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8-1a]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續文獻通考卷八
錢幣考
金
錢
太宗天㑹十一年八月黄龍府置錢帛司
金初用遼宋舊錢天㑹末雖劉豫阜昌元寳阜昌重
寳亦用之
[008-1b]
海陵正隆二年十月初鑄銅錢
自貞元二年遷都後製交鈔與錢並用至是始議鼓
鑄禁銅越外界懸罪賞格括民間銅鍮器陜西南京
者輸京兆他路悉輸中都明年二月都城及京兆置
錢監中都置監二東曰寳源西曰寳豐京兆置監一
曰利用三監鑄錢文曰正隆通寳輕重如宋小平錢
而肉好字文峻整過之與舊錢通用
世宗大定元年命陜西路參用宋舊鐡錢
[008-2a]
至四年寖不行詔罷之十九年八月又以代州所鑄
新錢未行令以宋大觀錢作當五用之
八年禁民間鑄鏡
民有犯銅禁者帝以銷錢作銅舊有禁令然民間猶
有鑄鏡者非銷錢而何遂併禁之至十一年二月申
禁私鑄銅鏡舊有銅器悉送官給其直之半惟神像
鐘磬鈸鈷腰束帶魚袋之屬存之二十六年十一月
又以民私造腰帶及鏡託為舊物市之勅加禁約又
[008-2b]
定制民間應許存留銅鍮器物若申賣入官每斤給
錢二百文其弆藏應禁器物首納者每斤給錢百文
非器物銅貨一百五十文不及斤者計給之在都官
局及外路造賣銅器令運司佐貳檢校定價各有差
章宗明昌二年十月又勅減賣鏡價防私鑄銷錢也
十年以官錢積而不散令市金銀諸物其諸路酤𣙜之
貨亦令以物平折輸之
時顯宗為太子有使者自山東還太子問民間何所
[008-3a]
苦曰錢難最苦官庫錢滿有露積者而民間無錢太
子因奏錢在府庫何異銅鑛在野乞流轉使公私俱
利帝嘉納之詔有司議行既而奉行不善帝責户部
曰先以官錢率多令諸處貿易以圖流轉今知乃有
以抑配反害百姓者豈朕意哉
十二年正月以銅少命尚書省遣使諸路規措銅貨
帝與宰臣議鼓鑄或以工費數倍欲采金銀坑冶帝
曰金銀山澤之利當以與民惟錢不當私鑄若流布
[008-3b]
四方與在官何異所費雖多俱在民間而新錢日増
其遣能吏經營之因問左丞石琚曰古亦有民自鑄
錢者乎對曰民若自鑄則小人圖利錢益薄惡此古
所以禁也
十三年命非屯兵州府以錢市易金帛運致京師使錢
幣流通以濟民用
至二十六年帝以京師積錢止五百萬貫外路所有
終亦無用諸路官錢非屯兵處可盡運至京師丞相
[008-4a]
圖克坦克寧曰民間錢已艱得若盡歸京師民益艱
得矣不若起其半至都餘半變折輕齎則中外皆便
從之二十八年又諭宰臣曰外路見錢聞有六千餘
萬貫皆在僻處積貯既不流散與無等耳今中都嵗
費三百萬貫支用不繼不若致之京師縱有輓運之
費亦惟散在民耳
臣/等謹按十三年之舉在京師固無需外來之錢
特為流轉計耳至二十八年則以支用不繼而欲
[008-4b]
取給於外矣經費漸増度支漸詘雖平世不免何
必多事之日乎大定間非有糜耗之端可指而末
年邦計殊減於前則息之不勝消也必有其漸矣
十八年代州立監鑄錢
先是十五年諭宰臣議増鑄新錢至是命震威軍節
度使李天吉知保徳軍事髙季孫往監之所鑄斑駁
黒澀不可用詔各削兩階解職更命工部郎中張大
節吏部員外郎麻珪監鑄文曰大定通寳字文肉好
[008-5a]
又勝正隆之制世𫝊其錢料㣲用銀云明年鑄新錢
至萬六千餘貫二十年詔先以新錢五千進呈乃命
與舊錢並用十一月名代州監曰阜通設監一員以
州節度兼領副監一員以州同知兼領丞一員以觀
察判官兼領設勾當官二員給銀牌命副監及丞更
馳驛經理二十二年十月又以參知政事鈕祜禄噶
逹爾提控阜通監二十三年帝以阜通監鼓鑄嵗乆
錢不加多盖以代州長貳㕔幕兼領奪於州務不得
[008-5b]
專意綜理故也遂設副監監丞為正員而以節度領
監事二十七年二月曲陽縣别置錢監賜名利通設
副監監丞給驛更出經營銅事
金史張大節𫝊曰阜通監鑄錢法弊大節與麻珪
莅其事積銅皆窳惡或欲徴民先所給直大節曰
此有司受納之過民何與焉以其事聞卒得免徴
二十年二月制錢以八十為陌
時民間以八十為陌謂之短錢官用足陌謂之長錢
[008-6a]
帝始聞上京修内所市民物用短錢責宰臣不察既
而大名男子斡喇布者上言謂官司所用錢皆當以
八十為陌遂為定制
二十八年十月京府及節度州増置流泉務凡二十八
所
至章宗明昌元年八月罷宣宗興定元年六月復置
南京流泉務十月罷
二十九年十二月時章宗/已即位詔罷鑄錢
[008-6b]
雁門五臺民劉完等訴自立監鑄錢以來有銅鑛之
地雖曰官運其顧直不足則令民共償乞與本州司
縣均為差配遂命甄官署丞丁用楫往審其利病還
言所運銅鑛民以物力科差濟之非所願也其顧直
既低又有刻剥之弊而相視苖脉工匠妄指人垣屋
及寺觀謂當開採因以取賄又隨冶夫匠日辦净銅
四兩多不及數復銷銅器及舊錢送官以足之今阜
通利用兩監嵗鑄錢十四萬餘貫而嵗費乃至八十
[008-7a]
餘萬貫病民而多費未見其利遂罷代州曲陽二監
章宗明昌三年四月罷天山北界外採銅
舊嘗以夫匠踰天山北界外採銅至是御史李炳言
聞在官銅數可支十年若復嵗令夫匠過界逺採不
惟多費兼恐生釁即支用將盡亦止可於界内採煉
帝是其言遂不許出界至五年三月令凡使髙麗還
者所得銅器盡買之
四年令有司收籍鐡錢
[008-7b]
諭宰臣曰隨處有無用官物可為計置如鐡錢之類
是也參知政事胥持國曰江南用銅錢江北淮南用
鐡錢葢以隔閡銅錢不令過界耳如陜西市易亦有
用銀布薑麻舊有鐡錢宜姑收貯以備緩急遂令有
司籍鐡錢之數貯於庫
五年三月定限錢禁
宰臣奏民間艱於得錢以豪家多積故也請依唐元
和行限錢法帝令參酌定制官民之家以品從物力
[008-8a]
限見錢多不過二萬貫明安穆昆則以牛具為差不
得過萬貫凡有所餘盡易諸物收貯有能告數外留
錢者奴婢免為良傭者出離以十之一為賞餘皆沒
入而人多不遵乃令御史臺及提刑司察之至承安
三年十月更定官民存留見錢法減元限之數三分
為率親王公主品官許留一分餘皆半之其贏餘之
數期五十日内盡易諸物違者以違制論以錢賞告
者泰和四年七月乃罷限錢法從户部尚書上官瑜
[008-8b]
請也七年七月復行限錢法品官及民家存留見錢
比舊更減其數詳後/鈔考八年十二月宰臣奏限錢過數
雖許奴婢以告乃有所屬黙令其主藏匿不以實首
者可令按察司察之若舊限已滿當更展五十日許
再行變易鈔引諸物
臣/等謹按元和行限錢法雖有賞告之文未聞招
誘其奴婢也馬氏猶譏其開告訐之門重為煩擾
今乃明懸奴告主之律復惟恐其容隠而令法司
[008-9a]
察之為貨幣通塞之計則滋亂之道矣
承安三年正月禁錢越境
省奏隨處𣙜塲若許見錢越境即與銷毁無異遂立
制以錢與外方人使及交易者徒五年三斤以上死
駔儈同罪捕告人之賞官先代給錢五百貫其逮及
與接引館伴先排通引書表等以次坐罪仍令均償
泰和四年命議足銅之術遂鑄大錢
先是帝謂宰臣大定間錢至足今民間錢少而又不
[008-9b]
在官何耶其集問百官必有能知之者至是欲増鑄
錢命百官集議中丞孟鑄謂銷錢作銅及盗用出境
者不止宜罪其官及鄰太府監梁等請採銅拘器
以鑄宰臣謂鼓鑄未可速行其銅冶聽民煎煉官為
買之凡寺觀不及十人不許畜法器民間鍮銅器期
以兩月送官給價匿者以私法坐限外人告者以知
而不糾坐其官寺觀許童行告者賞俟銅多别具以
聞後遂鑄大錢一直十篆文曰泰和重寳與鈔參行
[008-10a]
張端義貴耳集曰大錢非治世所當鑄大觀泰和
可以監也
八月定從便易錢法
聽人輸納於京師而於山東河北大名河東等路依
數支取
宣宗貞祐三年四月禁用見錢
河東宣撫胥鼎言今市易多用見錢而鈔每貫僅直
一錢曽不及工墨之費宜權禁見錢從之時權西安
[008-10b]
軍節度使烏凌阿與言懷州舊鑄錢巨萬今既無用
願貫為甲以給戰士
金史食貨志曰自是錢貨不用富家内困藏鏹之
限外弊交鈔屢變皆至窘敗謂之坐化商人往往
舟運貿易於江淮錢多入於宋宋人以為善而金
人不禁也議者惜其既不能重無用之楮而又棄
自古流行之寳焉
四年五月以河北州府官錢散失多在民間命尚書省
[008-11a]
經畫之
興定四年十二月鎮南軍節度使温特赫思敬上書言
錢幣事
思敬言大定之世民間錢多而鈔少故貴而易行軍
興以來在官殊少民亦無幾軍旅調度悉仰於鈔日
出動以萬計能無輕乎不若弛限錢之禁許民自採
銅鑄錢而官製模範薄惡不如法者令民不得用則
錢必日多鈔可少出少出則貴而易行矣今有司欲
[008-11b]
重鈔而不得其法至乃計官吏之俸驗百姓之物力
以斂之而卒不能増重曽不知錢少之弊也宜令民
鑄錢而當斂鈔者亦聽輸銀因以銀鑄錢為數等文
曰興定元寳定直以備軍賞亦救弊之一法也朝廷
不從
鈔附會銀/
海陵貞元二年五月始置交鈔庫設使副員七月初設
印造鈔引庫使副
[008-12a]
戸部尚書蔡松年請行鈔引法遂設印造鈔引庫及
交鈔庫皆設使副判各一員都監二員而交鈔庫副
則專主書押搭印合同之事印一貫二貫三貫五貫
十貫五等謂之大鈔一百二百三百五百七百五等
謂之小鈔與錢並行以七年為限納舊易新循宋張
詠四川交子之法而紓其期蓋以銅少權制之法也
正隆五年八月命印造鈔引庫起赴南京
世宗大定十三年三月東巡以運錢勞費行㑹法
[008-12b]
時車駕東巡費用百出自遼以東錢貨甚少計司欲
輦運以支調度戸部尚書張亨謂上京距都四千里
若輓錢而行率三而致一枉費國用重勞民力不若
行㑹法便使行旅便於囊槖國家無轉輸之勞而用
自足從之
二十九年十二月時章宗/已即位更定換鈔法
時有欲罷鈔法者有司言商旅利於致逺往往以錢
買鈔盖公私俱便之事豈可罷去止因有釐革年限
[008-13a]
不能無疑乞削七年釐革之限令民得常用若嵗乆
字文磨滅許於所在官庫納舊換新或聴便支錢從
之
交鈔之制外為闌作花紋其上衡書貫例左曰某字
料右曰某字號料號外篆書曰偽造交鈔者斬告捕
者賞錢三百貫料號衡闌下曰中都交鈔庫准尚書
户部符承都堂劄付户部覆㸃勘令史姓名押字又
曰聖㫖印造逐路交鈔於某處庫納錢換鈔更許於
[008-13b]
某處庫納鈔換錢官私同見錢流轉其鈔不限年月
行用如字文故暗鈔紙擦磨許於所屬庫司納舊換
新若到庫支錢或倒換新鈔每貫剋工墨錢若干文
庫搯攅司庫副副使俱各押字年月日印造鈔引庫
庫子庫司副使各押字上至尚書戸部官亦押字其
搭印支錢處合同餘用印依常例
食貨志曰交鈔字昏方換法自此始而收斂無術
出多入少民寖輕之厥後其法屢更而不能革弊
[008-14a]
亦始於此焉
臣/等謹按此所載交鈔之制乃章宗初年更定之
文非海陵舊制也海陵時鈔文見范成大攬轡録
馬氏已附録正考而金史食貨志不載
章宗明昌三年五月敕尚書省民間流轉交鈔當限其
數毋令多於見錢
至四年八月提刑司言陜西交鈔多於見錢艱於流
轉遂令本路𣙜税及諸名色錢折交鈔官兵俸許錢
[008-14b]
絹銀鈔各半若錢銀數少即全給交鈔
承安二年十月更定換鈔工墨錢數
宰臣奏舊例以故鈔易新者每貫取工墨錢十五文
至大定二十三年不拘貫例毎張收八文既無益於
官亦妨鈔法宜從舊制便帝令毎貫收十二文至泰
和五年帝欲罷工墨錢復以印時常費遂命貫收六
文七年七月又用髙汝礪議每張止收二文
十一月鑄承安寳貨
[008-15a]
尚書省議官俸軍需皆以銀鈔兼給舊例銀每錠五
十兩其直百貫民間或有截鑿之者其價亦隨低昻
遂改鑄銀名承安寳貨一兩至十兩分五等每兩折
錢二貫公私同見錢用以代鈔本仍定銷鑄及接受
稽留罪賞格後私鑄者多雜以銅錫寖不能行五年
十二月罷之
臣/等謹按元寳每錠五十兩之數始見於此其名
則元初所命也
[008-15b]
三年十月設回易務更立行用鈔法
先是交鈔所出數多民間成貫例者艱於流轉詔以
西北二京遼東路從宜給小鈔且許於官庫換錢與
他路通行後又以鈔滯命西京北京臨潢遼東等路
一貫以上俱用銀鈔寳貨不許用錢一貫以下聽民
便既而民間盡以一貫以下交鈔易錢用之至是乃
於兩行部各置回易務以綿絹物段易銀鈔亦許於
本務納銀鈔赴𣙜塲出鹽引納鈔於山東河北河東
[008-16a]
等路從便易錢各降補官及徳號空勅三百度牒一
千從兩行部指定處限四月進納補換又更造一百
例小鈔並許官庫易錢一貫二貫例並支小鈔三貫
例則支銀一兩小鈔一貫若五貫十貫例則四分支
小鈔六分支銀欲得寳貨者聴有阻滯及輒減價者
罪之至四年三月又以銀鈔阻滯乃權止山東諸路
以銀鈔與綿絹鹽引從便易錢之制令院務諸科名
錢除京師河南陜西銀鈔從便餘路並許收銀鈔各
[008-16b]
半仍於鈔四分之一許納其本路隨路所收交鈔除
本路者不復支發餘通行者並循環用之𣙜貨所鬻
鹽引收寳貨與鈔相半銀每兩止折鈔兩貫者許人
依舊詣庫納鈔隨路漕司所收除額外羡餘者亦如
之所支官錢亦以銀鈔相兼銀已零截者令交鈔庫
不復支若寳貨數少可寖増鑄銀鈔既通物價自平
雖有禁法亦安所施遂除阻滯銀鈔罪制後又以戸
部言命在都官錢𣙜貨務鹽引並聴収寳貨附近鹽
[008-17a]
司貼錢數亦許帶納以民間寳貨有所歸自然通行
不至銷毁也
泰和元年六月許舖馬河夫軍須等錢折納銀一半願
納錢鈔者聴
通州刺史盧構言鈔已流行獨銀價未平官定每錠
十萬市肆纔直八萬蓋出多入少故也若令諸税以
錢銀鈔三分均納庶革其弊下省議宰臣謂頃令院
務收鈔七分亦漸流通若與銀均納則彼増此減理
[008-17b]
必偏勝至礙鈔法必欲銀價之平宜令諸路各鋪馬
軍須等錢許納銀半無者聴便
二年閏十二月戸部尚書孫鐸請廢三合同鈔
先是嘗行三合同交鈔後止行於民間而官不收斂
朝廷慮其病民遂令諸税各帶納一分雖止係本路
者亦許不限路分通納戸部見徴累年舖馬錢亦聽
收其半至是帝以交鈔事召鐸與戸部侍郎張復亨
議鐸請廢三合同鈔不用
[008-18a]
食貨志曰自是而後國虚民貧經用不足專以交
鈔愚百姓而法又不常世宗之業衰焉
六年四月陕西交鈔不行以見錢十萬貫為鈔本與鈔
相易復以小鈔十萬貫相參用之
十一月諸路復行小鈔
先是四年戸部言向設四庫印小鈔以代鈔本令人
便賫小鈔赴庫換錢即與見錢無異今更不須印造
俟其換盡可罷四庫但以大鈔驗錢數支易見錢從
[008-18b]
之至是復許諸路各行小鈔中都路則於中都及保
州南京路則於南京歸徳河南府山東東路則於益
都濟南府西路則於東平大名府河北東路則於河
間府冀州西路則於真定彰徳府河東南路則於平
陽北路則於太原汾州遼東則於上京咸平西京則
於西京撫州北京則於臨潢府官庫易錢令戸部印
小鈔五等付各路同見錢用
七年五月以户部尚書髙汝礪立鈔法條約添印大小
[008-19a]
鈔増鈔庫副使一員
至七月帝諭汝礪曰今後毋謂鈔多不加重而輒易
之重之加於錢可也乃勅民間交易典質一貫以上
並用交鈔毋得用錢須立契者三分之一用諸物六
盤山西遼河東以五分之一用鈔東鄙屯田户以六
分之一用鈔不須立契者惟遼東錢鈔從便犯者徒
二年告者賞有差監臨犯者杖且觧職縣官能奉行
流通者升除否者降罰集衆阻法者以違制論商旅
[008-19b]
賫見錢不得過十貫所司籍辨鈔人以防偽冒品官
及民家存留見錢比舊減其數若舊有見錢多者許
送官易鈔十貫以上不得出京汝礪又言府州縣鎮
辨鈔人宜給以條印聴與人辨驗隨貫量給二錢貫
例雖多六錢即止每朝官出使令體究通滯以聞𣙜
鹽許用銀絹餘市易及俸並用交鈔其奇數以小鈔
足之應支銀絹而不足者亦以鈔給之
以宋㑹子同見錢用
[008-20a]
民間舊有宋㑹子亦准行用十貫以上不許持行亦
從髙汝礪請也
十月定昏鈔赴都更換法
楊序言故鈔雖令赴庫易新然外路無設定庫司欲
易無所逺者直須赴都帝以問髙汝礪對曰隨處州
府庫内各有辨鈔庫子鈔雖弊不偽亦可收納去都
逺之城邑既有設置合同換錢客旅經之皆可相易
更慮無合同之地難以易者可令官庫凡納昏鈔者
[008-20b]
受而不支於鈔背印記官吏姓名積半嵗赴都易新
鈔
十一月令諸路州縣移庫於市肆要處以便支換
髙汝礪言諸處置庫多在公廨内小民出入頗難宜
令州縣委官及庫典於市肆要處置庫支換以出首
之錢為鈔本十萬户以上州府給三萬貫以次為差
易錢者人不得過二貫以所得工墨錢充庫典食直
仍令州府佐貳及轉運司官一員提控從之明年十
[008-21a]
月參知政事孫鐸言比來州縣抑配市肆買鈔徒増
騷擾遂罷諸處創設鈔局令止赴省庫換易
勅捕獲偽造交鈔者皆以交鈔為賞
時民以貨幣屢變往往怨嗟聚語亦令許人捕告賞
錢三百貫
復更鈔法
從髙汝礪言命在官大鈔更不許出聴民以五貫十
貫例者赴庫易小鈔欲得錢者五貫内與一緡十貫
[008-21b]
内與兩緡惟遼東從便他行鈔諸路院務税及諸科
名錢並以三分為率一分納十貫例者二分五貫例
者餘並收見錢明年正月遂收毁大鈔行小鈔
八年正月以京師鈔滯定所司賞罰格
自七年七月定制按察司以鈔法流通為稱職而河
北按察司希卜蘇廵按所給劵應得鈔一貫以難支
用命取見錢御史以沮壞鈔法劾之帝以糾察之官
乃先壞法杖黜之諭尚書省於州府司縣官給由内
[008-22a]
明書所犯之數但犯鈔法者雖監察御史舉其能幹
亦不准用自是按察司及州縣官例以鈔通滯為陞
降至是京師定賞罰格遂命監察御史賞罰同外道
按察司大興府警廵院官同外路州縣官
八月更定遼東行使鈔法
從遼東按察使楊雲翼言以咸平東京兩路商旅所
集遂從都南例一貫以上皆用交鈔不得用錢
十月令課税廣收交鈔小鈔不限路分通行
[008-22b]
參知政事孫鐸言民間鈔多正宜收斂院務税諸名
錢可盡收鈔秋夏税納本色外亦令收鈔不拘貫例
農民知之則漸重鈔可以流通又小鈔各限路分亦
甚未便可令通用從之
十二月更定俸鈔給錢足數法禁買舊鈔換錢興販者
宰臣奏舊制内外官兵俸皆給鈔其必用錢以足數
者可以十分為率軍兵給三分官員承應人給二分
多不過十貫民間舊鈔許赴庫易新若官吏勢要之
[008-23a]
家有賤買故鈔而於院務換錢興販者以違制論復
遣官分路廵察
宣宗貞祐二年二月更造交鈔重至千貫
先是交鈔日輕衛紹王大安二年潰河之役至以八
十四車為軍賞兵衂國殘不遑救弊至是思有以重
之乃更作二十貫至百貫例又造二百貫至千貫例
食貨志曰自泰和以來凡更交鈔初雖重不數年
即輕而不行至是則愈更愈滯矣南遷之後國蹙
[008-23b]
民困軍旅不息供億無度輕又甚焉
三年五月陜西請降板就造交鈔
節度使烏凌阿與言闗陜軍多供億不足所仰交鈔
則取於京師徒成煩費乞降板就造便
七月改交鈔名為貞祐寳劵仍立沮格罪
至明年正月又定捕獲偽造寳券官賞九月御史臺
言交鈔之價寖減近用貞祐寳劵以革其弊又慮既
多而民輕與舊鈔無異也乃令民間市易悉從時估
[008-24a]
嚴立罪賞遂使商旅不行物價日貴且時估月再定
之而民間價旦暮不一今有司強之而市肆盡閉復
議搜括隠匿必令如估鬻之則京師之物指日盡而
百姓重困矣臣等謂惟官和買計贓之類可用時估
餘宜從便制可
四年正月監察御史田迥秀請酌寳劵支收法
迥秀言國家調度皆資寳劵行纔數月又復壅滯其
患總在出多入少耳若隨時裁損所支而増其所收
[008-24b]
庶乎可也因條五事其一酒税及納粟補官皆用寳
劵詔酒税從大定之舊餘皆不從
三月復置回易務
翰林侍講學士趙秉文言比者寳劵滯塞盖朝廷將
議更張而已妄傳不用因之抑遏漸至廢絶自遷汴
以来廢回易務臣愚謂當復置令職官通市道者掌
之給銀鈔粟麥縑帛之類權其低昻而出納之仍自
選良監當官營為之若半年無過及劵法流通則聴
[008-25a]
所指任便差遣詔議行之
四月復許貞祐寳劵不限路分行用
寳劵初行民甚重之自河北陜西諸路所支既多人
遂輕之商賈爭收入京市買物價頓昻三年十二月
乃令寳劵路各殊制河北者不許入河南至是河東
行省胥鼎請量民力徴斂寳劵以禆軍用因言河北
寳劵以不許行於河南由是愈滯宰臣謂鼎欲徴軍
須錢宜從所請至河北寳劵昨以商旅賫販南渡致
[008-25b]
物價翔踊乃權限路分行用今亦宜因鼎言罷之
興定元年二月造貞祐通寳
上年八月平章珠格髙琪奏寳劵寖輕千錢之劵僅
直數錢隨造隨盡工物日増宜更造新劵與舊劵權
子母行之庻工物省而用不乏濮王守純以下皆憚
改奏曰向朝廷以小鈔殊輕權更寳劵而復禁用錢
小民慮楮幣易壞不若錢可乆於是得錢則珍藏而
劵則亟用惟恐破裂而至於廢也今朝廷知支而不
[008-26a]
知收所以錢日貴而劵日輕不若量其所支復斂於
民出入循環則彼知為必用之物而愛重矣今徒患
輕而即欲更造不惟信令不行且恐新劵之輕復同
舊券也既而隴州防禦使完顔㝢及陜西行省令史
惠吉繼言劵法之弊㝢請姑罷印造以見在者流通
之若滯塞則驗丁口多寡物力髙下徴之吉言莫若
更造以貞祐通寳為名自百至三千等之為十聴各
路轉運司印造仍不得過五千貫與舊券參用之詔
[008-26b]
集百官議紛紛不决帝厭之乃詔如舊而紓其徴斂
之期至是竟用惠吉言造貞祐通寳用之凡一貫當
貞祐寳劵千貫増重偽造阻格罪及捕獲之賞
五月徴桑皮故紙錢
製鈔之桑皮故紙皆取於民至是甚艱得遂令計價
徴寳劵通寳名桑皮故紙錢髙汝礪言河南調發繁
重今省部以嵗收通寳不充所用乃斂桑皮故紙錢
七千萬貫以補之近以通寳稍滯又増兩倍河南人
[008-27a]
户農居三之二今租税尚多未足而復令出此若不
糶當納之租則必賣所食之粟以應之民既悉力以
奉軍而不足而又加徴若是彼不能給惟有逃亡民
逃田穢兵食不給是軍儲鈔法兩廢矣竊以鈔滯物
貴之害輕民去軍饑之害重乞特命有司減免不從
至四年八月乃詔自今嵗九月始停周嵗桑皮故紙
折輸
五年閏十二月造興定寳泉
[008-27b]
宰臣奏寳劵既弊乃造通寳以救之今其弊復如寳
劵之末初通寳四貫為銀一兩今八百餘貫矣宜更
造興定寳泉子母相權與通寳兼行毎貫當通寳四
百貫以二貫為銀一兩隨處置庫許人以通寳易之
縣官能使民流通者進官一階陞職一等或姑息以
致壅滯則追降的决為差州府官以所屬司縣定罪
賞命監察御史及諸路行部官察之定撓法失糾舉
法失舉則御史降决行部官降罰集衆妄議難行者
[008-28a]
徒二年告捕者賞錢三百貫元光元年二月始詔行
之
元光二年五月造元光重寳又造元光珍貨同銀行用
更造元光重寳毎貫當通寳五十又以綾印製元光
珍貨同銀鈔及餘鈔行之行之未乆銀價日貴寳泉
日賤民但以銀論價寳泉幾於不用乃定法銀一兩
不得𬨨寳泉三百貫凡物可直銀三兩以下者不許
用銀以上者三分為率一分用銀二分用寳泉及重
[008-28b]
寳珍貨京師及州郡置平凖務以寳泉銀相易其私
易及違法而能告者罪賞有差是令既下市肆晝閉
商旅不行七月壬子乃除市易用銀及銀寳泉私相
易之法然上有限用之名下無從令之實有司雖知
莫能制矣至哀宗正大間民間但以銀市易
顧炎武日知録曰此今日上下用銀之始
哀宗天興二年十月印天興寳㑹於蔡州
自一錢至四錢四等同見銀流轉不數月國亡
[008-29a]
食貨志曰金初用遼宋舊錢正隆而降始議鼓鑄
民間禁銅甚至銅不給用漸興窰冶凡産銅地脉
遣吏境内訪察無遺且及外界而民用銅器不可
闕者皆造於官鬻之既而官不勝煩民不勝病乃
聴民冶銅造器而官為立價以售此銅法之變也
若錢法之變則鼓鑄未廣斂散無方已見壅滯初
恐官庫多積錢不及民立法廣布繼恐民多匿錢
乃設存留之限開告訐之路犯者繩以重罰卒莫
[008-29b]
能禁州縣錢艱民間自鑄私錢苦惡特甚乃以官
錢五百易其一千其䇿愈下及改鑄大錢所凖加
重百計流通卒莫獲效濟以鐡錢鐡不可用權以
交鈔錢重鈔輕相去懸絶物價騰踊鈔至不行權
以銀貨銀弊又滋救亦無䇿遂罷銅錢專用交鈔
銀貨然二者之弊乃甚於錢在官利用大鈔而大
鈔出多民益見輕在私利得小鈔而小鈔入多國
亦無補於是禁官不得用大鈔已而恐民用銀而
[008-30a]
不用鈔則又責民以鈔納官以示必用先造二十
貫至百貫例後造二百貫至千貫例先後輕重不
倫民益眩惑及不得已則限以年數限以地方公
私受納限以分數由是民疑日深其間易交鈔為
寳劵寳劵未乆更作通寳凖銀并用通寳未乆復
作寳泉寳泉未乆織綾印鈔名曰珍貨珍貨未乆
復作寳㑹汔無定制而金祚訖矣
[008-30b]
欽定續文獻通考卷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