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3a0105 御定孝經衍義-清-葉方藹 (master)


[022-1a]
 欽定四庫全書
御定孝經衍義卷二十
  衍教所由生之義
   刑
 周禮地官司徒大司徒之職七曰以刑教中則民不虣
 薄報/反
 以鄉八刑糾萬民一曰不孝之刑二曰不睦之刑三曰
 不婣之刑四曰不弟之刑五曰不任之刑六曰不恤之
[022-1b]
 刑七曰造言之刑八曰亂民之刑
   臣/按以刑教中者司徒十二教之一也刑禁暴亂
   所以約天下之桀驁難制者而協于中也六行以
   孝友睦婣任恤為序此退友行于睦婣之下而變
   文言弟者睦親于九族婣親于外親並是善父母
   之類友專施于兄弟弟兼施于師長以至親任于
   朋友而憂恤其災危並是善兄弟之類也于不率
   六行之外又設造言亂民之二刑者先王用意之
[022-2a]
  周至也王制所謂行偽而堅言偽而辨並是造言
  充其類則後世之淫詞小說壊心術敗風俗及訛
  言惑衆倡立教門聚徒講說皆是也王制所謂亂
  民變易官與/物之名改作更造/法度執左道若巫蠱/及俗禁以亂政並
  是亂民充其類則後世釋氏之稱空王道士之偽
  立名號私創庵觀寺院符籙治鬼療病術士妄談
  禍福之類皆是也此二種之民在鄉黨之中鼓惑
  衆人觀聽其在于經則不率六行之教俱可謂之
[022-2b]
  非孝無親而造言亂民直可謂之非法無君此先
  王立法之意也大司徒布此教典自鄉遂而比酇
  以糾察其所治之民其附于此八刑者則歸之士
  然則教官所掌者以糾察為教至于用刀鋸則在
  司寇矣
夏官司馬大司馬之職以九伐之法正邦國
 鄭康成注曰諸侯有違王命則出兵以征伐之所以
 正之也諸侯之于國如樹木之有根本是以言伐云
[022-3a]
 賈公彦釋曰案下文惟有賊賢害民一者稱伐其餘
 八者皆不言伐此經總言伐者侵滅二者亦是伐之
 例其餘六者皆先以兵加其境服乃𤯝之墠之削之
 正之殘之杜之故皆以伐言之
馮弱以强/陵弱犯寡以大/侵小則𤯝之四靣削其地/猶人瘦𤯝也賊賢賊虐/諌輔
重賦/多徭則伐之鳴鐘鼓以往/所以聲其罪暴内賊賢/害民陵外馮弱/犯寡則壇
讀/善伐之𤯝之不奪其位此則内外之惡兼/有故出其君置之空墠之地立其次賢野荒田不/治
民散民不/附則削之明其君/不能有負固倚恃/險固不服則侵之侵輕/伐重
[022-3b]
以弱/其勢賊殺其親則正之正殺之也執而治其罪未必即/是殺但賊殺其親其罪尤重故
鄭注以/正為殺逐/也弑其君則殘之殘殺/也犯令違/命陵政輕正法/不循
則杜之杜塞使不得/與隣國交通外内亂外亂如齊襄公/内亂如衞宣公鳥獸行悖/人
倫無以異/于禽獸則滅之不可親百姓則/誅滅去之也
 賈公彦釋曰按春秋公羊左氏說凡征戰有六等謂
 侵戰伐圍入滅用兵麤音/粗倉胡/反不聲鐘鼓入境而
 已謂之侵侵而不服則戰之謂兩陳交刃戰而不服
 則伐之謂兵精而聲鐘鼓伐而不服則圍之謂帀其
[022-4a]
 四郭圍而不服則入之謂入其四郭取人民不有其
 地入而不服則滅之謂取其君
  臣/按司馬有九伐之法而賈公彦據左氏公羊之
  說則自侵至滅其由輕而重由淺而深由粗而精
  者凡有六等臣思此九伐者設之以教邦國其罪
  附于此九者則施之以其所應得者所謂惟罪致
  其辟也但王師壓境雖其罪止于侵猶當肉袒靣
  縛歸死于軍前然後原之故原而不服則戰戰而
[022-4b]
  不服則伐伐而不服則圍圍而不服則入入而不
  服則滅也蓋不服則加于應得之罪一等矣故有
  自輕而之重無自重而之輕也賊殺放弑内外亂
  鳥獸行乃應于十惡之條三千莫大之罪雖其輸
  服無可赦減司馬執之司寇刑之者也
秋官司寇秋義肅殺斂藏天子象之立官主/寇賊法禁治姦惡刑强暴作亂者大司寇之
職掌建邦之三典常行/之法以佐王刑邦國詰四方一曰刑
新國新辟地立/君之國用輕典為其元未/習于教二曰刑平國承平守/成之國
[022-5a]
用中典常行/之法三曰刑亂國簒弑叛/逆之國用重典以其化/于為惡
  臣/按此與洪範乂用三徳同意新國和順故以輕
  典治之以柔克柔也亂國强梗故以重典治之以
  剛克剛也平安之國則用常行之典以正直治之
  也其威福予奪抑揚進退皆所以為教其大柄在
  王而司寇佐之此則明刑弼教之大㫖此三典雖
  職在司寇其用之或輕或重皆適于中則孝治天
  下者以教愛教敬之義權之者也
[022-5b]
以五刑糾萬民用五刑以糾察善惡其目在/下與墨劓等之五刑有别一曰野刑
施於/六遂上功糾力以農功為上察其/不致力者而刑之二曰軍刑施於/軍旅上命
糾守以用命為上察其/不守律者而刑之三曰鄉刑施於/六鄉上徳糾孝以成/徳為
上察其不致/孝者而刑之四曰官刑施於/官府上能糾職以賢能為上察/其不稱職者而
刑/之五曰國刑施於/王國上愿糾暴暴當作恭以謹愿為上/察其不致恭者而刑之
  臣/按此五刑皆糾其善不糾其惡此制刑之意教
  萬民以為善不為惡也在司寇者乃糾善不糾惡
  而在司徒者乃糾惡不糾善糾不率之鄉刑則有
[022-6a]
  八而以不孝為首惡而糾善之鄉刑則直曰上徳
  糾孝而已此其微權妙用曲成萬物以輔孝治孰
  謂周禮非致太平之書哉
以圜土獄/城聚教罷民聚罷民其中困苦/而教之為善也凡害人者寘之
圜土而施職事焉以所能/役使之以明刑恥之書其罪惡于大/方版著其背墨
幪赭衣雜屨/弗使冠飾其能改者反于中國上罪三年而舍中/罪二年下罪一年
不得以年次/列于平民三年其不能改不能伏/思已過而出逃/亡圜土者

[022-6b]
 賈公彦釋曰害人謂邪惡已有過失麗于法者案司
 救教官/之屬職云凡民之有衺惡者三讓而罰三罰而士
 加明刑恥諸嘉石役諸司空即此下文者是也下文/以嘉
 石平/罷民謂語言無忌侮慢長老過淺直坐之以嘉石不
 入圜土也司救職又云其有過失者三讓而罰三罰
 而歸于圜土此謂抽拔兵器誤以傷人罪重不坐嘉
 石徑入圜土晝日亦役諸司空夜入圜土者也此罷
 民本無故心直是過誤比入五刑者為輕比坐嘉石
[022-7a]
 者為重已麗于法也
以嘉石文石樹之/外朝門左平成也成/之使善罷民凡萬民之有罪過
而未麗于法而害于州里者桎梏而坐諸嘉石役諸司
空重罪旬有三日坐期役其次九日坐九月役其次七
日坐七月役其次五日坐五月役其次下罪三日坐三月
役使州里任之則宥而舍之仍恐習前為非而不改故/使州長里宰保任乃舍之
司圜司寇/之屬凡圜土之刑人也但加以/明刑不虧體不用五刑/以傷其體
其罰人也但罰以/勞役不虧財不用五罰/以傷其財
[022-7b]
  臣/按獄城圜者東方主規規主仁恩凡斷獄以仁
  恩求出之也圜土所聚之罷民是害人者故疏以
  為抽刀拔劍誤以傷人所麗之法即恥以明刑施
  之職事是也石有文乃稱嘉欲使罷民思其文理
  知己之所為若語言無忌侮慢長老有悖于文理
  為州里之害因而改悔自修其役于司空即脫其
  桎梏其舍之而入鄉即得齒于鄉里先王之止畜
  人之邪惡于其未甚之時所以困苦挫辱之令其
[022-8a]
  省愆思咎能改即止故訓平為成以為如是適所
  以成就之爾圜土之罷民于五刑為近以其本無
  故心而又不得正于五罰故保其身體髮膚使得
  盡其全歸之孝故既著此恥明刑施職事之文于
  大司寇之下而又申其解于司圜之職蓋此抽刀
  拔劍誤傷害人之民賦性狠戾其流至于寇攘姦
  宄殺越人于貨愍不畏死不保其首領無幾也至
  于嘉石之罷民非惟未麗于五刑抑且未麗于圜
[022-8b]
  土之法何以不從鞭扑金贖而必坐之役之者語
  言無忌侮慢長老罪雖輕亦不孝不弟之充類也
  必坐役之使改悔所以絶惡逆之源也
春秋九月衞人殺州吁于濮陳地水名/隱公四年
  臣/按州吁之弑衞桓公而自立應于大司馬九伐
  之法賊殺其親則正之放弑其君則殘之者也天
  王既已失刑而國人莫思討賊其見執于陳則石
  碏以計致之也事詳/左傳左傳書其實以表石碏之純
[022-9a]
  忠又因以權父子之道君臣之義兩難所處則有
  大義滅親所謂變事知權也而春秋則深没其文
  稱國稱人稱地以見亂臣賊子在宫在官殺之無
  赦不必士師天地之間無所逃死不必本國故逆
  惡之人稱人以殺皆為討賊之詞此入經以來莫
  大之凡例也故曰春秋聖人之刑書
夏穀伯綏來朝鄧侯吾離來朝桓弑立而穀鄧二君遠/來朝之故賤而書名
桓公/七年
[022-9b]
 胡安國傳曰四時具然後成歲故雖無事必書首時今
 此獨于秋冬闕焉何也立天之道曰陰陽陽居春夏
 以養育為事所以生物也王者繼天而為之子則有
 賞陰居秋冬以肅殺為事所以成物也王者繼天而
 為之子則有刑賞以勸善非私與也故五服五章謂
 之天命刑以懲惡非私怒也故五刑五用謂之天討
 古者賞以春夏刑以秋冬象天道也桓弟弑兄臣弑
 君而天討不加焉是陽而無陰歲功不能成矣故特
[022-10a]
 去秋冬二時以志當世之失刑也獨于四年七年闕
 焉何也按周制大司馬諸侯而有賊殺其親則正之
 放弑其君則殘之桓弑隱公而立大司馬九伐之法
 雖未之舉猶有望也及使冢宰下聘恩禮加焉則天
 下之望絶矣故四年宰糾書名夏四月天王使/宰渠伯糾來聘而去
 秋冬二時以見天王之不能復用刑也方伯連帥去/聲
 環視而未之䘏猶有望也及榖鄧二國自遠來朝則
 天下諸侯莫有可望者矣故七年穀伯鄧侯各書其
[022-10b]
 名而去秋冬二時以見諸侯之不能復修其職也然
 則見諸行事不已深切著明矣乎故曰春秋成而亂
 臣賊子懼
  臣/按恭行天罰者天子之刑為天子之宰宜統六
  師者也肅將王誅者方伯連帥之刑穀鄧二君宜
  以其師從者也天子不能奉若天道以正邦國而
  望之方伯連帥方伯連帥又不舉其職而以討賊
  之義望之人人斯不得已也不然而來聘來朝奚
[022-11a]
  賤而名之削四年七年之秋冬為其不能則天之
  明也名宰糾穀鄧二君為其比于無上無親也故
  曰志在春秋行在孝經
春王正月肆大𤯝莊公二十有二年/
 杜預曰赦有罪也放赦罪人蕩滌衆故以新其心有
 時而用之非制所常故書
 胡寧曰罪在五刑上天所討大𤯝皆肆春秋譏之
  臣/按經文五刑一章與孝行一章相次蓋驕亂紊
[022-11b]
  爭之事刑辟所必及其義相因而起夫子曰志在
  春秋行在孝經肆大𤯝為譏失刑無疑也
晉侯厲公/州蒲執曹伯成公/負芻歸于京師成公十有五年/
 胡安國傳曰稱侯以執伯討也何以為伯討晉合諸
 侯伐秦曹宣公名/廬卒于師曹人使公子負芻守使公
 子欣時逆曹伯之䘮負芻殺其太子而自立至是晉
 侯執之又不敢自治而歸于京師使即天刑夫是之
 謂伯討春秋執諸侯者衆矣未有執得其罪如此者
[022-12a]
 故獨書其爵
  臣/按曹伯之罪亦應于賊殺其親則正之放弑其
  君則殘之者也執有罪而歸于京師能修方伯連
  帥之職矣
曹伯歸自京師十有六年/
 胡安國傳曰曹伯不名其位未甞絶也不絶其位所
 以累乎天王也其言自京師王命也言天王之釋有
 罪也善不蒙賞惡不即刑以堯為君舜為臣雖得天
[022-12b]
 下不能一朝居也負芻殺世子自立不能因晉之執
 寘諸典刑而使復國則無以為天下之共主矣
  臣/按曹人請而晉侯釋之也而書歸自京師則是
  專責王室以失刑也故夫子又著其義于經曰要
  君者無上非聖者無法非孝者無親蓋刑賞之柄
  失于上而逆節之行肆于下必先有無君之心而
  後動于惡也明于五刑以弼五教孝治天下其可
  忽諸
[022-13a]
左傳鄭伯寤/生使卒百人/為卒出豭行二十五/人為行出犬雞以詛射
頴考叔者君子謂鄭莊公失政刑矣政以治民刑以正
邪既無徳政又無威刑是以及邪臣下不能懐徳畏威/是以及邪辟之行
邪而詛之將何益矣邪不能治而假詛祝將何益/于國家之事 隱公十一年
  臣/按鄭伯將伐許公孫閼子/都與頴考叔爭車爭所/賦之
  車/頴考叔挾輈車/轅以走授車之時未有馬/故挾車轅而走子都拔
  棘以逐之及大逵九達謂/之逵弗及子都怒秋七月公
  魯隱/公㑹齊侯鄭伯伐許庚辰傅于許傅附也三國/附于許城之
[022-13b]
  下/頴考叔取鄭伯之旗蝥弧以先登登許國/之城子都
  自下射之顛顛墜/而死射頴考叔者子都也經曰為下
  而亂則刑在醜而爭則兵子都之謂矣明正其罪
  而加之以刑易耳不施之以刀鋸而施之以詛祝
  疑若别有隱情焉此左氏所以正之于君子曰鄭
  莊失刑
城濮之戰晉中軍風于澤牛馬牝牡/相誘曰風亡大斾之左旃大/斾
旗名繫旐曰/斾通帛曰旃祁瞞晉/臣音/干掌此二事而/不修為軍令司馬殺之以
[022-14a]
徇于諸侯使茅茷扶廢反/晉臣代之師還壬午濟河舟之僑
先歸舟之僑為戎右/棄其職而先歸士㑹隋武/子攝右秋七月丙申振旅
整行列也長者/在前少者在後軍樂曰愷師出有功則/愷歌入國以獻于社以入于晉獻
獻楚俘/于廟授馘數所截/耳馘飲至大賞徴㑹徴召/後㑹討貳討諸/侯二
心/者殺舟之僑以徇于國民于是大服君子謂文公其能
刑矣三罪而民服先是顛頡爇僖負羈氏文公殺之以/徇于師并此祁瞞舟之僑為三罪也
 僖公二十八年/
  臣/按戰陳無勇蒞官不敬謂之不孝以其不免于
[022-14b]
  虧體辱身也不殺三罪則恃功跋扈離局失守士
  皆不用命矣晉文用刑之當所以取威定伯至于
  魏綘戮楊干之僕雞澤之㑹晉侯之弟楊干/亂行于曲梁魏綘戮其僕而悼
  公名/周以為能以刑佐民使佐新軍蓋霸者之家法
  也
莒紀公生太子僕又生季佗愛季佗而黜僕且多行無
禮於國僕因國人以弑紀公以其寳玉來奔納諸宣公
公命與之邑曰今日必授季文子季孫/行父使司寇出諸境
[022-15a]
曰今日必達公問其故季文子使大史克對曰先君周
公制周禮曰則以觀徳則者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之法則合此法則為吉徳違此
法則為/凶徳也徳以處事徳之吉凶所以/處制事之是非事以度功事之是非/所以度量
功之/成否功以食音/嗣功之成否所以/食養民之厚薄作誓命誓要/信也曰毁則
壊/法為賊掩匿/也賊為藏竊賄財/也為盜盜器國用/也為姦主藏
之名以掩賊/為名頼姦之用用姦/器也為大凶徳毁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之
法則故為/大凶徳有常有常/刑無赦在九刑誓命以下皆九/刑之書今亡不忘
行父還音旋/周旋觀莒僕莫可則也孝敬忠信為吉徳盜賊
[022-15b]
藏姦為凶徳夫莒僕則其孝敬則弑君父矣則其忠信
則竊寳玉矣其人則盜賊也其器則姦兆域/也也保而利
之則主藏也以訓則昏民無則焉不度于善而皆在于
凶徳是以去之文公十八年/
  臣/按經文以順則逆民無則焉不在于善而在于
  凶徳與此文惟異昏字度字而意義相同蓋夫子
  亦有取于史克之對也
晉邢侯楚申公巫/臣之子與雍子亦故/楚人爭鄐田久而無成久訟/未决
[022-16a]
士景伯晉理/官如楚叔魚攝理韓宣子名/起命斷舊獄罪在
雍子雍子納其女于叔魚叔魚蔽罪邢侯受賄/曲斷邢侯怒
殺叔魚雍子于朝宣子問其罪于叔向叔向曰三人同
罪施行/罪生戮死可也雍子自知其罪而賂以買直鮒叔/魚
也鬻獄邢侯專殺其罪一也已惡而掠美為昏掠取也/昏亂也
已有惡而取人/之美謂之昏亂貪以敗官為墨墨不潔/之稱殺人不忌為賊
夏書逸/書曰昏墨賊殺三者皆/死刑臯陶之刑也請從之乃施
邢侯而尸雍子叔魚于市仲尼曰叔向古之遺直也治
[022-16b]
國制刑不隱于親昭公十有四年/
  臣/按比昏墨于殺人者死之律此聖人立教之深
  意亦峻嚴其法以折絶其入刑之路也經曰立身
  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安用掠美乎經曰雖
  日用三牲之養猶為不孝也安用貪欲乎若乃在
  醜而爭則兵刃加于人還加于身也安可專殺乎
  三罪惟均知愛其身體髮膚者不敢不慎矣
程頤曰聖王為治修刑罰以齊衆明教化以善俗刑罰
[022-17a]
立則教化行矣教化成而刑罰措矣雖曰尚徳而不尚
刑顧豈可偏廢哉
  臣/按禮以折刑刑以弼教舉其綱則䘮多而服五
  罪多而刑五舉其目則禮之威儀三千刑之條例
  三千也道民者齊之以禮有悖禮者亦必加之以
  刑此相及之勢也如使修刑罰而不明教化則無
  以折絶其入刑之路而司寇之刀鋸日敝矣司寇
  之鄉刑曰尚徳糾孝孰謂刑之中無教化存焉
[022-17b]
胡居仁曰兵刑皆聖人不得已而用之徳政未孚頑梗
未化只得如此處置故二者皆極其矜恤戒慎
  臣/按不得已而用則在所必用故有矜恤戒慎之
  心而無姑息緩縱之事也尚書惟刑之恤哉司馬
  遷五帝本紀作惟刑之靜哉徐廣曰今文云惟刑
  之謐哉爾雅曰謐靜也蓋兵刑者聖人法天之陰
  陰主靜謐又極剛方人知必無可以幸免故犯之
  少故經曰為下而亂則刑在醜而爭則兵則者言
[022-18a]
   法所不宥曰雖日用三牲之養猶為不孝也言爭
   亂之事可以亡身使親常憂奉養雖優不可為孝
   如嚴延年漢酷/吏之母知其子之必被刑不肯入其
   官舍而歸不待既麗于法而云貽父母羞辱也故
   刑罰不濫則小人懼而思義矣
   以上刑之教所由生
 
 
[022-18b]
 
 
 
 
 
 
 
御定孝經衍義卷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