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s0002 法苑珠林-唐-道世 (master)



法苑珠林卷第九十一


西明寺沙門釋道世撰



* 受齋篇第八十九
* 破齋篇第九十
* 賞罰篇第九十一


受齋篇第八十九此有二部



述意部第一



夫正法所以流布。貴在尊經。福田所以增長。
功由齋戒。故捨一餐之供。福紹餘糧。施一
錢之資。果超天報。所以福田可重。財累可
輕。共樹無遮之會。等招無限之福也。


引證部第二



如舊雜譬喻經云。昔有四姓請佛飯。時有一
人賣牛湩。大姓留止飯。教持齋受戒聽經
已乃歸。婦言。我朝相待未飯。便強令夫飯
壞其齋意。雖爾七生天上七生世間。師曰。一
日持齋有六十萬歲餘糧。復有五福。一曰少
病。二曰身安隱。三曰少婬意。四曰少睡臥。
五曰得生天上。常識宿命所行事也。


又波斯匿王欲賞末利夫人香瓔。喚出宮視。
夫人於齋日著素服而出。在六萬夫人中。明
如日月。倍好如常。王意悚然。加敬問曰。
有何道德炳然有異。夫人白王。自念少福稟
斯女形。情態垢穢。日夜命促。懼墜三塗。是
以月月奉佛法齋。割愛從道。世世蒙福。願
以香瓔奉施世尊。


又中阿含經云。爾時鹿子母毘舍佉。平旦沐
[091-0954b]
浴著白淨衣。將子婦等眷屬。往詣佛所。稽
首作禮。白世尊曰。我今持齋善。世尊問曰。
居士婦今持何等齋耶。齋有三種。云何為
三。一者放牛兒齋。二者尼揵齋。三者聖八
支齋。云何名放牛兒齋者。若放牛兒。朝放
澤中。晡收還村。彼還村時。作如是念。我今
日在此處放牛。明日當在彼處放牛。我今日
在此處飲牛。明日當在彼處飲牛。我牛今日
在此處宿止。明日當在彼處宿止。如是有人。
若持齋時。作是思惟。我今日食如此之食。明
日當食如彼食也。我今日飲如此之飲。明日
當飲如彼飲也。我今日含消如此含消。明
當含消如彼含消。其人於此晝夜樂著欲過。
是名放牛兒齋。若如是持齋。不獲大利。不
得大果。無大功德。不得廣布。云何名尼揵
齋耶。若出家尼揵者。彼勸人曰。汝於東方
過百由延外。有眾生者。擁護彼故。棄捨刀
仗。如是南西北方亦爾。或脫衣裸形。我無
父母妻子。勸進虛妄之言。將為真諦。或執
苦行自餓諸邪法等。是名尼揵齋也。若如是
持齋者。亦不獲大利。不得大果。無大功德。
不得廣布。云何名為聖八支齋。多聞聖弟子。
若持齋時作是思惟。阿羅訶真人。盡形壽。離
殺斷殺棄捨刀仗。有慚有愧。有慈悲心。饒
益一切。乃至蜫蟲。於殺淨心。乃至盡形壽。
離非時食斷非時食。一食不夜食樂於時食。
我以此支於阿羅訶等同無異。是故說齋。彼
住此聖八支齋已。於上當復憶念如來無所
著等十號。出世淨法。捨離穢污惡不善法。
[091-0954c]
是名聖八支齋也。若族姓女。持聖八支齋者。
身壞命終得生六欲天。遠得四沙門果。


又僧祇律云。佛住舍衛城。南方有邑名大
林。時有商人。驅八頭牛到北方俱多國。有
一商人共在澤中放牛。時有離車捕龍食之。
捕得一龍女。女受布薩法無有害心。然離車
穿鼻牽行。商人見之。即起慈心。問離車言。
汝牽此龍欲作何等。答言。我欲殺噉。商人言。
勿殺。我與汝一牛貿取。捕者不肯。乃至八
牛。方言。此肉多美。今為汝故。我當放之。時
商人放龍女去已。念言。此是惡人。恐復追
逐更遣捕取。放別池中隨逐看之。龍變為
人。語商人言。天施我命。今欲報恩。可共入
宮。當報天恩。商人答言。龍性率暴。瞋恚
無常。或能殺我。答不爾前人繫我。我力能
殺彼人。但以受布薩法。都無殺心。何況天
今施我壽命。而當加害。若不去者。小住此
中。我先摒擋。即便入去。後入宮內見龍門
邊。二龍繫在一處。商人問言。汝為何事被
繫。答言。此龍女半月中三日受齋法。我兄
弟守護此龍女。為不堅固。為離車所捕。以
是被繫。唯願天慈語令放我。龍女摒擋已即
呼入宮。坐寶床上。龍女白言。龍中有食能
盡壽消者。有二十年消者。有七年消者。有
閻浮提人食者。未知天今欲食何食。答言。欲
須閻浮提食。即持種種飲食與之。商人問龍
女言。此龍何故被繫。龍女言。此有過。我欲
殺之。商人言。汝莫殺。不爾。要當殺之。商人
言。汝放彼者我當食耳。白言。不得直爾放之。
[091-0955a]
當罰六月擯置人間。商人見龍宮中。種種寶
物莊嚴宮殿。商人便問言。汝有如是莊嚴用
受布薩何為。答言。我龍法有五事苦。何等
為五。謂生時眠時婬時瞋時死時。一日之中
三過皮肉落地。熱沙𤐰身。復問汝欲求何
等。答言。人道中生。為畜生中苦不知法故。
欲就如來出家。龍女即與八餅金。語言。此
金足汝父母眷屬終身用之不盡。語言。汝合
眼。即以神變持著本國。以八餅金持與父
母。此是龍金。截已更生。盡壽用之。不可盡
思念仁慈不得不行暫救龍女思報彌重況持大齋受福寧小


又菩薩受齋經云。某自歸佛。自歸法。自歸
比丘僧。


某身所行惡。口所言惡。意所念惡。今已除
棄。某若干日若干夜。受菩薩齋。自歸菩薩。


佛告須菩提。菩薩齋日有十戒。第一菩薩齋
日不得著脂粉華香。


第二菩薩齋日不得歌舞捶鼓伎樂裝飾。


第三菩薩齋日不得臥高床上。


第四菩薩齋日過中已後不得復食。


第五菩薩齋日不得持刀金銀珍寶。


第六菩薩齋日不得乘車牛馬。


第七菩薩齋日不得捶兒子奴婢畜生。


第八菩薩齋日皆持是齋從分檀布施得福。
菩薩齋日去臥時。於佛前叉手言。今日一切
十方其有持齋戒者行六度者。某皆助安無
量勸助歡喜福施。十方一切人非人等所在
勤苦厄難之處。皆令得福解脫憂苦。出生為
人安隱富樂無極。
[091-0955b]


第九菩薩齋日不得飲食盡器中。


第十菩薩齋日不得與女人相形笑共坐席。
女人亦爾。是為十戒不得犯。不得教人犯。亦
不得勸勉人犯。


菩薩解齋法言。


南無佛。南無法。南無比丘僧。某若干日若干
夜持菩薩齋。從分檀布施當得六波羅蜜。如
諸菩薩六萬菩薩法。齋日夜一分禪一分讀
經一分臥。是為菩薩齋日法。


從正月十四日受十七日解。


從四月八日受十五日解。


從七月一日受十六日解。


從九月十四日受十六日解。


述曰。既受齋已。若欲解齋要待明相出時始
得食粥。不爾破齋。何名明相。如薩婆多論
云。明相有三種色。若日照閻浮提樹。則有
黑色。若照樹葉。則有青色。若過樹葉。則有
白色。於三色中白色為正。始得解齋食其粥
也。


頌曰。


「 令月建清齋
 佳辰召無疆
 四部依時集
 七眾會升堂
 蕭條清梵舉
 哀婉動宮商
 香氣騰空上
 乘風散遐方
 歎德研沖邃
 詞辯暢玄芳
 滌煩呈妙句
 臨時折婉章
 緇素相依託
 財法發神光
 福田今夕滿
 恩惠建存亡」



感應緣略引四驗


[091-0955c]



* 東晉沙門法顯
* 宋沙門僧伽達多
* 宋居士郭銓
* 高齊沙門寶公


東晉徐州吳寺。太子思惟像者昔晉沙門法
顯。勵節西天歷游聖迹。往投一寺。大小
逢迎。顯時遇疾。主人上座親事經理。勅沙
彌為客僧覓本鄉齋食。倏忽往還。脚有瘡血。
云往彭城吳蒼鷹家求食。為犬所䶝。顯怪
其旋轉之間而游數萬里外。方寤寺僧。並
非常人也。後隨船還國。故往彭城追訪得
吳蒼鷹。具狀問之。答有是事。便指餘血塗
門之處。顯曰。此羅漢聖人血也。當時見為
覓食耳。如何遂損也。鷹聞慚悚。即捨宅為
寺。自往楊都求諸經像。正濟江中。船遂傾
側。忽有雙骨各長一丈。隨波騰漾。奄入船
中。即得安流昇岸。以事奏聞。乃龍齒也。鷹
求像未獲。泝江西上。暫怠林間。遇見婆羅
門僧持此像行曰。欲往徐州與吳蒼鷹供養。
鷹曰。必如來言弟子是也。便付像將還至京。
詔令摸取十軀。皆足下施銘。而人莫辯新
舊。任鷹探取。像又降夢。示其本相。恰取還
得。本像東還徐州。每放異光。元魏孝文請
入北臺。至高齊後主遣使者常彪之迎還鄴
下。齊滅周廢為僧藏之。大隋開教還重光顯。
今在相州大慈寺右此一驗見晉史雜錄


宋京師道林寺。有沙門僧伽達多僧伽羅多
等。並博通經論。偏以禪思為業。以元嘉之
初。來游宋境。達多常在山中坐禪。日時將
[091-0956a]
迫。念欲受齋。乃有群鳥銜果飛來授之。達
多思惟。昔獼猴奉蜜。佛亦受而食之。今飛鳥
授食。何為不可。於是受進食之右此一驗見梁高僧傳


宋順陽郭銓字仲衡。晉益州刺史。亡後三十
餘載。元嘉八年忽見形。詣女婿南陽劉凝之
家。車衛甚盛。謂凝之曰。僕有謫事。可見為
作三十僧會。當得免也。言終不見。劉謂是
魍魎。不以在意。後銓又與女夢言。吾有謫
罰。已告汝婿令為設會。不能見矜耶。女
晨起見銓從戶過怒言。竟不能救。今便就
罪。女號踊留之。問當何處設齋。答云。可歸
吾舍。忽然復沒。凝之即狼狽供辦。會畢有
人。稱銓信與凝相聞言。感君厚惠事始獲
宥。言已失去。於是而絕右一驗出冥祥記錄


高齊初沙門寶公者。崇山高栖士也。旦從
林慮向白鹿山。因迷失道。日將隅中。忽聞
鍾聲尋響而進。巖岫重阻登陟而趣。乃見一
寺獨據深林。三門正南赫奕輝煥。前至門所。
看額云靈隱。之寺門外五六犬。其大。如
牛。白毛黑喙。或踊或臥。以眼眄寶。寶怖將
返。須臾胡僧外來寶喚不應。亦不迴顧。直
入門內。犬亦隨入。良久寶見無人。漸入次
門。屋宇四周。房門並閉。進至講堂。唯見床
榻高座儼然。寶入西南隅床上坐。久之忽
聞棟間有聲。仰視見開孔如井大。比丘前後
從孔飛下。遂至五六十人。依位坐訖。自相
借問。今日齋時何處食來。或言豫章成都長
安隴右葪北嶺南五天竺等。無處不至。動即
千萬餘里。末後一僧從空而下。諸人競問。
[091-0956b]
來何太遲。答曰。今日相州城東彼岸寺鑒禪
師講會。各各竪義。大有後生聰俊難問。詞
旨鋒起殊為可觀。不覺遂晚而至。寶本事
鑒為和尚。既聞此語。望得參話。希展上流。
整衣將起。答諸僧曰。鑒是實和尚。諸僧直
視忽隱寺所。獨坐磐石查木之下。向之寺
宇一無所見。唯覩巖谷。禽鳥翅集諠亂切心。
出以問尚統法師。尚曰。此寺名趙時佛圖
澄法師所造。年歲久遠賢聖居之。非凡所住。
或沈或隱。遷徙無定。今山行者。猶聞鍾聲
見侯君素旌異記錄


破齋篇第九十此有二部



述意部第一



惟無常苦空之悲。念生老病死之患。長夜悲
倒懸之苦。漂淪哀陷墜之溺。思之痛傷。亦
深可懼也。良由福田輕薄信施難消。齋戒無
固。事等坏瓶。易毀難持。又同霜露。我人轉
盛。著逾膠漆。不懼累劫之殃。但憂一身之
命。所以飽食長眠。何異豚犬。破齋夜食。鬼
道無殊。是故施主失應時之福。眾僧損良田
之種也。


引證部第二



如舍利弗問經云。舍利弗白佛言。有諸檀越
造僧伽藍。厚置資給供來往僧。有似出家
僧。非時就典食僧索食。而食與者食者得何
等罪。其本檀越得何等福。佛言。非時食者。
是破戒人。是犯盜人。非時與者。亦破戒人。
亦犯盜人。盜檀越物。是不與取。非施主意。
施主無福。以失物故。猶有發心置立之善。
[091-0956c]
舍利弗言。時受時食食不盡者。非時復食。或
有時受。至非時食。復得福不。佛言。時食淨
者是即福田。是即出家。是即僧伽。是即天
人良友。是即天人導師。其不淨者。猶為破
戒。是大劫盜。是即餓鬼。為罪窟宅。非時索
者。以時非時輒與。是與食者。即名退道。是
名惡魔。是名三惡道。是名破器。是癩病
人。壞善果故。偷乞自活。是故諸婆羅門不
非時食。外道梵志亦不邪命食。況我弟子知
法行法而當爾耶。凡如此者。非我弟子。是
盜我法利著無法人。是名盜食非法之人。盜
與盜受。一團一撮片鹽片酢。皆死墮燋腸地
獄吞熱鐵丸。從地獄出生猪狗中食諸不淨。
又生惡鳥。人怪其聲。後生餓鬼。還伽藍中。
處其圊內噉食穢污。百千萬歲。更生人中
貧窮下賤。人所棄惡。不可言說。人不信用。
不如盜一人物其罪尚輕。割奪多人故。良福
田故。斷絕出世道故。


又揵陀國王經云。佛在世時。時有國王。號
名揵陀。奉事婆羅門。婆羅門居在山中。多
種果樹。時有據樵人毀其果樹。婆羅門見之。
便將詣王所言。是人無狀殘敗我果樹。王
當治殺。王敬事婆羅門。不敢違之。即為殺
之。自後未久有牛食人稻。其主遂捶折其
一角。血流備面。痛不可忍。牛復到王所白
言。我實無狀食此人少稻。今折我角。稻主
亦追到王所。王曉鳥獸語。王語牛言。我當
為汝殺之。牛即報言。今雖殺此人亦不能令
我不痛。但當約勅後莫如之。王便感念言。
[091-0957a]
我事婆羅門。但坐果樹。令我殺人。不如此
牛。今事此道復不免生死。何用此道。便到佛
所。五體投地。為佛作禮。願受五戒十善。佛
言。布施持戒現世得福。忍辱精進一心智慧。
其福無量。後生天上。王即歡喜得須陀洹。
阿難白佛言。此王與牛本何因緣。佛言。乃昔
拘那含牟尼佛時。王與牛為兄弟作優婆塞。
供持齋戒一日一夜。王守法精進不敢懈怠。
壽終升天。天上壽盡下為國王。牛時犯齋夜
食。後受其罪。罪畢復作牛五百世。尚有宿識
故來開寤王意。牛後七日壽終上生天上。佛
言。四輩弟子受持齋戒不可犯也。


又法句喻經云。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精舍中。為天人龍鬼說法。東方有國名欝
多羅波提。有婆羅門等五百人。相率欲詣恒
水岸邊。有三祠神池。沐浴垢穢。裸形求仙。
如尼揵法。道由大澤。迷不得過。中道乏糧。
遙望見一大樹。如有神氣。想有人居。馳趣
樹下。了無所見。婆羅門等舉聲大哭。飢渴
委厄窮死斯澤。樹神現身問諸梵志。道士那
來。今欲何行。同聲答曰。欲詣神池澡浴望仙。
今日飢渴幸哀矜濟。樹神舉手。百味飲食從
手流溢。給眾飲食皆得飽滿。其餘飲食足供
道糧。臨當別去。詣神請問。本行何德致此
巍巍。神答梵志。吾本所居在舍衛國。時國
大臣。名曰須達。飯佛眾僧於市市酪。無
提酪者。倩我提之。往到精舍使我斟酌。訖行
澡水儼然聽法。一切歡喜稱善無量。時我奉
齋暮還不餐。婦怪問我。不審何恨。答曰。
[091-0957b]
不恨也。見長者須達於園飯佛。請我往齋。
齋名八關。其婦瞋恚忿然言曰。瞿曇亂俗。奚
足采納。君不毀食則禍從此釁。踧迫不
已便共俱食。時我爾夜年壽算盡終於夜半。
神來生此。為此愚婦破我齋法。不率其業
來生斯澤。作此樹神。提酪之福手出飲食。若
終齋法應生天上。封受自然。即為梵志。而作
頌曰。


「 祠祀種禍根
 日夜長枝條
 唐苦敗身本
 法齋度世仙」



又百緣經云。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於
其初夜有五百天子。齎持香華光明赫奕。照
祇桓林。來詣佛所。禮已却坐。佛為說法得
須陀洹果。繞佛三匝還詣天宮。於其晨朝。阿
難請問諸天來緣。佛告阿難。乃往過去迦葉
佛時。有二婆羅門。隨從國王來詣佛所。禮拜
問訊。時彼從中有一優婆塞。勸二婆羅門共
受齋法。一求生天。二求人王受已俱還諸
婆羅門聚會之處。諸婆羅門言。汝等飢渴可
共飲食。殷勤數勸不免其意。求生天者即便
飲食。以破齋故不果所願。其後命終生於龍
中。其不食者得作國王。以其先身共受齋
故。生彼國王園池水中。時守園人日日常送
種種果蓏奉上獻王。於池水中得一美果。色
香甚好。作是念言。我惟出入常為門監所
見前却。我持此果當用與之。作是念已。尋
即持與。門監得已復作是念。我惟出入復
為黃門所見前却。當用與之。作是念已尋即
持與。黃門得已復作是念。夫人為我常向大
[091-0957c]
王歎譽我德。我持此果當用與之。作是念已
即便持與。夫人得已復上大王。王得果已即
便食之。覺甚香美。即問夫人。汝今何處得
是果來。夫人即時如實對曰。我從黃門得是
果來。如是展轉推到園子。王即召呼。吾園之
中有是美果。何不見送乃與他人。園子於
是本末自陳。王不聽言而告之曰。自今以後
常送此果。若不送者吾當殺汝。園子還歸入
其園中。號咷洟泣不能自制。此果無種何
由可得。時彼龍王聞是哭聲。化作人形來
問之言。汝今何以啼哭乃爾。園子具答所由。
龍聞是語還入水中。取好美果著金槃上。持
與園子。因復告言。汝持此果奉上獻王。并
說吾意云。我及國王昔佛在世。本是親友。
俱作梵志共受八齋。各求所願。汝戒完具
得作國王。吾戒不全生在龍中。我今還欲奉
修齋法求捨此身。願王為我求八關齋文。送
來與我。若其相違吾覆汝國用作大海。園子
於是納受果槃。奉獻王已。因復說龍所囑之
語。王聞是已甚用不樂。所以然者。當爾之
時乃至無有佛法之名。況復得有八關齋文。
若其不獲恐見危害。思念此理無由可辦。時
彼國王有一大臣。最可敬重。而告之言。龍
從我索八關齋文。仰卿得之。大臣答曰。今世
無法。云何可得。王復告言。汝若不獲。吾必
殺卿。大臣聞已。却退至家。顏色異常。甚用
愁惱。時臣有父。年在耆舊。每從外來。見子
顏色改易異常。尋即問言。即向父說委曲
情理。父答子言。吾家堂柱。我見有光。汝為
[091-0958a]
就伐。試取破看之得經二卷。一是十二因緣。
二是八關齋文。大臣得已甚用歡喜。著金槃
上奉獻與王王得之喜不自勝。送與龍王。龍
王得已甚用歡慶。齎持珍寶贈遺與王。各還
所止。共五百龍子勤加奉修八關齋法。其後
命終生忉利天來供養我。是彼光耳。佛告阿
難。欲知彼時五百龍子奉修齋法者。今五百
天子是。佛說是緣時。有得四沙門果者。有
發無上菩提心者。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又遺教法律云。若出家人乘車馬一日除五
百日齋。一歲三百六十日乘。計除却十八萬
日齋。舍利弗問佛。何故比丘乘騎除五百日
齋者。佛言。比丘是知禁律人。他見生謗。
令他得罪。除老病暫乘不犯問曰。何故不論俗人。答曰。出家清虛恕
愍眾生故他人怪白衣穢濁常造罪人殺戮尋常何論輕罪故人見不怪也


頌曰。


「 貪心未甞滿
 福善未曾憂
 專求美飲食
 飽[軗/口]無恥羞
 昏塵全未拭
 心垢豈能除
 破齋常夜食
 辜負施難詶
 天長命自短
 業催闇中游
 漂浪四暴海
 難逢六度舟
 小惡猶不改
 大善何能修
 類同園池龍
 焉得齊高流」



感應緣略引三驗




* 晉孫稚
* 齊王氏
* 唐李思一


晉孫稚字法暉。齊國般陽縣人也。父祚晉
太中大夫。稚幼而奉法。年十八以咸康元年
八月病亡。祚後移居武昌。至三年四月八日。
[091-0958b]
沙門于法階。行尊像經家門。夫妻大小出觀
見。稚亦在人眾之中。隨侍像行。見父母。拜
跪問訊隨共還家。祚先病稚云。無他禍崇。不
自將護所致耳。五月當差。言畢辭去。其年
七月十五日。復歸跪拜問訊。悉如生時。說
其外祖父為太山府君。見稚說稚母字曰。汝
是某甲兒耶。未應便來。那得至此。稚答。伯
父將來欲以代謫有教推問欲鞭罰之。稚救
解得原。稚兄容字思淵。時在其側。稚謂曰。
雖離故形在優樂處。但讀書無他作願。兄勿
復憂也。但勤精進繫念修善。福自隨人矣。
我二年學成當生國王家。同輩有五百人。今
在福堂。學成皆當上生第六天上。我本亦應
上生。但以解救先人因緣纏縛故。獨生王家
耳。到五年七月七日復歸說。邾城當有寇難。
事例甚多。悉皆如言。家人祕之。故無傳者。
又云。先人多有罪謫。宜為作福。我今受身人
中。不須復營。但救先人也。願父兄勤為功
德作福。食時務使鮮潔。一一如法者受上福。
次者次福。若不能然徒費設耳。當使平等
心無彼我。其福乃多。祚時有婢。稚未還時。
忽病殆死。通身皆痛。稚云。此婢欲叛。我前
與鞭。不復得去耳。稚問婢云。前實欲叛與
人為期。日垂至而便住。云云。


齊王氏名四娘。永明三年病死。下屍在地。為
莊飾者覺其心煖。故未殯殮。經二宿肌體稍
溫氣息漸還。俄而能言。自說有二人錄其將
去至一大門。有一沙門踞胡床坐。見之甚驚。
問何故來。乃罵此二人云。汝誤錄人來各鞭
[091-0958c]
四十。語此四娘。女郎可去。答曰。向來怳怳不
知道路。請人示津。沙門即命一人送之。行
少地見其先死。奴子倚高樓上。驚問四娘。
那忽至此。欲見新婦不。答不知處。喚奴自
送。奴云不得奉送。四娘但去。前路應相值
也。投一馬鞭與之曰。謹執此鞭自知路。可
行數里。便見新婦。即四娘之嫂也。正被苦
謫四體磣縛。如裝鵝鴨法懸于路側。相見悲
號。新婦自說。生時作罪今胎此楚毒。欲屈
手搏頰求乞哀助。而手被攣格不得至頰。又
聞左右受苦之聲。而不覩形。四娘問此為
何聲。答曰。此是無行眾僧。破齋犯戒。獲此苦
報。呼噭聲也。於是沿路而歸。須臾至家。見
其屍骸意甚憎惡。不復願還。不覺有人排其
踣著。乃得就身而稍蘇活。其人今休然尚存
右二驗出冥祥記


唐隴西李思一。今居相州之滏陽縣。貞觀二
十年正月已死。經日而蘇。語在冥報記。至
永徽三年五月又死。經一宿而蘇。說云以年
命未盡。蒙王放歸。於王前見相州滏陽縣
法觀寺僧辯珪。又見會福寺僧弘亮及慧寶
三人。並在王前。辯答見冥官云。慧寶死
時未至宜修功德。辯珪弘亮今歲必死。辯珪
等是年果相繼卒。後寺僧令一巫者就弘亮
等舊房召二僧問之。辯珪曰。我為破齋今受
大苦。兼語諸弟子等曰。為我作齋救拔苦
難。弟子輩即為營齋。巫者又云。辯珪已得
免罪。弘亮云。我為破齋兼妄持人長短。今
被拔舌痛苦。不能多言。相州智力寺僧慧永
[091-0959a]
等說之右一驗出冥報拾遺


賞罰篇第九十一此有二部



述意部第一+(引證部)夾註【宋】【元】【宮】一一



夫好生惡死。含識之所同欣。喜利怒害。仁
智之所不免。是以居終蹈義。或愜於情。枉
性傷和。每切餘恨。史遷曰。死有輕於鴻毛。
莊周曰。生則重於天下。故生死違性則怨
酷冥道。賞罰乖序。則哀聲氣結。影響於耳
目。寤寐於精爽無往不復。吁可畏哀。庶權
豪之地。覽明鏡而絀威。利欲之情。啟元龜
而克念。無辜者。獲腰領之全。履福者。同劫
石之壽也。


引證部第二



如百喻經云。昔有二人。共種甘蔗。而作誓
言。種好者賞。其不好者當重罰之。時二人
中。一者念言。甘蔗極甜。若壓取汁。還灌甘
蔗。樹必得勝。既取汁溉。冀望滋味。反敗種
子。所有甘蔗一切都失。世人亦爾。欲求善
福。恃己豪貴。倚形挾勢。迫脅下民。𣣋奪
財物。用作福善。不知將來反獲其殃。如壓
甘蔗彼此都失。


阿育王經云。昔阿育王婦蓮華夫人產一子。
面貌端正依付法藏名曰法增目似駒那羅眼。因字駒那
羅。王甚愛敬。長為娶婦字真金鬘。後共王
至雞頭摩寺上座所。上座夜奢知必失眼。常
為說法。眼無常相。王大夫人帝失羅叉。見眼
端正染心逼之。子聞掩耳不順其志。夫人瞋
恚常求其短。欲挑其眼。後時北方乾陀羅國。
城名得叉尸羅。人民叛逆。王遣鎮之。後時王
[091-0959b]
病。口中糞臭。身諸毛孔糞汁流出。無人能
治。勅喚駒那欲紹王位。帝失羅叉聞已念言。
彼若為王我無活理。即作方便而白王言。我
能治王。即勅國內似王病者。皆勅將來。我
為治之。時有一男有如此病。婦為問醫。語
將來為汝治之。既至醫所。即送與夫人。夫
人殺之。破腹見蟲。上去糞隨下行亦爾。與
種種藥不能令死。後乃與蒜蟲便即死。以
因緣勸王食蒜。王食蟲死。逐糞道出。王
病得差。語夫人言。欲得何願。答言。欲得七
日作王。王即聽之。既得王已。詐作王書。語
得叉人云。駒那羅有大罪過。急挑眼出。作
書已竟向王眠睡偷王齒印。王夢驚覺語夫
人言。夢見二鷲欲挑我子駒那羅眼。言已還
眠。復夢覺語夫人言。夢見駒那羅頭髮甚長
在地而坐。夫人安慰王復還眠。眠已夫人得
印印書。遣使齎去。王復夢見牙齒墮落。曉
召相師。占夢吉凶。師言。此夢必是王子失眼
之相。王聞合掌歸命四方護佛道神信法僧
者。願護我子。書至彼國。駒那得書即信其
語。雇旃陀羅使挑其眼無肯挑者。但緣業熟。
自然有人面有八醜。來求挑眼。王語醜人。
先挑一眼著我手中。舉刀向眼。一切人民稱
怨大喚。怪哉苦哉。啼哭懊惱不能自勝。又付
法藏傳云。求一惡人令出右眼。置掌觀之。
便念耶舍本所勸誡。而作是言。說眼無常。
猶如幻化。昔時奇妙。今觀何愛。當捨危朽
之法。專求最勝清淨慧眼。作是觀時得須陀
洹。更出一眼重深思察。厭惡情至得斯陀含。
[091-0959c]
其妻金鬘聞夫挑眼。號泣雨淚驚哭而來。
見已悶絕良久乃蘇。時駒那羅以偈曉之曰。


「 昔吾為惡業
 今日自還受
 一切世間苦
 恩愛會別離
 汝當諦思惟
 何應大啼哭」



又阿育王經云。時駒那羅王答婦。我等自造
今日受之。恩愛會離何用啼哭。為使人驅
出。夫婦相將彈琴歌乞以自存活。展轉而行。
歸還本國。欲入王宮。門人約之。即至門外
象厩中宿。向曉彈琴。自宣苦事。王聞琴聲。
情切憶子。即遣人喚。既至王所。王見眼盲
形容瘦惡衣裳弊壞。都欲不識見少形相。
尋即問言。汝是我子駒那羅不。答言。我是。
王聞其語。悶絕躄地水灑乃蘇抱著膝上。手
摩抆眼啼泣而言。汝眼本似駒那羅。故遂為
字。今悉無有。以何為名。誰挑汝眼。使汝辛
苦樵瘁乃爾。速疾語我。我今見汝形體樵瘁。譬如猛火燒我身心都悉壞盡。子語王言。
願莫憂惱。我自造業不可怨他。得父王書齒
印勅挑。王立誓言。若我勅挑當自截舌。若
與齒印當拔我齒。若我眼見自挑其眼。王後
推察知是羅剎作書遣挑。王呼罵曰。不吉惡
物何地載汝。汝於今者不自陷沒。汝實我怨。
詐懷親附。種種罵訖。積胡膠火而燒殺之。


又付法藏傳云。時駒那。羅王子起大悲心。而
白父言。今若加報於彼。必當累劫共為怨害。
譬如因聲即有響應。亦如嬰兒未識義理罵辱
父母無謙敬心。而此父母豈於其兒起瞋恨
耶。一切眾生亦復如是。常為煩惱之所覆蔽。
[091-0960a]
愚癡無智猶如小兒。云何倣彼而生瞋恚。王
心毒盛不受其語。大積薪油而焚殺之。


又阿育王經云。爾時諸比丘見而問尊者優
波毱多。有何因緣。尊者答曰。駒那羅往昔
波羅柰國作一獵師。於山窟中得五百鹿。若
都殺者。肉則臭爛。挑其眼出。日食一鹿。從
是已來。五百身中常被挑眼。又於過去拘
樓孫佛入涅槃後。時有國王。名曰端嚴。為
起石塔。七寶莊嚴。王死之後有一惡王。名
曰不信。壞塔取寶。唯留土木。駒那爾時為長
者子。還以七寶修治此塔。復造大像共佛
齊等。發誓願言。使我來世如似此佛得勝
解脫。緣本造塔生尊貴家。由昔作像常得端
正。以發願故今獲道迹。


又依王玄策西國行記云。其王心知繼室姦
宄。飲氣而怒。捶加刑繼室所。是時輔佐並
流配雪山東北磧鹵不毛之地。摩訶菩提寺
聖僧名宴沙。大阿羅漢。王聞高德。携盲子
具白前事。垂哀眼明。僧受王請。普告國眾。
吾明辰說深法。人持器來。以盛洟淚。是日
道俗競馳遠赴。聞說十二因緣時眾悲傷泣
血而已。收淚總置金槃。師立誓曰。向所說
法其理若當。願以眾淚洗王子目令得復明。
理若不當盲目如故。於是將淚洗眼遂平復。
時王及子不勝喜慶。時眾咸悅皆稱善哉。聖
力乃爾。王子即是拘那羅王。於今塔猶存
焉。


又佛本行經云。爾時世尊乞食時至。著衣持
鉢獨自而行。欲乞於食。漸漸到彼大兵將村。
[091-0960b]
入彼邑已。即詣兵將婆羅門家。到其家已。即
便進入於其門內。鋪座而坐。爾時兵將大婆
羅門。有於二女。一名難陀。二名波羅。時
彼二女出向佛邊。到佛所已頂禮佛足。却住
一面。佛為說法得須陀洹果。乞受三歸五戒
已。即取佛鉢將好香美飲食。滿盛鉢中以用
奉佛。爾時世尊受彼食已。從村而出。爾時
提婆大婆羅門。從他轉聞彼大沙門來至於
此。聞已即作思念。我昔曾請彼大沙門許施
飲食。我今貧煎。當作何計。妻報夫提婆言。
乞聽可說。未審爾不。我憶往昔年少之時。
兵將大婆羅門。曾弄於我。欲求世事。我時
不聽。彼暫指觸。而今聖夫將我與彼行於世
事。從其隨索多少錢物。得以而為彼大沙門
作食布施。爾時提婆報其妻言。此事不然。我
婆羅門理不合作如是之事。其提婆即詣兵
將所白言。善哉善哉。唯願借貸我五百錢。若
我能償此事善哉。脫不能償。我之夫婦二人
詳共入汝家語汝作力。爾時兵將即與提婆
錢足五百。而語之言。汝今將去隨意所用。
其事若訖更不得轉從他借貸持以償我。如
汝所要身自出力覓錢與我。爾時提婆從兵
將邊。依法受取五百錢已。至自己家付與其
妻。備辦飲食。即詣林中。而往佛邊。欲請
如來。善哉大德沙門瞿曇。唯願受我明日
飯食。是時世尊默然受請。辭佛而去。至自
己家。城內一切衖陌皆賣熟食。爾時提婆
即於彼夜嚴備多種甘美飲食。其夜悉辦如
是諸味。過夜天明家內灑掃鋪床座訖。即至
[091-0960c]
佛邊長跪諮白。飲食已辦。願赴我家。爾時
世尊既至食時。著衣持鉢漸漸而行。至提
婆家隨鋪而坐。夫婦自手擎持多種微妙清
淨眾味飲食。立於佛前以奉世尊。唯願如
來自恣而食。是時提婆奉佛食訖。別於佛邊
鋪座而坐。坐已世尊即為提婆如應說法。令
歡喜已。從座而起隨意而去。爾時提婆送佛
而出。其提婆妻從他借衣著。見佛出還即便
解衣。置於一處。而掃除地。時有一賊。忽爾
來偷其衣將去。時妻為失衣故心大愁惱。提
婆送佛還家見婦迷亂。即便問言。何故如是
煩惱。妻報夫言。當知所借衣。不知誰偷。忽
然失去。是時提婆聞此語已。心地迷悶不知
所為。作如是言。我以從他貸五百錢。用為
供具。汝今從他借衣而著。忽復失去。我家
貧短以何備償。當作何計。爾時提婆求欲自
死。即便往至屍陀林中。上大樹上欲自撲地。
而不能墮。即復大愁。然彼賊人執其衣裳至
屍陀林。忽爾還來。在於提婆所上樹下。掘
地埋之。以土覆上。於上大便放訖而去。時
彼提婆在於樹上。遙見此事。賊去以後從
樹而下。掘取其衣。還將向舍。時提婆妻掃
除舍內處處分除。其屋。角忽然自陷。低
頭觀覩。地下見有一赤銅瓶。其中有金。乃
至略說。見第二瓶第三第四悉皆是瓶。更復
觀看其下。更見一赤銅甕。亦滿中金。彼見金
已即大驚噭。指示夫言。聖夫聖夫。速來速
來。我已得之。爾時提婆聞婦聲已。作是思惟。
此婦可憐。何故失心。如是誑語。云我已得
[091-0961a]
於物其前他處借衣失去。我已得衣。衣現在此何故唱言。我已得之。是時提婆將衣入家。
問其妻言。居家著者。汝何所得。彼婦即便
指示其金。語言聖夫。我得於此也。是時提
婆復語妻言。汝所失衣我亦得也。而彼婦取
衣向所借處還歸其主。爾時提婆作是思惟。
我今獨自不能淹消。爾多許金。即便携將
五百錢。直還向兵將邊。而償其債。到已語
彼大兵將言。我從仁者貸五百錢。金以還
汝。是時兵將語提婆言。我前語汝不得從
他舉錢償我。唯出自家身力償我。提婆復言。
我不從他貸取此物。兵將復問。汝從何得。提
婆報言。我從地得此之金藏。彼不承信爾時
提婆即將兵將。到自己家示其金藏。爾時兵
將見一聚炭。語提婆言。汝何誑也。語我是
炭。用作金相。是時提婆復更重語彼兵將言。
此實真金。非是火炭。如是再三過三已。以
手觸彼金藏唱示言。此是金非炭。復作誓願。
如我善業因緣力故得此金者。乞示兵將見。
如此語已炭即為金。兵將見此地藏金已。復
問。汝今供養阿誰。為天為仙。并及善人。而
彼與汝如是願報。提婆報言。我於今日。家
唯供養是大沙門。奉施飯食。感應藉彼功
德果報當成。兵將報言。此之金藏悉皆是彼
善業因緣故生。此報無人能奪。無人所斷。
汝莫作疑。安隱而食。


爾時提婆作如是念。以施大沙門食生大功
德。心生歡喜。踊躍無量。遍滿其體。復詣佛
邊。重請佛至家飯。佛以後夫妻二人鋪座聽
[091-0961b]
法。佛知彼等心行體性諸使薄少。為說四諦
得須陀洹果。時諸比丘即諮問言。彼之提婆
及妻等。昔作何業得此果報。復至佛邊得諸
聖法。更造何業先貧後富。一旦如是。佛告
比丘。昔迦葉佛所受三歸五戒。而不行布施
者。今提婆是。然命終乞願。願值於我。以是
因緣今得值我。以不行布施今得貧報。隨將
食布施於我得現世報。以是因緣。汝諸比丘
輩等。應常須向佛法僧邊生於恭敬希有之
心猶如提婆。身現受福。以慳貪不肯布施。
今受貧賤困苦之患。


頌曰。


「 有義便合
 無義便離
 離卦非吉
 合象成規
 有功可賞
 無功可治
 勿得枉濫
 反報無疑」



感應緣略引一十三驗




* 周杜國之伯常
* 漢時王濟左右
* 漢時羽林中郎游殷
* 晉富陽縣令王範
* 晉時張駿
* 晉時羊珊
* 晉時孔基
* 晉時庾亮
* 齊時真子融
* 齊時文宣帝高洋
* 梁時劉大夫不得字
* 陳時武帝陳霸先
* 唐王玄策行傳西域業稱
[091-0961c]


周杜國之伯名曰常。為周大夫。宣王之妾
曰女鳩。欲通之。杜伯不可。女鳩訴之。宣王
曰。常竊與妾交。宣王信之。囚杜伯于焦。使
薜甫與司工錡殺杜伯其友左儒九諫。而王
不聽。左儒死之。杜伯既死。即為人見王曰。
常之罪何哉。王召祝而以杜伯語告之。祝
曰。始殺杜伯誰與王謀之。王曰。司工錡也祝
曰。何不殺錡以謝之。宣王乃殺錡。使祝以
謝之杜伯。杜伯猶為人而至。言其無罪。司
工錡又為人而至曰。臣何罪之有。宣王告皇
甫曰。祝也與我謀而殺人。吾所殺者又皆為
人而見。當奈何乎。皇甫曰殺祝以謝之。宣
王乃殺祝以兼謝焉。又無益也。皆為人而至。
祝亦曰。我焉知之。奈何以此為罪。而殺臣
也。後三年游於圃田。從人滿野。日中杜伯
乘白馬素衣。司工錡為左。祝為右。朱衣朱
冠。起於道左。執朱弓朱矢射宣王。中心折
脊。伏于弓衣而死。


漢時王濟左右。常於闇中就婢取濟衣物。婢
欲姦之。其人云不敢。婢言。若不從我。我當
大噭。此人卒不肯。婢遂呼云。某甲欲姦我。
濟即令人殺之。此人具自陳訴。濟猶不信。故
牽將去。顧謂濟曰。枉不可受。要當訟府君
於天。後濟乃病。忽見此人語之曰。前具告
實。既不見理。今便應去。濟數日卒。


漢時游殷。字幼齊。漢世為羽林中郎將。先
與司隸校尉胡軫有隙。軫遂誣搆殺之。殷死
月餘。軫得病目睛脫。但言伏罪伏罪。游幼
齊將鬼來。於是遂死。
[091-0962a]


晉富陽縣令王範。有妾桃英。殊有姿色。遂
與閣下丁豐史華期二人姦通。範甞出行不
還。帳內都督孫元弼。聞丁豐戶中有環珮聲。
覘視見桃英與同被而臥。元弼叩戶扇叱之。
桃英即起。攬裙理鬢躡履還內元弼又見華
期帶珮桃英麝香。二人懼。元弼告之。乃共
謗。元弼與桃英有私。範不辯察。遂殺元弼。
有陳超者。當時在座。勸成元弼罪。後範代還
超亦出都。看範行至赤亭山下值雷雨。日暮
忽然有人。扶超腋徑曳將去入荒澤中。電光
照見一鬼。面甚青黑。眼無瞳子。曰吾孫元
弼也。訴怨皇天。早見申理。連時候汝。乃
今相遇。超叩頭流血。鬼曰。王範既為事主。
當先殺之。賈景伯孫文度。在太山玄堂下。共
定死生名錄。桃英魂魄亦收在。女青亭者。
是第三地獄名。在黃泉下。專治女鬼。投至
天明失鬼所在。超至楊都詣範。未敢說之。便
見鬼從外來徑入範帳。至夜範始眠。忽然大
魘連呼不醒。家人牽青牛臨範上。并加桃
人左索。向明小蘇。十許日而死。妾亦暴亡。
超亦逃走長干寺。易姓名為何規。後五年三
月三日臨水酒酣。超云。今當不復畏此鬼也。
低頭便見鬼影已在水中。以手搏超。鼻血大
出。可一升許。數日而殂。


晉時張駿據有涼州。忌害鎮軍將軍武威陰
鑒。以其宗族強大而多功也。遂諷其主簿魏
纂。使誣鑒謀反。駿逼鑒自殺。後三年纂病。
見鑒在側遂死。


晉時羊珊。字懿彭祖。晉世廬陵太守。為人
[091-0962b]
剛克麁暴。恃國姻親縱恣尤甚。睚𥈐之嫌輒
加刑殺。征西大將軍庾亮檻送。具以狀聞。
右司奏。珊殺郡將吏及民簡良等二百九十
人。徒謫一百餘人。應棄市。依八議請宥。顯
宗詔曰。此事古今所未有。此而可忍孰不可
忍。何八議之有。可獄所賜命。珊兄子賁。先
尚南郡公主。自表解婚。詔不許。琅邪孝王
妃山氏珊之甥也。苦以為請。於是司徒王
遵。啟珊罪不可容恕宜極重法。山太妃憂
感動疾。陛下罔極之恩。宜蒙生全之宥。於是
下詔曰。山太妃唯此一甥發言摧鯁。乃至
吐血。情慮深重。朕丁荼毒。受太妃撫育之
恩。同於慈親。若不堪難忍之病。以致頓弊。
朕亦何顏以寄。今便原珊生命。以慰太妃
渭陽之恩。於是除名為民。少時疾病。常
見簡良等曰。枉豈可受。今來相取。自申黃
泉。經宿而死。


晉時會稽孔基。勤學有志操。憑結族人孔敝
敝使其二子以基為師。而敝子並凶猥。趣
尚不同。基屢言之於敝。此兒常有忿恚。敝
尋喪亡。服制既除。基以宿舊乃齎羊酒往看
言子。子猶懷宿怨。潛遣奴於路側殺基。奴
還未至。仍見基來。張目攘袂。厲聲言曰。姦
醜小竪人面獸心。吾蒙顧在昔敦戢平生。有
何怨惡候道見害。慢天忘父。人神不容。要
當斷汝家種。從此之後數數見形。孔氏無幾。
大兒向廁忽便絕倒。駱驛往看已斃於地。次
者尋復病殂。兄弟無後。


晉時庾亮誅陶。後稱。咸康五年冬節會。文
[091-0962c]
武數十人忽然悉起向階拜揖。庾驚問故。並
云。陶公來。陶公是稱父偘也。庾亦起迎。陶
公扶兩人。悉是舊怨。傳詔左右數十人皆操
伏戈。陶公謂庾曰。老僕舉君自代。不圖此
恩反戮其孤。故來相問。陶稱何罪。身已得
訟於帝矣。庾不得一言。遂寢疾入年一日
右此八驗出怨魂志


齊真子融。齊世甞為井陘開嶮阻使。賂貨
甚多。為人所糺。齊主欲以行法。意在窮治。
乃付并州城局參軍事崔瑗與中書舍人蔡
暉。共考其獄。然子融之事皆在赦前。瑗等
觀望上意抑為赦。後子融臨刑之際。怨訴
百端。既不見理。乃誓曰若此等平吉。是無
天道。後十五日法。瑗無病暴死。經一年
許。蔡暉臥疾。膚肉爛墮。都盡苦楚。百許
日殂。


齊文宣帝。高洋既死。太子殷嗣位。年號乾
明。文宣同母弟常山王演。本在并州權勢甚
重。因文宣山事隨梓宮出。鄴以地望見疑。仍
留為錄尚書事。王遂忿怒。潛生異計。上省
之曰。內外百僚皆來集會。即收縛乾明腹心
尚書令楊遵產等五人。皆為事奏斬之。尋
亦廢乾明而自立。是為孝照帝。後在并州。
望氣者奏。鄴中有天子氣。平秦王高歸彥勸
殺乾明。遂鎖向并州盡之。其年孝照數見
文宣。作諸妖怪。就其索兒。備為[示*厭]禳。終不
能遣而死。


梁江陵陷時有關內人。梁元暉俘獲一士大
夫。姓劉。位日新城失其名字。先此人先遭
[091-0963a]
侯景亂喪失家口。唯餘小男年始數歲。躬自
檐抱。又著連枷值雪。塗不能前進。元暉
逼令棄去。劉君愛惜以死為請。遂強奪取擲
之雪中。杖伯交下驅蹙使去。劉乃步步迴
首號噭斷絕。辛苦頓弊。加以悲傷數日而
死。死後元暉日日見劉曳手索兒。因此得病。
雖復對之悔謝。來殊不已。元暉載病。到家
而終。


陳武帝陳霸。先既害梁大司馬王僧辯。次
討諸將。義興太守韋載。黃門郎放第四子
也。為王公固守。陳主頻遣攻圍不克。後重
征之。誘說載白。王公親黨皆已殄滅。此一
孤城何所希冀。過爾相抵耶。若能見降不
失富貴。載答曰。士感知已本為王公。所以
抗禦大軍致成讎敵。今亦承明公盡定江左。
窮城自守必無生路。但鋒刃屢交殺傷過甚。
軍人忿怒恐不見全。老母在堂彌懼禍及。所
以苟延日月。未能束手耳。必有誓約不敢久
勞神武。陳主乃遣刑白馬為誓。載遂開門。陳
主亦示寬信。還楊都後。陳主即位。遣載從
征。以小遲晚。因宿憾斬之。尋於大殿看事。
便見載來。驚起入內。移坐光嚴殿載又逐入。
顧訪左右。皆無所見。因此得病死右四驗出冥祥記


唐王玄策行傳云。摩伽陀國法。若犯罪者。不
加拷掠。唯以神稱之。稱人之法。以物與人
輕重相似者。置稱一頭。人處一頭。兩頭衡平
者。又作一符。亦以別物。等其輕重。即以符
繫人項上。以所稱別物添前物。若人無罪。即
稱物頭重。若人有罪則物頭輕。據此輕重以
[091-0963b]
善惡科罪。剜眼截腕。斬指刖足。視犯輕重。
以行其刑。若小罪負債之流等。並鎖其兩脚
用為罰罪。
法苑珠林卷第九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