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l0031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唐-尊者眾賢 (master)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第五十六


尊者眾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隨眠品第五之十二



如是已辯諸惑對治。修能對治勝進位中。所
斷諸惑為再斷不。所得離繫有重得耶。頌曰。


「 諸惑無再斷
 離繫有重得
 謂治生得果
 練根六時中」



論曰。所斷諸惑由得自分。無間道故便頓永
斷。離退後時無再斷義。斷已復斷則為唐捐。
所得離繫雖無隨道漸勝進理。而道進時容
有重起彼勝得理。以離繫得道所攝故捨得
道時彼亦捨得。故諸離繫有重得理此依容
有。時總有六謂治道起得果練根。說治生言
通目二義。若據住此能證離繫目無間道。若
據住此正證離繫目解脫道。言得果者。謂得
預流一來不還阿羅漢果。言練根者謂增進
根。由此六時得未曾道。有捨曾道得離繫故。
說得果言既無差別。如攝四果應攝練根。以
轉根時必得果故。何勞長說此練根言。為顯
練根異斷惑得果故。得果外說練根無失。然
[056-0652b]
得離繫隨其所應。有具六時乃至唯二。謂欲
界繫見四諦斷。及色無色見三諦斷。所得離
繫得具六時。色無色界見道諦斷。所得離繫
得唯五時。由治生時即得果故。說得果已不
說治生。欲界修斷五品離繫。亦五時得除預
流果。第六離繫得唯四時。得果治生時無別
故第七八品亦唯四時。得果四中除前二故。
第九離繫得唯三時。亦治生時即得果故。色
無色界修所斷中。唯除有頂第九離繫。所餘
離繫亦唯三時。得果四中除前三故。有頂第
九得唯二時。得果治生同一時故。此約鈍說
若就利根。前諸位中除練根得。豈不八地容
世俗道斷。應分二種對治生時得不爾。此說
漸次得故。惑此唯約無漏得故。若依越次通
有漏得。則世俗道八地染中隨離少多。入聖
道者彼得離繫。隨其所應有具六時。乃至唯
一以利根故除練根時。謂欲界中先斷五品
入見諦者。彼見所斷五品離繫。具六時得。謂
有二種自治生時。及得果時復四成六。彼修
所斷五品離繫。唯五時得除預流果。先斷六
品入見諦者。彼見所斷六品離繫。亦五時得
除一如前。彼修所斷六品離繫。唯世俗道治
生時得。必不起彼無漏對治。是一來果向道
攝故。非住果時起彼向道。以住勝果不起劣
故。先斷八品入見諦者。彼見所斷八品離繫。
亦五時得除一如前。彼修所斷前六離繫。唯
一時得如前應知。七八離繫唯四時得。謂二
治生及二得果。先斷九品依未至地入見諦
者。彼見所斷九品離繫。亦四時得如前應知。
[056-0652c]
依根本地入見諦者。彼見所斷九品離繫。亦
一時得如前應知。根本非欲斷對治故。若依
未至若依根本。彼修所斷九品離繫。亦一時
得如前應知。必不起彼無漏對治。是不還果
向道攝故。先斷上七地入見諦者。彼見三諦
斷七地。離繫亦四時得如前應知。見道諦斷
七地離繫。唯三時得謂一治生。及二得果無
漏治生即得果故。彼修所斷七地離繫唯三
時得。謂二治生及一得果。具離八地入聖道
者。見修位中斷有頂惑。見三諦斷離繫三時。
謂一治生及二得果。見道諦斷離繫二時。由
治生時即得果故。修斷八品離繫二時。謂一
治生及一得果。第九離繫唯一時得。以治生
時即得果故。諸分離染見修位中。進斷所餘
准此應說。以何因證得後果時。重得先時所
斷離繫。由至教故。謂契經中依正證得阿羅
漢果。說如是言應如是知應如是見。彼從欲
漏心得解脫。乃至廣說。由此位中亦得欲界。
厭患對治等無學法智故。知彼離繫亦應重
得前言。斷欲六品九品入見諦者。彼先修斷
六九離繫無無漏得。為永不得暫不得耶。應
決定言彼永不得。豈不證得阿羅漢。時必
得先時見修所斷。一切離繫諸無漏得。若彼
先時所斷離繫。有無漏得今時捨者。於彼今
應得無漏得。若先無者今時亦無。得離繫時
唯自治起。及捨劣道得勝時故。諸有先依根
本靜慮入見諦者。得無學時寧從欲漏心得
解脫。就依未至入見諦者。及次第者說故無
失。或諸證得阿羅漢者。定得無學法智品攝。
[056-0653a]
厭患對治由此數能厭患欲界。令欲界結無
復繫能。依此故言彼從欲漏心得解脫。由此
即釋契經所言。阿羅漢果永斷瞋恚。就厭患
彼說為斷故。若爾何故引此契經。證後果時。
得前離繫。經言從欲漏心得解脫者。有具二
因有一因故。謂於欲離繫得。無漏得者二因
故言心脫欲漏。一得彼無學離繫得故。二得
彼無學厭患治故。若不得者唯由一因。故此
契經義皆成立。此中理趣如前已辯。復云何
知得阿羅漢二界離繫。必捨學得得無學得
非欲界耶。學位定應先得彼故。謂設先離無
所有染。隨依何地入見諦時。必得二界諸見
所斷無漏斷治。彼見所斷是一斷治頓所斷
故。上地見道現在前時。必修未來下地道故。
下靜慮遍能為上斷治故。豈不已離無所有
處染。依第三定等入見諦時。應修未來上地
見道。同為有頂斷對治故。不爾未離此地染
者。即依此地入見諦時。自及上諸地見諦所
斷。見一一諦時能頓斷故。如有未離第四定
染。依第四定入見諦時。頓斷五地見所斷染。
乃至未離初靜慮染。依初靜慮入見諦時。頓
斷八地見所斷染。上地曾無斷下地故。非第
四等與第三等。所對治法一切皆同。由是已
離第三等染。依第三等入見諦時。雖上地能
治自上地。而非與下所治恒同。故依下時不
能修上。諸異生位以世俗道斷見所斷。所有
離繫唯由下地。見道勢力於自上地無漏得
起。謂依上地見道現前。必修未來下地見道。
由彼勢力於下離繫。得無漏得非上地故。由
[056-0653b]
此學位定應遍於色無色攝。見斷離繫得無
漏得非欲理成。欲唯未至地見道所斷故。豈
不應如第四定等。非第三等下地對治。然第
四等見道現前。能修未來下地所攝。一切見
道由彼道力。於諸下地見斷離繫。得無漏得。
如是根本雖非欲治。然根本地見道現前應
修未來。未至地攝一切見道。由彼道力應於
欲界見斷離繫得無漏得。此例不齊。見道有
二。一欲界對治。二上界對治。欲治有三。謂斷
對治厭患對治遠分對治。色無色治三種亦
然。欲治三中初斷對治。唯未至攝餘通六地。
上治三種皆通六地。然上二界斷治見道。唯
能對治自上地染。餘治見道亦治下地。上地
雖非下地斷治。而上見道現在前時。遍修未
來下地見道。下與上地同所治故。無有欲界
斷治見道。能與根本同一所治。可根本地見
道現前。能修未來未至地攝。欲見斷法斷治
見道。由彼道力能於欲界見斷離繫得無漏
得故彼所引為例不齊。諸根本地欲界厭患
遠分對治。色無色界三種對治。見道現前還
修未來未至地攝。如是二種三種對治非由
未來。欲界厭遠對治力故。便於欲界見斷
離繫得無漏得。唯斷對治力能斷繫得故諸
先離欲。若依未至入見諦者。欲界厭患遠分
對治。見道現前亦修未來。欲斷對治欲斷治
地道正現在前故。由如是理非先。離欲入見
諦者。皆於欲界見斷離繫得無漏得。諸先離
欲入見諦者。畢竟無容於欲修斷。所有離繫
得無漏得。以未至攝欲界修斷。斷對治收無
[056-0653c]
漏修道。於不還果身中現前。及未來修俱非
理故。理無容有不還果身中。有一來不還二
向道。故諸有先離無所有染入聖道者唯除
菩薩。餘亦定於二界一切修斷離繫得無漏
得。彼皆必於二界修斷。自勝果道遍現前故。
如是理趣以何證知。說聖者生第四靜慮。以
上諸地定成樂根。及說聖者生於無色。定有
色貪盡斷遍知得故。菩薩何緣不亦如是。不
由加行一切功德。能現前故如滅定等。謂聲
聞獨覺無自在功力。能超間起諸對治道。欲
證後道必藉前道。以為加行方能證故。菩薩
亦有超起功力。以於諸法相連接中。得殊勝
智加行廣故。若爾菩薩應見道中。不起法智
品唯起類智品。因同前故無如是事。於色無
色蘊有無我智生。必以有執受蘊無我智為
先故。或初業地於法類品次第觀中。曾極串
習後次觀苦。世第一法有苦現觀。見道續生
一切如前任運起故。或異生位從無始來。數
以世間有欺誑智。觀察欲色苦集滅道。故雖
已斷欲色二界見所斷或。為以出世無欺誑
智重遍觀察。菩薩亦修彼對治道。諸先離染
隨其所應。後見道生至住果位。勝果道障既
先已除。得勝果道斯有何失。許如是義便為
善通。十門品說亦善安立。菩薩成下修斷無
為理不應然。且住果者得非果道違毘婆沙。
非住果時未趣後果。可有已得非果道義。又
理必然非此斷治現在前位。如何由彼能得
未來此斷治道。又見具縛漸得果者。於後成
就勝果道時。果所攝道必不行故。諸先離染
[056-0654a]
至得果時。若有亦得勝果道理。彼果攝道應
永不行。又非住有頂見道諦斷斷對治時。亦
有得欲界諸修所斷斷對治理。又諸獲得勝
果道時。隨應亦得諸世俗道。世出世道相繫
屬故。若先離染隨其所應。後見道生至住果
位。必亦獲得勝果道者。得預流時應修俗智。
同對治故等離障故。由此我說得離繫等。符
教順理為善安立。即諸離繫彼彼位中。得遍
知名隨勝立故。遍知有二。一智遍知。二斷遍
知。智遍知者體即是慧。有說此通有漏無漏。
有漏慧者謂除勝解作意相應。所餘世間分
別法性。能取諸法自相共相。聞思所成及暖
頂忍。世第一等修所成慧無漏慧者謂出世
間。見道修道無學道慧。前有漏慧順無漏智。
現觀性故亦名遍知。如契經說。我作如是如
理思時。實現觀生便知老死由生故有。又言
於一法未達未遍知。我說不能作苦邊際。非
無漏慧遍知一切法故。智遍知亦通有漏慧。
唯無漏慧為智遍知。是我宗中正意所許。如
說為於未現觀法起現觀故。思惟取蘊非由
聞等所成俗慧可證。得預流至阿羅漢果。說
預流等九根得故。又轉法輪契經中說。以無
漏慧遍知苦等。應知此即是未知當知根。然
菩薩言實現觀生者。於世間慧假立現觀名。
彼行相轉似現觀故。言於一法未達等者。依
於此法若未遍知。障苦盡者密說無過。故定
無漏慧方得遍知名。斷遍知者體即離繫。能
遍知故名為遍知。是智異名如何目斷。是智
果故如業解果。謂契經說六處名業是業果
[056-0654b]
故。又說無為應果名解是解果故。如是遍知
目斷無失。若爾忍果應非遍知。毘婆沙師
作如是釋。諸忍皆是智眷屬故。於忍所作立
智作名。如臣所為亦名王作。有餘師釋。諸解
脫道於所得斷。亦有功能以於斷得能任持
故。令諸繫得不復生故。由此忍果有智果義。
此釋不然。以說諸斷唯是諸無間道。離繫士
用果故。或金剛喻等持相應無漏。叡智力能
總集諸斷。無漏離繫得故。忍果爾時亦成智
果。漸得果等得一來不還忍果。無為已成智
果故。許身見等三順下結。永斷無為名智果
故。當說餘三是智果故。為一一斷道所得離
繫各立一遍知。為一切斷道所得離繫總立
一遍知。二俱不然。以有極廣極略過故。若爾
云何。頌曰。


「 斷遍知有九
 欲初二斷一
 二各一合三
 上界三亦爾
 餘五順下分
 色一切斷三」



論曰。諸斷總立九種遍知。唯立九緣如後當
辯。何等名曰九種遍知。且三界繫見諦所斷
煩惱等。斷立六遍知。謂欲界繫初二部斷立
一遍知。初二部言即顯見苦見集所斷。次二
部斷各立一遍知。次二部言顯見滅道斷。如
欲界三上界亦爾。謂色無色二界所繫。亦初
二斷一二各一合三。餘三界繫修道所斷。煩
惱等斷立三遍知。謂欲界繫修道所斷。煩惱
等斷立一遍知。應知即是五順下分結盡遍
知并前立故。色界所繫修道所斷。煩惱等斷
立一遍知。應知此即是色愛盡遍知。無色界
[056-0654c]
繫修道所斷。煩惱等斷立一遍知。即一切結
永盡遍知。此亦并前合立一故。此三前六總
九遍知。如見道中唯見所斷煩惱等斷得遍
知名。如是修道中亦唯修斷不一。唯修斷二
通見修。已說并前而建立故。當說二時集
遍知故。若異此者則不應說。五順下分盡一
切盡遍知。以何因緣色無色界。見斷法斷合
立遍知。修斷斷中各別建立。如對治起而建
立故。謂如色界諸蘊無我。無色諸蘊無我亦
然。以彼見所斷無事同故。等非身俱故對治
亦同。如無色中等至殊勝。色界等至則不如
是。彼修所斷有事別故。對治不同是故別立。
如是所立九種遍知。應辯於中幾何道果。頌
曰。


「 於中忍果六
 餘三是智果
 未至果一切
 根本五或八
 無色邊果一
 三根本亦爾
 俗果二聖九
 法智三類二
 法智品果六
 類智品果五」



論曰。於此九中且應先辯。與忍智道為果
差別。忍果有六謂三界繫。見斷法斷六種遍
知。智果有三。謂順下分色愛一切結盡遍知。
由此三遍知是修道果故。由此已辯見修道
果。與靜慮地為果別者。未至靜慮果具有九。
謂此為依斷一切故。根本靜慮果五或八所
言五者毘婆沙師說。根本靜慮非欲斷治故。
所言八者尊者妙音說。根本靜慮亦欲斷治
故。除順下分結盡遍知。以彼唯是未至果故。
無容修彼斷對治故。中間靜慮如根本說。豈
[056-0655a]
不依止根本慮靜。入見諦時亦修未來。依未
至地欲斷治道。得斷治故亦應證彼。欲見斷
法斷無漏離繫得。寧說根本唯得五果。此責
不然。爾時所修依未至地斷對治者。唯色無
色斷對治故。根本地道既不能為欲斷對治。
彼現起位如何能修欲斷治道。由彼所修未
至斷治。唯治上界故果唯五。復云何知起餘
對治。必不能修餘對治道宗所說故。謂於思
擇先離色染入見諦者。至修位中色盡遍知。
得不得處如是說故。有言既說離空處染時。
亦修未來諸靜慮地故。豈不已說餘治修餘。
此責不然。非誠證故。說斷空處修靜慮時。但
修未來無色對治。非色對治為證。豈成此乃
證餘不修餘治。有作是說。此證俱不成。見
修道中所修相異故。謂第四定見道現前。唯
修未來六地見道。修道現起所修不然。又見
道中一無間道。頓斷八地修道不然。又彼所
修同不同分智行相異。是故見道與彼修道
所修各別。又修道中亦有餘治現在前位修
餘治道。如離欲時修諸類智。離色無色時修
苦集法智故。見道位理亦應然。又根本靜慮
亦能治欲界。如世尊言六出離依。喜為因依
住。便能捨離六出離依憂。乃至廣說。此捨
離言說離欲染。非宗邊地許有喜根。由此極
成根本靜慮能治欲界。是故根本靜慮地果
有八遍知。此中有餘作如是斥。非不現起斷
治道力。能引無漏離繫得生名得遍知。如沙
門果如世俗道得二果時。雖修未來無漏斷
治。而不名曰得沙門果。如是根本靜慮現前。
[056-0655b]
縱修未來欲斷治道。而不由彼引離繫得。故
不可得八遍知果。此無深理以許聖位用世
俗道。離諸染時得無漏世俗二離繫得故。非
俗無漏二智俱行故。由未來無漏道力能引
無漏離繫得生。非沙門果亦不成證。安立因
果與得無漏。離繫得理各有別故。言世俗道
得二果時。有不名為沙門果者。是現非彼未
來果義。無漏斷得障得斷故。爾時必起無漏
斷得。此無漏得亦由未來。無漏引起如何成
證。又世俗道得二果時。亦許所得名沙門果。
未來無漏解脫道等。亦得名為沙門果故。謂
世俗道得二果時。未來無漏解脫道等。障得
斷故得皆現起。彼為是誰沙門之果。是現未
來沙門之果。謂世俗道現在前時。有無漏得
名現在道。彼是此道之等流果。亦未來道之
士用果。相應俱有因通三世故。彼以士用果
為其果故。諸無為法越三世故名沙門果何
理能遮。由此彼執根本靜慮。八遍知果其理
還成。然實不成彼證非故。且彼所說謂第四
定。見道現前唯修未來六地見道。修道現起
所修異者此不成證。謂所修地雖復不同。然
俱唯修上界治故。雖所修地少有不同。何理
即令修餘對治。以離有頂治道起時。雖修未
來依九地道。而不可以所修異故。即令彼能
修餘對治。不爾彼應修世俗道。又即由此於
見道中。雖一剎那頓斷八地。而修八地治道
非餘。隨斷少多恒修同治。又由同分不同
分修。見修道中修相有異。即證見道不修未
來。餘對治道理善成立。見道所修唯同分故。
[056-0655c]
如集等忍現在前時。雖先已得苦等忍智。非
見集等所斷治故。於此位中不能修彼。然餘
地道於此能修。是此位道同對治故。或見道
位雖修未來無量功德。而在忍位修忍非餘。
於智位中唯能修智。如是忍智尚不互修況
修未來。餘對治道義可成立。又修道中亦
定無有。餘治現起修餘治義。雖諸類智離欲
時。修離色無色時。修苦集法智。而非斷對治。
非對治故修此何緣修由因長養。辯智品中
當廣顯示。又彼所引意近行經。約加行中現
見憂喜。相對治故說亦無失。或修觀者由先
現見。耽嗜依憂能為逼惱。後例觀彼出離依
憂。行既同前亦為逼惱。遂欣初定妙喜現前。
因此勤修斷憂治道。故說因喜能捨離憂。或
出離依憂斷對治無間。容初靜慮妙喜現前。
蘊此於心密說現在。出離依憂喜近能相對
治。為欲慰喻遭出離憂。所逼惱者令安泰故
根本靜慮於一切種。定無能為欲斷對治。誰
棄樂行依苦勤修。為欲證得三沙門果。由如
是理毘婆沙師。說根本靜慮遍知果唯五。我
能此中更廣決擇。恐遠本義故應且止。與
無色地為果別者。無色邊地果唯有一。謂依
空處近分地道。得色愛盡遍知果故。聖依
俗道離諸染位。所得斷果亦名遍知。以得
無漏離繫得故。前三根本果亦唯一。謂依無
色前三根本。得一切盡遍知果。故由此已
辯靜慮無色。總得遍知果多少別。與俗聖
道為果別者。俗道果二謂俗道力。唯能獲得
順下分盡。及色愛盡遍知果故聖道果九。謂
[056-0656a]
聖道力乃至能越。三有頂故。應知九中二是
共果七不共果。唯聖果故與法類智為果別
者。法智果三謂法智。力能斷三界修所斷故。
類智果二。謂類智力斷色無色修所斷故。與
法類品為果別者。法智品果六。謂即是前法
智法忍所得六果。類智品果五。謂即是前類
智類忍所得五果。品言通攝智及忍故。法品
六中四不共果。三屬法忍一屬法智。二是共
果。謂最後二雙屬法類二種智故。類品五中
三不共果皆屬類忍。二是共果謂最後二義
如前釋。何緣一一道所得斷。不各各立為一
遍知。以永斷時說遍知故。如契經說吾今為
汝宣說遍知。乃至廣說。此中何等名為遍知。
謂貪永斷瞋永斷癡永斷。乃至廣說。說永斷
言顯所得斷。都無隨縛方名遍知。云何名為
有隨縛斷。云何名為無隨縛斷。斷具三種或
四種緣。名無隨縛不具名有。謂或有斷雖得
離繫得。而闕餘得故容還永捨。或復有斷餘
得雖生。未缺堅牢生死之首。以八地染雖數
曾離。未能缺彼故還墜惡趣獄。或復有斷雖
亦缺彼。而餘煩惱繫縛未除。於永斷義未得
圓滿。或復有斷餘縛亦除。而猶未能越所屬
界。以同類惑未斷無餘。於永斷義亦未圓滿。
如是諸斷名有隨縛。是故於彼不立遍知。唯
九位中三四緣具。斷無隨縛可立遍知。何謂
具緣。頌曰。


「 得無漏斷得
 及缺第一有
 滅雙因越界
 故立九遍知」



論曰。見斷法斷具三緣故便立遍知。修斷法
[056-0656b]
斷具四緣故方立遍知。見斷法斷具三緣者。
謂得無漏離繫得故。缺有頂故。滅雙因故。此
中異生雖復亦有離八地染名滅雙因。而斷
非遍知闕餘二緣故。見聖諦位第二三剎那
諸斷。雖有無漏離繫得。餘二緣闕未立遍知。
第四五剎那雖亦缺有頂。雙因未滅不立遍
知。見集斷因有未滅故。集法智位欲二部斷。
具三緣故得遍知名。後五剎那法類智位。斷
具三緣故皆得遍知名。修斷法斷具四緣者。
三緣如上越界第四。謂諸界中聖未越地。彼
所得斷唯具二緣。若已越地未越界者。彼所
得斷猶闕一緣。若越界時四緣方具。隨應彼
斷得遍知名。豈不應五緣謂加離俱繫。有餘
說此即滅雙因。及越界緣故不別說。若爾亦
勿立越界緣。越界亦即滅雙因故。雙因俱繫
雖依一物。而繫與因其義各異。謂於五部令
起名因。即於其中能縛名繫。且苦智生集智
未生。二部雖無互令起力。而有展轉能為因
性。見集斷惑縛義如本。見苦所斷縛義都無。
故非滅雙因即是離俱繫。又不可說因義即
繫。以無漏緣惑不繫他聚故。由此我宗二種
俱說。今不說者但可說言。說此彼自成不可
言無異。體義寬故且說雙因。雖諸越界位皆
滅雙因。而滅雙因時非皆越界。故滅雙因外
別立越界緣。滅三地雙因未立遍知故。誰成
就幾遍知。頌曰。


「 住見諦位無
 或成一至五
 修成六一二
 無學唯成一」



論曰。異生位中雖能離染。乃至八地不成遍
[056-0656c]
知。於聖位中依未至定入見諦者。從初乃至
集法忍位亦無遍知。至集法智集類忍位唯
成就一。至集類智滅法忍位便成就二。至滅
法智滅類忍位便成就三。至滅類智道法忍
位便成就四。至道法智道類忍位便成就五。
依根本定入見諦者。至集類忍亦無遍知。後
位隨應如理思擇。住修道位未離欲者。道類
智為初乃至未得全離欲界染。及離欲退皆
成就六。至全離欲以離欲第九解脫道為初。
乃至離色界最後無間道。先離欲者從道類
智。乃至未起色盡道前唯成一遍知。謂順下
分盡。從色愛盡及無學位。起色纏退亦一如
前。有色愛者從色愛永盡。先離色者從起色
盡道。至未全離無色愛前。成下分盡色愛盡
二。從無學退起無色纏成二遍知名。如前說
住無學位唯成就一。謂一切結永盡遍知。若
依根本入正決定道類智時。彼所有斷亦得
順下分斷遍知名者。寧許根本果唯有五遍
知。唯色無色界見斷法斷。得彼遍知名故無
有失。何緣唯此亦得彼名。以漸次得不還果
者。於此斷上立彼名故。又先俗道所斷下分。
今聖道力令永不生。故彼所得斷假說為此
果。今實不得欲斷遍知。是故此中應作四句。
謂若將得斷者。亦將得遍知耶。或有將得斷
非將得遍知。謂諸位中將所得斷未於彼斷
將立遍知。或將得遍知非將得斷。謂未離
欲入見諦者。於集法忍正滅位中。欲界見苦
所斷法斷。將得遍知眾緣具故。非將得斷先
已得故。於集類忍正滅位中。二界見苦所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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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斷。諸先離欲若依根本入見諦者。後三類
忍正滅位中。隨其所應彼先所斷。色無色界
見斷法斷。彼欲見修所斷法斷。於一切位非
將得斷先已得故。非將得遍知此非彼治故。
若依未至入見諦者。三法類忍正滅位中。隨
其所應彼先所斷。欲色無色見斷法斷。於修
道位離欲界染第九無間正滅位中。三界見
斷及欲八品修斷法斷。離第四定第九無間
正滅位中。前三九品第四八品。先離色者
四地九品修斷法斷。金剛喻定正滅位中。一
切前位所斷法斷。或將得斷亦將得遍知。謂
諸位中將所得斷。亦於彼斷將立遍知。此諸
位言顯無間道。自所斷法斷將得遍知名。如
未離欲入見諦者。於集法忍正滅位中。欲界
見集所斷法斷。於集類忍正滅位中。二界見
集所斷法斷。如是乃至於道類忍正滅位中。
二界見道所斷法斷。諸先離染入見諦者如
應當思。修道位中於離欲界。第四靜慮有
頂染時。第九無間所斷法斷。或非將得斷非
將得遍知。謂除如前所說諸相。何故不還阿
羅漢果。總集諸斷立一遍知。頌曰。


「 越界得果故
 二處集遍知」



論曰。具二緣故於所得斷。總集建立為一遍
知。一者越界。二者得果。所言集者是合一
義。若於無色分離染故得預流果。全離染故
得阿羅漢。若於欲界分離染故得一來果。全
離染故得不還果。若於色界分離全離俱不
得果。唯於二處具足二緣。謂得果時亦即越
界故。阿羅漢及不還果。集所得斷立一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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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時總起一味得故。餘二果時得雖一味而
未越界。色愛盡時雖是越界無一味得故。於
彼位不集遍知。要具二緣方總集故。誰捨誰
得幾種遍知。頌曰。


「 捨一二五六
 得亦然除五」



論曰。言捨一者謂從無學及色愛盡。全離欲
退。言捨二者謂諸不還。從色愛盡起欲纏退。
及彼獲得阿羅漢時。諸先離欲依根本定。入
見諦者道類忍時。言捨五者經主釋言。謂先
離欲道類智位。此但應說道類忍時。道類智
時彼已捨故。夫言得捨據將說故。又應簡言
依未至定入見諦者。若依根本入見諦者。於
欲界斷不得無漏離繫得故。不得欲界見斷
法斷三種遍知。非先不得可言今捨。言捨六
者謂未離欲所有聖者。得不還時。得亦然者
謂有得一得二得六。言得一者謂勝進位。集
類忍等九種位中。及從無色起色纏退。言
得二者。謂從無學起無色界諸纏退時。言得
六者。謂不還退無得五者理無容故。謂先離
欲依未至定入見諦者。道類忍時捨五遍知
得不還果。此果若退可得五遍知。此退既無
故無容得五。豈不勝進得聖果時。於諸無為
更起勝得乍可名得。寧捨遍知約斷實然恒
成就故。但今且據九遍知中。若得異名本名
便失。說名為捨亦無有過。
《說一切有部順正理論》卷第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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