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1d0052 禮記(正文)-- (master)



[048-1a]

48 燕義



48.1古者周天子之官,
有庶子官。
庶子官職諸侯、
卿、大夫、
士之庶子之卒,
掌其戒令,
與其教治,
別其等,
正其位。


國有大事,
則率國子而致於大子,
唯所用之。
若有甲兵之事,
則授之以車甲,
合其卒伍,
置其有司,
以軍法治之,
司馬弗正。


凡國之政事,
國子存游卒,
使之脩德學道,
春合諸學,
秋合諸射,
以考其藝而進退之。[048-2a]


48.2諸侯燕禮之義:
君立阼階之東南,
南鄉爾卿
大夫,皆少進,
定位也;
君席阼階之上,
居主位也;
君獨升立席上,
西面特立,
莫敢適之義也。[048-3a]


48.3設賓主,
飲酒之禮也;
使宰夫為獻主,
臣莫敢與君亢禮也;


不以公卿為賓,
而以大夫為賓,
為疑也,
明嫌之義也;
賓入中庭,
君降一等而揖之,
禮之也。[048-4a]


48.4君舉旅於賓,
及君所賜爵,
皆降,再拜稽首,
升成拜,
明臣禮也;
君荅拜之,
禮無不荅,
明君上之禮也。
臣下竭力盡能以立功於國,
君必報之以爵祿,


故臣下皆務竭力盡能以立功,
是以國安而君寧。
禮無不荅,
言上之不虛取於下也。
上必明正道以道民,
民道之而有功,
然後取其什一,
故上用足而下不匱也;
是以上下和親而不相怨也。


和寧,
禮之用也;
此君臣上下之大義也。
故曰:
「燕禮者,
所以明君臣之義也。」[048-5a]


48.5席:
小卿次上卿,
大夫次小卿,
士、庶子以次就位於下。
獻君,
君舉旅行酬;
而后獻卿,


卿舉旅行酬;
而后獻大夫,
大夫舉旅行酬;
而后獻士,
士舉旅行酬;
而后獻庶子。
俎、豆、牲體、薦、羞,
皆有等差,
所以明貴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