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s0002 法苑珠林-唐-道世 (master)




法苑珠林卷第九十九


西明寺沙門釋道世撰


雜要篇第九十九此有十部




* 述意部
* 四依部
* 四果部
* 四食部
* 淨口部
* 鳴鍾部
* 入眾部
* 求法部
* 衰相部
* 雜行部


述意部第一



夫神理無聲。因言辭以寫意。言辭無迹。緣
文字以圖音。故字為言蹄。言為理筌。音義
合符。不可偏失。是以文字應用彌綸宇宙。
雖迹繁翰墨而理契乎神。但以經論浩博具
錄難周。記傳紛綸事有廣略。所以導達群方
開示後學。設教緣迹煥然備悉。訓俗事源
欝爾咸在。搜檢條章討撮樞要。緝綴紙筆具
列前篇。其餘雜務汲引濟俗。現可行者。疏
之於後。冀令昏昧漸除法燈遐照也。


四依部第二



夫根鈍時澆信堅難具。行淺德劣智正易迷。
要須機教相符文理洞備。故經曰。雖誦千章
不行何益。今立正義須憑宗意。教有權實。行
有昏明。故得月而指自忘。得意而言自息。豈
意得道門猶行封滯。故經說四依區分三位。
[099-1013b]
一是人四依。即是四依開士。謂從初賢至於
極聖。人資無漏。法體性空。據此依承聖無邪
倒。二是行四依。即是乞食著糞掃衣。頭陀蘭
若樹下而坐。三是法四依。如下具述。立此三
法成末代之龜鏡。信是眾行之宗師。大聖致
詞終無虛設。准教行事畢正非邪。初二四依
非今俗用。附在別章且述法依。驗知邪正
惟以無相好佛尚惑魔形。況有識凡夫能無
受亂。故立法依顯成楷定也。


第一依法不依人者。人惟情有。法乃軌模。性
空正理。體離非妄。即用此法為正法依。涅
槃經極教盛明斯轍。今行事者隨情妄述。多
棄法逐人。從人起則。致乖遺寄陷溺身心。
若能反彼俗心憑准聖量。隱心行務知非性
空。乘持此心以為道路。一分知非明順空理。
一分厭觀。明違有事。如此安心名修趣法
性真道。


第二依義不依語者。語是言說。正是張筌。義
為達理。化物之道。證解已後慮絕杜言。法
尚應捨何況非法。故經有捨筏之喻。人懷目
擊之談。不以言筌意表。得意息言。月喻妙
指。無宜不曉。今謂得義。乃是誦言。真行道
者。常觀常破。常觀依語。常破隨義。謂言隨
義。還是誦言。但無始妄習執見鏗然。靜退
詳研方知此過。不爾奔飛追聲不及。又可
思惟。


第三依智不依識者。謂識現行隨塵分別。眼
色耳聲耽迷不覺。與牛羊而等度。同邪凡而
共行。大聖示教境是自心。下愚氷執塵為識
[099-1013c]
外。所以化導無由。捨之是知。滯歸凡識。倒遣
聖心。愚迷履歷。常淪三倒。勇勵特達。念動
即知。名為依識。知流須返。名隨分智。如是
加功漸增明大。後見塵境知非外來。境非心
外是自心相。安有愚迷生增生愛。思擇不
已解異牛羊。有人問。卿立如此論明智異愚如何達觀猶稱凡識。答聖智無涯積空顯
德。豈惟一述即謂清升。此但得語。隨言還
執。深知此執。無始習熏。三祇無間。方能傾
盡。雜血之乳。不可漏言。起伏之相。於是乎
在。如經說。初地行施餘隨分修。高軌立儀
令人修學。何言一解剩能窮智。必智可窮。未
曰高勝。今人口誦其空心未忘有。騰空不起
入火逾難。俱是心相封迷故爾。後得通達隨
心轉用。豈不鳥之游空。自常如布之火澣。
不足怪也。


第四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者。此之兩經
竝聖言量。凡入道者。率先曉之。則無事不
通。有疑皆決。但群生性識深淺利鈍不同。致
令大聖隨情別說。然據至道但是自心。故經
云。三界上下法義唯心。此就世界依報以明
心也。又云。如如與真際。涅槃及法界。種種
意生身。佛說唯心量。此據出世法體以明
心也。終窮至實畢到斯源。隨流赴感還宗
了義。故加以法約定權機也。


如大集經云。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有四
依法亦不可盡。何等為四。依義不依語。依智
不依識。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依法不依
人。云何依義不依語。語者若入世法而有可
[099-1014a]
說。義者解出世法無文字相。語者若說布施
戒忍進禪智慧調伏擁護。義者知施戒忍進
禪智慧入於平等。語者稱說生死。義者知生
死無性。語者說涅槃味。義者知涅槃無性。語
者若說乘隨所安止。義者善知諸乘入一相
智門。語者若說諸捨。義者三種清淨。語者說
身口意受持淨戒功德威儀。義者了身口意
皆無所作而能護持一切淨戒。語者若說忍
辱斷除恚怒貢高憍慢。義者了達諸法得無
生忍。語者若說勤行一切善根。義者安住精
進無有始終。語者若說諸禪解脫三昧三摩跋
提。義者知滅盡定。語者悉能聞持一切文字
智慧根本。義者知是慧義不可宣說。語者說
三十七助道之法。義者正知修行諸助道法
能證於果。語者說苦集道諦。義者於滅諦。
語者說無明根本乃至生緣老死。義者知無
明滅乃至老死滅。語者說助定慧法。義者明
解脫智。語者說貪恚癡。義者解不善根即
是解脫。語者說障礙法。義者得無礙解脫。語
者稱說三寶無量功德。義者三寶功德離欲
法性同無為相。語者說從發心至坐道場修
集莊嚴菩提功德。義者以一念慧覺一切法。
舍利弗。舉要言之。能說八萬四千法聚是名
為語。知諸文字不可宣說。是名為義。


云何依智不依於識。識者四識住處。何等為
四。色識住處。受想行識住處。智者解了四
識性無所住。識者若識地大水火風大。智者
識住四大法性無別。識者眼識色住。耳鼻舌
身意識法住。智者內性寂滅外無所行。了知
[099-1014b]
識法無有憶想。識者專取所緣思惟分別。智
者心無所緣不取相貌。於諸法中無所悕求。
識者行有為法。智者知無所行無為法性無
有識知。識者生住滅相。智者無生住滅相。舍
利弗。是名依智不依於識。


云何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不了義經者。
分別修道。了義經者。不分別果。不了義經
者。所作何業信有果報。了義經者。盡諸煩
惱。不了義經者。呵諸煩惱。了義經者。讚白
淨法。不了義經者。說生死苦惱。了義經者。
說生死涅槃一相無二。不了義經者。讚說
種種莊嚴文字。了義經者。說甚深經難持難
了。不了義經者。多為眾生說罪福相令聞法
者心生欣慼。了義經者。凡所演說必令聽者
心得調伏。不了義經者。若說我人眾生等。無
有施受者。而為他說有施受。了義經者。說
空無相無願無作。無有我人眾生作者受者。
常說無量諸解脫門。是名依了義經不依不
了義經。云何依法不依於人。人者攝取人見
作者受者。法者解無人見作者受者。人者
凡夫善人信行人八人四果人辟支佛人菩薩
人。一人出世多所利益。多人受樂。憐愍世
間生大悲心。於人天中多所饒潤。所謂諸佛
等。依世諦故。為化眾生。故作是說。若有攝
取如是見者。是謂依人。如來為化攝人見者。
故說依法不依於人。一切平等無別異性。猶
如虛空。若有依止是法性者。終不復離一
相之法。同一法性。是故言依一切法不依於
人。舍利弗。是名菩薩摩訶薩四依無盡。
[099-1014c]


四果部第三



如修行道地經云。其修行者已得初果道迹。
知諸五欲皆歸無常。不能盡除。所以者何。由
見色聲香味細滑之念。故起愛欲未能斷除。
譬如梵志。淨潔自喜。詣下舍後。卒污於指。行
語金師。指污不淨。以火燒之。金師諫曰。勿
發是心。有餘方便除此不淨。以灰土拭之。用
水洗之。設吾火燒卿不能忍。火熱毒痛自觸
其身。更甚于前。梵志子聞即懷瞋恚。便罵
金師。莫以己心量度他人。自不能忍謂人不
堪。吾無所用手有垢〔污〕-【宮】污污。不敢行路畏人觸
我。吾儻近之失吾道德。世所道術天文地理。
一切典籍無不知之。曷因不淨著五手指。勿
得停久。當隨我言除其指穢也。金師聞之。燒
鉗正赤以榻彼指。梵志得熱痛不能忍。掣
指著口。金師大笑。謂年少言。卿自稱譽。聰
明博學。採古知今。無不該通。清淨無瑕。於
今無耐。持不淨指含著口中。當知輕躁未
足為師。梵志報曰。不遭痛時見指不淨。適
遇火毒即忘指穢。求道如是。長夜修習離於
愛欲。適見好色婬意還動。所以者何。諸根
未制。諸漏未盡。邪根未除。正定未發。宿愛
不除。染欲還起。於是頌曰。


「 以見色欲求所習
 雖便解義至道迹
 頭戴想華續聞香
 如江詣海志欲然」



第二道迹斯陀含人。自念我身。不宜習此婬
欲如餘凡夫。說情欲穢樂於無欲。晝夜觀察
修習污露。婬怒癡尠得往來道。一反還世
斷勤苦原。以得往還。於諸愛欲無起清淨。婬
[099-1015a]
怒癡薄。心常未斷。固有惱患。譬如男子有
婦端正面目無瑕。以諸瓔珞莊嚴其身。夫甚
愛敬。雖有是色。然是婬鬼。非是真人。唯
人肉血以為飲食。有人語夫。卿婦羅剎肉血
為食。夫不信人數數語之。夫心遂疑意欲試
之。夜臥揚出鼾聲如眠。婦謂定眠。竊起出
城。詣於塚間。夫尋逐後。見婦脫衣及諸寶
飾却著一面。面色變惡。口出長牙。頭上焰
然。眼赤如火。甚為可畏。前近死人。手摑其
肉。口齧食之。夫見如是。爾乃知之非人是
鬼。便急還家臥於床上。婦即尋還來趣夫
床。復臥如故。其夫見婦莊嚴瓔珞面色端正。
乃還親近。假使念之在於塚間噉死人肉。心
雖穢厭又懷恐悑。迴心觀婦還起欲心。得
往還道斯陀含人若見外形端正姝好。婬意
還動。若說污露瑕穢不淨婬意即滅。於是頌
曰。


「 變化人身如脫鎧
 作婬鬼形詣塚間
 便噉死屍如食飲
 夫爾乃知是羅剎」



第三道迹阿那含人。得不還者。見前得往還
者。心自念言。吾於欲界三結已薄。其餘尠
耳。還觀聖諦見欲愛之瑕。多苦少安。不宜
習欲如凡眾庶。志在情欲如倉蠅著屍。吾
何不除。令婬怒癡得滅無餘。得盡漏禪然後
安隱。譬如有人在於盛暑。不能堪熱求扇自
扇。慕水洗浴。往來如是。見婬怒癡。以為甚
熱。念求不還。於是修行作惡露觀。永脫色
慾及諸怒癡。諦見五陰所從起滅。滅盡為
定。知見如是。便斷五結而無陰蓋。得不還
[099-1015b]
道。阿那含果不退還世。以脫愛欲無有諸
癡。婬鬼之患即獲清涼。無有眾熱。若覩色
欲常見不淨則知瑕穢。譬如遠方有賈客來
各當疲極。值二十九日夜冥無月。至於半夜
來到城門。門閉不開。繞至南牆有汪水天雨
之池。死屍鷄狗雜類之蟲。或活或死。或沈
或浮。百千萬億。跳踉戲樂。并及城中掃除
糞穢。髮毛便利悉棄水中。眾人遠客。初未
曾至不識是非。疲極飢渴恣意飲之。并患熱
乏脫衣沐浴。身覺止疲安隱喜臥。至於天明
疲解寤已。更詣池所欲取水用。見水不淨非
常污惡。或有捨走。或有閉目。或有塞鼻。或
有嘔吐。於是頌曰。


「 譬如城傍水
 種種居不淨
 遠來值門閉
 眾共止此池
 初來不覺知
 飢渴而取飲
 并洗除熱乏
 疲極得臥寐
 天曉至水邊
 審覩知不淨
 眾人共厭惡
 各各懷嘔吐
 以得第三道
 見欲樂不安
 入禪定無患
 觀欲如瑕水」



爾時那含。修行道時。樂於禪定。省于愛欲。
如彼賈客惡不淨水。亦如嬰兒癡弄不淨。年
漸長大捨前所戲更樂餘事。至於老邁悉捨
前法。以法自娛。已得不還之道亦復如是。
見諸生死五道所樂。猶如小兒戲。轉更精進。
欲脫始終。不樂求生。於是頌曰。


「 譬如有小兒
 在地弄不淨
 年遂向長大
 捨戲轉樂餘
[099-1015c]
 修行亦如是
 求護度三界
 爾時遂精進
 具足成四道」



第四無學羅漢。修行道時。以在學地不樂始
終都無所樂。弗貪三界。斷一切結。三毒永
亡。志念根力及諸覺意。見滅為寂譬如王放
醉象牙利凶惡遇者皆死。亦如毒龍常吐毒
氣值者悉亡。亦如蚖蝮常懷瞋毒觸者並害。
三毒煩惱亦復如是。興觸皆害墜墮三界。唯
有十力覺意解脫。無能除斷。修行自念。當
如今時。已成羅漢。得無所著。諸漏永盡。修
潔梵行。所作已辦。棄捨重擔。逮得己利。生
死已斷。獲平等慧。成無學法。以度彼此。於
是頌曰。


「 其王放醉象
 凶害牙甚利
 諸龍蛇懷毒
 遇者皆當死
 皆化令調伏
 還得善攝心
 眾患盡無餘
 三界無所畏
 修行住學地
 不動成聖道
 已逮得己利
 度苦常獲安
 已絕於五品
 具足成六通
 蠲除諸塵勞
 如水澣衣垢
 是謂為正士
 隨順佛聖教
 最上無塵垢
 故說無學地」



四食部第四



如增一阿含經云。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眾生
之類有四種食長養眾生。何等為四。所謂段
食。或大或小。更樂食念食識食。是謂四食。
彼云何段食。謂今人中所食入口之物可食
噉者。是謂段食。云何更樂食。謂衣裳繖蓋
[099-1016a]
雜香華熏火。及香油與婦人集聚。諸餘身體
所更樂者。是謂更樂食。云何念食。謂意中
所念所想所思惟者。或以口說。或以體觸。及
諸所持之法。是謂念食。云何識食。謂意之
所知。梵天為首。乃至有想無想天。以識為
食。是謂識食。以此四食流轉生死。


又增一經云。世尊告阿那律曰。一切諸法
由食而存。眼以眠為食。耳以聲為食。鼻以
香為食。舌以味為食。身以細滑為食。意以
法為食。涅槃以無放逸為食。


爾時佛告諸比丘。如此妙法夫觀食有九事。
人間有四食。一段食。二更樂食。三念食。四
識食。復有五種。是出世間食。一禪食。二
願食。三念食。四八解脫食。五喜食。是出世
間之表。當共專念捨除四種之食。求辦出
世之食。


又正法念經云。若有眾生。信心悲心以種種
食施人。命終生質多羅天受種種樂。命終得
受人身。大富饒財。常行正法。


又正法念經云。若有眾生見諸病人。施其湯
藥令離病苦。命終生欲境天受五欲樂。從天
命終若得人身。大富多財。若見病人臨終渴
病。以石蜜漿。若氷水施。此人命終生清涼天
受天快樂。從天命終得受人身常離飢渴。


又五分律云。若月直監食人。欲知生熟鹹
酢。得貯掌中舌舐甞之齊法經不許口嘗者為無好心貪心嘗故犯


淨口部第五



如十誦律云。云何漱口。佛言。以水著口中。
三迴轉之。是名淨口法。
[099-1016b]


又僧祇律云。爾時世尊大會說法。有比丘口
臭。在下風而住。佛知而故問。是比丘何故
獨坐。答言。世尊。制戒不聽嚼木。所以口
臭。恐熏污人。故在下風。佛言。聽用嚼木。極
長十六指。極短四指以上。嚼時當在屏處先
淨洗手。嚼己水洗棄之。嚼時不得咽之。若
醫言為差病。須咽者聽。若無齒者。當用灰
虜土塼礓石草木洗口。已食若食上欲行
水當淨水。先洗手器然後行水。若手污者。
當以葉承取。若口飲時。不得沒脣使器著
額。當拄脣而飲。飲時不得盡飲。當留少許
洮蕩已從口處棄之。行水人當好護淨器。若
見沒脣著額者。當放置一處以草幟。令
人知不淨。若行非時漿飲。亦如前法。


又僧祇律云。比丘晨起應淨洗手。不得麁
洗五指。復不得齊至腋。當齊手腕以前令淨。
不得粗魯洗不得揩令血出。當以巨摩草末
若灰土澡豆皂莢洗手。揩令作聲。淨洗手已更相
揩者。便名不淨。應更洗手。比丘食前當護
手。若摩頭捉衣。等更須洗比丘尚爾白衣亦然讀經受食
等准用行之手淨尚爾。何況手殺生命飲
血噉肉以污身口。縱欲傳法心亦不淨。


又四分律云。時諸比丘患屋內臭。佛言。應灑
掃。若故臭以香泥泥。若復臭應屋四角懸
香。


又十誦律云。時有比丘不嚼楊枝口中氣臭。
白佛。佛言。聽嚼楊枝。有五利益。一口不苦。
二口不臭。三除風。四除熱病。五除痰癊。復
有五事利益。一除風。二除熱。三口味。四能
[099-1016c]
食。五眼明。


又四分律云。不嚼楊枝有五過失。一口氣臭。
二不善別味。三熱癊病不消。四不引食。五
眼不明。


又五分律云。嚼已應洗棄之。以恐蟲食故死。
又三千威儀云。用楊枝有五事。一斷當如度。
二破當如法。三嚼頭不得過三分。四梳齒當
中三齒。五當汁澡自用。


刮舌有五事。一不得過三反。二舌上血出當
止。三不得大振手污僧伽梨若足。四棄楊枝
莫當人道。五當著屏處。


鳴鍾部第六



如付法藏經云。時有國王名罽膩吒。貪虐
無道數出征伐。勞役人民不知厭足。欲王四
海戍備邊境。親戚分離。若斯之苦。何時寧
息。宜可同心共摒除之。然後我等乃當快
樂。因王病虐以被鎮之。人坐其上須臾氣
絕。由聽馬鳴比丘說法緣故。生大海中作千
頭魚劍輪迴注斬截其首。續復尋生次第更
斬。如是展轉乃至無量。須臾之間頭滿大海。
時有羅漢為僧維那。王即白言。今此劍輪聞
揵稚音。即便停止。於其中間苦痛小息。唯
願大德垂哀矜愍。若鳴揵稚延令長久。羅
漢愍念為長打之。過七日已受苦便畢。而此
寺上。因彼王故。次第相傳。長打揵稚。至
於今日。猶故如本。


述曰。既知經意。鳴鍾濟苦。兼以集眾。即須
維那。將欲打鍾。斂容合掌。發願利生之意。
因鍾念善。便受苦畢。
[099-1017a]


又增一阿含經云。若打鍾時。願一切惡道諸
苦並皆停止。若聞鍾聲兼說偈讚。得除五
百億劫生死重罪。


「 降伏魔力怨
 除結盡無餘
 露地擊揵稚
 比丘聞當集
 諸欲聞法人
 度流生死海
 聞此妙響音
 盡當來集此」



依別經偈云。


「 聞鍾臥不起
 護塔善神瞋
 現在緣果薄
 來報受蛇身
 所在聞鍾聲
 臥者必須起
 合掌發善心
 賢聖皆歡喜
 洪鍾震響覺群生
 聲遍十方無量土
 含識群生普聞知
 拔除眾生長夜苦
 六識常昏終夜苦
 無明被覆久迷情
 晝夜聞鍾開覺寤
 怡神淨剎得神通」



依宣律師住持感應記云。祇桓戒律院內有
銅鍾重三十萬斤。四天王共造欲集大千聖
眾。目連以通力擊之。聲震遠聞。臺高七丈。
鍾形如吳地者。四面多有日月星辰山川河
海之像。兼斗斛稱尺之形。目連所擊隨事所
表聲出告知。凡僧打者。但聲出而已。其戒
場院內復有大鍾。臺高四百尺。上有金鍾重
十萬斤。形如杯器。上有千輪王像。亦有千
子。各各具足。復有九龍八功德水種種諸相
莊嚴。此之大鍾劫初之時輪王所造。聖人受
戒。已得通者擊之。聲震三千。一切聖人聞
皆證果。惡趣聞者識宿命。祇桓別有論師
院。有一銅鍾形如腰鼓。是乾闥婆王之所造
[099-1017b]
也。上有梵王帝釋魔王四王八部男子等像。
若有異學外道欲來擊論。則使神通羅漢擊
之。聲震三千。諸外道等將欲擊揚聞此鍾聲。
諸根訥鈍無敢發言。若有好心請決疑者。聞
此鍾聲開發菩提得不退轉。


復有別院名修多羅院。有一石鍾形如吳樣。
如青碧玉可受十斛。鼻上有三十三天像。四
面以金銀隱起。東西兩面有大寶珠。陷在腹
中。大如五升。八角分曜。狀若華形。周匝作
十方諸佛初成道像。至初日出時。鍾上有諸
化佛說十二部經。舍衛城童男童女。悉來聽
之聞法證聖。犯欲之者則不聞法。摩尼大將
以金剛杵擊之。百億世界中聲。聞於光明中
悉聞百千釋迦佛說修多羅經。此鍾是拘樓
秦佛所造。彼佛滅度後。娑竭龍王收去。至
釋迦佛興。龍復將來。至佛滅度已鍾先唱言。
却後三月當般涅槃。鍾鼻諸天聞皆洟泣。龍
後將去。


又阿難房前有一銅磬。可受五升。磐子四
邊悉黃金鏤。作過去佛教弟子文。鼻上以紫
磨金為九龍形。背上立天人像。執椎擊之。聲
振三千。音中亦說諸佛教誡弟子法。此磬
梵天王造。及佛滅後。娑竭龍王亦收入海宮
中。


入眾部第七



如四分律云。凡欲入眾當具五法。一應以慈
心。二應自卑下如拭塵巾。三應知坐起法。若
見上座不應安坐。若見下座不應起立。四
至彼僧中不為雜說談世俗事。若自說若請
[099-1017c]
他說。五若見僧中不可意事心不安忍。應
作默然住之。故智度論云。佛聖弟子住和合
故有二種法。一賢聖語。二賢聖默今見齋會之處。後生前
到。已得上好之處若見上座老師。來都不起迎送遜讓坐處。滅法之深。寔猶年少。復見向他貴勝之家。或經
新喪重孝。或為考妣遠忌設齋。僧眾放蕩情歡諠閙=席【三】【宮】閙=席【宋】【元】【明】【宮】閙閙亂眾。豈免俗譏高僧之類。三千威儀經

云。凡欲上床當具七法。一庠踞床。二不得匍
匐上。三不使床有聲。四不得大拂床有聲。五
不得大吒歎息思惟世事。六不得狗群臥。七
以時節早起。地持論云。若見眾生當慰問歡
顏先語平視和色正念在前。若菩薩知他眾
生有實功德。以嫌恨心不向人說。亦不讚歎。
有讚歎者。不唱善哉。是名為犯眾。多犯是
犯。染污起故。梁攝論云。菩薩若見眾生當
歡笑先言然後共語故。


五分律云。不忍辱人有五過失。一兇惡不忍。
二後悔恨。三多人不愛。四惡聲流布。五死
墮惡道。


求法部第八



如增一阿含經云。若不成就六法。則不能遠
塵離垢得法眼淨。何等為六。一不樂聞。二
雖聞法不攝耳聽。三不為知解。四未得法不
方便勤求。五所得法不善守護。六不成就順
忍。反此六種則能遠塵垢得法眼淨。


又薩婆多論云。無有白衣得佛道者。要有三
十二相。出家著法衣威儀具足。雜心論云。
知足現在處起。少欲於未來世處起。現在不
取一錢難。未來不取轉輪王易。又涅槃經
云。於未得之財不生貪名少欲。於己得之財
不生貪名知足。知足是現在。少欲是未來。
[099-1018a]


衰相部第九



如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云。世尊告曰。老有
五種衰損。一者鬚髮衰損。以彼鬚髮色變壞
故。二者身相衰損。形色膚力皆衰損故。三
者作業衰損。發言氣上喘息逾急身顫掉故。
住便僂曲。以其腰脊皆無力故。坐即低屈。身
羸弱故。行必按杖。身虛劣故。凡所思惟智
識愚鈍念惛亂故。四者受用衰損。於現資具
受劣故。於戲樂具一切不能現受用故。於
諸色根所行境界。不能速疾明利而行。或不
行故。五者命根衰損。壽量將盡隣近死故。
遇少死緣不堪忍故。阿含經云。頭白有四因
緣。一者火多。二者憂多。三者病多。四者種
早。白人病瘦有四因緣。一少食。二有憂。三
多愁。四有病。未調有四事先不語人。一頭
白。二老。三病。四死。是四事亦可避。亦不可
却。一切味不過八種。一苦。二澁。三辛。四鹹。
五淡。六甜。七酢。八不了了味。


雜行部第十



四分律云。跋難陀比丘在道行。張大圓蓋。
諸居士遙見。謂是王若大臣。恐悑避道。諦
視乃知。比丘白佛。佛言。比丘不應持蓋在道
行。亦不應懸。為天雨雨時。聽在寺內。樹
皮若葉若竹作蓋。亦不許捉王大扇。若行
患熱。聽以樹葉雜物作扇。時諸比丘患蟲
草塵露墮身上。佛言聽作拂。若以草樹皮葉。
或以縷線。裁碎繒帛作。時有比丘得尾拂。佛
言。聽畜。時有年少比丘不解時事數相涉。聽
用算子記數。
[099-1018b]


又四分律云。時諸比丘自作伎。若吹唄供
養。佛言。不應爾。彼畏慎不敢令白衣作伎
供養。佛言聽。


又佛言。彼不知供養塔飲食。誰當應食佛言。
比丘。若沙彌。若優婆塞若經營作者應食。


又薩婆多論云。凡出家人市買之法。不得下
價索他物。得突吉羅。眾僧衣未三唱得益
價。三唱已不應益。眾僧亦不應與衣。已屬
他故。比丘三唱得衣。不應悔。設悔莫還。眾
僧亦莫還。


又新婆沙論問。異生聖者。誰有悑耶。有
作是說。異生有悑異生舊名凡夫聖者無悑。所以者
何。聖者已離五悑畏故。五悑畏者。一不活
畏。二惡名畏。三怯眾畏。四命終畏。五惡趣
畏。


又雜寶藏經云。佛言。此如意珠是摩竭大魚
腦中出。魚身長二十八萬里。此珠名曰金剛
堅也。有第一力。耐使一切被毒之人見悉消
滅。又見光觸身亦復消毒。第二力者。熱病
之人見則除愈。光觸其身亦復得差。第三力
者。人有無量百千怨家。捉此珠者悉得親善。
諸天一爪甲價直一閻浮提人物。


又四分律云。時諸比丘患蛇入屋。未離欲比
丘恐悑。佛言。聽驚。若以筒盛棄之。若以繩
繫置地解放。有鼠入屋。作檻盛出棄之。患
蠍蜈蚣蚰蜒入屋。若以弊物。若泥團掃帚。
盛裹棄之。在外解放。若房舍夜患蝙蝠。晝患
燕鳥入。佛言。聽織作籠疏障。若作向櫺子
遮。時有老病比丘。拾虱棄地。佛言。不應爾。
[099-1018c]
聽以器盛。若綿拾著中。若虱走出應作筒
盛。若虱出筒應作蓋塞隨其寒暑加以膩食將養之也


又四分律云。時六群比丘誦外道安置舍宅
吉凶符書呪枝節呪剎利呪。知人生死吉凶
呪。解諸音聲呪。佛言。不應爾。彼教他彼以
活命。佛言。皆不應爾。


爾時世尊在毘舍離國。時諸離奢乘象馬車
乘輦輿。捉持刀劍。來欲見世尊。彼留刀杖
在寺外。入內問訊世尊。時白衣持刀劍來
寄諸比丘藏。畏慎不敢受。佛言。為檀越牢堅
固藏舉者聽。


又五百問事云。不得口吹經上塵。像塵准之。
雖非正經然須慎之。亦不得燒故經。得重罪
如燒父母。不知有罪者輕。


又僧祇律云。然火向有七事無利益。一壞眼。
二壞色。三身羸。四衣垢壞。五臥具壞。六生
犯戒緣。七增世俗話。看病法者。僧祇律云。
病人有九法成就。必當橫死。一知非饒益食
貪食。二不知籌量。三內食未消而食。四食
未消而擿吐出。五已消應出而強持。六食
不隨病。七隨病食而不籌量。八懈怠。九無
慧。


又月上女經云。維摩詰妻。名曰無垢。其妻九
月生女。名為月上。


又佛說離垢施女經云。波斯匿王有女。名曰
維摩羅達。晉言離垢施。厥年十二。端正殊妙
極有聰慧。


又轉女身經云。須達長者妻。名曰淨日。有女
名無垢光。
[099-1019a]


頌曰。


「 捨遺簡要
 冀捨危嶮
 萬行貞固
 六塵方掩
 烈烈霜心
 昭昭玉檢
 如彼瓊珪
 皎無瑕點」


法苑珠林卷第九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