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7-1a]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盛京通志卷三十七
田賦一/
盛京民田徴賦規制
奉天府屬民地
錦州府屬民地
吉林各屬民地
[037-2a]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盛京通志卷三十七
田賦一/
臣/等謹案遼地沃野十里
國家作京伊始墾闢田疇百數十年以來省耕薄斂
優賚頻加亦既無曠土無㳺民矣我
皇上加惠
陪京蠲租賜復
[037-2b]
巡軒莅止叠沛
恩綸旗地官莊休助兼施豐亨裕大之模誠萬年無斁
云臣/等詳考各州縣賦額以及莊田税課之屬
謹志田賦第十六
[037-3a]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盛京通志卷三十七
田賦一/
盛京民田徵賦規制
盛京各屬民田自順治十五年始定徴賦之制每畆
嵗徴銀三分凡新墾地畆三年起科康熙十一年
改為十年起科十五年復改為三年起科十八年
定為六年起科不分等則每畆嵗徴銀三分不加
[037-3b]
閏二十二年綜計奉天錦州二府新舊起科地共
三十一萬二千八百五十九畆有竒嵗徴銀九千
三百八十五兩有竒於是各州縣田賦之額乃著
於册三十二年改徴粟米每畆嵗徴粟米三升有
竒四十三年錦縣寧逺州應徴粟米仍改徴銀解
交承徳遼陽海城蓋平開原鐵嶺廣寧七州縣買
糧貯倉四十七年頒制斗前此徵米皆以闗東市/斗至是以制斗為凖每
斗扺市/斗五升毎畆嵗徴粟米七升五合五十三年徴銀
[037-4a]
如舊制五十六年復徴粟米雍正六年銀米各半
徴收八年分上中下三則起科上則地每畆嵗徴
粟米六升三合八勺三抄中則地每畆嵗徴粟米
四升二合五勺五抄五撮下則地每畆嵗徴粟米
二升一合二勺七抄六撮上則嵗徴銀三分中則
嵗徴銀二分下則嵗徴銀一分各州縣等則畧同
惟五年増設之永吉州長寧縣每畆徴銀三分不
分等則乾隆元年裁長寧縣歸永吉州徴收十二
[037-4b]
年裁永吉州設吉林同知徴收十九年清丈泰寧
舊縣民地雍正五年以寧古/塔地置縣七年省册報起科歸寧古塔
副都統徴收三十三年清丈奉天錦州二府地凡
民人私墾者准為餘地分上中下三則徴租上則
每畆嵗徴銀七分中則每畆嵗徴銀六分下則每
畆嵗徴銀五分三十五年民典旗人餘地及永逺
徴租暫行徴租地畆俱歸州縣徴收四十六年
盛京吉林民人私墾地畆續經查岀者每畆嵗徴銀
[037-5a]
八分仍在旗倉納米二升六合五勺五抄以懲匿
報之弊著為令
奉天府屬
順治十四年設府領遼陽海城二縣十五年至十
八年遼陽海城起科地四萬八千一百六十五畆
四分四釐四毫二絲徴銀一千四百四十四兩九
錢六分三釐三毫二絲六忽金州明時/衛所
本朝初廢至是年設金州巡檢以徵其賦𨽻海城縣/ 康熙四年改𨽻盖平縣十九年裁雍正五年復設
[037-5b]
巡檢𨽻復/州通判起科地七千一百六十七畆六分八釐
徴銀二百一十五兩三分四釐共田五萬五千三
百三十三畆一分二釐四毫二絲賦銀一千六百
五十九兩九錢九分三釐七毫二絲六忽康熙元
年至三年遼陽金州續報起科地五百五十八畆
四分四釐徴銀十六兩七錢五分三釐九毫八絲
是年増設承徳盖平開原鐵嶺四縣升遼陽縣為
州與舊設之海城縣並𨽻於府自是至二十二年
[037-6a]
府屬六州縣續報起科地十四萬四千五百零六
畆五分一釐七毫徴銀四千三百三十五兩一分
二釐二毫内開除承徳蓋平金州編兵入旗及遼
陽海城蓋平開原鐵嶺等州縣運糧水手各項地
畆免徴不計外統計新舊起科共田十八萬二千
九百七十三畆四分六釐一毫三絲三忽是為田
額共賦銀五千四百八十八兩六錢五分三釐八
毫三絲九忽九徴是為賦額具晰載各/州縣條下自康熙二
[037-6b]
十三年至雍正四年府屬六州縣續報起科地十
四萬七百十七畆二釐統計原額新増共田三十
二萬三千六百九十畆四分八釐是時改徴粟米
徴米始於康熙三十二年至五十三年仍徴銀越/三年復徴米雍正五年改為銀米各半徵收具詳
徵賦規/制條下共賦米二萬一千二百七十石五斗六合
有竒自五年至十三年舊𨽻府屬之承徳遼陽海
城蓋平開原鐵嶺六州縣並増設之永吉州長寧
縣雍正五年以吉林地置/州以白都訥地置縣復州雍正五年設通判/駐復州舊衛城十
[037-7a]
二年改/置州海寧縣雍正十二年以/金州舊衛地置續報起科及丈出
地雍正五年/通行清丈八十八萬零九十七畆九釐統計原
額新増共田一百二十萬三千七百八十七畆五
分一釐分上中下三則銀米各半徴收雍正八年/始定分則
之制具詳徵/賦規新條下共賦米二萬五千三百零四石三斗
二合九勺四抄賦銀一萬四千一百六十四兩八
錢九分五釐六毫七絲具晰載各/州縣條下自乾隆元年至
四十六年府屬之長寧縣永吉州既先後裁改乾/隆
[037-7b]
元年省縣入州十二年州廢改設/吉林同知屬于將軍不復𨽻府所有承徳遼陽
海城蓋平開原鐵嶺復州寧海八州縣並分設之
岫巖城金時縣城在盖平縣東乾隆三十七年設/通判治此析遼陽海城蓋平復州地及鳯
凰城以/𨽻之續報起科及丈出地乾隆三十年/通析清丈五萬二
千三百三十四畆二分五釐四毫統計原額新増
共田一百二十五萬六千一百二十一畆七分六
釐四毫分上中下三則銀米各半徴收分則之制/晰載各州
縣條/下共賦米二萬九千六百二十三石六斗六升
[037-8a]
七合七勺賦銀一萬三千一百八十九兩二錢七
分八釐又民人徴租餘地乾隆三十年丈出私墾/地畆三十一年准作餘
地徴/租五十萬零四千五百六十七畆零三毫徴租
銀二萬六千八百五十八兩六錢零五釐民租旗
地乾隆三十五年/歸州縣徵租十九萬九千八百六十八畆五
分四釐徴租銀一萬二千八百四十一兩四錢四
分三釐具晰載各/州縣條下
承徳縣康熙三年置縣為奉天府治二/十二年田賦之額始著於册
[037-8b]
原額地三萬四千一百五十六畆五分徴銀一千
零二十四兩六錢九分五釐自康熙二十三年至
雍正十三年増地十一萬八千三百四十八畆零
四釐共地十五萬二千五百零四畆五分四釐分
上中下三則銀與粟米各半徴收雍正五年分則/之制見前徵賦
規制/條下共徴粟米三千二百六十七石九斗二升八
合二勺八抄三撮徴銀一千六百零一兩二錢九
分七釐六毫七絲自乾隆元年至四十五年零丈
[037-9a]
十次海丈一次各縣自行查丈為零丈/府屬通行查丈為海丈續報起科
并出旗民人隨帶地共増地六千五百八十三畆
七分七釐五毫内開除水沖沙壓地二千九百六
十九畆二分五釐實在原額新増共地一十五萬
六千一百一十九畆零六釐五毫銀米各半按三
則折中徴收徴米者毎畆徴四升二合八勺八/抄五撮徴銀者每畆徴二分二釐共
徴米三千三百四十五石二斗八升八合一勺徴
銀一千六百三十九兩二錢五分
[037-9b]
民人徴租餘地自乾隆三十年通行清丈查出民
人私墾地畆作為餘地徴租是年至四十五年節
經清丈共丈出地二萬一千三百三十六畆内開
除水沖沙壓地七十五畆實在餘地二萬一千二
百六十一畆每畆徴銀六分共徴銀一千二百七
十五兩六錢六分
民典旗人餘地及永逺徴租暫行徴租地自乾隆
三十五年歸縣徴收是年至四十五年節經收除
[037-10a]
實在民典旗人餘地四百一十七畆每畆徴銀六
分内盖房地一畆二分/照上則徴銀七分共徴銀二十五兩零三分
二釐實在永逺徴租地一千七百零四畆一分每
畆徴銀六分共徴銀一百零二兩二錢四分六釐
實在暫行徴租地一萬零一畆每畆徴銀六分共
徴銀六百兩零六分
遼陽州順治十年置縣康熙三年改州/二十二年田賦之額始著於册
原額地二萬九千九百三十五畆九分八釐八毫
[037-10b]
三絲三忽徴銀八百九十八兩零七分九釐六毫
四絲九忽九微自康熙二十三年至雍正四年増
地一萬九千零七十畆五年通行清丈後増地十
七萬六千四百五十三畆有竒是年至雍正十二
年増地三百七十畆有竒共地二十二萬五千八
百二十八畆九分分上中下三則銀米各半徴收
共徴米五千零四石零六升二合七勺九抄一撮
徴銀二千三百七十一兩二錢三釐四毫五絲自
[037-11a]
雍正十三年至乾隆四十五年零丈十三次海丈
一次續報起科并出旗民人隨帶地共増地二萬
一千四百八十四畆二分三釐内開除水沖沙壓
并重科地一千七百一十五畆實在原額新増共
地二十四萬五千五百九十八畆一分三釐銀米
各半按三則折中徴收共徴米五千四百八十六
石七斗一升一合三勺徴銀二千五百七十八兩
七錢八分外有全徴銀地一項自雍正五年析鳯/凰城界内地𨽻於州計二千七百九十
[037-11b]
五畆八分六年又析岫巖城界内地𨽻於州計一/千四百六十畆零八分每畆徵銀二分一釐不徴
粟米共徴銀八十九兩三錢八分八釐六毫乾隆/三十七年析歸岫巖城地一千四百二十六畆七
分實在地二千八百二十九畆九/分徴銀五十九兩四錢二分八釐
民人徴租餘地自乾隆三十年通行清丈查出民
人私墾地畆作為餘地徴租是年至四十五年節
經清丈共丈出地二萬一千五百二十六畆二分
内開除撥歸岫巖城餘地七十二畆二分實在餘
地二萬一千四百九十四畆五分每畆徴銀六分
[037-12a]
内連界岫巖地一千一百二十/三畆七分四釐每畆徴銀五分共徴銀一千二百
七十九兩一錢五分五釐
民典旗人餘地及永逺徴租暫行徴租地自乾隆
三十五年歸州徴收是年至四十五年節經收除
實在民典旗人餘地二千四百零七畆五分每畆
徴銀六分内連界岫巖地/每畆徴銀五分共徴銀一百二十四兩
二錢六分九釐實在永逺徴租地九十畆每畆徴
銀六分共徴銀五兩四錢實在暫行徴租地二千
[037-12b]
四百九十八畆每畆徴銀六分共徴銀一百四十
九兩八錢八分
海城縣順治十年置縣康熙二十/二年田賦之額始著於册
原額地三萬零八百八十一畆三分四釐三毫徴
銀九百二十六兩四錢四分零二毫九絲自康熙
二十三年至雍正十二年増地十五萬四千四百
零五畆有竒共地十八萬五千二百八十六畆三
分八釐内有岫巖城全徴銀地四千三百七十七/畆有竒雍正六年析𨽻於縣每畆徴銀二
[037-13a]
分一釐共徴銀九十一兩九錢二分五釐/乾隆三十七年仍析歸岫巖城不復𨽻縣分上中
下三則銀米各半徴收共徴米七千四百七十八
石八斗六升零七勺二抄五撮徴銀一千九百九
十一兩四錢六分九釐六毫九絲自雍正十三年
至乾隆四十五年零丈十五次續報起科并出旗
民人隨帶地共増地二萬零七百八十二畆二分
有零内開除水沖沙壓地七百五十七畆八分並
撥歸岫巖城四千三百七十七畆有竒實在原額
[037-13b]
新増共地二十萬零九百三十三畆三分四釐九
毫銀米各半按三則析中徴收共徵米五千二百
七十四石五斗零四勺徴銀二千一百零九兩八
錢零一釐
民人徴租餘地自乾隆三十年通行清丈查出民
人私墾地畆作為餘地徴租是年至四十五年節
經清丈共丈出地三萬九千四百七十四畆三分
七釐八毫内開除水沖沙壓地一百十九畆一分
[037-14a]
五釐并撥歸岫巖城餘地四千二百零五畆零三
釐八毫實在餘地三萬五千一百五十畆零一分
九釐每畆徴銀六分共徴銀二千一百零九兩零
一分二釐
民典旗人餘地及暫行徴租地自乾隆三十五年
歸縣徴收是年至四十五年節經收除實在民典
旗人餘地二千四百八十九畆五分每畆徴銀六
分内連界盖平旗地三百九/十三畆每畆徴銀七分共徴銀一百五十三
[037-14b]
兩三錢實在暫行徴租地二千七百一十五畆九
分每畆徴銀六分内連界盖平旗地七百二/十九畆每畆徵銀七分共徴
銀一百六十五兩四錢一分四釐
盖平縣康熙三年置縣二十二/年田賦之額始著於册
原額地一萬六千三百六十四畆二分九釐徴銀
四百九十兩零九錢二分八釐七毫自康熙二十
三年至雍正四年増地一萬九千六百二十九畆
一分一釐五年通行清丈後増地六萬八千零八
[037-15a]
十畆八分是年至十二年増地二萬一千零十六
畆四分七釐共地十二萬五千零九十三畆二分
七釐分上中下三則銀米各半徴收共徴米二千
五百八十五石六斗六升八合九勺一抄四撮徴
銀一千五百十五兩一錢零三毫三絲五忽内除
岫巖逺來二社全徴銀地一萬九千二百零二畆
外實在分徴銀米地十萬五千八百九十一畆二
分七釐雍正十年析岫巖城界内地𨽻於州為岫/巖逺來二社計地一萬九千二百零二畆
[037-15b]
每畆徴銀二分一釐不徴粟米至乾隆三十六年/増地一萬五千七百有竒共地三萬四千九百五
畆二分三釐三十七年/仍析歸岫巖不復𨽻縣自雍正十三年至乾隆四
十五年零丈十一次并出旗民人隨帶地共増地
一萬一千二百十八畆零八釐實在原額新増共
地十一萬七千一百零九畆三分五釐五毫銀米
各半按三則折中徴收共徴米二千八百五十九
石五斗九升三合七勺徴銀一千二百二十九兩
六錢四分八釐
[037-16a]
民人徴租餘地自乾隆三十年通行清丈查出民
人私墾地畆作為餘地徴租是年至四十五年節
經清丈共丈出地三萬三千九百零九畆三分内
開除撥歸岫巖城二萬零五百零四畆六分實在
餘地一萬三千四百零四畆七分每畆徴銀七分
共徴銀九百三十八兩二錢二分九釐
民典旗人餘地及永逺徴租暫行徴租地自乾隆
三十五年歸縣徴收是年至四十五年節經收除
[037-16b]
實在民典旗人餘地二萬四千九百九十畆零五
分八釐每畆徴銀七分共徴銀一千七百四十九
兩三錢四分一釐寔在永逺徴租地七千二百零
二畆三分一釐每畆徴銀七分共徴銀五百零四
兩一錢六分二釐寔在暫行徴租地八千六百八
十三畆零二分每畆徴銀七分共徴銀六百零七
兩八錢一分二釐
開原縣康熙三年置縣二十二/年田賦之額始著於册
[037-17a]
原額地三萬三千四百零七畆五分徴銀一千零
二兩二錢二分五釐自康熙二十三年至雍正十
二年増地六萬二千七百六十二畆五分共地九
萬六千一百七十畆分上中下三則銀米各半徴
收共徴米二千一百二十五石八斗三升七合八
勺五抄徴銀一千零九兩八錢八分五毫自雍正
十三年至乾隆四十五年零丈二次并出旗民人
隨帶地共増地一千一百九十六畆四分九釐内
[037-17b]
開除水沖沙壓地三千三百八十九畆實在原額
新増共地九萬四千九百七十七畆四分九釐銀
米各半按三則折中徴收共徴米二千零九十九
石五斗零六合徴銀九百九十七兩二錢六分三
釐
民人徴租餘地自乾隆三十年通行清丈查出民
人私墾地畆准作餘地徴租是年至四十五年節
經清丈共丈出地七千九百零九畆七分八釐每
[037-18a]
畆徴銀五分共徴銀三百九十五兩四錢八分九
釐
民典旗人餘地及永逺徴租暫行徴租地自乾隆
三十五年歸縣徴收是年至四十五年節經清除
實計民典旗人餘地一千五百零三畆每畆徴銀
五分共徴銀七十五兩一錢五分永逺徴租地二
百五十八畆每畆徴銀五分共徴銀一十二兩九
錢暫行徴租地五百零一畆每畆徴銀五分共徴
[037-18b]
銀二十五兩零五分
鐡嶺縣康熙三年置縣二十二/年田賦之額始著於册
原額地三萬八千二百零九畆八分四釐徴銀一
千一百四十六兩二錢九分五釐二毫自康熙二
十三年至雍正十二年増地五萬一千零三十五
畆四分共地八萬九千二百四十四畆四分分上
中下三則銀米各半徴收共徴米一千九十七十
二石七斗六升零八勺四抄八撮徴銀九百三十
[037-19a]
七兩零六分六釐二毫自雍正十三年至乾隆四
十五年零丈十一次并出旗民人隨帶地共増地
六千三百四十三畆一分内開除水沖沙壓地三
千五百二十畆零二分五釐實在原額新増共地
九萬二千零六十七畆二分五釐銀米各半按三
則折中徴收徴米二千零三十五石一斗六升零
四勺徴銀九百六十六兩七錢零七釐
民人徴租餘地自乾隆三十年通行清丈查出民
[037-19b]
人私墾地畆准作餘地徴租是年至四十五年節
經清丈共丈出地一萬四千二百八十七畆一分
每畆徴銀五分共徴銀七百一十四兩三錢五分
七釐
民典旗人餘地及永逺徴租暫行徴租地自乾隆
三十五年歸縣徴收是年至四十五年節經收除
實在民典旗人餘地四千二百一十四畆六分每
畆徴銀五分共徴銀二百一十兩七錢三分實
[037-20a]
在永逺徴租地三百九十畆每畆徴銀五分共徴
銀十九兩五錢實在暫行徴租地二千二百五十
九畆每畆徴銀五分共徴銀一百一十二兩九錢
五分
復州雍正五年設理事通判駐復州舊衛城兼/轄金州城巡檢凡二城界内應徴銀米並
𨽻通判徴收田賦/之額始著於册
原額地二十九萬六千零九十九畆四分三釐五
毫内銀米各半徴收地二十二萬七千五百五十/七畆四分三釐全徴銀兩地六萬八千五百四
[037-20b]
十二/畆徴米五千五百五十六石五斗三升一合四
勺六抄三撮徴銀三千八百二十八兩七錢三分
五釐一絲五忽自雍正六年至十二年増地十九
畆共地二十九萬六千一百十八畆四分三釐是
年改設知州析州地七萬七千一百零一畆七分
歸寧海縣徴收内徴米各半徴收地五萬六千一/百七十二畆二分全徴銀兩地二
萬零九百二/十九畆五分實計州地二十一萬九千零十六畆
七分二釐除全徴銀兩地專條晰載外所有分徴
[037-21a]
銀米地十七萬一千四百零四畆二分五釐按上
中下三則折中徴收徴米者每畆四升八合八勺/三抄六撮九圭徴銀者每畆
二分/一釐共徴米四千一百八十五石四斗二升五合
六勺二抄一撮徴銀一千七百九十九兩七錢四
分四釐四毫一絲五忽自雍正十三年至乾隆四
十五年零丈十四次共増地二萬三千九百二十
畆零七分九釐八毫内開除改歸全徴銀兩地四
萬三千七百八十畆零一分七釐三毫實計原額
[037-21b]
新増共地十五萬一千五百四十四畆八分五釐
五毫銀米各半按三則折中徴收共徴米三千七
百石零四斗九升零四勺徴銀一千五百九十一
兩二錢二分一釐
民人連界岫巖等處全徴銀兩地原額六萬八千
五百四十二畆十二年析地二萬零九百二十二
畆五分歸寧海縣十三年册報全徴銀兩地以四
萬七千六百十二畆五分為額乾隆元年改分徴
[037-22a]
銀米之復盛復寧復古三社地為全徴銀兩計地
四萬三千七百八十畆零七釐三毫共地九萬一
千三百九十二畆六分七釐三毫嵗徴銀一千九
百十九兩二錢四分六釐一毫三絲三忽二年至
四十五年増地一萬零二百四十六畆九分五毫
共地十萬一千六百三十九畆五分七釐八毫内
開除撥歸岫巖城地一萬四千九百六十八畆零
九釐五毫實計原額新増共地八萬六千六百七
[037-22b]
十一畆四分八釐三毫嵗徴銀一千八百二十兩
零一錢零二釐
民人徴租餘地自乾隆三十年通行清丈查出民
人私墾地准作餘地徴租是年至四十五年節經
清丈共増地一十萬零九百六十三畆零八釐内
開除撥歸岫巖城二萬八千四百一十一畆二分
實計共地七萬二千五百五十一畆八分八釐每
畆徴銀七分内連界岫巖地二萬八千四百/十一畆二分每畆徴銀五分共徴
[037-23a]
銀五千零七十八兩六錢三分二釐
民典旗人餘地及暫行徴租地自乾隆三十五年
歸州徴收是年至四十五年節經收除實計民典
旗人餘地五萬三千三百八十一畆六分九釐每
畆徴銀七分内連界岫巖地六/畆每畆徴銀五分共徴銀三千七百
三十六兩七錢一分九釐暫行徴租地四千二百
七十四畆九分四釐每畆徴銀七分共徴銀二百
九十九兩二錢四分六釐
[037-23b]
寜海縣雍正十二年以/金州舊衛地置
原額徴地五萬六千一百七十二畆二分自雍正
十三年至乾隆四十五年零丈十三次并出旗民
人隨帶地共増地一十萬二千零七十二畆八
分五釐内開除改歸全徴銀兩地一萬六千二百
六十八畆二分實在原額新増共地一十四萬一
千九百七十六畆八分五釐銀米各半按三則折
中徴收共徴米三千四百六十六石八斗五升四
[037-24a]
合六勺徴銀一千四百九十兩零七錢五分六釐
民人徴租餘地自乾隆三十年通行清丈查出民
人私墾地畆准作餘地徴租是年至四十五年節
經清丈共丈出地一十萬零七千五百九十四畆
零七釐每畆徴銀七分内連界岫巖地三萬一千/四百零九畆六分一釐每
畆徴銀/五分共徴銀六千九百零三兩三錢九分四釐
民典旗人餘地自乾隆三十五年歸縣徴收是年
至四十五年節經收除實計民典旗人餘地三萬
[037-24b]
三千三百九十四畆六分每畆徴銀七分共徴銀
二千三百三十七兩六錢二分二釐
岫巖城乾隆三十/七年移設
新收遼陽海城盖平復州四處撥歸地五萬四千
六百七十八畆六分七釐五毫又收遼陽海城二
處撥歸鳯凰城地一千一百十六畆七分五釐自
乾隆三十七年至四十五年無増實在共地五萬
五千七百九十五畆四分二釐五毫銀米各半按
[037-25a]
三則折中徴收共徴米一千三百五十五石五斗
六升三合四勺徴銀五百八十五兩八錢五分二
釐
民人徴租餘地自乾隆三十七年收遼陽海城盖
平復州撥歸地五萬三千一百九十三畆零三分
八毫至四十五年節經清丈共増地六萬八千二
百二十畆四分一釐五毫實在共地一十二萬一
千四百一十三畆四分每畆徴銀五分内一萬九/千四百零
[037-25b]
七畆四分三釐每畆徴銀六分兼徴/米四合四勺二抄五撮收貯旗倉共徴銀六千
二百六十四兩七錢四分七釐共兼徴米八十五
石八斗七升七合九勺米係旗員/徴收貯倉
民典旗人餘地及永逺徴租暫行徴租地乾隆三
十七年歸通判徴收是年至四十五年節經收除
實計民典旗人餘地三萬一千二百九十八畆三
分每畆徴銀五分共徴銀一千五百六十四兩九
錢一分五釐永逺徴租地四千九百七十五畆九
[037-26a]
分每畆徴銀五分共徴銀二百四十八兩七錢九
分五釐暫行徴租地九十畆每畆徴銀五分共徴
銀四兩五錢
興京乾隆四十/年移設
額徴民人暫行徴租餘地一百二十九畆每畆徴
銀五分應徴銀六兩四錢五分至四十五/年無増
錦州府屬
順治十五年錦州寧逺等四城起科地五千六百
[037-26b]
畆徴銀一百六十八兩康熙元年錦州改為縣二
年錦縣新増地一千九百五十畆三年廣寧改為
府添設廣寧縣四年分撥錦縣地四千零五十畆
零六分寧逺州地二千一百五十四畆二分與廣
寧縣管轄五年廣寧府改為錦州府以錦縣寧逺
州廣寧縣屬焉自是至二十二年府屬三州縣續
報起科地十二萬三千三百六十九畆六分内開
除運糧水手各項地畆免徴不計外統計新舊起
[037-27a]
科共田十二萬九千九百零三畆八分是為田額
共賦銀三千八百九十七兩一錢一分四為是為
賦額具晰載各/州縣條下自康熙二十三年至雍正四年府
屬三州縣續報起科地十二萬六千五百四十四
畆六分統計原額新増共地二十五萬六千九百
四十八畆四分是時改徴粟米共賦米一萬六千
七百九十九石六斗八升四勺有竒雍正五年改/為銀米各半
徴收具詳徴/賦規制條下自五年至十三年舊𨽻府屬之錦縣
[037-27b]
寧逺州廣寧縣並新設之義州雍正十二年分/錦縣廣寧地設續
報起科及丈出地雍正五年/通行清丈一百十六萬三千九
百二十一畆六分統計原額新増共田一百四十
二萬零八百七十畆内五年丈出旗民夥種地圈/地七十七萬九千六百九十
九畆/七分分上中下三則銀米各半徴收雍正八年始/定分則之制
具詳徴賦/規制條下共賦米三萬二千五百三十七石零四
升五合四勺三抄五撮賦銀一萬四千九百一十
九兩一錢三分四釐四毫五絲具晰載各/州縣條下自乾隆
[037-28a]
元年至四十六年續報起科及丈出地乾隆三十/年通行清
丈/共三萬三千九百三十九畆八分七釐五毫内
開除水沖沙壓地四萬七千九百八十七畆四分
四釐五毫統計原額新増共田一百四十萬零六
千九百五十八畆零六釐内退圈地七十一萬二/千四百零七畆八分五
釐/分上中下三則銀米各半徴收共賦米豆四萬
九千九百五十石零七升六合七勺内退圏地乾/隆二年改徴
黒豆具晰載/各州縣條下共賦銀一萬四千七百七十三兩零
[037-28b]
九分九釐又民人徴租餘地乾隆三十年丈出私/墾地畆三十一年准
作餘地/徴租共田十三萬二千六百六十九畆七分九
釐六毫共徴租銀八千八百七十五兩一錢二分
七釐民典旗地及永逺徴租暫行徴租旗地乾隆/三十
五年歸州/縣徴收共田七萬零二十七畆三分二釐共徴
租銀四千五百九十五兩六錢八分三釐具晰載/各州縣
條/下
錦縣康熙元年錦州改為縣二十/二年田賦之額始著於册
[037-29a]
原額地六萬零六百一十九畆一分徴銀一千八
百一十八兩五錢七分三釐自康熙二十三年至
雍正十三年増地二十六萬三千九百五十六畆
共地三十二萬四千五百七十五畆一分分上中
下三則銀米各半徴收雍正五年分則之制/詳見徴賦規制條下共徴
粟米七千四百零八石七斗九升九合九勺一抄
七撮徴銀三千四百零八兩零三分八釐五毫五
絲自乾隆元年至四十五年計零丈十一次續報
[037-29b]
起科并出旗民人隨帶地共増地二千六百四十
七畆三分八釐内開除水沖沙壓地一萬五千九
百五十三畆九分四釐又撥分義州地四萬五千
一百一十五畆實在原額新増共地二十六萬六
千一百五十三畆五分四釐銀米各半按三則折
中徴收共徴米六千零七十五石二斗六升零六
勺徴銀二千七百九十四兩六錢一分二釐
旗民夥種退圈地雍正五年丈出莊頭餘地原額
[037-30a]
三十六萬七千九百九十七畆七分至乾隆四十
五年零丈十三次共増地三千九百二十五畆零
七釐内開除水沖沙壓地四千八百四十三畆一
分七釐又撥分義州地九萬六千九百八十四畆
六分實在共地二十七萬零九十五畆六分三釐
分三則折中徴收銀豆各半原徴粟米乾隆/二年改徴黒豆共徴
豆一萬二千三百三十石零四斗八升六合七勺
徴銀二千八百三十六兩零四釐乾隆三十六年/奏准每銀六錢
[037-30b]
折徴黒/豆一石
民人徴租餘地自乾隆三十年通行清丈查出民
人私墾地畆作為餘地徴租是年至四十五年節
經清丈共餘地一萬一千七百三十五畆五分三
釐每畆徴銀六分七分不等共徴銀八百二十兩
零四錢一分八釐
民典旗人餘地及永逺徴租暫行徴租地自乾隆
三十五年歸縣徴收是年至四十五年節經收除
[037-31a]
實在民典旗人餘地二百四十四畆四分每畆徴
銀六分七分不等共徴銀十六兩九錢八分八釐
實在永逺徴租地一千一百二十一畆一分每畆
徴銀七分共徴銀七十八兩四錢七分七釐實在
暫行徴租地一千六百二十九畆六分五釐每畆
徴銀六分七分不等共徴銀一百零一兩五錢七
分六釐
寜逺州康熙三年置州二十二/年田賦之額始著於册
[037-31b]
原額地四萬八千五百八十六畆二分徴銀一千
四百五十七兩五錢八分六釐自康熙二十三年
至雍正十三年増地十六萬九千一百二十九畆
九分共地二十一萬七千七百一十六畆一分分
上中下三則銀米各半徴收共徴米五千零七十
九石九斗九升一合五勺三抄二撮徴銀二千二
百八十六兩零一分九釐零五絲自乾隆元年至
四十五年計零丈十次海丈一次并出旗民人隨
[037-32a]
帶地共増地一千四百五十五畆三分五釐内開
除水沖沙壓地一千八百二十畆零七分實在原
額新増共地二十一萬七千三百五十畆零七分
五釐銀米各半按三則折中徴收共徴米五千零
七十一石四斗六升六合八勺徴銀二千二百八
十二兩一錢八分三釐
旗民夥種退圈地雍正五年丈出莊頭餘地原額
三十二萬八千七百四十九畆四分至乾隆四十
[037-32b]
五年零丈九次共増地四千五百七十畆内開除
水沖沙壓地五千九百三十三畆七分實在原額
新増共地三十二萬七千三百八十五畆七分分
三則折中徴收銀豆各半原徴粟米乾隆/二年改徴黒豆共徴豆
一萬五千二百七十七石八斗四升六合五勺三
則徵銀三千四百三十七兩五錢五分乾隆三十/六年每銀
六錢折徴/黒豆一石
民人徴租餘地自乾隆三十年通行清丈查出民
[037-33a]
人私墾地畆作為餘地徴租是年至四十五年節
經清丈共餘地六萬八千一百八十二畆三分每
畆徴銀七分共徴銀四千七百七十二兩七錢六
分一釐
民典旗人餘地及永逺徴租暫行徴租地自乾隆
三十五年歸州徴收是年至四十五年節經收除
實在民典旗人餘地二百二十四畆三分每畆徴
銀七分共徴銀一十五兩七錢零一釐實在永逺
[037-33b]
徴租地九百九十八畆八分每畆徴銀七分共徴
銀六十九兩九錢一分六釐實在暫行徴租地二
千二百三十三畆每畆徴銀七分共徴銀一百五
十六兩三錢一分
廣寜縣康熙三年置縣二十二/年田賦之額始著於册
原額地二萬零六百九十八畆五分徴銀六百二
十兩九錢五分五釐自康熙二十三年至雍正十
三年増地八萬五千五百五十五畆共地一十萬
[037-34a]
零六千二百九十三畆五分分上中下三則銀米
各半徴收共徴米二千三百二十四石二斗七升
九合三勺七抄三撮徴銀一千一百一十五兩六
錢六分一釐七毫五絲自乾隆元年至四十五年
計零丈九次共増地一萬三千六百七十五畆四
分五釐五毫内開除水沖沙壓地一萬二千九百
八十七畆四分三釐五毫又撥分義州地二萬六
千八百四十二畆實在原額新増共地八萬零九
[037-34b]
十九畆五分二釐銀米各半按三則折中徴收共
徴米一千七百五十二石一斗六升五合分三則
徴銀八百四十一兩零四分五釐
旗民夥種退圏地雍正五年丈出莊頭餘地原額
七萬五千五百七十八畆二分至乾隆四十五年
零丈二次内開除水沖沙壓地二千四百八十六
畆四分又撥歸義州地四萬七千八百三十六畆
實在共地二萬五千二百五十五畆八分分三則
[037-35a]
折中徴收銀豆各半原徴粟米乾隆/二年改徴黒豆共徴豆一千
一百零四石九斗三升七合四勺分三則徴銀二
百六十五兩一錢八分六釐乾隆三十六年每銀/六錢折徴黒豆一石
民人徴租餘地自乾隆三十年通行清丈查出民
人私墾地畆作為餘地徴租是年至四十五年節
經清丈共餘地四萬一千零六十八畆九分二釐
六毫每畆徴銀六分共徴銀二千四百六十四兩
一錢三分五釐
[037-35b]
民典旗人餘地及永逺徴租暫行徴租地自乾隆
三十五年歸縣徴收至四十五年節經收除實在
民典旗人餘地二萬三千二百六十三畆三分三
釐每畆徴銀六分共徴銀一千三百九十五兩七
錢九分九釐實在永逺徴租地一百六十八畆毎
畆徴銀六分共徴銀一十兩零八分實在暫行徴
租地五千九百三十畆零五分每畆徴銀六分共
徴銀三百五十五兩八錢三分
[037-36a]
義州雍正十二年分錦/縣廣寧兩縣地設
雍正十三年收錦縣廣寧撥分并丈出起科地七
萬二千零九十二畆是年至乾隆四十五年零丈
八次共増地一千零八十七畆六分内開除水沖
沙壓地二千二百三十三畆二分實在原額新増
共地七萬零九百四十六畆四分銀米各半按三
則折中徴收共徴米一千五百九十四石五斗四
升三合一勺徴銀七百四十四兩九錢三分七釐
[037-36b]
旗民夥種退圈地雍正十三年收錦縣廣寧撥分
地一十四萬四千八百二十畆零六分至乾隆四
十五年零丈十一次共増地六千五百七十九畆
零二釐内開除水沖沙壓地一千七百二十八畆
九分實在共地一十四萬九千六百七十畆零七
分二釐分三則折中徴收銀豆各半原徴粟米乾/隆二年改徴
黒/豆共徴豆六千七百四十三石三斗七升零六勺
分三則徴銀一千五百七十一兩五錢四分二釐
[037-37a]
乾隆三十六年每銀/六錢折徴黒豆一石
民人徴租餘地自乾隆三十年通行清丈查出民
人私墾地畆作為餘地徴租是年至四十五年節
經清丈共餘地一萬一千六百八十三畆零四釐
每畆徴銀七分共徴銀八百一十七兩八錢一分
三釐
民典旗人餘地及永逺徴租暫行徴租地自乾隆
三十五年歸州徴收至四十五年節經收除實在
[037-37b]
民典旗人餘地三萬二千二百五十二畆七分四
釐每畆徴銀七分共徴銀二千二百五十七兩六
錢九分二釐實在永逺徴租地一千三百七十五
畆五分每畆徴銀七分八分不等共徴銀九十六
兩二錢九分四釐實在暫行徴租地五百八十六
畆每畆徴銀七分共徴銀四十一兩零二分
吉林各屬此係民地附於/奉天各屬之後
吉林雍正五年置永吉州長寧縣𨽻奉天府十/五年田賦之額著於册乾隆元年裁長寧
[037-38a]
縣併入永吉州十二年裁永吉州改/設吉林理事同知𨽻吉林將軍轄
雍正十三年永吉州原額徴地二萬八千九百六
十二畆照奉天府屬科則/每畆徴銀三分共徴銀八百六十八兩
八錢六分長寧縣原額徴地一百四十二畆徴銀
四兩二錢六分是年至乾隆十三年共丈出地十
二萬九千二百一十三畆八分五釐内裁併長寧/縣地二百四
十二/畆是年改設吉林同知收永吉州原額新増地
一十五萬八千一百七十五畆八分五釐十四年
[037-38b]
奏分三則徴銀是年至四十五年零丈出并開户
入籍民人隨帶地共増地七十七萬五千九百二
十畆零一分五釐實在原額新増共地九十三萬
四千零九十六畆按三則徴銀二萬零二百八十
七兩七錢六分
寜古塔雍正五年置泰寜縣七年裁汰乾隆十/九年將所遺熟地歸吉林同知徴收二
十一年歸寧古塔副都統徴/收由吉林同知彚册報銷
乾隆二十一年丈明泰寧縣地共二萬六千八百
[037-39a]
十九畆按三則徴銀五百五十二兩九錢五分是
年至四十五年零丈出并開户入籍隨帶地實在
原額新増共地五萬三千七百三十八畆按三則
徴銀一千零九十一兩八錢一分
白都訥舊設巡檢徴收地丁銀兩由吉林同知/彚解乾隆二十六年裁汰巡檢歸副都
統徴收仍由吉林/同知彚册報銷
乾隆二十六年撥歸白都訥巡檢徴收地一萬九
千二百九十四畆零八分五釐按三則徴銀四百
[037-39b]
八十四兩九錢二分五釐五毫是年至四十五年
零丈起科并開户入籍民地實在原額新増共地
十七萬四千零二十七畆八分五釐按三則徴銀
三千六百零四兩零七分五釐五毫
三姓乾隆二十九年奏准三姓出旗民地歸/副都統徴收由吉林同知彚册報銷
乾隆二十九年撥歸三姓出旗民地一百二十畆
每畆徴/銀二分共徴銀二兩四錢至四十五/年無増
謹案黑龍江各屬莊田俱係旗人耕墾納賦並
[037-40a]
無民地
[037-40b]
欽定盛京通志卷三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