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3c0001 管子-周-管仲 (tls)



[005-1a]

5 管子卷第五



5.1八觀第十三外言四。


大城不可以不完,
郭周不可以外通,
里域不可以橫通,
閭閈不可以毋闔,
宮垣、關閉
不可以不脩。
故大城不完,
則亂賊之人謀;
郭周外通,
則姦遁踰越者作;


里域橫通,
則攘奪竊盜者不止;
閭閈無闔,
外內交通,
則男女無別;
宮垣不備,
關閉不固,
雖有良貨,
不能守也。


故形勢不得為非,
則姦邪之人愨愿;
禁罰威嚴,
則𥳑慢之人整齊;
憲令著明,
則蠻夷之人不敢犯;
賞慶信必,
則有功者勸;
教訓習俗者眾,
則君民化變而不自知也。


是故明君在上位,
刑省罰寡,
非可刑而不刑,
非可罪而不罪也;
明君者,
閉其門,
塞其塗,
弇其迹,使民毋由接於淫非之地。


是以民之道正行善也,
若性然。
故罪罰寡而民以治矣。


行其田野,
視其耕芸,
計其農事,
而飢飽之國可以知也。


其耕之不深,
芸之不謹,
地宜不任,
草田多穢,
耕者不必肥,
荒者不必墝,
以人猥計其野,
草田多而辟田少者,
雖不水旱,
飢國之野也。


若是而民寡,
則不足以守其地;
若是而民眾,
則國貧民飢;
以此遇水旱,
則眾散而不收。
彼民不足以守者,
其城不固;
民飢者,不可以使戰;


眾散而不收,
則國為丘墟。
故曰:
有地君國
而不務耕芸,
寄生之君也。


故曰:
行其田野,
視其耕芸,
計其農事,
而飢飽之國可知也。


行其山澤,
觀其桑麻,
計其六畜之產,
而貧富之國可知也。
夫山澤廣大,
則草木易多也;
壤地肥饒,
則桑麻易殖也;
薦草多衍,
則六畜易繁也。


山澤雖廣,
草木毋禁;
壤地雖肥,
桑麻毋數;
薦草雖多,
六畜有征,
閉貨之門也。


故曰,
「時貨不遂,
金玉雖多,
謂之貧國也。」
故曰:
「行其山澤,
觀其桑麻,
計其六畜之產,
而貧富之國可知也。」


入國邑,
視宮室,
觀車馬衣服,
而侈儉之國可知也。


夫國城大而田野淺狹者,
其野不足以養其民;
城域大而人民寡者,
其民不足以守其城;
宮營大而室屋寡者,
其室不足以實其宮;
室屋眾而人徒寡者,
其人不足以處其室;
囷倉寡而臺榭繁者,
其藏不足以共其費。


故曰,
「主上無積而宮室美,
氓家無積而衣服脩,
乘車者飾觀望,
步行者雜文采,
本資少而末用多者,
侈國之俗也。」


國侈則用費,
用費則民貧,
民貧則姦智生,
姦智生則邪巧作。
故姦邪之所生,
生於匱不足;
匱不足之所生,
生於侈;
侈之所生,
生於毋度。


故曰:
「審度量,
節衣服,
儉財用,
禁侈泰,
為國之急也。」
不通於若計者,
不可使用國。


故曰:
「入國邑,
視宮室,
觀車馬衣服,
而侈儉之國可知也。」


課凶饑,
計師役,
觀臺榭,
量國費,
而實虛之國可知也。
凡田野萬家之眾,
可食之地,
方五十里,
可以為足矣。


萬家以下,
則就山澤可矣;
萬家以上,
則去山澤可矣。
彼野悉辟而民無積者,
國地小而食地淺也;
田半墾而民有餘食而粟米多者,
國地大而食地博也;
國地大而野不辟者,
君好貨而臣好利者也;


辟地廣而民不足者,
上賦重,
流其藏者也。
故曰,
「粟行於三百里,
則國毋一年之積;
粟行於四百里,
則國毋半年之積;
粟行於五百里,
則眾有飢色。


其稼亡三之一者,
命曰小凶,
小凶三年而大凶,
大凶
則眾有遺苞矣。
什一之師,
什三毋事,
則稼亡三之一。


稼亡三之一,
而非有故積也,
則道有捐瘠矣。
什一之師,
三年不解,
非有餘食也,
則民有鬻子矣。」


故曰:
「山林雖近,
草木雖美,
宮室必有度,
禁發必有時,
是何也?」


曰:
「大木不可獨伐也,
大木不可獨舉也,
大木不可獨運也,
大木不可加之薄墻之上。」
故曰,
「山林雖廣,
草木雖美,
禁發必有時;」


國雖充盈,
金玉雖多,
宮室必有度;
江海雖廣,
池澤雖博,
魚鱉雖多,
罔罟必有正,
舩網不可一財而成也。
非私草木愛魚鱉也,
惡廢民於生穀也。


故曰,
「先王之禁山澤之作者,
摶民於生穀也。」
彼民非穀不食,
穀非地不生,
地非民不動,
民非作力,毋以致財。


夫才之所生,
生於用力,
力之所生,
生於勞身。
是故主上用財毋已,
是民用力毋休也。
故曰,
「臺榭相望者,
其上下相怨也。」


民毋餘積者,
其禁不必止;
眾有遺苞者,
其戰不必勝;
道有捐瘠者,
其守不必固。


故令不必行,
禁不必止,
戰不必勝,
守不必固,
則危亡隨其後矣。


故曰:
「課凶飢,
計師役,
觀臺榭,
量國費,
實虛之國可知也。」


入州里,
觀習俗,
聽民之所以化其上,
而治亂之國可知也。



州里不鬲,
閭閈不設,
出入毋時,
早晏不禁,
則攘奪竊盜,
攻擊殘賊之民,
毋自勝矣。
食谷水,
巷鑿井,
場圃接,
樹木茂,
宮牆毀壞,
門戶不閉,
外內交通,
則男女之別,
毋自正矣。


鄉毋長游,
里毋士舍,
時無會同,
喪蒸不聚,
禁罰不嚴,
則齒長輯睦,
毋自生矣。


故昏禮不謹,
則民不脩廉;
論賢不鄉舉,
則士不及行;
貨財行於國,
則法令毀於官;
請謁得於上,
則黨與成於下;
鄉官毋法制,
百姓群徒不從。


此亡國弒君之所自生也。
故曰:
「入州里,
觀習俗,
聽民之所以化其上者,
而治亂之國可知也。」


入朝廷,
觀左右,
求本朝之臣,
論上下之所貴賤者,
而彊弱之國可知也。
功多為上,
祿賞為下,
則積勞之臣
不務盡力;


治行為上,
爵列為下,
則豪桀材臣
不務竭能。
便辟左右,
不論功能
而有爵祿,
則百姓疾怨
非上,賤爵輕祿;


金玉貨財商賈之人,
不論志行
而有爵祿,
則上令輕,
法制毀。
權重之人,
不論才能
而得尊位,
則民倍本行而求外勢。


彼積勞之人
不務盡力,
則兵士不戰矣;
豪桀材人不務竭能,
則內治不別矣;


百姓疾怨
非上,賤爵輕祿,
則上毋以勸眾矣;
上令輕,
法制毀,
則君毋以使臣,
臣毋以事君矣;
民倍本行而求外勢,
則國之情偽竭在敵國矣。


故曰:
「入朝廷,
觀左右,
本朝之臣,
論上下之所貴賤者,
而彊弱之國可知也。」


置法出令,
臨眾用民,
計其威嚴寬惠
行於其民與不行於其民,而興滅之國可知也。
法虛立而害䟽遠,
令一布而不聽者存,
賤爵祿而毋功者富,
然則眾必輕令
而上位危。


故曰,
「良田不在戰士,
三年而兵弱;
賞罰不信,
五年而破;
上賣官爵,
七年而亡;
倍人倫而禽獸行,
十年而滅。」


戰不勝,
弱也;
地四削,
入諸侯,
破也;
離本國,
徙都邑,
亡也;
有者異姓,
滅也。


故曰:
「置法出令,
臨眾用民,
計威嚴寬惠
行於其民
不行於其民,
而興滅之國可知也。」


計敵與,
量上意,
察國本,
觀民產之所有餘不足,
而存亡之國可知也。


敵國彊而與國弱,
諫臣死而諛臣尊,
私情行而公法毀,
然則與國不恃其親,
而敵國不畏其彊,


豪傑不安其位,
而積勞之人不懷其祿。
悅商販而不務本貨,
則民偷處而不事積聚。
豪傑不安其位,
則良臣出;
積勞之人不懷其祿,
則兵士不用;
民偷處而不事積聚,
則囷倉空虛。


如是而君不為變,
然則攘奪、竊盜、
殘賊、進取之人起矣。
內者廷無良臣,
兵士不用,
囷倉空虛,
而外有彊敵之憂,
則國居而自毀矣。


故曰:
「計敵與,
量上意,
察國本,
觀民產之所有餘不足,
而存亡之國可知也。」
故以此八者,觀人主之國,
而人主毋所匿其情矣。


5.2法禁第十四外言五。法制不議,
則民不相私;
刑殺毋赦,
則民不偷於為善;
爵祿毋假,
則下不亂其上。
三者藏於官
則為法,
施於國則成俗。
其餘不彊而治矣。


君壹置其儀,
則百官守其法;
上明陳其制,
則下皆會其度矣。
君之置其儀也不一,
則下之倍法
而立私理者必多矣。


是以人用其私,
廢上之制
而道其所聞。
故下與官列法,
而上與君分威,
國家之危
必自此始矣。


昔者聖王之治其民也不然,
廢上之法制者,
必負以恥。
厚財博惠
以私親於民者,
正經而自正矣。



聖王既歿,
受之者衰。
君人而不能知立君之道,
以為國本,
則大臣之贅下
而射人心者必多矣。
君不能審立其法
以為下制,
則百姓之立私理
而徑於利者必眾矣。


昔者聖王之治人也,
不貴其人博學也,
欲其人之和同
以聽令也。
《泰誓》曰:
「紂有臣億萬人,
亦有億萬之心。
武王有臣三千而一心。」
故紂以億萬之心亡,
武王以一心存。


故有國之君,
苟不能同人心,
一國威,
齊士義,
通上之治
以為下法,
則雖有廣地眾民,
猶不能以為安也。


君失其道,
則大臣比權重
以相舉於國,
小臣必循利以相就也。
故舉國

以為己黨,
行公道以為私惠,


進則相推於君,
退則相譽於民,
各便其身,
而忘社稷,
以廣其居,
聚徒成群,
上以蔽君,
下以索民,
此皆弱君亂國之道也。
故國之危也。
亂國之道,
易國之常,
賜賞恣於己者,
聖王之禁也。


擅國權以深索於民者,
聖王之禁也。
其身毋任於上者,
聖王之禁也。


進則受祿於君,
退則藏祿於室,
毋事治職,
但力事屬,
私王官,
私君事,
去非其人
而私行者,
聖王之禁也。


脩行則不以親為本,
治事則不以官為主,
舉毋能
進毋功者,
聖王之禁也。
交人則以為己賜,
舉人則以為己勞,
仕人則與分其祿者,
聖王之禁也。


交於利通而獲於貧窮,
輕取於其民
而重致於其君,
削上以附下,
枉法以求於民者,
聖王之禁也。
用不稱其人,
家富於其列,
其祿甚寡而資財甚多者,
聖王之禁也。


拂世以為行,
非上以為名,
常反上之法制以成群於國者,
聖王之禁也。


飾於貧窮
而發於勤勞,
權於貧賤,
身無職事,
家無常姓,
列上下之閒,
議言為民者,
聖王之禁也。


壺士以為己資,
脩甲以為己本,
賊臣之養,私必死,
然後矢矯以深與上為市者,
聖王之禁也。
審飾小節以示民,
時言大事以動上,
遠交以踰群,
假爵以臨朝者,
10聖王之禁也。


卑身雜處,
隱行辟倚,
側入迎遠,
遁上而遁民者,
聖王之禁也。
詭俗異禮,
大言法行,
難其所為
而高自錯者,
聖王之禁也。


守委閒居,
博分以致眾,
勤身遂行,
說人以貨財,
濟人以買譽,
其身甚靜,
而使人求者,
聖王之禁也。


行僻而堅,
言詭而辯,
術非而博,
順惡而澤者,
聖王之禁也。


以朋黨為友,
以蔽惡為仁,
以數變為智,
以重斂為忠,
以遂忿為勇者,
聖王之禁也。
固國之本,
其身務往於上,
深附於諸侯者,
聖王之禁也。


聖王之身,治世之時,
德行必有所是,
道義必有所明。
故士莫敢詭俗異禮,
以自見於國;
莫敢布惠緩行,
脩上下之交,
以私親於民;


莫敢超等踰官,
漁利蘇功,
以取順其君。


聖王之治民也,
進則使無由得其所利,
退則使無由避其所害,
必使反乎安其位,
樂其群,
務其職,
榮其名,
而后止矣。


故踰其官而離其群者
必使有害,
不能其事而失其職者
必使有恥。
是故聖王之教民也,
以仁錯之,
以恥使之,
脩其能
致其所成而止。


故曰:
「絕而定,
靜而治,
安而尊,
舉錯而不變者,
聖王之道也。」


5.3重令第十五外言六。凡君國之重器,
莫重於令。
令重則君尊,
君尊則國安;
令輕則君卑,
君卑則國危。
故安國在乎尊君,
尊君在乎行令,
行令在乎嚴罰。


罰嚴令行,
則百吏皆恐;
罰不嚴,
令不行,
則百吏皆喜。
故明君察於治民之本,
本莫要於令。


故曰:
「虧令者死,
益令者死,
不行令者死,
留令者死,
不從令者死。」
五者死而無赦,
惟令是視。


故曰:
「令重而下恐。」
為上者不明,
令出雖自上,
而論可與不可者在下。
夫倍上令以為威,
則行恣於己以為私,
百吏奚不喜之有?


且夫令出雖自上,
而論可與不可者在下,
是威下繫於民也。
威下繫於民,
而求上之毋危,
不可得也。
令出而留者無罪,
則是教民不敬也。


令出而不行者毋罪,
行之者有罪,
是皆教民不聽也。
令出而論可與不可者在官,
是威下分也。
益損者毋罪,
則是教民邪途也。


如此
則巧佞之人,
將以此成私為交;
比周之人,
將以此阿黨取與;
貪利之人,
將以此收貨聚財;
懦弱之人,
將以此阿貴富,


事便辟;伐矜之人,
將以此買譽成名。
故令一出,
示民邪途五衢,
而求上之毋危,
下之毋亂,
不可得也。


菽粟不足,
末生不禁,
民必有飢餓之色,
而工以雕文刻鏤相穉也,
謂之逆。
布帛不足,
衣服毋度,
民必有凍寒之傷,
而女以美衣錦繡纂組相穉也,
謂之逆。


萬乘藏兵之國,
卒不能野戰應敵,
社稷必有危亡之患,
而士以毋分役相穉也,
謂之逆。
爵人不論能,
祿人不論功,
則士無為行制死節,


而群臣必通外請謁,
取權道,
行事便辟,
以貴富為榮華以相穉也,
謂之逆。


朝有經臣,
國以經俗,
民有經產。
何謂朝之經臣?


察身能而受官,
不誣於上;
謹於法令以治,
不阿黨;
竭能盡力
而不尚得,
犯難離患
而不辭死;
受祿不過其功,


服位不侈其能,
不以毋實虛受者,
朝之經臣也。
何謂國之經俗?


所好惡
不違於上,
所貴賤
不逆於令;
毋上拂之事,
毋下比之說,
毋侈泰之養,
毋踰等之服;
謹於鄉里之行,


而不逆於本朝之事者,
國之經俗也。
何謂民之經產?


畜長樹蓺,
務時殖穀,
力農墾草,
禁止末事者,
民之經產也。


故曰:
「朝不貴經臣,
則便辟得進,
毋功虛取;
奸邪得行,
毋能上通。


國不服經俗,
則臣下不順,
而上令難行。
民不務經產,
則倉廩空虛,
財用不足。」


便辟得進,
毋功虛取;
姦邪得行,
毋能上通,
則大臣不和。


臣下不順,
上令難行,
則應難不捷。
倉廩空虛,
財用不足,
則國毋以固守。
三者見一焉,
則敵國制之矣。


故國不虛重,
兵不虛勝,
民不虛用,
令不虛行。
凡國之重也,
必待兵之勝也,
而國乃重。
凡兵之勝也,
必待民之用也,
而兵乃勝。


凡民之用也,
必待令之行也,
而民乃用。
凡令之行也,
必待近者之勝也,
而令乃行。


故禁不勝於親貴,
罰不行於便辟,
法禁不誅於嚴重,
而害於䟽遠,
慶賞不施於卑賤,
而求令之必行,
不可得也。


能不通於官,
受祿賞不當於功,
號令逆於民心,
動靜詭於時變,


有功不必賞,
有罪不必誅,
令焉不必行,
禁焉不必止。
在上位無以使下,
而求民之必用,
不可得也。


將帥不嚴威,
民心不專一,
陳士不死制,
卒士不輕敵,
而求兵之必勝,
不可得也。


內守不能完,
外攻不能服,
野戰不能制敵,
侵伐不能威四鄰,
而求國之重,
不可得也。


德不加於弱小,
威不信於強大,
征伐不能服天下,
而求霸諸侯,
不可得也。


威有與兩立,
兵有與分爭,
德不能懷遠國,
令不能一諸侯,
而求王天下,
不可得也。
地大國富,
人眾兵彊,
此霸王之本也,
然而與危亡為鄰矣。


天道之數,
人心之變:
天道之數,
至則反,
盛則衰;
人心之變,
有餘則驕,
驕則緩怠。


夫驕者,驕諸侯;
驕諸侯者,
諸侯失於外;
緩怠者,
民亂於內。
諸侯失於外,
民亂於內,
天道也。
此危亡之時也。


若夫地雖大,
而不并兼,
不攘奪;
人雖眾,
不緩怠,
不傲下;
國雖富,
不侈泰,
不縱欲;


兵雖彊,
不輕侮諸侯,
動眾用兵
必為天下政理,
此正天下之本
而霸王之主也。


凡先王治國之器三,
攻而毀之者六。
明王能勝其攻,
故不益於三者,
而自有國、正天下。
亂王不能勝其攻,
故亦不損於三者,
而自有天下而亡。


「三器者何也?」
曰:
「號令也,
斧鉞也,
祿賞也。」


「六攻者何也?」
曰:
「親也,
貴也,
貨也,
色也,
巧佞也,
玩好也。」


「三器之用何也?」
曰:
「非號令毋以使下,
非斧鉞毋以威眾,
非祿賞毋以勸民。」
「六攻之敗何也?」
曰:
「雖不聽,而可以得存者;
雖犯禁,而可以得免者;
雖毋功,而可以得富者。


凡國有不聽而可以得存者,
則號令不足以使下;
有犯禁而可以得免者,
則斧鉞不足以威眾;
有毋功而可以得富者,
則祿賞不足以勸民。


號令不足以使下,
斧鉞不足以威眾,
祿賞不足以勸民,
若此則民毋為自用。


民毋為自用
則戰不勝,
戰不勝
而守不固,
守不固
則敵國制之矣。」


「然則先王將若之何?」
曰:
「不為六者變更於號令,
不為六者疑錯於斧鉞,
不為六者益損於祿賞。


若此
則遠近一心,
遠近一心
則眾寡同力,
眾寡同力
則戰可以必勝,
而守可以必固。
非以并兼攘奪也,
以為天下政治也,
此正天下之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