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l0031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唐-尊者眾賢 (master)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第六十三


尊者眾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賢聖品第六之七



如是已破上座所宗。唯執八心名諦現觀。餘
部於此有作是言。諸聖諦中唯頓現觀。彼言
既總理或無違。以諦現觀總有三種。其三
者何。謂見緣事。唯無漏慧於諸諦境。如實覺
了名見現觀。是即由見分明現前。如實而觀
四諦境義。即無漏慧并餘相應。同一所緣名
緣現觀。是即由見等心心所法同。能取所緣
四諦境義。即諸能緣并餘俱有。同一事業
名事現觀。是即由見等心心所法。并餘俱
有戒及生相等。於諸諦中同所作義。戒生相
等是現觀因。於現觀中彼有事用。故亦於彼
立現觀名。如是應知非相應法。唯一現觀除
慧所餘。心心所法有二現觀。唯無漏慧具足
有三。諸說名為頓現觀者。謂於一諦得現觀
時。於餘諦中亦得現觀。故於前說頓現觀
察。應審推徵依何現觀。若言依事應讚言
善。以於苦諦得現觀時。於苦具三於餘唯事。
謂初觀見苦聖諦時。盡煩惱故即名斷集。得
擇滅故即名證滅。起對治故即名修道。以見
苦位於集等三。有斷證修事現觀故。約事現
[063-0687c]
觀名頓無失。若言依見應撥言非。此現觀必
漸諸諦相別故。一見理無多行相故。隨彼自
相一一諦中。世尊說言各各見故。如契經說。
正見云何。謂聖出世無漏無取。廣說乃至。諸
聖弟子以苦行相思惟於苦。以集行相思惟
於集。以滅行相思惟於滅。以道行相思惟於
道。無漏作意相應擇法。一見理無非一行相。
故必無有別相諦中。隨其自相俱時見理。由
此定應許漸現觀。若謂以一無我行相頓觀
四諦。理必不然。此不應名無漏慧故。謂無
漏慧於諸諦中。一一別觀方名見諦。異此應
說以非我行相。思惟苦等不應說言。以苦等
行相思惟苦等。又彼應說非我現觀。能治何
等迷三諦惑。非謗集等惑非我觀能治以二
行相都不相違。由此不應名真現觀。如迷諦
惑別有四門。現觀亦應如彼有別。唯迷苦境
有我執生。唯悟此生非我行相。能為對治非
頓總緣。若頓總觀諸法非我。如何於諦能別
了知。愛真有因滅真寂靜道真出離。若不了
知如是等相何名見諦。若觀滅道如苦行相。
應名邪智非如實知。是故但緣苦為非我。可
名現觀非一切緣。又若見苦時斷迷道等惑。
修所斷惑何不能斷。若爾於苦得現觀時。應
於一切所作已辦。既非所許故理不然。若謂
數修能對治道。方能漸斷修所斷惑。非治頓
起可名數修。亦應要由解道等見。方能永斷
迷道等惑。非解苦時名解道等。如何能斷迷
道等惑。又由佛說非四諦中。總相頓觀成真
現觀。故有設難。諦應如蘊。一時總觀成真現
[063-0688a]
觀。若異此者法相無邊。現觀應無究竟時。者
唐捐其功。如善授經佛告長者。於四聖諦非
頓現觀。必漸現觀。廣說乃至。無處無容於苦
聖諦未現觀已。能現觀集。如是乃至。無處無
容於滅聖諦。未現觀已能現觀道。如是慶喜
及一苾芻。二經所言意皆同此。二經一一各
有別喻。若言我等不誦此經。理不應然。如向
所引。分明顯示漸現觀經。頓現觀經不可得
故。謂若汝等不誦此經。復無別經分明顯說
必頓非漸。是汝所誦可為定量非撥此經。豈
無分明說現觀教。是故汝等應誦此經。此經
不違諸餘聖教及法性故。不可非撥。又共所
誦轉法輪經。說現觀中別觀四諦。如彼經說。
此苦聖諦。是先未聞法。應如理思惟。廣說
乃至。此道聖諦。是先未聞法。應如理思惟。不
可判為初修業地。說此無間證等覺故。更不
別說現觀位故。若判此為初修業地。應言何
處說入真現觀時。既更無文此即現觀。故漸
現觀不違教理。又應詰彼頓現觀宗。執頓現
觀依何教理。具依教理。且教者何。如契經
言諸聖弟子。入諦現觀故俱時斷三結。此中
不見說漸次言。又契經說。於觀四諦應知慧
根。此既總說觀四諦言知頓現觀。又契經說。
修非常想斷諸欲貪。乃至廣說。非漸現觀唯
非常想。能斷一切欲貪等結。又契經說。若
斷一切疑由知薩因苦。薩是并義。此經意言
遍知有取苦。并遍知苦集。顯頓現觀。又契
經說。若於苦無疑。於集滅道即亦得無疑。既
頓捨疑非漸現觀。如是謂教。其理者何。謂
[063-0688b]
見苦時。斷所斷集。為見故斷。為不見耶。若
見如何遮苦集諦俱時現觀。若不見者見苦
諦時不應斷集。經說聖慧見時斷故。又如頓
取五種色衣。謂如頓觀五色衣者。總取衣上
五種顯色。如是總以一種行相。頓觀苦等別
諦理成。又如日船燈體雖一而能頓起。種種
功能聖慧亦然。其體雖一作四事業亦無有
過。謂日出時一剎那頃。除冷遣闇生煖發光。
船於一念捨此趣彼負重截流。燈亦一時發
時破闇盡油燒炷。又斷見苦所斷惑時。若即
得初果應頓觀四諦。若未得果則斷一切見
斷惑時。亦應未得。差別因緣不可得故。又
執於諦漸現觀者。既必定許於苦等諦。一時
頓具知斷證修。亦必應許頓皆通達。如說於
苦為通達遍知。乃至於道為通達修習。故約
見現觀頓現觀理成。如是所言皆不成證。且
彼引教說俱時聲。為證不成有別義故。見於
無間亦說俱聲。如曼馱多俱時墮落。然非此
說一剎那心。但說現觀故俱時斷三結。謂於
四諦漸現觀故。爾時便能永斷三結。故非由
此頓現觀成。或俱時聲顯俱有義。如世間說
有一母驢。與其十子俱時負駄。此則顯示永
斷三結。與諦現觀俱時有義。非唯於苦得現
觀故。便能一時永斷三結。世間亦見有說俱
聲。而不唯顯一剎那義。如說動足俱時時
財。又說入城俱時富貴。引慧根教證亦不成。
如信等根慧亦爾故。如契經說。於四證淨應
知信根。非緣佛信即緣僧等。又如經說於四
念住。應知念根非緣身念。即緣受等慧根亦
[063-0688c]
爾非緣苦慧即緣集等。此言意顯於一一諦。
有一慧根。故此無能證頓現觀。非常想教證
亦不成。此於餘諦理不能現觀故。由非常想
唯以苦諦為所緣境非四諦故。若觀苦諦修
非常想。爾時即名觀四諦者。苦應即四四應
即苦。如是便成非所愛過。故緣一諦修非常
想。必定不能現觀四諦。然詳經意。說有學
者修非常想斷諸欲貪。及能蠲除順上分結。
謂說修位起緣苦道。斷修所斷三界繫貪。掉
慢無明非說見道。如何引此證頓現觀。薩因
苦教證亦不成。見次第中亦言薩故。如言薩
子提婆達多。然此薩聲亦顯有義。此即顯示
知有因苦。非知苦位即知苦因。或復相違行
相別故。非苦行相即能知集。或復相違故知
有因。苦聖諦位非即知集。此意顯苦非無有
因。理必應然。由此經說知。有因苦。曾無餘
經世尊於集說知言故。由此為證。知此經中
非說知因但說知苦。又若見說知并因苦。即
言苦集一時現觀。此既不言并知滅道。應許
現觀非頓理成。又理無容頓斷疑故。謂無容
見有因苦時迷滅道疑亦皆頓斷。經何故說
斷一切疑。今此經中言一切者。唯顯見此所
斷諸疑。謂此契經說前後際所有緣起。有情
於彼愚因果故生多疑惑。謂我過去為曾有
等。乘此契經作如是說。知薩因苦斷一切疑。
惑此縱說斷一切疑。如何便能證唯頓斷。
由此或可顯隣近義。謂顯苦時知有因苦。便
極隣近斷一切疑。是一切疑必當斷義。如言
汝等若無憤發。則為證得究竟涅槃。是故此
[063-0689a]
經顯初現觀。不可引證唯頓非漸。由此已釋
若於苦無疑。於集滅道亦得無疑。教以時促
故定當斷。故不出觀故說亦得言。非見苦時
一切疑斷。或依至果密說此言。以至果時
並無疑故。有作是誦。若於道無疑。於苦集
滅亦得無疑。故已通其教。理亦不然。且見苦
時斷所斷集。由無常等四種行相隨一現前
見彼故斷。苦集二物無差別故。以約行相苦
集智別。非約所緣有差別故。見苦所斷集可
如是斷。見集所斷集斷則不然。以離因等四
種行相。了知集諦則不能斷。以說於集為通
達永斷。乃至於道為通達修習。若異此者。
經但應言。集應永斷。乃至廣說。此即證成現
觀非頓。然非要見方能斷集。勿修道中緣滅
道智。不能永斷修所斷集。經言聖慧見時斷
者。說見時能斷非見所斷法如所證修。非要
由見所證修法。勿修道位苦集智起無所證
修。斷亦應然。非要由見。言如頓取五種色衣。
理亦不然。於一剎那分明取五。非所許故。眼
識總取五色衣時。不能了別青黃等異。唯能
總作顯行相轉。意識隨後次第了別。由行相
速生增上慢。謂於一時頓取五色。然必無有
現觀起時。不能分明了苦等異。唯於四諦總
行相轉。如不明了總緣眼識。故不應引喻頓
現觀。雖亦許有總相緣智。頓緣別相多境
而起。然不能了多境別相。於真現觀為喻不
成。如日船燈亦不應理。一體多業此不成故。
以總日中煖觸除冷。光色遣闇煖光自類。後
從前生非從一起。既無一體作四事業。故此
[063-0689b]
無能喻頓現觀。又日初出無遍除遣諸冷闇
能。故非頓喻燈不成喻。類此應知盡油燒炷
非別用故。船之捨趣亦無有別。負重截流各
非全分。故亦無喻頓現觀能。雖有多能同依
一體。而非現觀可與彼同。四行相殊互相違
故。況此三喻體皆非一。如何可引證頓現觀。
引得果證理亦不然。如斷上惑成應果故。如
漸斷上界一切煩惱。成阿羅漢果無有過失。
如是應知漸斷一切見所斷惑成預流果。又
如學位同而有差別故。如預流等學位雖同。
而於其中非無差別。如是第八類亦應然。又
修道中亦應徵責。斷下下道所斷惑時。若即
得一來應頓斷六品。若許爾者修斷不成。若
未得一來後亦不應得。無別因故。餘位亦然。
故彼所言無能證用。說於苦諦為通達等。不
違我宗。有別義故。於苦至道為通達言。顯
見道前四善根位。於四聖諦欣樂別觀。從此
便能入見道位。如其次第。於四諦中正能遍
知。乃至修習。此意為顯漸次現觀。如是所說
豈違我宗。然通達言正顯見道。於四諦迹樂
欲見者。必應先起求通達心。故此位中說為
通達。或為通達即是見道。為達諦理見道生
故。恐唯見諦即謂事成。顯見諦時別有所作。
故次復說遍知等言。或此經應言於苦等諦
由通達遍知。乃至修習顯所作事由慧故成。
若不許然不應重說。通達遍知義無別故。此
所引教但如其文。足能證成漸現觀義。以說
於苦為通達遍知。乃至於道為通達修習。分
明顯說漸現觀義。若異此者不應別說。既一
[063-0689c]
一別說為通達言。故四聖諦境相各別。故唯
一慧體一剎那中。無容決了四別相故。如諦
別相審覺了時。方能斷迷別相惑故。證知現
觀非頓必漸。今正詳彼所引契經。顯由四見
力成四事現觀。非顯由一見四事現觀成。不
應引來證頓現觀。已辯現觀具十六心。此十
六心為依何地。頌曰。


「 皆與世第一
 同依於一地」



論曰。隨世第一所依諸地。應知即此十六心
依。彼依六地如先已說。謂四靜慮未至中間。
何緣必有如是忍智。前後次第相雜而起。頌
曰。


「 忍智如次第
 無間解脫道」



論曰。十六心中四法類忍名無間道。四法類
智名解脫道。名如前說。能忍可先來未見欲
苦。初念無漏慧名苦法忍。以契經中世尊自
說。若於此法以下劣慧。或增上慧審察忍可。
名隨信行隨法行故。應知此忍即無間道。何
處說此無間道名。經說一法難可通達。名為
無間心等持故。又世尊說。有苦法智有苦類
智。乃至廣說。非此二智同緣三界苦等境起。
如先已辯。故於苦法忍所見欲苦中。決斷解
生名苦法智。前忍能斷十煩惱得。後智能與
彼離繫得俱生。經說智生隨於前忍。故知後
智名解脫道。從此無間忍色無色。未曾見
苦第三剎那。無漏慧生名苦類忍。是見欲苦
忍種類故。次於苦類忍所觀上苦中。決斷解
生名苦類智。忍智如次斷煩惱得名無間道。
離繫得俱名解脫道。准前應說。於餘三諦准
[063-0690a]
苦應知。故前八忍名無間道。後之八智名解
脫道。復以何緣說斷對治名無間道。說離繫
得俱時起智名解脫道。經主釋言約斷惑得
無能隔礙故名為無間道。已脫惑得與離繫
得。俱時起故名解脫道。若爾解脫道亦應名
無間。約與離繫得俱亦無能隔礙故。應作是
釋。無間隔故名為無間。無間即道名無間道。
是無同類道能為間隔。令於解脫道不為緣
義。諸無間道唯一剎那。諸解脫道或相續故。
於自所治諸煩惱得已得解脫。與彼斷得俱
時起道名解脫道。自所治言欲顯何義苦類
忍等諸無間道。亦與他所治離繫得俱生。勿
彼亦名解脫道故。若苦法忍後即有苦類忍。
與前忍果斷得俱生。餘位亦然。斯有何失。若
爾此位緣欲苦等。已斷疑智應不得生。許此
不生復有何過。則於後修位我已知苦等。諸
決定智應不得生。於苦等境中先未生智故。
若於先位未有智生。後已知言便成無義。若
見道位唯忍能斷惑。應與本論九結聚相違。
以本論中說四法類智及修所斷為九結聚
故。此不相違。以依諸忍是智眷屬密意說故。
此十六心皆見諦理。一切皆說見道攝耶。頌曰。


「 前十五見道
 見未曾見故」



論曰。見未曾見四聖諦理名為見道。故於現
觀十六心中前十五心是見道攝。道類忍位
於諸諦中見圓滿故。至第十六道類智時。雖
亦有一先未知諦。而無一諦先未見者。以一
切忍皆見性故。由此爾時不名見道。豈不亦
見曾未見諦。謂道類智見道類忍。相應俱有
[063-0690b]
一念道故。諸有唯見曾未見者名為見道。爾
時通見曾未曾見。故無此失。或此約諦不約
剎那。非爾時觀未曾見諦。非於一諦多剎那。
中未見一剎那可名未見。諦如刈畦稻唯餘
一科。不可名為此畦未刈。故見未見名為見
道。是見道相義善成立。故我宗說現觀後邊
道類智品是修道攝。兼修異境智行相故。謂
見道位唯修未來自同類境。智及行相道類
智位。如餘修道通修未來同異類境智及行
相。故修道攝。若謂見道有種種類。如或有
時唯修無漏。有時通修有漏無漏。如是應許
有時唯修自同類境智及行相。有時通修同
異類境智及行相。此例不然。唯修同境種種
類故。若許便有太過失故。謂於見道極成剎
那。唯約能修與自同境智及行相。名種種類。
然道類智未來所修。如餘極成修道位故。決
定不可以見道中。有未來修餘種種類故。例
亦更有餘種種類修。若許例然。應盡智等亦
見道攝。所以者何。所立見道種種類因無差
別故。謂亦可例如見道中。苦法智等亦見亦
智。忍唯是見名種種類。如是應許無學位中。
無學正見亦見亦智。盡無生智唯智非見。有
種種故亦見道攝。既不許然。則不應許以修
同境種種類故。亦修同異境種種智行相。故
先所言道類智品。兼修異境智行相故。是修
道攝。理無傾動。又見道應依色無色身故。謂
先離欲入離生者。道類智時證不還果。彼命
終已生色無色。乃至未得阿羅漢果。成道類
智無捨因故。既不許彼成就見道。故道類智
[063-0690c]
是修道攝。若許生在色無色界成就見道。斯
有何失。有應生彼入離生失。以見道位一一
剎那。皆是所入離生性故。若謂生彼雖成不
行。此但有言無行障故。若謂生彼行無用故
雖成不行。如已獲得勝進道者果行無用。應
生彼聖棄背聖道。以若獲得增上道時。於下
劣道可生棄背。既未獲得增上聖道。生彼重
起斯有何過。又於爾時現觀已滿。見道現前
成無用故。謂起見道為成現觀。道類智位現
觀已成。見道現前都無勝用。此現起故非見
道攝。既是修道攝未得勝果道。生上二界應
容現行。又道類智品已知根攝故。謂餘極成
修位攝道已知根攝。此道類智既許攝在已
知根中。勿有一聖成二根失非極成。見道
許是已知根。是故聖道若一根攝。亦應許是
一道所收故。道類智是修道攝。又成彼聖者
得差別名故。謂成修道補特伽羅。名信勝解
或名見至。成道類智補特伽羅。亦得此名故
非見道必無極成。成見道者得信勝解見至
二名。是故一名所目聖道。應知皆是一道所
收。故道類智是修道攝。又遮見道中修他心
智故。謂道類智如餘極成。修道所攝諸解脫
道。亦有能修他心智者。然本論說見道位中。
決定不能修他心智。故道類智如餘修道。是
修道攝。修彼智故。又成此位中有練根等故。
等言為顯容相續起。命終受生捨前道等。故
道類智是修道攝。非見道攝其理極成。或有
欲令是見道攝。一諦現觀最後心故。如緣三
諦現觀後心。謂現觀中於四聖諦。一一各有
[063-0691a]
四剎那心。三最後心即見道攝。故道類智定
是見道。此亦非理。道類智忍時見道已滿故。
謂第十六道類智時。無一諦理未見今見。如
後念故非見道攝。見道中間苦等七智。有餘
諦理當應見故。未息求見阿世耶故。不可判
為非見道攝。道類智忍雖有一諦未知當知。
而於諸諦見已圓滿。是見道最後故得已滿
名。由此中間苦等七智。見中間轉故是見道
所攝非道類智。可與彼同越見相故是修所
攝。或如餘別應有別故。謂如三諦現觀後心。
能於未來修世俗智。非緣道諦現觀後心。如
是亦應許彼三智。是見道攝非道類智。又道
類智是沙門果。見後邊起隔生成就。諸未來
所修非定不生法。餘三類智則不如是。故應
唯彼是見道攝。故彼所說如緣三諦現觀後
心。此亦後心應見道攝定為非理。若爾應言
此道類智。非數習故是見道攝。謂鈍根者起
修道時。要由數習。由彼聖道數習起故得修
道名。此道類智設鈍根者。亦能頓起不由數
習。猶如前位見道剎那。故應如前是見道攝。
此亦非理。以鈍根者起盡智時亦唯頓故。與
金剛喻定一加行起故。或彼應說盡智如何。
由數習生非道類智。如彼盡智同類數數現
在前故許修道攝。此道類智例亦應然。不應
判為見道所攝。有餘師說。此道類智必不退
故是見道攝。謂鈍根者於道類智。亦必無退
有退修道。故定應許是見道攝。此亦不然。由
忍所斷必無重起故此不退。謂道類智設許
退者。必由見斷煩惱現前。設諸鈍根見斷已
[063-0691b]
斷。必無重起故此不退。又無退住無間道中。
若退道類智必退道類忍。然現觀忍許必無
退。故道類智定無退理。又道類智以能任
持見道所斷煩惱斷故。雖鈍根者亦無有退。
若謂由此應見道攝。此難不然。一來果等亦
應同此見道攝故。謂彼後時捨預流果。至一
來等解脫道中。亦能任持見斷法斷。彼亦應
是見道所攝。若謂後位亦能任持修斷法斷
無斯過者。理亦不然。應二性故。或不應說以
能任持見斷斷故應見道攝。彼此別因不可
得故。謂有何理一來等位。俱能任持二斷法
斷。但名修道非見道攝。是故不可約能任持
煩惱斷故立見修道。或見法性有種種故。非
由不退便見道攝。謂見諸聖有退墮者。然非
聖者一切可退。見諸鈍根有退墮者。然非鈍
根一切皆退。見退法性有退墮者。然非退法
一切皆退。雖有從果勝果道退。而非一切皆
有退理。謂漸次退非超越者。不經生退非經
生者。如彼容退有不退者。此亦應然何偏固
執。謂雖許有從修道退而非一切。除初剎那
餘修退時不必見退故。容有退初修若退亦
必退見故無退理。以必定無退見道故。非不
退故是見道攝。有餘師說。此由見道加行成
故是見道攝。謂道類智即由見道加行所成。
如餘見道不應說為修道所攝。此亦非理。若
期心不出第十七等心亦應同故。若謂不定
故。理亦不然。雖不定有者修道攝故。謂有見
道加行所生非見道攝。由此見道加行成故
非決定因。又應此因有太過失。謂世第一既
[063-0691c]
與見道一加行生。應見道攝。又諸解脫與無
間道一加行生。應無間攝。故彼所立非定證
因。有餘師言。別有至教顯道類智是見道攝。
如本論說有九結聚。若道類智是修道攝。彼
所斷結應名修斷。不應復立修斷結聚。或應
見斷結聚唯七。然第八結。理必應是道類智
斷。以解脫道與無間道同所作故。如說九根
得預流果。此亦非理。教意別故。以本論中說
見斷結。是諸忍斷非智斷故。又以正理證道
類智。正所斷結非見所斷。以聖教中說二結
聚。一見所斷。二修所斷。然無漏慧有三類別。
一唯是見。二唯是智。三通二種。於此三中唯
是智者不能斷結。唯見斷者名見所斷。通二
斷者名修所斷。不爾立名應無有義。道類智
體既通智見。故彼所斷非見斷攝。然非所立
九結聚名全無有義。為顯無間是解脫道助
伴攝。故顯此復何用證成。本論中所說八十
九有為沙門果。以無間道是沙門故。此力引
生解脫道故。若無間道不斷結得。則解脫道
無容得生。如臣剪除諸怨賊處。王方自在安
住其中。或由智故忍有差別。故於忍所斷論
者說智名。或復何勞方便通釋。此文正應說
法類智忍斷。然不說者略中間言。所說九根
得預流義。如辯根處已具思擇。不可由斯證
道類智。如道類忍是見道攝。故見道位唯十
五心。
《說一切有部順正理論》卷第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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