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l0031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唐-尊者眾賢 (master)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第二十


尊者眾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差別品第二之十二



如是因緣。有何差別。此就實體。差別都無。應
說因緣如何相攝。我前已說。因緣五因性。增
上即能作。何復生疑所餘二緣。未辯因攝。故
今於此猶可生疑。有作是言。同類遍行二因。
各少分名等無間緣。皆約已生。位無別故。無
如是理。果有異故。豈不一切因皆有士用果。
若法有力能生於彼。或得於彼。彼是此法士
用果故。不爾二因俱等流果。義所顯故。又善
不善。有漏無漏界地等別。同異皆是等無間
[020-0449c]
緣之士用果。二因之果。唯據類同。故與此緣。
非無差別。豈不二因之等流果亦兼有異。如
欲纏繫見。苦所斷二因所牽。自部等流有記
無記。此亦染污。其類是同。有漏無漏。界地等
異二因必無。故非無別。若爾已生心心所法。
相應俱有二因攝故。應皆不立等無間緣。此
與二因之士用果。其相各別。此無間生。與彼
俱生。果有異故。豈不二因亦有無間生士用
果。無如是義。以心心所能生無間士用果力。
應知即是等無間緣。非是俱有相應因用。二
因唯有能得俱生士用果力。以心心所能引
俱生士用果義。即名俱有相應二因。引無間
生士用果義。應知即是等無間緣。如引俱生
果雖無別而依異義別立二因。體雖相雜。而
義有異。二因對彼等無間緣。義別體同。應知
亦爾。故等無間非即諸因。其所緣緣。為即因
不。有作是說。即能作因。以體與果俱相似故。
豈不所緣緣士用果為果。有作是說。此所緣
緣果唯增上。或復能作因。亦有士用果。故無
有失。若爾俱有相應二因。應如所緣能作因
攝。然非所緣緣展轉增上果。亦非士用果從
所緣緣生。故無體果俱相似義。是故有釋。因
緣差別。不遍是因。遍者是緣。攝不攝故。如指
指節。是故不見等無間緣及所緣緣有因攝
義。此與因別。理不待言。唯初後二緣。應辯與
因別。此既有別。餘之二緣。緣義等故。亦應
有別。故有總辯緣因異言。謂因能生。緣能長
養。猶如生養二母差別。又緣攝助。因方能生。
生已相續。緣力長養。故或有說。因唯有一。緣
[020-0450a]
乃有多。猶如種子糞土等異。又因不共。共者
是緣。如眼如色。又作自事說名為因。若作他
事說名為緣。即如種子糞土等異。又能引起
說名為因。能任持者說名為緣。如花如蔕。又
因名近。遠者名緣。如珠如日。又因能生。緣者
能辦。猶如從酪出於生酥。鑽器人功力所能
辦。非鑽器等令水出酥。以於水中闕酥因故。
如斯等類。差別眾多。是故因緣。別立名想。
由其功力有差別故。又正有義故說為因。能
助顯發故說為緣。如字界緣於義有別。然契
經說。二因二緣。生正見者。言音作意近遠等
生無漏正見。約此義顯因緣二名。又契經說。
有因有緣。有由序者。此顯俱起無間遠因義
有差別。又契經說。眼因色緣生眼識者。意顯
眼識隨不共根及共境起。又契經說。此因此
緣此由序者。此中意顯作者作具及餘助緣。
如是等經。隨義應釋。已隨理教。廣辯諸緣。如
是諸緣顯法生滅以為作用。應說何緣於何
位法。而興作用。頌曰。


「 二因於正滅
 三因於正生
 餘二緣相違
 而興於作用」



論曰。前說五因。為因緣性。二因作用。於正滅
時。正滅時言。顯法現在滅現前故。名正滅時。
俱有相應二因。於法滅現前位。而作功能。此
位二因作功能者。謂俱生品。隨闕一時。作用
皆無。不能取境。於現在位。如是二因。雖俱一
時取果與果。而今但約與果功能。所言三因。
於正生者。謂未來法。於正生位。生現前故。名
正生時。同類遍行異熟三種。法正生位。而作
[020-0450b]
功能。故有說言。等流異熟二果。因力牽引。令
生同類遍行。容有無間等流果起。可言彼果。
於正生時。因興作用。異熟因果。必隔遠時。其
因久滅。果方正起。如何作用。在果生時。非
過去時可有作用。此言作用。意顯功能。二
相別中。已曾思擇。以因雖滅經無量時而有
功能。令自果起。由不共故。自果生時。作用雖
無。而於自果。興功能上。立作用名。彼上座
言。一剎那頃。難說此是生時滅時。非法由因
先生後滅。如杖持羂內蛇穴中繫頸挽出方斷
其命。然體本無。由因故有。彼說但是掉舉戲
言。引非所宗。鄙俚言故。非對法者許法由因
先生後滅同繫蛇喻。但由緣起理趣法然。為
曉學徒。說取與用。顯於果起因有功能。故彼
所言。唯增掉戲。又彼所言。一剎那頃。難說此
是生時滅時。彼恒尋思麁淺異論。尚年已過。
居衰耄時。豈能測量。幼恒思擇。一切智者。詮
至理言。修成妙慧所遊宗極。雖一剎那而本
末起。今時正起。名曰生時。生已無間。正臨謝
往。名曰滅時。此何難說。或雖難說非不可說。
勤加方便。而可說故。豈由汝等墮於劬勞己
不能說。令他亦捨無上菩提亦難可得。豈由
難得便捨至求。是故不應以己墮學不了其
相便撥言無。又體本無由因有者。何煩說此
違自宗言。謂若本無。如何言體。既得言體。何
謂本無。依對法宗。應作是說。以未來法亦有
亦無。謂作用無體本有故。由諸先起及俱生
因。體本所無。今時方有。說未來世無體論宗。
未生既無。如何言體。若彼無間必當有故。得
[020-0450c]
言體者。有太過失。現在無間必當無故。應言
無體。便一切無。又未來無。以當有故。言有體
者。現在有體。以曾無故。何不言無。過去亦應
得說體有。以曾有故。世便相雜。是故彼說不
耐推徵。唯對法宗。理無傾動。已說因緣二時
作用。二緣作用。與此相違。等無間緣。於法生
位。而興作用。以彼生時前心心所引開避故。
若所緣緣。能緣滅位。而興作用。以心心所
要現在時方取境故。其增上緣。法生滅位。皆
無障住。故彼作用隨無障位。一切無遮。今應
思擇。俱有相應。及所緣緣。若法生已。方興作
用。何須立此二因一緣。若執因緣要有作用。
方許立為因緣性者。則未來世。應無因緣。然
宗所許。不應為難。若爾云何說有作用。若離
如是二因一緣。正滅位中。所引諸法。應無作
用。取境功能。若作用無亦名緣者。諸阿羅漢
最後心等。亦應可立等無間緣。此責非理。前
已辯故。說所緣緣非要由有作用方立。何相
關涉。而將例彼等無間緣。彼緣要由開避牽
引。故唯現在正可安立。於未來世。定無彼緣。
於現在時。曾有作用。故雖過去。亦可安立。其
所緣緣。非唯現在。但有體性。皆可成緣。不
必要由作用而立。唯於少分。少分成緣。得作
用名。非於一切。云何知有體方得成緣。所緣
體若無。覺不生故。有餘師說。立因立緣。亦
有別義。非要能起。雖無生用。而亦成因。如自
相續。見定因果。於他相續。理亦非無。如契
經說。二因二緣。生於正見。此亦應爾。能生
不生俱成因性。俱有諸法。和合能牽異聚一果。名為
[020-0451a] 作用。以於如是和合聚中。隨闕一法。
餘皆無用。故俱有法。更互為因。如俱有因。相
應亦爾。展轉有力。能取所緣。故非能生方成
因性。若爾何緣先作是說。法生所賴故說名
因。非可離因法有生義。故作是說。非謂一切
能生果者方得名因。因義尚然。緣亦應爾。故
法生已。作用非無。辯諸緣已。應言何法由幾
緣生。頌曰。


「 心心所由四
 二定但由三
 餘由二緣生
 非天次第故」



論曰。此中由言為顯故義。謂心心所。四緣故
生。其所緣緣。除生心等。無別有用。謂六識
身。及相應法。隨其所應。以色等五及一切
法。為所緣緣。心等因緣。具五因性。前生自
類。開避引發。是謂心等等無間緣。此增上
緣。即一切法。各除自性。隨其所應。豈不一
緣二因作用。非於彼法生時。即有如是心等
四緣故生。如何因緣。具五因性。雖法滅位作
用方成。而法生時非無功力。離此彼法必不
生故。以心心所必仗所緣。及託二因。方得生
故。若法與彼法為所緣。或因無暫時。非本論
說故。二無心定三緣故生。除所緣緣。非能緣
故。此因緣者。但有二因。一俱有因。謂二定
上生等諸相。二同類因。謂前已生自地善法。
等無間緣。謂入定心及相應法。增上緣者。謂
如前說。豈不無想亦三緣生。是心心所等無
間故。亦應說為心等無間。但非心等加行引
生。故於此中。廢而不說。或此無想。但聲所
顯。非如二定相對立故。二定何緣是心等無
[020-0451b]
間。而不說是心等無間緣。由心等力。所引生
故。如心心所生必繫屬前心滅故。非如色法
可與餘心俱時轉故。非如得等可有雜亂。俱
現前故。非如生等。是餘伴故。然心方便加行
引生。故可說為心等無間。與心等起定相違
害。故非心等等無間緣。又為此緣理相違故。
謂修行者。厭惡現行心心所法。入無心定。若
無心定。復為此緣。引心心所。則修行者。應於
此定無樂起心。為離現行心心所法。入無心
定。此復引生心心所法。不應道理亦有至教。
證無心定由心心所加行引生。如說超過一
切非想非非想處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故
知二定是心心所。加行引生。由心差別現前
證故。無有至教。證無心定能為此緣。引心心
所。故非心等等無間緣。二定剎那。前望於後。
何緣不立等無間緣。諸念皆由前心等引。不
能引後。如前已說。又最後念。應無果故。出心
為果。斯有何失。豈不已說。此非心等等無間
緣。如何可言最後念定出心為果。又出定心。
依前心等加行起故。不可說作最後剎那定
所引果。入定心等。望出定心。非無間滅。出心
望彼。如何可說等無間耶。無等無間緣於中
為隔故。無間等無間。義各有差別。前心等力
引後法生。後法名為前等無間。剎那無隔。立
無間名。是故二言。其義各別故作是說。若法
與心為等無間。彼法亦是心無間耶。應作四
句。第一句者。謂無心定出心心所。及第二等
諸定剎那第二句者。謂初所起諸定剎那。及
有心位諸心心所生住異滅。第三句者。謂初
[020-0451c]
所起諸定剎那。及有心位心心所法。第四句
者。謂第二等諸定剎那。及無心定出心心所
生住異滅。若法與心為等無間。與無心定為
無間耶。應作四句。謂前第三第四句。為今第
一第二句。即前第一第二句。為今第三第四
句。餘不相應及諸色法。皆因增上二緣所生。
復云何知。世間諸法。唯如上說因緣所生。非
自在天我勝性等一因。所起。由次第故。謂諸
世間。若自在等一因生者。則應一切俱時而
生。非次第起。因現有故。何法為障。令不俱
生。現見諸法。次第而起。故知非但一因所
生。若執世間隨自在欲。前後差別。故非頓起。
是則應許非一因生。亦許欲為法生因故。此
欲前後生滅差別。理亦不成。因無異故。非因
無異果有差別。要待異因。果方別故。或差別
欲。應許頓生。所因前後無差別故。是則諸法
亦應頓生。誰能為障。令不頓起。若自在欲。更
待餘因。前後次第差別生者。應所因法更待
餘因。則所待因。應無邊際。因無邊故。無始義
成。不越釋門因緣正理。徒異名說自在為因。
又無用故。不應妄執世間諸法自在為因。非
自在天作大功力生世間法。少有所用。故不
應謂自在為因。若為發生自歡喜者。但應發
喜。何用生餘。若喜離餘方便不發。是則彼喜
餘方便生。自在於斯。應非自在。於喜既爾。餘
亦應然。差別因緣不可得故。或餘方便。應餘
方便生。何用計從自在天所起。若餘方便。離
餘方便生喜。亦應非餘方便所起。或生苦具。
逼害有情。為發自喜。咄哉何用事斯暴惡自
[020-0452a]
在天為。又信世間唯從自在一因所起。則撥
世間現見善惡諸士用果。若言自在待餘因
緣助發功能方成因者。但是朋敬自在天言。
離所餘因緣。不見別用故。時地水等種種因
緣。於芽等生現有功力。芽等隨彼成有無故。
於芽等生除彼功力。不見別用。故不應計世
間法起自在為因。自在既然。我勝性等。亦應
准此如應思擇。故無有法唯一因生。但從如
前所說種種因緣所起。其理極成。既言色法
因及增上。二緣所生。大種所造。總名為色於
中云何。大種所造自他相望。互為因緣。頌
曰。


「 大為大二因
 為所造五種
 造為造三種
 為大唯一因」



論曰。初言大為大二因者。是諸大種。更互相
望。但為俱有同類因義。俱起前生為因別故。
謂隨闕一。餘不生故。更互相望。有俱有因。性
類雖別。而同一事。更相順故。有同類因。大於
所造。能為五因。何等為五。謂生依立持養別
故。雖同時生。而隨轉故。如芽起影燈焰發
明。大於所造。得成因義。如是五因。但是能
作。因之差別。大望所造。為餘五因。理不成
故。且諸大種。望所造色。非俱有因。非一果
故。豈不大種與生等相非同得一所造色果。
非不相望為俱有因。雖非同得一所造果。而
更有餘同一果義。大與所造必無一果。故例
生等。理定不齊。又諸大種。與生等相。設互
相望。不同一果。而互為果。故得成俱有因。大
與所造。無如是義。豈不心與心之隨相非互
[020-0452b]
為果。而心與相。為俱有因。大與所造。亦應
如是。何故非因。此例非等。心與隨相。雖復
相望非互為果。而彼隨相互為果法。定有
與心互為果義。又心隨相與心一果。故心與
彼為俱有因。大與所造。無如是事。故大於彼。
非俱有因。又所造色。有善不善。大種一向
無記性攝。非如是相成俱有因。若爾大種。望
無記造色。應成俱有因。不爾所造善不善無
記。同一種類故。同一類色。少分以大種為
因少分非大種為因。無如是理。如一類法少
分與心相應。少分非心相應。無如是義。又
許大種在過去世。所造之色通去來。今非俱
有因有如是理。又成就別。故無此因。謂有成
就。諸所造色。非四大種。或有成就。能造大
種。非所造色。非俱有因有如是相。故大與
造。非俱有因。非相應因。不相應故。亦非遍
行及異熟因。大種無覆無記性故。非同類因。
俱時起故。設後起者。非同類故。雖有無記同。
而種類異故。如心受等。種類雖別。而互相望。
為同類因。大與所造。亦應爾者。理亦不然。受
等與心。種類雖別。而同一果。故得為因。由此
應知。說緣道理。又本論中。亦有文證。大望造
色。無五種因。如說有色處非無記為因亦非
無記。謂善色處。若諸大種。望所造色。於五因
內。隨作一因。則此句義。應不成立。若爾應與
經論相違。如契經言。因四大種。施設色蘊。本
論亦言。大種所造。因增上等。俱不相違。據生
因等。說此言故。大與所造。為生因者。從彼起
故。如母生子。為依因者。隨彼轉故。如臣依
[020-0452c]
王。為立因者。能任持故。如地持物。為持因
者。由彼力持。令不斷故。如食持命。為養因
者。能增長故。猶如樹根水所沃潤。如是則顯
大與所造。為起變持住長因性。或生因者。一
切大種生所造色。非離諸大種有造色生故。
造色生已。同類相續。不斷位中。火為依因。能
令乾燥。不爛壞故。水為立因。能為浸潤。令不
散故。地為持因。能任持彼。令不墜故。風為養
因。能引發彼。令增長故。如是大種。雖與所造
無俱有等五種因義。而有生等五種別因。故
與經論無相違失。此中上座。妄作是言。生等
五因。非聖教說。彼謂聖教。曾無此名。未審彼
宗。何名聖教。為鳩摩羅設摩文頌。為扇帙略
所造論門。且佛教中有此名想。如契經說。愛
生士夫愛生自體。又契經說依戒住戒。名色
依識。識依名色。頌依文士。又契經說。四食建
立攝益求生已生有情。又契經說。水持地等。
又契經言。聽聞正法。能令如理作意圓滿。乃
至廣說。汝等由信。棄捨家法。趣於非家。信所
長養。制睡眠力。乃至廣說。唯汝所執。舊隨界
因。諸聖教中。都無說處。諸所造色。自互相
望。但有三因。所謂俱有同類異熟。據所造類。
容有三因。非一切有俱有因者。謂隨心轉身
語二業七支相望。展轉為因。同類因者。一切
前生。於後同類。異熟因者。謂諸不善及善有
漏。身語二業。能招異熟眼根等果。所造於大
但為一因。謂異熟因。身語二業。能招異熟大
種果故。已辯諸法爾所緣生。當隨宗委辯等
無間緣義。前雖總說諸心心所已生。除最後
[020-0453a]
為等無間緣。未決定說。何心無間有幾心生。
復從幾心有何心起。今當定說心有多種。如
何依彼可定說耶。且略說心有十二種。云何
十二。頌曰。


「 欲界有四心
 善惡覆無覆
 色無色除惡
 無漏有二心」



論曰。且於欲界。有四種心。謂善不善有覆
無記無覆無記。色無色界。各有三心。謂除不
善。餘如上說。如是十種說有漏心。若無漏
心。唯有二種。謂學無學。合成十二。此十二
心。互相生者。頌曰。


「 欲界善生九
 此復從八生
 染從十生四
 餘從五生七
 色善生十一
 此復從九生
 有覆從八生
 此復生於六
 無覆從三生
 此復能生六
 無色善生九
 此復從六生
 有覆生從七
 無覆如色辯
 學從四生五
 餘從五生四」



論曰。欲界善心無間生九。謂自界四。色界二
心。於入定時及續生位。如其次第。生善染心。
生何善心。復何地攝。此於初位。生加行心。若
於後時。生離欲得。隨順住故。無容起彼生得
善心。生在此間。不能令彼起現前故。有說彼
心未至地攝。有言亦攝在初靜慮。有說亦在
靜慮中間。尊者妙音。作如是說。乃至亦在第
二靜慮。如超定時。隔地而起。有作是說。非
等引心無力能牽隔地心起。是故彼說。理定
不然。及無色一。於續生位。欲善無間。生彼染
[020-0453b]
心。并學無學。隨順住故。欲善無間。必定不生
色無色纏無覆無記。彼皆繫屬自界心故。亦
定不生無色界善。以彼於此四遠遠故。一所
依遠。二行相遠。三所緣遠。四對治遠。即此復
從八無間起。謂自界四。色界二心。於出定時。
從彼善起。被初靜慮。染定惱時。從彼染心。
生於欲善。求依下善為防退故。及學無學。謂
出觀時。染謂不善有覆無記。二各從十無間
而生。謂自界四。色無色六。於續生位。上界六
心。皆可命終生欲二染。必無無漏生染污心。
故此非從學無學起。即此無間。能生四心。謂
自界四。餘無生理。必無下地染心無間能生
上地。及無漏心。餘謂欲纏無覆無記。此心從
五無間而生。謂自界四。及色界善。欲界化心。
從彼生故。即此無間能生七心。謂自界四。及
色界二。善與染污。於入定時。欲界化心。還生
彼善。於續生位。欲界無覆。生彼染心。并無色
一。於續生位。此無覆心。能生彼染。如是已
辯。欲界四心無間。從生能生決定。色界善心
無間生十一。謂除無色。無覆無記心。異熟生
心。屬自界故。即此復從九無間起。謂除欲界
二染污心。及除無色無覆無記。有覆從八無
間而生。除欲二染。及學無學。即此無間能生
六心。謂自界三。欲善不善有覆無記。無覆從
三無間而起。謂唯自界。餘無生理。即此無間
能生六心。謂自界三。欲無色染。已辯色界
三心相生。無色界善無間生九。謂除欲善欲
色無覆。即此從六無間而生。謂自界三。及色
界善。并學無學。有覆無間能生七心。謂自界
[020-0453c]
三。及色界善。欲色界染。即此亦從七無間起。
謂除欲色染。及學無學心。無覆如色說。從
三無間生。謂自界三。餘皆非理。即此無間
能生六心。謂自界三。及欲色染。已辯無色三
心相生。學心從四無間而起。謂即學心。及三
界善。即此無間能生五心。謂前四心。及無學
一。非三界染。互相違故。非諸無覆。不明利
故。餘謂無學從五無間生。謂三界善。及學無
學二。即此無間能生四心。謂三界善。及無
學一。不生學心。彼非果故。非染無覆。如前說
故。說十二心互相生已。云何分此為二十
心。頌曰。


「 十二為二十
 謂三界善心
 分加行生得
 欲無覆分四
 異熟威儀路
 工巧處通果
 色界除工巧
 餘數如前說」



論曰。三界善心。各分二種。謂加行得。生得別
故。欲界無覆。分為四心。一異熟生。二威儀
路。三工巧處。四通果心。色無覆心。分為三
種。除工巧處。上界都無造作種種工巧事故。
無色界無行等事故。無威儀路。無攝受支三
摩地故。亦無通果。有謂無色。不緣色等為境
界故。彼界無有威儀路等二無記心。彼即應
許空無邊處近分定有威儀路等。若謂彼定
此無容有。故無過者。前即非因雖緣色等為
境界者。彼亦許此無容有故。依如是理。欲界
有八。色界有六。無色有四。學無學心。合為二
十。如是二十。互相生者。且說欲界八種心中
加行善心無間生十。謂自界七。除通果心。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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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淨定無間生故。及色界一。加行善心。并學
無學。即此復從八無間起。謂自界四。二善二
染。及色界二。加行有覆并學無學。生得善心
無間生九。謂自界七。除通果心。及色無色有
覆無記。即此復從十一心起。謂自界七。除通
果心。及色界二。加行有覆。并學無學。二染污
心無間生七。謂自界七。除通果心。即此復從
十四心起。謂自界七。除通果心。及色界四。除
加行善與通果心。并無色三。除加行善。異熟
威儀無間生八。謂自界六除加行善與通果
心。及色無色有覆無記。即此復從七無間起。
謂自界七。除通果心。工巧處心無間生六。謂
自界六。除加行善與通果心。即此復從七無
間起。除通果心。從通果心。無間生二。謂自界
一。即通果心。及色界一。即加行善。即此亦
從二無間起。謂即前說自色二心。說欲界心
互相生已。次說色界。六種心中。從加行善心
無間生十二。謂自界六。及欲界三。加行生得
與通果心。并無色一。加行善心。學無學心。即
此復從十無間起。謂自界四。除威儀路與異
熟生。及欲界二。加行通果。并無色二。加行有
覆。學無學心。生得善心無間生八。謂自界五。
除通果心。及欲界二。不善有覆。并色界一。
有覆無記。即此無記無間生九。謂自界五。
除通果心。及欲界四。二善二染。即此復從
十一心起。謂自界五。除通果心。及欲界三。
即生得善。威儀異熟。并無色三。除加行善。異
熟威儀無間生七。謂自界四。除加行善與通
果心。及欲界二。不善有覆。并無色一。有覆無
[020-0454b]
記。即此復從五無間起。謂自界五。除通果心。
從通果心無間生二。謂自界二。加行通果。即
此亦從二無間起。謂即前說自界二心。說色
界心互相生已。次說無色。四種心中。加行善
心無間生七。謂自界四。及色界一。加行善心。
并學無學。即此復從六無間起。謂自界三。唯
除異熟。及色界一。加行善心。并學無學。生得
善心無間生七。謂自界四。及色界一。有覆無
記。并欲界二。不善有覆。即此復從四無間
起。謂自界四。有覆無記無間生八。謂自界四。
及色界二。加行有覆。并欲界二。不善有覆。即
此復從十無間起。謂自界四。及色界三。生得
異熟與威儀路。并欲界三。名如色說。異熟生
心無間生六。謂自界三。除加行善。及色界一。
有覆無記。并欲界二。不善有覆。即此復從四
無間起。謂自界四。說無色心互相生已。次說
無漏。二種心中。從有學心無間生六。謂通三
界加行善心。及欲生得。并學無學。即此復從
四無間起。謂三加行。及有學心。從無學心無
間生五。謂前有學所生六中。除有學一。即此
復從五無間起。謂三加行。及學無學。復有何
緣。加行無間。能生異熟工巧威儀。非彼無間
生加行善。且異熟生。由先業力所引發故。勢
力羸劣。非作功用所引發故。不能引起加行
善心。故彼不能生加行善。出心不由功用轉
故。加行無間。生彼無違。工巧威儀。勢力羸
劣。樂作功用。引發工巧及威儀故。不能引
起加行善心。出心不由功用轉故。加行無間。
生彼無違。若爾染心。不應無間生加行善。染
[020-0454c]
著境界。違背善故。勢力劣故。無甚過失。厭
倦煩惱。數數現前。作是思惟。設何方便。令
無義聚止息不行。便如實知起過失境。能生
功德。脫我當起煩惱現前。尋復覺知。起善防
護由斯願力。能起加行。無始時來。數習染故。
勢力不劣。故染無間。生加行善。欲界生得。行
相明利。非勝功用之所引發。以明利故。可有
從彼學無學心色界加行無間而起。非勝功用
所引發故。不能從此引生彼心。色無色界。生
得善心。不明利故。非勝功用所引發故。非學
無學。他界加行無間而起。亦非從此引生彼
心。又欲生得。以明利故。可從色染無間而生。
能為防護。色界生得。不明利故。非無色染無
間而起。作意有三。謂自共相勝解作意。有差
別故。云何名為自相作意。謂觀諸色變礙為
相。乃至觀識了別為相。如是等觀相應作意。
云何名為共相作意。謂十六行相應作意。云
何名為勝解作意。謂不淨觀。及四無量。有色
解脫。勝處。遍處如是等觀相應作意。如是三
種作意無間。聖道現前。聖道無間。亦能具起
三種作意。若作是說。便順此言。不淨觀俱行
修念等覺分。有餘師說。唯從共相作意無間。
聖道現前。聖道無間。方能具起三種作意。若
爾何故。契經中言。不淨觀俱行修念等覺分。
由不淨觀。調伏心已。方能引生共相作意。從
此無間。聖道現前。依此展轉密意而說。故無
有過。有餘復言。唯從共相作意無間。聖道現
前。聖道無間。亦唯能起共相作意。此言有
失。所以者何。依未至等三地。證入正性離
[020-0455a]
生。聖道無間。可生欲界共相作意。以欲界中
共相作意去彼聖道非極遠故。若依第二第
三第四靜慮。證入正性離生。聖道無間。起何
作意。非起欲界。共相作意以極遠故。又於彼
地。無容有故。以非彼地已有曾得共相作意。
異於曾得順決擇分。非諸聖者順決擇分可
復現前。非得果已可重發生加行道故。彼今
應說。此聖道後。起何共相作意現前。豈不繫
屬順決擇分。亦修彼類共相作意。如觀諸行
皆是無常。觀一切法皆是無我。涅槃寂靜。聖
道無間。引彼現前。此救非理。繫屬加行所修
作意。非得果後可引現前。是彼類故。前說聖
道無間。通三作意現前。於理為善。若依未至
定。得阿羅漢果。後出觀心。或即彼地。或是欲
界。依無所有處。得阿羅漢果。後出觀心。或即
彼地。或是有頂。若依餘地。得阿羅漢果。後出
觀心。唯自非餘。地於欲界中有三作意。一聞
所成。二思所成。三生所得。色界亦有三種作
意。一聞所成。二修所成。三生所得。無思所
成。舉心思時。即入定故。無色唯有二種作意。
一修所成。二生所得。欲界聞思作意無間。聖
道現前。聖道無間。具起三種作意現前。以諸
聖道起必繫屬。加行道故。非生得善作意無
間聖道現前。色界聞修作意無間。聖道現前。
聖道無間。亦唯起彼二種作意。無色唯修作
意無間。聖道現起。聖道無間。亦唯起修。不
起生得。若生第二靜慮以上。起初靜慮三識
身時。諸有未離自地染者。彼從自地善染無
記作意無間。二識現前三識無間。還生自地
[020-0455b]
三種作意。諸有已離自地染者。除染作意。唯
善無記作意無間。三識現前。三識無間。亦唯
起此二種作意。於前所說十二心中。何心現
前幾心可得。頌曰。


「 三界染心中
 得六六二種
 色善三學四
 餘皆自可得」



論曰。欲色染心正現前位。十二心內。各得六
心。無色染心正現前位。十二心內。唯得二心。
為一剎那。應言不爾。且起欲界染污心時。或
界退還。或續善本。或退勝德。於此三位。隨容
有數。總得六心。界退還時。除自無覆。定得自
界。善等三心。色界染心。亦容可得。續善本
位。得自善心。以疑心中續善根故。退勝德位。
三界染心。及有學心。皆容可得。若起色界染
污心時。或界退還。或退勝德。隨容有數。亦得
六心。界退還時。得自三種。及得欲界無覆無
記。謂通果心。退勝德位。色無色界二染污心。
及有學心。皆容可得。若起無色染污心時。頓
得二心。謂學自染。此中唯有退勝德位。色界
善心。正現前位。十二心內。容得三心。謂自善
心。及欲色界無覆無記。由升進故。有說根
本靜慮起時。頓得三心。即如前說。若汎說得。
此義非無。然於爾時。唯得後二。以前一種
先已得故。若不爾者。此位學心。亦容可得。
應言得四。若有學心。正現前位。十二心內。容
得四心。謂有學心。及欲色界無覆無記。并無
色善若初證入正性離生。爾時學心。即名為
得。若以聖道。離欲界染。最後所起解脫道時。
得欲色界無覆無記。若以聖道。離色界染。
[020-0455c]
得無色善。此中離言。非究竟離。以於色染未
全離時。無色善心。已可得故。有說全離色界
染時。得無色界根本地善。若爾應說亦得學
心。離欲染時。亦得色善。是則應說。學心得
五。餘謂前說染等心餘。謂三界三無覆無記。
欲無色善。及無學心。不說彼心正現前位得
心差別。應知彼心。正現前位。唯自可得。色
無覆心。正現前位。都無所得。前已得故。不應
說言皆自可得。豈不無學心正起時亦容得
四。謂三界善。初盡智時。未來修故。非先已
得。有未來修。如何可言此唯自得。又無色善
正現起時。亦得學心。寧唯自得。今言得者。非
先所成。如後頌說。故無此難。若不爾者。色善
得三。學心得四。亦不應說容得餘故。此義應
思。有餘但言。心有十一。以學無學同無漏
故。即約此義。總說頌曰。


「 慧者說染法
 現起時得九
 善心中得六
 無記唯無記」



欲界染心。界退還位。除自無覆。得自界三。
色界染心。界退還位。得自善染。欲色無覆無
記染心。退無學位。得自界染及有學心。此
約界論。得心多少。非約地辯。故得九心。無色
善心。無容得故。有餘師說。染得十心。以無色
中退生下地。染心起位得自善心。雖言得心
約界而立。如亦可說得無漏心。得地善心何
緣不說。言善心中得六心者。謂以正見。續
善根時得欲界善。離欲染時。應知頓得欲色無覆。初入定時。如應別得色無色善。初入離生位。證阿羅漢時。得學無學。若爾何故。言得六心。如經主難應言
[020-0456a] 得七。然學無學。同無漏故。總說一心。言六無失。有餘師釋。得盡智
時。頓得六心。謂三界善。欲色無覆。及無漏
心。雖約別時。亦容得六。而據頓得。故說此
時。汎說無違。非今頌意。為攝前義。復說頌
曰。


「 由託生入定
 及離染退時
 續善位得心
 非先所成故」


《說一切有部順正理論》卷第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