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l0031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唐-尊者眾賢 (master)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第二十四


尊者眾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緣起品第三之四



有餘復言。如無色界歿。中無連續欲色界色
生。如是亦應此死有滅中。無連續彼生有起。
所引穀喻。於證無能。又此喻中有非愛過。謂
同法喻。例法應同。然穀等種中。唯生穀芽
等。如是人歿。應但生人。牛等歿時。唯生牛
等。故喻於此有非愛過。又種滅處。即有芽生。
應眼根中識等滅已即於是處識等還生。則
唯一根。恒生識等。如是耳等便為無用。又一
身中。識等滅已。即復於此識等還生。是則
恒存應無死義。如是死有於此處滅。即於此
處中有復生。後後念生即前前處。乃至中有
滅。即此生有生。是則應無往餘生義。中有勝
用。於此頓亡。巧立如斯害自宗喻。此皆非
理。所以者何。從無色歿。生有色者。色法生
時。有連續故。謂無色歿。生欲色時。即由是
處大種和合。從順後受業。有異熟色生。故彼
[024-0474b]
色生。非無連續。或總相續無間斷故。謂無色
界。異熟終時。四無色蘊。無間無斷。為緣引發。
欲色界中。與色俱生。諸蘊令起。故彼色起。非
無連續。欲色界歿。欲色界生。死生中間。處所
懸隔。若無少物於中連持。無色死生下。豈得
為同喻。又於此中。無非愛過。如一稻種。為芽
[麩-夫+少]飯灰散五因。如是有情一趣相續。為五因
故。謂一稻種。能為五因。若遇順緣。便生自果。
如是一趣有情相續。具為五因。若遇如是順緣
和合。便生自果。故無人等滅唯生自類過。又
無如種芽同處生滅失。以種相續生芽等時。
雖無間斷。非無處異。准斯理趣。內法亦然。故
無果因唯同處失。謂諸種聚。於滅壞時。由水
等緣和合攝助。能為麁大芽聚生因。於種滅
時。芽異處起。芽雖增長轉至遠方。而於中間。
隣次無斷。由此外法從種生芽處非隔即隣
次道理。如是內法。隨所依身。心相續轉。亦無
有失。謂於死時。大種等聚。由業風等緣所攝
持。能與當生隣死處起大種等聚。為能生因。
獨業不能令彼色聚中無連續遠處欻生。隣
死所生。即是中有。從茲展轉。趣餘方生。於其
中間。非即非越。能至生有。如從種等芽等漸
生能至於果。故舉穀喻。非害自宗。或復何勞
強撥中有。世曾未見。有諸色聚。中無連續。於
異處生。唯見影光火焰等事中間連續至餘
方生。故非頓亡中有勝用。然眼識等。緣和合
力。不越依身。別別處起。無方所故。非住一
根於一身中識常生滅。恒無死難由斯已解。
或復死者同分蘊滅。異分蘊生。故無斯過。且
[024-0474c]
化生者。先世所作業果色根。并所依處。此處
頓滅。即於此處。容有其餘業果頓起。可疑死
位與前無別。餘三生者。先世所作業果。色根
相續雖滅。而見依處相似隨轉。非後色根無
所依處。別業果故。非即依前。由此證知。餘業
所感。根及依處。隣次前身根滅所依。異處而
起。有對礙法。自所住方。必能障餘。令不起
故。於此無有恒不死疑。有餘復言。猶如尺蠖
前安前足後足後移。如是死生方所雖隔。先
取後捨。得至餘方。是故於斯中有無用。毘婆
沙者。貶此釋言。此釋極同下俚言義。如
是便有非二有情二趣二心俱行過故。又尺
蠖喻。其理不成。以彼蟲身中無間絕。安前移
後。處隔可然。死生有身。中間隔絕。如何可得
取生有身。既未取生。如何捨死。非心心所處
無斷可成。離所依身處續義無故。若謂有色
為無斷依。則為中有義已成立。若謂死生雖
隔而到。則尺蠖喻。義不相應。有餘復言。死生
二有。雖隔而至。如意勢通。此亦不然。非所許
故。異此餘類。此歿彼生。中間隔絕。應成通
慧。若爾此應是行差別。實爾細故難可了知。
謂一剎那。不應為難。故前穀喻。無過理成。以
要相連處無間斷。生有起故。定有中有。又有
別理。中有非無。現見剎那無間生者。決定方
所無間生故。謂世現見。從執受色。無間還
生執受色者。剎那處所。俱無間生若生有色。
許從死有剎那無間隣近而生。處所亦應無
間隣近。然無如是理故。中有義成。若謂如從
無色界歿生有色界。色初起時。昔色與今。
[024-0475a]
方所無間剎那有間。而得續生。亦應下界死
生有色剎那無間處有間生。此亦不然。不了
宗故。謂於昔者。從欲色歿。生無色時。色身滅
處今從彼歿。生欲色時。即前色身滅處。無間
引今色起。非我所宗。是故此中。剎那處所。俱
非隣近。不應為喻。又若剎那隣近生者。處所
定爾。非由種故。謂諸剎那無間生者。處所
必定。亦無間生非此相違。有斯決定。故彼所
例。理不相應。又餘緣合。方成因性現所見
故。中有義成。謂諸種子。餘助緣合。能作芽
因。世所現見。如是識種。生生有色。必藉生
處。外色為緣。故識定與生處色合。不應一識
與死有身及生處所處間斷色有俱合義。故
有中有。若謂非色無所住處故無過者。理亦
不然。無所住言。依遮諸識住根及境。如人座
故。非識與色合義全無。以契經言有識身故。
又經說識不離身故。若謂死有色親能為因。
如中有色生生有色者。亦不應理。死有與生
處所隔絕。不成因故。或外助緣精血等色。與
彼隔絕。應無助用。故應別有生有色因與精
血合。此即中有。又如何知。定有中有。現可得
故。謂中有身。淨天眼者。現前可得。故如是
說。諸中有身。極淨天眼之所能見。又彼尊者
阿泥律陀亦言。具壽我觀佛化其量最多。非
諸中有。是故中有。決定非無。又聖教說有中
有故謂契經言。有有七種。即五趣有業有中
有。又經說有健達縛故。如契經言。入母胎者。
要由三事俱現在前。一者母身是時調適。二
者父母交愛和合。三健達縛正現在前。除中
[024-0475b]
有身。有何別物。名健達縛正現在前。若謂二
經非我所許。非汝不許故此便無。謂無定因
可為誠證。汝不許者。其體皆無。有謂後經應
如是說。塞建陀滅正現在前。傳者謬誦。為健
達縛。於此位中。樂器無故。此非經義。於此位
中。前蘊已滅。無來義故。然餘經中。說健達縛
東南西北諸方來故。如掌馬族契經中言。汝
今知不。此健達縛正現前者。為婆羅門。為剎
帝利。為是吠舍。為戌達羅。為東方來。為南西
北。復如是說。隨是何族。隨從何方。來現在
前。非前蘊滅可有來義。故彼所言。依自計度。
又世論說。由二因緣。女男交會。事極成立。一
健達縛。二邏剎娑。初令自生和合貪故。後由
強力現所逼故。然中有身。符順初義。彼雖無
樂器。而健達縛成。或隨世間。假立名想。何勞
於此起固執為。設於此經。彼亦不誦。豈復不
信如是契經。如說汝非此他俱世當於中有能
作苦邊。又說將歿將生時故。如契經言。我以
天眼觀有情類。將歿將生。此將生言。即目中
有。從此歿已。未生彼故。有謂此說究竟為遠。
於已生位。說將生言。如說大王今何來此。應
於已歿說將歿言。差別因緣不可得故。又設
爾者中有亦成。於此已歿未生彼故。或於已
生再說無用。又非唯究竟方說遠言。現見有
遠言亦說遠故。如世尊告舍利子言。汝觀此
童。今來詣此。由此定證。將生時言。非說已
生。但目中有。又可住經說意成故。謂世尊告
彼可住言。若於爾時。彼有情類。此身已捨。住
意成中。後一類身。未已生位。我施設彼。當
[024-0475c]
於爾時。所住意成。有愛及取。言意成者。即
中有身。由此證知。定有中有。有隨自執。妄釋
此經。言意成聲。詮無色界。彼謂可住朋友命
終。超有色天。生於無色。可住天眼觀不能見。
來問世尊。若於爾時。彼有情類。乃至廣說。一
類身者。欲色界身。住意成言。顯在無色。此執
非理。無定因故。且應徵問。撥中有者。此意成
聲。乃目多義。如何定執詮無色耶。謂於劫初。
色無色界。變化中有。皆見此聲。如其次第。略
當顯示。如說彼位有色意成。一切支體。無不
具足。又說超越食段食天。隨生一類意成天
處。又世尊告鄔陀夷言。意成天身。汝謂何等。
豈不汝謂是無色名。又說從此身起意別。化
作餘身種類有色意成。又說此身無間壞已。
起如是蘊。有色意成。故意成聲。乃目多義。如
何定謂詮於無色。若謂餘說此責亦同。理不
應爾。前身已捨。後未已生。經所說故。又彼
所執。理不應然。若為可住。說無色界為意成
者。彼則不應以天眼通觀欲色界。非離色貪
可生欲色。若為求彼所生處故。以天眼通觀
二界者。不應說無色為所住意成。以不定
知彼生處故。由此經說。住意成言。專為顯成
有中有義。又何經證中有非無。由經說有五
不還故。謂世尊說。有五不還。一者中般。二者
生般。三無行般。四有行般。五者上流。中有若
無。何名中般。若謂欲色二界中間得般涅槃
名中般者。不生二界中有復無。何有有情於
中趣般。若謂於彼有天名中。理必不然。無聖
言故。謂於諸部。都無有經說有中天。唯憑自
[024-0476a]
計。又彼應有太過之失。謂亦應有生等諸天
住彼得般名生般等。若謂如言有中生般。亦
許成立中生二有。雖復說有有行等般。而不
許立有行等有。如是雖許別有中天。何癈
天名。不通生等。此亦非理。有行等三。別立
有名。無別用故。非為住彼趣般涅槃。是立中
生二有別用。又必無有住生有中得般涅槃。
一剎那故。非更別立。有行等有。於立有門。少
有別用中生等位。別立有名。於立有門。各有
別用。唯立四有。有用便足。無勞別說餘別有
名。若立中天唯有趣般用。生等何故不別立
天名。若立中天不約此用。然許別立有中天
名。生等亦應然無定別因故。有何定用立中
天名。而生等無故不應理。又所立名。皆隨義
故。無容於此妄立異名。謂有加行道精勤運
轉。得般涅槃。名有行般。若無加行道非勤運
轉。得般涅槃。名無行般。無容於此更立異名。
所立中天。但隨汝自欲。誰遮自欲。不立生等
天。是故非斯妄分別論能遮中有。故此非無。
又如何知。定有中有。由契經說。有七善士趣
故。謂於前五。中般分三。由處及時遠近中故。
譬如札火小星迸時纔起近即滅。初善士亦
爾。譬如鐵火小星迸時起至中乃滅。二善士
亦爾。譬如鐵火大星迸時遠未墮而滅。三善
士亦爾。若無中有。此依何立。非彼所執別有
中天。有此處時。三品差別。故彼所執。定為非
理。有說諸有壽量中間。斷餘煩惱。皆名中般。
由至界位。或想或尋。而般涅槃。故說三品。彼
謂煩惱隨眠位中。修斷加行。名至界位。此中
[024-0476b]
意顯有種未行。說名界位。即利根者。創起煩
惱。便能精勤。修斷加行。名至想位。此中意顯
染想初行。說名想位。即中根者。起煩惱久。方
能精勤。修斷加行。名至尋位。此中意顯。由煩
惱力。令心於境種種尋求。說名尋位。即鈍根
者。世尊依此。善士趣中。分析中般。說為三種。
此雖巧計。義實不然。若爾現般。應非有故。又
無尋地。亦說中般。如嗢柁南伽他中說。


「 總集眾聖賢
 四靜慮各十
 三無色各七
 唯六謂非想」



此伽陀中。第二靜慮以上三地。亦說中般。
諸中般皆斷五下分結故。非無尋地可說至
尋。非上三地中闕一善士趣。又無色界應有
中般。有壽量中間得般涅槃故。又薄伽梵舍
利子等。一切皆應是中般攝。唯除生在覩史
多天後身菩薩。及除生在北俱盧洲諸有情
等。其餘有情。容中天故。又彼或餘諸有所
執。皆札火等喻不相應。遠近及中處時差別。
若離中有皆不成故。汝等但由貪著己見。憎
背中有。起斯妄執。非為依隨聖教正理。是故
中有實有極成。撥中有無。是何見攝。是迷因
果連續為先所起邪見。諸經說謗化生有情
是邪見故。已廣成立中有非無。今復應思。當
往何趣。所起中有形狀如何。此何所疑。此與
生有一異業果。俱有過故。所以者何。若中生
有同一業果。便違經說。有數取趣。已斷生結。
未斷起結。乃至廣說。諸業必由煩惱起故。業
如煩惱。應有差別。則中有形應異當趣。若中
生有。各異業果。何緣二果定先後生。此中
[024-0476c]
有業。順現受等所不攝故應唯不定。又見人
等。宿業雖別。而有身形相似無異。有業雖一。
而果有殊。故可生疑。諸趣中有。與當所趣形
為同別。為遣此疑。頌曰。


「 此一業引故
 如當本有形
 本有謂死前
 居生剎那後」



論曰。業有二種。一牽引業。二圓滿業。中生
二有。牽引業同。圓滿業異。引業同故。此中有
形。與當本有。其狀相似。如印所印文像不
殊。若爾於一猪等腹內。容有五趣中有頓起。
可有五子俱時命終。各當往生一趣中故。既
有地獄中有現前。如何不能焚燒母腹。無斯
過失。以地獄火唯燒有罪諸有情故。非不積
集感彼業者。或未得果可為地獄火所焚燒。
其理決定。又彼中有。非恒被燒。如何即令焚
燒母腹。地獄本有。尚不恒燒。如暫遊增。況彼
中有。有言設許中有恒燒。如不可見。亦不可
觸。身極細故。所難非理。諸趣中有。雖居一
腹。非互觸燒。業所遮故。欲中有量。雖如小
兒年五六歲。而根明利。有餘師說。欲界中有。
皆如本有盛年時量。有言菩薩中有可然。非
餘有情中有亦爾。菩薩中有。如盛年時。形量
周圓。具諸相好。故住中有。將入胎時。照百俱
胝四大洲等。為順方域吉瑞相故。令菩薩母
於其夢中見白象子來入右脇。九十一劫。已
捨傍生。況最後身。仍為白象。有說中有。皆生
門入。非破母腹而得入胎。故雙生者。前小後
大。理實中有。隨欲入胎。非要生門。無障礙
故。然由業力。胎藏所拘。色界中有量。圓滿如
[024-0477a]
本有。非色究竟中有身形。長十六千踰繕那
量。贍部洲趣。無處能容。以太虛空極寬廣
故。中有身色。如末尼珠。燈等光明。無障礙
故。色界中有。與衣俱生。慚愧增故。欲界中
有。多分無衣。無慚愧故。唯除菩薩。及鮮白
尼。本願力故。有餘師說。唯除此尼。施僧袈
裟。發勝願故。從茲世世。有自然衣。恒不離
身。隨時改變。乃至最後般涅槃時。即以此衣。
纏屍焚葬。收其遺骨。起窣堵波。亦有衣形。周
匝纏繞。菩薩所起一切善法。皆唯迴向無上
菩提。我等所宗許二俱有說。所似本有。其體
是何。謂在死有前生有後蘊。總說有體。雖通
一切有漏法性。而就有情前後位別。分析為
四。一者中有。義如前說。二者生有。謂於諸
趣。結生剎那。三者本有。除生剎那。死前餘
位。四者死有。謂最後念。若有於色未得離
貪。此有無間中有定起。即於一生。位別分四。
豈不諸有中有最初。則本有名。應目中有。非
目中有。以當無間。生等三有。非彼果故若位
容有。生當無間。中等諸位。可名本有。望餘生
諸位。安立此名。非立此名望一生三位。又此
無間。定生彼有。此有望彼立本有名。又本有
名目正所趣。餘三不爾。不得此名。已說形量。
餘義當辯。頌曰。


「 同淨天眼見
 業通疾具根
 無對不可轉
 食香非久住
 倒心趣欲境
 濕化染香處
 天首上三橫
 地獄頭歸下」



論曰。此中有身。是何眼境。為同類眼淨天眼
[024-0477b]
見。謂中有身。唯同類眼。及餘修得淨天眼見
非不同類不淨天眼之所能觀極微細故生得
天眼尚不能觀況餘能見以說若有極淨天眼
方能見故。有說地獄傍生餓鬼人天中有。如
其次第。各除後後。見自及前。為有能遮中有
行不。上至諸佛。亦不能遮。以諸通中業通疾
故。中有成就最疾業通。故契經言中。有業力。
最為強盛。一切有情。一切加行。無能遮抑
𣣋虛自在。是謂通義。通由業得。名為業通。
此通勢用速故名疾。中有具此最疾業通。諸
通速行。無能勝者。依此故說。業力最強。隨地
諸根。中有皆具。雖言中有。如本有形。而初異
熟。最勝妙故。又求有故。無不具根。曾聞析破
焰赤鐵團。見於其中有蟲居止。故知中有無
對義成。對謂對礙。此金剛等。所不能遮。故名
無對。此界趣處。皆不可轉。謂定無有色中有
歿欲中有生。亦無翻此。此與生有。一業引。故
應知趣處不轉亦然。此中有身。資段食不。且
如欲界中有食香。隨福多福少。香有好有
惡。由斯故得健達縛名。諸字界中。義非一
故。此頞縛界。雖正目行。而於其中。亦有食義。
以食香故。名健達縛。而音短者。如設建途及
羯建途。略故無過。有說中有。藉香持身。以尋
香行。名健達縛。如是中有。為住幾時。此中有
身。定非久住。生緣未合非久。如何大德釋言。
常途非久。緣未合者。容住多時。由彼命根非
別業引。有餘師說。此但少時。以中有中恒求
生故。若於父母。俱定不移。雖住遠方。業令速
合。若於父母。隨一可移。雖極清貞訶厭欲者。
[024-0477c]
而於異境。起染現行。諸起染定時令非時亦
起。或寄相似餘類中生。謂驢等身。似於馬等。
非由所寄同分有殊。便失中生一業所引。生
緣雖別。所引一故。設許轉受相似類生。由少
類同。亦無有過。又界趣處。若不全移。雖少類
殊。亦無有失。以界趣處業定不移。餘外生緣
見有差別。如豆足等。斯有何過。或業種類。差
別無邊。唯佛世尊。方能究達。正結中有。為以
何心。以染污心。譬如生有。將結生有。方便如
何。住中有中。為至生處。由心顛倒。馳趣欲
境。彼宿業力。所起眼根。雖住遠方。能見生處
父母交會。而起倒心。若當為男。於母起愛。於
父起恚。女則相違。由是因緣。男女生已。於母
於父。如次偏朋。故施設論。有如是說。時健達
縛。於二心中。隨一現行。謂愛或恚。彼由起此
二種倒心。便謂己身與所愛合。所憎不淨。泄
至胎時。謂是己有。便生憙慰。當生喜位。名入
母胎。取最後時所遺精血二三滴許。成羯剌
藍。精血相依。無間而住。中有蘊滅。生有蘊
生。若男處胎。依母右脇。向背蹲坐。若女處胎。
依母左脇。向腹而住。女男串習左右事故。宿
自分別力使然故。無欲中有非女非男。以中
有身不闕根故。入母胎後。或作不男。如何無
根羯剌藍大種體。即能作諸色根生依。誰謂
色根依彼大種。中有大種。以羯剌藍大種為
依。能生生有。謂彼中有。與羯剌藍大種相依。
最後滅位。中有大種。藉彼為緣為因。引生異
前大種。彼異大種。能作根依。如種生芽。必
依地等。若爾何緣契經中說。父母不淨。生羯
[024-0478a]
刺藍。依不淨生。無違經失。有餘師說。精血大
種。於轉變位。即作根依。謂前無根中有俱滅。
後有根者。無間續生。如種與芽滅生道理。
彼執生有色法生時。非中有色相續而起。與
芽從種道理相違。無情與情。為種引起。不應
道理。相續異故。有情無情二色俱滅。後情色
起。無情為因。情不為因。言非應理。是故前
說。於理為勝。此說欲界胎卵二生。濕化二生。
染於香處。若濕生者。染香故生。謂遠嗅知生
處香氣。便生愛染。往彼受生。隨業所應。香有
淨穢。若化生者。染處故生。謂遠觀知當所生
處。便生愛染。往彼受生。隨業所應。處有淨
穢。生地獄者。亦由業力。或見身遇冷雨寒風。
或見身遭熱風猛焰。冷侵熱逼。酷毒難忍。希
遇溫涼。冀除所厄。見熱地獄熱焰熾然。寒地
獄中寒風飄鼓。便生愛染。馳躬投赴。有餘師
說。由見先造感彼業時。己身伴類。心生愛慕。
馳往赴彼。往何趣中有。何相赴生處。且天中
有。首正上昇。如人直身從坐而起。人等三
趣中有橫行。如鳥飛空往餘洲處。地獄中
有。頭下足上。顛墜其中。故伽他說。


「 顛墜於地獄
 足上頭歸下
 由毀謗諸仙
 樂寂修苦行」



因辯中有復應伺察。何緣無色無中有耶。彼
業不能引中有故。何緣彼業於此無能。起結
斷已。方生彼故。煩惱助業。方能引果。非離煩
惱業有引能。以阿羅漢雖有諸業而不能引
當來有故。有說若地具麁細業。於彼地中。得
有中有。然無色界。有細無麁。麁細業者。謂色
[024-0478b]
非色。或身等業。或十業道。此復應詰。何緣
若地。具麁細業。方有中有。今於此中。見如是
意。中有是細。所趣是麁。以所趣中滿業多故。
又趣壽限。容有定故。有位中受細滿業果。有
位中受麁滿業果。欲色界中。具二業果。故有
中有。無色不然。有餘師說。為往生處。表所趣
形。故立中有。非無色界有處有形。若爾即於
自死屍內。身根滅處。命終受生。不往餘方。中
有何用。此立中有。表所趣形。前說二緣隨有
一故。此救非理。表所趣形。於所趣生。無勝用
故。若中有已起。可表所趣形無用。故不起何
能表所趣。故表所趣。非中有因。然上座言。若
命終處。即受生者。中有便無。彼言非善。非死
有位方引中有。如何可說。若死處生。不引中
有。定於先時已作增長。感中有業。今誰為礙。
令中有果不起現前。或復中生同一業果。中
有復是一期生初。中有若無。生應不續。如必
無有越羯剌藍生頞部曇。是彼初故。若謂生
有是一期初。中有非初。不必須引。此都無義。
但有虛言。彼生起結。俱未斷故。汝亦應許。未
斷生結生有或無。無異因故。非須別用方有
蘊起。蘊起必由因未離愛。彼即中有須起之
因。如有胎中定當死者。除由因力。何用根生。
若謂此應如中般者。無生滿業。如是即於死
處生者。無中滿業。此例不齊。如生有位必依
中有。非中有位亦依生有。故例不齊。由斯一
切未離第四靜慮貪者。彼若已造生有滿業。
必亦能造中有滿業。不說自成。或有不還。由
對治力。伏相續故。生結不行。此唯能造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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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業。若闕對治是俱墮法。彼無能礙二結
現行。由是未離色界貪者。生有必依中有起
故。設於死處即受生者。亦定應許。死有無間
中有即生。中有無間生有方起。又此中有。有
決定相。謂無未離欲色界貪。生有不從中有
後起。亦無中有與所趣生。非同一業所牽引
果。亦無中有能入無心可為身證。俱分解脫。
及起世俗不同分心。住中有中。無轉根義。亦
無能斷見所斷惑。及無斷欲界修所斷隨眠。
如是等門。皆應思擇。一切中有。皆起倒心入
母胎不。不爾云何契經中說。入胎有四。其四
者何。頌曰。


「 一於入正知
 二三兼住出
 四於一切位
 及卵恒無知
 前三種入胎
 謂輪王二佛
 業智俱勝故
 如次四餘生」



論曰。有諸有情。多修福慧。故死生位。念力所
持。心想分明。正知無亂。於中或有正知入
胎。或有正知住胎。兼入。或正知出兼知入住。
兼言為顯後必帶前。有諸有情。福慧俱少。入
住出位。皆不正知。前不正知。後位必爾。如是
所說四種入胎。具攝一切。入胎皆盡。順結頌
法。如是次第。然契經中。次第不爾。如是四
種。且說胎生有愚不愚分位差別。諸卵生者。
入胎等位。皆恒無知。如何卵生。從卵而出。言
入胎藏。此據當來立名無失。如世間說造釧
織衣。或說卵生曾入胎等。依今說昔。故無有
過。應知此中。依想勝解有倒無倒。故說正不
正知。謂諸有情。有倒想解。於中或有業智有
[024-0479a]
失。彼入胎位。起倒想解。見大風雨毒熱嚴寒。
或大軍眾聲威亂逼。遂見自入密草稠林葉
窟茅廬。投樹牆下。於中或有業雖無失。由智
有失。起倒想解。入母胎位。自見己身。入妙園
林昇花臺殿。坐臥殊勝諸床座等。住時見己
住在此中。出位見身從此處出。是於三位。皆
不正知。若諸有情。無倒想解。彼入胎位。知自
入胎。住出胎時。自知住出。是於三位。皆能正
知。四種入胎經應隨此義釋。何緣入胎不正
知者。於住出位。必不正知。劣悟勝迷。理無容
故。謂將入位。支體諸根。具足無損。強勝明
利。尚不正知況住出時。支根損缺。羸劣暗昧。
而能正知。理無容故。住正知者。由入胎時。勝
正知因。一力引故。出正知者。由入住時勝正
知因二力引故。又前三種入胎不同。謂轉輪
王。獨覺大覺。如其次第。初入胎者。謂轉輪
王。入位正知。非住非出。二入胎者。謂獨勝
覺。入住正知。非於出位。三入胎者。謂無上
覺。入住出位。皆能正知。此初三人。以當名
顯復有差別。如次應知業智及俱三種勝故。
第一業勝。宿世曾修廣大福故。第二智勝。久
習多聞勝思擇故。第三俱勝。曠劫修行勝福
慧故。除前三種。餘胎卵生。福智俱劣。合成
第四。有說此四皆辯菩薩。謂最後有。即是第
三覩史多天。前生第二。遇迦葉波佛。次前生
為初。自此以前。皆是第四。或復初二三無數
劫。如其次第。前三入胎。自此以前。皆是第
四。豈不續有定是染心。何容正知入母胎藏。
正知正念。說根律儀。夫根律儀。決應是善。無
[024-0479b]
斯過失。一切正知。皆善性攝。非所許故。異此
應無正知誑語。或入胎位。據相續說。非唯正
結。生有剎那。於此位中。善心多起。染污心
少。故說正知。如世間說白豆聚等。或令於彼
發起恭敬。於不迷亂。立正知名。謂如實知。
此是我父。此是我母。故名正知。云何第三。後
有菩薩。於戒果等。皆明了知。而入胎時。有如
是事。非入住位。有不正知。可於出時有正知
理。出正知者。先因引故。無斯過失。由無始
來串習如是世俗愛故。世間現見。由串習
力。於纔生時。便有愛染。如何可說四種入胎。
唯正不正知二種入胎故。非住及出可說入
胎。故不應言入胎有四。以入勝故。說四無失。
謂入胎時。有差別故。於住出位。有能正知。
以無不正知。入母胎藏。於住或出位。能有
正知。故於住出。無倒想解。能自知者。由入差
別。是故入胎聲。兼說住出位。故住出位。雖
有正知及不正知。而不成六。由入勝故。雖有
三種。同異類殊。而總說入。所以然者。由爾所
門。說處母胎。事究竟故。如是異類。有二入
胎。於同類中。復二成四。此中應說。誰往入
胎。何故問誰。以無我故。謂若無我。為復說
誰。從此世間。乘中有蘊。往趣他世。入住出
胎。是故應有內用士夫。從此世間往入胎等。
為遮彼故。頌曰。


「 無我唯諸蘊
 煩惱業所為
 由中有相續
 入胎如燈焰
 如引次第增
 相續由惑業
 更趣於餘世
 故有輪無初」


[024-0479c]


論曰。無有實我能往入胎所以者何。如色眼
等自性作業。不可得故。託所依緣。識等起
位。所執別用實我不成。別用既無。又無自性
明了可得。如兔角等。如何執有內用士夫。
世尊亦遮所執實我。是作受者。能往後世。故
世尊言。有業有異熟。作者不可得。謂能捨此
蘊。及能續餘蘊。乃至廣說。復如何知。所執實
我。是作者等。實不可得。為體無故。為體實
有。有不得因。無得因故。我宗定許。由我體
無。故不可得。非餘因故。諸起我執無過四
種。一執有我即蘊為性。二執異蘊住在蘊中。
三執異蘊住異蘊法。四執異蘊都無所住。如
是四種執我。有實而不可得。皆不應理。且
非有我即蘊為性。即別即總。皆不成故。所以
者何。各別自相。所不攝故。應成假故。亦非異
蘊住在蘊中。體常無常。俱有過故。若無常者。
念念各異。便非一我。有死有生。即作者應失。
不作者應得。又非離蘊有生滅法少分可得。
故非無常。若謂是常。應無轉變。生老病死。
皆不應成。又應無容別往餘趣。又愛非愛境
界合時。我不應隨苦樂轉變。亦不應為苦樂
相應煩惱所惱。既非所惱。不應由斯起法非
法。則未來世愛非愛身。既無有因。應無生理。
則不可說我體雖常由身改轉。說我變異如
是我體不隨自身。生老病死。諸趣苦樂。煩惱
業果。而轉變故。則應本來畢竟解脫。既不許
爾。故我非常。離常無常。不可別執。有第三
聚。計之為我。如虛空等。諸無為法。體異蘊
故。不住蘊中。此亦應然。應不住蘊亦非異蘊。
[024-0480a]
住異蘊法。染淨蘊法。既不相依。則所計我。便
成不用。既不依蘊非蘊何依。我與非蘊。不相
關故。亦非異蘊。都無所住。如無為法。過同前
故。又應本來。常解脫故。謂所執我。既無所
住。則與色身。苦樂等受。小大等想。善惡等
行。色聲等識。都不相關。則應本來遠離五
蘊。不由功用。自然解脫。是故所執實我作者。
能捨此續餘無。故不可得。非體實有。有不得
因。得因無故。而不可得。若爾外道。於何所
緣。而起我執。雖離諸蘊無別我性。為執所緣。
然唯諸蘊。為境起執。如契經說。諸有執我等
隨觀見。一切唯於五取蘊起。雖無如彼外道
所說真實我性。而有聖教。隨順世間所說假
我。既無實我。依何假說。雖無實我。而於蘊
中。隨順世間。假說為我。何緣知說我唯託蘊
非餘。以染及淨法唯依蘊成故。謂我實無以
諸雜染。但依諸蘊剎那相續。由煩惱業勢力
所引。中有相續。得入母胎。譬如燈焰剎那相
續轉至餘方。諸蘊亦爾。且於欲界。若未離貪。
內外處為緣起。非理作意貪等煩惱。從此而
生。劣中勝思及識俱起。起已能牽當非愛果。
亦為無間識等生緣。無間識等。觀同異類。前
俱生緣。而得起時。或善或染。或無記性。起已
復能引自當果。及為無間識等生緣。如是為
緣。後後次第。能牽二果。隨應當知。此蘊相
續。領納先世惑業所引壽量等法。彼異熟勢。
至窮盡時。死識與依。俱至滅位。能為中有
識等生緣。中有諸蘊。由先惑業。如幻相續。往
所生處。至母腹內。中有滅時。復能為緣。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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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蘊。譬如燈焰。雖剎那滅。而能前後因果無
間展轉相續。得至餘方。故雖無我。蘊剎那滅。
而能往趣後世義成。即此諸蘊。如先惑業勢
力所引。次第漸增。於一期中。展轉相續。復由
惑業。往趣餘世。現見因異其果有殊。故諸引
業。果量非等。壽果長短。由業不同。隨業增
微。所引壽命。與身根等。展轉相依。於羯剌藍
頞部曇等。後後諸位。漸漸轉增。何等名為羯
剌藍等。謂蘊相續。轉變不同。如是漸增。至根
熟位。觀內外處。作意等緣和合發生。貪等煩
惱造作增長。種種諸業。由此惑業。復有如前。
中有相續。轉趣餘世。應知如是。有輪無初。謂
惑為因。能造諸業。業為因故。力能引生。生復
為因。起於惑業。從此惑業。更復有生。故知有
輪旋環無始。若執有始。始應無因。始既無因。
餘應自起。無異因故。現見相違。由此定無無
因起法。無一常法。少能為因。破自在中。已廣
遮遣。是故生死決定無初。猶如穀等展轉相
續。然有後邊。由因盡故。如種等盡芽等不生。
生死既無。究竟清淨。故染及淨。唯依蘊成。執
有實我。便為無用。
《說一切有部順正理論》卷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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