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3e0090 御纂醫宗金鑑-清-吳謙 (master)


[087-1a]
欽定四庫全書
御纂醫宗金鑑卷八十七
 編輯正骨心法要㫖目錄
外治法
 手法總論
 手法釋義
 器具總論
 裹帘無圖/
[087-1b]
 振梃無圖/
 用法釋義
 披肩無圖/
 用法釋義
 攀索疊甎用法圖
 用法釋義
 通木圖
 通木用法圖一
[087-2a]
 通木用法圖二
 用法釋義
 腰柱圖
 腰柱用法圖
 用法釋義
 竹簾杉籬圖
 竹簾杉籬用法圖
 用法釋義
[087-2b]
 抱膝圖
 抱膝用法圖
 用法釋義
 擊扑損傷應刺諸穴經義
 應刺諸穴圖
 惡血已留復因怒傷肝經義
 擊扑傷後入房傷脾經義
 擊扑損傷衇色經義
[087-3a]
 人身正面全圖
 人身背面全圖
 骨度正面全圖
 骨度背面全圖
 骨度側面全圖
 骨度正面尺寸圖
 骨度背面尺寸圖
 骨度尺寸經義
[087-3b]
補遺
 十不治證
 
 
 
 
 
御纂醫宗金鑑卷八十七目録
[087-4a]
欽定四庫全書
御纂醫宗金鑑卷八十七
 編輯正骨心法要㫖目錄
外治法
 手法總論
 手法釋義
 器具總論
 裹帘無圖/
[087-4b]
 振梃無圖/
 用法釋義
 披肩無圖/
 用法釋義
 攀索疊甎用法圖
 用法釋義
 通木圖
 通木用法圖一
[087-5a]
 通木用法圖二
 用法釋義
 腰柱圖
 腰柱用法圖
 用法釋義
 竹簾杉籬圖
 竹簾杉籬用法圖
 用法釋義
[087-5b]
 抱膝圖
 抱膝用法圖
 用法釋義
 擊扑損傷應刺諸穴經義
 應刺諸穴圖
 惡血已留復因怒傷肝經義
 擊扑傷後入房傷脾經義
 擊扑損傷衇色經義
[087-6a]
 人身正面全圖
 人身背面全圖
 骨度正面全圖
 骨度背面全圖
 骨度側面全圖
 骨度正面尺寸圖
 骨度背面尺寸圖
 骨度尺寸經義
[087-6b]
補遺
 十不治證
 
 
 
 
 
御纂醫宗金鑑卷八十七目録
[087-7a]
欽定四庫全書
御纂醫宗金鑑卷八十七
 編輯正骨心法要㫖
外治法
 手法總論
 夫手法者謂以兩手安置所傷之筋骨使仍復於舊
 也但傷有重輕而手法各有所宜其痊可之遲速及
 遺留殘疾與否皆闗乎手法之所施得宜或失其宜
[087-7b]
 或未盡其法也蓋一身之骨體既非一致而十二經
 筋之羅列序屬又各不同故必素知其體相識其部
 位一旦臨證機觸於外巧生於内手隨心轉法從手
 出或拽之離而復合或推之就而復位或正其斜或
 完其闕則骨之截斷碎斷斜斷筋之弛縱卷攣翻轉
 離合雖在肉裏以手捫之自悉其情法之所施使患
 者不知其苦方稱為手法也况所傷之處多有闗於
 性命者如七竅上通腦髓鬲近心君四末受傷痛苦
[087-8a]
 入心者即或其人元氣素壯敗血易於流散可以尅
 期而愈手法亦不可亂施若元氣素弱一旦被傷勢
 已難支設手法再誤則萬難挽囬已此所以尤當審
 愼者也蓋正骨者須心明手巧既知其病情復善用
 夫手法然後治自多效誠以手本血肉之體其宛轉
 運用之妙可以一己之卷舒高下疾徐輕重開合能
 逹病者之血氣凝滯皮肉腫痛筋骨攣折與情志之
 苦欲也較之以器具從事於拘制者相去甚逺矣是
[087-8b]
 則手法者誠正骨之首務哉
[087-9a]
手法釋義
 摸法
摸者用手細細摸其所傷之處或骨斷骨碎骨歪骨整
骨輭骨硬筋强筋柔筋歪筋正筋斷筋走筋粗筋翻筋
寒筋熱以及表裏虚實並所患之新舊也先摸其或為
跌撲或為錯閃或為打撞然後依法治之
 接法
接者謂使已斷之骨合攏一處復歸於舊也凡骨之跌
[087-9b]
傷錯落或斷而兩分或折而䧟下或碎而散亂或岐而
傍突相其形勢徐徐接之使斷者復續䧟者復起碎者
復完突者復平或用手法或用器具或手法器具分先
後而兼用之是在醫者之通達也
 端法
端者或兩手一手擒定應端之處酌其重輕或從下往
上端或從外往内托或直端斜端也蓋骨離其位必以
手法端之則不待曠日遲乆而骨縫即合仍須不偏不
[087-10a]
倚庶愈後無長短不齊之患
 提法
提者謂陷下之骨提出如舊也其法非一有用兩手提
者有用繩帛繫髙處提者有提後用器具輔之不致仍
䧟者必量所傷之輕重淺深然後施治倘重者輕提則
病莫能愈輕者重提則舊患雖去而又増新患矣
 接摩法
按者謂以手往下抑之也摩者謂徐徐揉摩之也此法
[087-10b]
蓋為皮膚筋肉受傷但腫硬麻木而骨未斷折者設也
或因跌撲閃失以致骨縫開錯氣血鬰滯為腫為痛宜
用按摩法按其經絡以通鬱閉之氣摩其壅聚以散瘀
結之腫其患可愈
 推拿法
推者謂以手推之使還舊處也拿者或兩手一手揑定
患處酌其宜輕宜重緩緩焉以復其位也若腫痛已除
傷痕已愈其中或有筋急而轉揺不甚便利或有筋縱
[087-11a]
而運動不甚自如又或有骨節間微有錯落不合縫者
是傷雖平而氣血之流行未暢不宜接整端提等法惟
宜推拿以通經絡氣血也蓋人身之經穴有大經細絡
之分一推一拿視其虛實酌而用之則有宣通補瀉之
法所以患者無不愈也
  已上諸條乃八法之大略如此至於臨證之權衡
  一時之巧妙神而明之存乎其人矣
[087-12a]
 器具總論
 跌撲損傷雖用手法調治恐未盡得其宜以致有治
 如未治之苦則未可云醫理之周詳也爰因身體上
 下正側之象製器以正之用輔手法之所不逮以冀
 分者復合欹者復正高者就其平䧟者升其位則危
 證可轉於安重傷可就於輕再施以藥餌之功更示
 以調養之善則正骨之道全矣
[087-13a]
 裹帘器一/無圖
裹帘以白布為之因患處不宜他器只宜布纒始為得
法故名裹帘其長短濶狹量病勢用之
 振挺器二/無圖
振梃即木棒也長尺半圎如錢大或麫杖亦可蓋受傷
之處氣血凝結疼痛腫硬用此梃微微振擊其上下四
旁使氣血流通得以四散則疼痛漸減腫硬漸消也
 用法釋義
[087-13b]
凡頭被傷而骨未碎筋未斷雖瘀聚腫痛者皆為可治
先以手法端提頸項筋骨再用布纒頭二三層令𦂳再
以振梃輕輕拍擊足心令五臟之氣上下宣通瘀血開
散則不奔心亦不嘔呃而心神安矣若已纒頭拍擊足
心竟不覺疼昏不知人痰响如拽鋸身體僵硬口溢涎
沫乃氣血垂絶也不治
 披肩器三/無圖
披肩者用熟牛皮一塊長五寸寛三寸兩頭各開二孔
[087-14a]
夾於傷處以棉繩穿之𦂳𦂳縛定較之木板稍覺柔活
 用法釋義
凡兩肩撲墜㨛傷其骨或斷碎或旁突或斜努或骨縫
開錯筋翻法當令病人仰卧凳上安合骨縫揉按筋結
先以棉花貼身墊好復以披肩夾住肩之前後縛𦂳再
用白布在外纒裹畢更用扶手板長二尺餘寛三四寸
兩頭穿繩懸空掛起令病人俯伏於上不使其肩骨下
垂過七日後開視之如俱痊可撤板不用如尚未愈則
[087-14b]
仍用之若不依此治法後必遺殘患蘆節
[087-15a]
 
 
 
 
 
 
 
 
[087-15b]
 攀索器四/
攀索者以䋲掛於髙處用兩手攀之也
 疊甎器五/
疊甎者以甎六塊分左右各疊置三塊兩足踏於其上

 用法釋義
凡胸腹腋脇跌打磞撞墊努以致胸䧟而不直者先令
病人以兩手攀䋲足踏甎上将後腰拿住各抽去甎一
[087-16a]
箇令病人直身挺胸少頃又各去甎一箇仍令直身挺
胸如此者三其足著地使氣舒瘀散則䧟者能起曲者
可直也再将其胸以竹簾圍褁用寛帶八條𦂳𦂳縛之
勿令窒碍但宜仰睡不可俯卧側眠腰下以枕墊之勿
令左右移動
[087-17a]


[087-18a]
 
 
 
 
 
 
 
 
[087-18b]
 通木器六/
用杉木寛三寸厚二寸其長自腰起上過肩一寸許外
面平整向脊背之内面刻凹形務與脊骨膂肉吻合約
以五分分去/聲度之第一分自左側面斜鑽二孔右側面
斜鑽二孔越第二分至第三分四分五分俱自左右側
面各斜鑽一孔用寛帶一條自第一分上左孔穿入上
越右肩下胸前斜向左腋下繞背後穿於第一分右次
孔内再用一帶自第一分上右孔穿入上越左肩下胸
[087-19a]
前斜向右腋下繞背後穿入第一分左次孔内兩帶頭
俱折轉𦂳紥木上第三分四分亦以帶穿之自軟肋横
繞腹前復向後穿入原孔内𦂳紥木上第五分以帶穿
入孔内平繞前腹復向後𦂳紥木上切勿游移活動始
於患處有益凡用此木先以綿絮軟帛貼身墊之免致
疼痛
 用法釋義
凡脊背跌打損傷膂骨開裂高起者其人必傴僂難仰
[087-19b]
法當令病者俯卧再著一人以兩足踏其兩肩醫者相
彼開裂髙起之處宜輕宜重或端或拿或按或揉令其
縫合然後用木依前法逼之
[087-20a]


[087-21a]
 腰柱器七/
腰柱者以杉木四根製如扁擔形寛一寸厚五分長短
以患處為度俱自側面鑽孔以䋲聨貫之
 用法釋義
凡腰間閃挫岔氣者以常法治之若腰節骨被傷錯筍
膂肉破裂筋斜傴僂者用醋調定痛散敷於腰柱上視
患處将柱排列於脊骨兩旁務令端正再用蘄艾做薄
褥覆於柱上以禦風寒用寛長布帶繞向腹前𦂳𦂳紥
[087-21b]
褁内服藥餌調治自愈
[087-22a]


[087-23a]
 竹簾器八/
竹簾者即夏月凉簾也量患處之大小長短裁取之
 用法釋義
凡肢體有斷處先用手法安置訖然後用布纒之復以
竹簾圍於布外𦂳紥之使骨縫無參差走作之患乃通
用之物也
 杉籬器九/
杉籬者複逼之器也量患處之長短濶狹曲直凸凹之
[087-23b]
形以杉木為之酌其根數記清次序不得紊亂然後於
毎根兩頭各鑽一孔以䋲聨貫之有似於籬故名焉但
排列稀疎不似竹簾之宻耳
 用法釋義
凡用以圍裹於竹簾之外将所穿之䋲結住再於籬上
加䋲以纒之取其堅勁挺直使骨縫無離綻脱走之患
也蓋骨節轉動之處與骨節甚長之所易於揺動若僅
用竹簾恐挺勁之力不足故必加此以環抱之則骨縫
[087-24a]
吻合堅牢矣
[087-25a]


[087-26a]
 抱膝器十/
抱膝者有四足之竹圏也以竹片作圏較膝蓋稍大些
須再用竹片四根以蔴線𦂳縛圏上作四足之形将白
布條通纒於竹圏及四足之上用於膝蓋雖拘制而不
致痛苦矣
 用法釋義
膝蓋骨覆於楗䯒二骨之端本活動物也若有所傷非
骨體破碎即離位而突出於左右雖用手法推入原位
[087-26b]
但歩履行止必牽動於彼故用抱膝之器以固之庶免
復離原位而遺跛足之患也其法将抱膝四足插於膝
蓋兩旁以竹圏轄住膝蓋令其穏妥不得移動再用白
布寛帶𦂳𦂳縛之
[087-27a]
經義
 擊仆損傷應刺諸穴
素問繆刺論曰人有所墮墜惡血留内腹中滿脹不得
前後先飲利藥此上傷厥陰之衇下傷少陰之絡刺足
内踝之下然谷之前血衇出血刺足跗上動衇不已刺
三毛各一痏見血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註/此言惡血為病有繆刺之法也人因墮墜致惡血
  留内腹中滿脹前後不通當先用利藥如上傷厥
[087-27b]
  陰肝經之衇下傷少陰腎經之絡當刺内踝之下
  然谷之前有血衇令出血者蓋以此屬少陰之别
  絡而交通乎厥陰也兼刺足跗上動衇即衝陽穴
  乃胃經之原也如病不已更刺三毛上大敦穴左
  右各一痏見血立已繆刺者左刺右大敦右刺左
  大敦也但足跗動衇上闗衝衇少陰陽明三經只
  宜淺刺不可出血不已也
靈樞經寒熱病篇曰身有所傷血出多及中風寒若有
[087-28a]
所墮墜四支懈惰不收名曰體惰取其小腹臍下三結
交三結交者陽明太陰也臍下三寸闗元也
 註/此言身有所傷血出多者及中風寒者破傷風之
  屬也或因墮墜不必血出而四支懈惰不收者皆
  名體惰也闗元任衇穴名又足陽明太陰之衇皆
  結於此故為三結交也
靈樞經厥病論曰頭痛不可取於腧者有所擊墮惡血
在内傷痛未已可側刺不可逺取之也
[087-28b]
 註/經言惡血在内頭痛不可取其腧者蓋頭痛取腧
  以泄其氣則頭痛可愈也若有所擊墮惡血在内
  而取腧以泄其氣則是血病治氣矣故勿取其腧
  焉若所擊扑之䐃肉傷痛不已雖用刺法亦只於
  所傷附近之側刺之以出在内之惡血而已若仍
  按經逺取諸腧以療頭痛則不可也
[087-29a]


[087-30a]
 惡血已留復因怒傷肝
靈樞經邪氣藏府病形篇曰有所墮墜惡血在内有所
大怒氣上而不下積於脇下則傷肝
 註/人因墮墜血已留内若復因大怒傷肝其氣上而
  不下則留内之血兩相凝滯積於脇下而肝傷矣
  法當先導怒氣勿積於肝則肝可以無傷然後飲
  以利藥以破惡血則脇下無留血矣
[087-31a]
 擊扑傷後入房傷脾
靈樞經邪氣藏府病形篇曰有所擊扑若醉入房汗出
當風則傷脾
 註/有所擊扑乃傷其外體也如醉後入房或汗出不
  知避忌當風則邪客於肌膚傷其内體矣是皆傷
  脾之因也
[087-32a]
 擊扑損傷衇色
素問衇要精微論曰肝衇搏堅而長色不靑當病墜若
因血在脇下令人喘逆
 註/此言肝衇有剛柔而病亦以異也肝衇搏擊於手
  而且堅且長其色又不青當病或墜或搏因血積
  於脇下令人喘逆不止也正以厥陰之衇布脇肋
  循喉嚨之後其支别者復從肝貫膈上注肺今血
  在脇下則血之積氣上薫於肺故令人喘逆也
[087-32b]
金匱要略曰寸口衇浮微而濇然當亡血若汗出設不
汗出者其身有瘡被刀斧所傷亡血故也
 註/經言奪血者無汗奪汗者無血蓋二者皆當衇浮
  微而濇今診之如此是有枯竭之象而無汗出之
  證非亡血而何故知有金傷或擊扑而亡血之證
  也
  又論曰肝衇搏堅而色不變必有擊墮之事因䐃
  肉無破則惡血必留脇下兼致嘔逆依經鍼刺然
[087-33a]
  谷足跗或三毛等穴出血或飲利藥使惡血開行
  當自愈也若衇浮微而濇當知亡血過多依經於
  三結交闗元穴灸之或飲大補氣血之劑而調之
  則病已矣
[087-34a]


[087-35a]


[087-36a]


[087-37a]
 
 
 
 
 
 
 
 
[087-37b]
靈樞經骨度尺寸
 頭部
項髪以下至背骨長二寸半自後髪際以至大/椎項骨三節處也
 按/頭部折法以前髪際至後髪際折為一尺二寸如
  髪際不明則取睂心直上後至大杼骨折作一尺
  八寸此為直寸横寸法以眼内角至外角此為一
  寸頭部横直寸法並依此
 胸腹部
[087-38a]
結喉以下至缺盆中長四寸此以巨骨上陷中/而言即天突穴處
缺盆以下&KR1075骭之中長九寸
胸圍四尺五寸
兩乳之間廣九寸半當折八/寸為當
&KR1075骭中下至天樞長八寸天樞足陽明穴名在/臍旁此指平臍而言
天樞以下至横骨長六寸半横骨横長六寸半毛際下/骨曰横
 骨/
 按/此古數以今用上下穴法叅較多有未合宜從後
[087-38b]
  胸腹折法為當
兩髀之間廣六寸半此當兩股之中横骨/兩頭之處俗名髀縫
 按/胸腹折法直寸以中行為之自缺盆中天突穴起
  至岐骨際上中庭穴止折作八寸四分自&KR1075骭上
  岐骨際下至臍心折作八寸臍心下至毛際曲骨
  穴折作五寸横寸以兩乳相去折作八寸胸腹横
  直寸法并依此
 背部
[087-39a]
膂骨以下至尾骶二十一節長三尺膂骨脊骨也脊骨/外小而内巨人之
 所以能負任者以是骨之巨也脊骨二十四/節今云二十一節者除項骨三節不在内
腰圍四尺二寸
 按/背部折法自大椎至尾骶通折三尺上七節各長
  一寸四分一釐共九寸八分七釐中七節各一寸
  六分一釐共一尺一寸二分七釐第十四節與臍
  平下七節各一寸二分六釐共八寸八分二釐共
  二尺九寸九分六釐不足四釐者有零未盡也直
[087-39b]
  寸依此横寸用中指同身寸法○脊骨内濶一寸
  凡云第二行俠脊一寸半三行俠脊三寸者皆除
  脊一寸外净以寸半三寸論故在二行當為二寸
  在三行當為三寸半也
 側部
自拄骨下行腋中不見者長四寸拄骨頸項/根骨也
腋以下至季脇長一尺二寸季脇小/肋也
季脇以下至髀樞長六寸大腿曰股股上曰髀楗骨之/下大腿之上兩骨合縫之所
[087-40a]
 曰髀樞當足少/陽環跳穴處也
髀樞下至膝中長一尺九寸
横骨上廉下至内輔之上廉長一尺八寸骨際曰廉膝/旁之骨突出
 者曰輔骨内曰/内輔外曰外輔
内輔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長三寸半上廉下廉/可摸而得
内輔下廉下至内踝長一尺二寸
内踝以下至地長三寸
 四肢部
[087-40b]
肩至肘長一尺七寸
肘至腕長一尺二寸半臂之中/節曰肘
腕至中指本節長四寸臂掌之/交曰腕
本節至末長四寸半指之後節/曰本節
膝以下至外踝長一尺六寸
膝膕以下至跗屬長一尺二寸膕腿灣也跗足面也膝/在前膕在後跗屬者凡
 兩踝前後脛掌所交/之處皆為跗之屬也
跗屬以下至地長三寸
[087-41a]
外踝以下至地長一寸
足長一尺二寸廣四寸半
 按/骨度乃靈樞經骨度篇之文論骨之長短皆古數
  也然骨之大者則太過小者則不及此亦言其則
  耳其周身手足折量之法用前中指同身寸法為
  是同身寸量法詳刺灸書中
[087-42a]
補遺
 十不治證
 顚撲損傷入於肺者縱未及死二七難過
 左脇下傷透至内者
 腸傷斷者
 小腹下傷内者
 證候繁多者
 傷破陰子者
[087-42b]
 老人左股壓碎者
 血出盡者
 肩内耳後傷透於内者
 衇不實重者
  已上皆不必用藥
 
 
御纂醫宗金鑑卷八十七
[087-43a]
欽定四庫全書
御纂醫宗金鑑卷八十七
 編輯正骨心法要㫖
外治法
 手法總論
 夫手法者謂以兩手安置所傷之筋骨使仍復於舊
 也但傷有重輕而手法各有所宜其痊可之遲速及
 遺留殘疾與否皆闗乎手法之所施得宜或失其宜
[087-43b]
 或未盡其法也蓋一身之骨體既非一致而十二經
 筋之羅列序屬又各不同故必素知其體相識其部
 位一旦臨證機觸於外巧生於内手隨心轉法從手
 出或拽之離而復合或推之就而復位或正其斜或
 完其闕則骨之截斷碎斷斜斷筋之弛縱卷攣翻轉
 離合雖在肉裏以手捫之自悉其情法之所施使患
 者不知其苦方稱為手法也况所傷之處多有闗於
 性命者如七竅上通腦髓鬲近心君四末受傷痛苦
[087-44a]
 入心者即或其人元氣素壯敗血易於流散可以尅
 期而愈手法亦不可亂施若元氣素弱一旦被傷勢
 已難支設手法再誤則萬難挽囬已此所以尤當審
 愼者也蓋正骨者須心明手巧既知其病情復善用
 夫手法然後治自多效誠以手本血肉之體其宛轉
 運用之妙可以一己之卷舒高下疾徐輕重開合能
 逹病者之血氣凝滯皮肉腫痛筋骨攣折與情志之
 苦欲也較之以器具從事於拘制者相去甚逺矣是
[087-44b]
 則手法者誠正骨之首務哉
[087-45a]
手法釋義
 摸法
摸者用手細細摸其所傷之處或骨斷骨碎骨歪骨整
骨輭骨硬筋强筋柔筋歪筋正筋斷筋走筋粗筋翻筋
寒筋熱以及表裏虚實並所患之新舊也先摸其或為
跌撲或為錯閃或為打撞然後依法治之
 接法
接者謂使已斷之骨合攏一處復歸於舊也凡骨之跌
[087-45b]
傷錯落或斷而兩分或折而䧟下或碎而散亂或岐而
傍突相其形勢徐徐接之使斷者復續䧟者復起碎者
復完突者復平或用手法或用器具或手法器具分先
後而兼用之是在醫者之通達也
 端法
端者或兩手一手擒定應端之處酌其重輕或從下往
上端或從外往内托或直端斜端也蓋骨離其位必以
手法端之則不待曠日遲乆而骨縫即合仍須不偏不
[087-46a]
倚庶愈後無長短不齊之患
 提法
提者謂陷下之骨提出如舊也其法非一有用兩手提
者有用繩帛繫髙處提者有提後用器具輔之不致仍
䧟者必量所傷之輕重淺深然後施治倘重者輕提則
病莫能愈輕者重提則舊患雖去而又増新患矣
 接摩法
按者謂以手往下抑之也摩者謂徐徐揉摩之也此法
[087-46b]
蓋為皮膚筋肉受傷但腫硬麻木而骨未斷折者設也
或因跌撲閃失以致骨縫開錯氣血鬰滯為腫為痛宜
用按摩法按其經絡以通鬱閉之氣摩其壅聚以散瘀
結之腫其患可愈
 推拿法
推者謂以手推之使還舊處也拿者或兩手一手揑定
患處酌其宜輕宜重緩緩焉以復其位也若腫痛已除
傷痕已愈其中或有筋急而轉揺不甚便利或有筋縱
[087-47a]
而運動不甚自如又或有骨節間微有錯落不合縫者
是傷雖平而氣血之流行未暢不宜接整端提等法惟
宜推拿以通經絡氣血也蓋人身之經穴有大經細絡
之分一推一拿視其虛實酌而用之則有宣通補瀉之
法所以患者無不愈也
  已上諸條乃八法之大略如此至於臨證之權衡
  一時之巧妙神而明之存乎其人矣
[087-48a]
 器具總論
 跌撲損傷雖用手法調治恐未盡得其宜以致有治
 如未治之苦則未可云醫理之周詳也爰因身體上
 下正側之象製器以正之用輔手法之所不逮以冀
 分者復合欹者復正高者就其平䧟者升其位則危
 證可轉於安重傷可就於輕再施以藥餌之功更示
 以調養之善則正骨之道全矣
[087-49a]
 裹帘器一/無圖
裹帘以白布為之因患處不宜他器只宜布纒始為得
法故名裹帘其長短濶狹量病勢用之
 振挺器二/無圖
振梃即木棒也長尺半圎如錢大或麫杖亦可蓋受傷
之處氣血凝結疼痛腫硬用此梃微微振擊其上下四
旁使氣血流通得以四散則疼痛漸減腫硬漸消也
 用法釋義
[087-49b]
凡頭被傷而骨未碎筋未斷雖瘀聚腫痛者皆為可治
先以手法端提頸項筋骨再用布纒頭二三層令𦂳再
以振梃輕輕拍擊足心令五臟之氣上下宣通瘀血開
散則不奔心亦不嘔呃而心神安矣若已纒頭拍擊足
心竟不覺疼昏不知人痰响如拽鋸身體僵硬口溢涎
沫乃氣血垂絶也不治
 披肩器三/無圖
披肩者用熟牛皮一塊長五寸寛三寸兩頭各開二孔
[087-50a]
夾於傷處以棉繩穿之𦂳𦂳縛定較之木板稍覺柔活
 用法釋義
凡兩肩撲墜㨛傷其骨或斷碎或旁突或斜努或骨縫
開錯筋翻法當令病人仰卧凳上安合骨縫揉按筋結
先以棉花貼身墊好復以披肩夾住肩之前後縛𦂳再
用白布在外纒裹畢更用扶手板長二尺餘寛三四寸
兩頭穿繩懸空掛起令病人俯伏於上不使其肩骨下
垂過七日後開視之如俱痊可撤板不用如尚未愈則
[087-50b]
仍用之若不依此治法後必遺殘患蘆節
[087-51a]
 
 
 
 
 
 
 
 
[087-51b]
 攀索器四/
攀索者以䋲掛於髙處用兩手攀之也
 疊甎器五/
疊甎者以甎六塊分左右各疊置三塊兩足踏於其上

 用法釋義
凡胸腹腋脇跌打磞撞墊努以致胸䧟而不直者先令
病人以兩手攀䋲足踏甎上将後腰拿住各抽去甎一
[087-52a]
箇令病人直身挺胸少頃又各去甎一箇仍令直身挺
胸如此者三其足著地使氣舒瘀散則䧟者能起曲者
可直也再将其胸以竹簾圍褁用寛帶八條𦂳𦂳縛之
勿令窒碍但宜仰睡不可俯卧側眠腰下以枕墊之勿
令左右移動
[087-53a]


[087-54a]
 
 
 
 
 
 
 
 
[087-54b]
 通木器六/
用杉木寛三寸厚二寸其長自腰起上過肩一寸許外
面平整向脊背之内面刻凹形務與脊骨膂肉吻合約
以五分分去/聲度之第一分自左側面斜鑽二孔右側面
斜鑽二孔越第二分至第三分四分五分俱自左右側
面各斜鑽一孔用寛帶一條自第一分上左孔穿入上
越右肩下胸前斜向左腋下繞背後穿於第一分右次
孔内再用一帶自第一分上右孔穿入上越左肩下胸
[087-55a]
前斜向右腋下繞背後穿入第一分左次孔内兩帶頭
俱折轉𦂳紥木上第三分四分亦以帶穿之自軟肋横
繞腹前復向後穿入原孔内𦂳紥木上第五分以帶穿
入孔内平繞前腹復向後𦂳紥木上切勿游移活動始
於患處有益凡用此木先以綿絮軟帛貼身墊之免致
疼痛
 用法釋義
凡脊背跌打損傷膂骨開裂高起者其人必傴僂難仰
[087-55b]
法當令病者俯卧再著一人以兩足踏其兩肩醫者相
彼開裂髙起之處宜輕宜重或端或拿或按或揉令其
縫合然後用木依前法逼之
[087-56a]


[087-57a]
 腰柱器七/
腰柱者以杉木四根製如扁擔形寛一寸厚五分長短
以患處為度俱自側面鑽孔以䋲聨貫之
 用法釋義
凡腰間閃挫岔氣者以常法治之若腰節骨被傷錯筍
膂肉破裂筋斜傴僂者用醋調定痛散敷於腰柱上視
患處将柱排列於脊骨兩旁務令端正再用蘄艾做薄
褥覆於柱上以禦風寒用寛長布帶繞向腹前𦂳𦂳紥
[087-57b]
褁内服藥餌調治自愈
[087-58a]


[087-59a]
 竹簾器八/
竹簾者即夏月凉簾也量患處之大小長短裁取之
 用法釋義
凡肢體有斷處先用手法安置訖然後用布纒之復以
竹簾圍於布外𦂳紥之使骨縫無參差走作之患乃通
用之物也
 杉籬器九/
杉籬者複逼之器也量患處之長短濶狹曲直凸凹之
[087-59b]
形以杉木為之酌其根數記清次序不得紊亂然後於
毎根兩頭各鑽一孔以䋲聨貫之有似於籬故名焉但
排列稀疎不似竹簾之宻耳
 用法釋義
凡用以圍裹於竹簾之外将所穿之䋲結住再於籬上
加䋲以纒之取其堅勁挺直使骨縫無離綻脱走之患
也蓋骨節轉動之處與骨節甚長之所易於揺動若僅
用竹簾恐挺勁之力不足故必加此以環抱之則骨縫
[087-60a]
吻合堅牢矣
[087-61a]


[087-62a]
 抱膝器十/
抱膝者有四足之竹圏也以竹片作圏較膝蓋稍大些
須再用竹片四根以蔴線𦂳縛圏上作四足之形将白
布條通纒於竹圏及四足之上用於膝蓋雖拘制而不
致痛苦矣
 用法釋義
膝蓋骨覆於楗䯒二骨之端本活動物也若有所傷非
骨體破碎即離位而突出於左右雖用手法推入原位
[087-62b]
但歩履行止必牽動於彼故用抱膝之器以固之庶免
復離原位而遺跛足之患也其法将抱膝四足插於膝
蓋兩旁以竹圏轄住膝蓋令其穏妥不得移動再用白
布寛帶𦂳𦂳縛之
[087-63a]
經義
 擊仆損傷應刺諸穴
素問繆刺論曰人有所墮墜惡血留内腹中滿脹不得
前後先飲利藥此上傷厥陰之衇下傷少陰之絡刺足
内踝之下然谷之前血衇出血刺足跗上動衇不已刺
三毛各一痏見血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註/此言惡血為病有繆刺之法也人因墮墜致惡血
  留内腹中滿脹前後不通當先用利藥如上傷厥
[087-63b]
  陰肝經之衇下傷少陰腎經之絡當刺内踝之下
  然谷之前有血衇令出血者蓋以此屬少陰之别
  絡而交通乎厥陰也兼刺足跗上動衇即衝陽穴
  乃胃經之原也如病不已更刺三毛上大敦穴左
  右各一痏見血立已繆刺者左刺右大敦右刺左
  大敦也但足跗動衇上闗衝衇少陰陽明三經只
  宜淺刺不可出血不已也
靈樞經寒熱病篇曰身有所傷血出多及中風寒若有
[087-64a]
所墮墜四支懈惰不收名曰體惰取其小腹臍下三結
交三結交者陽明太陰也臍下三寸闗元也
 註/此言身有所傷血出多者及中風寒者破傷風之
  屬也或因墮墜不必血出而四支懈惰不收者皆
  名體惰也闗元任衇穴名又足陽明太陰之衇皆
  結於此故為三結交也
靈樞經厥病論曰頭痛不可取於腧者有所擊墮惡血
在内傷痛未已可側刺不可逺取之也
[087-64b]
 註/經言惡血在内頭痛不可取其腧者蓋頭痛取腧
  以泄其氣則頭痛可愈也若有所擊墮惡血在内
  而取腧以泄其氣則是血病治氣矣故勿取其腧
  焉若所擊扑之䐃肉傷痛不已雖用刺法亦只於
  所傷附近之側刺之以出在内之惡血而已若仍
  按經逺取諸腧以療頭痛則不可也
[087-65a]


[087-66a]
 惡血已留復因怒傷肝
靈樞經邪氣藏府病形篇曰有所墮墜惡血在内有所
大怒氣上而不下積於脇下則傷肝
 註/人因墮墜血已留内若復因大怒傷肝其氣上而
  不下則留内之血兩相凝滯積於脇下而肝傷矣
  法當先導怒氣勿積於肝則肝可以無傷然後飲
  以利藥以破惡血則脇下無留血矣
[087-67a]
 擊扑傷後入房傷脾
靈樞經邪氣藏府病形篇曰有所擊扑若醉入房汗出
當風則傷脾
 註/有所擊扑乃傷其外體也如醉後入房或汗出不
  知避忌當風則邪客於肌膚傷其内體矣是皆傷
  脾之因也
[087-68a]
 擊扑損傷衇色
素問衇要精微論曰肝衇搏堅而長色不靑當病墜若
因血在脇下令人喘逆
 註/此言肝衇有剛柔而病亦以異也肝衇搏擊於手
  而且堅且長其色又不青當病或墜或搏因血積
  於脇下令人喘逆不止也正以厥陰之衇布脇肋
  循喉嚨之後其支别者復從肝貫膈上注肺今血
  在脇下則血之積氣上薫於肺故令人喘逆也
[087-68b]
金匱要略曰寸口衇浮微而濇然當亡血若汗出設不
汗出者其身有瘡被刀斧所傷亡血故也
 註/經言奪血者無汗奪汗者無血蓋二者皆當衇浮
  微而濇今診之如此是有枯竭之象而無汗出之
  證非亡血而何故知有金傷或擊扑而亡血之證
  也
  又論曰肝衇搏堅而色不變必有擊墮之事因䐃
  肉無破則惡血必留脇下兼致嘔逆依經鍼刺然
[087-69a]
  谷足跗或三毛等穴出血或飲利藥使惡血開行
  當自愈也若衇浮微而濇當知亡血過多依經於
  三結交闗元穴灸之或飲大補氣血之劑而調之
  則病已矣
[087-70a]


[087-71a]


[087-72a]


[087-73a]
 
 
 
 
 
 
 
 
[087-73b]
靈樞經骨度尺寸
 頭部
項髪以下至背骨長二寸半自後髪際以至大/椎項骨三節處也
 按/頭部折法以前髪際至後髪際折為一尺二寸如
  髪際不明則取睂心直上後至大杼骨折作一尺
  八寸此為直寸横寸法以眼内角至外角此為一
  寸頭部横直寸法並依此
 胸腹部
[087-74a]
結喉以下至缺盆中長四寸此以巨骨上陷中/而言即天突穴處
缺盆以下&KR1075骭之中長九寸
胸圍四尺五寸
兩乳之間廣九寸半當折八/寸為當
&KR1075骭中下至天樞長八寸天樞足陽明穴名在/臍旁此指平臍而言
天樞以下至横骨長六寸半横骨横長六寸半毛際下/骨曰横
 骨/
 按/此古數以今用上下穴法叅較多有未合宜從後
[087-74b]
  胸腹折法為當
兩髀之間廣六寸半此當兩股之中横骨/兩頭之處俗名髀縫
 按/胸腹折法直寸以中行為之自缺盆中天突穴起
  至岐骨際上中庭穴止折作八寸四分自&KR1075骭上
  岐骨際下至臍心折作八寸臍心下至毛際曲骨
  穴折作五寸横寸以兩乳相去折作八寸胸腹横
  直寸法并依此
 背部
[087-75a]
膂骨以下至尾骶二十一節長三尺膂骨脊骨也脊骨/外小而内巨人之
 所以能負任者以是骨之巨也脊骨二十四/節今云二十一節者除項骨三節不在内
腰圍四尺二寸
 按/背部折法自大椎至尾骶通折三尺上七節各長
  一寸四分一釐共九寸八分七釐中七節各一寸
  六分一釐共一尺一寸二分七釐第十四節與臍
  平下七節各一寸二分六釐共八寸八分二釐共
  二尺九寸九分六釐不足四釐者有零未盡也直
[087-75b]
  寸依此横寸用中指同身寸法○脊骨内濶一寸
  凡云第二行俠脊一寸半三行俠脊三寸者皆除
  脊一寸外净以寸半三寸論故在二行當為二寸
  在三行當為三寸半也
 側部
自拄骨下行腋中不見者長四寸拄骨頸項/根骨也
腋以下至季脇長一尺二寸季脇小/肋也
季脇以下至髀樞長六寸大腿曰股股上曰髀楗骨之/下大腿之上兩骨合縫之所
[087-76a]
 曰髀樞當足少/陽環跳穴處也
髀樞下至膝中長一尺九寸
横骨上廉下至内輔之上廉長一尺八寸骨際曰廉膝/旁之骨突出
 者曰輔骨内曰/内輔外曰外輔
内輔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長三寸半上廉下廉/可摸而得
内輔下廉下至内踝長一尺二寸
内踝以下至地長三寸
 四肢部
[087-76b]
肩至肘長一尺七寸
肘至腕長一尺二寸半臂之中/節曰肘
腕至中指本節長四寸臂掌之/交曰腕
本節至末長四寸半指之後節/曰本節
膝以下至外踝長一尺六寸
膝膕以下至跗屬長一尺二寸膕腿灣也跗足面也膝/在前膕在後跗屬者凡
 兩踝前後脛掌所交/之處皆為跗之屬也
跗屬以下至地長三寸
[087-77a]
外踝以下至地長一寸
足長一尺二寸廣四寸半
 按/骨度乃靈樞經骨度篇之文論骨之長短皆古數
  也然骨之大者則太過小者則不及此亦言其則
  耳其周身手足折量之法用前中指同身寸法為
  是同身寸量法詳刺灸書中
[087-78a]
補遺
 十不治證
 顚撲損傷入於肺者縱未及死二七難過
 左脇下傷透至内者
 腸傷斷者
 小腹下傷内者
 證候繁多者
 傷破陰子者
[087-78b]
 老人左股壓碎者
 血出盡者
 肩内耳後傷透於内者
 衇不實重者
  已上皆不必用藥
 
 
御纂醫宗金鑑卷八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