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2m0010 明會典-明-徐溥 (master)


[143-1a]
欽定四庫全書
 明㑹典卷一百四十三
  刑部十八
   提調牢獄
  諸司職掌
凡本部見問囚人設置司獄司監禁每月山東部案呈差委
主事一員躬親提調一應牢獄各部每夜又各委官各㸃本
部囚數應柙而柙應枷杻而枷杻應鎖鐐而鎖鐐將監門鎖
[143-1b]
閉牢固封鎖其總提牢官將鎖匙拘収督令司獄輪撥獄卒
直更提鈴至天明各提牢官將監門鎖封看訖令司獄於總
提牢官處闗領鎖匙眼同開鎖照依各部取囚勘合内名數
㸃放出監各該獄卒管押赴部問畢隨即押回監収頃刻不
得摘離左右務要内情不得外出外情不得内入使人知幽
囚困苦之狀以頓挫其頑心又行提督司獄人等常加
潔淨不致刑具顛倒獄囚飯食以時接逓母得作弊刁
蹬其有寃抑不伸及淹禁日久不與决者提牢官審察
[143-2a]
明白呈堂整治
  明令
凡牢獄禁繫囚徒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廢疾散收輕
重不許混雜枷杻常須洗滌蓆薦常須鋪置冬設暖匣
夏備凉漿無家屬者日給倉米一升冬給絮衣一件夜
給燈油病給醫藥並令於本處有司係官錢粮内支放
獄司預期申明闗給毋致缺悞有官者犯私罪除死罪
外徒流鎖收杖以下散禁公罪自流以下皆散収司獄
[143-2b]
官常切拘鈐獄卒不得苦楚囚人提牢官不測㸃視違
者禁子嚴刑斷罪獄官申達上司究治
凡各府司獄專管囚禁如有寃濫許令檢舉申明如本
府不准直申憲司各衙門不許差占府州縣牢獄仍委
佐貳官一員提調其男女罪囚須要各另監禁司獄官
常切㸃視州縣無司獄去處提牢官㸃視若獄囚患病
即申提牢官驗實給藥治療除死罪枷杻外其餘徒流
杖罪囚人病重者開疎枷杻令親人入侍笞罪以下保
[143-3a]
管在外醫治病痊依律斷决如事未完者復收入禁即
與歸結
  事例
洪武十五年令獄囚貧不能自給者人給米日一升
二十四年革去獄囚口糧 永樂元年按月劄委主事
一員提調牢獄每日公同本部巡風官㸃視封監督令
司獄人等嚴謹廵守至明查照各司取囚票帖判送司
獄司㸃付皂𨽻押至該司問畢送監 正統十四年奏
[143-3b]
准每囚仍日給米一升及有贓罰破碎衣服應該變賣
者分給穿用 成化十二年令有司支給官銀買辦藥
餌送部療治囚人應用及令各處惠民藥局療治囚人
   拘役囚人
  諸司職掌
凡本部問擬刑名除真犯死罪的决外其餘笞杖徒流
雜犯死罪應合准工者議擬明白審録允當開付河南
部本部置立文簿編成字號注冩各囚姓名年籍鄉貫
[143-4a]
住址并為事縁由工役年限日期分豁滿日充軍踈放
終身工役凡遇修砌城垣街道修盖官員房屋及起築
功臣墳塋等項其該衙門移文到部照依工作處所合
用笞杖等囚撥付監工人員收領前去工役取訖領狀
在卷本部一様造冊二本編冩字號并領去囚人姓名
年籍鄉貫住址及為某事工役幾年幾日分豁滿日充
軍踈放終身工役監工某人領去某處工作一本進赴
内府一本咨發工部收照候各囚工滿監工人員查理
[143-4b]
役過工程具呈工部計算無欠合准工滿比查原冊相
同連人咨發本部又於原卷簿内查理相同然後具手
本差官齎赴内府底冊内前件項下注銷明白合疎放
者引赴御橋叩頭畢送應天府給引寧家合充軍者付
發陜西部照籍編發
  明令
凡徒役湖廣省所屬江北府州縣發興國鐡爐拘役江
南府州縣發黄梅鐡爐拘役江西省所屬江東府州縣
[143-5a]
發新喻鐡爐拘役江西府州縣發進賢鐡爐拘役浙江
省所屬犯徒者發兩淮鹽運司所屬鹽塲拘役江淮省
所屬犯徒者發兩浙鹽運司所屬鹽塲拘役直𨽻府州
江北府州縣發兩浙鹽運司所屬鹽塲拘役江南府州
縣發兩淮鹽運司所屬鹽塲拘役
  事例
洪武八年令雜犯死罪者免死工役終身徒流罪照年
限工役官吏受贓及雜犯私罪當罷職役者發鳳陽屯
[143-5b]
種民犯流罪者鳳陽工役一年然後屯種 十五年令
笞杖罪囚悉送滁州種苜蓿每一十十日 十六年令
徒流笞杖罪囚代農民力役贖罪役十日准笞二十杖
一十徒流各計年准之 三十五年徒罪囚人撥充國
子監膳夫照年限拘役 又令罪囚工役笞罪毎等五
日杖罪每等十日徒罪准所徒年月加以應杖之數流
罪三等俱四年一百日雜犯死罪工役終身 永樂二
年奏准徒流發充恩軍者於長安左右門造守衛官軍
[143-6a]
飯食於漢趙二府牧馬不充軍者充國子監膳夫將軍
軍伴土工或於北京為民種田遵化炒鐡或自買船逓
運或擺站運鹽笞杖罪止鑄錢准工 十一年令囚徒
運糧無力者發天夀山種樹死罪終身徒流各照年限
杖罪每等五百株笞罪毎等一百株 宣德二年令匠
役雜犯死罪鎖鐐終身工役徒流笞杖罪論年限工役
 正統五年令囚犯無力贖罪者沿海邉衛旗軍舍餘
照舊例的决還役隨住陜西民雜犯死罪文職官吏知
[143-6b]
印承差贓罪滿貫照例發莊浪等衛安遠等逓運所充
軍擺站其餘各處軍職旗軍舍餘笞杖的决雜犯死罪
五年流罪四年徒罪照徒年限福建浙江山東發本處
沿海貴州四川廣西雲南陜西湖廣發本處沿邊廣東
發廣西沿邊江西南直𨽻發浙江金山衛沿海北直𨽻
河南發宣府俱送總兵官處定撥衛所立功備禦哨瞭
滿日發回衛所還職着役民人隂陽人等俱發附近衝
要去處擺站 十三年令四川各井竈丁犯罪加役雜
[143-7a]
犯死罪者罰役五年流以下逓减年月俱於本井上工
日加煎鹽三斤 天順四年令雲南罪囚雜犯死罪并
徒流罪無力者解發各塲煎銀死罪五年流罪四年徒
罪各照年限 成化十六年令問發運灰運炭等項罪
囚有貧難無力監追半年之上運納不及者許赴所司
告送原問衙門但係軍民舍餘及例該革去職役之人
俱照例改撥做工擺站其例該復還職役之人有貧難
情願做工者亦與改撥 𢎞治二年令内外徒罪囚犯
[143-7b]
不分軍民舍餘無力者俱决訖所犯杖數照徒年限發
遣做工炒鐡等項科擬 十三年奏定凡天文生有犯
竊盗掏摸搶奪等項亦刺字充警并雜犯死罪俱做工
不在收贖之例 凡内府匠作犯該監守常人盗竊盗
掏摸搶奪者俱問罪做工炒鐡等項其餘有犯徒流罪
者拘役住支月糧 凡太常寺厨役但係訐告詞訟及
因人連累問該笞杖罪名者納鈔畢仍送本寺着役徒
罪以上及姦盗詐偽并有誤供祀等項不分輕重俱的
[143-8a]
决做工改撥光禄寺應役 凡樂户雜犯死罪無力做
工流罪决杖一百拘役四年徒杖笞罪俱不的决止擬
拘役滿日着役若犯竊盗掏摸搶奪等項亦刺字充警
 凡王府旗軍舍餘人等犯該笞杖者納鈔及杖罪以
上無力者在京俱做工在外俱發充儀從
   囚人罪名一
  諸司職掌
   真犯死罪
[143-8b]
  律令
十惡         變亂成法
䑃朧奏啓       棄毁制書印信
漏泄軍情大事     强占良家妻女
背夫在逃改嫁
收父祖妾及伯叔母嫂弟婦
失誤軍機       殺傷來降人及逼勒逃竄
拒捕         激變良民失陷城池
[143-9a]
造妖書妖言      盤詰姦細
强盗         盗制書印信
誣執翁姦       刼囚
白晝搶奪傷人     發塜見屍
畧人畧賣人因而傷人  奴婢毆罵家長
謀故鬪毆等項殺人   威逼期親尊長致死
妻妾毆夫篤疾     姦家長妻女
强姦         竊盗三犯
[143-9b]
詐偽         誣告故入人死罪已决
告謀逆不受理以致攻陷城池
罪囚反禁在逃     故禁故勘平人致死
放火故燒人房屋盗財物者
邀取實封公文     從軍征討私逃再犯
秋粮違限一年之上不足 三犯逃軍
師巫假降邪神及妄稱彌勒佛㑹
軍人私出外境擄掠傷人
[143-10a]
死囚之子孫為父母等自殺
  大誥
僧道不務祖風     説事過錢
冒解罪人       逸失
濫設吏卒
耆民赴京靣奏事務阻當者
擅立幹辦等項名色   閑民同惡
官吏下鄉       擅差職官
[143-10b]
魚課擾民       經該不解物
不對闗防勘合     闗隘騙民
居處僣上用      市民為吏卒
造作買辦不與價    慶節和買
空引偷軍       臣民倚法為姦
官吏長解賣囚     寰中士夫不為君用
鄉民除患       阻當耆民赴京
   雜犯死罪
[143-11a]
  律令
盗倉庫錢粮      官吏受贓過滿
稱訴寃枉借用印信封皮 私越冒度闗津出外境
私將人口軍器出境及下海
投匿名文書告人罪   毆制使及本管長官折傷
逓送逃軍妻小出京城  凌虐罪囚致死者
  大誥
官民犯罪買重作輕或盡行買免
[143-11b]
攬納户        安保
斷指誹謗
  事例
洪武三十年定
  决不待時
十惡         强盗
刼囚         激變良民失陷城池
罪囚反獄在逃
[143-12a]
告謀逆不受理以致攻陷城池
偽造制書寳鈔印信厯日等
  秋後處决
詐偽         强姦
越皇城者       失誤軍機
䑃朧奏啓       朋姦欺罔
背夫在逃因而改嫁
收父祖妾及伯叔母嫂并弟婦
[143-12b]
棄毁卷宗       説事過錢
更名易諱       盤詰姦細
發塜見屍       向宫殿射箭
奴婢毆家長      妻妾毆夫篤疾者
誣執翁姦       竊盗三犯
拒捕傷人       造妖書妖言
盗制書印信      拒捕
姦黨         從軍征討私逃再犯
[143-13a]
守禦軍逃三犯     大臣專擅選官
强占良家妻女
經斷人䑃朧充當近侍及宿衛
漏泄軍情大事     邀取實封公文
放火故燒人房屋盗取財物
殺傷來降人及逼勒逃竄 持杖入宮殿門
畧人畧賣人因而傷人者 軍人私出外境擄掠傷人
阻當耆民赴京     誣告一二十人
[143-13b]
從車駕而逃百户以上  謀故鬪毆等項殺人
棄毁制書印信     威逼期親尊長致死
交結近侍官員     故禁故勘平人致死
宫殿造作罷不出    在京偷盗詐騙犯姦
擅入御膳御在所    死罪工役充軍在逃
白晝搶奪傷人者    擅開閉皇城門者
故入人死罪已决    誣告人死罪已决者
  工役終身
[143-14a]
逸夫         變亂成法
朝見留難       私鑄銅錢
交結安置       居處僣用
空引偷軍       閑民同惡
官吏下鄉       受財故縱
鄉民除惡       擅差職官
冒解罪人       慶節和買
闗隘騙民       濫設吏卒
[143-14b]
興販畨貨       長解賣囚
不立文案       盗内府財物
市民為吏卒      經該不解物
盗倉庫錢粮      僧道不務祖風
臣民倚法為姦     師巫假降邪神
官吏受贓過滿
軍官犯死罪不請㫖論功上擬
妄立幹辦等名     造作買辦不與價
[143-15a]
内府交納餘剰金帛擅將出外
私將人口軍器出外境及下海
秋粮違限一年之上   稱訴寃枉借用印信封皮
容留恩軍撥置寫發   私越冒度闗津出外境者
投匿名文書告人罪者  毆制使本管長官拆傷者
逓送逃軍妻女出京城  衝突儀仗并訴事不實
姦家長妻女
死囚之子孫為祖父母等自殺
[143-15b]
永樂元年定
  遷發種田
棄毁官文書      漏泄事情
脫漏户口       人户以籍為定
收留迷失子女     隠蔽差役
主保小里長      逃避差役
欺隠田粮       檢踏災傷錢粮
盗賣田宅       盗種官民田
[143-16a]
棄毁器物稼穡等    男女婚姻
僧道娶妻       典雇妻女
出妻         逐壻嫁女
居䘮嫁娶       强占良家妻女
良賤為婚姻      嫁娶違律主婚媒人
鈔法         攬納税粮官物
隠匿入官家財     鹽法
舶舟匿貨       違禁取利
[143-16b]
費用受寄財物     把持行市
服舍違式       私賣戰馬
私藏應禁軍器     私越冒度闗津
詐冒給路引      闗津留難
逓送逃軍妻女出京城  私出外境及違禁下海
宰殺馬牛       隠匿孳生官畜産
邀取實封       盗各衙門官文書
盗闗防印記      盗園陵樹木
[143-17a]
常人盗倉庫錢粮    竊盗
恐嚇取財       詐欺官司取財
發塜         盗賊窩主
採生折割人      造畜蠱殺人
同謀共毆人因而致死  殺子孫及奴婢圖頼人
威逼人致死      尊長為人殺私和
拒毆追攝人      威力制縛人
奴婢毆家長      罵制使及本管長官
[143-17b]
奴婢罵家長      越訴
誣告         干名犯義
教唆詞訟       受贓
有事以財請求     在官求索借貸人財物
家人求索       因公擅科歛
尅留盗贓       詐為制書
詐病死傷避事
詐傳三品四品衙門官言語
[143-18a]
教誘人犯法      犯姦
縱容妻妾犯姦     親屬相姦
賭博         囑託公事
放火燒毁人房屋    罪人拒捕
獄囚脱監及反獄在逃  知情蔵匿罪人
囚應禁而不禁     獄囚誣指平人
盗决河防       侵占官街
 
[143-18b]
 
 
 
 
 
 
 
 明㑹典卷一百四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