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s0002 法苑珠林-唐-道世 (master)




法苑珠林卷第九十七


西明寺沙門釋道世撰


送終篇第九十七此有四部




* 述意部
* 捨命部
* 遣送部
* 受生部


述意部第一



惟四大毒器有穢斯充。六賊狂主是境皆著。
無復逆流之期。唯有循環之勢。至如析一毛
以利天下。則悋而弗為。撤一餐以續餘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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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惜而不與。淪滯生死。封執有為。諸佛為
其斂眉。菩薩於茲泣血。竊見俗徒貴勝父母
喪亡。多造葬儀廣殺生命。聚集親族供待賓
客。苟求現勝不避業因。或畏外譏不修內
典。所以父亡於斯重苦。母終偏增湯炭。是
以宛轉三界綿歷六道。四趣易歸萬劫難啟。
痛慈母之幽靈。愍逆子之酬毒。但亢陽如久
必思甘雨之澤。災癘若多。剋待良醫之藥。惟
斯考妣既是凡夫。能無惡業。罪因不滅。苦
報難排。若不憑諸勝福。樂果何容得證。庶
使臨終發願令入屍陀。葬具資身並修功德。
冀濟飛走之飢。得免將來之債也。


如十二品生死經云。佛言。人死有十二品。
何等十二。一曰無餘死者。謂羅漢。無所著
也。二曰度於死者。謂阿那含。不復還也。三
曰有餘死者。謂斯陀含。往而還也。四曰學度
死者。謂須陀洹。見道迹也。五曰無欺死者。
謂八等人也。六曰歡喜死者。謂行一心也。七
曰數數死者。謂惡戒人也。八曰悔死者。謂凡
夫也。九曰橫死者。謂孤獨苦也。十曰縛著
死者。謂畜生也。十一曰燒灼死者。謂地獄
也。十二曰飢渴死者。謂餓鬼也。比丘當曉
知是。勿為放逸也。


又淨度三昧經云。若人造善惡業生天墮獄。
臨命終時各有迎人。病欲死時眼自見來迎。
應生天上者。天人持天衣伎樂來迎。應生
他方者。眼見尊人為說妙言。若為惡墮地獄
者。眼見兵士持刀楯矛戟索圍繞之。所見
不同。口不能言。各隨所作得其果報。天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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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濫平直無二。隨其所作天網治之。


又華嚴經云。人欲終時見中陰相。若行惡業
者。見三惡受苦。或見閻羅持諸兵仗囚執
將去。或聞苦聲。若行善者。見諸天宮殿伎
女莊嚴游戲快樂如是勝事。


又法句喻經云。昔佛在祇桓精舍。為天人
說法。有一長者。居在路側財富無數。正有一
子。其年二十。新為聚妻。未滿七日。夫婦相
敬。欲至後園。上春三月看戲園中。有一柰
樹。高大好華。婦欲得華無人取與。夫為上
樹。乃至細枝枝折墮死。居家大小奔走兒
所。呼天號哭斷絕復穌。聞者莫不傷心。
棺斂送還家啼不止。世尊愍傷其愚。往問訊
之。長者室家大小見佛。悲感作禮具陳辛
苦。佛語長者。止息聽法。萬物無常。不可久
保。生則有死。罪福相追。此兒三處為其哭
泣。懊惱斷絕亦復難勝。竟為誰子。何者為
親。於是世尊即說偈言。


「 命如華果熟
 常恐會零落
 已生皆有苦
 孰能致不死
 從初樂愛欲
 可望入胞影
 受形命如電
 晝夜流難止
 是身為死物
 精神無形法
 作命死復生
 罪福則不亡
 終始非一世
 從癡愛長久
 自作受苦樂
 身死神不喪」



長者聞得意解忘憂。長跪白佛。此兒宿命作
何罪釁。盛美之壽而便中夭。唯願解說本所
行罪。佛告長者。乃往昔時有一小兒。持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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箭入神樹中戲。邊有三人亦在中看。樹上有
雀小兒欲射。三人勸言。若能中雀世間健兒。
小兒意美引弓射之。中雀即死。三人共笑。
助之歡喜而各自去。經歷生死數劫之中所
在相會受罪。三人中一人有福今在天上。一
人生海中為化生龍王。一人今日長者身是。
小兒者前生天上為天作子。〔壽終為長者〕-【宮】壽終為長者壽終為長者
作子。墮樹命終即生海中為龍王作子。即以
生日金翅鳥王而取食之。今日三處懊惱洟
泣。寧可言也。以其前世助其喜故。此三人
受報如此。於是世尊即說偈言。


「 識神造三界
 善不善三處
 陰行而默至
 所往如響應
 色欲不色有
 一切因宿行
 如種隨本像
 自然報如影」



佛說偈已。長者意解。大小歡喜。皆得須陀
洹道。


又四分律。爾時世尊為利益眾生。王命終。說
偈云。


「 一切要歸盡
 高者會當墮
 生者無不死
 有命皆無常
 眾生墮有數
 一切皆有為
 一切諸世間
 無有不老死
 眾生是常法
 生生皆歸死
 隨其所造業
 罪福有果報
 惡業墮地獄
 善業生天上
 高行生善道
 得無漏涅槃」



遣送部第三



述曰。生死連環不離俗諦。雖復出家志求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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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分段未捨變易未除。仍依三界隨俗遷流。
至於存亡。皆依內外。臨終之日安置得所。葬
送威儀具存下說。且論亡屍。安置南北。魂
魄不同。今此略述。


禮記禮運曰體魄則降知氣在上。死者北首
生者南向。


郊特生曰。魂氣歸於天。形魄歸於地。故祭
求諸陰陽之義。祭義曰。氣也者神之盛。魂
也者鬼之盛。


左傳昭二年子產對趙景子曰。人生死化曰
魄。既生魄陽曰魂。用物精多則魂魄強。是
以有精爽至於神明。匹夫匹婦強死。其魂魄
猶能憑依於人以為淫厲。況良霄乎。


淮南子曰。天氣為魂。地氣為魄魄問於魂曰。
道何以為體。魂曰。以無有形乎。魄曰。有形
也。若也無有。何而問也。魂曰。吾直有所遇
之耳。視之無形。聽之無聲。謂之幽冥者。所
以喻道。而非道也。問曰。既知魂與魄別。今
時俗亡何故以衣喚魂。不云喚魄。答曰。魂
是靈。魄是屍。故禮以初亡之時。以己所著
之衣。將向屍魄之上。以魂外出故。將衣喚
魂。魂識己衣。尋衣歸魄。若魂歸於魄。則屍
口纊動。若魂不歸於魄。則口纊不動。以理
而言。故云招魂不言喚魄。故蕭喪服要記
曰。魯哀公葬其父。孔子問曰。寧設魂衣乎。
哀公曰。魂衣起伯桃。伯桃荊山之下道逢寒
死。友人羊角哀往迎其屍。愍魂神之寒。故改
作魂衣。吾父生服錦繡。死于衣被。何用衣
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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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曰。何須幡上書其姓名。答曰。幡招魂置
其乾地。以魂識其名。尋名入於闇室。亦投之
於魄。或入於重室直龍反重者重也徒用反以重
之內。具安祭食。以存亡各別明闇不同故。鬼
神闇食。生人明食。故重用籧篨。裹其食具。
以安重內。置其坤地也。


依如西域葬法有四。一水漂。二火焚。三土
埋。四施林。五分律云。若火燒時安在石上。
不得草土上。恐傷蟲故。四分律云。如來輪
王二人悉火葬。餘人通前。四葬者多。五分
律云。屍應埋之此謂王法不許施身。復恐夏燒殺蟲。故令埋之。自外無難水林亦得也
又依四分律及五百問事云。若見如來塔廟
及見五眾出家人塚塔。大於己者。皆須展
轉依生時年臘而設禮之。若一切白衣見出
家人塚塔。不簡大小皆須敬禮。


述曰。既知如此。諸道俗等。若見師僧父母
亡柩。外來弔人小於亡者。至其屍所如常設
禮。已先執孝子手默慰吊之。後至大德所。具
展哀情。弔而拜之。亦見愚癡白衣。妄行法教。
展轉教他。不聽禮父母叔伯尊親亡靈。口云。
我既受戒彼為鬼神。故不合禮。恐破戒故。此
不合教。反招無知之罪。伏惟師僧等長養我
法身。父母叔伯等長養我生身。依斯乳哺長
大成人。思此恩德昊天難報。歷劫酬恩。豈
一生能謝。不存敬恩。反起墮慢。繼踵鄙夫。
何成孝子。故世尊極聖。尚自躬扶亡父屍
送。況下凡愚輒生怠慢。故涅槃經云。知恩
者。大悲之本。不知恩者。甚於畜生。


又淨飯王泥洹經云。白淨王在舍夷國。病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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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終。思見世尊及難陀等。世尊在王舍城耆
闍崛山中。去此懸遠五十由旬。世尊在靈鷲
山。天耳遙聞父思憶聲。即共阿難等乘空而
至。以手摩王額上。慰勞王已。為王說摩訶
波羅本生經。王聞得阿那含果。王捉佛手捧
置心上。佛又說法得阿羅漢果。無常對至命
盡氣絕。忽就後世。至闍維時。佛共難陀在
喪頭前肅恭而立。阿難羅雲在喪足後。阿難
陀長跪白佛言。唯願聽我擔伯父棺。羅雲復
言。唯願聽我擔祖王棺。世尊慰言。當來世人
皆凶暴。不報父母育養之恩。為是不孝眾生
設化法故。如來躬欲擔於父王之棺。即時三
千大千世界六種震動。一切眾山駊騀涌沒。
如水上船。爾時一切諸天龍神。皆來赴喪舉
聲哭泣。四天王將鬼神億百千眾。皆共舉
喪。白佛言。佛為當來諸不孝父母者故。以
大慈悲親欲自身擔父王棺四王俱白佛言。
我等是佛弟子。從佛聞法得須陀洹。以是之
故。我曹宜擔父王之棺。佛聽四王擔父王棺。
即變為人。一切人民莫不啼泣。世尊躬自
手執香鑪。前行詣於墓所。令千羅漢往大海
渚上取牛頭栴檀種種香木。以火焚之。佛言。
苦空無常。猶如幻化水月鏡像燒身歸竟。爾
時諸王各持五百瓶乳。以用滅火。火滅之後
競共收骨。盛金剛函。即於其上便共起塔。
懸繒幡蓋供養塔廟。佛告眾會。父王淨飯是
清淨人。生淨居天。


又佛母泥洹經云。大愛道比丘尼。即是佛
姨母。不忍見佛後當滅度。欲先滅度。與除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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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五百人即是比丘尼也。康僧會法鏡經云。凡夫貪染六塵。猶餓夫貪飯不知厭足今聖人斷貪
除六情飢饉故。號出家尼。為除饉也以手摩佛足。繞佛三匝。稽

首而去。現神足德。於自座沒。從東方來在虛
空中作十八變。八方上下亦復如是。放大光
明以照諸冥。上曜諸天。五百除饉變化俱然
同時泥洹。佛勸理家作五百輿床。麻油香華
樟柟梓材。事各五百。真伎正音當以供養。一
切凡聖覩之莫不哀泣。闍維畢捧舍利詣佛
所。於是四方各二百五十應真。神足飛來稽
首佛足。至舍利所。千比丘俱皆就坐。佛告
阿難。取舍利盛之。以鉢著吾手中。阿難如命。
告諸比丘。斯聚舍利本是穢身。兇愚急暴。嫉
妬陰謀。敗道壞德。今母能拔興丈夫行。獲應
真道遷靈卒無。何其健哉。勅令興廟供養。


又增一阿含經云。佛告阿難陀羅雲。汝等輿
大愛道身。我當親自供養。爾時釋提桓因四
天王等。前白佛言。唯願勿自勞神。我等自
當供養。佛言。止止。所以然者。父母生子多
有所益。長養恩重乳哺懷抱。要當報恩不得
不報。過去未來諸佛母。先取滅度。諸佛皆
自供養闍維舍利也。時毘沙門天王使諸鬼
神往栴檀林取栴檀薪。至曠野之間。佛躬
自轝床一脚。阿難輿一脚。飛在虛空。往至
塚間。爾時佛自取栴檀木著大愛道身上。佛
言。有四人應起塔供養。一者佛。二者辟支
佛。三者漏盡阿羅漢。四者轉輪聖王。皆以
十善化物故。爾時人民即取舍利。各起塔供
養。依雜阿含經。愛道姨母。即是難陀親母
也。
[097-1000b]


又增一阿含經云。四部弟子中略取前後者。
且列八人。比丘中最初得道者如拘隣比丘。
善能勸化。不失威儀。最後得道者如須跋陀
羅。臨得道日入般涅槃。比丘尼中最初得道
者如大愛道尼。最後得道者如陀羅俱夷國
尼。優婆塞中最初得道者如商客男。最後得
道者如俱夷那摩羅。優婆夷中最初得道者
如難婆女。最後得道者如藍優婆夷。


受生部第四



夫生則八識持。死則四大離散。迅矣百齡
終歸磨滅。循環三界運轉靡停。故經曰。有
始必終。既生則滅。聖教不虛自覩交臂。所
以於此緣中略述六門。


第一門中臨命終時。檢身冷熱。驗其善惡。具
知來報。故瑜伽論云。此有情者。非色非心。
假為命者。大小皆同死通漸頓。諸師相傳。造
善之人從下冷觸至臍已上。煖氣後盡。即
生人中。若至頭面熱氣後盡。即生天道。若
造惡者與此相違。從上至腰熱後盡者。生於
鬼趣。從腰至膝熱氣盡者。生於畜生。從膝
已下乃至脚盡者。生地獄中。無學之人入
涅槃者。或在心煖。或在頂也。然瑜伽論云。
羯羅藍義最初託處。即名肉心。如是識於此
處最初託。即從此處最後捨。釋云。依瑜伽
論由造善生上。故從下漸捨至肉心。後方
說上捨。由造惡生下故先從上捨至肉心。後
方從下捨也。


俱舍論云。若人正死。於何身分中意識斷
滅。若一時身死根共意識一時俱滅。若人次
[097-1000c]
第死。此中偈曰。


「 次第死脚齊
 於心意識斷
 下人天不生」



論中釋曰。若人必往惡道受生及人道。如此
等人。次第於阿羅漢。此人於心意識斷絕。有
餘部說於頭上。何以故。身根於此等處與意
識俱滅故。若人正死。此身根如熱。石水漸漸
縮滅。於脚等處次第而滅。釋云。俱舍論述
小乘義。故云身於此等處與意識俱滅。若依
大乘。身根於此等處與本識俱滅也。


第二受生方法者。依俱舍論云。為行至。應
生道處故。起此中陰眾生。由宿業勢力所生
眼根。雖住最遠處。能見應生處。於中見父
母變異事。若變成男。於母即起男人欲心。若
變成女。於父即起女人欲心。倒此心起瞋。
此中有眾生。由二起顛倒心故。求欲戲往至
生處。是即樂得屬已。是時不淨已至胎處。
即生歡喜。仍託彼生。從此剎那是眾生五陰
和合堅實。中有五陰。即滅如此方說受生。
若胎是男依母左脇。面向母背蹲坐。若胎是
女。依母右脇向母腹而住。若胎非男非女。
隨欲類託生。住亦如此。無有中有異於男
女皆具根故。是故或男或女。託生而住。後
時在胎中增長。或作黃門。若託胎卵二生。
道理如此。若眾生欲受濕生愛樂香故至生
處。此香或淨。或不淨。隨宿業故。若是化生
愛樂處所故至生處。若爾地獄眾生。云何
生樂處所。由心顛倒故。此眾生見寒風冷雨
觸惱身。見地獄火猛熾盛可愛。欲得暖觸故
[097-1001a]
往入彼。復見身為熱風光及火焰等所炙。苦
痛難忍。見寒地獄清涼愛樂冷觸故往入彼。
胎卵二生於父母變異事生愛。濕化二生不
由託赤白為身故無此變。濕生但愛著香故。
至所生處。隨業善惡。所愛之香自有淨穢。化
生但愛所依之處。地獄雖是苦處。然罪人樂
亦得愛處。於中受生。何以故。非愛不受生
故。論云。如往昔造作能感如此生。樂見身
是如此位。見彼眾生亦爾。是故往彼。先舊
諸師作如此說。若眾生年三十時。行殺生業
網捕眾生。行此事時必有伴類。此業能感地
獄生。後於中陰中。見自身如昔年三十行網
捕時故言位。又見昔伴與昔不差。見地獄時。
如昔見江湖諸伴類等相牽共入其中。緣此
起變即於中受生後解昔所造業雖多。必
以一業牽地獄生。或於年二十時作此業。或
三十時作此業。後於中陰中見自身。如昔作
業時少老。見地獄眾生。並如己年時。年時
既相似。於此眾生起變。即往就彼。由此愛
故受生。依經部師作如此釋。


又瑜伽論云。若居薄福者。當生下賤家。彼於
死時及入胎時。便聞種種紛亂之聲。及自妄
見入於叢林竹𥯤蘆荻等中。若多福者。當
生尊貴家。彼於爾時便自聞有寂靜美妙可
意音聲。及自妄見昇宮殿等可意相現。


又俱舍論云。若人臨終起邪見心。是人以先
不善為因邪見為緣故墮地獄。有論師言。一
切不善皆是地獄因。此不善之餘生畜生餓
鬼中。又法業盛故墮畜生中。如婬慾盛故
[097-1001b]
生於鴿雀鴛鴦之中。瞋恚盛故生於蚖蝮蛇
蠍中。愚癡盛故生猪羊蚌蛤中。憍慢盛故
生於師子虎狼中。掉戲盛故生獼猴中。慳嫉
盛故生餓狗中。若有少分施善餘福。雖生
畜生於中微樂。身口二業雖由心為主。然其
口業受報者多。如罵人輕躁喻如獼猴即生
猴中。若言貪悷如烏。語如狗吠。騃如猪羊。
聲如驢鳴。行如𩥟駝。自高如象。惡如逸牛。
婬如鳥雀。怯如猫狸。諂如野狐。如是諸惡隨
口受報。然由三毒為本。三毒之中貪愛為重。
如捉布一頭餘則盡隨。故智度論云。若不
斷愛愛則潤生。是故四生皆由愛起。如說多
欲生鳥雀中。多貪味故。廁中受生。又愛欲故
卵生。貪香味故受濕生。隨其所愛故。起慇
重業則受化生。若慇重心樂行罪業。死時妄
見地獄受其化生。若慇重愛福上界化生。故
成論云。如樹根不拔其樹猶生。貪根不拔苦
樹常在。


又瑜伽論云。云何生我愛無間已生故。無始
樂著戲論。因已熏習故。淨不淨業因已熏習
故。彼所依體。由二種因。增上力故。從種子。
即於是處中有異熟無間得生。死時如稱兩
頭低昂時等。而此中必具諸根造惡業者。所
得中有如黑𦏌光。或陰暗夜作善業者。如白
衣光。或晴明夜。俱舍論云。此中有具足五
根。金剛等所不能礙。須彌山下金剛中有蝦
蟇。於中受生。中有細色金剛。不能礙之。有
天眼者。能見此事。重舉所聞事證。曾聞人
說。燒鐵令熱。破之見蟲。
[097-1001c]


第三壽量長短者。俱舍論云。若不定生處於
餘處。此道中皆得受生。譬如牛於夏時欲事
偏多。狗於秋時。熊於冬時。馬於春時。野干
等欲事無時。是時此眾生應生牛中。若非夏
時則生野干中。若應生狗中。非時則生野
干中。


又俱舍小乘師有四釋不同。一說極促時死
已即受陰生。二說得住七日。七日滿已。處
中有不限時節。三說得住四十九日生緣未
具。死已更受。亦不限時節。四說隨受生緣。
乃至經劫住不命終。第五依瑜伽論云。若未
得生緣極七日住。死而復生。乃至七七日受
死生。自此已後決得生緣。此與前四皆不同
也。


第四通力遲速者。俱舍論云。此中陰游空而
去。如人捨命應至無量世界外受生。俄頃即
到。二乘通力未出一世界。中陰已至無量世
界外。縱佛神力亦不能遮令不往生得住餘
道。以業力定故。論業通勝者。據勝凡夫一
乘神通。婆沙論云。神足勝者。據佛神通速
也。


第五互見不同者。依俱舍論云。若同生道中
陰定互相見。若人有天眼最清淨是一道慧
類。此人亦得見彼生。若報得天眼則不能見。
以最細故。薩婆多部云。若同於人道中受生。
同是人道中陰。互得相見。此義為定。不能見
餘道中陰。若人修得天眼。此天眼則是道類。
能見中陰色。若報得天眼則不能見中陰色。
中陰色細餘色故。依正量部云。天道中陰備
[097-1002a]
能見五道中陰色。人道中陰能見四道。除天
道中陰。非其所能見。如是次第除前。乃至
地獄道中陰。除前四道中陰。非其所見。唯
見地獄道中陰。


第六身量大小者。俱舍論云。身量如六七歲
小兒。而識解聰利。若菩薩在中陰。如圓滿
少病人。具大小相。是故雖在中陰。正欲入胎。
而能遍照萬俱胝剡浮洲。


頌曰。


「 高堂信逆旅
 壞業理常牽
 玉匣方委觀
 金臺不復延
 挽聲隨遙遠
 蘿影帶松懸
 詎能留十念
 唯應逐四緣
 幻工作同異
 變弄作多身
 愚俗諍人我
 誰復非謂真
 謬者疑久固
 達者知幻賓
 親疎既無定
 何勞非蒼旻」



感應緣略引十六驗




* 漢哀帝有女孕未生二月兒啼腹中
* 漢平帝時有牧女春死棺殮六日出棺
* 漢建安中李妖死十四日復生
* 漢陳留史姁臨死遺囑有徵
* 漢馮貴人亡死將百歲賊發塚顏色如故
* 漢靈帝時遼西人見遼水中浮棺內人語云是伯夷之弟孤竹君也
* 漢北海營陵有道人能令人與已死人相見
* 漢武帝時幸李夫人後卒哀帝見之帳中
* 漢時杜嘏家葬而婢誤不得出經十年開塚而婢尚生
[097-1002b]
* 漢洛陽沙門達多發墓得生人死來十二年
* 晉唐遵暴死經夕見有靈徵可驗
* 晉沙門訶羅竭存亡皆有靈徵神異難測
* 晉沙門竺法慧存亡亦有靈神化難測
* 宋沙門慧遠有弟子名黃遷存亡有驗
* 隋沙門釋玄景存亡亦有徵祥可驗
* 唐居士裴則男暴死而穌說冥道可驗


漢哀帝建平四年四月。山陽方有女子田無
壹孕未生。二月兒啼腹中。及生不舉葬之陌
上。三日有人過。聞兒啼聲。母掘養之。


漢平帝元始元年二月。朔方廣牧女子趙病
春死。棺殮六日。出在棺外。自言。見死夫。乃
曰。年二十七。汝不當死。太守譚以聞說曰。
至陰為陽。下人為上。其後王莽篡位。


漢建安中李妖死。十四日復生。其語具作鬼
神。獻帝初平中長沙桓氏死。月餘其母聞棺
中有聲。發之遂生。


漢陳留考城史姁字威明。年少時當得病。臨
死謂其母曰。我死當復生。埋我以竹杖柱
我瘞上。若杖拔掘出我。及死埋之柱如其
言。七日往視之。杖果拔出。即掘屍出活。走
至井上浴已。平復如故。復與隣人乘船至下
邳。賣鋤不售。思欲歸。謂人曰。我方暫歸。人
不信之。何有千里暫得歸耶。答曰。一宿便還。
即不相信。作書得報。以為驗實。其一宿便
還。果得報書。具知消息。考城令江夏𨝸賈和
聞之。姊病在鄉里。欲急知消息。請往省之。
路遙三千。再宿報書。具知委曲。


漢馮貴人亡死將百歲。盜賊發塚。顏色如故。
[097-1002c]
但肉微冷。群賊幸之。致相妬忌。然後事覺。


漢令支縣有孤竹城。古孤竹之國也。靈帝光
和元年。遼西人見遼水中有浮棺。欲斫破之。
棺中人語曰。我是伯夷之弟孤竹君也。海水
壞我棺槨。是以漂流。汝斫我何為。人懼不
敢斫。因為立廟祠祀。吏民有欲發視者。皆
無何而死。


漢北海營陵有道人。能令人與已死人相見。
其同郡人婦死已數年。聞而往見之曰。願令
我一見亡婦。死不恨矣。道人曰。可卿往見
之。若聞鼓聲。疾出勿留。乃語其相見之制。於
是與婦言語悲喜。思情如生。良久聞鼓音
聲。恨不能得住當出戶時。揜閉其衣裾。戶
間掣絕而去。至後歲餘。此人身亡。室家葬
之。開塚見婦棺。蓋下有衣裾。


漢武帝幸李夫人。夫人後卒。帝哀思不已。
方土少翁言能致其神。乃施帷帳明燈燭。帝
遙望見美女居帳中。如李夫人之狀。而不得
就。乃遙視之。


漢杜嘏家葬。而婢誤不得出。後十餘年開塚
附葬。而婢尚生。其始如瞑。有頃漸問之。自
謂甞一再宿耳。初婢埋時。年至十五。及開
塚後更生十五六年。嫁之有子右此九驗出搜神異記


漢菩提寺。西域人所立也。在慕義里。沙門
達多發墓取塼。得一人以送。時太后與漢明
帝在華林都堂。以為妖異。謂黃門郎徐紇
曰。上古以來頗有此事不。紇曰。昔魏時發
塚得霍光女婿范朋友家奴。說漢朝廢立。與
史書符合。不足為異也。后令紇問其姓名。
[097-1003a]
死來幾年。何所飲食。死者答曰。臣姓崔名
涵。字子洪博陵安平人。父名暢。母姓魏。家
在城西埠財里。死時年十五。今乃二十七。在
地下十二年。常似醉臥無所食也。時復游行。
或遇飲食。如似夢中。不甚辯了。后即遣門
下錄事張俊。詣埠財里訪涵父母。果有崔暢
其妻魏氏。俊問暢曰。卿有死兒不。暢曰。有
息子洪。年十五而亡。俊曰。為人所發今日穌
活在華林園。主上遣我來相問。暢聞驚悑
曰。實無此兒。向者謬言。俊還具以實聞啟后。
后遣俊送涵向家。暢聞涵至門前。起火手持
刀。魏氏把桃枝拒之。汝不須來。吾非汝父。
汝非我子。急手速去。可得無殃。涵遂捨去。游
於京師衖內。常宿寺門下。汝南王暢黃衣一
通。性畏日不仰視天。又畏水火及兵刃之屬。
常走於路。疲則止。不徐行也。時人猶謂是鬼。
雒陽大市北有奉終里。里內之人。多賣送
死之具及諸棺槨。涵謂曰。柏棺。勿以桑木
為欀。人問其故。涵曰。吾在地下見發鬼兵。
有一鬼稱。是柏棺。應免兵主。吏曰。儞雖柏
棺桑木為欀。遂不免兵。京師仰聞此。柏木
勇貴。人疑賣棺者化涵故發此言見洛陽寺記錄


晉唐遵字保道。上虞人也。晉太元八年暴病
而死。經夕得穌。云有人呼將去至一城府。未
進頃見其從叔自城中出。驚問遵。汝何故來。
遵答。違離姑姊。並歷年載。欲往問訊。本明當
發。夜見數人。急呼來此。即時可得歸去。而
不知還路。從叔云。汝姑喪已二年。汝大姊兒
道文近被錄來。既蒙恩放。仍留看戲。不即
[097-1003b]
還去。積日方歸。家已殯殮。乃入棺中。又搖
動棺器。冀望其家覺寤開棺。棺遂至路。落
棺車下。其家或欲開之。乃問卜者。卜云不
吉。遂不敢開。不復得生。今為把沙之役。辛
勤極苦。汝宜速去。勿復住此。且汝小姊又已
喪亡。今與汝姑共在地獄。日夕憂苦。不知
何時可得免脫。汝今還去可語其兒。勤修功
德庶得免之。於此示遵歸路。將別又屬遵
曰。汝得還生良為殊慶。在世無幾倏如風塵。
天堂地獄苦樂報應。吾昔聞其語。今覩其實。
汝宜深勤善業務為孝敬愛法持戒。慎不
可犯。一去人身入此罪地。幽窮苦酷。自悔
何及。勤以在心不可忘也。我家親屬。生時
不信罪福。今並遭塗炭長受楚毒。焦爛傷痛
無時暫休。欲求一日改惡為善。當何得耶。悉
我所具知故以囑汝。勸化家內共加勉勵。言
已洟泣。因此而別。遵隨路而歸。俄而至家。
家治棺將竟。方營殯殮。遵既附屍。屍尋氣
通。移日稍差。勸示親識。並奉大法。初遵姑
適南郡徐漢。長姊適江夏樂瑜。其小姊
適吳興嚴晚。途路懸遠久斷音息。遵既差。
遂至三郡。尋訪姑及小姊。姊子果並喪亡。
長姊亦說。兒道文殮後棺動墮車。皆如叔言。
既聞遵說道文橫死之意。姊追加痛恨。重為
製服右此一驗出冥祥記


晉雒陽有釋訶羅竭者。本襄陽人。少出家
誦經二百萬言。性虛玄守戒節。善舉厝美容
色。多行頭陀獨宿山野。晉武帝太康九年。暫
至雒陽。時疫疾甚流。呪者皆愈。至晉慧帝
[097-1003c]
元康元年。迺入止婁至山石室中坐禪。此
室去水既遠。時人欲為開㵎。竭曰。不假相
勞。乃自起以左脚蹍室西石壁。壁陷沒指。
既拔足已水從中出。清香濡美。四時不絕。來
飲者。皆止飢渴除疾病。至元康八年。端坐從
化。弟子依國法闍維之。焚燎累日而屍猶坐
火中。永不灰燼。乃移還室內。後西域人竺
定字安世。晉咸和中往其國。親自觀視見屍。
儼然平坐。亡已三十餘年。定後至京。傳之道
俗。


晉竺法慧。本關中人。方直有戒行。入嵩高
山事佛圖蜜為師。晉康帝建元年。至襄陽止
羊叔子寺。不受別請。每乞食輒齎繩床自隨。
於閑曠之路則施之而坐。時或遇雨以油帔
自覆。雨止唯見繩床。不知慧所在。訊問未息。
慧已在床。每語弟子法昭曰。汝過去時折一
雞脚。其殃尋至。俄而昭為人所擲。脚遂永
疾。後語弟子云。新野有一老翁當命過。吾
欲度之。仍行於畦畔之間。果見一翁將牛
耕田。慧從乞牛。翁不與。慧前自捉牛鼻。
翁懼其異。遂以施之。慧牽牛呪願七步而
反。以牛還翁。翁少日而亡。後征西庾移
恭鎮襄陽。既素不奉法。聞慧有非常之迹甚
嫉之。慧預告弟子曰。吾宿對尋至。誡勸眷屬
令勤修福善。爾後二日果收而刑之。春秋
五十八矣。臨死語眾人云。猶枉刑吾。吾死
後三日天當暴雨。至期果洪霔。城門外深
一丈。恭眷屬居民等並皆沒死右此二驗出梁高僧傳


宋慧遠沙門者。江陵長沙寺僧也。師慧印
[097-1004a]
善禪法。號曰禪師。遠本印蒼頭名黃遷。年
二十時印每入定。輒見遷先世。乃是其師。故
遂度為弟子。常寄江陵市西楊道產家行般
舟。勤苦歲餘。因爾遂頗有感變。或一日之
中赴十餘處齋。雖復終日竟夜行道轉經。而
家家悉見黃遷在焉。眾稍敬異之。以為得道。
孝建二年一旦自言死期。謂道產曰。明夕
吾當於君家過世。至日道產設八關。然燈通
夕。初夜中夜。遷猶豫眾行道。休然不異。四
更之後。乃稱疲而臥。顏色稍變。有頃而盡。
闔境為設三七齋起塔。塔今猶存。死後久之。
見形多寶寺。謂曇珣道人云。明年二月二
十三日。當與諸天共相迎也。言已而去。曇
珣即於長沙禪房設齋九十日。捨身布施。至
其日苦氣。自知必終。大延道俗盛設法會。
三更中呼問眾僧。有聞見不。眾曰。不覺異
也。珣曰。空中有奏樂聲。靄煙香異。黃遷
之契。今期至矣。眾僧始還堂就席。而珣已
右此一驗出冥祥記


宋時有一人忘其姓名。與婦同寢。天曉婦
起。後夫尋出外。而婦還見其夫。猶在被
中眠。須臾奴子外來。云郎求鏡。婦以奴詐。
巧指床上以示奴。奴云。適從郎處來。於是
馳白其夫。大愕便入。夫婦共視被中人。高
枕安寢。正是其形。了無一異。慮是其魂神。不
敢驚動。乃共以手徐徐撫床。遂冉冉入席。漸
漸消滅。夫婦惋悑如此。少時夫得疾。性理
乖錯。於是終卒右一驗出續搜神記


宋時有諸生遠學。其父母然火夜作。兒至前
[097-1004b]
歎息曰。今我但魂魄耳。非復生人。父母問
之。兒曰。此月初病。以今日某時亡。今在琅耶任子成家。明日當殮。來迎父母。父母曰。
去此千里。雖復願到那得及汝。兒曰。外有
車乘。去自得至耳。父母從之上車。忽若睡頃。
比鷄鳴已至其所。視其駕乘但魂車木馬。遂
主人見臨兒哀。問其疾消息如言右一驗出搜神記


隋相州鄴下釋玄景。姓石氏。滄州人。統解
玄微純講大乘。後因臥疾三日。告侍人曰。
玄景欲見彌勒佛。云何乃作夜摩天主。又云。
賓客極多事須看視。有問其故。答云。凡夫識
想何可檢校。向有天眾欲來邀迎耳。爾後異
香充戶。眾共聞之。又曰。吾欲去矣。當願生
世為善知識。遂終於所住。即大業二年六月
也。自生常立願云。沈骸水中。及歿後遵用
前旨。葬于紫陌河深瀅之中。三日往觀。所
沈之處。反成沙墳。極高峻而水分兩派。道
俗異其雅瑞。傳迹于今右此一驗出唐高僧傳


唐曹州離狐人裴則男。貞觀末年二十一死。
經三日而穌。自云。初死被一人將至王所。王
衣白非常鮮潔。王遣此人將牛耕地。此人
訴云。兄弟幼小無人扶侍二親。王即憫之。
乃遣使將向南。至第三重門。入見鑊湯及刀
山劍樹。又見數千人頭皆被斬布列地上。此
頭並口云大飢。當村有一老母。年向七十。其
時猶未死。遂見在鑊湯前然火。觀望訖還至
王前。見同村人張成。亦未死。有一人訴成
云毀破某屋。王遣使檢之。報云。是實。成曰。
成犁地不覺。犁破其塚。非故然也。王曰。汝
[097-1004c]
雖非故。心終為不謹耳。遂令人杖其腰上
七下。有頃王曰。汝更無事。放汝早還。王乃
使人送去遣。北出踰牆及登牆望見其舍。遂
聞哭聲。乃跳下牆。忽覺起坐。既穌之後。具
為鄉曲言之。邑人視張成腰上有七下杖迹
迹極青黑。問其毀墓。答云不虛。老母尋病。
未幾而死右此一驗出冥報拾遺


唐琅耶王之弘。貞觀年中為沁州和川縣令。
有女適博陵崔軌。軌於和川會病而卒。卒經
數十日。其家忽於夜中聞軌語聲。初時傾家
驚恐。其後乃以為常。聞語云。軌是女婿。雖
不合於妻家立靈。然以苦無所依。但為置立
也。妻從其請。朝夕置食不許置肉。唯令下
其素食。常勸禮佛不聽懈怠。又具說地獄
中事云。人一生常不免殺生及不孝。自餘
之罪蓋亦小耳。又云。軌雖無罪。然大資福
助為軌數設齋供。并寫法華金剛般若觀音
等經。各三兩部。兼舊功德如獲濟。自茲以
後即不復來。王家一依其言寫經設供。軌忽
更來愧謝。因云。今即取別。舉家哭而送之。
軌有遺腹之子。已年四五歲云。軌此子必有
仕宦。願善養畜。自此已後不復更來右此一驗見王
之自說

法苑珠林卷第九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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