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6-1a]
欽定四庫全書
大清律例卷五
名例律下
老小廢疾收贖
凡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廢疾瞎一目折/一肢之類犯流
罪以下收贖其犯死罪及犯謀反叛逆縁坐應/流若造畜蠱毒採生折割人殺一
家三人家口㑹赦猶流者不用此律其餘侵損/於人一應罪名並聴收贖犯該充軍者亦照流
罪收/贖八十以上十嵗以下及篤疾瞎兩目折/兩肢之類犯
[026-1b]
殺人謀故/闕毆應死一應/斬絞者議擬奏聞犯反逆者/不用此律取
自上裁盗及傷人罪不/至死者亦收贖謂既侵損於/人故不許全
免亦令/其收贖餘皆勿論謂除殺人應死者上請盗及/傷人者收贖之外其餘有犯
皆不/坐罪九十以上七嵗以下雖有死罪不加形九/十
以上犯反逆/者不用此律其有人教令坐其教令者若有贓
應償受贓者償之謂九十以上七嵗以下之人/皆少智力若有教令之者罪
坐教令之人或盜財物旁人受而將用受用/者償之若老小自用還著老小之人追徵
條例
[026-2a]
一凡老幼及廢疾犯罪律該收贖者若例該枷號
一體放免應得杖罪仍令收贖
一内外現審人犯不應具題者若有老小廢疾俱
照律完結其直𨽻各省審擬具題案内人犯果
有老小廢疾者該督撫察眀取具地方官印結
具題照律收贖如實非老小廢疾徇情題免事
發者將出結轉詳官並督撫交部議處其到部
人犯有告稱年老及在中途成癈疾者察眀實
[026-2b]
係老疾亦得收贖
一教令七嵗小兒毆打父母者坐教令者以毆凡
人之罪教令九十老人故殺子孫者亦坐教令
者以殺凡人之罪
一每年秋審人犯其犯罪時年十五以下及現在
年逾七十經九卿擬以可矜䝉
恩宥免減流者俱准其收贖
朝審亦照此例行
[026-3a]
一凡瞎一目之人有犯軍流徒杖等罪俱不得以
癈疾論贖若毆人瞎一目者仍照律科罪
[026-4a]
犯罪時未老疾
凡犯罪時雖未老疾而事發時老疾者依老疾論
謂如六十九以下犯罪年七十事發或無疾時/犯罪有廢疾後事發得依老疾收贖或七十九
以下犯死罪八十事發或廢疾時犯罪篤疾時/事發得入上請八十九犯死罪九十事發得入
勿論/之類若在徒年限内老疾亦如之謂如六十九/以下徒役三
年役限未滿年入七十或入徒時無病徒役年/限内成廢疾並聴准老疾收贖以徒一年三百
六十日為率驗該杖徒若干應/贖銀若干俱照例折役收贖犯罪時幼小事
發時長大依幼小論謂如七嵗犯死罪八嵗事/發勿論十嵗殺人十一嵗
[026-4b]
事發仍得上請十五嵗時作/賊十六嵗事發仍以贖論
[026-5a]
給没贓物
凡彼此俱罪之贓謂犯受財枉法不枉/法計贓與受同罪者及犯禁之
物謂如應禁兵器/及禁書之類則入官若取與不和用强生
事逼取求索之贓並還主謂恐嚇詐欺强買賣/有餘利科歛及求索
之/類○其犯罪應合籍没財産赦書到後罪人雖
在赦/前決訖而家/産未曽抄劄入官者並從赦免其
已抄劄入官守掌及犯謀反叛逆者財產與縁/坐家口不
分己未/入官並不放免若除謀反/謀叛外罪未處決籍没/之物
[026-5b]
雖已/送官但/未經分配與人/守掌者猶為未入其縁
坐應/流人及本/犯家口雖已入官若/罪人遇/赦得免罪/
者亦從免放○若以贓入罪正贓見在者還官主
謂官物還官私物還主又若本贓是驢轉易得/馬及馬生駒羊生羔畜産蕃息皆為見在其贓
已費用者若犯人身死勿徴别犯身死者亦同/若不因贓罪而犯
别罪亦有應追財物/如埋葬銀兩之類餘皆徴之若計雇工賃錢
私役弓兵私借/官車船之類為贓者死/亦勿徴○其估贓者
皆據犯處地/方當時犯/時中等物價估計定罪若計
[026-6a]
雇工錢者一人一日為銀八分五釐五毫其牛
馬駝驘驢車船碾磨店舍之類照依犯時雇工
賃值計算定/罪追還賃錢雖多各不得過其本價謂船/價值
銀錢一十兩却不得追/賃值一十一兩之類○其贓罰金銀並照犯
人原供成色從實追徴入官給主若己費用不
存者追徴足色謂人原盜或取受正贓金/銀使用不存者並追足色
條例
一在京在外問過囚犯但有還官贓物值銀一十
[026-6b]
兩以上及入官贓二十兩以上給主贓三十兩
以上監追一年之上勘實力不能完者開具本
犯情罪輕重監追年月久近贓數多寡每於嵗
底彚題請
㫖定奪若不及前數及埋塟銀監追一年之上勘實力
不能完者俱免追各照原擬發落
一凡州縣自理贖鍰嵗底造册申報按察司布按
自理贖鍰嵗底册報督撫督撫嵗底彚造清册
[026-7a]
題報刑部察核其承問各官應開眀罰贖人姓
名及所罰數目曉示各該地方如有以多報少
及隠漏者督撫叅奏以貪贓治罪
一凡八旂應入官之人令入各旂辛者庫其内務
府佐領人送入官者亦照此例入辛者庫辛者
庫人犯入官之罪者照流罪折枷責結案
一凡官役犯贓案内有虧短價值等項追給原主
其詐騙逼勒者被害人自行首告亦追給原主
[026-7b]
督撫科道叅發者槩追入官
一歸旂人員内有應追贓者限五箇月内該督撫
察眀家産人口造册並人解部轉交該旂追贓
其任所有無私置房産再限地方官六箇月察
眀結報後有隠匿發覺者交部議處
一斷付死者之財産遇
赦不得免追
一虧空貪贓官吏一應追賠銀兩該督撫委清查
[026-8a]
官產之員㑹同地方官令本犯家屬將田户什
物呈眀時價當堂公同確估詳登册記申報上
司仍令本犯家屬眼同售賣完項如有侵漁需
索等弊許該犯家屬并買主首告將侵漁需索
之官吏照侵盜錢糧及受枉法贓律治罪
一地方官吏有將入官田房私租於人者除照數
追賠外仍照侵盜錢糧例治罪其未經定例以
前官吏有私租之處免其治罪按年照數賠補
[026-8b]
其一應變賣什物俱勒限一年眼同本犯家屬
照數變賣如逾限未變器皿衣服仍於本地方
勒變一應金銀珠玉等物兌眀分兩數目造具
清册眼同本犯家屬封固出具並無更換印甘
各結解交藩庫遇有便員附搭解部轉交崇文
門變價若有竊换等弊許家人及旁人首告加
倍追賠仍照侵盜錢糧例治罪
一田房産業一經入官即令本犯家屬將契劵呈
[026-9a]
堂出業該管官眼同原主秉公估定開眀價值
出示速售有願買者即給與印照不許原主勒
索找價仍令買主出具並無假冒影射甘結存
卷如該管官縱容原主據占影射將據占之家
屬影射之父兄俱照隠瞞入官財物律坐贓治
罪該管官並該上司俱照例分别議處如並無
影射等弊首告之人揑詞䧟害按律反坐至所
典房地及質當物件勒限令原主取贖歸還原
[026-9b]
本如逾限不贖即開眀原本價值出示招賣
一八旗催追侵貪銀兩如逾限不完將伊家產變
價交官若承變限滿尚無售主照虧欠之數將
家產估價入官扺項其家產不能扺完者該叅
佐領等據實呈報管旗都統等具奏將本犯交
部照原擬發落現在家產盡行入官
一凡盜犯到案審實者即將盜犯家産封記候題
結之日將盜犯家產變賠如該犯之父兄弟伯
[026-10a]
叔知情分贓者審眀治罪亦著落伊等名下追
賠倘有並無家產以及外來之人無從封記開
報者將案内各盜之家產除應賠本身贓物外
或有餘剰概行變價代賠其有窩家之案仍照
例將窩家之財產一併賠補取具事主領狀報
部倘有將無干之親族及並未分贓之親屬株
連賠累者該督撫查出即行題叅交部議處
一刑部現審案内凡行追贓罰贓變贓贖銀兩承
[026-10b]
追各官俱各定限一年追完如逾限不行追交
該部即行查叅將承追各官照例議處
一州縣有盜劫庫項除失事之員照數補還者無
庸另議外或本人身故産絶力難完繳者即照
州縣虧空之例令該管各上司分賠
一凡追贓人犯除侵貪官吏仍照例限監追外其
搶奪竊盜之贓著地方官於定案之日嚴行比
追如果力不能完即將本犯治罪隨時取結詳
[026-11a]
報分别題咨豁免
一凡命案内減等發落人犯應追埋塟銀兩勒限
三箇月追完有物産可抵者亦著於限内變交
如審係十分貧難者量追一半給付屍親収領
若限滿勘實力不能完將該犯即行發配一面
取具地隣親族甘結該地方官加結詳請督撫
核實咨請豁免如有隠匿發覺者地隣人等均
照不應重律治罪地方官照例議處
[026-11b]
一叅革漢軍官員有應完欵項俱照定限著追如
為數多者酌量展限完納如逾限不完即將該
員解旗治罪
[026-12a]
犯罪自首
凡犯罪未發而自首者免其罪若有贓者/其罪雖免猶徴正
贓謂如枉法不枉法贓徴入官用强生事逼取/詐欺科歛求索之類及强竊盜贓徴給主
其輕罪雖發因首重罪者免其重罪謂如竊盜/事發自首
又㑹私鑄銅錢得免鑄/錢之罪止科竊盜罪若因問被告之事而别
言餘罪者亦如上/科之止科見問罪名免其餘罪/謂因犯私鹽事發被問不
加拷訊又自别言曽竊盜牛又曽詐欺人/財物止科私鹽之罪餘罪俱得免之類○其
犯人雖/不自首遣人代首若於法得相容隠者之親/屬為
[026-12b]
之/首及彼此詰/發互相告言各聴如罪人身自首法
皆得免罪其遣人代首者謂如甲犯罪遣乙代/首不限親踈亦同自首免罪若於法得相容𨼆
者為首謂同居及大功以上親若奴婢雇工人/為家長首及相告言者皆與罪人自首同得免
罪卑幼告言尊長尊長依自首律/免罪卑幼依干犯名義律科斷若自首不實
及不盡者重情首作輕情/多贓首作少贓以不實不盡之罪罪
之自首贓數不盡者止/計不盡之數科之至死者聴減一等其知
人欲告及逃如逃避山/澤之類叛是叛去本/國之類而自首者
減罪二等坐之其逃叛者雖不自首能還歸本所者
[026-13a]
減罪二等○其損傷於人因犯殺傷於人而自/首者得免所因之罪
仍從本殺傷法本過/失者聴從本法損傷於物不可賠償謂如棄毁/印信官文
書應禁兵器及禁書之類私家既不合有是不/可償之物不准首若本物見在首者聴同首法
免/罪事發在逃已被囚禁越獄在逃者雖不得首/所犯之罪但既出首得減逃走之
罪二等正罪不減若逃在未經到官/之先者本無加罪仍得減本罪二等若私越度
關及姦者並不在自首之律○若强竊盜詐欺
取人財物而於事主處首服及受人枉法不枉
法贓悔過回付還主者與經官司自首同皆得
[026-13b]
免罪若知人欲告而於財主處首還者亦得減
罪二等其强竊盜若能捕獲同伴解官者亦得
免罪又依常人一體給賞强竊盜自首免罪/後再犯者不准首
條例
一小功緦麻親首告得減罪三等無服之親減一
等其謀反叛逆未行如親屬首告或捕送到官
者正犯俱同自首律免罪若已行者正犯不免
其餘縁坐人亦同自首律免罪
[026-14a]
一在監重囚有因變逸出旋即投歸者除不准自首
之犯仍照原擬治罪外餘俱免死杖一百發落其
自行越獄及看守通同賄縱者雖投歸不在此例
一被擄從賊不忘故土乘間來歸者俱著免罪
一凡遇强盜係律得容隱之親屬首告到官同自
首法照例擬斷其親屬本身被劫因而告訴到
官者依親屬相盜律科罪不在此例
一竊盜自首不實不盡及知人欲告而於財主處
[026-14b]
首還律該減等擬罪者俱免刺
一凡强盜除殺死人命姦人妻女燒人房屋罪犯
深重不准自首外其夥盜雖曽傷人隨即平復
者亦姑准自首照兇徒執持兇噐傷人例問邊
逺充軍其放火燒人空房及田塲積聚之物者
依律問流若計所燒之物重於本罪者發近邊
充軍若事主傷重雖幸未死不准自首
一凡强盜行劫數家而止首一家者除所劫數家内
[026-15a]
若係盜首及殺死人命姦人妻女燒人房屋等項
例不准自首者乃分别定擬外如俱係例准自首
之罪將本犯免死應發黒龍江給新滿洲披甲之
人為奴者照徒流遷徙地方條下發遣之例問發
一跟隨為盜並未傷人之犯自行出首將伊應得之
罪悉行寛免
一不論强竊盜犯有捕役帶同投首者除本犯不准
寛減外仍將捕役嚴行審究倘有教令及賄求故
[026-15b]
揑情弊將捕役照受財故縱律治罪
一强盜同居之父兄伯叔與弟明知為非或分受贓物者
許其據實出首均准免罪本犯亦得照例減免發落
一夥盜除行劫一次者於事未發之先自行首出
仍照律免罪外如行劫二次以上者事未發而
自首照未傷人之盜首事未發自首例發近邊
充軍若聞拿投首亦照未傷人之盜首聞拿投
首例發黒龍江等處給披甲人為奴
[026-16a]
二罪俱發以重論
凡二罪以上俱發以重者論罪各等者從一科斷
若一罪先發已經論決餘罪後發其輕若等勿
論重者更論之通計前所論/決之罪以充後發/之數謂/如
二次犯竊盜一次先發計贓一十兩已杖七十/一次後發計贓四十兩該杖一百合貼杖三十
如有禄人節次受人枉法贓四十兩内二十兩先/發已杖六十徒一年二十兩後發合並取前贓
通計四十兩更科全罪徒三年/不枉法贓及坐贓不通計全科其應贓/入官物/
賠償盜/刺字官/罷職罪止者罪雖勿論或重/科或從一仍各
[026-16b]
盡本法謂一人犯數罪如枉法不枉法贓合入私/官毁傷器物合賠償竊盜合刺字職官
罪杖一百以上合罷職無禄人不枉法贓一百/二十兩以上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之類各盡
本法/擬斷
[026-17a]
犯罪共逃
凡犯罪共逃亡其輕罪囚能捕獲重罪囚而首告
及輕重罪相等但獲一半以上首告者皆免其
罪以上指自犯者言謂同犯罪事發或各犯罪/事發而共逃者若流罪囚能捕死罪囚徒罪
囚能捕流罪囚首告又如五人共犯罪在逃内/一人能捕二人而首告之類皆得免罪若損傷
人及姦者不/免仍依常法其因他/人犯/罪連累致罪而正/犯罪人
自死者連累/人聴減本罪二等以下指因人連累/而言謂因别人犯
罪連累以得罪者如藏匿引送資給罪人及保/勘供證不實或失覺察關防鈐束聴使之類其
[026-17b]
罪人非被刑殺而自/死者又聴減罪二等若罪人自首告得/免及遇赦
原免或䝉特恩減罪收贖者連累/人亦准罪人原
免減等贖罪法謂因罪人連累以得罪若罪人/在後自首告或遇恩赦全免或
䝉特恩減一等二等或罰贖之類被/累人本罪亦各依法全免減等收贖
[026-18a]
同僚犯公罪
凡同僚犯公罪者謂同僚官吏連署文案判/斷公事差錯而無私曲者並以
吏典為首首領官減吏典一等佐貳官減首領
官一等長官減佐貳官一等官内如有缺員亦/依四等遞減科罪
本衙門所設官吏無四等/者止准見設員數遞減若同僚官一人有私
自依故出入人罪私/罪論其餘不知情者止依失
出入人罪公/罪論謂如同僚連署文案官吏五人/若一人有私自依故出入人罪
論其餘四人雖連署文案不知有私者止/依失出入人罪論仍依四等遞減科罪○若
[026-18b]
下/司申上司事有差/誤上司不覺失錯准行者各遞減下
司官吏罪二等謂如縣申州州申府/府申布政司之類若上司行
下事有差/誤而所屬依錯施行者各遞減上司官吏
罪三等謂如布政司行府府/行州州行縣之類亦各以吏典為首
首領佐貳長/官依上減之
[026-19a]
公事失錯
凡官/吏公事失錯自覺舉者免罪其同僚官吏同署/文案
法/應連坐者一人自覺舉餘人皆免罪謂縁公/事致罪
而無私曲者事若未發露但同僚判署文案/官吏一人能檢舉改正者彼此俱無罪責
其斷罪失錯於/入已行論決者仍從失入/人罪論不用此
律謂死罪及笞杖已決訖流罪已至配所徒罪/已應役此等並為已行論決官司雖自檢舉
皆不免罪各依失入人罪律減三等及官吏等/級遞減科之故云不用此律其失出人罪雖已
決放若未發露能自檢舉貼/斷者皆得免其失錯之罪其官文書稽程官/
[026-19b]
應連坐者一人自覺舉餘人亦免罪承/行主典之/吏
不免謂文案小事五日程中事十日程大事二/十日程此外不了是名稽程官人自檢舉
者並得全免惟/當該吏典不免若主典自舉者並減二等謂當/該吏
典自檢舉者皆得/減罪二等官全免
[026-20a]
共犯罪分首從
凡共犯罪者以先/造意一/人為首依律/斷擬随從者減一
等○若一家人共犯止坐尊長若尊長年八十
以上及篤疾歸罪於共犯罪以次尊長如無以/次尊長
方坐卑幼謂如尊長與卑幼共犯罪不論造意/獨坐尊長卑幼無罪以尊長有專制之義也如
尊長年八十以上及篤疾於例不坐罪即以共犯/罪次長者當罪又如婦人尊長與男夫卑幼同
犯雖婦人為首/仍獨坐男夫侵損於人者以凡人首從論造/意
為首随從為從侵謂竊盗財物損謂鬬毆傷殺/之類如父子合家同犯並依凡人首從之法為
[026-20b]
其侵損於人是/以不獨坐尊長若共犯罪而首從本罪各别者
各依本律首從論仍以一人坐以首罪餘人坐/以從罪謂如甲引他人共毆
親兄甲依弟毆兄杖九十徒二年半他人依凡/人鬬毆論笞二十又如卑幼引外人盜己家財
物一十兩卑幼以私擅用財加二等笞/四十外人依凡盜從論杖六十之類○若本
條言皆者罪無首從不言皆者依首從法○其
同/犯擅入皇城宫殿等門及同/私越度關若同/
避役在逃及同/犯姦者律雖不/言皆亦無首從謂各/自身
犯是以亦無首從/皆以正犯科罪
[026-21a]
犯罪事發在逃
凡二人共犯罪而有一人在逃現獲者稱逃者為
首更無人證佐則但據其/所稱決其從罪後獲逃者
稱前獲/之人為首鞠問是實還將前/人依首論通計
前決/之罪以充後問/之數○若犯罪事發而在逃者
衆證眀白或係為首/或係為從即同獄成將來照提到官/止以原招決之
不須對問仍加逃罪二等逃在未/經到官之先者不坐
條例
[026-21b]
一凡該斬絞之犯事發到官負罪潛逃被獲者
如原犯情罪重大至秋審時無可寛緩者改為
立決若原犯情罪尚有可原懼罪潛逃仍照本
罪擬為監候其知情藏匿罪人者照律治罪知
情之鄰保甲長俱杖八十該地方官稽查不力
者交部議處如有屬員藏匿罪人該管上司不
行糾叅者亦交部議處
一各處將軍每年𣲖官二員驍騎校二員帶領領
[026-22a]
催兵丁專緝逃人除眀知故縱受賄賣放者交
部治罪外其不實力緝拿者另委能員追緝仍
將發遣人犯并八旗家人私自逃走者毎月造
册報部每於嵗底將已獲㡬名未獲㡬名或並
無脱逃或脱逃後盡數全獲應行議處議敘之
處逐一分晰彚行具奏刑部㑹同兵部核覆具
題恭候
欽定
[026-22b]
一免死減等發遣人犯如不服伊主管束脱逃後
復犯行兇為匪者照原犯死罪即行正法如非
不服伊主管束或因覔食或因思親等事潛逃
並無行兇為匪之處遞回發遣處枷號三箇月
鞭一百其平常發遣人犯如逃走後復行兇為
匪即照現在所犯定擬如犯該斬候者改為立
斬犯該絞候者改為立絞犯該軍流發遣者改
為絞監候犯該徒罪者遞回發遣處枷號三箇
[026-23a]
月罪止笞杖者遞回發遣處枷號兩箇月並無
行兇為匪者遞回發遣處枷號一箇月俱鞭一
百其例應立決者拿獲之日令該地方官審眀
該犯原犯情罪逃走年月並分給為奴之旗色
佐領及伊主姓名照例定擬詳報督撫具題該
部逐一查核確實㑹議題覆將該犯即在拿獲
地方正法仍行文發遣處出示曉諭
一内外文武職官負罪逃竄一經拿獲除罪應斬
[026-23b]
決絞決者毋庸另議外其犯該監候者俱改為
立決犯該軍流以下者無論本罪輕重一經脱
逃被獲俱改為擬絞監候秋審時將原犯情罪
聲明具奏
[026-24a]
親屬相為容隠
凡同居同謂同財共居親屬不限/籍之同異雖無服者亦是若大功以上親
謂另居大功以/上親屬係服重及外祖父母外孫妻之父母女
壻若孫之婦夫之兄弟及兄弟妻係恩/重有罪彼/此
得/相為容隠奴婢雇工人義/重為家長隠者皆勿論
家長不得為奴婢雇工/人隠者義當治其罪也○若漏泄其事及通報
消息致令罪人隠匿逃避者以其於法/得相容𨼆亦不坐
謂有得相容隠之親屬犯罪官司追捕因而漏/泄其事及暗地通報消息與罪人使令隠避逃
[026-24b]
走故亦/不坐○其小功以下相容隠及漏泄其事者
減凡人三等無服之親減一等謂另居小功/以下親屬
若犯謀叛以上者不用此律謂雖有服親屬犯/謀反謀大逆謀叛
但容隠不首者依律/科罪故云不用此律
[026-25a]
處決叛軍
凡邉境重/地城池若有軍人謀叛守禦官捕獲到官
顯跡證佐眀白鞠問招承申報督撫提鎮審問
無寃隨即依律處治具由奏聞如在軍前有謀/叛能
臨陣擒殺者事既顯眀/機係呼吸不在此委審公/審之限事後/亦須
奏/聞
[026-26a]
化外人有犯
凡化外來/降人犯罪者並依律擬斷𨽻理藩院者仍
照原定䝉古例
條例
一䝉古案件有送部審理者即移㑹理藩院衙門
將通曉䝉古言語司官𣲖出一員帶領通事赴
刑部公同審理除内地八旗䝉古應依律定擬
者㑹審官不必列銜外其𨽻在理藩院應照䝉
[026-26b]
古例科斷者㑹審官一體列銜如
朝審案内遇有䝉古人犯知㑹理藩院堂官到班
㑹審遇有照䝉古例治罪者亦一體列銜
一青海䝉古人有犯死罪應正法者照舊例在西
寧監禁其偷竊牲畜例應擬絞解京監候之犯
俟部覆後解赴甘肅按察使衙門監禁於秋審
時將該犯情罪入於該省招册咨送三法司查
核
[026-27a]
一䝉古與民人交涉之案凡遇鬭毆拒捕等事該
地方官與旗員㑹訊明確如䝉古在内地犯事
者照刑律辦理如民人在蒙古地方犯事者即
照䝉古律辦理
[026-28a]
本條别有罪名
凡本條自有罪名與名例罪不同者依本條科斷
○若本條雖有罪名其心/有所規避罪重者又/不
泥於/本條自從所規/避之重罪/論○其本應罪重而犯時
不知者依凡人論謂如叔姪别處生長素不相/識姪打叔傷官司推問始知
是叔止依凡人鬭法又如别處竊盜偷得大祀神/御之物如此之類並是犯時不知止依凡論同
常盜/之事本應輕者聴從本法謂如父不識子毆打/之後方始得知止依
打子之法不/可以凡毆論
[026-29a]
加減罪例
凡稱加者就本罪上加重謂如人犯笞匹十加一/等即坐笞五十或犯杖
一百加一等則加徒減杖即坐杖六十徒一年/或犯杖六十徒一年加一等即坐杖七十徒一
年半或犯杖一百徒三年加一等即坐杖一百/流二千里或犯杖一百流二千里加一等即坐
杖一百流二千/五百里之類稱減者就本罪上減輕謂如人/犯笞五
十減一等即坐笞四十或犯杖六十徒一年減/一等即坐杖一百或犯杖一百徒三年減一等
即坐杖九十徒/二年半之類惟二死三流各同為一減二死/謂絞
斬三流謂流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各同/為一減如犯死罪減一等即坐流三千里減二
[026-29b]
等即坐徒三年犯流三千/里者減一等亦坐徒三年加者數滿乃坐謂如/贓加
至四十兩縱至三十九兩九錢九分/雖少一分亦不得科四十兩罪之類又加罪止
於杖一百流三千里不得加至於死本條加入
死者依本條加入絞者/不加至斬
條例
一應擬枷號杖笞之盜犯時遇熱審俱不准減免
一凡例應枷責之犯奉
㫖改為發遣者俱免其枷責之罪
[026-30a]
一議處議罪俱照本條律例定擬其有情罪重大
應從重定擬者必折衷於法之至平至允援引比
照不得擅用加倍字様
一笞罪人犯如係鬭毆傷人雖遇熱審不准寛免
[026-31a]
稱乗輿車駕
凡律中/所稱乗輿車駕及御者如御物御膳所御在/所之類自天子言之
而/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並同稱制者自聖㫖/言之而
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太子令並同有犯毁失制/書盜及詐為
制書擅入宫殿門之/類皆當一體科罪
[026-32a]
稱期親祖父母
凡律/稱期親及稱祖父母者曽髙同稱孫者曽元
同嫡孫承祖與父母同縁坐者各從/祖孫本法其嫡母繼
母慈母養母皆服三年/喪有犯與親母律/同改嫁義絶/及毆殺子
孫不與/親母同稱子者男女同縁坐者/女不同
[026-33a]
稱與同罪
凡律/稱與同罪者謂被累人與正/犯同罪其情輕止坐其罪正/犯至
死者同罪/者減一等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正犯/應刺
同罪者免/刺故曰不在刺字絞斬之律若受財故縱與
同罪者其情/重全科至死/者絞其故縱謀反叛逆者皆
依本律斬○凡稱同罪者至死減一等/絞○稱罪同者至死不減等○稱准
枉法論准盜論之類事相類/而情輕但准其罪亦罪止
杖一百流三千里並免刺字○稱以枉法論及
[026-33b]
以盜論之類事相等而/情並重皆與正犯同刺字絞斬皆
依本律科斷然所得同者律耳若律外引例充/軍為民等項則又不得而同焉
條例
一凡受財故縱與囚同罪人犯該凌遲斬絞依律
罪止擬絞者俱要固監緩決候逃囚得獲審豁
仍依本律科其減等/受財枉法從重之罪
一姦徒得受正兇賄賂挺身到官頂認致脫本犯
罪名者不計贓數多寡俱照本犯徒流斬絞之
[026-34a]
罪一例全科其行賄之本犯除罪應立決者毋
庸另議外其原犯應入情實者擬為立決應入
緩決者秋審時擬入情實如原犯軍流等罪照
軍流脫逃改調例從重治罪徒杖以下按律各
加一等代為説合過錢者減一等不計贓科罪
如有子犯罪而父代認其子除罪應立決者毋
庸另議外如犯應斬候絞候者俱擬以立決軍
流徒杖各照例遞加
[026-35a]
稱監臨主守
凡律/稱監臨者内外諸司統攝所屬有文案相關
涉及别處駐劄衙門帶/管兵糧水利之類雖非所管百姓但有事
在手者即為監臨稱主守者内外各/衙門該管文案
吏典專主掌其事及守掌倉庫獄囚雜物之類
官吏庫子斗級攢攔禁子並為主守○其職雖
非統屬但臨時差遣管領提調者亦是監臨主
守
[026-36a]
稱日者以百刻今時憲書毎日/計九十六刻
凡律/稱一日者以百刻犯罪違律計/數滿乃坐計工者從朝
至暮不以百/刻為限稱一年者以三百六十日如秋糧/違限雖
三百五十九日/亦不得為一年稱人年者以籍為定謂稱人年/紀以附籍
年甲/為准稱衆者三人以上稱謀者二人以上謀狀/顯跡
眀白者雖一人/同二人之法
[026-37a]
稱道士女冠
凡律/稱道士女冠者僧尼同如道士女冠犯姦加/凡人罪二等僧尼亦
然/若於其受業師與伯叔父母同如俗人罵伯/叔父母杖六
十徒一年道冠僧尼罵師罪同受業師/謂於寺觀之内親承經教合為師主者其於弟
子與兄弟之子同如俗人毆殺兄弟之子杖一/百徒三年道冠僧尼毆殺弟
子同/罪
[026-38a]
斷罪依新頒律
凡律自頒降日為始若犯在已前者並依新律擬
斷如事犯在未經定例之先仍依律及已行之/例定擬其定例内有限以年月者俱以限定
年月為斷若例應/輕者照新例遵行
條例
一律例
頒布之後凡問刑衙門敢有恣任喜怒引擬失當或移
情就例故入人罪苛刻顯著者各依故失出入
[026-38b]
律坐罪
[026-39a]
斷罪無正條
凡律令該載不盡事理若斷罪無正條者援/引他/
律比附應加應減定擬罪名申該/土司議定奏聞若
輙斷決致罪有出入以故失論
條例
一引用律例如律内數事共一條全引恐有不合者
許其止引所犯本罪若一條止斷一事不得任
意删減以致罪有出入其律例無可引用援引
[026-39b]
别條比附者刑部㑹同三法司公同議定罪名
於䟽内聲眀律無正條今比照某律某例科斷
或比照某律某例加一等減一等科斷詳細奏
眀恭候
諭㫖遵行若律例本有正條承審官任意删減以致情
罪不符及故意出入人罪不行引用正條比照
别條以致可輕可重者該堂官查出即將承審
之司員指名題叅書吏嚴拿究審各按本律治
[026-40a]
罪其應㑹三法司定擬者若刑部引例不確許
院寺自行查眀律例改正倘院寺駁改猶未允
協三法司堂官㑹同妥議如院寺扶同䑃混或
草率踈忽别經發覺將院寺官員一併交部議
處
[026-41a]
徒流遷徙地方
凡徒役各照應徒年限並以到配所之日為始限
滿釋放流犯照依本省地方計所犯應流道里
定發各處荒蕪及瀕海州縣安置應遷徙者遷
離鄉土一千里外
徒五等
發本省驛遞
流三等
[026-41b]
直𨽻布政司府分流陜西
江南布政司府分流陜西
安徽布政司府分流山東
山東布政司府分流浙江
山西布政司府分流陜西
河南布政司府分流浙江
陜西布政司府分流山東
甘肅布政司府分流四川
[026-42a]
浙江布政司府分流山東
江西布政司府分流廣西
湖北布政司府分流山東
湖南布政司府分流四川
福建布政司府分流廣東
廣東布政司府分流福建
廣西布政司府分流廣東
四川布政司府分流廣西
[026-42b]
貴州布政司府分流四川
雲南布政司府分流四川
條例
一凡軍流及外遣人犯十月至正月終及六月俱
停其發遣餘月照常發遣
一凡各省民人在京犯該應流並免死減等流犯
如無妻室及無應追埋𦵏銀兩者順天府定地
發配如有妻室及應追銀兩順天府轉發原籍
[026-43a]
地方令其追銀僉妻各照本省所定應流地方
發配追完銀兩解部分别給主不在本籍犯流
者亦照此例科斷
一雲南徒罪人犯發本省多羅松林等十二驛擺
站罪重者迤東各府人犯發諾鄧等井煎鹽迤
西各府人犯發固舊等厰熬鉛
一軍流徒犯俱至配所照應杖之數折責惟縁坐
流罪不加杖
[026-43b]
一各旂將家奴吃酒行兇送部發遣者令該旗都
統確查用印文送部發遣如將應行發遣之奴
該旂故為留難不行送部者許伊主赴部遞呈
該部審眀應行發遣者發遣將留難官員交部
查議至於行止不端之人欲行占奪家人妻女
揑以吃酒行兇送部者不准發遣交與該佐領將
伊妻室子女轉賣身價給主倘被賣之後揑告
原主希圖報復者仍照誣告家長律治罪其各
[026-44a]
省將軍處有送家奴吃酒行兇發遣者該將軍
審眀照此遵行
一凡土司有犯徒罪以下者仍照例遵行外其改
土為流之土司本犯係斬絞者仍於各本省分
别正法監候其家口應遷於逺省者係雲南遷
徃江寧係貴州遷徃山東係廣西遷徃山西係
湖南遷徃陜西係四川遷徃浙江在於各該省城
安插如犯軍流罪者其土司併家口應遷於近
[026-44b]
省安插係雲南四川遷徃江西係貴州廣西遷
徃安慶係湖南遷徃河南在於省城及駐劄提
督地方分發安插該地方文武各官不時稽查
毋許生事擾民出境如踈縱土司本犯及踈脱
家口者交部分别議處其犯應遷之土司及伊
家口該督撫確查人數多寡每親丁十口帶奴
婢四口造具清册一併移送安插之省仍具册
并取該地方官並無隠漏印結咨報刑部其安
[026-45a]
插地方每十口撥給官房五間官地五十畝俾
得存養獲所官地照例輸課於每年封印前將
安插人口及所給房產數目造册送户部查核
一凡土蠻猺獞有讐殺刧擄及聚衆捉人靴禁者
所犯係死罪將本犯正法一應家口父母兄弟
子姪俱令遷徙如係軍流等罪將本犯照例枷
責仍同家口父母兄弟子姪一併遷徙係流官
所轄者發六百里外之土司安插係土司所轄
[026-45b]
者發六百里外之營縣安插其兇惡未甚者初
犯照例枷責姑免遷徙若仍不改惡將本犯人
仍照原擬枷責親屬家口亦遷徙别地安插嚴
飭文武官稽查約束出具印結并年貌清册於
年底報部如安插十年後果能改惡遷善有情
願回籍者查眀咨部准予回籍若本犯併各家
口仍在安插地方行兇生事照已徒已流而又
犯罪律再科後犯之罪倘地方官不盡心約束
[026-46a]
以致疎脱者即將該管文武各官照例㕘處具本犯
審無别情照例治以逃罪如有生事不法情由照平
常遣犯逃後為匪例分别治罪至蠻獞頭目犯法必根
究勾引之人審明確實照誘人犯法律加等治罪遇
赦不宥失察勾引之地方官交部議處
一各省流寓之人犯徒者即在所犯地方充徒犯
流者仍依本省應發地方問發
一奉天寧古塔黑龍江等處有犯枷責發遣者令
[026-46b]
該將軍等查明或係另戸滿洲或係奴僕逐一
聲明送部照例枷責滿日咨送兵部將另戸滿
洲發直𨽻江寧山西山東河南甘肅西安寧夏
凉州荆州杭州成都福建廣東等處滿洲駐防
之省城當差若奴僕亦發直𨽻等省給滿洲駐
防之兵丁為奴其同案之犯不得共發一處
一軍流人犯在本地未起解者遇隆冬及六月仍照例
停遣若已至中途初冬十月經過州縣照常接遞至
[026-47a]
十一月初一日方准停遣俟次年春融時轉解如遇
六月亦准停遣倘抵配不逺本犯情願前進者將不
行停遣縁由移咨前途州縣一體接遞仍報刑部其
配所脱逃被獲者分别刺字押解應發原配者仍
發原配應改調者改調雖遇隆冬盛暑不准停遣
一分發流犯如計算該犯原籍府屬至分流省分
有未及應流里數者將該犯分撥逺處之府屬
安插如已逾應流里數者即於本省府屬内計
[026-47b]
道里足數之地方安插
一旗人犯該發遣者分發黑龍江寧古塔吉林烏喇
等處當差旗人家奴發遣黑龍江等處為奴若
民人犯該發遣案内民人謊稱賣身在旗者民人
謊稱八旗逃人者民假稱逃人具告行詐者民人
賣逃買逃者俱發寧古塔黑龍江等處分給披
甲之人為奴窩留强盜三人以上者發雲貴兩
廣極邊烟瘴地方其行劫數家止首一家者竊
[026-48a]
盜臨時拒捕殺人為從者並别項遣犯俱改發
雲貴兩廣烟瘴少輕地方交與地方官嚴行管
束仍照例分别刺字如有逃走為匪及生事不
法者俱照發遣黑龍江等處之例分别治罪
一直𨽻江南浙江江西湖廣福建山東山西河南
陜西四川人犯應發黑龍江等處者俱發雲貴兩廣
烟瘴地方其雲貴兩廣四省人犯應發黑龍江等處
者該督撫查明籍貫均於隔逺烟瘴省分互相遞發
[026-48b]
一漢人犯該發遣者如係舉貢生監及曽為職官之人
俱酌發雲貴兩廣烟瘴少輕地方交與地方管管束
一直𨽻各省凡遇流寓之人於該省犯流者若計本
犯原籍應流之地即係該犯流寓之所令各該督
撫按所犯應流道里逺近分别改發
一凡各省民人在别省犯該軍流并免死減等之
犯除本犯有應追銀兩訊明本犯原籍産業可
以變賠者仍照例解回原籍發配外其贓項已
[026-49a]
經追完及移查原籍實無産業者承審官即按
本犯原籍應流應充軍地方起解發配
一各省民人在外犯該徒罪例應遞回原籍發配
者如遇隆冬盛暑除抵籍不逺仍遞解外其離
原籍一千里外者亦照軍流例停解
一文武員弁犯徒及總徒四年准徒五年者即在
犯事地方定驛發配俟年限滿日釋放回籍其
有應折枷號鞭責者仍照例辦理
[026-49b]
一各省遷徙土司若本犯身故該管地方即行文
原籍督撫將該犯家口應否回籍之處酌量奏
閒請
㫖定奪
一凡下五旂包衣人經該王門上送部發遣者由
部核准即咨送該王門上轉發打牲烏喇其因
公事犯罪應發遣者仍酌發黒龍江等處
一奉天所屬民人有犯軍流徒罪及邉外為民者
[026-50a]
俱照各省民人犯罪例一體問發均不准折枷
完結
一凡直省内有苗民雜處之地凡發到軍流等犯
令解巡撫衙門就地方情形通融𣲖撥不得與
苗民聚處致生事端
一凡各省發遣廣西軍流等犯統於民官所屬州
縣内照該犯應配道里逺近酌量安置不得撥
發土司所屬地方
[026-50b]
一起解軍流人犯除應遣府州仍照軍流道里表
指定發解外其府州所屬之州縣聽督撫查明
各該地方在配軍流多寡均匀發配至廣東瓊
連二屬俱照四川湖南有苗省分之例令巡撫
酌量𣲖撥其改發廣東烟瘴少輕人犯不必拘
定東莞香山等二十縣亦俱解赴巡撫衙門酌
量地方分撥各省有烟瘴者均照此例
一部發外遣人犯該將軍於黒龍江吉林寧古塔
[026-51a]
三姓等處均匀發遣分别安插仍於年底將三
處安插人犯各數彚題
一八旗逃人匪類犯該發遣者令黒龍江吉林寧
古塔將軍酌量各該處所屬地方大小分發安
插嚴行約束如有不知改悔即照例報部改發
雲貴兩廣等處仍將毎年有無改發之處於年
終彚奏至民人有犯外遣内如强盗免死減等
者强盜已行而不得財者開窰誘取婦人子女
[026-51b]
勒賣為從者造䜟緯妖書傳用惑人不及衆者
師巫假降邪神並一應左道異端之術煽惑人
民為從者聚衆十人以上帯有軍器興販私鹽
拒捕傷一人為從下手者叛案縁坐應給兵丁
為奴者俱照例解部發黑龍江等處給與披甲
人為奴餘俱改發雲南等省烟瘴地方管束
一改發烏魯木齊等處人犯如旗人曽任職官及
另户正身民人舉監生員以上並職官子弟俱
[026-52a]
發往當差餘俱給與兵丁為奴
一凡苗疆地方如軍流徒遣等内民人有捏稱土
苗希圖折枷免徙者事發之日除按其本律治
罪外仍先於本地方枷號一箇月再行充發其
捏結之隣保人等審明有無賄縱徇隠分别治
罪如犯該斬絞者亦令承審官於定案時查取
保隣切實甘結存案如有捏結亦照例分别治
罪其失察官員俱視本犯之罪分别察議
[026-52b]
一直省軍流遣犯除盛暑停遣及遇隆冬發往西
北各省地方亦照例停遣外其發往東南省分
有情願赴配者取具本犯確供一體起解其不
願者聽惟雲南省並無盛暑嚴寒各省解往軍
流遣犯雖遇隆冬六月不必停遣
一發遣烏魯木齊等處人犯解至陜省雖遇隆冬
盛暑不准停遣
一雲南貴州苗人犯該徒流軍遣仍照舊例枷責
[026-53a]
完結其情節較重或再犯不悛將本犯照例折
枷後仍同家口各就土流所轄一併遷徙安插
至苗人中有薙髪衣冠與民人無别者犯罪到
官悉照民例治罪
一兇徒因事忿爭執持軍器毆人至篤疾者偷盜
圍塲木植牲畜犯至三次者旗下正身犯積匪
者拿獲逃人不將實在窝留之人指出再行妄
扳者移住拉林閒散滿洲有犯二次逃走尚未
[026-53b]
出境者派往各省駐防滿洲兵丁臨行及中途
脱逃者除老疾殘廢及年逾五十不能耕作之
人仍照原例辦理外餘均僉妻改發烏魯木齊
等處給與兵丁為奴如起解在途並到配之後
有脱逃及不服拘管者獲曰請
㫖即行正法其尋常過犯酌量嚴行懲治
一三次犯竊計贓五十兩以下至三十兩者搶竊
滿貫擬絞秋審緩決一次者竊盜三犯贓至五
[026-54a]
十兩擬絞秋審緩決一次者積匪猾賊並回民
犯竊結夥三人以上及執持繩鞭器械者發遣
雲貴兩廣烟瘴刨參人犯在配脱逃者仍照原
例所定地方發遣强盜窩主造意不行又不分
贓者竊盜臨時拒捕傷非金刃傷輕平復者搶
奪傷人為從者發掘他人墳塚見棺槨為首又
開棺見屍為從者竊贓數多罪應滿流者三次
犯竊計贓三十兩以下至十兩者前項人犯從
[026-54b]
前已照原例應配地方充發在配為匪脱逃者
殺一家非死罪三人之妻子並未同謀加功者
俱照原例所定地方各加一等改發行竊軍犯
在配復行竊者改發極邊烟瘴充軍姦婦抑媳
同陷邪淫致媳情急自盡者
盛京旗下家奴為匪逃走犯至二次者俱酌發駐防
兵丁為奴此等人犯如有脱逃被獲將該犯請
㫖即行正法
[026-55a]
一發遣烏魯木齊等處人犯如有越獄脱逃照遣
所及中途脱逃例拿獲之日請
㫖即行正法
一發遣巴里坤及烏魯木齊等處逃犯經原籍及
路過省分盤獲者移訊明確即由各省督撫自
行奏
聞於拿獲處所正法示衆
一發往伊犁烏魯木齊等處為奴人犯令該管大
[026-55b]
臣均匀酌撥與察哈爾兵丁及種地兵丁為奴
如察哈爾兵丁係永逺屯駐者發給人犯即永
逺為奴其種地兵丁給與為奴人犯如在烏魯
木齊以内者聽陜甘總督酌量分發在烏魯木
齊以外者聽伊犁烏魯木齊大臣酌量分發俱
於派撥之時令該管官將某犯給與某營兵丁
之處詳記檔案至換班時交代與接班兵丁為
奴或該兵丁等撤回内地及調往他所並無接
[026-56a]
班之人亦令該管官將該犯等另行撥給附近
種地兵丁隨同力作
一烏魯木齊等處安插兵民犯該徒罪者照犯罪
免發遣折枷例加一等折枷免其充徒係民仍
令種地係兵交地方官指給地畝耕種納糧犯
該軍流者除照例折責外仍留烏魯木齊照發
來種地人犯分給屯鄉與種地兵丁一體種地
納糧倘犯該軍流者復有滋事脱逃等情枷號
[026-56b]
兩箇月改給烏魯木齊種地兵丁為奴如換班
緑旗兵丁犯該徒罪者不必發往内地仍留烏
魯木齊不給口糧在種地處効力照應徒年限
扣算滿日再行發回犯該軍流罪者仍照例按
其應配軍流地方配發内地至貿易商民犯該
軍流徒罪俱解往内地照例辦理
一新疆各城駐劄官員兵丁跟役内如有酗酒滋
事者即由彼處發往伊犁等處給與兵丁額魯
[026-57a]
特為奴如在回人各城内即彼此易地調發與
回人等為奴若發遣之後仍不悛改即行正法
一凡各省應發烟瘴地方人犯無論在四千里内
外均編發有烟瘴省分安置其籍𨽻烟瘴之雲
南貴州廣東廣西四省應發烟瘴人犯應於隔
逺烟瘴省分調發廣東省與雲南省互調廣西
省與貴州省互調至不足四千里隣近烟瘴之
湖南福建四川三省應發烟瘴人犯湖南省發
[026-57b]
往雲南福建省發往貴州四川省發往廣東其
餘各省有距烟瘴省分較逺者如奉天府属應
發烟瘴人犯編發廣西貴州二省甘肅之甘州
凉州西寧安西寧夏等府及肅州各属應發烟
瘴人犯編發雲南貴州二省均解交各該廵撫
衙門酌撥安置
一新疆改發内地人犯仍照發新疆人犯例雖遇
隆冬盛暑不准停遣
[026-58a]
充軍地方
凡問該充軍者附近發二千里近邊發二千五百
里邊遠發三千里極邊烟瘴俱發四千里定地
發遣充軍人犯在京兵部定地在外巡撫定地
仍抄招知㑹兵部其問邊外為民者抄招解送
户部編發
直𨽻布政司府分發山東附/近山西附近/近邊江南附近/近邊
邊/逺湖廣附近近/邊邊逺陜西附近近邊/邊逺極邊浙江近邊邊/逺極邊江
[026-58b]
西極/邊廣東烟/瘴地方
江南布政司府分發湖廣附/近山東附近/近邊浙江附近/近邊
陜西附近近邊/邊逺極邊直𨽻附近近/邊邊逺山西近邊/極邊廣東邊/逺
極邊/烟瘴地方
山東布政司府分發登州府附/近直𨽻附近/近邊江南附/近
近邊/邊逺山西附近近/邊邊逺浙江附近近邊/邊逺極邊陜西近邊邊/逺極邊
廣東烟/瘴地方
山西布政司府分發山東附近/近邊江南附近近/邊邊逺陜西
[026-59a]
附近近邊/邊逺極邊湖廣附近近邊/邊逺極邊浙江邊逺/極邊江西邊/逺廣東極邊/烟瘴地方
河南布政司府分發山東附/近山西附近/近邊湖廣附近/近邊直隸附/近
江南附近近邊/邊逺極邊陜西附近近邊/邊逺極邊浙江附近近邊/邊逺極邊廣東邊/逺
極邊/烟瘴地方
陜西布政司府分發寧夏衞河州衞附/近直隸附/近山
西附/近本都行都司附近近/邊邊逺山東附近近邊/邊逺極邊湖廣附/近
近邊邊/逺極邊江南近邊邊/逺極邊廣東邊逺極/邊烟瘴地方
浙江布政司府分發江南附近近/邊邊逺山東附近近/邊邊逺湖廣
[026-59b]
附近近/邊邊逺直隸近邊邊/逺極邊山西極/邊陜西極/邊廣東烟/瘴地方
江西布政司府分發山東附/近浙江附/近湖廣附近/近邊廣東
附近近/邊邊逺直隸近邊邊/逺極邊山西極/邊陜西極/邊四川極/邊地方
湖廣布政司府分發襄陽府附/近江西附近/近邊浙江附近近/邊邊逺四
川附近/邊逺江南附近近邊/邊逺極邊山西附近近邊/邊逺極邊陜西附近近邊/邊逺極邊
直隸近邊/邊逺廣東附近近邊邊/逺極邊烟瘴地方
福建布政司府分發浙江附/近江西附/近江南附近近/邊邊逺廣東附近/近邊
邊/逺湖廣附近/極邊山東近邊邊/逺極邊直隸邊逺/極邊四川極/邊地方
[026-60a]
廣東布政司府分發潮州府附/近湖廣附近近邊/邊逺極邊山
西極/邊四川極/邊山東極/邊地方
廣西布政司府分發江西附近近/邊邊逺湖廣附近近/邊邊逺四
川近邊邊/逺極邊山西極/邊陜西極/邊浙江極/邊廣東附近近/邊邊逺
極邊/烟瘴地方
四川布政司府分發越嶲衛附/近陜西附近近邊/邊逺極邊湖
廣附近近邊/邊逺極邊江南近邊邊/逺極邊山西極/邊浙江極/邊廣東
近邊邊逺/極邊烟瘴地方
[026-60b]
貴州布政司府分發四川附/近江西附近/近邊湖廣附近/近邊
陜西附近近邊/邊逺極邊江南近邊邊/逺極邊浙江近邊邊/逺極邊山西
極/邊廣東附近近邊邊/逺極邊烟瘴地方
雲南布政司府分發廣東附近近邊邊/逺極邊烟瘴湖廣近邊/邊逺
陜西邊逺/極邊江西極/邊地方
條例
一凡問發邊外為民者如原係邊外邊境民人俱
發别處邊外
[026-61a]
一凡各省充軍人犯該州縣仍註軍籍當差以該
州縣為專管該府為統轄如有脱逃疎縱將該
府州縣職名題㕘
一奉天直𨽻不便安插軍流罪犯嗣後各省軍流
均按照五軍道里表及三流道里表分别等次
改發别省其應發奉天直𨽻府州等處永行停
止
[026-61b]
大清律例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