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2m0055 大清律例-清-三泰 (master)


[084-1a]
欽定四庫全書
大清律例卷三十四
 刑律
  雜犯
 拆毁申明亭
  凡折毁申明亭房屋及毁亭/中板榜者杖一百流三
   千里仍各令/修立
 條例
[084-1b]
  一凡欽奉教民
敕諭該督撫督率屬員繕寫刋刻敬謹懸掛於申明亭
   並將舊有一切條約悉行刋刻木榜曉諭
[084-2a]
 夫匠軍士病給醫藥
  凡軍士在鎮守之處丁夫雜匠在工役之所而有
   疾病當該鎮守/監督官司不為行移/所司請給醫藥救療
   者笞四十因而致死者杖八十若已行移所司
   而不差撥良醫及不給對症藥餌醫治者罪同
[084-3a]
 賭博
  凡賭博財物者皆杖八十所/在/之/財物入官
   其開張賭坊之人雖不與/賭列亦同罪坊亦/入官止據見發
   為坐職官加一等○若賭飲食者勿論
 條例
  一凡軍民人等擅入宗室府内教誘為非及賭博
   誆哄財物者俱問發近邊充軍
  一凡賭博不分兵民俱枷號兩個月杖一百偶然
[084-3b]
   㑹聚開場窩賭及存留之人抽頭無多者各枷
   號三個月杖一百官員有犯革職枷責不准折
   贖奴僕犯者家主係官交與該部係平人責十
   板該管各官不行嚴查緝拏别經發覺者交部
   議處總甲笞五十若旁人出首或賭博中人出
   首者自首人免罪仍將在場財物一半給首人
   充賞一半入官凡以馬弔混江賭財物者俱照
   此例治罪賭飲食者坐不應重律以上俱拏獲
[084-4a]
   牌骰見發有據者方坐不許妄扳拖累
  一凡旂人將自己銀錢開場誘引賭博經旬累月
   聚集無頼放頭抽頭者初犯發極邊烟瘴充軍
   再犯擬絞監候容留房主初犯發邊逺充軍再
   犯發極邉烟瘴充軍俱照名例折枷月日發落
   賭博之人枷號兩個月鞭一百如係官員革職
   枷號兩個月鞭一百不准折贖永不叙用其失
   察該管各官俱交部議處領催鞭五十族長鞭
[084-4b]
   二十五係官亦交部議處餘俱照前例科斷
  一凡民人將自己銀錢開場誘引賭博經旬累月
   聚集無頼放頭抽頭者初犯杖一百徒三年再
   犯杖一百流三千里存留賭博之人初犯杖八
   十徒二年再犯杖一百徒三年輸錢者據實出
   首免罪仍追所輸之錢給還若官員無論賭錢
   賭飲食等物有打馬弔鬭混江者俱革職滿杖
   枷號兩個月上司與屬員鬭牌擲骰者亦均革
[084-5a]
   職滿杖枷號三個月俱永不敘用如該管上司
   并督撫容隱屬員賭博及地方官弁疎縱賭博
   者俱交部嚴加議處稽查一兵役亦照例治罪
  一凡旗人造賣紙牌骰子為首者發極邉烟瘴充
   軍為從及販賣為首者發邊逺充軍為從販賣
   者發近邊充軍俱照名例折枷月日發落失察
   該管各官亦照失察賭博例治罪但必有製造
   牌骰器具及開舖販賣確據方許拏送不得借
[084-5b]
   借端訛詐
  一凡民人造賣紙牌骰子為首者發邉遠充軍為
   從及販賣為首者杖一百流二千里為從販賣
   者杖一百徒三年如藏匿造賭器具不行銷燬
   者照販賣為從例治罪地方保甲知造賣之人
   不首報者杖一百
  一八旗直省拏獲賭博務必窮究牌骰之所由來
   如不能究出或被他處查出將承審官交部議
[084-6a]
   處倘將無辜之人混行入罪照不能查出造賣
   牌骰例加一等治罪其究出造賣之地方官交
   部議敘或所屬地方有造賣之家未經發覺能
   緝拿懲治亦交部議叙
  一奸民私造賭具其左右𦂳隣有能據實出首照
   例給賞如有通同徇隱不即舉首者杖一百若
   得財准枉法從重論罪止杖一百徒三年所得
   之贓照追入官若於未獲之先本犯自首准其
[084-6b]
   免罪仍詳記檔案倘免罪之後又復造賣發邊
   逺充軍如同居之父兄伯叔等據實出首本犯
   亦准免罪
  一拿獲賭博人犯到案務向各犯嚴追賭具來歴
   如不將造賣之人據實供出即將出有賭具之
   人照販賣為從例杖一百徒三年若已將造賣
   之人供出該地方官規避失察朦朧結案或該
   犯狡詞支飾承審官不根究實情後經查出交
[084-7a]
   部分别議處
  一凡描畫紙牌照印板造賣之犯減一等治罪造
   賣牌骰未成照造賣已成者減一等治罪
  一凡開鷯鶉圈鬭雞坑蟋蟀盆並賭鬭者照開場
   賭博枷責例治罪其該管官亦照開場賭博之
   該管官員例議處
  一在京轎夫有借名依附潛匿别處開場誘賭經
   旬累月者將為首開場及放賭抽頭之犯均發
[084-7b]
   邊遠充軍同賭之人俱枷號三個月杖一百遞
   囘原籍拘束其現用轎夫之王大臣有轎夫在
   家賭博不加約束及任其居住遥遠開場放賭
   將坐轎之本主照例議處
  一經旬累月開場窩賭之左右兩隣如有通同徇
   隱不卽舉首者照不應重律杖八十得財者計
   贓准竊盜從重論
  一凡壓寳誘賭者將掌盒及同賭之人悉照開場
[084-8a]
   賭博例治罪
  一旗人造賣賭具為從及販賣為首為從者仍照
   例辦理外其造賣賭具為首之旗人係初犯亦
   照定例發落若係再犯除照例發落外再加枷
   號一個月俱交該管官嚴加管束三犯者即擬
   以實遣不准折枷係在京八旗各省駐防旗人
   俱照例發遣黑龍江等處當差係
 盛京等處旗人俱照例發遣西安等處駐防當差該
[084-8b]
   管各官如有隱匿不報者交部嚴加議處
  一無賴匪徒串黨駕船設局攬載客商勾誘賭博折没
   貨物掯留行李者初犯到案審係僅止一二次
   者照開場誘賭例杖一百徒三年三次以上及
   再犯者發雲貴兩廣極邊烟瘴充軍並將首犯
   先於拿獲之沿河馬頭地方加枷號一個月其
   船户知情分贓者初犯仍照為從論再犯亦與
   犯人同罪船價入官
[084-9a]
 閹割火者
  凡官民之家不得乞養他人之子閹割火者惟王/家用
   之/違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其子給親罪其僭分/私割也
 條例
  一淨身人曾經發囘若不候
朝廷收取官司明文起送私自來京圖謀進用者問發
   近邊充軍
  一敢有私自淨身者本身并下手之人處斬全家
[084-9b]
   發邊遠充軍兩隣及歇家不舉首者問罪有司
   里老人等仍要時常訪察但有此等之徒即行
   捉拏送官如或容隱一體治罪
  一民有四五子以上願以一子報官閹割者聽有
   司造册送部候收補之日選用
  一凡誆騙閹割强勒閹割者仍照私割例治罪外
   其父母及本身情願報官閹割者免其治罪
  一内務府並諸王貝勒等門上放出為民之太監
[084-10a]
   除効力年久本管本主保留外不許仍留京師
   居住違者將容留之人從重治罪將内務府總
   管歩軍統領巡城御史一併交部議處如保留
   為民之太監有生事犯法者將保留之人交部
   議處
[084-11a]
 囑託公事
  凡官吏諸色人等或為人/或為已曲法囑託公事者笞五
   十但囑即坐不分從/不從當該官吏聽從而曲/法者與
   同罪不從者不坐若曲/法事已施行者/杖一百其/出
   入/所枉之/罪重於杖/一百者官吏以故出入人罪論
   若為他人及親屬囑託以致所枉之罪/重於笞五十者減官
   吏罪三等自囑託已事者加所應/坐本罪一等○
   監臨勢要曲/法為人囑託者杖一百所枉重於杖/一百
[084-11b]
   者與官吏同故出/入人罪至死者減一等○若曲/法
   贓者並計贓通算/全科以枉法論通上官吏人等囑/託者及當該官吏
   並監臨勢要言之若不曲法而受贓者祇以/不枉法贓論不曲法又不受贓則俱不坐
   若官吏不避監臨勢要將囑託公事實跡赴上司
   首告者陞一等吏候受官之/日亦陞一等
 條例
  一民人附合結黨妄預官府之事者杖一百如有
   降調黜革之員賄囑百姓保留者審實將與受
[084-12a]
   官民俱照枉法贓治罪
[084-13a]
 私和公事發覺/在官
  凡私和公事各隨所犯/事情輕重減犯人罪一等罪止笞五
   十若私和人命姦情各依本/律不在此止笞五十例
[084-14a]
 失火
  凡失火燒自己房屋者笞四十延燒官民房屋者
   笞五十因而致傷人命者不分親/屬凡人杖一百但傷/人者
   不坐致/傷罪其止/所/由失火之人若延燒宗廟及宮
   闕者絞監/候○社減一等皆以在外/延燒言○若於山陵
   兆域内失火者雖不/延燒杖八十徒二年仍/延燒山/陵
   兆域/内林木者杖一百流二千里若於官府公廨
   及倉庫内失火者亦杖八十徒二年主守倉/庫
[084-14b]
   人因而侵欺財物者計贓以監守自盜論不分/首從
   其在外失火而延燒者各減三等若主守人因/而侵欺財物
   不在減等之限若常人因火而盜取以常人盜/論如倉庫内失火者杖八十徒二年比倉庫被
   竊盗庫子儘其財/産均追賠償之例○若於庫藏及倉厫内燃火
   者雖不/失火杖八十○其守衞宮殿及倉庫若掌囚
   者但見内/外火起皆不得離所守違者杖一百若/㸃
   放火花爆/仗問違制
 條例
[084-15a]
  一凡出征行獵處失火者杖一百
[084-16a]
 放火故燒人房屋
  凡放火故燒自巳房屋者杖一百若延燒官民房
   屋及積聚之物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盜取財
   物者斬監/候殺傷人者以故殺傷論○若放火故
   燒官民房屋及公廨倉庫係官積聚之物者不/分
   首/從皆斬監侯須於放火處捕獲有/顯跡證驗明白者乃坐其故燒人空
   閒房屋及田場積聚之物者各減一等○並計
   所燒之物減價儘犯人財産折剉賠償還官給
[084-16b]
   主除燒殘見在外其已燒物令犯人家産折為/銀數係一主者全償係衆主者計所故燒幾
   處將家産剉為幾分而賠償之即官民亦品搭/均償若家産罄盡者免追赤貧者止科其罪○
   若奴婢雇工人/犯者以凡人論
 條例
  一凡各邊倉場若有故燒係官錢糧草束者拏問
   明白將正犯梟首示衆燒燬之物先儘犯人家
   産折剉賠償不敷之數著落經收看守之人照
   數均賠
[084-17a]
  一兇惡棍徒糾衆商謀計圖得財放火故燒官民
   房屋及公廨倉庫係官積聚之物並街市鎮店
   人居稠密之地已經延燒搶奪財物者均照强
   盜律不分首從擬斬立決殺傷人者梟示有因
   焚壓致死者將為首之人梟示仍照强盜例將
   法所難宥情有可原者於疏内聲明其本非同
   夥借名救火乘機搶掠財物者照搶奪律分别
   治罪若故燒孤村曠野並不毗連民居之空閒
[084-17b]
   房屋及田場積聚之物均照律科斷為首者仍
   枷號兩個月其惡徒謀財放火有已經延燒尚
   未搶掠財物又未傷人者將為首之人擬斬監
   候為從商謀下手燃火者枷號兩個月發近邊
   充軍誘脅同行者杖一百徒三年如謀財放火
   隨即救熄尚未延燒將為首之犯擬絞監候為
   從商謀下手燃火者杖一百流三千里誘脅同
   行者枷號兩個月責四十板若非圖劫財止因
[084-18a]
   挾仇放火延燒因而殺人及有焚壓致死者即
   將為首之犯擬斬立決為從商謀下手燃火者
   擬絞監候其未傷人及傷而不死者將為首之
   犯擬斬監候為從者發近邊充軍誘脅同行者
   並杖一百徒三年如挾仇放火當被救熄尚未
   延燒為首之犯枷號兩個月發近邊充軍為從
   者枷號三個月杖一百若地方文武官弁遇有
   此等惡徒放火不即赴援撲滅協力擒拏照例
[084-18b]
   議處地方保甲人等一併治罪
[084-19a]
 搬做雜劇
  凡樂人搬做雜劇戲文不許粧扮歴代帝王后妃
   及先聖先賢忠臣烈士神像違者杖一百官民
   之家容令粧扮者與同罪其神仙道扮及義夫
   莭婦孝子順孫勸人為善者不在禁限
 條例
  一城市鄉村如有當街搭臺懸燈唱演夜戲者將
   為首之人照違
[084-19b]
制律杖一百枷號一個月不行查拏之地方保甲照不
   應重律杖八十不實力奉行之文武各官交部
   議處若鄉保人等有借端勒索者照索詐例治
   罪
[084-20a]
 違令
  凡違令者笞五十謂令有禁制而律無罪名者如/故違詔旨坐違制故違奏准事
   例坐/違令
[084-21a]
 不應為
  凡不應得為而為之者笞四十事理重者杖八十
   律無罪名所犯事有/輕重各量情而坐之
 
 
 
 
 
[084-21b]
 
 
 
 
 
 
 
大清律例卷三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