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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世宗憲皇帝上諭内閣卷一百二十六
雍正十年十二月
上諭二道
十五日奉
上諭據署陜西巡撫史貽直奏稱武功縣生員李倬同州
生員劉運惇承家孝謹七傳皆合族而居懇請旌揚以
光盛典等語李倬劉運惇同居七世敦睦可風朕親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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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額頒賜以示嘉奬其建坊題碑之處仍著照例行
二十四日管理正紅旗漢軍都統事務和碩莊親王
允祿㕘奏該旗太原府知府劉崇元涇陽縣縣丞羅
思哈將子姪私留任所奉
上諭旗員子弟久随外任不但伊等安逸遊蕩荒廢無成
而在署干預地方之事每壊伊等父兄聲名是以從前
議定外官子弟十八嵗以上者悉令歸旗或讀書肄業
或披甲食糧使之各有成就不至廢棄此朕教養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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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至伊等子弟中有可以助其父兄辦理事務或另有
情節不能相離者朕原准其奏聞請㫖而道府以下官
員不能自達於朕亦有督撫代奏之例今太原府知府
劉崇元將伊姪劉度昭私留任所不令來京涇陽縣縣
丞羅思哈將伊子什勒誑稱年歳未及不行咨送似此
怠玩功令之員不可不加懲戒劉崇元羅思哈俱著解
任送伊子姪來京該旗大臣奏聞請㫖著將此㫖通行
曉諭八旗嗣後倘有不行奏聞而私留子姪在任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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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㕘奏悉照劉崇元等之例解任親送子弟來京仍
交部照例議處
世宗憲皇帝上諭内閣卷一百二十六