喻若金剛。無一隨眠不能破故。先
已破故不破一切。實有能破一切功能。此既
能摧最細品惑。故知一切無間道中。唯此剎
那名極上品。故能永斷一切隨眠。雖見道中
亦有能斷有頂煩惱無漏對治。然彼九品惑
可為一品斷。知彼煩惱勢力微劣。見道既
為劣惑對治。知非能破一切隨眠。若有破能
何礙不破。故彼不得金剛喻名。又諸隨眠中
無事者易斷。見道治彼知非極上。由此不立
金剛喻名。此中所明金剛喻定。能治一切有
事惑中最後微微極難斷品。故知能破一切
隨眠。由此力能一剎那頃。證一切惑斷無漏
離繫得。如是所說金剛喻定。唯與六智隨一
相應。謂四類智滅道法智。緣四聖諦十六行
相。通依九地義准已成。故此差別說有多種。
且未至攝有五十二。謂苦集類智觀有頂苦
集。作非常等因等行相。與彼相應差別成
[065-0700b]
八。滅道法智觀欲滅道。作滅靜等道等行相。
與彼相應差別亦八。滅類智於八地滅。一一
別觀作四行相。與彼相應成三十二。道類
智於八地道。一切總觀作四行相。與彼相應
差別成四。以治八地類智品道。同類相因必
總緣故。滅唯別緣道則不爾。於隨眠品已具
成立。如未至攝有五十二。中四靜慮應知亦
然。空無邊處有二十八。謂除滅道法智品八。
及除觀下四地滅諦各四行相相應十六。以
依無色必無法智。及緣下滅類智品故。緣下
地道於理無遮。道必總緣前已釋故。餘如前
故有二十八。識無邊處有二十四。無所有處
唯有二十。謂彼於前復除觀下。滅聖諦境四
八行相。隨其次第准前應釋。諸有欲令三無
色地。有緣下地滅類智者。彼作是說。空無
邊處加前十六。識無邊處加前二十。無所有
處加二十四。如是總說依無色地。金剛喻定
七十二種。或復說有百三十二。有餘師說。道
類智品於八地道。亦各別觀故前六地各有
八十。空無邊處唯有四十。識無邊處有三十
二無所有處有二十四。復有欲令滅類智品。
於八地滅有別總觀。故前六地中各百六十
四。空無邊處唯五十二。識無邊處有三十六。
無所有處有二十四。彼俱非理。道必總緣滅
唯別緣前已辯故。尊者妙音作如是說。金剛
喻定總有十三。謂斷有頂見修斷惑。無間道
攝十三剎那。此亦不然。以四類忍前八無間
道非極上品故。此定既能斷有頂地第九品
惑。能引此惑盡。得俱行盡智。令起金剛喻定。
[065-0700c]
是斷惑中最後無間道所生盡智。是斷惑中
最後解脫道。故說此定所引盡智。與第九品
盡得俱起。或此盡言顯一切盡。謂第九品及
所餘惑。皆得擇滅故名為盡。金剛喻定能引
諸惑。盡得俱行盡智令起。此與一切煩惱盡
得。最初俱生故名盡智。有餘師說。惑盡身中
此最初生故名盡智。如是盡智至已生時。便
成無學阿羅漢果。已得無學應果法故。為得
別果。所應修學。此無有故得無學名。豈不無
學亦希別果。以無學者亦轉根故。此難不然。
如先有學求得別果此不然故。謂如預流非
一來等。於後獲得一來等時。捨預流等名得名
一來等。皆捨別果得別果名。此則不然。退非
思等於後獲得思法等時。雖捨退等名得名
思法等。非捨別果得別果名。前後皆名阿羅
漢故。唯捨前果得別果時。捨前果名得名別
果。更無別果是所應學。故名無學前釋無過。
即是行向住前果者。求別名果此無有義。既
說盡智至已生時。便成無學阿羅漢果。義准
盡智未已生時。前七聖者皆名有學。為得別
果勤修學故。住本性位何名有學。學意未滿
故。學得常隨故。何故無學名阿羅漢。諸自利
行修學已成。唯應作他利益事故。如契經說。
不自調伏能調伏他。無有是處。或有三種補
特伽羅。謂諸異生有學無學。異生雖學戒定
慧三。而猶未能如實見諦。容有捨正作邪學
理。故不於彼立有學名。諸有已能如實見諦。
正學無退得有學名。由此世尊為顯定義。於
有學者重說學言。如契經中佛告憺怕。學所
[065-0701a]
應學學所應學。我唯說此名有學者。諸已善
學戒定慧三。不復學者立名無學。此是一切
有學異生。所應供養故名應果。依如是義故
有頌曰。


「 於戒定慧三
 若已善修學
 畢竟離憂垢
 堪為世福田」



學法云何。謂有學者無漏有為法。無學法云
何謂無學者無漏有為法。諸無為法雖是無
漏。而不名為學無學法。以有得者異生等身
亦成就故。若無得者都不繫屬學無學故。如
是有學及無學者。總成八聖補特伽羅。行向
住果各有四故。名雖有八事唯有五。謂住四
果及初果向。以後三果向不離前果故。此依
漸次得果者說。若倍離欲全離欲者。住見道
中名為一來。不還果向非前果攝。何故盡智
唯是無學。諸有學者亦自了知。我已永盡地
獄等故。此前已說。前說者何。謂盡得俱方名
盡智。預流等位猶有餘惑。既無盡得亦無盡
智。由此契經作如是說。諸有學者成就八支。
若成十支名阿羅漢。若爾何故尊者舍利子
告大長者給孤獨言。汝已具成就正智正解
脫。無相違失。依彼成就能往諸惡趣邪。智邪
解脫。真對治道密意說故。若爾何不說有學
成十支。有餘無智故心未善脫故。若爾何緣
經作是說。諸有成就佛證淨者。一切皆名已
得正見。乃至已得正解脫者。見圓滿者亦如
是說。亦無違失。所以者何。我不說言諸有學
者無有正智及正解脫。但作是說。彼不立支。
不立支因如前已說。
[065-0701b]
《說一切有部順正理論》卷第六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